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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生死一线牵 张弘
①“生死一线牵”是一座峰的名字,之所以被叫做“一线”,顾名思义,通向峰顶的山路非常窄,走在山路上的人就如同走在一根钢线上。虽不及华山之高,但惊险程度绝不亚于华山的“鹞子翻身”和“天梯”。然而,为什么被叫做“生死一线牵”呢?这就要从明清年间说起了。
②据说,明清年间,当地有位富商叫贾伦,白手起家拼得一身财富。在当地大有名气。然而,就在他功成名就之时,意外发生了。他的胞弟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夺走了他的一生的心血。心灰意冷的贾伦爬上了那座被后人称作“生死一线牵”的峰顶,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处于黄金时段的生命。然而他却不知,他的发妻联合儿子和贾伦的忠实拥护者最终夺回了财富。而家业虽然夺回,君已不在,贾伦的妻子数年后郁郁而终。
③而后,但凡生意失败的人都会选择爬上“生死一线牵”,想以此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④而让人们惊奇得是,很多年过去了,上山寻死的人不计其数,然而死在山上的人却屈指可数。他们均是鸡鸣启程,未死之人皆次日正午返下,脸上总会有股气势,如同得胜的将军,从山上下来的人个个守口如瓶,对山上面的事情只字不提,只说,山上不可随便靠近,否则会有性命之忧。这样,“生死一线牵”不但惊险无比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普通老百姓也对他敬而远之。
⑤到了清朝末年,“生死一线牵”在当地百姓口中是越传越玄乎,甚至有人说山上有位仙姑,她能够给上山寻死的人指一条明路。这个消息传到了京城里,不少人对这“生死一线牵”自然是很感兴趣。王家的幺子王仁,对于神神鬼鬼的事情深信不疑,自然对“生死一线牵”或者说对“山上的仙境”更是上心。他想尽一切办法想套出“生死一线牵”的究竟,多次前去询问当地百姓,然而总是无功而返。王仁思前想后,终于做了个决定,决定亲自爬上“生死一线牵”一探究竟。
太阳露出半个头,天边刚泛红。王仁拿起登山的简易装备开始了他的“生死之行”。客栈掌柜对王仁是百般劝阻,认为他这是在自杀。然而,王仁是铁了心要上山,对老板的劝阻自然是充耳不闻,且大笑着保证全身而退,却听不见掌柜摇头叹息之声。
⑦王仁来到山脚下,那“一线牵”孤峰突起,与周围的地形格格不入。说她是山,倒不如说她是一块屏风,隔在两块平地间,山体陡而窄,真的是“一线牵”。
⑧从王仁踏上第一块山石的那刻起,他心中想的便是即使是死也得爬上峰顶一睹仙容,所有的艰难险阻都不能阻挡他。他小心地走在狭窄的山路上,偶尔往山下望去,进入眼帘的便是那令人生畏的深涧。王仁不敢有一丝的马虎,使出了浑身解数往上爬,势必要爬上那峰顶了了心中的疑惑。正午的烈阳射在王仁的脸上,他的脸上折出狂热的欲望。
日已偏西之时,照在王仁脸上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而王仁的眼中却充满了疲惫和失望。原来,峰顶上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仙境,更没有传说中的仙姑,仅有一块石碑,石碑边土长羞一丛不知名的美丽的花: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香味。石碑上记载的正是明清年间贾伦的事迹。原来这块石碑是贾伦的妻子所立,她立这块石碑的目的就是在于唤醒寻死之人已经死去的心。碑文最后写道:虽无金无银,然立悬崖不畏、攀峭壁不慌之勇,定冠绝世间;昔无金无银便铸成大业,今有冠绝世间之勇焉有不重振雄风之理?望君三思,思定后望君守口如瓶之于此山此碑。
⑩草草看完这长篇大论,王仁的心已凉透,原本想着能与那仙人有一面之缘,没想到千辛万苦看到的却是那冰冷的碑文。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仁可没那功夫考虑无金无银,看完碑文的那刻他只想着赶下山去,将山上神秘的面纱揭开,让人们知道山上的传说都是骗人的。
11然而,在王仁返下山的途中,疲惫和匆忙使他已经不能像来时那么冷静,而急于将“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揭开以此来闻名天下的心更使他有了几分焦急。结果,王仁一不小心跌入山崖,使他丧命的仅仅是在他看来途中最安全的那截山道。
12两天,三天,很多天过去了,王仁最终没有回到客栈。
13“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在人们的传说下越来越厚了。
