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拔掉那颗蛀牙
秦素衣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8期,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说说标题《拔掉那颗蛀牙》有何深刻含义?(4分)
答:  
   

【小题2】第⑾自然段“她”打电话回来时,家人对她的反应可不可以删去?为什么?(6分)
答:  
   

【小题3】她恨全家人。(她具体“恨”什么?开篇独句成段,有何作用?)(4分)
答:
  

【小题4】选文是一篇寓意深刻的小说,并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试结合全文作简析。(6分)
答: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12 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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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苕和米饭

余道勇

一

“妈,我饿了。”小男孩回到家,想要吃的。

“苕子在鼎罐里,自己拿来吃吧。”妈说。

小男孩把鼎罐盖子揭开。一罐子的苕子,只有罐子中间位置有一小碗白米饭,馋得小男孩巴不得一口把白米饭吞掉,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知道,那唯一的一小碗米饭是给最小的弟弟的,他不能吃。小男孩用筷子插起一个苕子,灶台边有一碗青菜汤,就着吃了。那苕子淀粉含量丰富,吃在嘴里却难以咽下,只能一口汤一口汤就着吃。

小男孩的父亲在他三岁时伤逝,母亲拉扯五个未成年的孩子。家里人口多,劳动力少,挣工分是这个小男孩幼小心灵中的梦想。小男孩并未备尝劳作的艰辛,总是在放学回家后,跟着大人们有样学样地做一些田间的农活。他很想用这点本领去挣工分,哪怕能挣一个工分,他都觉得自己长大了。

二

那个年代,生产队出工听钟声。小男孩听惯了村口每天出工的钟声。钟声一响,各家各户的劳动力就奔出家门,集体出工。然而,有一天,这个钟声一直都没有响起,而且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响起。

“妈,今天出工的钟声怎么一直没有敲响呢?”小男孩长大,已经上初中了。他一直盼望着长大,能够为家里挣工分,减轻母亲的负担。

“不用敲了。”母亲说。

“为什么呢?”小男孩扭着头问,很是不懂,他是听着钟声长大的。

“因为,田地都分到户了。”母亲说。

“分到户了?”小男孩一脸茫然,还是不解其意。

“是啊,分到户了,联产承包了。”母亲说。“以后你不用去挣工分,你长大了,可以帮妈妈做好多事了。”

小男孩有点怅然若失,不能挣工分了,这怎么给家里减轻负担?

然而,母亲看来很高兴。小男孩不知道,母亲已经在心里盘算起来。母亲笑眯眯地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小男孩说,现在家里承包有五六亩水田和一亩旱地,不用靠工分,就是自己好好地耕作,只要收成好,除去交公粮、余粮,每年的收成应该比吃大锅饭分到的口粮还要多,要不了两年,不仅可以还清欠别人的谷子、苕子,还可以卖一些,挣点钱补贴家用。母亲抚摸着小男孩的头说:“你读好你的书,妈妈就是再苦,也要让你们成人。”

小男孩挣工分的梦就这样破灭了。但对“分田到户”“联产承包”,小男孩还是有点懵懵懂懂。

三

转眼,小男孩上高中了,已经成为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去二十里外的镇上念书。

从未离开过家的小伙子,在高中宿舍住了一个星期,就忍不住想家了,几乎是发狂地想家。星期六最后一节课一上完,他就飞奔回家。到家时,已经是秋日的傍晚时分。

“妈,我回来了。”小伙子一到家就找妈。

没有人应声。

灶台上冒着热气,锅里饭是热的,是白米饭。

姐从猪舍喂猪回来,看到小伙子,说:“妈还在地里做事,趁天没黑,多干点活儿。妈让我回来先做饭,等你回家。”

天黑时分,一家人收工回家,姐早就把饭菜备好了。

“妈,怎么没有红苕?”小伙子端起一碗米饭。以前,都是弟弟吃米饭,其他人都啃红苕——这一个开学周,小伙子每天都是用饭盒在学校食堂蒸米饭吃,竟然想红苕吃。

“有米饭吃还想吃红苕。”姐说。“我们可是吃得反胃了。”

这一顿饭,小伙子吃得很饱,也很充实。自家菜园里摘的黄瓜、茄子、冬瓜、辣椒等,经过柴火的爆炒,很有家的味道。

那天,妈妈对孩子们说:“你有一双手,有几亩田地,还怕饿到吗?”

