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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听戏
刘庆邦
姑姑生来爱听戏,听戏是她的节日。乡下唱戏的时候不多,每年三月三和十月二十一镇上逢庙会,必定要搭台子唱戏。姑姑听戏的功夫很深,她常常扛上一只高脚长条板凳放在人海外国,站在板凳上,远远地往戏台上看,倾着耳朵听。姑姑听戏的功夫体现在她的站功上。板凳有半人高,凳面的宽度不及脚的长度,她的两只脚只好担在板凳的长条上,样子有点儿像玩杂技。就这样,姑姑把腰身挺得直直的,脖子伸得长长的,一站就是半天。
姑父对姑姑爱听戏渐渐地有了看法,他一下子向姑姑提出了一串问题:听戏能当饭吃?还是能当衣穿?能挡饥?还是能挡寒?
姑姑没想过这些问题,一时有些愣怔。她也不愿意回答这些问题。
姑姑除了爱听大戏,小戏她也喜欢听。唱小戏的一般是一个人,顶多两个人,机动性很强,要价也便宜,农闲时哪个村都唱得起。一年秋后,一男一女到姑姑村里唱小戏,那女子原腔原嗓,如泣如诉,似乎把月光都唱化了。姑姑怀抱着吃奶的孩子,就那么坐在硬地上,一直听到月亮西斜,小戏散场。
姑父没有去听小戏,对老婆这么晚了还不回屋,他憋了一肚子气。等姑姑终于轻手轻脚回屋时,他质问道:你不听戏就不能活?
姑姑没有正面回答姑父的质问,说:好了,睡吧。
姑父立逼她回答,不听戏到底能不能活。
姑姑说:不能活!
那么好吧.姑父照姑姑的大胯上开了一脚。这一脚开得很有力量,要不是粮食囤挡着,姑姑和孩子一定会摔倒在地。姑姑有些吃惊,但她没跟姑父计较,而是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说孩子睡着了,要姑父别吓着孩子。
姑父由此得出一个判断,姑姑这人是有毛病的,而且还是一个怪毛病。作为姑姑的男人,他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姑姑扳一扳这个毛病。
这年三月三,镇上唱大戏的日子又到了。姑父拿到姑姑因听戏导致的家务活儿上的一个错儿,一把揪住姑姑,扒下脚上的鞋底子,没头没脑地朝姑姑抽起来。姑姑这天听了一场好戏,心里软得不行。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春风拂动的麦苗和遍地烂黄的油菜花,姑姑想的都是姑父对她的好处。她打算中午好好给姑父做点好吃的,并劝姑父也去听听戏。人活不过二场戏,连戏都不听,人一世不是白活了。姑父不由分说,上来就抽姑姑,把姑姑由听戏酿来的对他的满腹温存一下子都破坏掉了。姑父用以抽姑姑的鞋底子是姑姑给他纳的,鞋底子又厚又硬,打在身上是相当疼的。
邻居们过来,劝姑父不要打了。
姑父打得愈发来劲,并宣布似地说了打人的主旨,他今天就是要扳扳姑姑的坏毛病,让姑姑记住,在外面听了戏,回家就得吃鞋底子。
姑姑不承认她爱听戏是什么坏毛病,恼怒地把她爱听戏和姑父爱吸烟相提并论,问姑父为什么天天吸烟,难道爱吸烟也是毛病吗?
姑父说,他吸烟,因为他是男人。
姑姑就搬出了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姑姑说,她父亲也是个男人,也喜欢听戏。
祖父痴迷听戏是出了名的。镇上逢双日有集,逢集必有唱小戏的,听众当中必有一位穿长衫的老人,那就是我的祖父。以至那些老艺人都认识了祖父,把祖父称为捧场的君子,并引以为知音。祖父肚子里装了一些戏,就自以为是识戏的人,进而认为自己是斯文人,与那些只知道拾粪的人是有区别的。祖父的做派是模仿戏里听来的那些人物,蓄起长长的胡子,穿上毛蓝布做成的长衫,说话时手拈胡须,一副高瞻远瞩的智者模样。
姑父没有任何资格和权利干涉祖父听戏,但我想,姑父粗暴地干涉姑姑听戏,等于间接地表示了对祖父的不满。姑父总是认为他才是一个真正会过日子的人。姑父的父亲母亲都死得早,作为他们家的长子,姑父靠自己的双手,靠诚实的劳动,把三个弟弟养大。当然,这里面也有我姑姑的功劳。姑姑从没有把抚养姑父的那些弟弟当成额外的负担,她对姑父的每一个弟弟都很好,作出的是母亲般的牺牲。换句话说,姑父娶我姑姑算他走运,他娶到了好人家的好闺女。若换了别人,人家才不会心甘情愿地替他养活那一窝子弟弟呢!
父亲是有办法的,镇上再唱大戏时,父亲派母亲把姑姑接到我们村来了。我们村离镇子近一些,把姑姑请回娘家就近听戏,是合理合情也合乎礼仪的,姑父说不出什么。
姑姑暂时脱离了姑父的势力范围,没有了后顾之忧,听戏听得十分尽兴。
我长大后,离开家乡到外地讨生活,对姑姑听戏的情况知道得就不多了。
有一年,母亲到城里来过年,我问母亲,姑姑现在还听戏不听?母亲说:咋不听,听。你姑父死了,没人管她了,她听得黏着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姑姑看戏时,站在高脚长条板凳上,“把腰身挺得直直的,脖子伸得长长的,一站就是半天”,寥寥几笔,就写出了姑姑“爱听戏”之态。
B.小说写姑姑因为听戏的三次挨打,是为了表现姑父为“帮助姑姑扳一扳这个毛病”——听戏,而尽的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凸显姑父性格的凶恶。
C.小说以姑父的死,姑姑自由的看戏作为结局,一方面表现了姑姑对听戏的热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姑姑抗争的胜利和人们对姑姑抗争行为的赞叹。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姑父和姑姑的对话中,姑父理直气壮的心态,姑姑忍辱负重的性格,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 发生在姑姑与姑父之间的矛盾尖锐而集中,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农民在劳动生活之余精神状态和家庭关系的忧虑与思考,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小题2】小说中的姑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听戏”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后半部分写了祖父的听戏和父亲接姑姑回家看戏。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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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高 等 教 育

