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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赌王吉姆的幸运数字   美国荣。戈尔德
克拉莫怎么看也不像百万富翁,他自己也觉得不像。
他昨晚刚买的全毛西服这会令他浑身上下都不自在,他拄着铝合金拐杖,忐忑不安地抚弄修剪整齐的小胡子,等待着州警署护卫警车的到来。
州警署警员在犹太人敬老院大门口接到这位老人。
‘克拉莫先生,我是麦肯警员,”着装整齐的新泽西州年轻警员说,“我奉命驾车护送您去参加彩票颁奖典礼。”
克拉莫从纳粹集中营被解救出来已经有50多年了,直到今天,他还对警察、枪械和警车心存顾及。
“您是我护送过的第三位暴发的百万富翁,”麦肯罗说,“一夜暴富有什么感觉?”
“等我拿到支票后再告诉你吧,”老人说,“不过,要是我不要那笔钱会怎样呢?”
警官不屑地回头扫了一眼后座的客人,“谁会不要2700万美元呢?”
“彩票中了头奖当然好啦,”克拉莫说,“但对我来说这仅仅是个玩笑。我只不过是投了一注往常的幸运号码而已。这不需要什么技巧,更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智力,我只不过是运气好点罢了。你看,我都是90岁的人了,没有多长时间好活了。我既不打算买房子或汽车什么的,也没有妻子或家人需要礼物。我还有什么需求呢?在老人院里我被服侍得好好的,他们喂我吃饭,喂我服药,给我换床单,跟我玩猜字游戏,还给我看大彩电。今儿个,我却中了个2700万美元的大奖。
“我还记得我在集中营的那些日子。那时的我就是副步履蹒跚、喘着粗气的骨头架子,一无所有,寂寞孤独。在我居住的小村子里,我亲眼看到我的父母被塞进闷罐车送进焚化炉;我亲眼看见一个警官拔出手枪把我瘸腿的小弟弟打死----就在我眼前、在村里的广场上打死了他。在我痛失亲人的时候,我身无分文。而我今天却拥有2700万元,但我却买不回他们的生命。这是个玩笑,一个令人恶心的悲剧式的玩笑。
“不过,我本人倒是挺幸运的。美国人救了我,后来我来到美国。我到夜校学习。在那儿我遇到玛格丽特,一个美国女孩。是她教我说英语,教我重新有了笑容。1950年我娶了她。我在服装厂做裁缝工,35年里,那是我惟一的一份工作。而玛格丽特是我惟一的爱。1975年她死于癌症。现在,我非常想念她。”
“我很抱歉,”麦肯罗试图转换话题,“一个小时后,您将得到2700万美元。您仍然可以用那笔钱买到很多的幸福和乐趣。”
“我最大的幸福就是和玛格丽特在一期,”克拉莫说,“而我的乐趣则是赌数字游戏。”
“您经常赢吗?”警员问道。
“那倒不一定。要是我赢了,我就和玛格丽特一起出去庆祝一番。我们总是坐火车到城里,然后乘出租车到一家上好的餐馆。我会点两客牛排大餐,给玛格丽特来一杯法国红酒,再给自己来一瓶冰镇啤酒。有一回我赢了一大笔的,我还给她买了鲜花,玛格丽特很喜欢茶花。她高兴地称呼我是“赌王吉姆”,把我们的庆祝叫做“开荤之夜”。
“很想念她,对吧?”
“我非常想念她,”克拉莫长叹道,“我也同样怀念我那没有快乐的青春。我愿意用那2700万美元,仅仅换取和玛格丽特再过上一天。”
“您打算怎么过呢?”年轻的警员问道。
“首先,我要拥抱她,看着她微笑。她的笑容总是那样的热情洋溢,漂亮又可爱。接下来,我将为我说过或做过的曾经伤害过她的每件事向她道歉。”
“您老已经90岁的高龄了呀!”
“爱情不仅仅是年轻人的,”老人开始数落起来,“爱情是心和灵魂之间超越年龄限制永不停息的浪漫,你结婚了吗?”
麦肯罗说他的妻子叫劳拉,他们现在有一个15岁的儿子比利和一个9岁的女儿南希。
“但是,警官,你还是没回答我最初的问题,要是我不接受那2700万美元,他们怎么办?”
“我不知道他们将怎样处置那笔钱,但他们和可能会把你关进疯人院。他们会说你疯了。”
克拉莫笑起来:“我想你是对的。这么着吧,一会儿他们给我和那张大支票拍照的时候,我想劳驾你个劳拉打个电话,告诉她和孩子们,今晚”赌王吉姆”请他们过一个“开荤之夜”。
我将给我们每一位点一份牛排大餐,给劳拉来杯红酒,再来两瓶冰镇啤酒,一瓶给你一瓶给我,给比利来瓶可乐,给南希买一个芭比娃娃。我请客。相信我,今晚我付得起。”
麦肯罗警官再次转换话题:“您还是没有告诉我您的幸运数字是什么呢?”
克拉莫将手杖横放在后座上,松开安全带,从西装里脱出一只胳膊,挽起衬衫的袖子,将胳膊伸到前排,露出他在集中营被文身的编号……
【小题1】(小题1)开头一、二两节写克拉莫,用了什么描写方法?起什么作用?(4分)
【小题2】(小题2)彩票中了头奖,克拉莫为什么认为是个“玩笑”,并且是“一个令人恶心的悲剧式的玩笑”?(4分)
【小题3】(小题3)小说两次提到麦肯罗“转换话题”,这对情节发展起什么作用?(4分)
【小题4】(小题4)联系全文,说说小说最后一节的特点与作用。(3分)
【小题5】(小题5)本小说的主题是多义的。请你概括其中一个主题,并且简述你的理由。(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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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温钝的刀

