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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他“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油嘴滑舌,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
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
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一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这样自己对他十几年的栽培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对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说:“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常年陪伴长平公主病体之玉,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又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
“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几经磨砺,最终成了开有几间分店的“侯琢玉”老板。
(节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6月)
【小题1】以下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5分)
A 在泗州游荡的“侯七”,虽然无亲无故,但是幸好他读过几天私塾,再加上眼明手快,能说会道,最后被“一品轩”古董店的老板收为伙计。
B 侯七在古董店一干就是十多年,其间聪明能干,很受老板的喜爱。但是董玉轩由于担心他一旦学成便会离开一品轩,另立门户,因此并未对他倾囊相授。
C 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但是由于学艺不精还是不能看出老妇人的那块玉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D 小说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
E本小说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
【小题2】小说前后两次提到董玉轩的两个儿子有何作用?(4分)
【小题3】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该小说可以给你哪些为人处事上的启示?(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10 04: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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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青狮

何休

“三十夜的火,十五日的灯。”

在别处,元宵十五闹花灯,在禾村,作兴的是狮灯,因狮子是森林之王,大家深信狮子能镇邪送福。狮灯分红狮与青狮,面具颜色为红色的是红狮,青色的是青狮。红狮代表友善,青狮带着杀气。扛红狮,来意是向宝地求几个钱谋生,请多关照;扛青狮,那是我凭真本事跑江湖,贵地有高人不服,请随时赐教。

正月十五清晨,当打禾坪里扎下一队竖有“李”字大旗的舞狮队时,整个禾村却沉默了。

锵,锵锵!狮子出巡了。

禾嫂没有心思做早饭,从楼上翻出一个狮头,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放到地面上。狮头的颜色褪得差不多了,眼鼻凹陷等处未来得及褪落的地方,能看到青色。

十八年前,与禾村相隔八十里路的李村,组了一队青狮来禾村,领头的名叫李长富。当青狮来到禾嫂家时,丈夫何永康朝李长富抱了抱拳。李长富是守方,何永康是攻方,“兵器”就地取材。何永康随手扯了根扁担,李长富随手操了条长凳。比武开始了,一点也不似现在的电影电视里武打片精彩。一阵乒乒乓乓后,李长富被抵进门旮旯。吁吁喘气中,两人都扔了手中的“兵器”,何永康一抱拳,说了声“承让”;李长富还个抱拳礼,说了声“多谢手下留情”,教人将狮头留下,自己换上备用的红狮。

禾嫂用湿抹布将狮头擦拭好了之后,放在八仙桌上,并用一块红布盖好,然后找来一挂百响小鞭炮,用红纸包了十块钱,专等狮子来家里“巡视”。锣声却绕过了禾嫂家。禾嫂知道,李村的狮子是要巡视完全村后,最后来她家巡视,然后体体面面地把那只停放在禾嫂家十八年的狮头给请回去。

何永康十年前离开了人世,儿子何代兵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也是一身好功夫,这是李村人迟迟不敢来的原因。去年过完端午节,一辆警车呼啸而至,把何代兵带走了,两个月后,法院开庭,判处何代兵两年有期徒刑。儿子在建筑工地干活,端午节快到了,大伙等着工钱过节,老板却拒发工资。老板说,发包单位不给钱,我也没办法。何代兵七曲八拐地找到发包方负责人的家,大白天潜了进去,偷出现金与存折及贵重物品一大堆,然后抱着这堆“战利品”到派出所自首。何代兵以为自己这是义举,不必负刑事责任,但他错了,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当然,何代兵偷贪揭贪的事,惊动了市委市政府,节前垫付了民工的工资。

锵锵的锣声由远而近,绕个小弯,狮头就能看得真切了:刚刚喷青的狮头,青得发绿,两颗白色的獠牙露在外边,凶猛得有些吓人。禾嫂忙从灶里点燃一支香,左手捏着那挂小百响,来到门边等候“狮子”大驾光临。队伍渐渐近了,除了李村的舞狮队外,跟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禾村半大小伙,也有几个成年人。禾嫂看到禾村人当中,有几张脸上写着愤怒。

