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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
夜色下的玫瑰
女人家有个不大的院落。
院落里盛开着娇艳的玫瑰花。
她的丈夫为救一个落水儿童,永远地离开了她。
她本是一挡车女工,现在,厂里说垮就垮了。
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针头线脑儿,哪儿都离不了钱。女人把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她还有个上小学的儿子,正是长个头的时候,菜也好,汤也好,女人总想做的可口些。世上的好事只能想,做起来可就不那么顺手了。有热心肠的邻居给女人介绍了个丧偶的男人。
好说歹说女人总算是跟人家见了面。
人还说得过去,会一手好油漆手艺。
男人说话也直来直去:我没啥呼风唤雨的大能耐,但我会把你和儿子当做我的亲人。不会再让你为吃喝花钱的小事劳心就是了。
花钱也是小事?女人想,有手艺的人说话就是跟没手艺的人说话不一样。
回来后,邻居问女人到底是啥意思,说出来,好给人家回个话儿。
女人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女人其实早就早想好了,能有个人来帮衬着把儿子养大,还能陪她说说话,这比什么都好。女人不显山不露水地把这件事透给了儿子。当时,儿子正在吃饭,一听这话,小脸一下子就急成了紫茄子。
儿子问:那我要叫这个人爸?
你不想叫,就叫他叔叔好了。
他算哪路英雄,要到咱家来管着我?我不喜欢陌生人来咱家指手画脚。
儿子摔了筷子,眼泪婆娑地拎着书包上学去了。
女人手里拿着一样东西出了门。那是件很好看的丝织披肩,是那个男人让邻居转送给她的。
女人敲开邻居家的房门,把那件艳丽华贵的披肩塞到了那位热心的大姐手里。
女人没说儿子不原意。
女人说:我想等几年再说。
邻居家的大姐问:等到人老珠黄吗?
女人垂了头。
女人再抬起头时,眼里就有了雾一样的东西。
女人仍去做钟点工。做一天就给一天钱;不做,就没有一分钱。有时一连几天都没有人找她做钟点工,有时十天半月也没有人找她。女人就这样靠断断续续做钟点工的钱来打发紧紧巴巴的日子。
那件披肩又被邻居家的大姐送了回来。
大姐说:你看看,你看看,多知疼知热的一个男人。人家回了话儿说不成也没啥,留下做个念想吧。
女人闲下来时,就会从衣柜里拿出披肩看呀看。女人一次也没有舍得披在身上。女人每次端详完披肩时,样子都是痴痴的。那段时间,老师传过话来,说儿子最近上课时精力不集中。现在初中生早恋是最让老师头疼的事情。女人跟往常一样做给儿子吃,洗给儿子穿。儿子也没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该上学上学,该做作业做作业。到了夜深人静的晚上,儿子神神秘秘在写什么。女人一走近儿子跟前,儿子就又捂着又盖着不让母亲看。女人只好说些弦外有音的话给儿子听,无非是劝儿子把心思用在学习上。
儿子倒也懂事。母亲说什么,他就点头应承下什么。可等母亲转向离去了,他就又神神秘秘地写个没完没了。
老师第二次来找女人时,说有同学反映常给邻班的一个女同学写求爱信。而且两人来往密切,躲在走廊里说个不停。
女人是个做事沉得住气的人,可这次真有点儿坐不住了。她牢牢地记下了那个女同学的名字。她不想先找儿子来谈这件事,她想只有先和那个女学生多接触几次,才能再来做儿子的工作,男女之事,妇人多多少少是懂的。
女人更不想把这事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她等女学生下午放学后,约女学生到学校外的公园里坐坐。可是女人在横穿马路时,因心里装着事儿,心思就不那么专注,竟被迎面而来的一辆大卡车撞倒在地。倒下了,就再没起来。
那天,儿子去参加一个数学比赛,回家时,天就快黑了,家里空荡荡的,母亲不在家,儿子以为母亲是去做钟点工,一边写作业,一边静静地等母亲回来。等呀等,一等不来,二等不来。
他和那个邻班的女同学说好的,今晚邻班的女同学要来看那条披肩。
儿子把母亲在家常看披肩的事,还有母亲每次看完披肩失魂落魄的样子,都描绘得有声有色。他要先把这些写出来,感动这位女同学,然后求女同学帮忙,告诉她那位油漆手艺的父亲,他的一条披肩,一直被一个女人完好地保存着。儿子希望女同学的父亲和自己的母亲结百年之好。每当儿子看到母亲生病时孤苦伶仃的样子,就有些后悔当初不该阻挡母亲嫁人。