刘博文

不否认,女人的脸上是有过桃花的。

桃花灿烂,如日薄西山时特有的余晖,在玻璃镜片折射下,点缀着为数不多的光芒。不刺眼,有引导与示好的意味。

还剩三天。时间隐藏在手臂上的腕表里,不急不快地走着。

橱窗前的林一峰定下脚步,余晖一片片散下,打在他身上,和先前女人脸上的桃花相同,有催促的意味,是不是示好他就不知道了。

他只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扶了扶镜框,玻璃橱窗里摆放的挂钟每转一圈,时间就像刀刻般划入他的皮下骨。刀锋利,林一峰的心里,一直都住着这样一把刀。

此刻,他悄悄将刀藏起,目光转向橱窗,眼神中重新透出一个少年应有的温和。

橱窗是精致的,从那里面传来的眼神也受到感应般温柔,也许是为了引导客人购买自家柜台上的物品,来收取提成而换做的温柔表象。

林一峰能理解,在每周一的市场营销课上,老师曾给他们讲过,在业内,这叫刀背营销法,往白了说就是营销者把自己如刀尖的脾气收一收,藏起来,展示给顾客的永远是刀背般温钝的笑容。

女人的笑容真的不失为温钝。

相比之下,林一峰的笑容便有点窘迫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经过这片橱窗,远能搜索到的记忆停留在半个月之前。

不同的是,第一次并非经过,他是刻意进去的。

或者说,他是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推门进去的,但他未曾料到,自己辛苦兼职赚的钱,与里面任何一件商品的价格都挂不上等号。

更别提那套做工精良的电动剃须刀了。

那天推门而出的林一峰的脊背,在推开门的瞬间弓成了小于号(<),像一把本该出鞘却不得不藏入袖中的刀。

还剩三天!

