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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费姨
徐慧芬
费姨是我姑妈家的邻居。她的个性是她这一辈女性中不多见的。她在人生紧要处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特质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
费姨美丽而不漂亮,美丽的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和一架高高的鼻梁。不漂亮的是鼻子以下的那部分,因为小时候跌了一跤,下颌骨没长好,以致整个下颌连同嘴巴有一点偏。
该恋爱的时候,家人、亲戚和熟人都有点为她犯愁。费姨说,我都不愁,你们愁什么?她能画会写,还会弹一手好钢琴,要求自然不低。可是人们明示暗示她,白璧微瑕,而且这瑕还不算微,总该找个也有点疵的才般配。
费姨不理睬,依然找她的白马王子。她看中了一个常在报刊上发表诗文的工人作家。费姨写了一封信附了一张照片给作家。言辞热烈又庄重,照片拍得美极了。年轻的姑娘手持一朵玫瑰花放在嘴边,眉目含情,亦娇亦羞。
通了几封信后,工人作家满怀憧憬来了,看到费姨大为吃惊,编了个美丽的谎言,告辞了。
费姨明白作家的意思,又写了一封信约他来,说,不为别的,只是他丢失了一样东西,请他务必来取。
作家疑疑惑惑地来了。费姨开门见山地说,我的照片让你心动,相貌又让你心酸。但是看人不可只看外貌。上次看人你只用了一双眼睛。作为作家,你少了一双观察人内质的眼晴是不行的。现在我要还你丢失的另一双眼睛。
于是费姨搬出了她画的画,取出了她绣的花,又拿出了一堆她钊作的工艺品。会响的风铃叮叮当,不会响的泥塑是猪八戒吃西瓜,作家乐了。
最后,费姨又坐到钢琴前,对作家说,你要走了,我唱支歌为你送行吧。琴键跳跃,歌声激荡,费姨唱起了《深深的海洋》,那是五十年代流行的一支南斯拉夫情歌,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的时候,作家的一双眼睛已是晶莹剔透。
就这样,费姨给了作家另一双眼睛。他们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甜蜜地结合了。
作家确实获得了一双好眼睛。一九五七年,作家被打成右派,发配大西北,不忍连累年轻的妻子,主动提出离婚。费姨牵起丈夫的手,将那首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唱成: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右派郎,我愿做一个右婆娘,跟他到远方……于是,苦难中的丈夫破涕而笑。
一九六六年,早已失业的丈夫又受到了空前的“重视”。第一次批斗回来,费姨瞅着脸色煞白的丈夫,二话没说,借了一把理发推子,把丈夫一头白发推了个精光。又花了一个晚上。精心做了一顶高帽子,帽子两侧生一对“牛角”来,高帽上画了个魔鬼样,上书“打到牛鬼蛇神”几个字。第二天批斗,丈夫就把高帽自觉套上。造反派看到,笑了。高帽子滑稽又好玩,坏分子认罪很自觉。丈夫心里也暗暗乐了,帽子又轻又暖和,档住了风寒,一毛不剩的光头,看你往哪儿揪头发。
从五十年代到改革开放。费姨一遍又一遍为丈夫唱起情歌。相伴走了三十多年,丈夫终于先费姨而去。而一双儿女又去了异国他乡,六十六岁的费姨有些孤单了。
费姨在公园里锻炼。她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加上与生俱来的幽默,自然成了老年圈子里的中心。或许老年人择偶已不太重外貌了,两位丧偶男士,一个退休工程师,一个退休教师,两个人暗暗较上了劲。可是费姨对谁都是那样的热情,那样的亲热,让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费姨看中的人。
可是,让两个文化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费姨最终竟看上了一个跛脚的种花匠。一次路上,我碰见了费姨,说出了自己的疑惑。费姨眨着眼睛说,为什么呢?我觉得那两个人缺少一点文化气!工程师与教师竟缺少丈化气?此话怎讲?费姨附在我耳边,轻轻告诉我,通过公因里老年人组织的一次钓鱼活动,她使了一个小小的诡计。看出了那两个高文化的人不及那个低文化的有文化气。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费姨说,以后跟你仔细讲讲,提供一点小说素材吧。