……
儿子一个人坐在院落里。
夜风把院落里的玫瑰花轻轻地摇落,袅袅娜娜飞到儿子手里那条披肩上。一片,又一片。
【小题1】文中开头和结尾都写到玫瑰,这里的玫瑰花有什么意蕴?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4分)⑴ 。(2分)
⑵  。(2分)
【小题2】这篇小说运用了误会法,请分析情节上构成误会的过程。(4分)
【小题3】这篇小说很善于运用多种人物描写手法来发掘人物的精神世界,试举例分析。(6分)
【小题4】说说你对小说中母亲最终没有改嫁这件事有什么看法。(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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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父子之间的怯意
韩 羽
①我怕我父亲,他打我是真打。看着他瞪圆了眼,一步一步逼近,还不敢躲,绷紧了肌肉等着,于是一巴掌扇过来,于是脑袋嗡的一声……
②有时却是另一副样子,比如去下地,他在前边头也不回地说:“唱一个我听听。”我在后边就模仿着戏台上的花脸呜呜哇哇地唱起来。他说:“瞎胡唱,别唱了。”我说:“你唱一个。”他唱起来:“我不该,咳咳咳咳,老王爷,咳咳咳咳……”也是随唱随编,瞎胡唱,越唱越带劲儿。
③我家有个大宜兴壶,下地回来,泡上壶茶,父亲喝得高兴了,还逼着我们喝。说“逼”,是因为我们喜欢喝凉水,不喜欢喝茶。“过来,喝!多清香,又解暑,你喝不喝?想挨揍啊!”
④我们俩常常一起去看庙。“看庙”二字,说句文词,是父亲“杜撰”的。看庙就是去看庙里的壁画,是让我开阔眼界,是培养我画画的一种方式,这很像现在的参观美术展览馆或画廊。我父亲本是老农民,竟与文人想到了一起。
⑤吃过早饭,父亲将粪筐往肩上一背,抄起粪叉说:“走,看庙去。”母亲说:“今儿不拉土了?”父亲说:“回来再说。”我们就在这“回来再说”的空当里看了许多庙。庙有大有小,有远有近。近则三五里,远则十几里。一去一回就是几十里。金堂邑县境内的庙我们几乎都看遍了。
⑥父亲对庙里的壁画还加以评论。他指着《八仙过海》的海水说:“你看这水,涟涟地像是在颤动。”又用手摸着墙说:“这墙是平的,你再远看,不是坑坑洼洼地凸起来了吗?”父亲惊奇了,我也惊奇。其实现在看来,稀松得很,无非是靠了反复重叠的弧形线条引起的错觉。父亲最佩服的是《八破图》,破扇子、破信封、破书本、破眼镜盒……他像在集市上买粮食粒捻来捻去还嚼一嚼那样仔细,猫着腰将那画上的破信封的一角又摸又抠,远瞧瞧,近瞅瞅,长叹一口气说:“像是烧焦了一样。”他一指点,我也惊叹起来。最后,总是照例的一句话:“使劲儿看,好好记住。”
⑦我12岁那年考上初中,学校在聊城,离家15公里多。过了正月十五,要开学了。吃过早饭上路,父亲背上粪筐跟我走了出来,虽没说话,我知道他是送我。一直走了10公里开外看见聊城古楼了,他说:“快到了,你走吧。”这时旷野无人,惟有寒风积雪,一抹虚白的阳光和远处村落里的几声鸡啼。望着逐渐远去的、背着粪筐的父亲的身影,我只想反身向他追去。
⑧再以后,我参加了工作,按家乡人的看法,凡是吃公家饭的人就是“干部”。我很少回家了,一晃就是十几年,大约是1960年,父亲到天津看我来了。我说:“今儿咱们上街吃一顿狗不理包子,再领你去看看美术展览。”他问什么是美术展览,我觉着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我提起以前的事:“我小时候你不是常领我去看庙吗?和看庙差不多。”
⑨刚走过劝业场,我一回头,见他正弯腰从地上捡烟头,我嚷了一声:“扔了!你也不嫌脏。”他赶紧扔了烟头,眼神带有惶惑和惧意。这眼神使我凄然,是什么使父亲对我有了怯意?我反而愿意看到小时候父亲扇我巴掌时那瞪圆了的眼。
【小题1】请简析第一段在文章中的作用。
【小题2】在“唱戏”和“看庙”两段描述中,除了“勤俭”外,还表现了“父亲”哪些个性特点?请简要回答。
【小题3】请概述“父亲”对“我”产生怯意的原因。
【小题4】阅读全文,试简析本文刻画人物的技巧。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拉面王
行吟水手
