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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爷孙决
孙道荣
“爷爷,我陪你玩吧。”
六岁的俊俊仰着头,对爷爷说。爷爷从客厅到阳台,又从阳台到卧室,来来回回踱了几十趟,连安安静静地坐在电视机前看卡通片的俊俊,都看出了爷爷的焦躁不安。
爷爷在俊俊面前停了下来,努力挤出些慈祥,问俊俊,我们玩什么?
俊俊歪着小脑袋想了想,我们比赛算术,好不好?
爷爷点了点头。俊俊拿出一本图画册,念起来:小明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小明买了一包薯片,3元钱,又买了一包糖果,5元钱;妈妈买了一瓶醋,6元钱,又买了一袋牙膏,12元钱。付账时,小明妈妈拿出了一张50元的钞票,售货员应该找回妈妈多少钱?
念完了,俊俊对爷爷说,预备,开始说完,埋头算起来。
爷爷瞪着题目,有点恍惚。已经很多年,他没有进过超市,没有去过菜场,没有逛过商场,没有买过东西了。他根本不需要自己买东西,有的是老伴去买的,更多的,是他看中了,别人抢着帮他付钱,根本不需要他算账,更不需要他亲自付款。因此,别说自己买东西,就连钱包,他都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了。他的身上,从来不带现金,也不带银行卡,不是有人付款,就是自己在账单上签个字,简单之极。孙子的这道算术题,并不复杂,与他每日过手的几百、几千万比起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可是,这么小的数字,怎么就有点绕,横竖加不出来呢?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俊俊一口报出了答案24元,售货员应该找小明妈妈24元!_
孙子俊俊赢了。爷爷讪讪地笑了笑,摸摸俊俊的头,你真聪明。
俊俊得意地看着爷爷,那我们再玩一个游戏,好吗?
爷爷点点头,好啊,这回玩什么呢?
俊俊从玩具箱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汽车模型,跑到客厅的尽头,摆在地上,又跑回爷爷身边,对爷爷说,我们比赛看谁先跑到汽车边上,谁先打开车门,坐上车,好不好?
这个不难。他点点头。偶尔,他会让司机开车绕到孙子的幼儿园,亲自接孙子回家,每次,孙子都是兴奋地跑到他的车边,兴奋地爬上车。这让他很欣慰。
俊俊和爷爷并排站在客厅的一角,然后,俊俊一声口令,爷孙俩同时向另一角的小汽车跑去。
俊俊跑得很快,可是,忽然脚下滑,摔了一跤。爷爷先跑到了小汽车的旁边。俊俊紧跟着跑到小车边,拉开了车门,佯装坐了进去。“我又赢了!”俊俊激动地高喊起来。
不对,这回是爷爷赢了,爷爷先跑到小汽车边上的。他纠正俊俊。
俊俊仰起小脸,对他说,你是先跑到了小汽车的旁边,可是,你没有打开车门,也没有坐进去啊。
对啊,孙子说了,要先跑到小汽车边,先上车,才算赢。而自己只是站在了车门边,没有拉开车门,也没有表示坐上车。他苦笑笑。这些年,上下车时,都有人毕恭毕敬地为他打开车门,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搭在车顶上,然后他才上车,或者下车。他已经习惯了这样被人伺候着,所以,刚才虽然跑到了小汽车模型的旁边,却完全忘记了应该打开车门,坐上车。他蹲下身,一只手犹疑着伸向车模型的门,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拉开车门。 “卡嗒”一声,车模型的门,竟然打开了。他有点喜出望外,看来自己拉开车门,也不是很难嘛。
两次都是俊俊赢了,小家伙有点得意,也有点无趣。他对爷爷说,我们再比赛写字,看谁写得又快又好,怎么样?
孙子还在上幼儿园,就已经认得很多字了,这让他很骄傲。
俊俊拿来了纸和笔,给了他一份。爷爷,我们老师昨天刚刚教了我们两个新字“同志”,我们就比赛写这两个字好不好?
一老一少,面对面坐在茶几旁。俊俊喊一声“开始”,就埋头一笔一画写起来。
他也在纸上,“唰唰”地写下了两个大字。孙子俊俊才写好半个字。
这一回,俊俊输了。俊俊一脸敬佩地拿过爷爷写的字,忽然惊叫起来:“爷爷,你写错了。你看看,你写的不是‘同志’。”
他探过身去,一看,果然不是“同志”,而是洋洋洒洒的“同意”两个大字。
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退位下来的第一天,就这样艰难地熬了过去。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爷爷”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新时代改革的中国与封建“官本位”思想冲突的一个典型例子。
B.小说中的孙子“俊俊”年纪虽小,但在小说中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形象。正式通过他,小说情节得以巧妙展开,主题思想得到体现。
C.小说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如“努力挤出些慈祥”,“爷爷瞪着题目,有点恍惚”,“他重重地叹了口气”等,让“爷爷”这个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D.小说情节设置巧妙,比赛算术、坐车游戏、比赛写字三个情节依次展开,直到最后揭开谜底,可谓构思巧妙。
E. 小说中写到“退位下来的第一天,就这样艰难地熬了过去”,暗示着更多像“爷爷”的官员在社会的进步中经历阵痛之后,终会找到自己的新位置,重新开始一段人生的“新生”。
