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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敌手

迟子建

故事发生在1938还是1939年,父亲记得并不很清楚。他说年份不重要,重要的是时令,寒冬腊月,祭灶的日子,西北风呜呜叫,他们抗联部队的一个支队,二十多号人,清晨从四道岭小黑山的密营出发,踏雪而行,晚饭时分,袭击了位于中苏边界的一个日军中备队。

当队伍冲向弹药库和粮库的时候,这两座仓库架设的机枪,让暴露在空场的战士陷入绝境,父亲说大部分战友牺牲在那里,包括支队长及两名救护伤员的女战士。

火光中父亲不辨东西,所以他开辟了一个撤退的第三方向(计划中撤退分为两个方向)。

父亲选得并不顺利,一个日本兵不屈不挠地追捕他,两个人之间的周旋和战斗,也就进行了大半夜。

初始父亲并未察觉身后有人,他戴著狗皮护耳,呼哧带喘的,加上踏雪发出的声,根本听不到背后的动静。他在雪中跋涉了一个多小时,才走了七八里路。但父亲觉得这距离足够安全了,他停下来,打算歇脚,给身体补充点能量。

父亲停下的一刻头晕眼花,后背的锅猛地一震(父亲说作为火头军,无论行军还是打仗,他总是背着一口铁锅),冲击力让他险些栽倒。接着右前方树丛闪出一团白炽的火花,好像彗星划过,父亲马上意识到这是子弹擦着锅的右角飞过,后有敌手追击!父亲本能地卧倒,拔出枪来,匍匐到一处雪坎,以此为掩体。

父亲讲起这个人时,总以“敌手”相称,那么我也随他这么叫吧。

在与日军守备队的交战中,父亲所带的子弹基本用光,只剩三发。每一发对他来讲,都贵如黄金。父亲说自己太走运了,等后来终于瞅清他时,才知道最后一枪,击中了敌手的左肩,而这家伙是个左撇子。那人开的最后两枪,都成了献给夜的森林的小礼花。武器都成了哑巴后,敌手无路可走,紧追父亲。父亲怎样走,他就怎样追随。他们就这样在飞雪中又行进了两个多小时。

老实说复述到此,我觉得父亲无数次唠叨的这个故事,没啥新奇,无非是他们行动失败,他单枪匹马撤退。被一个敌手不懈追击而已。

但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尽管父亲每次讲述时,语气是平静的,但总能在我心底搅起波澜。我对后半程的故事永不厌倦,就像对一首喜欢的乐曲,不管循环播放多少次,依然爱听。

雪没停,父亲选择了靠近河谷的一片灌木丛停了下来。父亲说他卸下锅,把枪也卸下。看着敌手一步步逼近。可是敌手跟着父亲趟出的脚印,趔趔趄趄靠近他时,既没做出战斗的姿态,也没举手投降,而是一头栽倒在雪地上。父亲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又怜又恨地,拽起他双脚,确切说是拽着一双半新的长腰马靴,将他扯到篝火旁。

父亲先缴了他的枪。是一支轻便灵活的三八式步骑枪,俗称小马盖子枪,父亲说那是女战士最喜欢的一款枪。他最终靠着这支枪,俘获了母亲的芳心,那时她在后方营房的被服厂做军服,当然这是后话了。

敌手是个年轻的士兵,懂得一点中国话,他到了篝火旁,先是艰难吐出个“水”字,父亲没搭理他;他又吐出个“盐”字,父亲还是没搭理他,想着自己差点成为他枪下的鬼,想着牺牲的战友,父亲甚至觉得把他施到算火旁,让他得到最后的人间温暖,都是对战友的背叛。

父亲说那夜的篝火太美了,将它周围飘舞的雪花,映照得像一群金翅的蝴蝶!敌手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拼尽全力,拍一下自己,然后指指篝火,再吃力地拍一下自己,再指指算火。父亲明白,他想让他火葬了他。父亲说你要是投降,优待俘虏,我或许可以考虑。敌手听得懂父亲的话,但他没有将手上举,而是牢牢贴在胸口,像守卫最后的堡垒,至死没有做出投降的姿势。

敌手挣扎了最后一程,凌晨两三点钟死了。父亲说这时雪停了。老天爷不撒纸钱似的雪花了。父亲搜敌手的身。他只在军服的口袋里搜出一样东西:一张二寸的黑白相片,父亲凑近篝火一看,那是个穿着和服的姑娘,她额头很宽,鼻子小巧,微微垂头,浅浅笑着,满眼都是甜蜜。父亲将相片放回敌手的口袋,然后划拉了一抱柴,将篝火调得旺旺的,拔腿出发了。