老梅的拉面馆开在蝉街东头,他既是掌柜,也是大厨兼伙计。每天一早,老梅围了围裙,面案前一站,手里眼里便全是活儿。他出手如电,唰一下揪出一拳头醒好的面,啪一声丢在案板上,双手一搓,就成了蛇样的长条。两手捏,凌空一甩,啪,拍打在面案上,再一抻,一合,眨眼的工夫,就弄成了大闺女的辫子,看得人眼花缭乱。还没等回过神来,早有大海碗盛着牛肉丁,撒着几片芜荽、萝卜片,浮着满天星辣椒油花儿,红是红,白是白、绿是绿的香喷喷的拉面,热气腾腾放在了你面前,而老梅,已经在那厢洗上碗了。吃面的一看,嘿,这人,真麻溜儿!
是个雪天,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大小伙儿哆嗦着站在了老梅的面馆前,老梅二话没说,从锅里捞出一碗面端给他。一碗热汤面下肚,小伙儿像换了个人,精精神神跪地上给老梅磕了头。
第二天清早,蝉街的老少爷们看见老梅的小面馆里,多了个清清爽爽的年轻人,街坊们说,老梅收徒了。
年轻人叫红于,寒来暑往,红子跟着老梅学了三年手艺。一天夜里,老梅感觉红子心神不宁,在老梅关切地询问下,红子支吾着表达了要单干的想法。老梅挽留红子再学一年,可红子没吭气。老梅叹口气,说:“那就这样吧,我这里有笔钱,你拿去开店,只是记住,可别丢我的脸,”红子给老梅磕了仨响头,当夜就走了。
半月后,蝉街上新开了一家拉面馆。面馆主人是红子,新娶的媳妇给他打下手。只是蝉街人念旧,还是觉得老梅的拉面地道,大都上他那去,后来就听说红子的媳妇嫌生意不好,跟红子三天两头闹矛盾,这话传进了老梅的耳朵里,老梅什么话也没说。不久,老梅的拉面馆突然就关门歇业了。红子的拉面馆生意竟出奇地好起来,还挂起了拉面王的牌子。起初,蝉街人也有意见,你红子号称拉面王,把老梅搁哪呢?有一天,红子当众表演了面穿针孔的绝活后,大家伙就再也没话可说了。平日都说老梅抻出的拉面,能从针孔里穿出十根二十根,可谁也没亲眼见过,而红子却当众让大家开了眼。十根比头发丝细小的拉面,顺顺当当就从小小的针眼里穿了过去,这以后,人们渐渐把老梅给淡忘了。
红子几乎每天都要给蝉街上的人上演一场拉面穿针孔的绝活。他的人气越来越旺,生意委实不坏,但他面馆里盛面的大海碗,却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中不溜的平底碗。
这天,正在生意口上,有个人走进了红子的拉面馆,是老梅。吃面的人纷纷起立问候,红子见了老梅,一愣,马上堆起笑脸,迎了上去,叫了声:“师父您来了!”老梅笑了笑,说:“红子,有出息啊,这都成拉面王了。”红子勾下了头,说:“师父见笑了,都是闹着玩儿的,”老梅又一笑,径直走向水池,净过手,朝吃面的大伙说:“大伙不是一直都想看我的绝活吗?今儿咱就露两手让你们看看。”话刚落,人已旋风般站在了面案前。他手一张,揪下一块面,一下,两下,扯过来,拉过去,每个动作都摆得稳、准、利落,有如神助。胳膊抡得圆,接得紧,身子在一处,精神却贯穿到了四面八方。一时间,看得大伙目瞪口呆,待醒过神儿,老梅的身手好似满院乱飞的雀儿忽然归了巢。仔细看,老梅的手里变戏法似的捏着一根绣花针,针眼里穿着一根线。再细瞧,哪是线,分明是面嘛。大家伙挤上前,一一细数,不多不少,整整二十根,全都打针眼里穿过去了。“真神了!这才是真正深藏不露的拉面王啊!”众人都这么说,在一干人的欢呼声里,红子羞红了脸,早就跪在了老梅的面前。当天,红子就摘下了拉面王的牌子。面馆的平底碗又换成了当初的大海碗。
而老梅,早已飘然而去。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用比喻、夸张、拟人等手法描写老梅抻面、煮面的场景,绘声绘色绘形,表现了老梅高超的手艺,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B.小说善于用细节表现人物内心。红子面馆里盛面的碗由大变小,又由小变大,折射了红子由急功近利到知错悔悟的心理变化。
C.“真神了!这才是真正深藏不露的拉面王啊!”,或明或暗地评价了老梅师徒手艺的高下,传递出众人对师徒二人的褒贬态度。
D.小说结尾笔墨洗练,运用留白的手法,在人物形象、主题思想等方面给读者留下更多想象空间,取得了言有尽意无穷的效果。
【小题2】小说中隐退后的老梅忽然到红子面馆展示绝活,请简析这一情节的作用。
【小题3】拉面王的牌子摘了,红子将来可能成为真正的拉面王吗?请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有删改)