【小题2】“爷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花大量的篇幅来描写“爷爷”和“俊俊”的比赛情景?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为什么以“爷孙决”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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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洗手间里的晚餐
一位母亲,白天在富人家里做女佣,晚上回家与4岁的儿子相依为命。主人得知女佣的情况后,曾邀请她和孩子一起住过来,给她们腾出一个房间,一切免费。母亲谢绝了。其实母亲知道,主人家,光洗手间就十几个,最小的洗手间,也比她家的房子大,她不知道在贫穷与富有的巨大落差前,对一个4岁的孩子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一天,主人要在家里请好多客人。就与女佣商量说,今天您能不能晚点回家,我这里缺人手,现找来不及,只好麻烦您了。
女佣说,行啊,就是有点担心我的儿子,他晚上一个人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这好办,您现在就去把他接过来,晚饭和客人一起吃就行了。
女佣把儿子接过来时,客人正陆续抵达,她没领儿子从正门进来,走侧门把他藏在一间主人不大光顾的洗手间里。她从主人厨房里拿来一个盘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香肠和面包,这是她在回家路上特意给儿子买的。
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气派和华丽的房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大理石洗漱台上摆放的那些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瓶瓶罐罐,屋里好闻的气味让他幸福到简直要晕倒了。女佣告诉儿子说,妈妈带你来参加宴会,你是小孩,不能和大人一起吃,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你一个人准备的单间。
孩子想把餐盘放到洗漱台上,但他个头太矮,够不着,只好放到了马桶盖上,他坐在飘亮瓷砖铺就的地面上,一边唱歌,一边吃着这些平时很难吃到的美味佳肴。
很快,在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里,主人没发现孩子的身影,就去问女佣。女佣支支吾吾地说,我一直在忙着,没时间照看他,也许,他是在外面的草坪上自己玩吧。
主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离开宴会大厅,把整幢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找遍了,最后在一个位于角落的洗手间里,找到了孩子。
主人问,你怎么能在这里吃东西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孩子答,妈妈说,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我准备的单间,今天的香肠太好吃了,我好久没吃过了,对了,你是谁呀,你愿意陪我在这里吃这些美味吗?
主人强忍泪水点了点头。此刻,他想起了当初随父母来纽约的经历,那时他们也很贫寒,也经历过十分艰辛的时期。
回到宴会大厅,主人对客人们说,很抱歉,朋友们,我现在必须得去陪一位特殊的客人,请大家慢慢享用吧,我不能和你们共进晚餐了。说完,他装了满满两大盘子孩子爱吃的佳肴,端到洗手间里,他模仿孩子的样子,也把餐盘放到马桶盖上,也坐在地上,然后对孩子说,这么好的一个单间和美食,你一个人独享就可惜了,来来来,让我们一起吃晚餐。
主人和孩子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唱歌,也聊了很多话题,他让这个4岁的孩子坚信,他的母亲是世界上最勤劳、最伟大的母亲,他不但应该为她感到骄傲,长大以后还要为她做些事情,而孩子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佣人。
客人们发现主人端走两大盘子食物后,再也没回来,觉得蹊跷,便去寻找,当他们看到情同父子的两个人坐在地上,围着马桶盖吃东西的场面,被深深震撼了。大家纷纷端着酒杯和美味赶过来,很快把洗手间挤满了,大家给孩子唱了好多好听的歌曲,表达了太多美好的祝愿,这些都让这个孩子确信,他的母亲是最令人尊敬的母亲,而他,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很多年后,这个孩子不但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买下了拥有几间洗手间的大房子,进入上流社会。每年,他都会以匿名的方式捐很多钱给穷人,但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或接受采访,他对始终不理解的朋友们说,我永远忘不了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位富人和太多的富人,用他们的诚恳与良知,维护了一个4岁孩子的自尊。
【小题1】“洗手间”对小说的艺术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小说中的女佣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3】孩子在多年后成为了一个成功人士,有事业有房子进入上流社会。请探究一下孩子成功的原因有哪些?并谈谈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化 妆

