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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雅 盗
孙方友
陈州城西有个小赵庄,庄里有个姓赵名仲字雅艺的人,文武双全,清末年间中过秀才。后来家道中落,日子越发窘迫,为养家糊口,逼入黑道,干起了偷窃的勾当。
赵仲是文人,偷盗也与众不同,每每行窃,必化装一番。穿着整齐,一副风雅。半夜拨开别家房门,先绑了男人和女人,然后彬彬有礼地道一声:“得罪!”依仗自己艺高胆不惧,竟点着蜡烛,欣赏墙上的书画,恭维主人家的艺术气氛和夫人的美丽端庄。接下来,摘下墙上的琵琶,弹上一曲《春江花月夜》,直听得被盗之人瞠目结舌了,才悠然起身,消失在夜色里。
赵仲说,这叫落道不落价,也叫雅癖。这一日,赵仲又去行窃。被窃之家是陈州大户周家。赵仲蒙面入室,照例先绑了主人夫妇,然后点燃蜡烛,开始欣赏主人家的诗画。当他举烛走近一帧古画面前时,一下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幅吴伟的《灞桥风雪图》。远处是深林回绕的古刹,近景是松枝槎桠,板桥风雪。中间一客,一副落魄之态,骑驴蹒跚而过,形态凄凉。中景一曲折清泉,下可连接灞桥溅溪以助回环之势,上可伸延向窗渺以续古刹微茫……整个画面处处给人以失意悲凉感!
赵仲看得呆了。他由画联想起自己的身世,仿佛身临其境,变成了那位骑驴过客,不由心境苍凉,心酸落泪。不料趁他哀伤之时,周家主人却偷偷让夫人用嘴啃开了绳索。周家主人夺门而出,唤来守夜的家丁。家丁一下把主人卧房围了个严实。
赵仲从艺术中惊醒,一见此状,急中生智抓过夫人,对周家主人说:“我只是个文盗,只求钱财,并不想闹人命!你若想保住夫人,万不可妄动!”
周家主人迟疑片刻,命家丁们后退了几步。
见形势略有缓和,赵仲松了一口气。他望了周家主人一眼,问:“知道我今日为甚吃亏吗?”
“为了这幅画!”周家主人回答。
“你认得这幅画吗?”赵仲又问。
周家主人见盗贼在这种时候竟问出了这种话,颇感好笑,缓了口气说:“这是明朝大家吴伟的真迹《灞桥风雪图》!”
“说说它好在哪里?”赵仲望了望周家主人,挑衅般地问。
周家主人只是个富豪,对名画只知其表而不知其里,自然说不出个道道儿,禁不住面红耳赤。
那时候赵仲就觉得有某种“技痒”使自己浑身发热,开始居高临下,口若悬河地炫耀道:“吴伟为阳刚派,在他的勾斫斩折之中,看不出一般画家的清雅、幽淡和柔媚,而刚毅中透凄凉的心境处处在山川峰峦、树木阴翳之中溢出。不信你看,那线条是有力的勾斫和斩截,毫无犹豫之感。树枝也是钉头鼠尾,顿挫分明,山骨嶙峋,笔笔外露……”说着,他像忘了自己的处境,抓夫人的手自然松了,下意识地走近那图,开始指指点点,感慨阵阵……
周家主人和诸位家丁都听得呆了,个个木然,目光痴呆,被盗贼那临危不惧的执迷而叹服不已。赵仲说着取下那画,对周家主人说:“此画眼下已成稀世珍品,能顶你半个家产!你不该堂而皇之地挂它,应该珍藏,应该珍藏!”
周家主人恭敬地接过那画如接珍宝,爱抚地抱在了胸前。
赵仲拍了拍周家主人的肩头,安排说:“裱画最忌虫蚀,切记要放进樟木箱内!”说完,突然挽过周家主人的胳膊,笑道:“让人给我拿着银钱,你送我一程如何?”
周家主人这才醒悟,但已被赵仲做了人质。万般无奈,他只得让一家丁拿起赵仲开初包好的银钱,赵仲走出了大门。
三人走进一个背巷,赵仲止了脚步,对周家主人笑道:“多谢周兄相送,但有一言我不得不说,你老兄抱的这幅画是一幅赝品,是当初家父临摹的!那真品仍在我家!为保真品,我宁愿行窃落骂名而舍不得出手啊!”
