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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题匾“子冈楼”
徐城北
①我母亲姓彭,名雪珍,后来从事新闻工作,笔名用的是“子冈”。她是苏州人,曾在著名的“振华女中”就读,1934年高中毕业。“振华女中”一直是苏州名校,今名“苏州十中”,是整个江苏省的中学示范校,这在今天是比“重点中学”还要高的荣誉。
②我上世纪80年代曾在苏州报刊写稿,后来该校领导给我写信,我便与学校取得了联系。学校的校舍特别美丽,有大片的草坪,有诸多庭园与楼阁。校舍所在地曾是曹雪芹的祖居,清乾隆六下江南曾居于此,江南三大太湖石之一的“瑞云峰”也伫立在校园内。我曾多次趁出差机会访问十中,渐渐感情越来越浓,因为我把对母亲的爱与她的母校凝结成了一体。
③那一年我又到苏州,新校长送我出校门时,指着隔壁很大的一所古典建筑说:“这是市政府新近修出来的,这个地点是你们家的祖业。你外祖父是清朝的秀才,而再往前——你妈妈家,考中了两位状元,他们是祖孙……”校长还告诉我,学校准备选取几座教学楼,以当年校友的名字命名,“你妈妈也是其中的一位,你回北京后,用毛笔写出来,一竖一横,然后寄给我……”我听后笑笑,深谢他的美意,但又不置可否。因为我知道,校友中的著名者极多,如费孝通、杨绛、何泽慧……其后才能轮到我母亲。在学校董事中,更有蔡元培等前辈。与这些人相比,我母亲“真不能算什么”,所以这话我听过也就忘了,没有当真。
④不料当年夏天放暑假时,校长从苏州打来长途电话,催问我这匾额究竟写了没有,并说学校趁暑假已经动工,要我赶快写出来,以特快专递寄给他……我这才当真,于是找出纸笔,又找出《中国书法大词典》,把不好写的几个字分别查看一下,看究竟如何搭配才算协调。匆匆写毕,寄出。随后又去忙自己的事了。
⑤也真是巧,就在这时,我又与母亲初中时的母校上海松江二中接上了关系。松江二中是上海市的重点中学,同样鼎鼎大名。随后,我趁去上海参加第四届中国京剧节活动的机会,到松江转了一圈。等到了那里才知道,我外祖父上世纪30年代初期还担任过那里的校长。学校刚刚举行过百年校庆,历届毕业生中的名人特多……
⑥参观后,松江二中的办公室主任亲自开车送我去苏州。到苏州时已近午。苏州十中校领导早就等急了,一下车就让我来个“急转弯”,让我回身去看刚才走过的那个通道——一边是“(蔡)元培楼”,另一边则是“子冈楼”。两楼之间是学校的大门。我仰望那“元培楼”上的字迹,校长解释说:“蔡先生的后代,直系子侄许多都不在世了,再往下人数更多,我们一不知道找谁,二不知道谁的毛笔字好,所以没办法,只能从字帖中集字……”而我写的那个竖的“子冈楼”,被“做”到三层楼的侧面,上首有“品戏斋”迎首章,下边是我的署名与名章。我写的另一幅横的,干脆就“做”到传达室的门边,与人等高。校长叫来学校管照相的人,让我在“子冈楼”下照相。
⑦半年后,苏州十中校长为了筹备百年校庆,带了几个人来北京,事先委托我找了几位我妈妈班上的老同学,都是1934年毕业的。学校带了苏州的土特产,松子糖之类,包装很鲜艳,大红的,与老太太们的白发对比很强烈。
⑧我插空还带领他们拜访了我的母校北京三中,从前叫北京男三中。它如今已有270年的建校历史,高擎着两面大旗:一是曹雪芹,曹雪芹曾在北京三中的前身右翼宗学当过“职员”,《红楼梦》前八十回就是在三中校舍里写的,这已经得到许多红学家的认可;二是老舍,他是1912年的毕业生,三中历来在人文方面出的人才多。
⑨中午,北京三中校长请客人在酒楼吃饭,吃的是北京小吃,包括炒麻豆腐、豆汁、焦圈。看得出来,苏州客人吃得直咬牙。席间,我代苏州校长发出邀请,请三中校长到苏州参加十中的百年校庆。完事之后,还可以顺便到上海松江一游……三中校长笑呵呵答应了,还说“你也一块儿去”。两位校长笑着闹着,就把这事“说定了”。
⑩您也许会问,人家学校不会自己联络吗?要你从中瞎搅合干什么?我看着两位校长的脸,能猜出他们的心理,干脆借着酒热,就把话说透了:“我就是无事忙——看见你们双方办学都很好,又不缺钱,找个理由每年都组织教学骨干到对方学校走走看看,了解一下对方的文化背景。在这上头花些钱,等于是长期投资,肯定是值得的。”
⑾啊,我母亲虽然去世了,但母爱还在,我有我自己的母校,还有母亲的母校,母亲有她初中的母校,更有高中的母校。这弯弯曲曲的母爱,真像连环套一样包围着我……退休的人了,没事儿自己找个乐儿吧。愿母爱能够笼罩更多的人心!