锵锵锵!锵!锵!锣声震耳欲聋,狮队到了门口。禾嫂赶紧吹红那支香头,就着香头点燃那挂小百响。

李长富的儿子李尚武,提着一个灯笼,引着狮子先在厅里转一圈,然后再到三间正房里转了一圈。

禾嫂把十元钱的红包递给李尚武,李尚武接过红包,插在上衣的口袋里。李尚武挥挥手,锣声停了。

焦点聚在李尚武身上。

李尚武放下手中的灯笼,双手摘下舞狮人的狮头,像捧着满满一碗油,小心翼翼地放在八仙桌上,扯开盖在旧狮头上的红布,将两个狮头并排放在一起。有人递来了香烛和祭品,李尚武把祭品一字排开,点起了香烛。人群静得出奇。

李尚武神色凝重地斟了三杯酒,对着狮头鞠三个躬,然后拿起酒杯,将杯中的酒一一泼在地上。突然,李尚武猛一转身,抱拳朗声说:“各位,大家都看到了,我刚刚与何代兵比了一场武,我李尚武输了,输得很惨,这青狮我给何少侠留下了。”说罢,李尚武朝狮队喊了一声:开路!

刚才戴着青狮头的小伙子,已经换上了温顺的红狮头。锣又敲响了,狮队中有人放响了一挂千响电光炮,震得满屋子嗡嗡回响。

(文化传承)青狮有史以来就寄托着人们驱魔避邪、纳福迎祥的美好愿望。在佛教的典籍中,青狮就是文殊菩萨的坐骑,与普贤菩萨的坐骑白象齐名,为佛教的两大神兽,故在民间有舞青狮的习俗,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万事如意。随着经济和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慢慢疏远了它,淡忘了这种传统民俗。作者出于一种眷恋,把它写下来,希望土生土长的非物质文化不要随着时代而逝去,愿新一代的年轻人能记住特色民间文化:舞青狮。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人物不多,但构思独特,层层设疑,而悬念就蕴藏在看似平和悠然而又富有张力的叙述语言中。
B.何代兵自认为的“义举”,成了他被判刑入狱的依据,却又令李尚武折服,这说明在李尚武的心目中,何代兵所做的事是值得肯定的。
C.禾嫂没有心思做早饭,是担心代表胜利和吉祥的青狮头,这次随着丈夫的去世和儿子的入狱而被李村舞狮队夺走。
D.李尚武的“换狮头”行为,不仅暗示了李家父子两代人磊落的胸襟,也揭示了小说的主旨:朴素的侠义精神和善良品性仍然在民间延续。
【小题2】小说以“青狮”为题,有何用意?请简要说明。
【小题3】有人评价本文是“一篇洋溢着浓郁传统文化气息的现实佳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下列小題。

纯生活

冉正万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中间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