四

小男孩是幸运和幸福的,赶上了好时候,能够考到城里读书,不用挣工分了,当年的小男孩已在城里安家落户。但每次回老家,家里人总笑他竟然喜欢吃红苕,并特意在米饭里加一个红苕来煮。

从一锅苕里只蒸一小碗米饭,到一锅饭里只放一个红苕,引领着我们生活发展的,不正是出工钟声的停止和改革号角的吹响吗?小伙子似乎明白了,“联产承包、分田到户”不就是把红苕变成白米饭吗?

每当忆起这一段往事,我的眼眶总是红红的——一个时代的变迁,总是刻录在一些点滴的细节中。当年的小男孩,绝不仅仅是我自己,而从啃红苕到稻谷满仓,也绝不只是这个小山村!我感恩时代,感恩时代的引领者!

(节选自201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

(注)红苕:又名番薯、红薯、山芋等。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男孩看见罐子中间有一小碗白米饭,尽管馋得“巴不得一口把白米饭吞掉”,但还是忍住了,就着菜汤吃难以下咽的红苕,可见他善良、懂事、自制。
B.听到母亲说“田地分到户了”“联产承包”,小男孩有点怅然若失,这是因为他此刻并不理解这件事的意义,只知道从此不能挣工分给家里减轻负担了。
C.当年的小男孩从城里回老家时仍“喜欢吃红苕,并特意在米饭里加一个红苕来煮”,这一细节表明他的内心深处依然怀念大集体的生活,怀念出工的钟声。
D.文章按时间顺序回忆一个小男孩从大集体到联产承包、分田到户后的生活情形,以此展现改革给农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折射出时代变迁,别具匠心。
【小题2】文章以“红苕与米饭”为题,有何妙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结尾一段可以删除。你认为呢?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面具

魏炜

海森是一个二流演员,他的经纪人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大富翁费德诺聘请他去给父亲老费德诺演场戏。老费德诺病重住院了,费德诺先生本该在医院里陪着他,但费德诺先生很忙,根本挤不出那么多的时间。但他又怕这事传出去会败坏自己的形象,这时他就想到了和自己长得很像的海森。

海森是个演员,经过两天的练习,已学得惟妙惟肖,就连费德诺先生本人也分辨不出来。再戴上根据费德诺先生的面貌特制的橡皮面具,简直就是费德诺先生再生了。他就和费德诺先生签下了合同,正式演出了。

第一次走进病房时,海森还有些忐忑,他老老实实地坐到床边。老费德诺先生看到他到来很高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他童年的趣事。海森不敢搭腔,只是在一边不时地应和一句,或是笑笑。但老费德诺先生似乎已经很满足了,脸上一直带着微笑。海森看规定陪护的时间到了,就站起身来。老费德诺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乞怜地望着他,“再陪我一会儿吧,我知道你很忙,但我真的想跟你再说说话呀。好吗?”海森看到老人眼睛里那份热切的期待和隐隐的凄楚,不忍拒绝,就又坐到床前。老费德诺先生又说了10分钟,这才和他依依不舍地告别,并热切地要求他明天准时赶过来。

一出医院,经纪人就递给他一张支票,海森高兴地收起了支票,这时,过来一个年轻人,声称是《太阳快报》的记者,听闻费德诺先生放弃了很多生意,每天都赶到医院来陪伴父亲,很是感动,特地来采访的。

