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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意外的帮助

(美)海伦·卡伦

18岁那年,我只身离开纽约,来到位于英国约克郡的利兹大学研读历史。我一边努力去适应陌生的环境,一边默默忍受着内心巨大痛苦的煎熬——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我不知道这种痛什么时候是尽头。

一天下午,我来到集市,打算买一束花回去装饰我那简陋的学生公寓。在花店前,我看到了一位老人,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一袋苹果,摇摇晃晃的,好像就要摔倒。我赶紧上前扶住他。

“谢谢你,宝贝儿!”他用那种我从来都听不厌的轻快调子对我说,“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不用担心。”说完,他微笑地看着我,双眼闪动着老年人少有的明亮的光芒。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我说,“免得让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哈哈一笑,说道:“小姑娘,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对吧?”

“是的,我从纽约来。”

我和本斯先生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路上,本斯先生一直依靠他的手杖走路。回到他的家,我扶他坐下椅子后,我坚持要帮助他准备晚饭。

做好饭后,我问我是否可以再来看他,我想随时来看看他需要什么帮助。他眨了眨眼,微笑着答道:“我从来没拒绝过一个好心的姑娘呢!”

第二天,我再次来看他。虽然他从未请求过帮助,但是那根大手杖默默提醒着他的虚弱。那天晚上,本斯先生问了我的学习,我的未来计划,不过他问得最多的还是我的家庭。我告诉他,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心中非常悲痛。听了我的话,他默默地举起手指指着旁边桌子上的两个相框,那是两个不同的女人,但她们长得非常像。

“那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她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我们的爱丽丝。她是一个很好的护士。7年前她因意外事故去世了。失去她对我的玛丽打击太大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禁不住泪流满面。

我一周去看望本斯先生两次,总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每次见到他,他都是坐在椅子上,而他的手杖则靠在墙上。本斯先生有一台小黑白电视机,但他显然比较喜欢看他的书和那几本厚厚的相集。看到我来,他总是显得格外高兴。

当我沏好茶,我们的畅谈就开始了。我告诉本斯先生,父亲去世两周前,因为和他闹别扭,我一直都没有跟他说话,为此,我觉得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永远也没有机会请求父亲的原谅了。

大部分时间本斯先生都是让我说,他则做一个耐心的听众。我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凭他的人生经验和想象力做出准确的理解。

大约一个月后,我决定在星期天去看望他,没有事先打电话。靠近他的房子,我看见他正在花园里干活,轻松的弯腰,然后又灵活地站直。我顿时目瞪口呆。

他突然转身,看到了正在发愣的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没有做声,但我接受他的邀请进了屋。

“哦,亲爱的。这次让我来替你沏茶吧。你看起来累坏了。”

“怎么回事?”我开口问道,“我一直以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亲爱的。你第一次在集市看到我时……哦,那天早上我在花园里干活时被一颗石头绊倒了。”

“但是……你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正常走路的?”

“啊哈,我想是在我们第一次相遇之后的第二天。”

“可是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呢?”我问,他肯定不是假装孤苦无助来让我为他沏茶、做饭。

“亲爱的,你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我看到你非常不开心。于是我就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人的肩膀来依靠。如果你知道我恢复了健康,你认为你还会来吗?当时正处于痛苦中的你需要一个倾诉对象与给你安慰的人,并且这个人懂得如何倾听你的诉说。”

“可是,那根手杖又是怎么回事?”

“呵呵。那是一根好手杖。我到荒野的时候就要用到它了。下个礼拜天,我们就一起去荒野,怎么样?”

下个礼拜天,我们真的去了荒野游玩。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和本斯先生的第一次交往中,我扶他回家,给他做饭,是因为本斯先生确实需要别人的帮助,而随后的交往中,其实是我从本斯先生那里获得帮助。
B.本斯先生介绍相框后,我“泪流满面”,是为玛丽和爱丽丝过早离世而哀伤,为本斯先生孤老一人生活而同情,为自己没有机会请求父亲原谅而痛哭。
C.本斯先生给我“沏茶”是关心我,也是因他装病对我表示歉意。他装病的目的是甘心做一个听取我倾诉的观众,让我有理由到他家里,获得他的慰藉。
D.小说采用双线结构,明写我帮助本斯先生,暗写本斯先生帮助我,以我和本斯先生精神上的相互帮助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真情,充满了正能量。
【小题2】小说中的本斯先生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A.
【小题3】小说多次写到“手杖”,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9 1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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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欧·亨利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黃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不避其繁地描写屋内的景象,营造出屋内的凌乱氛围,表明凯蒂临行的匆忙与慌乱,给读者留下悬念。
B.小说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用城市的诱惑、喧闹对比帕金斯的不为所动,帕金斯曾经想竭力逃避的生活中的一切现在竞成了奢侈的希望,这让帕金斯对妻子有着从未有过的依恋。
C.小说详细描写了帕金斯的心理活动,既刻画了帕金斯内心的忏悔、孤寂与感伤,又蕴含着作者对人性的深度思考。
D.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帕金斯的形象,寄予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
【小题2】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3】小说以“钟摆”为题,有什么含义?这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简述。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先下手为强