尽管隔着玻璃,林一峰仍能听见柜台上那把剃须刀的嗡嗡声——女人正在给客人试刀。

他低下头,用室友吴尽满嘴新潮的话形容,丧丧的。

说这话时吴尽正在刮胡子,那把拥有流线机身的电动剃须刀比魔术师还要神,眨眼工夫,吴尽脸上因为蓬勃生长的胡子而导致的邋遢、疲态全部消失了,林一峰知道它们的归处,胡碴的归处在那小小刀片下的罩子里。艳羡的目光收回,林一峰在那一刻清楚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为了那套做工精良的剃须刀!他将刀轻轻的藏在心底,最柔软那一处。

大三的课程不多,推算好时间,和多数精力充沛的同学一样,林一峰加入了大学生兼职的行列。

是好事,学校鼓励学生这么做,相当于早一天踏入社会品尝生活的艰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嘛。

是好事,对林一峰这个出身于农村,从小靠父亲养育的单亲家庭来说,真的是好事,大一时他就在电话里为兼职的事情和父亲争执过。

父亲的老观点,坚持让他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就算要补贴家用,也得等到大三。林一峰能够想象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父亲土里刨钱汗珠子落地摔八瓣那种疲累,和老态。

大三,林一峰很快就成为了店里最勤奋的外卖小哥,谁知道勤奋换来的不是褒奖与酬劳,而是辱骂,是损失。

只是晚送了十分钟而已,客户拒收,还向老板提出赔偿,堵车而耽误的十分钟,让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化作乌有,直接盈亏自负。

和营销课上导师讲的案例一样,自负盈亏。

心被堵了的林一峰站在橱窗外,路灯渐次暗下,恍如林一峰胸腔里那颗越来越暗的心。

风沙掠过,洒在他已多日不曾修理的脸上,城市就是如此,好的环境都只留给属于这里的人,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了昨晚在朋友圈上看到的这句话。

他只是想凭借自己的双手来赚取一套剃须刀呀。

显然,他是不属于城市的那一号人。抬起沉在腕表上的头,林一峰看见时间清晰的滑过,嗡嗡的剃须刀马达声从橱窗里渐渐消散,已是打烊时间,女人正将剃须刀收进柜台里。

只剩两天了,过了今晚的话……

不管了。秋风拂过,林一峰蹙了蹙眉头,眉头如刀!

他推开玻璃门,逼近女人。

女人刚锁上柜台那把精致的锁,她没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将就此被锁上。

因为挣扎,女人的面孔变得绯红,桃花变得灿烂异常。

林一峰的刀误入了桃花深处……

还剩两天。

还剩两天就是父亲的五十岁生日了,五十知天命,林一峰想让父亲面容显示出成年男子的坚毅,而不是被胡须潦草地遮蔽,一副丧丧的表情。

这么想着,脸上露出温钝笑容的林一峰将右手上的刀攥紧,左手顺带将来不及关闭的剃须刀藏进自己大衣荷包里。

只剩下两天了,有嗡嗡的马达声自耳边传来。

电动剃须刀的声音就是温钝。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还剩三天。时间隐藏在手臂上的腕表里,不急不快地走着。”这句话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大有深意,它以时间的井然有序反衬出主人公内心的焦躁不安。
B.小说通过对主人公动作、语言的生动描写,向读者展现了他由渴望自立自强,到被现实逼迫变得敏感愤懑,最后铤而走险的命运轨迹。
C.桃花、刀、丧丧等词语在小说中多次出现,既有助于交代故事情节发展,也能够折射出主要人物的特殊心理。
D.为送父亲一套做工精良的电动剃须刀而抢劫行凶,虽然这样的情节设置显得有点悖于常理,但小说所反映的社会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小题2】小说的标题“温钝的刀”有何丰富内涵?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叙述故事时有哪些特点?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带着我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但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路上,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毛窝子的制作方式和用途,一是为了交代李大爷制作毛窝子的生活环境,二是为了突出李大爷技艺高超。
B.小说中,用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的热爱和现在人们对毛窝子的不屑进行对比,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小说所写的故事时间跨度很大,“我”三次得到李大爷制作的毛窝子,表现了“我”对毛窝子的珍惜。
D.小说中写到李大爷制作精良的毛窝子却被他儿子一把大火烧了,这一情节引人深思,意在提醒我们如何去对待传统手工艺品。
【小题2】“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含意?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中前文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四八二十四

