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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把匕首藏在哪里
向 东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我觉得这样对我不是多安全,到时候动起手来对方要是一推我,匕首就可能刺进我的心脏,我不能这么藏。
我把匕首掖进腰间。这样做我觉得不是太舒服,一个硬邦邦的家伙顶着腰,还没有动手就有一种被别人拿下的感觉。我把双手往上举了举,知道是自己没把匕首掖对地方,就急忙把匕首从腰间拔出来。
我必须把匕首藏在一个又安全又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地方。我往前回忆自己看过的武打功夫片,突然就想到了美国大片《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那个硬汉的匕首是藏在马靴里的。我觉得藏在马靴里比较科学。
我到商场里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双过了时的马靴穿上。我把匕首藏在马靴里,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迈步出了门。
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没人注意我,这让我心里很安慰,我既然是个凶手,如果没有人注意我就会安全很多。我想在人群中寻找我要攻击的目标,我知道这是徒劳的。现在是上班时间,马经理一定在他的办公室,再说马经理出入有车,我这么寻找肯定发现不了他。
经过福大爷的修鞋摊,我想远远地绕过去,还是被福大爷喊住了。福大爷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马戏团里敲锣的猴子。福大爷说小子,打扮得跟绑匪似的在街上瞎溜达什么。
福大爷这么一说把我吓得一怔。我说福大爷你胡说什么,我没事这不溜大街玩吗。
福大爷说你不是在什么大酒店当保安吗,怎么突然就成了大街上的便衣警察了?我说福大爷你不知道,酒店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我,老子不给他干了。
福大爷摇摇头,说把你的马靴脱下来。我一惊,说福大爷,我可什么也没有做呀。福大爷说,这么好的马靴打上掌可以多穿几年,快脱下我给它们钉上掌。
我说谢您了福大爷,我知道您和我爸是老哥们儿,您不会跟我要钱,可我现在有急事。说完赶紧跑了。
我想真是危险,要是让福大爷发现了我的秘密,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了。看来,把匕首藏在马靴里也不是万全之策。
我拐进了一家医院,我说医生麻烦你给我打上绷带。那个头发脱落殆尽的男医生奇怪地打量着我,眼睛里充满疑惑。我说我给你钱!医生摸了一下我的脑门子,说给钱也不行,这是我们的医德。他随手写了一行字递给我,说你最好到这里去看一看。我认得那行字,是一家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我花了八十块钱到一家按摩院好说歹说让人把我的胳膊脱了臼。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个准备出院的骨折病人的X光片子。我拿着片子拖着胳膊又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到一家私人诊所上了夹板打了绷带。这一番折腾让我浑身直冒冷汗。这更增加了我的仇恨,马经理,今天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今天不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我就……
我用白布包了匕首,把它放进夹板里,正正好好,不露痕迹,天衣无缝。我觉得自己这么聪明没考上大学,真是白搭了。
进了酒店大厅,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用另一只手扶了扶挂在胸前的绷带,生怕匕首会反射出光来。服务员点头向我问好。我仰着头说我找你们马经理。服务员到吧台拨了个电话微笑着对我说,马经理不在。
我说我可以等。
我又说我可以等!
一会儿过来四个保安,说马经理有请。
我对走在身边的四个保安说,哥们儿,去年我也和你们一样在这里当保安。他们表情漠然没一个人说话。我想他们怎么和我那时一个德性!
我终于见到马经理了。马经理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了我吊着绷带的那只手。我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知道机会来了,只要我把藏在夹板里的匕首突然掏出来,就可以轻松地刺进马经理肥胖的身体。我瞥了一下周围的保安,他们似乎对我没有任何警惕。
我捂住疼痛的胳膊,突然声泪俱下地说:“马经理,你就可怜可怜我,把工资给我吧。”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小说借一个曾经的酒店保安讨要工资的事件,写出了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表现了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主题。
B.男医生拒绝了“我”打绷带的请求,可以看出他的医德,但他又恶意地推荐我到精神病医院,又可见其缺德。
C.“我”为了能合理地打上绷带不惜花钱施起苦肉计,终于把匕首藏在一个安全又能派上用场的地方。这一情节幽默搞笑,令人放松。
D.作者运用了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等方法来刻画人物,突出了人物性格,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E.酒店大厅里“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的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与我落魄的生活状况形成对比,也引出马经理的出场,为下文做铺垫。
(2)小说的标题“把匕首藏在哪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设置福大爷这个人物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结尾,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这样安排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与主题思想的体现有什么好处,结合文本谈一谈你的观点。(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10 0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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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王梅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梅花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确定你叫李城?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柜子,换灯泡,拧螺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你写过多少个李城?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搖晃晃飘落下来。后来,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一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因,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我记不清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我”接受李城的邀请来到小官庄,眼前所见之景与他多次描述的画面形成巨大反差,不禁引人深思形成反差的原因。
B.小说三次写到李城的“瘦”,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人物不同阶段遭遇的不同境况,很好地表达了作者对人物命运的情感态度。
C.小说结尾说“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难受”是面对李城的坎坷命运,我无力相助;“轻松”是将帮助李城完成最后的心愿。
D.小说以“搬家”为线索,小说写了李城在城乡辗转迁徙的经历,试图以小说里的美好未来抵抗现实的残酷人生,表达对农民工人生归宿的思考。
【小题2】李城是一个怎样的人?试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既写现实又写回忆,这种叙述方式有哪些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相马师