(选自《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   )
A.“生死一线牵”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富商贾伦在遭遇大变后跑到山上自杀了,后来又有
许多生意失败的人跟着自杀,于是它成了死亡之山。
B.王仁之所以不顾一切要登山,目的在于揭开“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让人们知道关
于此山的传说都是骗人的,使自己以此来闻名天下。
C.“很多天过去了,王仁最终没有回到客栈”强调了王仁已经死去的结果,照应了前文客栈老板对他登山的劝阻,使得小说结构更严谨。
D.“含着金钥匙出生”这样的定语,暗示王仁不是深受挫折而上山寻死的人,自然对碑文激励人重振雄风的内容不感兴趣,不能受到启迪。
E.“到了清朝末年, ‘生死一线牵’在当地百姓口中是越传越玄乎”,上承“神秘的面纱”,下启人们对此山感兴趣,直接引出了王仁探山的情节。
【小题2】小说中的王仁有怎样的思想性格?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环境描写,能表现人物的心理和心情,请分别分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①太阳露出半个头,天边刚泛红。
②日已偏西之时,照在王仁脸上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
③石碑边上长着一丛不知名的美丽的花,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小题4】王仁之死是偶然的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1-21 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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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天下第一桩凌鼎年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有樟从一个藏友嘴里得知,翰林弄的阮大头最近从安徽收到了一件好东西,号称“天下第一桩”。
郑有樟一见那树桩,就惊叹了,天下竟有如此好东西。郑有樟前看后看,左看右看,发现无论从哪个角度观之,都赏心悦目,更难得的是这香樟木桩香气扑鼻,且香得柔和、高雅。郑有樟凝视着这天下第一桩,不言不语,不愿离去。   阮大头看出了郑有樟的偏爱心思,不无得意地说:“我收藏几十年,这是我最得意的一件藏品,今后就是我的镇宅之宝喽!”   郑有樟从小缺木,所以取木“有樟”,而今,这古桩化石出现在眼前,这不是缘又是什么?郑有樟下决心非把这天下第一桩弄到手不可。   他很诚意地对阮大头说:“君子本不夺人之爱,但我郑有樟既然命中注定有樟,岂能错过。您老成全我,割爱吧。你开个价,我郑有樟保证不会让您吃亏。”   阮大头一听,笑笑说:“想看,尽管看;想买,则免谈!再说就伤和气了。”   郑有樟就这样碰了个软钉子。   郑有樟不甘心,他实在太喜欢那天下第一桩了。以后的一段日子里,郑有樟吃饭想着这事,睡觉想着这事。想来想去被他想到了以物易物的主意。他想起前不久在浙江东阳见过一老艺人创作雕刻的水浒人物根雕,印象中也是香樟木的,那108将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据说已连续雕刻好多年了。对,买下来,送给阮大头,他八成会喜欢的。    事不迟疑,郑有樟第二天就开了小车赶到浙江那老艺人家,好说歹说,花了大价钱把那根雕买了下来,雇卡车运回了娄城。 果然不出郑有樟所料,阮大头一眼就相中了这大型根雕作品,请郑有樟爽快出价。   郑有樟很坦率地说:“明人不说暗话,我只想换你的树桩。”   阮大头没想到郑有樟来这一手,有点不快地说:“肯卖,价钱好商量;不肯卖,你抬走吧。”   郑有樟也没想到阮大头如此固执,悻悻而回。   藏友见郑有樟愁眉苦脸的,知道他还惦着那天下第一桩,就给他出主意。