海森不愧是一个演员,很快就酝酿出了情绪,来了一个现场表演。他诉说了自己对父亲的爱,诉说了父亲对自己的好,说到动情处,还流下了几滴眼泪,感动得记者眼圈儿都红了,不失时机地给他拍了一张大特写。

第二天一早,费德诺先生就打来了电话,说《太阳快报》登出了那篇专访,非常精彩,有很多人打电话对他表示敬意,还有几个合作伙伴要尽快跟他签订供货合同。他要提高付给海森的酬金,还要把合同期延长。

之后,海森继续如约赶到医院,慢慢地他不仅听老费德诺先生说话,还给他讲些笑话。老费德诺经常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孩子一样兴奋。

这天下午,海森像往常一样赶到医院。老费德诺脸色很不好,主治医生告诉海森,老费德诺的血液化验中发现了一种病毒变异。这种病毒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药物可以抑制它,它会要了老费德诺的命。

海森立刻给费德诺先生打了电话,通报了老费德诺的病情,恳求他抽出一些时间到医院去陪陪老费德诺,这可是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了。

费德诺连连推辞:“我没有时间,希望你能多陪陪他,我可以给你更多的钱。”

海森生气了:“费德诺先生,在你的眼里只有钱吗?他是你的父亲,他现在需要你。”

费德诺也生气了:“不用你来教训我,我知道该怎么做。请你按照合同做,不然……”他话里的意思很明白。海森将面临巨额合同赔款。

海森给气病了。医生对他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海森开上了玩笑:“你不会是说在我的血液里化验出了变异的病毒吧?”医生点了点头。海森猛地一惊,愤怒地吼道:“费德诺,这个混蛋,他骗了我!他是制药公司的老板,是赫赫有名的病理学专家,他一定猜到了老费德诺身体里的病毒有传染性。这个混蛋,他让我替他得了病!”

第二天下午,又到了他该去陪伴老费德诺的时间。他本来已经恨透了费德诺,下定决心不再替他装下去了,但时间一到,他就再也坐不住了,还是悄悄溜出医院,换上了行头,戴上了面具,赶到了老费德诺的病房。

老费德诺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地对他说:“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海森笑了:“为什么不来?我听到了好几个笑话,一定要讲给你呢。”

老费德诺欣慰地望着他,点了点头,眼睛里竟闪烁着泪光。他一挥手,从门外进来两个年轻人,他们是老费德诺的律师。老费德诺对海森说:“先生,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已经立下了遗嘱,要把财产全部转给你。”

海森一愣:“你早就看出了我不是你的儿子?”

老费德诺点了点头,目光中满是辛酸:“儿子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装在了我的脑子里。自打你一进门,我就看出你是假冒的了。但我很喜欢你,孩子。你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我每天都在盼着你来呢,就连那个可怕的病毒,也被你的快乐赶跑了。我真要谢谢你啊,孩子。”

海森更是惊愕了:“你都好了?那,那个病毒……”老费德诺得意地笑了:“那是我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就是要考验考验你,我的孩子。”

海森心下一松,伸手准备去揭下脸上的面具。

老费德诺拦住了他:“别揭掉它,孩子。”

海森愣住了:“你都知道我是假冒的了,我还戴着它干什么呢?”

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的一点儿希冀吧!”