强和弟弟都接到了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强用借来的钱送走了弟弟,就随本家哥去沿海一个港口城市打工。

那城市很美,强的眼睛就不够用了。本家哥说,不赖吧?强说,不赖。本家哥说,不赖是不赖,可总归不是自各儿的家,人家瞧不起咱。强说自各儿瞧起自各儿就行。

强和本家哥在码头的一个仓库给人家缝补篷布。强很能干,做的活精细,看到丢弃的线头碎布也给拾起来留作备用。

那夜暴风骤起,强从床上爬起来,冲到雨帘中。本家哥劝不住他,骂他是戆蛋。

在露天仓垛里,强察看了一垛又一垛,加固被掀动的篷布。待老板驾车赶过来,他已成了个水人儿。老板见所储物资丝毫无损,当场就要给他加薪,他就说不啦,我只是看我修补的篷布牢不牢。

老板见他如此诚实,就想把另一个公司交给他,让他当经理。强说我不行,让文化高的人干吧。老板说我看你行——比文化高的是人身上的那种东西!

强就当了经理。

公司刚开张,需要招聘几个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人当业务员,就在报纸上做了广告。本家哥闻讯赶来,说给我弄个美差干干。强说,你不行。本家哥说,看大门也不行吗?强说,不行,你不会把这里当成自各儿的家。本家哥脸涨得紫红,骂道,你真没良心。强说,把自各儿的事干好才算有良心。

公司进了几个有文凭的年轻人,业务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过了些日子,那几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知道了他的底细,心里就起毛说,就凭我们的学历,怎么窝在他手下?强知道了并不恼,说,我们既然在一起儿共事,就把事办好吧,我这个经理的帽谁都可以戴,可有价值的并不在这顶帽上……

那几个大学生面面相觑,就不吭声了。

一外商听说这个公司很有发展前途,想洽谈一项合作项目。强的助手说,这可是条大鱼哪,咱得好好接待。强说,对头。

外商来了,是位外籍华人,还带着翻译、秘书一行。

强用英语问,先生,会汉语吗?