那周家主人这才恍然大悟,一下把画轴摔得老远,忿忿地说:“你这贼,真是欺人太甚!”赵仲飞前一步,捡了那画,连银钱也不要了,双手抱拳,对着周家主人晃了几晃,然后便飞似地消失在夜色里……
从此,赵仲再不行窃,带着全家躲进偏僻的乡村,用平日盗得的银钱买了几亩好地,白日劳作,夜间读画——读那幅《灞桥风雪图》。
据说,赵仲常常读得泪流满面……
【小题1】下列对选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赵仲不仅是雅盗,而且是智盗。他先后抓住夫人和周家主人当人质,以便自己脱身,后来又设计骗得《灞桥风雪图》,故事情节峰回路转。
B.作者分别是从赵仲的衣着、作案手法、语言和动作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把赵仲与众不同的“盗”的形象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C.小说运用了许多细节描写,比如,“赵仲从艺术中惊醒,一见此状,急中生智抓过夫人”“周家主人迟疑片刻,命家丁们后退了几步。”等都能突出雅盗的“智”“勇”。
D.小说中设置了许多波折,赏古画入神,主人逃脱,自己反被围困;以夫人为质,本可逃脱,却雅兴未尽,沉醉于评点古画;说古画为赝品。整个小说一波三折,悬念迭起,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E. 小说的结尾很有韵味,既强调赵仲为盗实在是生活所迫;还照应了题目,又突出他的“雅”是深入骨子中的;更激起人们对他有志难伸的不平境遇同情与慨叹。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雅盗的形象。
【小题3】画线的文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14 1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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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为了水晶心
【美】弗朗西斯·弗罗斯特
(1)农场就在山顶上,周围大山连绵不绝,苍茫茫地给人以温柔亲切的感觉。当他赶着牛群走向牧场的时候,当他穿过晒谷场到猪圈去的时候,他总喜欢看着那些大山。
(2)他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喜欢让风雨阳光直接接触他的皮肤。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下了负债累累的农场。后来,邻居哈德把女儿萨丽嫁给了他。
(3)婚后,萨丽发现她所嫁的不只是个农夫,而且还是个诗人。那天,他拿着从林子里采来的七瓣莲走到她面前。
(4)“我无法给你别的好东西,因为我们欠着债,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带给你树林里的东西。”
(5)她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他面颊上,“我更喜欢树林里的东西,约翰。”
(6)“这儿有一首诗。”他朗诵了起来。
(7)听完后,她大为惊讶,“啊!真是棒极了!约翰!是你写的吗?”
(8)他惭愧地露齿一笑,“这……”
(9)“一定是你写的!我真不知道你还会写诗!再多给我写一些吧!”
(10)“晚饭后我再给你读一首。”他说。