李世民

商丘的牛肉烩面真好吃。我这样说,伙伴们这样说,就连我们的领导也这样说。

我们的领导叫三元,说是领导,其实就是我们这个工程队临时带工的。说是工程队,其实连领导都算上,我们才八个人,而且,还是大工程队临时派来的小工程队。

工地在商丘归德路附近的一个小巷里,工程也很小,安装一栋家属楼的上水和排水管道。每天,我们早上从大工地来到小工地,到了晚上再回去。领导说,大概,要半个月的时间。

虽然只有八个人,中午,还是要吃饭的,我们八个人里面,没有人会做饭,就算是有人会做饭,大家总不能背口锅吧,所以,吃饭成了大问题。我这样想,伙伴们这样想,我们的领导三元可能也这样想吧。

头一天中午,我们已经干了半天的活,肚子都“咕咕”地直叫唤,大家撂下手中的家伙,把领导三元围了起来,三元挠了挠头皮,咬了咬牙齿,然后涨红了脸说:“我们去吃牛肉烩面。”三元的话,像给我们注射了一针兴奋剂,大家跟在三元的后面,把三元当成了真正的领导,三元还很煽情地补充说:“商丘的牛肉烩面!”

牛肉烩面馆就在小巷的拐弯处,生意红火,到了里面,浓浓的香味和暖烘烘的热气飘散过来。三元拖着长腔说:“来八碗牛肉烩面——”

烩面馆的师傅四十多岁,说话和气,干活麻利,很快,八碗牛肉烩面端到了我们面前。牛肉烩面真好啊,碗是特大的敞口碗,汤是漂着辣椒油的老汤,汤上头浮着鲜生生的芫荽……

商丘的牛肉烩面真好吃。我这样说,伙伴们这样说,就连我们的领导三元也这样说。

看着大家吃得头上冒汗,嘴角流油,三元捂住嘴偷偷地笑,然后,他又顺势擦了一把嘴,冲着里面喊:“师傅,结账——”

师傅一边回应,一边咧着嘴走过来,师傅说:“大碗烩面四块一碗,总共八碗,四八二十四。”师傅重复说:“二十四块。”

哈,四八二十四。我想,师傅脑袋里进水了吧,二年级的小学生也知道四八是三十二,这样做生意,赚谁的钱呀!我又想,也许,是师傅忙,忙中出乱。

我看看伙伴们,伙伴们朝我挤挤眼,我又看看领导三元,三元朝我挤挤眼,干脆,我也朝他们挤挤眼,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表面上又装作不明白。说实话,占便宜的机会,我们民工很少遇到,并且,起初我们没有占便宜的意思,只是这位师傅……

三元给了师傅二十五块,师傅找回了一块,很自然。

整个下午,我们一边干活,一边回味着商丘牛肉烩面的美好,议论着四八二十四还是四八三十二。 

第二天中午,三元对我们说,今天我们还去老地方吃牛肉烩面,如果师傅记起了昨天的事情,就把欠的钱补上,如果他确实忘了,我们也就不提了。三元是我们的领导,他说的话,我们当然听了。

果然,师傅把昨天的事情忘了。师傅不但不记得昨天的事情了,而且,结账的时候,师傅说:“大碗烩面四块一碗,总共八碗,四八二十四。”师傅再次重复说:“二十四块。”

第三天中午,师傅还是说:“四八二十四。”

直到第十四天中午,师傅一直收我们二十四块钱。

我们都为师傅暗自惋惜,手艺这么好,就是不会算账;我们也暗自得意,商丘烩面真便宜呀!