海森点了点头,重新又把那个费德诺的面具戴好。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海森的经纪人介绍他去替代富翁费德诺陪护他病重的父亲,他很卖力地模仿费德诺,并在陪护的时候用尽各种笑话取悦老费德诺,这一切不仅源于他需要钱,还源于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B.小说中的标题“面具”有丰富的含义,它既是指费德诺用来欺骗父亲特制的橡皮面具,也指海森和费德诺的充满欺骗的伪善面孔,极具讽刺意义。
C.当海森被当成费德诺被《太阳快报》记者突然现场采访,海森说到了自己对父亲的爱,父亲对自己的好,感动了记者,这首先得益于他演员的身份。
D.老费德诺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使得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悬念顿生,同时也丰富了人物形象,深化了主题。
【小题2】小说结尾说到海森得知身份早已暴露,准备揭下面具时,“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的一点儿希冀吧!’”这句话,既是理解老费德诺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平凡的世界(节选)
在大桥头揽工汉的“王国”里,孙少平这样平静地一直坐到满城灯火辉煌。这时候,他心里猛一下想起了他的朋友金波,他现在很想去见见他一一自从金波到黄原后,他们们还一直没有见过面。
他想了一下,便即刻带上行李,在厕所里把他那身新买的的卡衣服换在身上上,而把原来身上的烂衣服又塞进破提包,寄存下来。于是,他撩开两条修长壮实的腿,迫不及待地向东关邮政局走去。
少平的突然出现,显然使金波大吃一惊。
金波仍然没变模样,细皮嫩肉,浓眉大眼,穿一身干净的黄军装,一看就是个退伍军人。他好像刚洗过澡,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泛出光滑的红润。
他兴奋地问少平“刚从家里来?”
“我到黄原已经两个月了”
“啊?你在什么地方哩?”金波惊讶了。
“我在阳沟给人家做活……刚结工。”
“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抽不开身……”
“你先坐着,我给你弄饭去!”
少平也不阻挡金波为他张罗,到了这里就像回到家里一样,不必作假说他吃过饭了。实际上,他现在肚子空空如也。
不到半个钟头,金波就回大半脸盆手提白面片,里面还泡五六个荷包蛋。
这时候少平注意到,金波已经换了一身破烂工装,整齐的头发弄得乱蓬蓬地耷拉在额头。他立刻明白,敏感的金波猜出他目前的真实处境是什么样,因此,为不刺激他,才故意换上这身破衣服,显得和他处在一种同等的地位。少平很了解,心里感到暖暖的
“你现在的情况怎样?”少平端起盛面片的碗问。
“我实际上也是个揽工小子。参加工作不可能,只好临时给人家扛邮包。有什么办法?爸爸是个普通工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他提前退休,让我接班。可我又不忍心,他才四十九岁,没工作闲呆着,也难受啊……”
“你现在出了门,你就知道,外面并不是天堂。但一个男子汉,老守在咱双水村那个土圪崂里,又有什么意思?人就得闯世事!安安稳稳活一辈子,还不如痛痛快快甩打几下就死了!即是受点磨难,只要能多经一些世事,死了也不后悔!”金波一边说,一边狠狠地吸着烟。
“不过,对我来说,这种生活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和你不一样,家里老的老,小的小,我这么大了,按说应该守在老人身边尽孝心。现在,我把一切都扔给我爸和我哥了……”
少平点着金波递过来的纸烟,情绪满含着忧伤。金波用安慰的口吻说说:“像我们这种人,实际上最重情义了。我们任何时候都不会逃避自己对家庭和父母应尽的责任。但我们又有自己的生活理想呀!比如说你吧,根本不可能变成少安哥!”
“是呀,最叫人痛苦的是,你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但又想挣脱这样的家庭;挣脱不了,还想挣脱……”