(11)他走进谷仓,从干草垛里掏出一本被虫子蛀过的诗集。他曾想,既然没什么可送给萨丽的,那就给她一点别的东西——能从这本书中找到的最美的诗句。他并没有想到她会以为是他写的,而且还给她带来了欢乐。他坐在干草垛上又背下了一首。
(12)晚上,他们在晒谷场上散步,看着大山,他用低沉的声音给她朗诵。她的欢喜对他来说比饭菜更香甜。
(13)儿子出生后,他逐渐增加了一些新诗,每次她都会说:“写得真好,约翰!”
(14)女儿出生那年,庄稼很不好,债务沉重地压在他的身上。冬夜里,孩子们进入了梦乡,萨丽坐在火炉旁缝补衣衫,他就靠在椅子上,端详着她,心里在想,即使用最伟大的诗歌来形容她也绝不过分。这时,她抬起头微笑着说:“再给我朗诵一遍《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吧,约翰。”
(15)他轻声朗诵起来:
“啊!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
因为,
尽管这个世界在我们梦中
是那么丰富,那么清新,那么美好,
而在现实中
却没有欢乐,没有温馨,没有阳光普照。
我们好像站在漆黑的原野上,
听凭世风日下,正不压邪,风雨飘摇。”
(16)第三个孩子生下来就死了,萨丽也病得厉害。债单上又增了一笔医药费。
(17)光阴荏苒,他们辛辛苦苦、一点一滴地减少着债务。
(18)有一天,女儿拿来了一本小书。
(19)“您还记得那些年爸爸读给您听的诗吗?它们都在这本书上!看这儿——‘去吧,从山里来的牧童,因为他们在呼唤你……’”
(20)“这是那年冬天,孩子死了的时候,他读给我听的。”
(21)“他一直在骗人!他说是他写的这些诗!”
(22)“不,”萨丽低哑地说道,“是我对他这样说的。除了诗以外他什么也没说过。我永远不让他知道我已了解了事实。不然他的心都会碎了的。我现在知道了他是多么爱我……”
(23)六十岁时,约翰到山下还清了最后一笔债。回来后,他走进谷仓,坐在干草垛上,哭了起来。他给她背了四十年的诗,他们俩相濡以沫,真是像诗里讲的“肝胆相照”。现在好了,他再不需要昧着良心给她背诗了。
(24)萨丽在谷仓找到他。他们一起来到晒谷场上,又注视着大山。
(25)“大山是我们的了,我们可以尽情地看了,一直到死。”他说道。
(26)但是,就在那一个星期,萨丽发起了高烧。约翰心如火燎,紧握着她发烫的手指。
(27)“约翰,”她哽塞着说,“诗,新的。”
(28)他怔住了。所有背过的诗他都反复地念给她听了。
(29)“好,亲爱的。”他吃力地把一个个字组织在一起,为她作了一首诗,他自己的诗,他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
“那些永远属于我们的大山啊,
把飞花般的群星撒满天上。
大山用夜的语言互诉衷肠,
直入云霄的峰巅像插上了翅膀。
我和我的爱人将攀上群峰,
乘上那岩石的翅膀在长空里翱翔
她把头埋进我的臂弯,
我把唇垂在她的脸庞。”
(30)“是你写的,约翰?”
(31)“是的,是我自己写的。”他说。
(32)他把她埋在能看到大山的地方。那本诗集同七瓣莲一起躺在她的坟墓上。
(选自《心灵的日出》,有删改)
【小题1】在约翰“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中,他为什么要借助“大山”表达情感?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小题2】《心灵的日出》一书的编者将这篇小说编入“第二种生活”单元。结合小说内容,联系下边的单元导语,探究编者的意图。(不少于130字)