(美)希区柯克

华伦先生吻吻太太,说了声“早晨好”,再从太太的胖手里接过一杯咖啡,然后在报纸后面坐下来,假装看报。其实,他正在盘算如何把她干掉。

他们已经结婚两年了,不错,这个老女人很有钱。可是,凯琳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亲爱的,我们阳台的正下面,开了一朵玫瑰花。”华伦太太走进来说,“这太有意思了,对吗?就像是我们自己的小花园。今天晚上之前,它会开花的。我们结婚两周年的舞会上,我要把它摘下来戴在头上。”

就在那—刻,华伦先生脑子一闪,想出了—个主意。今天晚上,他要带着她,走到阳台边上,叫她指给他看那株玫瑰花。然后,一抬,一推……他可以想象阳台下面,阳伞和桌子中间,有一团不成形的东西。他还可以听到自己痛苦地低语:“她为了看那朵玫瑰花,身子一定是探出去太多了。”

当然,他会继承她所有的金钱,也会受到人们的怀疑,不过,谁也不会看见发生了什么事。只要没有过硬的证据,就没关系,他不在乎人家怎么想,凯琳住在一栋亷价的房子里。身边这个老女人对他是够大方的,经常送他礼物,为他付账。但是,对他的零用钱却扣得很紧,使他无法在凯琳身上多花钱。凯琳中午十一点钟等他,他必须找个借口,比如理发或者买衬衫等等类似这样的理由溜出去。华伦太太对他说,上午都是他的,可以自由安排。她没有说中午是不是回家吃饭,因为她答应到迪奥旅馆,然后去上舞蹈课。

“你和你的舞蹈课!”华伦先生说,开玩笑地拍拍她,“我想你是爱上那个叫毕克的舞蹈教师了,你总是和他跳舞。”“噢,亲爱的,我以前总是和你一个人跳,可是,结婚后,你似乎放弃跳舞了。

“还记得在乔治家的那个晩上,我们一起跳《蓝色多瑙河》的情景吗?”

和她相处的时间不多了,回忆一下过去,让她高兴高兴。

“那天晚上,你不肯接受小费。你说,不愿意让金钱玷污我们之间纯洁的爱情。所以,第二天我就买了一只金表送给你,作为补偿——你还记得吗?”

他们沉浸在甜蜜的回忆中,然后分手,各干各的去了。

华伦先生趴在一张椅子上,向他的情人凯琳说出他的计划,凯琳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她有些激动,恨不得马上就和华伦过上富足的生活。

与此同时,华伦太太正在舞蹈老师毕克的怀里,笨拙地扭着舞步,嘴里还哼着调子,毕克凑近华伦太太的耳边,说:“可爱的小女孩,昨晩我没有接受你慷慨的馈赠,你没有生气吧?我只是不想让金钱玷污我们之间纯洁的友谊。”华伦太太一点也不难过,她带来一只白金手表来补偿他拒收的小费。

华伦先生回家时,带着一只二手的钻石发夹,准备送给太太,花那么多钱买礼物是有点浪费,但是,事成之后,他可以随时把它转送给凯琳。绝对没有人会怀疑,一位刚刚买钻石发夹送给太太做结婚周年礼物的人,会是谋害太太的凶手。

看到礼物,太太显得非常高兴,现在需要的是把一朵玫瑰插到头发上面,然后,她就准备和丈夫一起下楼吃晩饭。

华伦先生觉得,真正的谋杀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

他们一起来到阳台,探身向下望去。

一举,一推……一声惊恐的哭叫。下面,一群人从阳伞下跑向那个摔成一团的人。出人命啦!快叫敦护车,报警,找一块桌面盖一下……

警察冲进旅馆套房,不错,沙发上坐着紧握双手、头发凌乱、猫哭耗子的人。那个人痛哭流涕地向警方讲述那可怕的故事:

“他一定是为了看那朵玫瑰花,身子探出去太多了。”华伦太太说道。

【小题1】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华伦先生的形象特点。
【小题2】在这篇小说中,“那朵玫瑰花”反复出现,请分析“那朵玫瑰花”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详细描述了华伦先生的杀人动机,而对最终的凶手华伦太太的心理活动却不着一字,作者这样安排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小题4】这篇小说的标题是“先下手为强”,选用这一题目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用意?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
【小题2】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
【小题3】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