藏友甲说:“派人冒充算命先生,凭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他心甘情愿出手……”    “损、损、损,骗他老人家,于心何忍。”郑有樟不同意。   藏友乙说:“那你干脆跪在阮大头面前,求他,不怕他铁石心肠。”    “你们怎么尽是馊主意,难道就想不出一个金点子?”郑有樟脸色凝重了起来。   郑有樟突然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藏友们才知道,他去了安徽,去调查这天下第一桩的来历。他翻阅了当地的地方志,回来后窝在家里写了篇《流传有序的天下第一桩》。据郑有樟考证:此树桩是南宋末年一次山洪暴发后冲下山来的,先为安徽著名的博古斋收进,后为画家闵双城收藏;元代时为贵族王孙铁木儿秘藏;明代时,在安徽布政使及大收藏家华佰裘等多人手里珍藏;清代时,在桐城露过面,后来就不知去向,直到一百多年后的最近,才重现江湖。郑有樟还收集了明代至清初有人吟咏此桩的诗文。 郑有樟把这篇考证文章打印后,交给阮大头斧正。阮大头没想到郑有樟对这天下第一桩有如此感情,很是感动。他拉郑有樟说:“来,我俩在天下第一桩前留个影。”   三天后,阮大头打电话给郑有樟说:“啥话别说,你来把天下第一桩搬走吧。”   郑有樟去搬天下第一桩时,他特地沐浴焚香,极是虔诚,出屋进屋前,还点了鞭炮、放了高升呢。   当时人群中说啥的都有,有说“神经病”的;有说“作秀嘛”;有说“文人怪癖”的……   郑有樟一点不恼,他乐哈哈地说:“我全当补药吃。”
(原载《人民文学》2004年增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郑有樟见了“天下第一桩”不言不语,不愿离去,阮大头得意地说要将树桩当作镇宅之宝:两人的反应为下文的情节做出铺垫。
B.郑有樟命中缺木,才取名“有樟”,现在“天下第一桩”出现了,他决心要把它弄到手,说明他脑袋中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
C.郑有樟重金买来的水浒人物根雕,是浙江东阳一位老艺人雕刻的,不如“天下第一桩”历史悠久,因此阮大头没有看中,也不同意做出交换。
D.小说记叙了郑有樟对“天下第一桩”的考证资料,既是表现“天下第一桩”的珍贵的文物价值,也表现了郑有樟的为人品性。
E. 小说围绕一件藏品“天下第一桩”展开,通过郑有樟向阮大头求取树桩的故事,表达了对人性的批判,表现了做人做事应诚心正意的主题。
【小题2】小说中郑有樟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结尾两段完全可以删除,你是否同意?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窍门
前苏联左琴科
现在住旅馆可真难哪,这是谁都知道的事。
我一到了南方,立即就深有感触。
一下轮船,我就快步直奔旅馆。旅馆的守门人对我说:“现在的旅客可真奇怪,一下轮船,就都朝我们这儿奔,可是我们这里已没有闲房间了,全都客满。”
没有别的办法,我只好耍个花招,再碰碰运气吧。离开旅馆,我一边走一边琢磨法子。
我手里拿着两件东西:一件是普通的提篮,另一件确实是个挺漂亮的钢板手提箱——其实就是个三合板箱子。
我把提篮暂存在卖报人那儿,然后把身上穿的那件从外国进口的大衣反穿了起来,大衣的方格里子就成为大衣面。我又把便帽低低地压在鼻梁上,买了支雪茄烟叼在嘴上。我就这么个打扮,提着那只出口的钢板手提箱,大模大样地再次闯进了那家旅馆。守门人对我说:“先生!您不用进去了,里面没有空房间。”
我没理他,走近一个服务员的眼前,操起半通不通的外国话说:“一个、房间的、有?”
服务员自言自语地说:“我的上帝啊!外国佬来啦!”
接着,他也用半通不通的外国话回答说:“是,是的,一个、房子的、可以的、有,有。请,请。我这就给您腾房间,尽可能找个好房间,臭虫少一些的。”表面上我装得神气十足,其实两条腿却在哆嗦着。
这个服务员挺爱扯外国话,于是他又问:“对不起,先生!请原谅。您是德国人,还是别的哪国人呢?”
我心中暗想:真糟糕,万一这个服务员懂德国话可咋办呢?于是,我对他说:“我是西班牙。一个、房间的、明白吗?你的。西班牙,西班牙的。”啊哈,这一下这个服务员可惊呆了。
“我的上帝呀!是来了个西班牙人!请您等一等,当然,我已经明白,方才您说的是西班牙,西班牙人。”
显然,他说话时,身子在发抖。我的手一直在哆嗦,他的手也在打战。我们两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在不停地发抖。
这时,我用似通非通的西班牙语对他说:“对的,对的。请您把我的箱子送到我的房间去,其他以后再说。”
服务员回答说:“好,好的。不用您嘱咐。”
一点也没有错,这个服务员想赚钱的劲头来了。他又问道:“先生,您付什么钱呢?是给外国钱,还是给我们的钱?”
为了让我明白他的意思,他用手指头比划着杠杠和圆圈。
我心中嘀咕着:我可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真讨厌,快点提箱子算了。
我一心想弄一个房间,其他的什么也顾不上了。
服务员用手提箱子,由于殷勤过分,用力太猛,箱子盖啪的一声绷开了。
箱子一打开,里边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掉了出来:破衬衫、短裤衩、“吉尔”牌肥皂,还有其他的国货。
服务员一看,脸都气白了。他立即明白是上了当,气呼呼地说:“啊,好你个西班牙流氓,快点拿出证件来!”