当有人开始写字,日子就有了味道。当你用文字创造世界,生活就向你显示她的辉煌。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兵

胡玲

单位招门卫,一直没招到人。应聘者要么嫌工作时间太长,要么嫌福利待遇不好。

这天下午,一个人影在办公室门口晃动,我走过去,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来。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丑陋无比的男人,四五十岁的样子,瘦削的脸上布满了道道伤疤,像无数条狰狞的蜈蚣匍匐于脸上。男人个子很高,背有点儿驼,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肩上斜挎着一个褪了色的绿军包。

我是来应聘门卫的。男人朝我讨好一笑。他笑的时候,脸上的疤痕显得更加突兀可怕。

听到有人来应聘,人事部的赵经理高喊一声,应聘的,过来!

男人扯了扯身上的军装,走了进去。

看到男人,赵经理也吓了一跳。你脸上的疤怪吓人的。赵经理面带愠色。男人像做错了事情一样,有点儿歉意地脸红起来。

你是哪里人?赵经理朝男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问。

我是湖南桑植的,贺龙元帅的故乡。男人的语气中透着一丝骄傲。

带证件了吗?赵经理问。

男人从绿军包里掏出一个红绸布包着的东西。打开,里面是三个红本本。男人将红本本小心翼翼地递到赵经理面前,这是我的证件,请您过目。

赵经理拿着三个红本本瞄了几眼,丢在了桌子上。你有做门卫的工作经验吗?

没有,我以前一直在老家种地,媳妇前段时间检查出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我才出来打工的。男人的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丑陋的脸上闪过一抹悲凉之色。

不行,没有经验的我们不要,你走吧!赵经理斩钉截铁地说。

我能吃苦,还有一身力气,干门卫工作应该可以的。男人憨厚地说。

赵经理斜了男人一眼,没好气地说,门卫就是保护我们单位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你年纪一大把了,怎么做得了。

我可以的,真的可以。我练过散打,也懂一些安全救助知识,一定能够干好门卫工作的!男人有点儿着急地说。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就别哆嗦了!赵经理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您让我试试吧!哪怕工资低点儿也行,我媳妇病得不轻,我急需钱,急需一份工作。男人带着央求的口气。

对不起,这里不是慈善机构。赵经理冷冷地说。

男人强挤出一丝苦笑,从桌子上拿起三个红本本,认真地用红绸布包裹好,轻轻地装进包里。那谨慎细心的样子,仿佛他放进去的是价值连城的稀有珍宝。

男人黯然地走出了办公室。

几星期后,单位购买了一批办公家具,需要搬到五楼办公室去。单位后面有座桥,桥上每天聚焦着许多等活儿干的人,我决定去那里找个搬运工来帮忙。

桥上,站着许多人,他们有的拿着扁担,有的拿着铁铲,有的坐在三轮车上。我走过去,一大群人蜂拥而上。有活儿吗?多少钱?给我做吧!

有一批家具要搬到五楼,五十块钱做吗?我问道。

钱太少了,做不了。一听我报的价钱,一群人悻悻散去。

我正准备加价时,一个声音响起:这活儿我干。我顺着声音望过去,又看到了那个满脸伤疤的丑陋男人,他依然穿着那身旧军装,挎着绿军包。

还没找到工作吗?我问他。

男人苦涩一笑,是呀,一个多月了,什么工作也没找到,别人要么嫌我老,要么嫌我脸上有疤。实在没办法,我就和他们一样在桥上蹲点,也好寻些力气活儿做。

到了单位,男人二话没说,放下绿军包,扛起一张桌子就上楼去了。

没多久,男人就把所有家具搬上了五楼。虽然是冬天,但男人的旧军装已经被汗湿透了。

我递给了男人八十块钱,男人又退回我三十块。说好了五十块的。男人朴实地笑着说。

男人走后,我发现他的包掉在我这里了。

我打开男人的包,打开红绸布,看到那三个红本本。一本是退伍证,证书照片上的一张脸年轻帅气,英姿飒爽。退伍证的纸张虽已泛黄和起皱,依然能清楚地看见上面的字迹:南滨市某步兵部队,陈青山同志于1994年4月光荣退伍。一本是部队颁发的二等功证书。一本是伤残军人证,写着陈青山在某次救火中不慎烧伤了脸。

