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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
王奎山
1982年我读大四。那年的春节,我领着徐美红一起回乡下过年。徐美红的爸爸当时是我们省财政厅厅长。一个厅长的千金,能看上我这乡下娃,那是因为我有三篇论文上过学报的缘故。徐美红的到来,简直像在我们那个村子里刮了一场十二级的台风。女人们、孩子们都挤到我家的院子里来看稀奇,一时间,院子里热闹成了一锅粥。男人们到底矜持一些,远远地站在那里看,议论。父亲拿着香烟,满面春风地上前挨个儿给大家敬。大家也不客气,会吸的,当场点着吸了起来;不会吸的,就夹在耳朵上。
这是刚刚到家那天的事。此后的几天里,家里也是人来人往像赶集一样,没个冷清的时候。母亲高兴地说:“咱老王家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父亲点点头,说:“那是哩,那是哩。”
直到年三十下午了,家里才算清静下来。母亲麻利地剁好饺子馅,妹妹和好面,和父亲三个人包起饺子来。我和徐美红表示要帮忙,被母亲坚决地拒绝了。于是,我躺在厨房一角父亲平时睡觉的地铺上看书。徐美红也找了一本闲书,懒懒地靠在我的身上看。这中间,徐美红上了一趟厕所。黄昏时候,饺子包完了。妹妹说:“呀,憋死我了。”就往厕所里跑。一会儿妹妹就回来大惊小怪地喊:“猪跑哪里去啦?咱家的猪跑哪里去啦?”父亲母亲都慌了,忙着往厕所里看,厕所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猪的影子。我们这里,厕所和猪圈是在一起的。
突然,妹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俺嫂中间上厕所了,肯定是出来的时候忘记拴栅栏门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事。一到乡下,徐美红就暗中朝我抱怨:“啥都好,就是解手太恐怖了,身边那么个大东西朝你虎视眈眈的,吓死人了。”因此她匆忙离开时忘记拴栅栏门,以至于让猪逃了出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母亲忙给徐美红打圆场,批评妹妹说:“你胡说个啥,你嫂出来咋会忘记拴栅栏门!”徐美红也是个实心人,也不知道推卸责任,说:“我也忘记拴没拴栅栏门了。”父亲宽厚地笑笑,说:“我出去找找看,二百多斤个大肥猪,还能丢了?”说罢,父亲就出去找猪去了。跟着妹妹也说:“反正没事,我也出去找找。”
天黑透了,四周传来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别人家都在过大年了,我们家却连灯都没有点,五口人有两口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奔波呢。
终于,父亲回来了。停了一会儿,妹妹也回来了。父亲把手一挥,朝母亲说:“烧火吧,不能因为丢了一头猪,就连年也不过了,该咋过还咋过。”父亲还特意朝我和徐美红笑笑,说:“丢不了,一头二百多斤的大肥猪,往远处跑,它又跑不动,肯定就在这附近。我明天再找,保准找得到。”
话是这样说,但一家人谁也无法轻松下来。特别是徐美红,因为整个事件是因她的粗心大意而造成的,所以更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饺子吃了没几个,就丢下饭碗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出发找猪去了。然后,妹妹也出去了。母亲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我也出去,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这样,家里就剩下我和徐美红两个人了。我想起母亲的话,“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就征求徐美红的意见:“要不我也出去找?”徐美红说:“谁不让你出去了?你出去吧,你想上哪儿上哪儿!”我有些尴尬地笑笑,走过去拍了拍徐美红的脑袋,也出去找猪了。在那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我只能选择一头猪。我希望徐美红能理解这一点。
一直找到中午,连根猪毛也没有找到。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刚进村,就见妹妹远远地迎了上来。一看见妹妹脸上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猪找到了。果然,是父亲在附近的崔庄找到的。原来,头天下午猪跑到人家的包产地里吃麦苗,被人家赶到自家的猪圈里圈了起来。父亲给人家买了两盒烟,才把猪赶回来的。回到家里,父亲母亲脸上都是一脸的欢笑。
突然,妹妹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说:“哎,我嫂哩?”又问我:“哥,我嫂不是跟你一块儿找猪去了吗?”母亲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知道出大事了,像个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母亲一哭,本来就是一个孩子的妹妹也跟着哭了起来。父亲虽然没有哭,眼圈也红红的,对我说,我马上就去国营家借车子,你赶紧到新安店去。
新安店,是京广线上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火车站。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从徐美红与“我”回乡下过年,到后来因为一头猪的缘故,徐美红逃离,应该说二人爱情的过失是一种必然。
B.作为厅长的“千金”,徐美红因为“我”的才华而来到乡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那个时代的超越,以及她对爱情的一份大胆与执着。