伍建强

上大学那会儿,女生都爱扎堆儿,你三个一群,我五个一伙,一块儿上食堂吃饭,一块儿到图书馆晚自习,甚至闹起别扭来,也是拉帮结派的。

315是新组合的宿舍,一共六位姐妹。新学期刚开始,就明显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五个人,吴莎莎、谭芳、曾丽、刘思琦,还有我;另一派,就只有陆小璐一个人了。

其实陆小璐长得很漂亮,她站到人堆里头,一眼看去,很容易就能找出来。用时兴的说法,陆小璐有着一张“明星脸”。这也就算了,偏偏她还特别臭美,每天都化妆,一大早就起来试穿衣服,弄得自己跟赶演出似的,衬得宿舍里其他姐妹都像“灰姑娘”一样。加上陆小璐很少主动与人说话,一到周末总有人开车来接,慢慢地,与大家便有了距离。

可是有一段,陆小璐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起来,虽然天天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化妆,试穿漂亮衣服,但她的精神明显没有过去好。睡在下铺的吴莎莎告诉我们,她经常半夜还听到陆小璐在上铺翻来覆去的。

我们都想,可能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果然,从周一开始,陆小璐就没有回宿舍。刚开始几天,谭芳和曾丽还说些不着边际的风凉话,可时间一长,我们都开始担心起来。刘思琦是寝室长,想给陆小璐打电话机,一问,才发现我们五个人都没有记她号码。第二天,有人开车过来拿陆小璐的铺盖衣物,大家都担心地问怎么回事。来人说,小璐特意叮嘱我转告大家,她要请假半年。

请假半年?我们都挺疑惑的,但这种事也不好细问。还是曾丽机灵,周一的时候,她去问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们不知道吗?陆小璐请假做手术啊。

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都很难过。虽然大家都不喜欢陆小璐,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啊。刘思琦几个便四处打探她的消息,原来事情比大家想象的还要糟糕:陆小璐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一直不敢做手术,最近检查,发现不能再拖了。按照医生的建议,她将要接受四次手术治疗,手术成功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但每一次都有很大的风险。

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宿舍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连续几个晚上,都没有一个人说话。最后,还是刘思琦拿的主意,大家一块儿去医院看望陆小璐。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们的心都慌慌的。在白色的病房里,我们见到了陆小璐,她正认真地对着一面镜子描眼线,打腮红,涂唇彩。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临危病人的迹象。忙完了,她转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我们几个,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接着她连忙将头背过去,说,你们来了,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过了一会儿,又缓缓地回过头来,说,其实很久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了,没什么啦,瞒大家那么紧,是不想让更多的人为我担心。

姐妹几个都不知说什么好。陆小璐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有说有笑地告诉我们,下午是第一次手术,进去可能就出不来了,所以一上午都在给自己化妆,我参加过别人的追悼会,殡仪馆的人化妆很差劲的,我可不想死那么难看……

等了好几个小时,我们的脑袋里都是一片空白,甚至连互相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终于,陆小璐被人从手术室推了出来。手术很顺利,她安详地躺在病床上,仿佛睡熟了一般。一圈人将她送回病房,315的几位姐妹一块儿回家,一路上我们都沉默不语。

后来,我们陆陆续续地去过医院几回,也陆陆续续地听到她手术成功的好消息。大家都为她感到开心,这个陆小璐啊,真不是一般人,每次上手术台前,她都要给自己化妆,每次都是那么地一丝不苟,就好像她要去的地方不是手术室,而是准备去赴一场晚宴。