男人很快就折了回来,十分着急的样子,看到我手里的包,他松了一大口气。差点儿忘了我最重要的东西。男人说。

男人脸上的伤疤,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一朵美丽的鲜花。我怀着敬重的心情,双手把包递到男人手中。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通过描写我及赵经理初见老兵的反应,突显老兵伤疤的可怕,用老兵相貌的丑陋来反衬他内心的美好,也为他找不到工作做了铺垫。
B.在与老兵对话时,赵经理面带愠色,语气冰冷,拒绝时斩钉截铁,由此可知,赵经理内心对老兵是轻视的,对老兵的需求和恳求是冷漠的。
C.小说多次提到老兵的“旧军装”“绿军包”及很爱惜的“三个红本本”,这些都在暗示老兵对他过往的军人身份和曾经的功绩是很珍视的。
D.对老兵的伤疤,“我”由“像无数条狰狞的蜈蚣匍匐于脸上”到“像一朵美丽的鲜花”的感觉变化,反映的是“我”内心对老兵情感的变化。
【小题2】请简要分析小说在刻画老兵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以“我”为视角叙述故事,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文学类文本阅读
斗鸡
易凡
张三有只大公鸡,叫将军。将军十分了得,体大雄壮,嘴如铁,爪似钩,头顶大血冠,身披黑羽袍,迈着将军步,昂首挺胸,不可一世,神气得很。斗鸡场上,将军百战百胜,威震四方,张三靠将军发了财,发了财的张三还想发大财。
这天镇上赶集,张三在镇子的东西南北的进口处,贴了斗鸡告示:张三率将军在镇广场摆下擂台,挑战天下敢斗之鸡,赢家由输方奖励一万元。若将军败阵,除奖勵对方一万元外,同时,捐款十万元给镇小学,以资助儿童教育事业。
开战的日期到了,国观者熙熙攘攘,沸沸扬扬。
第一场,应战者是来自山南的李四。李四的斗鸡叫鸡王。鸡王是只高大健硕的大红公鸡。鸡王虽说是只山鸡,但土生土长在大山深处,生性好斗,身手敏捷,在山南的地盘上,身经百战,从没输过一场。
双方斗鸡一出场,国观者就报以热烈的掌声。黑色将军和红色鸡王,二雄相争,你来我往,嘴爪齐下,謄挪闪跃,博得围观者阵阵喝彩。最终鸡王不敌将军,在将军“漫喔”的凯歌声中,败下阵来
于是,张三收入颇丰。
第二场,应战者是海北的王五。王五的斗鸡叫无敌。无敌的身架比起将军来,更胜一筹,算是超重量级对重量级。人们细看无敌原来是只洋鸡,是老外专门为打斗而培养出来的一个新品种。
双方斗鸡一出场,困观者都屏住呼吸,为将军摄了一把汗。将军见了无敌,一反常态,没有主动发起进攻,而是雄居原地,昂首挺胸,喔喔大叫,并将翅膀拍得“啪啪”山响,意在威慑对方。那无敌根本就没把将军放在眼里,东盯西看,精力很不集中的样子。其实这也是无敌对敌的高招之处,将军不前,无敌不进,一硬一软,出现了对峙。
张三求胜心切,急忙使出训练招数,蹲在将军旁边,铿锵有力地连着咳嗽三声。只见将军颈毛倒立,眼射凶光,纵身一跃,腾空而起,向无敌猛扑过去。王五见状,哈哈大笑,你国内冠军也是世界冠军的对手?大吼一声:无敌——上!无敌箭一般向将军冲了过去。顿时,尘土飞扬,毛羽纷飞,撕杀得空前惨烈。将军派和无敌派都忘了呐喊助威,张大嘴巴,晃着脑袋,傻子般哇哇乱叫。不一会,无敌明显占了上风,将军且战且退。无敌勇猛异常,全力追杀,将军只有招架之功,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这时,将军受伤,鸡冠血流如注。都说,将军必败无疑了。正在此时,谁也没有料到,将军突然腾起,居高临下,闪电般地向无敌的眼睛狠狠喙了下去。随即,一声凄厉的惨叫,无敌失去了一只眼睛,无敌败了。
张三又是一笔巨款进账。
王五输得糊涂,问张三:“无敌必赢,怎么就输了呢?将军必输,怎么就赢了呢?”
张三嘿嘿一笑:“鸡冠是将军的尊严啊……”
腰缠万贯的张三乐呵呵地准备凯旋而归,这时,镇小学的老校长拦住了张三的去路,问张三:“你就这样走了?”
张三嬉笑说:“老校长啊,君子爱才取之有道嘛,我是想捐助十万元给你,可我没有输呀。”
老校长狡黠地说道:“你目前虽然没输,可你还没斗完呀?”
张兰惊诧地盯着老校长那张似笑非笑的老脸:“啥?还有敢斗的?是谁?”
老校长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就是我!”
盟日清晨,镇广场上早就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大家都想看看老校长怎样斗张三?老校长拿什么去打败战无不胜的将军?