 第十五天,也是最后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三元结账的时候,师傅说:“听说你们今天结工,所以,这顿饭就不收你们的钱了。”

我和伙伴们还有我们的领导三元全愣住了。

师傅解释说:“我以前也是民工,挺不容易的。”

我和伙伴们还有我们的领导三元全都后悔了。我张了张嘴,伙伴们张了张嘴,三元也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三元张开了嘴。三元说:“师傅,前些天你算错账了,不是四八二十四。是四八三十二,算起来,我们还欠你一百多块呢。”

师傅笑着说:“四八二十四,没算错。”

师傅又说,几年前,自己也在商丘一个建筑工地上当小工,有一回,他路过一家牛肉烩面馆,很想吃一碗烩面,那时候,师傅还从来没吃过商丘的牛肉烩面,可是,师傅摸摸口袋里,还差一块钱,没办法,师傅只好咽下了口水,走了。当时,师傅想,将来有一天,我也在商丘开一个牛肉烩面馆,现在,师傅的愿望实现了。

师傅接着说:“从我开烩面馆的时候起,只要有民工在这里吃饭,我都要少收一块钱。”

师傅扳着指头,算起了账:“一四得三,二四得六,三四得九,四四一十二……四八二十四,没错!”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一开始写不同的人都说商丘的牛肉烩面好吃,侧面表现面馆师傅做面手艺好。之后写工程队难以解决中午吃饭问题,为下文带队领导三元请大家吃牛肉面做铺垫。
B.“三元挠了挠头皮,咬了咬牙齿,然后涨红了脸说”请我们去吃牛肉烩面,一系列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把三元下决心要请我们吃烩面形象地描写出来
C.民工们起初不想占便宜,吃完面却占了便宜,而大家却没有点破,表现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有便宜就占的劣根性,揭示了人性深处所隐藏的丑陋。
D.小说描写了民工们去面馆吃饭,面馆师傅故意每碗少收民工一元钱,结工时又免掉面钱的令人温暖的故事,表现了面馆师傅对待每一位顾客的体贴和关怀。
【小题2】文章反复出现“四八二十四”,请联系全文,谈谈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鼻烟壶
肖复兴
我们老院进二道门东厢房的第一家,住着老孙头儿。我们都这样叫他,现在想来那时候也就50岁上下,并不老。他一辈子没结婚,那时候,他的母亲还在,七十多岁,身体不好,常年躺在床上。
老孙头儿大概是我们老院里学问最高的一位,是个英语翻译,据说从美国回来的。人家上门把要翻译的东西送来,他在家里就把钱挣了。那时候,我们一帮孩子常到他家里玩,东厢房靠窗是一张写字台,放着他的命根子——打字机,我常偷偷敲打键盘上圆圆的小按键,发出“嘚嘚”的声音,特别好玩。
老孙头儿工作之余的最大消遣就是吸鼻烟,而且非常讲究。他家里有好多鼻烟壶,装在墨绿色的铁皮盒子里,高兴了,他会打开盒子,让我们欣赏那形状不一、图案各异的鼻烟壶。鼻烟壶的口很小,里面画有好多图案,有山水花鸟、英雄人物、市井风俗,色彩有金糕红、湖水绿、珐琅彩等。忙的时候,他会让我们帮他去买鼻烟。每一次买鼻烟,他都会从盒子里找出不一样的鼻烟壶,好像在挑选他的卫兵。他买鼻烟,必定要天蕙斋的。我们都特别愿意帮他买鼻烟,老孙头儿会让我们把买鼻烟找的零钱拿来买糖吃。
天蕙斋离我们老院不远,道光年间就开业了。鼻烟作为一种闻品,现在很少有人喜欢了,但在清末民初,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它都很有市场,就像现在的香烟一样。老孙头儿跟我们白话,上好的鼻烟,一两的价钱当时能买44斤洋面。好家伙!听得我们都嘬牙花子。
天蕙斋不太起眼,它在一个高高的台阶上,门脸瘦长。可那时我们个子太矮,台阶显得越发的高。我们一帮男男女女的半大孩子,拿着老孙头儿给的钱撒着欢儿去天蕙斋,主要目的是找了零钱,去前门大街买糖分着吃,我们老院的孩子,大概没有一个没去过天蕙斋给老孙头儿买鼻烟的,便也没有一个没吃过老孙头儿的糖的。