但最后还是没能如愿。第四次手术前几天,陆小璐突发高烧,接着昏迷了几天,就再没有醒来。事情来得太突然,当我们接到通知赶到殡仪馆时,一个肥胖的女人正在给陆小璐化妆。

我们看着安安静静地躺着的陆小璐,她瘦了,脸上的颧骨明显地突了出来。那个胖女人正在给陆小璐描眉毛,她看起来一点也不用心,将一条眉毛画得弯弯曲曲的。我们都无声地哭了,平时最讨厌看陆小璐化妆的吴莎莎,突然很激动地冲上去,一把就夺过了那个胖女人手中的眉笔。胖女人露出一脸的不解。吴莎莎大声叫道,你怎么可以把她的眉毛画得这么难看!

胖女人很诚恳地说,不要难过,人死不能复生。吴莎莎哭着将眉笔丢到地上,说,她很漂亮的,求求你,你不可以把她的妆化得这么难看的!……

第二天是追悼会。陆小璐的亲属怕我们再次“激动”,就没让我们参加。那天是星期六,天阴沉沉的,我们315的五个姐妹静静地守在宿舍里,不知是谁先开始的,我们都含着泪、对着镜子开始化妆。我们用这种独特的方式,为一个叫陆小璐的美丽女孩儿送行。

【小题1】请简要概括陆小璐的人物形象。
【小题2】小说充分运用了悬念来构造情节,请简要列举3处悬念。
【小题3】小说讲述了一个“美的毁灭”的悲剧故事,请探究其丰富的意蕴。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钧瓷梅瓶

王吴军

柳随风在豫中地区的一个古镇上看到了一只钧瓷梅瓶,还附有一份鉴定证书,证明是北宋时期的钧瓷珍品。

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柳随风结婚才两年,女儿刚刚出生。现在,柳随风的女儿已经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了。柳随风因为单位里的一桩公事,出差到那个古镇。在这个古镇的一条小巷里,柳随风意外发现了一家古董商店,在这家古董商店不太整洁的橱窗里,他发现了这只淡红色的钧瓷梅瓶,感到异常惊奇,心想,要是能亲手拿着抚摸、欣赏一下,那该是一件多美的事情呀!

进去问这个钧瓷梅瓶的价钱,回答是五千元。

五千元!对于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的柳随风来说,这价钱实在是太高了。

“要是五百元嘛,倒是还可以……”

“您别说玩笑话了。它可是非常古老的东西,是我们家一代代传下来的传家宝啊!”

柳随风一眼便看出来了,这位四十多岁的古董商店的店主人脾气很是执拗,即使让他在这个钧瓷梅瓶的价钱上减一分钱,他也是不会答应的。

说起来也许有点儿夸张吧,自从在那个古镇上见到那个钧瓷梅瓶以后,直到如今,十年的时间里,柳随风简直像被那钧瓷梅瓶迷了心窍一般。他曾经先后十次借口单位里有公事跑到那个古镇,站在一旁尽情欣赏这个钧瓷梅瓶。他越看越是想买,然而,对于工资微薄的他来说,那个钧瓷梅瓶真的像是生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一朵美丽的鲜花,只能看着,却很难拿到手里。

最近一次去古镇,那是在去年夏天,也是柳随风第十次看到那只钧瓷梅瓶。不管时间怎样流逝,那瓶依旧装饰在古董商店里的那个不太干净的橱窗里面,只是十年前五千元的价钱如今竟然涨到了十万元。店主说,这十年,这里遭到过一次非常剧烈的狂风暴雨的袭击,商店附近还发生了一次严重的火灾,即便在这样危险重重的时候,最先被抢救出来的总是这个钧瓷梅瓶。在狂风暴雨最激烈的时候,古董商店的店主说,他还专门把这个钧瓷梅瓶放在一座水泥防空洞里,在那里守着它过了三天三夜呢!