(选自2012.2.17《中国教育报》第4版 有删节)
【小题1】第⑧段中横线处提到的老舍,其代表作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请分析第①段在构思上的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第②段中,作者为何说“我把对母亲的爱与她的母校凝结成了一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第⑥段中提到蔡元培先生,我们高二学过的《我所认识的蔡孑民先生》一文中,冯友兰先生认为蔡先生的教育有两端:一个是__________________,一个是__________________。并简单地解释这“两端”的意思。
【小题5】选出下列对文章理解正确的两项。
A.第②段中提到的“瑞云峰”,这块北宋年间太湖的灵石,它因与宋徽宗采集江南花石纲有关,被写入了《水浒传》。
B.作者的外祖父是清朝的秀才,30年代初期还担任过上海松江二中的校长;作者的妈妈和他本人都考取了状元。
C.苏州十中培养了一大批名人:社会活动家费孝通、高能物理学家何泽慧、作家杨绛、记者彭子冈等。
D.第⑦段划线句,在“红包装”和“白发”的强烈对比中,突出了土特产的珍贵和妈妈班上老同学精神的可嘉。
E.曹雪芹曾在北京三中的前身北京男三中当过“职员”,《红楼梦》前八十回就是在三中校舍里写的。
F.名人是一所学校的财富和骄傲,他们所具有的超群品质,更能励师生之志。但作者在本文中提及众多名人,有抬高他母亲声望之嫌疑。
【小题6】文章的最后一段,在语言表达上有何特色?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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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与松鼠共餐
马步升
在都市人的眼里,生活在山区的人随时都有被孤寂胀破的可能,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绝大的误解。都市的喧闹是人造的并以人为主体的,一旦市面萧条,那便是一片真正冰冷的荒漠。以这种热闹的眼光观照人烟稀少的山区,难免就要为其悲悯了。
其实,山区是一个众生喧哗的世界,与人为伴的不仅有人,还有无数生动的生命。且不说,人们整日被自己驯养的家畜家禽所围绕,从早到晚,都能听到异于同类的生命的声音,即使游荡于荒山野岭的生灵也在与人类同奏着生命的旋律。也许正因为山里人对孤独的恐惧,便也格外珍视自己与其他生命种属的和睦相处。客观地观察所得的结论往往有失客观,实际的体验则更具真实性。我读初中的时候家里和学校隔着十五里山路,在这段漫漫黄土便道上只散落着两个村庄,大部分路段都处在无人烟的黄土丘壑中。那时,村中也只有我一人读初中,学校没有寄宿条件,我每天是后半夜一路小跑去学校,前半夜一路小跑回家,每趟山路都被夜色所笼罩,月明星稀之夜,风雨如晦之夜,解除我内心恐惧孤寂的都是人以外的生灵,雄鸡的长鸣,狗的狂吠,驴的嚣叫,牛的壮吼,每听到一声两声的,虽然我与它们还迢隔甚远,但那种温暖穿透茫茫夜幕,与一颗少年的心灵相呼相应。
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暮秋时节了,山路上有一棵高大的杜梨树,白露甫过,杜梨遭霜杀以后,就褪了生涩而变得绵软可口。20世纪70年代中期,山区农村的贫困实在可怕,放学回家时分早已饿得腿软脚飘了,家中也无足够的饭等候我,乌黑的杜梨便叫住了我的脚步。我爬上树,便边摘边狂嚼起来。那玉米粒大小的杜梨一朵朵地挂在树上,每一朵至少也十几粒。树生得高大也地处偏僻,这树杜梨基本上就是我的独食了。饕餮一通后,肚里有了点儿货,吃相就文雅一些了,拣摘着,品尝着,时不时地还吼几句山歌。我听见树下有松鼠在喧闹,它们一串串地扑上树身又叫嚣着窜了去。我心想,好多的杜梨,碗大汤宽,咱们各吃各的,何必向我示威呢!再说,悬挂于树梢上的杜梨我也没能耐吃到,就赏给你们享用吧。可是,松鼠并未领我的情,还在蹿上蹿下地喧嚣。我茫然四顾,才发现了我犯的错误,原来我恰好蹲在树身的分权处,居着要津,绝了松鼠的食路。我刚爬向一个大的分枝,松鼠们便欢叫着爬上了别的分枝。这样,我在树的一边津津有味地吞嚼,松鼠们在树的另一边嘁嘁喳喳地噬咬,有的胆大的松鼠竟然爬到我伸手可及之处进餐,并且将尾巴朝向我,忽闪忽闪的,在夜幕中像我心中那面渺茫的人生之旗。也许,因了我的让路分食使它们对我产生了信任感吧。身处人海,难得的是被别人信任,被素未谋面人兽相隔的松鼠信任,那种幸福和庄严实在是令人激动,我不由得约束了自己的手脚,生怕惊动了它们。如此一个万木萧瑟的暮秋,最容易使无助少年伤怀的季节,我却在快乐中度过,我不着急回家,不紧不慢地吃着杜梨,观赏着松鼠们的吃相,真有一种暖流滔滔、其乐融融的温馨。每天,当我唱着山歌,兴高采烈地回到家中时,往往已是午夜前后,随便吃几口饭,眯一会儿觉,又兴致勃勃地上路了。