那外商一愣,说,会的。强就说我们用母语谈好吗?

外商就道了一声“OK”。谈完了,强说,我们共进晚餐怎么样?外商迟疑地点了点头。

晚餐很简单,但有特色,所有的盘子都尽了,只剩下两个小笼包子。强对服务小姐说,请把这两个包子装进食品袋里,我带走。虽说这些话很自然,他的助手却紧张起来,不住地看那外商。那外商站起来,抓住强的手紧紧握着,说,OK,明天我们就签合同!

事成之后,老板设宴款待外商,强和他的助手都去了。

席间,外商轻声问强,你受过什么教育?为什么能做得这么好?

强说,我家很穷,父母不识字。可他们对我和弟弟的教育是从一粒米、一根线开始的。后来我的父亲去世,母亲辛辛苦苦地供我们上学。她说俺不指望你们高人一等,能做好自各儿的事就中……

在一旁的老板眼里渗出亮亮的液体,他端起一杯酒,说,我提议敬她老人家一杯——你受过人生最好的教育——把母亲接来吧!

 (选自《微型小说三百篇》,有改动)
【小题1】“本家哥劝不住他,骂他是戆蛋”这一句话在作品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请根据“暴风雨夜”和“接待外商”这两个情节,概括“强”这一人物形象及其性格特点。

同类题2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意外的帮助

(美)海伦·卡伦

18岁那年,我只身离开纽约,来到位于英国约克郡的利兹大学研读历史。我一边努力去适应陌生的环境,一边默默忍受着内心巨大痛苦的煎熬——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我不知道这种痛什么时候是尽头。

一天下午,我来到集市,打算买一束花回去装饰我那简陋的学生公寓。在花店前,我看到了一位老人,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一袋苹果,摇摇晃晃的,好像就要摔倒。我赶紧上前扶住他。

“谢谢你,宝贝儿!”他用那种我从来都听不厌的轻快调子对我说,“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不用担心。”说完,他微笑地看着我,双眼闪动着老年人少有的明亮的光芒。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我说,“免得让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哈哈一笑,说道:“小姑娘,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对吧?”

“是的,我从纽约来。”

我和本斯先生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路上,本斯先生一直依靠他的手杖走路。回到他的家,我扶他坐下椅子后,我坚持要帮助他准备晚饭。

做好饭后,我问我是否可以再来看他,我想随时来看看他需要什么帮助。他眨了眨眼,微笑着答道:“我从来没拒绝过一个好心的姑娘呢!”

第二天,我再次来看他。虽然他从未请求过帮助,但是那根大手杖默默提醒着他的虚弱。那天晚上,本斯先生问了我的学习,我的未来计划,不过他问得最多的还是我的家庭。我告诉他,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心中非常悲痛。听了我的话,他默默地举起手指指着旁边桌子上的两个相框,那是两个不同的女人,但她们长得非常像。

“那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她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我们的爱丽丝。她是一个很好的护士。7年前她因意外事故去世了。失去她对我的玛丽打击太大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禁不住泪流满面。

我一周去看望本斯先生两次,总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每次见到他,他都是坐在椅子上,而他的手杖则靠在墙上。本斯先生有一台小黑白电视机,但他显然比较喜欢看他的书和那几本厚厚的相集。看到我来,他总是显得格外高兴。

当我沏好茶,我们的畅谈就开始了。我告诉本斯先生,父亲去世两周前,因为和他闹别扭,我一直都没有跟他说话,为此,我觉得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永远也没有机会请求父亲的原谅了。