我虽仍是疑惑,但我知道,顺理成章的选择,也九构不成费姨独特的魅力。费姨鱿是费姨。
(选自《中国小小说名家档案·今生今世))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叙事,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都是“我”所知道的.这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拉近了小说和读者之间的距离,也便于抒发感情。
B.家人、亲戚和熟人们考虑到费姨相貌上的不足,所以都有点为她的恋爱犯愁,费姨则看到自己相貌的优点,所以充满自信,不肯降低对对象的要求。
C.费姨讲她使了一个小小的诡计,看出了那两个高文化的人不及那个低文化的有文化气,“我”的笑使她不便再讲下去,“以后跟你仔细讲讲”是托词。
D.费姨为了把造反派逗笑,同时缓解丈夫的紧张悄绪,精心做了一顶造型滑稽的高帽子,达到了目的,而且造反派认为作家认罪自觉,免于对他的批斗。
E.费姨用自己的才能和真情,让作家看到了她的内质,给了他只着人外貌的双眼之外的另一双察人内质的眼睛,最后成就了一桩别人看不可能的婚姻。
【小题2】小说在刻画费姨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证?清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我”对费姨的感受和评价为结尾?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主要由费姨的第一次婚恋和第二次婚恋两个片段组成。你认为哪个片段更精彩?
请谈谈你的观点,并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陈述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11 02: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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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为良心标价
刘开学
吴书田和吴书耕是一母双胞胎的弟兄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弟兄俩同受业于一个私塾先生。那先生四书五经讲得并不怎么样,却写得一笔好字儿。字儿是人的脸面儿。字儿是人的招牌。字写端庄了,写字的人才周武郑王。这些话常挂在先生的嘴边。似乎,民国的基础教育没别的科目,就是识字写字。也难怪,七八十年过去了,现在不还是有人说,上学不就是念念书、识识字吗?
在先生的教诲下,书田、书耕也写得一笔好字儿。弟兄俩俨然成了小城的书法家。
日本人打进小城的时侯,书田、书耕已经成人。哥哥谋了份日本人的差事。弟弟不甘当亡国奴,远走了他乡。
有人说书耕当了八路,有人说书耕落草为寇。
没有弟弟字的参照,哥哥的字似乎更出类拔萃了。那些年,小城的门脸字号、茶楼酒肆到处是他的墨迹。
六十年过去了。哥俩都早已作古,就是他们的名字也在多数人的记忆里消失了。可是,小城却成了规模较大的市。各项经济、文化活动也都盖上商品印鉴,打上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日,文化市场又举行了一次拍卖会,拍卖物是吴书田、吴书耕的字儿。
尽管吴书田的字很好,也曾风靡一时,但他毕竟当做汉奸,大节有亏。他的一幅字喊到两万的时侯,竟拍者的喉咙有如断了电的喇叭,再也不发声了。
吴书耕的字儿拿出来时境况比吴书田的还惨,喊到五千的时侯再也没人理会。
这时,有一老人举起了左手:“我喊一万!”
拍卖师落下了锤子:一万了,一万呀!会场人们开始骚动,但是没有人接茬。人们把老人看成了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不知道他凭什么出这个价。
“一万五!”老人又喊,并举起了右手,为一万五造势。其实,这时说喊已不准确,老人是在吼。可是,依然没有人理会,激不起人们竟拍的热情。