小说中的八爷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原文概括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出警

弋舟

那天在所里做笔录,报案人是个姑娘,说是“心爱的”电动车被盗了。刚写好,又接到社区的电话,说他们晚上有个群众活动,可能参与的人比较多,需要我们帮助维持秩序。那天晚上社区的活动就是广场舞表演,实际上围观的人并没有那么多,他们高估了自己的风头。过去看了看情况,安排几个保安维持秩序,我独自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巡逻,而同事小吕去了片区。因为又有人报警说邻居在家里制毒,我没怎么考虑就把这案子交给了小吕。

在小吕心目中,警察就该是神探,破大案,捕顽凶,除暴安良。这情绪我也有过。直到今天,我也不太跟妻子说我每天都忙活些什么。我不做英雄梦了,但希望我妻子还接着做,那样回了家,我才可以心安理得地喊累。所以有时候遇着邻里纠纷之类的事儿,我都不忍心让小吕去处理。

开始小吕挺兴奋的,像是张网以待,翘望已久,终于来了条大鱼。涉案的小区是教师新村,里面住的都是教师。报案人是位退休多年的小学校长,信誓旦旦地说,以他所掌握的丰富的化学知识,完全能够通过阳台上飘来的怪味儿做出判断。他的邻居也是一对教师,两口子带着个十多岁的孩子,女主人倒还真是个教化学的。可查来查去,一点儿证据都没有。小吕不太甘心,加上老校长半年报了五十多次警,这个案子就成了小吕的心事。他不觉得我们就只能维持秩序、追回一辆“心爱的”电动车。   

回来后小吕眉头不展,说他又守在老校长家的阳台上闻了半天,隔壁飘来的只有红烧肉味儿。我想的却是正值炎夏,这会儿的阳台上怕是得有五十度的高温。

那天算得上是平安无事,我们本来可以在宿舍睡个好觉,假如我没有说起老奎的事。

老奎七十多岁,老伴十几年前过世了,他一直独自过活。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她早年外出打工后,就一去不返。老奎经济状况还过得去,有两套房子,住一套,租出去一套。如今这一片的房价可不低。

先是他突然失踪,发了协查函,一城里寻不到,以为他可能不在人世了。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他却突然打来电话报警,说是自己在家摔倒了,现在根本爬不起来。

等我们赶到时,他正坐在屋子中间的矮凳上,根本不曾摔倒,更不会爬不起来。我们哭笑不得。撤警的时候,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一刹那,我有种突然被什么抓牢了的感觉。

几天后老奎又报假警了。还是说他摔得起不来了。等我赶到的时候,老奎照旧坐在小板凳上,臊眉耷眼,像个坐在黑暗舞台中央的老猿猴。这回,老奎主动说他之前是去找打工的闺女了。