张港

草原上,最大的本事是相马,敖亚齐是顶级的相马师。别人说的好马,他会摇头;别人看的劣马,他能点头。马之优劣,得听敖亚齐的。老的少的,当官为民,见敖亚齐必下马步行。牵来马求敖亚齐相看,那得给票子,不能白看。

其实,敖亚齐过着最苦的白子:一是滴酒不能沾——喝过酒的人,即使清醒,看马也带情绪,易有偏差;二是不能看赛马——还没赛,他已看出冠军亚军,比赛等于白开水,一点儿味道也没了。

敖亚齐相马无数,自家毡房却没有一匹马。要是敖亚齐骑匹二等马,那成了啥?就是骑了一等马,再有匹更好的马打身边过一过,那敖亚齐脸往哪儿放?

这年那达慕,骑手、好马全去了。在敖亚齐眼里,大草原,就是空空荡荡,就是啥也没有。

敖亚齐难受得如胸膛钻进了老鼠,就在草地上散心。忽地,他看到一匹骒马,上下前后细看,大惊失色:这马,皮相中品,骨相中上,神相却是上上。敖亚齐看出来了,这骒马能下出千里驹。

没用几个钱,敖亚齐就牵回了这匹骒马。敖亚齐找了最好的公马与骒马交配。头胎马驹就是上上,可是并非极致。二胎,却产下龙种马。相马无数,百年不遇,这是敖亚齐所见的最好的马。敖亚齐从眼看胆,透鼻见肺,由耳入肾,视舌识肝,掰牙得脾,喜得快要疯狂。他为小马取名“隆”,意思是风。

隆长到两岁口,敖亚齐开始吊马。天天让马跑出透了汗,然后喂个半饱,再将马头拴高,让它够不到草,让它眼睛只看远方。这就是吊马。

吊出来的隆,肋骨条条根根,却透着悍威与龙气——这只有敖亚齐看得明白,别人还以为这马废了。雨天无人,敖亚齐打马狂奔,然后测它的鼻息、心跳。敖亚齐喜的是,长成的隆,不仅好在速度,不仅好在耐力,不仅好在勇气,敖亚齐最得意的是这样的马配出的驹子, 匹匹是好马,个个是良驹。这马,金子化水饮它也值。敖亚齐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敖亚齐。

敖亚齐爱马如子,也下得了狠手,因调教得法,隆日渐出息。骑手们也看出了隆的厉害,全等待着,将来配自己的母马,或买到隆的后代。

这天,敖亚齐驯马急停步法。猛跑一阵,一个双提缰,隆前蹄立起腾空,落地是纹丝不动。猛跑一阵,单撇拉缰,隆一个直弯,敖亚齐纹丝不动,正得意时,隆一个前失,摔在地上。被甩到空中的敖亚齐知道,隆踩破了豆鼠子洞——这不是马的错。

敖亚齐摔得不轻,起了几次没有起来,好像骨头不行了。敖亚齐看马,隆看看躺地的骑手,转向一棵结荚的黄芪,吃上了。

敖亚齐心里忽一下子,疼得要出膛了:好马这时应该卧地帮助主人上马,或是奔跑回去找人施救,可它却这样。

敖亚齐辗转反侧,夜夜无眠:调教了一辈子马,看透了五脏六腑,却忽略了最重要的——马德。该死!该死!