有人开始说风凉话了:这老爷子是不是有病?也难怪,拍卖场上竟拍的主儿哪个不是神秘兮兮的,谁知这老头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再说,他左手一个价,右手又一个价,自己跟自己叫板,不有病是什么?
“没人接着喊是不?我喊两万了!”老者郑重地举起了左手。
“噢”——拍卖场开了锅,同时也把一个五十岁左右模样的人喊了起来。“老伯,你不能这样喊!”那人说。
“我喊我的,你听你的,关你什么事儿?”老者说。
“我可是主家。我可不想让您老用这种形式救济我!再说,我囊中并不羞涩。”那人解释。
“你是——?”老年人问。
“我是吴书田的儿子。吴书耕是我叔。其实,我倒希望价高,不管哪幅,喊上去得利的都是我。”
老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没人喊是不,那我喊两万八!”老人高高地举起了右手,象是宣誓:“你们知道不,吴书耕是我的战友。他是八路军战士,他那握过笔的手举着大刀砍掉过七八个鬼子的头!”他顿了顿说:“不把他的字喊上去,我对不住良心!”
全场都在静静地看老人。
“人,不能只讲钱。可是,“今天这事儿只能用钱说话了!”
会场的空气凝固了,人们已经不在呼吸;会场的声音冻结了,人们听得见自己的心跳。拍卖师高高地举起了拍卖锤,却又忘记了往下敲。大家都张着嘴。张着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长久地沉默之后,会场里突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写作技巧的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中国人一贯重视汉字的书写,认为字迹的美丑与人品的高下有联系,所以从古代直到民国年间,国人的基础教育不设置别的科目,就是识字写字。
B.日本鬼子占领小城后,吴书耕不愿当亡国奴,逃离了家乡,但他的去向和以后从事的活动一直不为家乡人所知。这一情节为后文自然地埋下了伏笔。
C.在拍卖会上,老人不是在喊价,而是在怒吼;这吼声,饱含着对战友吴书耕遭受冷落的愤慨,对日本鬼子的仇恨,对洗刷民族耻辱的愿望。
D.书法作品的主家表现得自大自负,他突然站起来阻止老人,恐怕还有这样一种担心:老人的举动有可能导致这场拍卖会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E. 钱不是万能的,良心也无法标价,但在拍卖会这个特定场合里,竞拍价的高低却直接反映着拍品的价值大小,所以老人说“今天这事儿只能用钱说话了”。
【小题2】在拍卖会上,吴书耕的字并不比吴书田的字差,可是,他的字竟然拍不过汉奸的字。这一情节反映了人们怎样的心理活动?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析。
【小题3】本篇的结尾,拍卖师出于职业习惯举起了拍卖锤,却忘了往下敲。小说在此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预示了某种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结果。那么最终,这个拍卖锤是敲下去了还是没敲下去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二天了。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地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李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抛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地跟着李斯的车,凄厉地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不知是哪条草狗,玷污了拉克高贵的血统,而拉克竟然还为它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杂种。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它那鼓胀的奶头正任由着小杂种们吸吮,而为了护卫那些小杂种,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