C.妹妹机灵聪明,憨直率真,说话不注意场合,这些特点恰恰增加了小说的戏剧性,同时也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D.母亲和妹妹的“哭”在情节安排上巧妙有趣,突出了人物形象。作者这样安排目的是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E.小说用诗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小中见大,展现了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城乡矛盾冲突。
【小题2】小说开始写徐美红到农家过年的情形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请简要分析文中划线句子意思。
【小题4】本文以“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为题,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作简要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7-01 0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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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异秉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到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男人揪着头发打老婆,女人拿火叉打孩子。王家从来没有这些声音。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帮王二烧火,火光照得她的圆盘脸红红的。
③每天下午,他出摊很早。他摆摊的地点是在保全堂。这地点好,东街西街和附近几条巷子到这里都不远。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每天晚上到了买卖高潮的时候,摊子外面有时会拥着好些人。遇上下雨下雪,叫主顾在当街打伞站着,实在很不过意。于是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的店堂里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的摊子原来在保全堂廊檐是东西向横放着的,迁到源昌,就改成南北向,直放了。所以,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摊子,而是半个店铺了。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最显眼的变化是他把长罩煤油灯撤掉,挂起一盏呼呼作响的汽灯。这白亮白亮的汽灯,越显得源昌柜台里的一盏煤油灯十分的暗淡了。
⑤王二的发达,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了。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乔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以后他一定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店堂里来坐个点把钟,听人闲聊。
⑦有一天,对门万顺酱园连家的一个亲戚兼食客万事通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必有非常之人,乃成非常之事。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忽然张汉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
⑨王二不解何为“异秉”。
⑩“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⑪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
⑫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⑬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该上门了。掌柜向柜台里一看,经常挨打的学生意的小伙计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⑭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交代了小说的主人公并领起全文内容。
B.第⑤段写王二听书,展现了王二忙中偷闲、张弛有度的生活状态,“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是因为王二生意做得好,身份变了。
C.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表现手法,比如开头用别家的吵吵闹闹与王二家的安静作对比,突出王二家庭和睦。
D.文章的结尾“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暗含作者对小人物对“异秉”迷信的善意揶揄。
【小题2】“万事通张汉”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标题“异秉”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自行车