话到此时,两位朋友便不再言语,长久地陷入到一种沉思之中。桌子上那只旧马蹄表有声有响地走着,屋子里弥漫着烟雾。外面不远处的电影院大概刚散场,嘈杂的人声从敞开的窗户里传进来,仍然没有打破这间小屋的沉静。
晚上躺下后,他们又从小时候的双水村说到上初中时的石圪节;又从石圪节说到原西县上高中的那些日子。他们说自己的事,也说其他同学的事。自高中毕业分手后,许多同学的情况他们都不知道了。记得那时间,大家都信誓旦旦地表示,全班同学有一天还会重新相聚。现在看来,那纯粹是一种少年之梦。一旦独立地投入严峻的生活,中学生的浪漫情调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两个好朋友一直把话拉到天明。尽管一晚上没睡觉,但他们们仍然十分兴奋。
吃完早饭后,金波对他说说:“你干脆也来邮局和我一起扛邮包!等我爸跑车回来,我让他给领导求个情,或许可以。这里一天一块一毛五分钱工资,没在社会上揽工赚钱多,可是工作比较稳定。”
少平谢绝了金波的好意,他说:“咱们最好各干各的。好朋友自闯江山,不要挤在一块一个看一个的难过!”金波马上又同意了他的看法,只是问他:“那你如今在什么地方干活?”
少平撒谎说:“还在阳沟,另找了个主家……”
少平不愿再给金波添麻烦,就立刻和他的朋友告辞了。金波把他送到邮政局大门口。他们也没握手---对他来说,握手反而很别扭。
现在,他又复原成另外那副样子子,向大桥头他那个“王国”走去。
因为还是早晨,聚在大桥头揽活的工匠还不很多。旁边大街上,上班的人群倒非常拥挤;自行车和行人组成的洪流,不断头地从黄原桥上涌涌而过。
少平想,眼下要是他立在这里,万一金波过来,很容易看见他。他于是把行李放在砖墙上,然后自己退到一个不起眼的墙角里,一边瞧着铺盖卷,一边等待大批的工匠到来,好把他淹没在人里……
(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第十七章,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孙少平去会见金波前,在厕所里换上了新买的的卡衣服,他这是想掩盖自己窘迫的生活状况,不想让朋友为自己担心。
B.文中写到“旧马蹄表有声有响地走着”和“嘈杂的人声”,这是以动写静,更是以屋内的静来衬托人物内心的波澜。
C.小说在叙事写人时综合运用了多种人物描写的方法,但主要的还是语言描写与心理描写,使人物丰满而富有内涵。
D.两人相见,谈到了他们的现状与感受、理想与抗争、矛盾与忧伤、同学经历与冷静认识,这都是通过概括描述展现的。
【小题2】金波见到少平后,悄悄地换上破烂工装并弄乱头发,这个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从揽工汉孙少平身上,我们能看到哪些可贵的精神特质?请进行简述。y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满分16分)
隔壁的父亲
周海亮
给父亲开门时,我正接着电话。电话是朋友打来的,约我中午小酌。我从父亲手里接过一个很大的纸箱,耳朵旁还夹着手机叽里呱啦地回着话。
父亲寻一双最旧的拖鞋换上。问我,要出去?
我说朋友约我吃午饭,不过不着急。打开纸箱,里面塞满烙得金黄的发面烧饼。
这才想起,又到了七月七。我们这里有个风俗:七月七,烙花吃。花,即发面烧饼。以前在老家,每逢这一天,心灵手巧的母亲都会烙出满锅金灿灿香喷喷的烧饼。我搬进城里住以后,母亲便会将烙烧饼的时间提前几天,然后打发父亲将烧饼送到城里。老家距城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但是,我似乎总也没有回家的时间。
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手机再次响起。我跟父亲说,要不一起去吧?父亲一脸惊慌,说,那怎么行?我一个乡下人,怎好跟你文化圈的朋友吃饭?我说,那有什么?正好把你介绍给他们。父亲一听,更慌了,说,不去不去,那样不仅我会拘束,你的朋友们也会拘束。我说,难道你来一趟,连顿饭也不吃?父亲说,没事没事,回乡下吃,赶趟儿。我说,干脆这样,我下厨,咱俩在家里做点吃的算了,我这就打电话跟他们说。父亲急忙阻拦我,说,做人得讲诚信,答应人家的事情,失约多不礼貌。你去吃饭,我正好回乡下——乡下好多事呢。我说,你如果不去,我也不去了。当爹的进城给儿子送烧饼,儿子却没管饭,等我回村,别人还不戳我背骂我?再说,我早就想跟你一起吃顿饭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与父亲达成协议:偷偷在那家酒店另开一个只属于我和父亲的小包间。这样,我就既能够不驳朋友面子,又能陪父亲吃一顿饭了。父亲勉强同意,路上还一个劲儿嘱咐我别点菜,就要两盘水饺,一人一盘,聊聊天,多好。到了酒店,小包间正好被安排在朋友义不容辞的大包间的隔壁。我没敢惊动朋友,悄悄帮父亲点好菜,又对父亲说,等菜上来,你慢点吃,我去那边稍坐片刻,马上回。父亲说,那你快点儿!还有,千万别说我在隔壁啊!我笑了。父亲像刚刚进城时的我一样,拘谨。