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杂种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李斯抛弃这条狗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这条狗的前主人是市里面一位权力挺大的头头,而李斯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不是滋味;其二,养活这条狗花费太大,给家里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C.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拉克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D.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的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影响。
E.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作品的结尾,拉克失去了奢侈的生活和贵族气质,却得到了尊严和骨气。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八月的塞瓦斯托波尔
列夫·托尔斯泰
①八月底,在杜凡卡和巴赫契萨拉依之间穿越许多峡谷的大道上,在浓密而灼热的尘土里,一辆军官坐的马车正缓缓向塞瓦斯托波尔行进。这是一种在别处见不到的特别马车。
②马车上,前面蹲着一个勤务兵,身穿黄土布上衣,头戴一顶旧得不成样子的军官制帽,手里拉着缰绳,后面,在盖着马衣的行李堆上,坐着一个穿夏季制服的步兵军官——柯捷尔卓夫中尉。这个军官,个儿并不高。他的脸有点儿浮肿,还有些跟年龄不相称的松弛宽阔的皱纹,损害了脸部的轮廓。他那张被太阳晒成黄褐色的带点病容的脸又显得比较消瘦。他那双淡褐色的眼睛并不大,却非常灵活,甚至有点傲慢不逊。这个军官五月十日那天被弹片击伤头部,直到现在还扎着细带,但一星期前他觉得身体复元了,就离开辛菲罗波尔的医院回团部。
③迎面来了一长列农民的大车,原来是送军粮到塞瓦斯托波尔去的,此刻正载运伤病员回来,其中有穿灰军服的陆军,穿黑外套的水兵,戴红色土耳其帽的希腊志愿兵,也有留大胡子的民兵。军官的马车只得停下来。路上扬起浓密的尘土,像云雾般悬在空中,也落到军官的眼睛和耳朵里,粘在他那汗津津的脸上。军官眯起眼睛,皱起眉头,很不高兴地冷冷望着从他身边经过的伤病员的脸。
④“那个虚弱的小兵是我们连里的。”勤务兵向长官转过身去,指指一辆走到他们旁边的满载伤员的大车说。   
⑤车上坐着五六个士兵,姿势各不相同,但都被颠簸得摇摇晃晃。有一个士兵,身上的衬衫十分肮脏,外面披着一件外套,一条手臂用带子吊着,脸庞虽然消瘦苍白,却神气活现地坐在车子中央。他一看见军官,想要举手敬礼,可是大概记起自己是个伤员,就顺势装作只想搔搔头皮。大车上,在他旁边躺着另一个士兵,只露出两只抓住车沿的瘦骨嶙峋的手和一双拱起的左右摇晃得像软皮般的膝盖。还有一个士兵,面目浮肿,头上扎着绷带,上面盖着一顶军帽。他坐在大车的边上,两腿垂向车轮,双肘搁在膝盖上,像是在打瞌睡。那军官就向他喊道:   
⑥“陀尔日尼科夫!”“有!”那个兵睁开眼睛,脱下帽子回答,声音洪亮而急促,仿佛有二十个士兵同时在喊叫。
⑦“你是什么时候负的伤,老弟?”士兵的那双眼皮浮肿、暗淡无光的眼睛发亮了;他显然认出了自己的长官。
⑧“您好,长官!”他用同样急促的低音叫道。
⑨“团现在驻在哪里?”“驻在塞瓦斯托波尔。星期三就要转移了,长官!”“转移到哪儿?”
⑩“不知道……大概是转移到北岸吧,长官,今天敌人开始全面打炮,用的多半是榴弹,长官,连海湾里都有炮弹落下,今天打得可凶啦……”他一边戴上帽子,一边拖长声音补充说。
接下去就听不清那个士兵说些什么了,但从他脸部的表情和姿势上看来,这个苦恼的人愤愤地诉说的,不是什么使人宽心的事。
车上的柯捷尔卓夫中尉是位杰出的军官。有些人这样生活,这样行动,就因为别人也这样生活,这样行动,他可不是那种人。他心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别人往往会学他的样,并且相信这样干是对的。他很有点儿才气,人也聪明;歌唱得很好,吉他也弹得不错,能说会道,文笔老练,而在当团副官的时期更练得一套办公文的本领,但他性格中最突出之点是自尊心很强。他的自尊心,虽说多半是因为有点才气,却异常强烈。它已经贯穿到他的日常生活中,使他遇事总是抱着不领先毋宁死的态度。自尊心甚至成了他内在的推动力:他老是拿自己跟别人比较,喜欢抢在人家的前面。
 “哼,我才不理那小兵的胡言乱语呢!”中尉喃喃地说,心头感到十分淡漠,脑子里觉得模模糊糊。这种思想感情是在他看到车上的伤员和听了士兵的话之后产生的,而隆隆的炮声自然使这些景象和语言越发显得意味深长了。
【注】本文以俄土战争为背景,不写威武雄壮的队伍和由军乐旌旗前导的扬鞭跃马的将军,而歌颂下级军官的英勇牺牲精神,写战争的真相——流血、痛苦和死亡。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第①段的景物描写点明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时间上照应文题,为人物活动布设了场景,引出了下面对主人公的描写。
B.小说对军官乘坐的马车是“在别处见不到的特别马车”的说明,表现出了战争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
C.小说通过细节描写“军官眯起眼睛,皱着眉头,很不高兴地冷冷望着从他身边经过的伤病员的脸”,刻画了他对伤兵的冷漠。
D.小说描写陀尔日尼科夫回答的声音“洪亮而急促,仿佛有二十个士兵同时在喊叫”,说明伤兵的伤是伪装的。
【小题2】小说主要从侧面来表现战争,试举例分析。
【小题3】小说第②段主要描写柯捷尔卓夫中尉的外貌,第段主要写其精神。请结合全文,探析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水泥桶中的信