马性天然,改易极难。敖亚齐思来想去,失德之马,再怎么好也不能养了,趁早出手。再心疼,也得割肉。

敖亚齐卖马,消息风一样传遍草原。可是,敖亚齐出价太高,人人叹息,人人摇头。

这天,来了个汉子,这人叫巴图,也是出名的相马师。

巴图并不多语,也不相马,一手付钱一手牵马。

敖亚齐对围观的人得意地说道:“终有识马人。值这个价。”看隆头也不回,步步走远,他忽然心如刀绞,冲巴图喊:“好好待它——好好待它——百年一遇的良种——”

没有了隆,敖亚齐心里空荡荡的,对着拴过隆的桩子发呆发傻。

这天,敖亚齐去镇上抓药,远远见一匹拐蹄马,马上是个眼熟人。近了一看,敖亚齐大吃一惊:

“这不是买我马的巴图吗?”

“这不是敖亚齐吗?”巴图也认出了敖亚齐。

敖亚齐笑笑:“我说巴图,怎么这个模样?怎么骑这路马?”

“日子没过好呗。”

“你买下我的好马,那可是大钱啊!那不是大钱吗?”

“我买你的马,可不是为钱。”

“不为钱?"

“敖亚齐,我问你,你那马,是不是摔过人?是不是失过德?”

“那也是好马,配种的好马。”

“配种?好马?当天就让我宰了。这缺德马,要是传种下去,草原会成什么样子?”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一段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指出敖亚齐相马术高明,为后文写敖亚齐发现骒马的不凡以及训练隆做铺垫。
B.敖亚齐对待隆的态度由开始见到隆时的狂喜, 到训练隆时的用心,再到卖掉隆之后的失落,可以看出他对隆的喜爱。
C.敖亚齐是草原上顶级的相马师,但是因为在驯马时下手较狠,经常不让马吃饱,最终导致隆成为失德之马,让人惋惜。
D.巴图买隆时不相马,也没有与敖亚齐讲价,但实际上巴图在买走隆之前已经对其有所了解,也想好了如何处理它。
【小题2】小说结尾部分具有怎样的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巴图还是敖亚齐?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阐述理由。