“我不明白,”我尴尬地说,“要是没有房间的话,我就走。”
“您看!”服务员对守门人说,“他竟然冒充外国人混进来!”
这时,我真想快点溜走,可是,守门人反倒说:“哎,我说同志,请到这边来,您甭害怕。您真是急等着要房间吗?”
“我是刚下船的,有些晕船,这会儿连站都站不稳当。请您行个好,快给我弄个房间,我好躺下歇歇。我可以多给你们点钱!”我哀求着说。
“我们是不受贿的。如果您真是急着要房间,我可以给您找一个,也不用什么酬谢。”服务员说,“只不过这个房间没有钥匙。房间锁着,钥匙弄丢了。您得再付十五卢布给钳工,让他给您打开房门,再从旧钥匙中找一把配上。”
我乖乖地付了钱,算是弄到了一个房间。
到了晚上,隔壁旅客告诉我说,这个房间的钥匙根本没有丢,不过让他们敲去了十五卢布竹杠而已,那位旅客为自己房间的钥匙付了十卢布。我因冒充西班牙人,又被他们多弄去五卢布。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挺知足的,因为到底有房间住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1年第23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虽然被敲诈了十五个卢布,但“我”还是“挺知足”的,既表达了一种“我”的宽慰和无奈,也以自嘲的口吻表达了对丑恶现象的不满。
B.文章以“我”的口吻叙述故事,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故事,让故事显得更为真实。
C.文章用夸张的细节,如服务员和伪装成外国人的“我”交谈时,“身子在发抖”,“我”的手在“哆嗦”,凸显讽刺的特色。
D.文中的服务员发现真相,欲赶“我”出去,守门人却让“我”留了下来,同是唯利是图,守门人显得稍微仁慈一点。
【小题2】小说的标题“窍门”有何深刻内涵?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手(节选)

萧 红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手:蓝的,黑的,又好像紫的;从指甲一直变色到手腕以上。
我们叫她“怪物”。教师点名时每次一喊到王亚明,她都起来,把两只青黑手垂得很直,肩头落下去,面向着棚顶说:“到,到,到。”
全班的同学都在笑。可是王亚明却安然地坐下去,青黑色的手开始翻转着书页。
数学课上,她读起算题来也和读文章一样;午餐的桌上,那青黑色的手已经抓到了馒头,她还想着地理课本;夜里她躲在厕所里边读书,天将明的时候,她就坐在楼梯口。她的眼睛爬满着红丝条;贪婪,把持,和那青色的手一样在争取她不能满足的愿望。
校长已说过她几次:“你的手,就洗不净了吗?操场上竖起来的几百条手臂都是白的,就是你,特别呀!真特别。”女校长用她贫血的和化石一般透明的手指去触动王亚明的青黑色手,好像是害怕,微微有点抑止着呼吸,就如同让她去接触黑色的已经死掉的鸟类似的。“学校的墙很低,春天里散步的外国人又多,他们常常停在墙外看的。等你的手褪掉颜色再上早操吧!”
大风在窗外倒拔着杨树的那天,她背向着教室,也背向着我们,对着窗外的大风哭了,她用那已经开始在褪着色的青黑色的手捧着眼泪。这一次,好像风声都停止了,她还没有停止。
宿舍搬家的那天,我似乎已经睡着了,但能听到隔壁在吵叫着:“我不要她,我不和她并床……”“我也不和她并床。”
我再细听,就什么也听不清了,只听到嗡嗡的笑声和绞成一团的吵嚷。夜里我偶然起来到过道去喝了一次水。长椅上睡着一个人,立刻就被我认出来,那是王亚明。两只青黑手遮着脸孔。我想她一定又是借着过道的灯光在夜里读书,可是她的旁边也没有什么书本,包袱和一些零碎就在地板上围绕着她。
我看着墙上的影子,那影子印在墙上也和头发一样颜色。
“惯了,就是地板也一样睡,念书是要紧的……爹爹可是说啦!三年毕业,再多半年,他也不能供给我学费……这英国话,我的舌头可真转不过弯来。”
她读书的样子完全和刚来的时候不一样,那喉咙渐渐窄小了似的,只是喃喃着,并且那两边摇动的肩头也显着紧缩和偏狭,背脊已经弓了起来。
有一个星期日,宿舍里面空朗朗的,我就大声读着《屠场》上正是女工马利亚昏倒在雪地上的那段,我一面看着窗外的雪地一面读着,觉得很感动。王亚明站在我的背后,我一点也不知道。
“你有什么看过的书,也借给我一本……”我就把《屠场》放在她的手上,因为我已经读过了。
一天,我听到床头上有沙沙的声音,我仰过头去,在月光下我看到了是王亚明的青黑手,并且把我借给她的那本书放在我的旁边。
我问她:“看得有趣吗?”