有一年暮秋我回了趟老家,发现那棵杜梨树已没有了,山路两旁,一览无余,村中还有一位少年仍整日奔波在这条去学校的路上,我既感动,又遗憾。我不知道,没有生命的相伴,他还能否坚持跑完这条孤独的山路,能否将少年希望的旗帜插在事业的城头上?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叙写了作者初中求学时赶夜路的经历,是人以外的那些生灵解除了作者内心的恐惧和寂寞,温暖了他那颗少年的心。
B.山里人为了排除对孤独的恐惧,便格外珍视与其他生命种属的和谐相处,共同营造众生喧哗的世界,同奏生命交响乐。
C.作者爬上了杜梨树,边摘边“狂嚼”起来,此处使用了夸张的艺术手法,将作者“腿软脚飘”的饿极窘态写得真实可信。
D.作者写与松鼠分枝而食杜梨的场景,说明松鼠对人的信任,表现了贫困岁月中作者体验到的暖流滔滔、其乐融融的温馨。
【小题2】文章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相关内容简要作答。
【小题3】文章末尾写到了一名和自己一样“整日奔波在这条去学校的路上”的少年,并说自己既感动又遗憾,你是如何理解作者这种复杂感情的?请结合相关内容探究作答。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所谓“被遗忘权”,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对于数据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意义。

首先,“被遗忘权”不是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而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的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的边界,进一步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与纯粹的“隐私权”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数据主题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使用的权利。

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且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以往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监狱之中,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都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能够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的记忆所束缚。

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自身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由数据主体掌控,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构建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的目的。因此,适度的、合理的遗忘,是对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抵抗。

(摘编自袁梦倩《“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由于数字化记忆的发展,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发生了反转,记忆变得更加容易。
B.人的主体身份所以被数据化,是因为个人信息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太高。
C.“被遗忘权”和“隐私权”的提出都是为了对抗大数据,不过前者更积极一些。
D.我们要对抗数字化记忆霸权,就要成为数据控制者并构建他人的数字化记忆。
【小题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数据十大的个人留在网上的信息太多,如果没有主动权,就难以保护隐私。
B.遗忘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修复和更新机制,是我们面对现实和想象未来的基础。
C.技术有支配和压抑人的力量,这不仅影响个人隐私安全,而且影响整个社会。
D.大数据的分类系统不是中立的,这将影响数据的客观呈现,使用时应有所辨析。
【小题3】文章以数字化记忆带来的威胁为立论的事实基础,着重论证了哪些影响?