同类题3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
三年级往事
路明
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妈生病了,先是躺在镇卫生院的病房挂盐水,后来转院去了上海。上海的医生说,发现得早,没什么大问题,但要开刀。
我懵懵懂懂,并不担忧或是哀伤。我妈不管我了,这是一件好事情。以前都是我妈爬起来给我做早餐,她去上海后,我爸每天早上给我一块钱,让我自己去买早点。九十年代初的一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肉包子三毛钱一个,菜包子和烧麦两毛钱一个,豆浆一毛五分一碗,小笼包八毛一笼,要是加一点,一块五毛钱,就可以买一碗加了雪菜的咖喱牛肉面,牛肉切得很薄,铺满整个碗口,只有十字路口的“北方饺子馆”卖这种据传是上海风味的面。
剩下两顿饭去爷爷家吃。放学后,我不用写作业了,牵了爷爷家的草狗到处瞎逛。爷爷有个邻居是自来水厂的职工,每次看见我都会说,啊呦,今朝又过来骗饭吃。我咯咯乱笑,觉得“骗”这个字用得很高级。晚饭后,我爸来接我回家,我坐在他自行车后面,上桥时跳下来一路小跑,到了桥顶再跳上车。我爸是高中部老师,他上夜自修的时候,我就自己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一路晃荡晃荡。回到家,溜到爸妈房间偷看一会电视。至少要在我爸回来前十分钟关电视,不然我爸一摸,电视机壳是热的,那么我就要挨打了。
周末,我爸去上海陪我妈,我彻底自由了。爬树打鸟,下河摸虾,跟一帮野孩子玩打仗,折根竹子当青龙偃月刀。我爸给我的早点钱通常能省下一半,到游戏机厅打三毛钱一个的铜板,打完了站着看别人打。直到我爷爷找到游戏机厅,揪着我的耳朵回去吃饭。
一天中午,我吃了饭早早到学校。教室里没几个人,我有点百无聊赖。咸菜瓶问我,你怎么来这么早?
咸菜瓶大名严彩萍,吴语“咸”“严”不分,到后来,连老师都叫她咸菜瓶。咸菜瓶拖两根鼻涕,坐在最后一排,长得比我还高一头,成绩长期在倒数几名徘徊。
我懒洋洋地回答,我妈去上海了,家里没人呀。
你妈干嘛去上海?
她生病了……
你妈死了。
我清清楚楚地听见她说出这几个字,我明明白白地看见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咸菜瓶歪着头,挑衅地看着我。
我脑子“嗡”的一声,血涌上来。我走到咸菜瓶面前,朝她脸上用力一拳。
她低头擦了一把鼻子,手上沾了鼻血。咸菜瓶的脸上闪过疼痛,愤怒,还有不可思议的表情。
拳头雨点般地落在我身上。我也发了狂,扑过去拳打脚踢。
几个同学跑过来,连拉带拽分开了我们。
我抓起她的铅笔盒,扔到楼下。她冲过来想抢我的书包,我死死地拽着书包带。课桌掀翻了,两个人滚到地上。在场的同学惊呆了,在此之前,没见我打过架。
办公室里,班主任坐在一杯茶后面。有目击者汇报,是我先打的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班主任问,为什么打人?
她骂我。
骂你什么?
我低下头,不说话。
说呀,班主任不耐烦了,他用圆珠笔敲敲桌子,赶紧说。
她骂我妈。
骂你妈什么?
我死死地咬住嘴唇,一言不发。哪怕是小孩子,也会有这种说不清的忌讳吧。
班主任显然对我的强头倔脑很不满意,骂你你就骂回去啊,干嘛动手打人,还把人家打出血了……罚你做一个礼拜的值日,从今天开始。
放学后,同学们都回家了,留下我一个人翻凳子,扫地,倒垃圾。泪水滴到地上,溅起一小团尘埃。
咸菜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她一把抢过我的扫帚,要扫地。
我抢回来,她又要来抢。我擦擦眼睛,对她说,滚。
她愣了一下。我又说了一遍,滚。她的脸涨得通红,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出来。她一跺脚,转身走了。
晚饭后,我爸来接我,他已经听说了我打架的事情。
你干嘛跟她打,我爸叹气,严彩萍是个没妈的孩子。
啊,我惊异地抬起头。
你不知道啊,我爸说,她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生病死掉了,她爸后来又讨了个女人,听说经常打她。对了,她骂你什么?
【小题1】作品开头用很多文字(二-四段)叙写妈妈不管“我”是一件好事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简要分析作品中严彩萍的生活状态。
【小题3】文中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严彩萍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小题4】请探究作品结尾部分“啊,我惊异地抬起头”的意蕴。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菜 园 沈从文
玉家菜园出白菜,因为种子特别,本地任何种菜人所种的都没有那种大卷心。这原因从姓上可以明白,姓玉本是旗人,菜种是当年从北京带来的。北京白菜素来著名的。
主人玉太太,年青时节应是美人,所以到老来还可以从余剩风姿想见一二。这太太有一个儿子,年纪二十一,在家中读过书,认字知礼,还有点世家风范。
夏天薄暮,这个富于林下风度的中年妇人,拿把宫扇,在菜园外小溪边站立纳凉。侍立在身边的是穿白绸短衣裤的年青男子。两人常常沉默着半天不说话,听柳上晚蝉拖长了声音飞去,或者听溪水声音。溪水绕莱园折向东去,水清见底,常有小虾小鱼。