常听父亲讲敌手的故事的母亲和我,一再问过父亲,你都要开拔了,还点篝火做什么?是不是火葬了敌手?父亲给出的答案总是模棱两可的。最接近真相的一次,他说:“哎,让他和那个姑娘的相片一起化成灰,他做鬼也值了吧。”

父亲得救后,认识了后方被服厂的母亲,那只繳获来的小马盖子枪,经組织同意后,配給了后来跟父亲一同上阵的母亲。父亲待我甚为严格,他像苛刻的教官,要求我学习攀岩、游泳、滑雪、测绘、爆破甚至跳伞等本领。据母亲说,这些都是抗联战士当年要学的科目。每到小年的时候,他都要讲一遍敌手的故事。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多次写到与“雪”相关的情景,既点明了下雪的天气,又渲染了战争残酷悲壮的气氛,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父亲痛恨战争让他失去了战友,但是依然把敌手拖到了篝火旁,甚至火葬了他。我们能从中读出父亲的善良和残酷战争中人性的光辉。
C.小说描写了父亲从敌手身上搜出的照片,照片中日本女人的微笑和眼里的甜蜜与残酷的战争和敌手的死亡形成鲜明对比,深化了主题。
D.小说虽然篇幅短小,却颇有匠心,在叙述中涉及到了两个不同的叙述层次,一个是由父亲讲述给读者,另一个是由“我”讲述给读者。
【小题2】小说中父亲为什么坚持用“敌手”这一称呼?这表现了小说怎样的思想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我”的视角来叙事,有何好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9-21 11: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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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香港《文汇报》社评说,美国财长盖特纳昨日抵京开始为期三天的访华之旅,预期盖特纳此行,将集中表达希望中国增持美国国债的意愿,以及为今夏举行的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探路;中国作为美国的头号债主,应主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债务人施加有效约束,要求维护中国在美投资的安全。
社评表示,过去,美国官员在访华期间,习惯于在人民币汇率、贸易赤字以至所谓人权等问题上做文章,采用施压、责难等为手段,逼中方让步。金融危机迫使奥巴马政府与中国打交道的方式转向务实。在盖特纳前,最爱拿所谓人权问题抨击中国的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访华,不再祭出人权大旗。早前希拉里访华同样没有抱怨中国,反而再三感谢和希望中国继续购买美债。盖特纳对中国的态度则是前倨后恭,他上任之初曾攻击中国“操纵汇率”,但此次来华其态度已发生大转弯,赞扬中国的汇率政策在过去两年发生显著变化。
社评指出,当前,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首先面临美元贬值的风险,美联储“印钞救市”,最直接的后果是美元贬值,令中国所持外汇储备中的美国国债大幅缩水。其次,中国还面临美国国债票面价格下降的风险。
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直言对购买美国国债的担忧,要求美国信守承诺,保证中国资产的安全。盖特纳应向中方保证,美国将致力于长期的财政自律,采取行动改变操纵美元贬值减轻债务的做法,并减少赤字,维护中国在美投资的安全。
社评认为,美国与华打交道,逐步转向务实合作,值得欢迎。中美合作要做到平等互利,关键在于美国必须根本改变骨子里的遏止和围堵中国的想法和战略。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继续大量购买美国国债,并推出规模仅次于美国的庞大救市计划,这不仅是对美国投下信任一票,而且是对全球抵御金融危机尽了最大责任。反观美国,却对中国处处设防,美中贸易逆差的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禁止对中国出口高科技产品。中国对美国投下信任一票,美国也应对中国投下信任一票。美国和中国作为世界两大重要经济体,互投信任一票不仅对彼此都有利,也对世界经济复苏至关重要。
【小题1】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A.社评认为,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面临美元贬值的风险,作为美国的头号债主,中国应对债务人施加有效约束。
B.访华期间,美国官员总是以人民币汇率、贸易赤字和“人权”为题,责难中国,对中国施压,逼迫中方作出让步。
C.社评肯定美国对中国转向务实合作的外交策略,认为美国彻底消除制约中国的念头是双方合作实现平等互利的关键。
D.美国应该像中国一样给对方投下信任一票,不应对中国处处设防,影响彼此的合作,也影响世界经济的复苏。
【小题2】(小题2)金融危机爆发后,在美国国债的问题上,中美双方在态度和做法上各有什么反应?
【小题3】在第二段中,作者提及佩洛西、希拉里和盖特纳的用意是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爷爷留下的问题

黄克庭

爷爷99岁,耳聋眼花,腿脚也不灵便,但依然很爱说话。

生日那天。儿孙辈共46人全部到齐。大家应邀相聚,无人闹别扭,无人摆架子,无人耍花招,却还是头一遭。虽然三叔是携妻儿旅游顺路回家的,四姑丈、五表哥是出差路过而到家的。在这物质日益丰富,要吃有吃,要穿有穿,要花有花,要命却不一定有命的今天,大约都是想讨个吉利沾点老寿星的长寿之光才如期而来的吧……