同类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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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临走时,老孟不声不响甩到吧台上五张老人头。

“老板,已经算过账了,您是不是喝多了?”二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那个,那孩子想吃啥你就做啥……”老孟头也不回,走出了农家乐。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说老孟“是个盖房子的”,有戏谑、讽刺的意味,用“俗称房地产商”表现老孟的财大气粗,这为后文刻画老孟这个人物做了铺垫。
B.小说使用先抑后扬和对比的手法,开头用不少篇幅写二狗和老孟的讨价还价,似乎两人都很小气,斤斤计较,但后来的情节发展却说明并非如此。
C.二狗介绍村长牺牲的情节,是要告诉“我”和老孟他并不是想巴结村长,让村长的儿子免费吃面是因为村长的无私和自己对村长做法的敬佩。
D.老孟听了二狗有关村长的故事后十分感动,说明老孟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他之前不过是想在乡下人面前显示自己作为“有钱人”的优越感。
【小题2】小说中二狗这一人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小题3】结尾句“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是理解小说主题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诗经》与城市
刘冬颖
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对先秦时期的城市生活多有记录,展现了当时的城市文明。近年新发现的上海博物馆馆藏战国楚简《孔子诗论》中,即称《国风》为《邦风》。国、邦指的都是以城市为中心的邦国。学者多认为《邦风》才是《风》诗的初名,汉代因避刘邦讳而改为《国风》。无论是“国风”还是“邦风”,都在向我们透露着一个信息---《诗经》是与西周、春秋时期的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这个观点与传统的“《诗经》是民歌,是记录先民生活的桑间濮上之音”的说法大相径庭。。
《诗经》中的许多诗篇都记录了城市的发展史。《商颂·玄鸟》说:“邦畿千里。”指出了天子所居国都管辖的范围十分辽阔。《商颂·殷武》又载:“商邑翼翼,四方之极!”生动地描绘了当年商代都城城墙的雄伟气概。《绵》诗的行文完全是按照实际建筑的顺序一一展开:先察看地形,占卜决疑,然后划定区域,丈量田界,开沟筑垄,接着建造宫室庙宇、修筑城墙祭坛,展现出对土地的重视及建设新城市的自豪之情。诗中所描写的城市建设规模宏大、场面壮阔,细节描绘具体而清晰,可视为城市建筑史上的宝贵史料。
在城市建设中,也体现了古人的规划意识。从考古发掘材料看,“国”中不仅有宫殿区、居住区,还有手工业区和商业区,城的东部更是商业发达、人们常常活动的地区,所以在《诗经》中才多次出现“东门”的意象。如《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直赋城东门外热闹场景,其间城市居民郊游的场面写得十分热烈生动。《周礼·天官·内宰》说:“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周人筑城后即划出一块地方设“市”(市场),城邑市场里的“肆”,按惯例以所出卖的物来划分,卖酒的场所自然被称为“酒肆”。《诗经·小雅》一首《伐木》篇写道:“有酒湑我,无酒酤我。”意思是说,有酒就把酒过滤了斟上来,没有酒就去买来。从诗意看,似乎西周时酒随时都可以买到,人们也习惯于到市场上的酒肆买酒。在今陕西凤翔春秋秦都雍城的宫殿遗址内,发现了一处藏冰的窖穴。冰窖在古文献中称为“凌阴”。《豳风·七月》即有“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的诗句,意思是说夏历十二月凿取冰块,正月将冰块藏入冰窖。秦都雍城凌阴建筑基址的发现,为诗句的解释提供了实物例证。