她并不回答我,头发也像在抖着似的,用着那和头发一样颜色的手横在脸上。“马利亚,真像有这个人一样,……那医生知道她是没有钱的人,就不给她看病……呵呵!”她笑了,借着笑的抖动眼泪才滚落下来:“我也去请过医生,我母亲生病的时候,他先向我要马车钱,我说钱在家里,先坐车来吧!人要不行了……他站在院心问我:‘你家是干什么的?’不知为什么,一告诉他是开‘染缸房’的,他就拉开门进屋去了……姐姐定亲的那年,她的婆婆从乡下来住在我们家里,一看到姐姐她就说:‘唉呀!那杀人的手!’从这起,爹爹就不许某个人专染红的。我的手是黑的,细看才带点紫色,那两个妹妹也都和我一样。”
“你的妹妹没有读书?” 
“没有,我将来教她们,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读得好不好,读不好连妹妹都对不起……他们在家吃咸盐的钱都给我拿来啦……我哪能不用心念书,我哪能?”她又去摸触那本书。
我看着地板上的花纹,我想她的眼泪比我的同情高贵得多。
还不到放寒假时,一天的早晨,王亚明整理着手提箱和零碎,没有人和她告别。
“我的父亲还没有来,多学一点钟是一点钟……”
这最后的每一点钟都使她流着汗,在英文课上她忙着用小册子记下来黑板上所有的生字,连教师随手写的她也记了下来。地理课上她又费着力气模仿着黑板上教师画的地图,……好像所有这最末一天经过她的思想都重要起来,都必得留下一个痕迹。
下课,我看了她的小册子,那完全记错了:英文字母,有的脱落一个,有的她多加上一个……她的心情已经慌乱了。
太阳停在颤抖的挂着雪的树枝上面,鸟雀刚出巢的时候,她的父亲来了。他用围着脖子的白毛巾掳去胡须上的冰溜:
“你落了榜吗?你……”冰溜在楼梯上溶成小小的水珠。
“没有,还没考试,校长告诉我,说我不用考啦,不能及格的……”
她的父亲站在楼梯口,腰间挂着的白手巾动也不动。
“再来,把书回家好好读读再来。呵……呵。”不知道她向谁在说着。
那被朝阳拖得细长的影子,跳动着在人的前面先爬上了木栅门。从窗子看去,人也好像和影子一般轻浮,他们就向着远方,向着迷漫着朝阳的方向走去。雪地好像碎玻璃似的,越远那闪光就越刚强,刺痛了我的眼睛。

 (有删改)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讲述故事,有何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征 服
陈忠实
夜已深,天很黑,田野悄悄静静,使人透不过气来的闷热散开了。南葫芦攥着一柄钢叉,死死盯着那个贼。那贼正蹲在菜园地里。南葫芦渐渐看分明了,那是南红卫。高中毕业生,把书念到狗肚里去了。你在南村扯旗造反,整南恒的二爸……南恒今年当了队长,有你好受的,等着!
只见南红卫拔了一堆葱正往外转移。南葫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举着钢叉。南红卫一惊,接着摆出一副随便咋办的架势。
南葫芦把钢叉收回,呵斥说:“走,见队长!”倒霉透咧!南红卫边走边想。队长南恒是我的对头。看你南恒怎么揉搓我吧。“文革”中,我整了南恒二爸又怎么样呢?南恒二爸在“四清”运动中,把我南红卫的老子整得还不惨吗?那年正好我高中毕业,考大学分数够了,政审通不过。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队长南恒惊醒了。他披上布衫,出来开门。问:“啥事?”