好玩的年华都过得快,童年和少年时光,像鸟一样飞走了。等到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了。有一天,一帮红卫兵闯进老院,径直闯进了老孙头儿的那间东厢房。那时候,红卫兵造反、抄家,已是常事,见多不怪——让我诧异的是,为首的竟然是我们老院的一个女孩子,她比我小3岁,以前,没少像跟屁虫似的,跟在我的后面,去天蕙斋帮老孙头儿买鼻烟。
正是夏天,天很热,老孙头儿正在家里帮母亲擦身,哪里想到红卫兵长驱直入。那个女孩指着老孙头儿的鼻子,劈头盖脸说他是美国特务,让他交出藏在家里的电台。老孙头忙跟她解释哪有什么电台。她指着写字台上的打字机说:“这不是电台吗?”老孙头儿叫着她的小名说道:“孩子,那是打字机,你又不是没见过我拿它打字!”她说:“你用它白天打字,夜里发报,以为我们红卫兵小将不知道?”说着,她便带着红卫兵开始乱翻东西,一下子翻出了老孙头儿的宝贝——墨绿色的铁皮盒子,她指着盒子上印着的一行英文小字“Made in the U.S.A.”,对那帮红卫兵喊了起来:“看呀,这里有美国的东西,他还不承认自己是美国特务。”老孙头儿再一次叫她的小名,解释说:“这就是以前用过的美国奶粉盒子。”然后他打开盒子,指着里面装的鼻烟壶又说:“你也不是没见过,都是鼻烟。”她一把夺过盒子,摔在地上,鼻烟壶碎了,鼻烟撒了一地,她质问老孙头儿:“这是什么?美国奶粉盒子?里面装的就是美国炸药!”
老孙头儿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装鼻烟壶的盒子,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灾难。他的母亲惊吓过度,没几天便过世了。到我插队结束回北京,我回老院时看到他,他还点着那个女孩的名字对我说:“你说这孩子是怎么想的,非把个装鼻烟壶的奶粉盒子说成是装美国炸药的。
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子,不知道现在她会怎么想,会不会还记得这桩往事……
(选自《我们的老院》,有删改)
【小题1】文章以“鼻烟壶”为题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简要概括“老孙头儿”这个人物的形象特点。
【小题3】请探究“你说这孩子是怎么想的,非把个装鼻烟壶的奶粉盒子说成是装美国炸药的”这句话的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派克钢笔
孙春平
我家附近有片小花园,傍晚时常见一位老人,拄着拐杖,佝偻着瘦弱的腰身,绕着甬道一圈又一圈地蹒跚。有一天,我看老伯嘟嘟哝哝地又在绕圈子,便想凑上去陪他说说话,他女儿林慧从亭子里闪出来,对我悄声说,别打扰他,老爷子说散步时脑子好,他正构思写东西呢。我问,是不是写回忆录? 林慧摇头说,好像是写诗歌。管他写什么呢,只要他高兴。
林慧是我中学时的同学,毕业后我下乡,地去了工厂。记得她说过,林老伯跨过江扛过枪,还参加过抗美援朝。以前只知他离休前在工厂当领导,没想到了慕年,又想搞创作,这种生命的激情,着实让人钦敬啊!
万没料到,有一天,林老伯会让女儿陪着,我到我家来。林慧说,我爸听说我的老同学是作家,非要拜访你。林老伯立刻从怀里拿出一沓文稿,嚷着说,我写了点东西,作家帮我看看,行吧? 林慧忙指耳朵示意,老人耳聋,以为别人也听不见。
二人离去,我打开稿子,总题叫《新少年三字经》,子题目也有二十多个,仿着古时《三字经》的写法,爱国旗,爱劳动,爱父母,爱粮食,每章二三十句。平心而论,立意虽都不错,但质量平平,遣词用字也不甚准确,有些地方还没押上韵脚。但这出自八旬老人之笔呀,共和国功臣对祖国花朵的殷切希望,岂能用庸常的文学水准去衡量? 老人写出这些,还不是想在这喧嚣的世界里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我想了想,便给报社的编辑打去电话,说了自己的想法,还给他读了其中的两节。编辑果然很兴奋,说你选出五六节,修润后抓紧发来,同时发来老人的简介和照片,我争取在六一专版加编者按隆重推出。