城市的繁荣促进了诗歌的发展,城市生活的印记在诗篇中也不可避免地显露出来。居住在城市中的是“国人”,在城市中过着远优于乡野,优于于所谓“野人“与”“小人”的富裕生活,享受着城邑中发达的礼乐文明。《诗经》中25次提到“国人”,如《曹风·鸤鸠》中的“淑人君子”戴着青黑色的皮帽子,腰束丝带,举止彬彬有礼。相当一些篇章描写城市贵族的宴饮生活,更见其奢华铺张,他们在歌乐宴饮中“钟鼓既设”(《小雅·彤弓》),席间是“清酒百壶”“炰鳖鲜鱼”(《大雅·韩奕》),加之美轮美奂的宫室,透露出城市生活的繁荣。《小雅·都人士》对城邑中人服饰举止的描写十分细致、全面:“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彼君子女,绸直如发。我不见兮,我心不说……”字句间清晰可见的“都人士”、“君子女”皆为都邑中人,而无论是眼前所见,亦或心中怀想的,都是城郭风
(《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子诗论》中,即称《国风》为《邦风》,可见《诗经》是与当时的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
B.《诗经》对先秦时期的城市生活多有记录,这个观点与传统的《诗经》是民歌的说法大相径庭。
C.从《商颂·玄鸟》和《商颂·殷武》这些诗对国都以及城市的描绘中可以看出,《诗经》中的大部分诗篇与城市相关。
D.《诗经》中《绵》诗,更是记录和描写了实际建筑的顺序、建筑的细节描绘及城市建设的规模。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从《诗经》 某些篇章中可以看出,在当时城市建设中,也体现了古人的规划意识。城市中各个功能区域的划分非常明显。
B.从《周礼·天官·内宰》来看,当时周人筑城后就划出一块地方设市场,并且以所出卖的物来划分不同的场所。
C.卖酒的场所被称为“酒肆”,从《诗经·小雅》的诗意来看, 西周时人们就习惯于到市场上的酒肆去买酒。
D.《豳风·七月》中的的诗句就记载了冰窖和冰块的事实,这也从某个方面证明了《诗经》与城市相关的观点。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诗经》与西周、春秋时期的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本文采用了《诗经》中某些篇章的证据来证明,从而增强了论证的力量。
B.从《小雅·彤弓》和《大雅·韩奕》中的诗句中看出,《诗经》描写了城市贵族的宴饮生活,这也证明了城市生活的印记在《诗经》中也不可避免地显露出来这一观点。
C.《诗经》中的《小雅·都人士》,对城邑中“都人士”、“君子女”的仪容之美进行了十分细致、全面的描写,意在体现周王朝当时“国人”享受着城邑中发达的礼乐文明。
D.文章通过《诗经》中大量实例充分说明,《诗经》的内容除了我们已了解的对祭祀、宴饮、农事和时政世风、 战争徭役、婚姻爱情的叙写外,还有许多篇章中记录了与城市相关的内容。

同类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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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正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虽有责任心但缺乏文化素养的人。
B.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C.小说的语言古雅深沉,富有韵律。如“赵团长痛心疾首”“荆轲神形毕肖”中成语的使用,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内涵。
D.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覃望与秦王,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照。
E. 小说以生动的笔触叙述了“荆轲之死”这一故事,体现了艺术创作不能为市场所左右,艺术不能做市场的奴隶的主题,引发读者深思。
【小题2】小说中的金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写到“荆轲已死”,请结合小说,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