大部分时间本斯先生都是让我说,他则做一个耐心的听众。我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凭他的人生经验和想象力做出准确的理解。

大约一个月后,我决定在星期天去看望他,没有事先打电话。靠近他的房子,我看见他正在花园里干活,轻松的弯腰,然后又灵活地站直。我顿时目瞪口呆。

他突然转身,看到了正在发愣的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没有做声,但我接受他的邀请进了屋。

“哦,亲爱的。这次让我来替你沏茶吧。你看起来累坏了。”

“怎么回事?”我开口问道,“我一直以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亲爱的。你第一次在集市看到我时……哦,那天早上我在花园里干活时被一颗石头绊倒了。”

“但是……你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正常走路的?”

“啊哈,我想是在我们第一次相遇之后的第二天。”

“可是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呢?”我问,他肯定不是假装孤苦无助来让我为他沏茶、做饭。

“亲爱的,你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我看到你非常不开心。于是我就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人的肩膀来依靠。如果你知道我恢复了健康,你认为你还会来吗?当时正处于痛苦中的你需要一个倾诉对象与给你安慰的人,并且这个人懂得如何倾听你的诉说。”

“可是,那根手杖又是怎么回事?”

“呵呵。那是一根好手杖。我到荒野的时候就要用到它了。下个礼拜天,我们就一起去荒野,怎么样?”