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

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二十多年过去了,姑父的乐观没有任何改变。有一阵,大表哥要给他装假肢,他坚决不要。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姑父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谈起这事时不像得病了,开始也没打算去医院,只是找村里人求了个偏方,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病,并打算放弃治疗。
B.姑父真诚地掏出几个柿子给“我”,“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柿子,可“我”在上学时了解了一些卫生、细菌方面的知识,所以对姑父的行为很反感。
C.小说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而是使用与生活最接近、最贴切的话语,虽平淡,读来却挺有味道,这是作者对生活细致观察后的自然流露。
D.虽然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命运故事,然而作者通过精细的铺展,用心捕捉复杂的人物关系之间的生命情态,突破了简单的苦难表达。
【小题2】“我”这一形象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以“纯生活”为题,你认为作者拟此标题有何深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喜壶
钟祥荣
“酒壶一端,好事串串,酒壶一开,全家团团,美酒一倒,好运到到,美酒一饮,新人亲亲……”吉祥话一说开,参加婚宴的宾客喜笑颜开,遂开怀畅饮。
这是始兴小城千年以来流传下来的一个婚宴传统,就是由本家族选出一位儿孙满堂、高寿健康的老人家,为结婚的新人倒出第一杯酒,说上几句吉祥话,祝福断人早生贵子、幸福美满。
用来装第一壶酒的锡壶,一定要由娘家人购置,选个黄道吉日送至婆家,人们尊称为“喜壶”。喜壶出自始兴上围街沈家,沈家祖上从江西南康迁来,历经五代专以做锡壶为生,始兴人私下询问男女青年谈婚论嫁进展情况,忍总要调侃式来一句:你们俩也该尿到一壶去了吧,还不快去老沈家领喜壶?老沈家的锡壶成了男女成婚标志性物件。
小城上围街转角处,一块老式的木制招牌上书四个字“沈家喜壶”,店面三十多平方米,摆满了制壶的家伙件,一个老式的大火炉占据了店面的一大半,老两口讲究的是慢工出细活,一个一个配件走足程序,从溶锡、调锡、兑锡到弯锡、合锡、磨锡,全是老俩口手工制作。
老沈家的喜壶造型别致,肚大益小,龙风双耳,尤其是底座明暗两条金丝线若隐若现,此镶嵌技术是沈家拿手绝活,深浅度拿捏到位,线条流畅,延伸到边到角,这是最后一套箍壶程序,由老沈头亲手在自家后院秘密完成,传男不传女,老婆子一辈子也没看破,也没资格看。
如今老沈头额头上的皱纹越来越多,虽然身子骨还算结实,可有件心事一直解不开,就是传承人的问题。老沈头的儿子小沈十多年前从广州美术学院毕业后,现在石湾从事陶瓷行业,已经成为略有名气的陶艺大师。小沈留一头长发,近四十的人了还未婚,对老沈的家庭式作坊看不上眼,根本不想回到小城继承祖业,几次回来过春节,都提出要改造家庭作坊经营方式,要引进现代技术,注册商标,授权厂家进行限量生产,老沈头听后,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上个月小城锡壶成功申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类项目,上级拨付一笔资金下来,县里刚好在闹市地段开设工艺品一条街,专门预备了一间宽敞的门店,开办现场锡壶制作实体店,老沈头在那边呆了半个月就离开了,人来人往的,总觉得自己像一只动物因里的老猴子,真不知实体店哪个部位是不是安置了摄像头,这祖传手艺可不要被人窃走哇。
小城虽小,但一年四季喜事不断,老沈头手头总是活计不断的。不久,老沈头发现人们很少上他的店里购置锡壶了,渐渐的没人来了。原来工艺品一条街上新开一家喜壶专卖店,名叫“明哥喜壶”,货架上的喜壶通体铮亮,底部一圈呈金色光泽,看相蛮好,制作精致,一跃成为当地婚宴上的头牌用壶。
老沈头心有不甘,私下托人买了一把回家研究,不看不要紧,一看惊出一身汗来。发现明哥喜壶不但解决了壶耳把下方起麻点的难题,甚至连自己镶嵌明暗金属线的工艺也模仿得百分之百神似,自然流畅,壶身与线条融为一体,技艺更是胜出一筹。老沈头赶忙去质检局和工商局报了案,不料人家置之不理,根本没有回音,老沈头急得团团转。
过了一个月,小沈从石湾回来了,满脸的喜气,告诉他爹一个天大的秘密,他在陶瓷实验室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破解了老沈头后院的所有秘密,并注册了专利,他就是“明哥喜壶”的幕后老板
老沈头长叹一声:日防夜防,家人难防。转念一想却又十分得意。不过老沈头并没有把这说给儿子。
(摘自2018年第1期《小说林》)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首段叙写传统民俗中的婚宴吉祥话及其场景,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地方色彩,为引出下文“喜壶”做了铺垫。
B.“喜壶”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由“沈家喜壶”到“明哥喜壶”,巧妙展示出小沈对老沈的传统锡壶制造工艺的传承与发展。
C.小说围绕沈家喜壶传承问题展开,儿子看不起家庭式作坊,也不想回城;而老沈不同意儿子的改进意见,情节据此渐次展开。
D.小说的结局出现在老沈头不甘心别人的壶比自己的好,但研究后吃了一惊——别人在仿造;慌忙去报了案,却又石沉大海。
【小题2】请简要分析“老沈”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结尾“他就是‘明哥喜壶’的幕后老板”,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简析其合理性。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棋霸

韩少功

公社建有茶场迄今三载,近日一批省城知青来此落户,诗画琴棋各有高手,日夜热闹。场内有本地少年李某,观得目瞪口呆,摩拳擦掌,不时生一无端傻笑。自告奋勇与知青摔跤,对手欲略施小技,一展新疆式背包之雄威,伸手揪其裤带。岂料李某土布纱头裤上仅溜溜裤绳,并无带环。顷刻间绳掉裤散,露出一块白肉光辉触目。李某不知此等异招异法,愤然甩手,说:摔就摔,何必如此下流,遂提鞋拾衣横眉冷目而去。