从去年夏天到现在的整整一年中,柳随风在生活中一直节衣缩食,还在业余时间找了两份工作去做,连旁人都觉得他实在是辛苦而可怜。这是由于柳随风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他说什么也要从本来就非常拮据的生活开支中挤出十万元钱来。

为了古镇上的这只钧瓷梅瓶,柳随风的妻子连最便宜的雪花膏都舍不得买一瓶。他的女儿竟然连学校组织的郊游都不能去了。他自己也戒掉了烟酒,和同事之间的交际应酬之类的一切活动都给免掉了,为了能得到魂牵梦萦的钧瓷梅瓶,他什么都愿意牺牲。

柳随风好不容易凑了八万元钱,他又找亲戚朋友借了两万元,便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古镇,把十万元钱摆在那家古董商店的柜台上。

“我也是前几天才听说的,这个钧瓷梅瓶是假货呀。前几天,也就是我父亲去世十五周年那天,我母亲告诉我,父亲在世时说过,那东西是假的。于是,我拿到了省城,请专家进行了鉴定,这钧瓷梅瓶果真是假的啊!”

十年前满头黑亮的头发如今却是谢顶得一根头发也不剩的古董商店的店主,仿佛有些过意不去,他跟柳随风说完这番话,脸上泛起了一丝难言的苦笑。

柳随风一听说那钧瓷梅瓶是假的,顿时觉得它黯然失色了。但是,一想起这十年中自己对于钧瓷梅瓶的执着牵挂,这十年来为了钧瓷梅瓶而过的苦日子,他还是想把钧瓷梅瓶拿到手。然而,古董商店的店主却执意不肯把钧瓷梅瓶卖给柳随风。尽管已经知道它不是真品,心中却似乎依然对它怀着一种莫名其妙、难以言说的偏爱。柳随风苦苦地恳请古董商店的店主把钧瓷梅瓶卖给自己。

结果,柳随风出五千元成交。

当天晚上,柳随风和古董商店店主把钧瓷梅瓶放在两个人的中间,坐在一起举起酒杯对饮。

不知为什么,柳随风和古董商店店主望着那个钧瓷梅瓶,只是默默无言地举着酒杯,谁也不说一句话,直到窗前的月亮冉冉西斜。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8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了倒叙的手法,回忆了柳随风第一次出差到古镇见到钧瓷梅瓶的情景,又顺叙了从去年夏天到现在发生的事情,这有利于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B.小说中店主的性格也有重大转变。从开头的“鉴定证书”推知店主并非诚信之人,但最终被柳随风的诚意打动,良心发现后将真相告知,体现正直善良的一面。
C.柳随风为了买到钧瓷梅瓶,不仅自己节衣缩食,戒烟戒酒,而且妻子和女儿也想尽办法节省开支,这是为了衬托柳随风对钧瓷梅瓶的爱慕之深。
D.这篇小说情节曲折,柳随风与钧瓷梅瓶的故事也经历了一系列的转折,特别是钧瓷梅瓶由“真”变“假”,出乎意料之外,但又符合生活情理。
【小题2】柳随风为什么要执意买下那只假钧瓷梅瓶?结合全文,根据你的理解作答。
【小题3】有人建议将小说题目改为“悬崖上的那一朵鲜花”,你认为这样的改动是否合适?请简述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

美约翰·厄普代克

那间他们曾经住过的阁楼,如今正打算卖掉。

当福斯特帮前妻清理时,发现了很多坏掉的或已被遗忘的玩具,有双骰、大富翁、乐透,有用陀螺、骰子、棋盘太空人和塑料舰船玩的玩具,有在洋溢着圣诞狂欢气氛的商店购买的五分或一角的玩具,还有在生日的午后和之后几天用来消磨时光,后来被摔成几瓣儿、放进柜橱,最终被扔到阁楼上去的玩具。这些玩具放在亮闪闪的,被压扁的包装盒里,散落在装着旧衣服和无用工昊的箱子间,看上去却颇具价值:一旦有机会,它们微型发射装置的弹簧仍然有反应,说明书的逻辑仍然令人云里雾里。“这些玩具怎么处理?”当他们沿着阁楼的台阶上上下下时,福斯特带着一丝愠怒朝他破裂的家庭喊道。

“当垃圾扔掉。”他的小儿子汤米建议。他是个壮实的19岁少年。

“善心组织会不会要它们?”他的前妻还没有摆脱家庭主妇的习惯,对福斯特有问必答,“过去你总能把这样的玩意儿送给孤儿院。但现在不叫孤儿院了,是吧?”