叶山嘉树

松户与三是个倒水泥桶的。外表虽然不很明显,但头发和鼻口都被水泥沾成灰色。他想把手指伸入鼻孔,抠掉像钢筋混凝土那样黏住鼻毛的混凝土,可是为了配合每分钟吐出十立方尺水泥的搅拌器,根本没有时间把手指伸向鼻孔。他一直担心自己的鼻孔,却整整十一个小时没空清理鼻子。其间虽有两度休息:午饭时间和三点钟的歇息。可是,中午时间,肚子很饿;下午那次歇息时间要清扫搅拌器,没有空闲,所以始终没有把手伸到鼻子上。他的鼻子似乎像石膏像的鼻子那样硬化了。快到下班时间了,他用疲惫的手搬动水泥桶,一个小木盒从水泥桶中掉出来。

“是什么?”他觉得很奇怪,但已无暇顾及这种东西。他用铲子把水泥送入水泥升斗秤量;再把水泥从升斗倒进槽里,很快就要把那桶水泥倒光了。

“且慢,水泥桶中不可能出现盒子。”

他捡起小盒子,投入肚兜的钱袋。盒子很轻。

“这么轻,好像没有装钱。”

他想,不久又要倒光下一桶,秤量下一部分。搅拌器旋即开始空转,水泥已经弄完,终于下班了。他先用引水到搅拌器的橡皮管冲洗手和脸;然后把便当盒缠在脖颈上,一心想先喝一杯再吃饭,一面想一面走回他的大杂院。发电厂已经完成八成。矗立夕阳中的惠那山覆着纯白的雪,满身汗水仿佛突然冰冷起来。在他经过的脚下,木曾川的水泛起白沫而鸣。

“嘿!真受不了,老婆肚子又大了……”他一想到满地爬的孩子,想到即将在这寒冷时分生下来的孩子,想到一再生产的老婆,就觉得泄气之至。

“一圆九十钱的日薪,一天要吃两升五十钱的米,衣着住宿又要九十钱,真浑蛋!怎么还能喝酒呢!”他突然想起钱袋里的小盒子。盒子上没有写什么,钉得很牢。

“里头好像有什么东西,钉住了。”

他先把盒子砸在石头上了可是没有砸坏,于是像要踩碎这个世界似的,拼命践踩。从他捡到的小盒中掉出一块破布包裹的纸片。上面这样写着:

——我是N水泥公司缝水泥袋的女工。我的爱人担任的工作是把石块放进碎石机去。十月七日早上,放进大石块时,跟那石块一起夹在碎石机中。他的伙伴想去救他,但我的爱人已如沉到水中一般,沉落在石下。于是,石块和爱人的躯体互相辗碎,变成红色细石,落到传动带上,又从传动带传入粉碎筒中,发出细细的咒诅声,和着机器的轰鸣声而被粉碎了,就这样被烧制成水泥。骨骼、肌肉和灵魂,都变成粉末。我爱人的一切都变成水泥了,剩下的只是这件工作服的破片。我缝制了装爱人的袋子,我的爱人变成水泥了。第二天,我写这封信悄悄放进桶子里。你是工人吗?如果你是工人,一定会觉得我很可怜,请回信。这桶中的水泥用来做什么呢?我很想知道。我的爱人会变成几桶水泥?用到哪些地方?你是水泥匠,还是建筑工人?我不忍见我爱人变成剧场的走廊,大宅的围墙。可是,我怎能阻止得了!如果你是工人,请不要把这水泥用在那种地方。唉,算了,用在什么地方都没有关系。我的爱人一定认为埋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没关系,他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一定会配合得很好。他温柔善良,而且稳当可靠。他还很年轻,才二十六岁。他如何爱我,我不知道。但是我已经用水泥袋代替寿衣,让他穿上!他没有入棺,已进入旋转窑了。我如何送他呢?他已葬到东边,也葬到西边;葬在远方,也葬在近处。如果你是工人,请给我回信。我把爱人所穿的工作服破片送给你,包这封信的就是。这破布已沁进石粉和他的汗水。他是穿着这件破工作服紧紧拥抱我的。如果不会给你添麻烦,请把使用这水泥的日月、详细情形、用在什么地方,还有你的名字,都告诉我,务请保重。再见。

松户与三觉得孩子们在身边翻滚嬉闹。他望着信末的住址和名字,一口气把倒在杯里的酒喝光。

“真想喝个烂醉,把一切都砸坏!”他怒吼。

“喝醉乱来怎么行!孩子怎么办?”妻子说。他看着妻子大腹中的第七个孩子。

1925年

【小题1】小说围绕松户与三讲述了哪些内容?请简要概括。
【小题2】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松户与三的形象。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反映了“人性在工业社会里已经被异化”的现实。对此你有怎样的理解?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2分)
石榴
川端康成
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得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这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真的……忘了。”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
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
那是仅仅半个月以前的事,表亲家的孩子来玩时,很快就注意到了石榴。7岁的男孩莽莽撞撞地爬上了石榴树。纪美子觉得他很生龙活虎,便站在廊道上说:“再往上爬,有大个的。”
“唔,有是有,我摘了它,就下不来啦。”
的确,两手拿着石榴是无法从树上下来的。纪美子笑起来了。孩子非常可爱。
孩子到来之前,这家人早已把石榴忘了。而且,直到今早也不曾想起石榴。
孩子来时,石榴还藏在树叶丛里,今早却裸露在半空中。
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纪美子走出屋子,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
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10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说着话。
“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
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出征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找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
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
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的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
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
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启吉,你更要……”
纪美子话未说完,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
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目光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
母亲在厨房里把这个石榴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
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
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
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
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吃剩下的东西。
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了吧。
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喜悦,可面对母亲,又感到难为情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
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
对纪美子来说,她再也不敢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小说开头描绘了在寒风肆虐下万木凋零的凄冷景象,为故事的展开营造了凄凉而美丽的氛围,主要是为了烘托纪美子与启吉相见的喜悦心情。
B.石榴子儿很美,当石榴掉下去时,偏偏是露子儿的那面朝下,这一描述体现了作者越是美好的东西越容易受到伤害,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容易消逝的深刻哲思。
C.虽然“落叶”和“围在圈中的泥土”无语,但那种隐藏在土地下的勃勃生机依旧未变,在严寒的冬天更加展现出一种凛然的坚强。
D.“纪美子,注意身体啊”“启吉,你更要……”,难以相见而彼此思念的人,见了面却只表达了简短的、最为平常的问候。这种写法是欲扬先抑。
E. “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喜悦”是因为纪美子此刻吃的是她的爱人吃剩下的石榴,“悲哀”是因为心中离别的忧伤。
【小题2】小说主人公纪美子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战,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