爷爷很高兴,见到人总要抓住说几句。可是我们谁都不愿跟爷爷说话。原因很简单,爷爷除了长寿之外,就没有一样东西能引起我们的兴趣。

“耳朵聋了,还不甘寂寞!”不管是在爷爷面前还是在爷爷背后,我们都这样说爷爷。反正爷爷听不见我们讲些什么。

如今这年月,连我们年纪轻轻的人都需“换脑筋”后才可以朦朦胧胧地看形势,爷爷那鹅卵石般的脑袋能孵出我们感兴趣的东西吗?如今这年月,同床共枕的夫妻都不一定有共同语言。何况与隔世纪的遗民对话?然而,爷爷却很顽固,只要是能被他抓住的人,他总要说个不停。于是,我们都有些怕,生怕被爷爷缠住。尽管我们都是来为爷爷祝寿的,尽管我们谁都没有少讲话。

其实,爷爷讲的话很简单,那就是:“干菜怎样算炒熟了?”不管抓住谁,爷爷总是反反复复地说这一句话。我们谁也没有回答。在爷爷面前,谁都只会笑嘻嘻地一个劲儿地点头。

自从爷爷耳朵聋了以后,我们在听爷爷讲话时都学会了一个劲儿地点头,不管爷爷在说啥。爷爷问得累了,一不小心被抓住的人就会溜走。我们都说:“爷爷老糊涂了,看来快了!”

吃了一个世纪的干菜,居然连干菜怎样算炒熟了也不知道,这不是白活了吗?活这么长寿又有什么意义?早该死了。

爷爷过完生日的第五天便悄悄去世了。

那些在爷爷过生日那天讲过“爷爷老糊涂了,看来快了”的人便如发观新大陆的哥伦布,便如中了两千万元大奖的穷光蛋般兴奋。爷爷去世了,谁也没有为爷带流眼泪。

每每,儿孙们重聚,想起爷爷,总免不了戏言“干菜怎样算炒熟了”。看那眉飞色舞的表情,似乎只有爷爷才不解这世上最简单的问题。

不幸的是,爷爷的基因在我身上保留得最多,退化得最少,进化得最慢。爷爷去世十年了,“干菜怎样算炒熟了”我却始终没有搞清楚。我也不敢对人发问,生怕别人也说我:“老糊涂了,看来快了!”尽管我像初八九的月亮,还没有蓄满一身血肉。

此后,每每见到母亲、妻子在炒干莱,我便躲在一旁全神贯注地观察,总想弄清楚爷爷留下的问题。然而。我却一直没有得出能说服我自己的答案。我真担心,我会不会像爷爷一样。到死也不知道干菜怎样才算炒熟了呢?难道我也要等到耳朵聋了,听不到别人说三道四时再去问人家“干菜怎样才算炒熟了”吗?