走的时候,老奎送了送我。他颤巍巍地踅到门前替我开门。手伸出去,捞一把,又捞一把,第三把才捞到门把手上。

又过了几天,还是在半夜,老奎的求助电话又来了。他好像专门找我值班的日子这么干。我让一个协警过去看看。小伙子回来跟我说,老奎点名要我去。这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了。问明白他没什么事儿后,干脆就置之不理了,谁知第二天一大早老奎竟然找上门来。

他敲着窗玻璃,隔着玻璃,张合着嘴,似乎在说:“我要自首。”我按接警程序示意他进来说,隔着窗子,我看他扶着墙往里走的时候,脸上竟然有一种掩藏不住的幸福感。

果然,这又是他的恶作剧,案情很快排除。

就这样他反反复复地闹了有小半年,我们都被折腾得够呛。

这一年的除夕,为了防止他再“闹事”,我们主动邀请他来所里参加新年聚会。他好像被一种氛围感染了。突然挨近我,嘀咕了一句:“就是孤单么,想跟人说话。”

老奎的事讲完了,半天都没听到声音。我以为小吕已经睡着了。“孤单。”他突然发出了一声叹息般的回味。

我探出头,看到小吕的头枕在自己胳膊上,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又过了一会儿,小吕跳了起来。临出门他还没忘记戴上帽子。

天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小吕才回来。我迷迷糊糊地被他吵醒,看见他兴奋地趴在我床沿上,腋窝下全是汗渍。

“没错,老校长承认是报假案了。”他说,“本来问清楚我就打算回来,可老头硬是拽着我说了一宿的话。他儿子去美国三年了,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小吕的眼睛里布满血丝,着实像一只兔子。

“他那是诬陷,”我说,“涉嫌犯罪了。”

“算了,我教育过他了。”他说,“老头就是见不得邻居家三口其乐融融,说是看了堵心。” 我想,我没看错人,这小伙子能当个好警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两段既交代了“我”的身份,也表现了当今部分警察的职业现实,在看似平静的叙述中,也表达了“我”壮志难酬的愤懑心情。
B.“我”不忍心让小吕去处理芝麻蒜皮的小事,是因为“我”已认命了,但小吕还大有前程,“我”想托举他的英雄梦,这个细节表现了“我”的善意。
C.老奎来派出所说要自首时,脸上有掩藏不住的幸福感。可以看出,老奎以故意跟我找茬、作弄我为幸福。
D.“我”比小吕有工作经验,告诉他“老奎的故事”以及说老校长“涉嫌犯罪”,本身可能包含一点启发或试探小吕的成分。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我”认为小吕能“当个好警察”的主要原因。
【小题3】小说在叙述“老校长的故事”时,为什么又说到了“老奎的故事”?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爱在旅途

一天,德兰姆姆坐火车,看到车窗外一个流浪汉靠树坐着,看样子快死了。姆姆很想去安慰他,下一站一到,姆姆立刻下车,气喘吁吁赶到,那个人已经死了。姆姆站了很久,她想,如果有人和他说几句话,握握他的手,他就不会死得这么孤单凄凉。姆姆决定建立一个临终关怀院。很多人不理解:把资源消耗在那些垂死者身上,而这些人,有的将几天后死去,有的几小时后死去,有的甚至即刻就死了。姆姆说:“每个生命都是尊贵的,不论是贫穷的,还是残缺的,垂死的。”

如果一个病人需要安慰,姆姆可以长时间抱着他,不说一句话,直到他安宁为止。有一回,一位身份显赫的牧师来探望她,她正坐在一个垂危的病人身边,握着他的手,为他唱歌,为了安慰这个即将死去的病人,姆姆让那个远道而来的牧师等了一个小时。姆姆说:“爱不是赞助,而是要伸出你的手——我们的手何其温暖。”