数日冷淡,知青也无可奈何。忽一日,李某观棋战心痒,终复露笑脸。自称久爱弈技,原是此地百里内外小小棋霸,今日喜逢良师益友,愿再与知青于棋场比试高低。

棋子叭叭就位,战云浓密,杀机四伏。然李某不待马头卒挺出,径直策出屏风马,活活踩杀对手的巡河车,令满座愕然。知青笑得五官皆乱,说哪有这等走法,你的拐脚马坐了直升飞机不成?李某眨眼不解,问何为拐脚马,远近四乡从无这一古怪规矩。于是众人捧腹喷饭更甚,有观者险些翻下桌来。

越数月,李某摸熟棋规,又零星听得橘谱梅谱诸多高雅棋法,弈技日有长进,连知青高手也莫能匹敌。每局下来,座围赞誉之声鹊起,李某搔肘搔耳,脸微红而喜不自禁。

知青陆续招工回城而去,场里棋坛仅留李某茕茕孑立,清冷难堪。李某夹其棋盒回乡访旧时棋友,寻些乐趣。不料旧友一概照行拐脚马不误,且哄笑李氏新规着实荒唐,可笑可笑。李某百般辩说,老幼无一信服,摇头嘻嘻。加上一时不适旧法,竟连败数局,李某遂耳根赤热闷闷不乐而去。

李某自恃清高,从此戒棋。数年后有旧时知青骑摩托结伴游山玩水,途经此地。叙话间闻此地棋坛霸位早易新主,而李某蛰居偏僻山冲郁闷成疾,体瘦如影,至今未婚,棋艺恐早已荒疏。

(选自《小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生动的细节描写往往能塑造人物的形象、表现人物的心情,如文中的“四笑”:“无端傻笑”写出了李某的憨厚;“终复露笑脸”表现出李某对下棋的喜爱;“笑得五官皆乱”写出了知青对李某下法的不解;“哄笑”写出了旧友对李某新规的嘲笑。
B.作者写李某下棋时,略写棋子的布局,详写径直策出屏风马这一招,很好地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C.“数年后有旧时知青骑摩托结伴游山玩水,途经此地”,主要是为了表现知青对往日落户茶场生活的怀念。
D.本文的语言简洁、典雅,有蒲松龄《聊斋志异》的遗风。
E.小说以“热闹”开笔,以“荒疏”收笔,体现出作者褒扬都市文明、贬斥乡野文明的价值取向。
【小题2】下棋是作品的主题,作者为什么在第一段花一定的笔墨写李某与知青摔跤一事?
【小题3】试简要概括并分析李某的形象。
【小题4】结合题目“棋霸”,探究这篇小说的丰富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格桑梅朵
张玉兰
(1)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2)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生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3)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4)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的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5)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6)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7)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8)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9)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10)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
(11)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12)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13)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
(14)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15)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
(16)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
(17)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18)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19)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第(1)段描写的自然环境,写出了川藏公路线环境的恶劣,表现了“我”进藏的无助,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血肉丰满的公路养护工形象,作者以侧面描写的手法,表现出他的强势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C.小说以“我”睡懒觉、不出工、放任自己与李大姐等养路工人天不见亮就起来去清理路面形成鲜明的对比,表现了养路工人的繁忙和我的懒惰与任性。
D.小说以“格桑梅朵”将小说中的人物串联在一起,使小说结构紧凑,内容浑然一体,并且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E.“我”不愿去高原,感觉人生灰暗,后来给藏族老阿妈治病,藏族士兵给“我”送格桑花及藏族士兵的牺牲对“我”的触动很大,使“我”对改变以后的人生充满希望。
(2)为什么小说在第(4)段要极力描写春夏时节川藏公路的热闹景象?
(3)小说主要描写了“我”的心理变化过程,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我”,也有人认为主人公是以父亲、李大姐为代表的川藏线的养路工人,还有人认为主人公是一个群体,包括父亲、李大姐、“我”、藏族士兵。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谁?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