周波

东沙决定去买自行车。老婆如晶嚷开了:公家的小车不坐,买什么自行车嘛,真是浪费。东沙说:来乡镇工作第一天就有过买车的冲动,只是忙得脱不开身。东沙还说:我是县里的自行车环岛赛冠军,不练岂不废了好身骨。东沙又说:干吗非要乘公家小车子呢?那才是浪费。老婆如晶说:你现在是镇长呢。镇长怎么了?镇长就不能骑自行车?东沙说。

来乡镇前东沙是县局的副局长,副局长都有专车接送。像很多领导一样,东沙去办公事时得钻小车。其实,东沙最喜欢骑自行车,小车是风光了些,可没有自行车来得轻松自在。在县城上班时,东沙习惯早练。到了乡镇,他经常晚间有应酬,早上闹钟响时还处在迷糊中。现在东沙很少有早练的时间了。

东沙曾经有过好几款自行车,读中学的时候,他就骑着自行车去上学,即使后来参加工作了,也一直骑。东沙不骑自行车是当了副局长之后的事,照他的说法,自己是被迫去钻小车的。之前,东沙一直不想扔掉那辆骑惯了的自行车,他天天把它擦得锃亮。现在,那辆自行车不知丢哪儿去了。

东沙骑着新自行车去上班了。头几天,没见什么动静。时间一久,人们就议论开了:镇长怎么骑自行车呀?稀奇!东沙笑着说:骑自行车既锻练身体,又给单位省车油费。因为东沙是镇长,人们不敢当面多开玩笑。

不久,惹事了。因为大家发现,东沙除了上下班骑自行车,连下乡工作去也骑着那辆自行车。有人曾偷偷地把自行车藏了起来,可是,一次次被东沙找了出来了。为这事,他专门在机关大会上批评了下属,东沙说:镇里是不是治安不好呀,连一辆自行车都管不住。办公室主任显然受了委屈,找机会解释说:不是……治安的问题。东沙不开心了,问:那是什么问题呀?有一回,在班子学习会上,东沙特意叫人播放干部先进事迹电视片,东沙指着电视里的画面说:他们也骑自行车。

那天,东沙又骑着自行车准备去下乡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支支吾吾地想说啥,却始终讲不清楚。东沙显然对这位主任不满意,吼道:怎么变得像娘们似的。主任说:镇长,乘小车去吧。东沙说:又怎么了?难道我骑自行车会出交通事故吗?主任终于鼓足勇气说:驾驶员咋办?正在气头上的东沙眼一瞪说:最好让他们都下岗回家。

下乡去的东沙后来果真遇到了些事,当然还是有关自行车的。东沙听见有人说他是个喜欢玩虚的镇长。东沙心里一惊,他们为什么这么说我呢?东沙还看见有人跺着脚叹息:怎么可以骑自行车呢?再穷也不能穷了咱镇长,他可是咱们的脸面呢!当然,东沙也听到了表扬话,有位老农握着他的手激动地说:焦裕禄又回来了!东沙想:那位老农实在是太抬举自己了,我只想骑骑自行车健身嘛。

接到县领导电话是后来的事.东沙吃惊地发现,县领导开口就和他说自行车的事。以前,县领导可不是这样的。领导说:听说你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东沙猜不透领导的话,直截了当地说:是的。领导说:你把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回来了!明儿我们也骑自行车去。东沙听着觉得不是滋味,他感觉领导好像话里有话。

东沙无精打采地回到家。如晶问:咋了?东沙不语。如晶又问:不会是自行车惹事了吧。东沙瞧着老婆,像瞧西洋镜似地看,她怎么还在关心自行车的事呢?

东沙后来把那辆新买的自行车搁到了自家的车库里,他不想骑自行车了,当然这是后话。

如晶有一天笑着说:我早就说你买自行车是浪费,到头来新买的自行车还会找不到的。东沙说:你赢了!

其实,东沙有自己的体会,他发现,只要骑着自行车去单位,工作就没有一天安稳过,他面对的眼神都充满着异样,这让他有点惶恐不安。他把原来乘的那辆专车卖了,换成了新轿车。

他对驾驶员说,原来小车的空间实在太小,每次钻进去腿脚伸展不开来,一点也不自由。

东沙不骑自行车了,单位里重归风平浪静。那天,东沙最后一次听到有关自行车的话题。有人说:这年头,谁会真的去骑自行车。瞧,我们的镇长果真换好车了。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8年8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因为喜欢骑自行车锻炼身体的目的,当镇长的东沙放弃乘坐公家的小轿车,买了自行车并骑行上班,不料这个行为使他每天面对异样的眼神。
B.如晶预见东沙“买自行车是浪费,到头来新买的自行车还会找不到的”,东沙最后不骑自行车上班了,由此可见,如晶比东沙更有眼光,更有水平。
C.小说中众人纷纷反对镇长东沙骑白行车上班,只有“老农”表扬东沙这种行为,称“焦裕禄又回来了!”可谓是众多浊流中的一股清流。
D.小说运用了以小见大的表达技巧,以镇长东沙买自行车骑行上班这件小事及大家对此不同的态度,反映了社会现象,引发了人们的深层思考。
【小题2】小说中众人为什么纷纷反对镇长东沙骑行自行车上班?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自行车”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戏   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