身经百战的美国战地记者哈普来到加尔各答采访姆姆,姆姆正照料一个垂危病人。看到哈普,她行了个礼,说:“我没有时间说话,先生。”哈普说:“你不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工作吗?”姆姆停下手里的活,对哈普说:“这是上帝的工作,不是我的工作,去报道那些穷人吧。你只要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观察,就会发现穷人有多可爱、多伟大。”说完,姆姆朝另一个病人走去。这人腰上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已经溃烂生了蛆,病人突然呕吐起来,散发着强烈异味的呕吐物喷在哈普脚上。哈普本能地挪开脚,惊恐得快晕过去了。他见过很多可怕场面,今天比那些硝烟弥漫的战场似乎更可怕。哈普喊道:“修女,他会传染我的。”姆姆平静地说:“不会的,不要怕。”说着,蹲下来把那人脸上、身上的秽物擦干净,又抱起他的头,把他扶正,让他睡得舒适些。哈普惊魂未定,姆姆过来按按他的肩,安慰说:“相信我,不久的将来,你就会帮他们洗澡,喂东西给他们吃,你会做到的。”第二天,哈普再次来到临终关怀院,姆姆正为一个病人清理溃烂发臭的伤口,他无法掩饰内心的战栗。这个美国记者日后与姆姆成了好朋友,在姆姆的感召下,他对乞丐更慷慨,对穷人更友善了。但是有一点他没做到,就是亲手照料那些垂死者。

直到1979年,哈普又一次来到加尔各答,距第一次已经25年了。姆姆把哈普带到一个重病老人跟前,请他给老人喂饭。哈普犹豫一下,在老人身边蹲下来,舀了一勺饭送到老人嘴里,他很笨拙,不是喂得太多,就是喂得太少,很多饭粒落在老人脖子里,老人举起手,跟哈普说话,哈普很尴尬,以为老人责备他,赶紧说:“对不起。”但老人还是不停地说,姆姆蹲下来靠近老人嘴边,细心听了一会,转头对哈普说:“他在祝福你。”哈普很吃惊:“他在祝福我?我仅用口袋的零用钱,帮他买了很多的食物。”姆姆笑了:“但你买不到他的祝福。”对哈普来说,这是极其重要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永远做不到的事,今天做到了。他想起姆姆说过的一句话:忘记自我,便找到自我。哈普再次被姆姆稳如泰山的信念所震动。

很多人对姆姆说:“世界上有这么多的穷人——数以千万计,甚至亿万计,你救得完吗?你的工作有什么意义呢?”姆姆说:“如果我不从街上救回第一个人,也就不会救回数以万计的人,爱得从第一个人开始。”姆姆选择为最卑微的穷人服务,拒绝使这种服务制度化设施化。多年来,姆姆从不添置治疗方面的任何设备,姆姆认为:有了设施,就必然对病人做出选择,那些最有希望痊愈的病人,就会成为医院的首选。在临终关怀院里,很多病人被多次收留,每一个再次收留的人,修女们都以同样的热情、同情和耐心服侍他们。虽然一直以来,都有人对姆姆的工作方式提出异议,甚至批评,但姆姆不为所动,她认为:现代人迷失在制度、设施里已经很深很深了。

德兰姆姆最可敬的地方在于:始终坚持穷人是有尊严的,并且付出一生的艰苦努力,在穷人凄惨卑微的外壳内,寻找和发现他们的尊严。姆姆说:“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怀抱大爱去做些小事。”举世公认她是穷人之母。

注:德兰姆姆:德兰修女,又译为特蕾莎修女,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哈普给一位重病的老人喂饭,尽管很笨拙,却受到老人的祝福,正是德兰修女稳如泰山的信念深深震撼了他,让他做到了25年来一直没有做到的事。
B.很多人认为德兰修女救助垂死者是资源浪费,没有什么意义,对此姆姆从不解释,依然无怨无悔地耐心服侍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
C本文通过对德兰修女艰苦努力创建临终关怀院的记述,生动展现了她无私无我为穷人奉献的一生。
C.德兰修女是一位伟大的仁爱行动者,为了让更多的穷人生命尽头不再那么孤单凄凉,感受到爱的温暖,得到更优质的服务,德兰修女建立了临终关怀院。
D.德兰修女让远道而来探望她的牧师等待,把慕名采访的记者晾在一边,这说明她把服务穷人服侍病人放在首位。
(2)文中详细写了战地记者哈普的感受和转变,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德兰修女被誉为“穷人之母”,她对穷人有哪些看法?请简要概括。
(4)德兰修女拒绝仁爱服务的制度化、设施化,认为现代人迷失在制度、设施里已经很深很深了。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