“现在叫正常的美国家庭。”福斯特说。

他的大儿子,22岁,留着黄棕色的络腮胡,说:“总之,它们都丢了点部件,不能玩了。所以才被扔进了阁楼。”

两个儿子的目光越过福斯特的肩膀,望着那些可怜巴巴的、被遗弃的玩具,默默地和福斯特一起温故和这个方块或者那个箭头联系在一起的快乐日子。他们的生活曾经触及这些玩具,欢乐曾经沿着这些风格化的景致飘动,只不过如今,那些日子已经过去,甚至连回忆都已经淡漠了。

“扔下来!他的小儿子粗声粗气地喊。因为这些天要清理阁楼,他向朋友借了辆卡车,车停在阁楼窗外的草坪上。那些不要的小玩意儿就可以顺着窗户直接扔到车上,大件儿则顺着楼梯搬下来,再从前门厅抬出去。福斯特在俯视下面时发现了自己忧郁的原因:他还没玩够这些玩臭,但现在已经没人愿意和他玩了。

在他身后,他的家人已经把阁楼清理完毕。屋顶倾斜的房间空空荡荡,挂着垂下来的防热材料。“你怎么能忍受住?”他是指那种空荡的感觉。

“哦,很有趣,”她说“把旧的扔出去,把新的搬进来。那些新住户看上去不错。不过他们没有小孩。”

和空荡荡的房间和大厅相比,厨房却格外邪乎地显得充满热量和活力。“爸,要啤酒吗?”他留着胡子的儿子问。

“算了,我还是走吧。”

可是大子不让他走。

大儿子把那罐被他父亲漠视的啤酒递给他母亲。他母亲接过啤酒,拉开拉环,啤酒罐发出挑衅的“扑哧”声。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啤酒,可她还是把它凑到了嘴边。

“给我喝一口,”福斯特乞求,把啤酒从她手里拿过来,喝了一大口。他把啤酒罐递给他的前妻。

“谢谢你来帮忙。”她说

“和汤米说句话,”她毫无征兆地低声加了一句,再次阻挡了福斯特离去的脚步,“他心里可比看上去的样子难受多了。”

“他晃荡一整天了,”汤米的哥哥抱怨道,一直在摆弄那些老玩意儿,现在倒好,没时间去废品收购站了。”

在室外,汤米正在捡那些掉在卡车外面的零七八碎。福斯特抓起一把给汤米看,“你还记得这些东西原来都是干什么用的吗?”

“连环漫画乐透,”男孩毫不犹豫地说,他盯着父亲手掌里的那些零碎,眼睛里闪着旧日的光芒。尽管福斯特个头更高,但是男孩的肩膀更宽,且身体还处在发育期。“想和我一起开车去废品收购站吗?”汤米问。

“我很想陪你去,但我得走了。”福斯特也一样,还有崭新的生活在前面等着。不过站在这些彻底被遗弃的家当上,福斯特感到自己走错了一步棋,陷于被动,如果还不是走投无路的话。他想起他曾经是怎么开始教这孩子下棋的,但在看着儿子输掉的伤感中——那低下的毛茸茸的脑袋,眉头紧皱地盯着被圈困的国王——授课便结束了。

福斯特把几个游戏筹码扔到卡车上,它们蹦跶了几下,安静下来。“感到沮丧吗?”他问儿子。

“没,”孩子答道,又改口说,“有一点。”

看着父亲挥手告别,汤米又补充道,“只要花20分钟就回来了。”尽管肩膀很宽,汤米的下巴还没长胡子,在浓密的眉毛间,还隐约可见一丝婴儿般困惑茫然的痕迹和那种快哭了的皱纹。

“好吧,”福斯特说,“你赢了。我跟你一起去,我会保护你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主要情节是清理阁楼——喝酒话别一一小儿依恋——答应儿子,福斯特的形象在情节发展中逐渐立体丰满。
B.小儿子汤米面对破碎的家庭,内心很难过,留恋过去温馨的家庭生活,这从他对待旧玩具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来。
C.小说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如外貌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等。
D.前妻“再次阻挡了福斯特离去的脚步”,一方面是想让福斯特安慰小儿子,更重要的是她对福斯特还有感情。
【小题2】福斯特有怎样的形象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尾独具匠心,请结合文本探究结尾的妙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界河

(希腊)安东尼斯·萨马拉基斯

命令很明确:禁止下河洗澡!同时规定沿岸二百米内任何人不得擅入。

大约3周之前,他们来到河岸这边就停顿下来,对岸就是敌军——通常被称之为“那边的人”。

(1)河两岸的纵深处尽是茂密的丛林,林子里驻扎着敌对双方的部队。

据情报,那边有两个营,但他们并未发动攻势。谁知道眼下他们正打着什么鬼算盘。与此同时,双方都派出哨兵隐蔽在两岸的密林里,戒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

记得他们初抵此地时,还是春寒料峭。然而几天前却突然放晴,现在竟是明媚和煦的春天了!