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余五在梨园影响巨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B.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吐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C.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D.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小题2】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巡山

艾克拜尔·米吉提

他看到了那毡房穹顶般硕大的犄角,在那里纹丝不动。居然是在那并不险峻的山脊上。他极目望去,竟是一头岩羊卧在一块大圆石上。按说,那不该是岩羊歇脚之处。以它天生机敏,此时它应该有所动作才好。但是,不知怎的,它貌似全然无知,一动不动。

这引起了他足够的好奇。

自从持枪证和猎枪一同被收缴,他再没有触及过岩羊的皮毛。岩羊已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获它是要犯罪的。当然,在这天山深处,所有的野兽和动物都有保护等级。这一点,他心里了如指掌。

这些年来,他只保留了一个习惯,每到初秋,都要到这山上走走,哪怕是看一眼那些野物。他自己将此称为巡山。现在山上的野物越来越多了。有时候成群的野猪会趁着夜色跑到牧人营盘附近,将草地翻拱一番兴冲冲地离去,压根不理会牧羊犬凶猛的吠声。肥嘟嘟的旱獭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昂然走过车路饮水上山。有一回走在山林里,不经意间一抬头在树杈上见到了狸猫,那家伙没有丝毫的怯意,两眼直视着自己,闪着幽幽的光。狼和狐狸他也常见。有一次,一只狼叼着一只黑花羊从公路旁高高的铁丝网上纵身腾跃而去,全然不顾飞驰的汽车,横切公路越过另一道铁丝网,在公路另一侧的草原上,朝着那条山梁奔去,估计它的窝就在那边,小狼崽们或许正在耐心等待它满载而归。

他终于从山坳登上了山脊。那只岩羊还在,几乎在那个大圆石上一动不动。

他有些迟疑。这是他此生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情景。一只岩羊,居然还会等着他登上山脊。按说以岩羊的机警,早就应该逃之夭夭。

他下了马,将坐骑用马绊子绊好,向着大圆石走去。

岩羊依然没动。他的心有点缩紧——太奇怪了!真是匪夷所思!那只岩羊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

山脊的风很强劲,呼啦啦地吹着,秋黄的草被风撩起一阵阵草浪簌簌作响。雪山上的雪线已经开始低垂。要不了多久,雪线也会覆盖到这座山脊。

他环视了一下,对今天的奇景疑惑不解。

他决定攀上大圆石看个究竟。

他利利索索就攀上了大圆石。

那岩羊还是没动。

走近岩羊的刹那,他惊呆了。

这是一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它根本意识不到人的走近,双眼蒙满了眵目糊,牙也掉尽,那一对毡房穹顶般的犄角尖,已经深深地长进后臀皮肉里了。

他望着眼前这只老岩羊,一阵惊怵像电流般袭过周身。天哪,他想,唯有你苍天不老,人和动物都会老去。

他将老岩羊双眼的眵目糊擦去,老岩羊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心疼极了。

你怎么会老成这样,他在心里问这只老岩羊。

难道没有哪只狼来成全你吗?