“光彩事!”是南葫芦得意的调门。南恒明白了:南红卫偷了南葫芦承包的大葱。
黑暗中,这十二张嘴也辩不倒的南村文化最高的农民站在那里,把脸摆到另一边,任南葫芦挖损。
“哈呀!葫芦叔——”南恒习惯地用食指顶顶鼻头,笑了,“红卫是我派去的……”
“你说啥?”南葫芦打断他的话。
“我派他去拔葱的。”南恒肯定地说。
“你……”南葫芦张着嘴,合不拢了。
“我想看你到底负不负责任。”南恒仍然平静地说,简直跟真的一样。
“噢!这……”南葫芦一下泄了气。南红卫转过脸,发出两声尴尬的笑声。
三人散后的好一会儿,南恒又听到有人敲门。南恒拉开门闩,一眼瞅见门口站着南红卫,问:“你还没睡?”
“睡不着……”
“好,咱俩扯扯。”南恒热情地说。于是俩人走在街巷里。
“刚才那事,你下一步……准备咋办呢?”
“没有下一步。”村巷里只有他俩的脚步声。
田野里比村巷里亮多了,清凉的带着湿漉漉的水汽的夜风,吹得人心里好舒畅,河滩里水鸟单调的叫声,更显出田野的寂静。两人在大路边坐下。
“你为啥不整我呢?”南红卫突然转过头问。
“我不想整任何人,我今年当队长,能不能把南村的事办好,是另一回事。”
“你刚一上台,把你堂哥整惨了,”南红卫说,“对我咋这么客气?”
“我堂哥挪用公款,不能不整!你呢,我想拉你进队委会,把你的面皮扒光了,就不好用了。”
“把我拉进你的班子?你是怯那些‘四清’运动中挨了整的人,是不是?”南红卫反问。
“对!”南恒承认了。
南红卫得意起来:“我早就看穿了你。”
“你先别得意,”南恒说,“你只说对了一半。”
“那一半是啥?”南红卫问。
“你有文化,有本事,对村里有用处。”南恒说,“你当队长那几年,村里烂了,穷了,也有当时社会的原因。你有几件事办得好,比如办秦川牛场、办砖场……”
“甭提了!”南红卫叹了口气,“一样也没成。”
“不成的原因,关键在你只依靠你的那一股势力,把另外几股势力当敌人。”南恒说。
南红卫沉吟半晌,不得不承认。
“你宁可南村继续烂下去,也不能容忍我南恒当队长!”南恒毫不回避。
既然谈开了,就索性说个明白。“痛快!我承认。”南红卫激动地站起来,“我今晚来找你,就是想听你说句实话。”
南恒也站起来:“不整你,就是这原因。”
“我这号人……吃软不吃硬,”南红卫表白说,“其实,真正厉害的,是老弟你这号人!”
“甭钩心斗角了!老哥!”南恒也诚恳地说,“斗了十几年了,斗得大家碗里一天比一天稀!”
“南村不是没能人!”南红卫说,“却把本事花到钩心斗角上去了。”
南恒扶一下眼镜,高兴地叫起来:“这才是一句实扎扎的话。再往下说呀!”
“完了。”南红卫说,“我睡不着。你包庇我,比罚我更叫人羞愧。我找你就是想说这句话……”
“好了,不说这事,”南恒说,“告诉你吧,我准备重办秦川牛繁殖场,这是独门生意。你准备一下,县里物资交流会就要开了,你去给咱物色几头纯种秦川牛回来。”
“那没问题!”南红卫说,“我研究过秦川牛!”
“咱俩可要共事了……”南恒说。
“要共事就共到底……”南红卫说。
繁星在不知不觉中隐匿起来了,湛蓝的天幕上,只有几颗很大的星儿,发着红蜡头似的光,晨风轻轻掠过田野,黎明了。 (有删改)
(注)“四清”运动是指1963年至1966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初期在农村“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在城乡“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肖像描写、细节描写、语言描写和内心独白的形式,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真实的描写,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
B.南红卫被抓后,自认倒霉,摆出一副随便咋办的架势,被南恒包庇后,心存疑虑,主动找南恒问个究竟,说明南红卫是一个多疑的人。
C.小说对南葫芦的语言着墨不多,但言简意赅。“走!见队长”刻画出南葫芦的强势;“光彩事”运用反语,刻画出南葫芦内心的得意。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如写能言善辩、南村文化最高的南红卫偷菜被抓后“把脸摆到另一边,任南葫芦挖损”,刻画出他的傲慢。
【小题2】小说三处画横线的环境描写颇显作者的匠心,请结合内容,分析其艺术效果。
【小题3】这篇小说以“征服”为题,有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观点并作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请简要概括七岔犄角公鹿的形象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