冬天时,玉家白莱上了市,全城人皆吃玉家白莱。在吃白莱时节,有想到这卖菜人家居情形的,赞美了白菜总同时也就赞美了这人家母子。一切人所知有限,但所知的一点点便仿佛使人极其倾心。
二十二岁的生日,作母亲的为儿子备了一桌特别酒席,大雪刚过,园中一白无际。已经摘下还未落窖的白莱,全成堆的在园中,白雪盖满,正像大坟。母子二人喝了些酒,谈论到今年大雪同莱蔬。
“今年这雪真好!”
“今年刚十二月初,这雪不知还有多少次落呢。”
“这样雪落下人不冷,到这里算是希奇事。北京这样一点点雪可就太平常了。”
“北平听说完全不同了。”
“这地方近十年也变得好厉害!”
这样说话的母亲,想起二十年来在本地方住下的经过人事变迁,她于是喝了一口酒。
“你今天满二十二岁,民国反正十五年,不单是天下变得不同,就是我们家中,也变得真可怕。我今年五十,人也老了。你爹若在世,就太好了。”
他蓄了许久的意思今天才有机会说出。他说他想去北京。
听说儿子要到北京去,作母亲的似乎稍稍吃了一惊。这惊讶是儿子料得到的,正因为不愿意使母亲惊讶,所以直到最近才说出来。
“我想读点书。”
“我们这人家还读什么书?世界天天变,我真怕。”
“我去三个月又回来,也说不定。”
“要去,三年五年也去了。我不妨碍你。你希望走走就走走,只是书,不读,也不甚么要紧。做人不一定要多少书本知识。像我们这种人,知识多,也是灾难。”
时间过了三年。
在这三年中,玉家莱园还是玉家菜园。但渐渐的,城中便知道玉家少主人在北京大学读书极其出名的事了。作儿子的常常寄报纸回来,寄书回来,作母亲的一面仍然管理菜园的事务,一面读从北京所寄来的书报杂志。
地方一切新的变故甚多,革命,北伐……于是死到野外无人收尸因而烂去了的英雄,全成了志士先烈……于是地方的党部工会成立了……于是马日事变年青人都杀死,工会解散党部换了人……于是北京改成了北平。
如期儿子回来了,更出于意外惊喜的,是同时还有个媳妇回来,作母亲的似乎人年青了十岁。
儿子回家的消息不久就传遍了本城,渐渐有绅士们的儿子到玉家菜园中,还有本地教育局在一次集会中也把这家从北平回来的男子与媳妇请去开会了。
从母亲方面看来,儿子已慢慢是个把生活插到社会中去的人了,凡是一切往日的好处完全还保留在身上,所有新获得的知识,却融入了生活里。
时间仍然是热天,在门外溪边小立,听水听蝉,或在瓜棚豆畦间谈话,五年前母子两人过的日子如今多了一人。
因为媳妇特别爱菊花,拟定看过菊花方去北平,所以作母亲的特别令工人留出一块地种菊花,督工人整理菊秧,母子们自己也动动手。吃过了饭,母子们皆在园中看菊苗,儿子穿一件短衣,把袖子卷到肘弯以上,用手代铲,两手全是泥。
母亲见一对年青人,在菊圃边料理菊花,便作着一种无害于事极其合理的祖母的幻梦。
忽然县里有人来说,有点事情,请两个年青人去谈一谈。来人连洗手的暇裕也没有留给主人,把一对年青人就“请”去了。从此一去,便不再回家了。
做母亲的当时纵稍稍吃惊,也仍然没有想到此后事情。
第二天,作母亲的已病倒在床,原来儿子同媳妇,已与三个因其他原故而得着同样灾难的青年人,陈尸到教场的一隅了。
做母亲的为这种意外不幸晕去数次,却并没有死去。三天后大街上贴了告示,才使她同本城人同时知道儿子是共产党。
秋天来时菊花开遍了一地。
(作于1929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旁观者的立场和视角讲述故事,作者与故事拉开距离,笔调客观冷静,读者自可体会其中真情。
B.小说主要以菜园为环境依托,用了大量笔墨通过对菜园环境的描写来塑造人物,美丽的菜园与和善的主人相融无间。
C.小说既讴歌了人性的美,也对罪恶势力进行了揭露和鞭挞,这与沈从文的另一篇作品《边城》在主旨上是一致的。
D.小说运用情绪的流动自由地表现旨蕴意念,通过诗意的画面呈现唯美的意境,用抒情性因素代替了严密的结构框架。
【小题2】小说在刻画玉家儿子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篇小说的语言较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 5 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在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
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
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我”父亲因担心“那边太黑”而要等出灵的时候再点着蜡烛,以便为“我”奶奶照个亮儿,这说明父亲是一个迷信、愚昧的人。
B.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的情节与葛朗台临死前抢夺十字架的情节,可谓异曲同工,都反映了主人公心为物役、难舍俗世的性格。
C.“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文章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将“苦难”拟人化,形象地说明只要遭遇苦难,最终都可以带给你幸福的道理。
D.本文从祖母逝世起笔,正文运用了大量的插叙,回忆祖母一生的艰辛,结尾回扣祖母逝世。全文既有整体勾勒,又有细节刻画,做到了首尾呼应,韵味丰富。
【小题2】小说在刻画祖母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为题,有什么妙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