六一后的傍晚,我拿着报纸和稿酬等在花园里。其实,此前林慧已将报纸带回家,但见了那二百元钱,林老伯仍是很激动,颤巍巍地接钱在手,还大声说,我接着写,写一百首。我小声逗林慧,叫老爷子请客。林慧抿嘴一笑,说一分钱也别想。
年底的时候,林老伯由保姆扶着,再次踏雪来到我家。我问林慧在忙什么,保姆说,慧姐不肯来。老伯又展开了他的文稿,是更厚的一沓,说请作家帮我改改,再写篇序,行吧? 我吃了一惊,问,要出书呀? 那可得由出版社审定。老伯摆手说,不用出版社,我有个战友的儿子,在印刷厂当厂长,他说你给写篇序,他免费给我印,不多印,就五千本。我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再问,印这么多可怎么处理呀? 老伯又说,当年厂里没少往学校派工宣队,人托人,都答应下来了,两块一本,不贵卖。
林慧不肯出面,表明了一个态度。但老同学越是这样,我越不好拂老人的面子。那本薄薄的小书我见到了,是春节前林慧特意送来的。我问,听说离休干部的退休金一月好几千,医疗国家全保,你们几兄妹是不是还要啃点老呀? 林慧笑说,每月工资一到,老爷子只取两千,一千付保姆工钱,另一千是他和保姆一月的伙食费,剩下的都送银行,谁也动不得。要不是我每月另偷偷塞给保姆几百元,人家早辞了。见我听得发怔,林慧又说,那我就再给你交个底,这本书,其实我只让印了二十本,我从印刷厂取回后,跟我老爸说,其余的全让学校取走了。后来学校送到家里的书款,都是我拿钱请人送去的。不管老爷子怎么喜欢钱,咱也不能违背有关法规不是。要不是书里有你写的序,也不会想起送你。林慧还说,我老爸还在家写呢,这回说要写千字文,也写一百篇,再出书就能厚一点了。我说,转告老伯,慢慢写,别累着,慢工出细活。
没想,我再没见到林老伯。老伯仙逝,终年八十六岁。安放骨灰那天,墓地上突然来了三个人,一位律师,两位公证员。律师当众宣读老伯的遗嘱,说去世后捐出一百万元,在山村建一座养老院,但不可用他或子女的名字命名。若积蓄不足,就变卖房产,再加丧葬费,结余部分统由二子一女再加保姆平均分配。遗嘱中还特别强调,他留有一支源克钢笔,是朝鲜战场上的战利品,赠与林慧的作家同学,以表感谢,也是希望。三个子女当即表态,执行遗嘱,不折不和,敬请老父安息。
我心中震撼,手握派克钢笔,眼望高天流云,久久说不出话来。老人家的希望是什么,
苍天大地都知道,还需我赘言吗?
(选自《2013年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林老伯很重视200元的稿费,并且只给保姆1000元工资,生活也很节位,连女儿也说老爷子非常喜欢钱,这都充分说明了老爷子的吝啬。
B.老人写《新少年三字经》,并且要出书,是因为自己一生戎马生涯,在日暮之年,为了在这喧嚣的世界里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C.小说开头对林老伯的外貌描写,是为了突出林老伯年事已高,身体瘦弱,衬托后文林老伯致力于写作的事迹,赞扬林老伯老当益壮,仍不忘发挥余热的奉献精神。
D.小说着力表现了林老伯作为一名抗美援朝过的老干部,晚年仍然心系民众,他既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也关注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小题2】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展开叙述,有什么好处?
【小题3】小说主要表现的是林老伯,却以“派克钢笔”为标题,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