下个礼拜天,我们真的去了荒野游玩。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和本斯先生的第一次交往中,我扶他回家,给他做饭,是因为本斯先生确实需要别人的帮助,而随后的交往中,其实是我从本斯先生那里获得帮助。
B.本斯先生介绍相框后,我“泪流满面”,是为玛丽和爱丽丝过早离世而哀伤,为本斯先生孤老一人生活而同情,为自己没有机会请求父亲原谅而痛哭。
C.本斯先生给我“沏茶”是关心我,也是因他装病对我表示歉意。他装病的目的是甘心做一个听取我倾诉的观众,让我有理由到他家里,获得他的慰藉。
D.小说采用双线结构,明写我帮助本斯先生,暗写本斯先生帮助我,以我和本斯先生精神上的相互帮助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真情,充满了正能量。
【小题2】小说中的本斯先生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A.
【小题3】小说多次写到“手杖”,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手艺
孙如静
老罗头从县城回来了。前些日子,他总觉得日子过得不太顺心,像是缺少些什么东西。按理来说,儿子当上了副县长,儿媳妇刚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日子一天天好过了,可自己为什么总是乐不起来呢?
一天,他无意中看到家里有一个漏水的盆子,他举起盆子,一线阳光透过小孔落在他昏花的眼睛里,多么熟悉的动作,多么熟悉的感觉啊。老罗头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乐不起来了,他怀念自己的手艺——补锅。
晚上,老罗头连夜收拾包袱,他恨不得长出翅膀飞回老家。
终于回到老房子,老物件还在,老罗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中午时分,就在门口架起了火炉,抽起了大风箱,清清嗓子大声喊:“补锅啰——补锅啰——”这两嗓子把隔壁的长河老爷子喊出来了,老爷子一看到老罗头,顿时脸上乐开了花。来到老罗头的小摊前,咣当一声,好家伙,几个盘子,一个水壶,两口铝锅,全撂了下来。老爷子笑着说:“老伙计,你不在的这几年,我把家里漏水的锅碗瓢盆都攒起来了,就等着你的大风箱再抽气了。”一声老伙计,让老罗头听着心里暖暖的。
老罗头使劲地抽了抽大风箱,火炉伸出长长的舌头,火舌欢快地舔着黑黑的锅底,老罗头将碎的铁锅片放进一只小小的坩埚,再把坩埚埋进火炉中间,等了许久,铁锅片熔化成红通通的铁水,他迅速舀出铁水,倒在一块柔软的、圆圆的毡子上,晃了几圈,铁水就变成了一粒圆圆的金属球,然后把金属球对准盘子的漏洞,轻轻一挤,用力一压,漏洞瞬间消失了。接下来是进一步验证,在补好的盘子里倒上半勺水,高高举起,“看,滴水不漏!”老罗头得意地说。长河老爷子说:“老罗头,几年不见,看来你的手艺还够火候哦。”老罗头拍拍胸脯说:“功夫在这里,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不能丢啊!”
老罗头每天从大清早坐到傍晚,路人就像风一样从他眼前飘过。除了长河老爷子和几个老伙计偶尔来陪他说说话以外,几乎没有人在他的小摊前停留。当年老罗头的手艺可是个绝活儿啊,多少人想拜师学艺呢。看着满脸愁容的老罗头,长河老爷子叹了口气说:“现在人家都用电饭锅、高压锅、电磁炉了,那些家用电器五花八门的,哪还用得着我们那个年代的大铁锅啊。哎,也只有我们这些老家伙们喜欢那股烟火味了。”这番感慨让老罗头心里有了郁结,没两天,竟然病倒了。
这下可把他的儿子急坏了,心想老头子不跟着自己好好享福,一个人跑回老家瞎折腾,把自己折腾到医院来了。老罗头住了几天医院,找不到病因,却也不见好转。
最后,还是长河老爷子说了一句:“你爸这是心病,心病还要心药医啊。”儿子吩咐一声,手下人立刻到镇上各家各户,到废品收购站去搜索,去收购,很快给老罗头找来了活儿。
听说有人找他补锅,老罗头腾地一下从病床上坐起来,病全好了。一只小火炉,一个大风箱,老罗头补锅的小摊又开张了。
原以为一切恢复了平静。没想到有好事者在闲聊中提到,老罗头补的锅都是他儿子高价收购来的。偏偏这些闲聊的话又被老罗头听到了。于是急火攻心,老罗头彻底倒下了。老罗头临终前,给儿子留下句话,不要把我放到那些坛子罐子里,要把我放到补好的锅里,那里暖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对老罗头补锅的过程描写翔实、细腻,这既表现了老罗头技艺的娴熟,又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
B.儿子收购锅为老罗头治病本是尽孝,却由于好事者的闲聊,老罗头急火攻心一命呜呼,小说借此表明了人言可畏。
C.听了长河老爷子对时代的感慨,老罗头心有郁结并病倒,可见老罗头执着念旧,无法面对自己的手艺将逐渐被淘汰的现状。
D.写老罗头嘱咐死后把自己装在“补好的锅里”的情节,是为了体现他对自己喜爱的补锅手艺的眷恋。
【小题2】小说写老罗头的儿子收购锅为老罗头治病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
【小题3】这篇小说用“手艺”做题目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榆爷
人们都说村口的老榆树成精了,有神。
老榆树很老了,老得粗壮的茎干歪倒在地上,再向上长出枝条,成为树。也就是说,从老榆树身上发出的枝杈,又都成了树,围绕着老干,长向四面八方。远望,如一片林子。
春天,人们捋嫩叶,做糊涂面条;捋榆钱,尝鲜。老榆树有神哪,不怪罪吗?有人这样疑问,就有人说,没事,老榆树活人,几辈子了,都吃喝他的树叶、榆钱,只要不动他的大枝壮条。