但是他又否决了自己。

其实,他心里清楚,狼也只吃它该吃的那点活物。只不过是背负罪名而已。哈萨克人那句话说得好,狼的嘴吃了是血,没吃也是血。

现在,他的心情很沉重。他不忍心就这样抛下这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而去。生命总该有个尽头。他为这只老岩羊祈祷。于是,他割下这只老岩羊的首级,将长进后臀皮肉里的犄角尖拔出,面朝东方搁置好羊头,依然保持着它曾经的尊严。他把老岩羊的躯体肢解后放在大圆石上,用枯草揩净手和折扣刀,上马离去。

这时候,他看见天空中开始有秃鹫盘旋,还有几只乌鸦和喜鹊捷足先登,落在大圆石上开始争食老岩羊的肉。一个艰难的生命终于终结。

下山的时候,他的心情多少有些缓了过来。他自己似乎突然彻悟了什么。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项是(   )
A.小说开头写一头岩羊卧在山脊的一块大岩石上,一动不动,奇特的景象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也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小说用一大段文字介绍了现在山上野物旁若无人的种种表现,展现了山区生态保护的成果,这也是老岩羊生存的背景。
C.“唯有你苍天不老,人和动物都会老去”,这句话表现了“他”对老岩羊顽强的求生意志的赞美,“不老”的是老岩羊的精神。
D.小说以第三人称叙述了一次巡山的经历,描写了一头老岩羊陷入痴呆后的情形,不只是反映生态保护,更多的是对生命的咏叹。
【小题2】小说在描写“他”上山脊一探老岩羊究竟时用了大量的短句独立成段,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结尾写“他自己似乎突然彻悟了什么”。请结合作品,说说“他”可能领悟到了什么。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夏天的阅读

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斯塔约诺维奇是邻居家的小伙子。他16岁的时候因为缺乏耐性,一时冲动退了学。今年夏天是找工的困难季节,他找不到事情可做,结果整天把大部分光阴都消磨在街头和家里。

有时候他大白天也出去散步,但是大多时候他要等炎热的太阳西沉后才上街。他没什么既定的目标,只是到处溜达,穿过一个个街口,来到一座灯光幽暗的小公园内。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望着铁栏内枝叶繁茂的大树和盛开的鲜花,思索着如何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好些。直到午夜,他才起身,拖着脚步回到闷热冷清的家里。

一次乔治散步时碰见很晚才下班回家的卡坦扎拉先生。卡坦扎拉先生在RT车站的售票处上班,住在距乔治家一个街口的一家鞋铺楼上。晚上,天气闷热时,他就穿条裤衩,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借着鞋匠窗户内透出来的灯光看《纽约时报》。

卡坦扎拉先生回家时常常喝得醉醺醺的,但醉态总是安详的。乔治喜欢卡坦扎拉先生,因为在他小时候卡坦扎拉先生曾给过他零钱去买柠檬冰棍。卡坦扎拉先生与大多数邻居迥然不同,他见到你时,不时会问你一些与众不同的问题。每当他那病恹恹的胖老婆趴在窗户上朝外张望时,他就肯定在读报。

“你这个夏天干些什么啦,乔治?”卡坦扎拉先生问道“我见你每晚都在溜达。”

“现在还没什么可干,我在等工作。”接着乔治又说,“我在家里看书,提高修养。”

卡坦扎拉先生对此饶有兴趣,他用一块红手绢擦了一下脸。“看些什么书?”

乔治犹豫了一会,然后说:“我到图书馆开列了一张书目单,准备今年夏天读完。”

“一共有多少书?”

“我没数过,也就是那么一百来本吧。

卡坦扎拉先生吹了一声口哨。

“我琢磨着,如果我读完它们,”乔治诚恳地说,“对我的教养会有很大好处。我不是指高中时他们教的那种教养,我想知道各种各样的事情。”

此后的一天傍晚,隔街的那位鞋匠叫住乔治,说他是个好孩子。乔治猜想一定是卡坦扎拉先生把有关他正在读很多书的事情告诉鞋匠了。从鞋匠那里可以看出,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居民区。虽然没人跟他直接打招呼,但是他看见好些人朝他温和地微笑。他对这片居民区感到了一点快慰,增加了一点好感,尽管他从来就没想过在这里度过自己的一生。连在离家很远的咖啡店工作的姐姐索菲也知道他读书的事了。索菲对他更和蔼了,她用种种方式表示出为他感到骄傲。