第一个潜下界河的是位中士。一天早晨,他偷偷溜了出去,跳入水中。不久当他爬回此岸时,肋下已中了两弹,后来只活了几个小时。

翌日,又是两个士兵下去了。没有再能见到他们,只听到几阵机枪的扫射声,然后,便是一片沉寂。

此后,司令部就下了那道禁令。

然而,那条河依然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听到潺潺的水声,渴望便从他们心底油然而生。两年半的野战生活已使他们变得蓬头垢面,邋里通。在这两年半里他们享受不到一丝的快乐。而此时他们却邂逅了这条河……

“这该死的命令!”那天夜里他忿忿地诅咒道。

这一夜,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远处,滔滔流水声依稀可闻,令他难以安适。

对,明天要去,他一定要去——让那禁令见鬼去吧!

士兵们都在酣睡,最后,他也渐入梦乡。梦中,他似乎看到了它——一条河。那河就在他的面前,期待着他。他站在岸边,正欲跃入水中。就在此刻,那条河竟然变成了他的恋人——一个体黝黑、年轻健美的姑娘,她正待他奔来,突然,一只无形的手却紧紧攫住了他的后颈!

这是一场噩梦。醒来时已精疲力竭,幸好天还未放亮……

他终于站到河边。他注视着这条河,它的确存在着!一连几个小时他都在担心,这只是一种想象,抑或只是大兵们的一种普遍的幻觉?

天气多好啊!他把衣服和枪靠放在树干旁,纵身跳入水中,承受了两年半的折磨,他那迄今还留有两道弹痕的躯体,顿时化作了另一个人。无形中,仿佛有一只拿着海绵的手抚过他的全身,为他抹去这两年半中留下的一切印记。

他时而仰泳,时而蛙泳。他顺流漂浮,又长时间地潜入水中……当兵的他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孩子——他毕竟只有二十三岁。

(2)左右两岸,鸟群在自由飞翔,有时它们盘旋在他的头顶,和他亲昵地打招呼。

少顷,顺流漂下的一根树干出现在他的前方。他一个长潜试图抓住树干。他真的抓住了!就在他浮出水面的刹那间,他发现在三十米开外的前方有一个脑袋。

他停下来,想看得清楚些。那另一个游泳者也停了下来。他们彼此默默注视着。

他立刻回过神来,恢复到原来的自己——一个经历过两年半炮火洗礼、荣获过十字勋章的士兵。

他不知道对面的家伙是自己人还是那边的人。他怎么认得出来呢?只凭一个脑袋?

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在水中一动不动。一个响亮的喷嚏打破了死一样的寂静,是他打的,而且像往常一样大声咒骂了一句。那个人掉转身去很快游向对岸。他也飞速向岸边回游。他先行出水,狂奔到那棵树下,一把抓起枪。还好,那边的人刚刚爬出水面。

他举起枪,瞄准。要击中对面那人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二十米开外奔跑着的一丝不挂的人体,是一个很容易击中的靶子。

突然,他觉得自己无法扣动扳机。对方那人在彼岸,赤条条的像刚从娘胎里出来时一般。而自己端枪在岸的这边,同样也赤条条的。

他无论如何开不了枪。两个人都赤裸着!两个赤裸的人,脱掉了国籍,脱掉了姓名,脱掉了卡其布的军装。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实在无法扣动扳机,他觉得此刻这条恋人般的河未能把他们隔开;相反,却把他们联合在一起了……

随着彼岸的一声枪响,他只是瞥见鸟群被惊起。他应声倒下,先是膝盖跪下,随后平扑在地。

【小题1】赏析文中两处画线句。
【小题2】小说连续出现“赤条条”“赤裸”这样的词,有何深意?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结局太过残忍,不如改为以下两种情况更好:①“他“最终扣动扳机,将“那边的人”射杀。②双方均未开枪,各自回到自己的营地。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