还有人说,捋一捋,算是给老榆爷挠痒,他舒服,长得更旺势。
说这话的是牟介中。他对老榆树敬重,防护着别人的伤害。老榆爷也是他叫出来的。叫着叫着,大家也都顺口了。遛弯去,碰面打招呼,就说,老榆爷底下。那里,有桌凳,石头的,可以谈天说古今。还有秋千,吊床,孩子们玩着,笑着,笑声跑到了树叶里面。这些,都是牟介中摆置的。他说,老榆爷好着呢,在树下玩,空气好,安全。
说起老榆爷的好,牟介中能说好多好多。比如,民国三十年年馑,人们没有吃喝,就吃老榆爷。那时候,老榆爷已经很粗实,叶,榆钱,都可以吃;还有树皮,砸碎,磨成面,掺和到红薯面里,粘,甜。村里人约定,只砍削枝条上的皮。怕外村的人来刮树皮,老保长就领着人日夜看护。有一年,夏天,袁店河发了大洪水,沟满河平,人们就上了老榆树,或者拽着树枝,吃树叶……
牟介中说,要是没有老榆爷,不知道多少家就没人会在这里喝茶荡秋千啦!一声感叹,望望头顶的老榆爷。人们也往上看。有风来,树枝婆娑,一片鸟鸣。
可是,要“大炼钢铁”了,上头决定砍伐老榆树。村里人不愿意,特别是老头老婆们,就打了地铺,睡在寒风里,轮流看护。上级就做村干部的工作,一家一家地做……终于做通了。
可是,没有人去砍树。好不容易动员来了几个年轻人,也不好砍:大斧头上去,就一道缝;油锯哗啦一声就卡住了!老头老婆们就又围拢上来,这是神树,是天意,不能砍伐!
上头领导很恼火,坚决要破除迷信,就向住罗汉山上的某部队求援。部队来了工程兵,开了一辆大铲车。轰!轰!轰!大铲车离老榆树还有一段路,忽然熄火了,跳下来个年轻人,左看右看,找不出毛病。领导准备再找老兵时,牟介中从围观的人群里出来了,“我来试一试!”
牟介中那时候复员回村三四年了,他当过坦克兵,在东北服过役。他说东北老冷,冰面上都能过坦克。他会开坦克,懂的多,复员后就开公社的东方红拖拉机,嗡嗡叫。——牟介中冲那个战士一笑,上了铲车,捣鼓了一会儿,突突突!铲车又发动了,轰轰轰,向着老榆树开来。人们就戳指头,骂,“你个鳖孙!”
可是,铲车又熄火了。再试,还是熄火。好容易动了,铲车抵住树腰了,又熄火了。领导要发火,驾驶楼的门一开,牟介中滚了下来,捂着头,喊,“疼啊!疼!”
部队上的兵再上去,还是发动不了……人们就呼地围绕了树,“神树啊,不能动!”
老榆树就保留下来了。
也怪,铲车倒回去时,很顺利。
几天后,牟介中也不头疼了。
人们就传说开了,老榆树有神,动不得。
几十年后,牟介中接待了一个老兵,就是当年开铲车的那个兵。他们两个都老了,围住老榆树看,笑,互相指点着对方,“你呀,你呀,哈哈!”那人一下一下地拍着树,互相久别重逢。牟介中抱着那人,附耳:“兄弟,多亏了你呀……”
哈哈哈,两人大笑,在树下,喝着小酒。人们不知道他两个笑什么。
他们老了。
老榆树也老了,莽莽苍苍。有年春天,有个大领导来视察,也看老榆树,说,“这是能让人记住乡愁的地方……”牟介中一脸的泪水。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结尾“老榆树也老了,莽莽苍苍”一句,与前文一、二两段的描写相照应,突出了老榆树年老而生机勃勃的景象。
B.“可是,要大炼钢铁了”一句,内容上交代了故事的时代背景,情节上与上文形成转折,引出了砍伐老榆树的情节。
C.牟介中的话“兄弟,多亏了你呀……,暗示当年之所以能够保住老榆树,是因为两人默契配合,暗做手脚,使铲车屡屡熄火。
D.小说结尾补充大领导视察的情节,很有必要,它借大领导之口,表明老榆树乃是乡村的象征,突出了要永记乡愁的主题。
【小题2】小说开头几段介绍老榆树的情况,在全文中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没有明确解释为什么铲车竟然铲不动老榆树,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一种美味
巩高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馋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得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母亲拿着装了葱段蒜末的碗,就那么站着等水烧开。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儿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顿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得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贪婪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儿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最后,父亲说了一句有点儿没头没脑的话,父亲说,三子该上学了。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的一切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忸怩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
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儿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黏黏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本文有删改)
小说设置了一个意外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