夏天在一天一天过去,乔治每日清扫房间,作为对索菲的回报。修长憔悴、收入微薄的索菲每星期给他一块钱,尽管仍旧不够开销,但比以前只有两三角钱强多了。他把钱花在香烟上,买一罐啤酒或是一张电影票。偶尔他会到书报摊买一本折价书,他喜欢在房间里摆上几排书,虽然从来不读。晚上是最令人愉快的时光,当他从坐在自己店铺前的店主们面前走过时,虽然没跟他们说什么,他们也没跟他说什么,但他可以感觉到四处都是赞许的目光。有那么几个晚上,他的感觉是如此的好,禁不住整夜在公园内蹦蹦跳跳。他在居民区内悠然漫步,然后回家,脱衣上床,安然入梦。

在这几个星期当中,他只跟卡坦扎拉先生谈过一次话。那个售票员没谈及书,也没问什么,可是乔治对这种缄默感到很不自在。乔治打定主意在读过几本平装书前,不与卡坦扎拉先生说话。但是当他开始阅读时,他又顿感索然无味,不再想读啦。因此,一天的大部分时光,乔治拧开收音机,听厌了说话声,转而听音乐。他把房间收拾得十分整洁,即使有一天忘了打扫卫生,索菲也无话可说。

不过总的说来还算不坏。不管白天多糟,到了晚上散步时他便可以打起精神。一天晚上乔治看见卡坦扎拉先生在街上朝他走过来。乔治刚想转身避开,但是卡坦扎拉先生赫然在他的身旁站住了,浑身散发出啤酒的味道。他的目光在投向乔治时,显得黯淡忧郁。

“你那些书读得怎么样了?”卡坦扎拉先生问道。他试图站稳,但还是晃了一下。

“还好,我觉得。”乔治说着,感到热血涌上脸颊。

卡坦扎拉先生的脑袋虽然有点摇晃,但眼睛沉稳。

“乔治,”他说,告诉我其中一本的书名。谁知道呢,也许那是本好书,我也想看看。”

乔治无法回答,闭上了眼睛。当他睁开眼睛时,卡坦扎拉先生已经不无遗憾地走开了。他听见卡坦扎拉先生临走时丢下的一句话:“别学我,乔治。”

第二天晚上他不敢离开家门。整整一星期,除了没人时偷偷溜进厨房外,他整天都闭门不出。一天晚上,他再也无法忍受炎热的折磨,在凌晨一点钟孤身冲到大街上。他希望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公园,但是各个街口都躺着人,倦怠不堪,等待着微风。乔治垂下眼皮,畏畏缩缩地从他们旁边走过,但是不一会儿,他就发现他们对他仍旧非常友好。他猜想卡坦扎拉先生并没有跟他们说起过他,可能卡坦扎拉先生第二天清早从醉梦中醒来后,把见到他的事忘得一千二净了。乔治感到信心又缓缓地回归到他身上。

那天晚上,街角上的一个男人问他是否真的读了很多书。乔治承认说是的。那人说像他这样年纪的孩子读了那么多书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是啊。”乔治回答说。他真希望谁也别再提起书的事。过了一两天,乔治又碰上了卡坦扎拉先生,卡坦扎拉先生并没有提到书。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听到乔治说自己要读一百来本书时,卡坦扎拉先生吹了一声口哨,这说明他不相信乔治会读这么多书。
B.乔治因为得到姐姐索菲给的零花钱,所以每天主动把房间收拾得十分整洁,以减轻姐姐的负担。
C.乔治对卡坦扎拉先生十分敬重,而卡坦扎拉先生又对乔治读书十分赞赏,这是乔治撒谎的全部根源。
D.小说中“书籍成为社会价值的同义语”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主人公意图通过读书来获得社会权威认同的心理需求。
【小题2】请用简洁的语言梳理乔治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你认为乔治会兑现读“一百来本书”的诺言吗?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