爷爷留下的问题。实在太折磨人了。

(摘编自《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约都是想讨个吉利沾点老寿星的长寿之光才如期而来的吧……”,其中的省略号表示话意含蓄,让读者想象。
B.爷爷生日这天很高兴,见到人总要抓住说儿句,但我们都不愿和爷爷讲话,因为爷爷耳聋,没办法交流。
C.“尽管我像初八九的月亮,还没有蓄满一身血肉”运用比喻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我”并不老,更谈不上“老糊涂,”。
D.小说情节简单却不乏波澜,由最初大家一起“笑嘻嘻地一个劲儿地点头”到后来“我”“总想弄清楚”,富有变化。
【小题2】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干菜怎样算炒熟了”这句话的作用。
【小题3】小说结尾“爷爷留下的问题,实在太折磨人了”含义丰富,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我”被哪些情感所“折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其一是:中国的小说是来自民间的,是人民群众思想、愿望以及生活实际的反映。中国小说的每次发展、进步都是由优秀的文人作家向民间学习,参与、加工民间创作而取得的。
在封建制度的上升时期,《诗经》、乐府、神话传说都是政府为了解民情,从民间搜集来的;“小说”本是“稗官”从民间搜集来,供施政参考的。志人志怪小说也是文人学习、参与民间创作的成果。唐代文人自感文意枯索,转向民间学习,从而开拓了小说创作的新境界,丰富了我国的传统文化。“说话”艺术出现后,民间的话本如《三国志平话》等,既粗糙又不准确,不能代表说话艺术的成就,也不能作为流传的读物;而其中的错误、疏漏、粗糙之处,后来在文人再创作的《三国演义》中都得到了改正与润色、丰富,从而取得了更高的艺术成就。这是具有规律性的情形。
文人与民间创作结合的创作方式,使得中国古典小说呈现了重视情节的特点。重视写情节并不意味着忽视写人物,而是要通过情节表现人物,以外在的情节动作来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和精神状态。所谓传奇,就包含了要以情节动人的意蕴。小说发展到文人独立创作之后,重视情节的特点仍然保留了下来。虽然这时的小说已不再用让人惊奇的情节来吸引人了,目的是描绘人物;但中国小说总是不静止地叙述人物的内心活动,而往往偏重通过人物的外部言和行的表现使读者体会到人物的内心活动。这是中国古典小说不同于外国小说的一点。
【小题1】同外国小说相比,中国古典小说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小题2】“唐代文人自感文意枯索,转向民间学习,从而开拓了小说创作的新境界,丰富了我国的传统文化”一句中,“新境界”是什么?请结合文章的第一部分作答。
【小题3】从文学作品的最初功用来看,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小题4】作者举《三国演义》为例,是为了证明什么?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我每年的日子,大抵是在写作和旅行中度过的。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的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英英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的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的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小题1】第2段,作者浓墨重彩铺叙了她在故乡感受到的哪些情景?请分条概括说明。
【小题2】指出画线句所运用的修辞手法,简要说明表达作用。
【小题3】作者在文中叙写了香港之行的哪些感受?在全文构思上起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小题4】联系全文,请简要说明作者感到“寒冷也是一种温暖”的缘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当你在花园里驻足观察那些胖胖的蜜蜂在花丛中起起落落,或者在厨房手拿苍蝇拍对着狡猾的苍蝇无可奈何时,你一定认同以下观点:把“飞行家”这个名号冠于昆虫身上是恰如其分的,昆虫不仅是地球上规模最为庞大的飞行者家族,也是最早掌握这项技术的先驱者。地球上的第一次飞行是个什么场景?这一历史性的时刻早已消失在岩层之中。不过,当年第一批飞行者的后代仍然活跃在我们的星球上,它们就是蜉蝣。

蜉蝣这种生物大多数时间生活在水中,以藻类为食,当它们准备好繁殖,便爬出水面,在水边的植物上蜕皮,成为有翅的成虫。这些获得新生的小虫子并不急于飞行,多数时候会聚集在水面上,伸展双翅,在微风的吹拂下于水面上滑行。当时机成熟,便在风中舞动,在空中完成婚配。不久,雌虫产卵,刚刚脱离水面不过十几小时的蜉蝣们再次回落水中,这也意味着它们个体生命的终结。目前,多数昆虫学家认为,最早的昆虫也像蜉蝣一样,是从水面滑行演化到飞行的,最早的翅应该是“风帆”,而非“机翼”。

昆虫的翅是一个工程学奇迹:一片丁质的薄层,没有任何骨骼和肌肉的支撑。几丁质这种物质本身柔软而坚韧,就连碳纤维复合材料都无法与之相比。几丁质中贯穿着翅脉,它们是液压管道,正是这些液压管道让昆虫的翅膀有了足够的刚性来应对飞行是巨大的应力考验。与鸟、蝙蝠翅膀一样,昆虫翅膀的剖面上端弯曲,下端平直,这使得空气流过翼面时产生升力。

昆虫与其他其他飞行动物的标志性区别,在于它们扇动翅膀时高得惊人的速度——蜻蜓一般为每秒200次,而蚊子和马蜂则能高达每秒1000次。不仅如此,如果逐格回放高速摄像机拍摄的昆虫飞行影像,你会惊奇地发现,昆虫扑翼飞行可不简单是上下运动,从侧面观察,昆虫的翅膀其实是在画八字形。直到最近,人们把昆虫放进风洞好好研究了一番才发现,其实这些小家伙的翅膀是在空气中制造涡流,依靠这些可控的涡流,它们的翅膀在向下和向上拍动时都能产生升力,这是鸟与蝙蝠绝对无法做到的。一只小蜜蜂借助这些涡流,产生达到其体重3倍的升力,而向前的推力则是体重的8倍之多,与之相比,一架战斗机的推力与重力大小之比能达到2就可以“笑傲江湖”了。这样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苍蝇能在空中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急转弯了。

当然,这一切代价也相当高昂,飞行是件十分费力的活儿。一只果蝇飞行1小时就要消耗掉体重的10%,果蝇使用碳水化合物作为动力,这有点不太划算,其他很多昆虫直接利用脂肪作为“燃料”,便让飞行的“经济性”大为改观。所以你绝对不能小看昆虫的能力,一直小小黑脉金斑蝶能以每天150公里的速度连续飞行3000公里,完成冲北美到中美洲的长途迁徙。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支持“昆虫的翅是一个工程学奇迹”的一项是
A.薄薄的翅由几丁质构成
B.不需要脊髓肌肉的支撑
C.柔韧性堪比碳纤维复合材料
D.翅脉增强了昆虫翅膀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