开战的时间到了,老校长仍没有到场。人们议论纷纷,准备走人的时候,老校长大汗淋漓地背着个大背兜匆匆赶到了。老校长在人们的报怨声中,顾不了擦汗,就从大背兜里抱出了他的斗鸡。哇!原来老校长的斗鸡是一只个头瘦小、羽毛蓬松的鸡婆呀!不仅如此,老校长又从大背兜里,捡出了一群小鸡娃。国观者哗然了,都笑话老校长在开国际玩笑。老校长一脸的庄严,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对张三说:“这鸡婆就是我,这群小鸡姓就是我的学生。”
张三收敛了笑脸,围观者停止了哄闹。
一场力量悬殊的战斗开始了。早已不耐烦的将军,拍打着翅膀喔喔高叫,当它看清面前的敌人是一只拖儿带女的鸡婆时,斗意全无了。将军毕竟是将军,傲慢地走过去,想把鸡婆和小鸡娃们吓跑了事,那知,鸡婆在小鸡娃的一片惊呼声中,炸起翅膀,雄起颈毛,竟向将军发起了攻击。将军大吃一惊,还没反应过来,脖颈上就被鸡婆重重喙了一口。将军大怒,要想发着,却没到张三的指令。它看张三,张三正呆呆地看着鸡婆和它的小鸡姓。将军犹豫之间,脖颈上又被鸡婆狠狠喙了一口。这时,国观者一边倒,都为鸡婆大喊助威。将军一下子蒙了,鸡婆在小鸡娃的欢叫声中,又冲向了将军。将军本能地拔腿就跑……将军败了。确确实实地败了。
张三输得奇怪,问老校长:“将军必胜,怎么就败了呢?鸡婆必败,怎么就胜了呢?”
老校长朗朗大笑:“小鸡娃是鸡婆的命报子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张三下告示约定如果斗鸡输了捐款十万元给镇小学,不过是个噱头,目的是引发轰动效应,但却成为伏笔,为故事发展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
B.小说给人起名随随便便,张三,李四,王五,老校长,只是一个代号;给鸡起名深思熟虑将军,鸡王,无敌,各个响亮,这是因为本文的主角是鸡而非人。
C.将军战胜了鸡王和无敌,却败给了一只瘦小的母鸡。这看似不可思议,但又并非毫无可能,因为这符合动物本性。这使小说虽富于传奇色彩,但也不乏真实感。
D.老校长的意外挑战,老校长“狡黠地说道”,老校长斗鸡时的迟到,拿出鸡婆时的“一脸庄严”,层层造势,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也将小说情节发展一步步推向高潮。
【小题2】张三觉得“输得奇怪”,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张三为什么会输?
【小题3】小说为张三的“将军”重点安排了三场斗鸡表演,场场精彩而又各有详略、各有侧重,请结合小说相关内容从以上三个角度赏析作者为何如此安排?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 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B.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一定的经商能力。
C.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 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
【小题2】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是怎样叙述冯五爷开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等着的轿车

美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用深沉的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

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选自《欧•亨利幽默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小题1】“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请分析这一情节的作用。
【小题2】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小说中的“姑娘”的形象。
【小题3】小说以“等着的轿车”为题,可是小说到了最后才提到“轿车”。你觉得这个标题好吗?请结合小说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