做东的朋友一连敬酒三杯,嘴里滔滔不绝。我念着隔壁的父亲,心里有些着急,说,要不我先敬大伙儿一杯酒吧,敬完我得失陪一会儿,有点事。朋友说,还没轮到你呢!我急了,说,我爹在隔壁。满桌人全愣了。
我说,今天我爹进城给我送烧饼,我把他硬拉过来。让他过来坐,他死活不肯。现在他一个人在隔壁,我想过去陪他一会儿。
朋友们长吁短叹,说,你爹白养你这个儿子了——你这算什么?在隔壁弄个单号?还愣着干什么?快请他过来啊!
我说,他肯定不会过来。如果你们不想让他拘束让他难堪,就千万不要拉他过来。
朋友说,那我们现在过去敬杯酒,这不过分吧?
我拗不过他们。朋友们全体离席,奔赴隔壁。推开门,我愣住了,房间里只剩一个埋头拖地的服务员。我问,刚才那位老人呢?服务员说,早走啦!你点的菜,也都被他退啦!不过,他打包带走一盘水饺,说想让乡下的老伴尝尝城里的水饺。
我们沉默良久,不知该说什么……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4期)
【小题1】对小说第五段(“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早就想跟你一起吃顿饭了”),以下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5分)
A.作者在招待父亲时,朋友电话来催,作者不想把自己的父亲一个人留在家里,想带父亲一起与朋友小酌。
B.父亲起初不愿意与儿子赴约的原因是儿子的圈子都是有文化的,而自己一个乡下人,没有什么文化。
C.作者觉得父亲给自己送来烧饼,作为儿子的自己连顿饭都不管,老家的人肯定会在背地里说他骂他。
D.父亲反复推辞儿子的挽留,可以看出父子两人都是很讲诚信守约的人,作者也是一个很孝顺的人。
【小题2】【小题3】下列对文本中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5分)
A.小说开头时,作者接过父亲送来的纸箱,耳朵旁边还夹着手机跟朋友回着话,刻画了作者世故,对父亲的到来并不觉得有多激动。
B.“老家距城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中“不过”说明作者觉得父母送烧饼也是应该,同时也对自己总也不加老家的行为表示了内疚。
C.与父亲最终达成的协议是让父亲就在作者聚会的酒店里另开一个小包间,这样作者既陪父亲吃了一顿饭,又不驳朋友面子。
D.听说作者的父亲就在隔壁,朋友们非要相邀并敬酒,作者却万般推辞,表现了作者看重朋友情义,也说明作者很了解自己的父亲。
【小题4】【小题5】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6分)
A.小说主要运用了第一人称叙事的手法,反映了父子两代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B.作者入城后,虽然变得世故,但对父亲的感情似乎一直没有变化,这是小说正面颂扬的一个主题。
C.父子之间的协议是作者在亲情与友情之间找到的一个平衡点,反映了当前社会良好的人际关系。
D.作者与朋友吃饭时,心里一直对父亲念念不忘,但又不敢说父亲就在隔壁,是因为怕父亲拘束难堪。
E. 小说以“沉默良久,不知该说些什么”结尾,一方面是作者内疚的表现,一方面则表现了父亲的伟大。
【小题6】小说的标题“隔壁的父亲”有一定的含义和作用,结合你对小说的阅读,谈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 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2)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