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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异秉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到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男人揪着头发打老婆,女人拿火叉打孩子。王家从来没有这些声音。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帮王二烧火,火光照得她的圆盘脸红红的。
③每天下午,他出摊很早。他摆摊的地点是在保全堂。这地点好,东街西街和附近几条巷子到这里都不远。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每天晚上到了买卖高潮的时候,摊子外面有时会拥着好些人。遇上下雨下雪,叫主顾在当街打伞站着,实在很不过意。于是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的店堂里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的摊子原来在保全堂廊檐是东西向横放着的,迁到源昌,就改成南北向,直放了。所以,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摊子,而是半个店铺了。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最显眼的变化是他把长罩煤油灯撤掉,挂起一盏呼呼作响的汽灯。这白亮白亮的汽灯,越显得源昌柜台里的一盏煤油灯十分的暗淡了。
⑤王二的发达,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了。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乔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以后他一定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店堂里来坐个点把钟,听人闲聊。
⑦有一天,对门万顺酱园连家的一个亲戚兼食客万事通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必有非常之人,乃成非常之事。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忽然张汉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
⑨王二不解何为“异秉”。
⑩“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⑪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
⑫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⑬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该上门了。掌柜向柜台里一看,经常挨打的学生意的小伙计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⑭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交代了小说的主人公并领起全文内容。
B.第⑤段写王二听书,展现了王二忙中偷闲、张弛有度的生活状态,“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是因为王二生意做得好,身份变了。
C.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表现手法,比如开头用别家的吵吵闹闹与王二家的安静作对比,突出王二家庭和睦。
D.文章的结尾“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暗含作者对小人物对“异秉”迷信的善意揶揄。
【小题2】“万事通张汉”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标题“异秉”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10 0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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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槐 花
汪曾祺
玉渊潭洋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来了放蜂的人。蜂箱都放好了,他的“家”也安顿了。一个刷了涂料的很厚的黑色的帆面篷子,里面打了两道土堰,上面架起几块木板,是床。床上一卷铺盖。地上排着油瓶、醋瓶、酱油瓶。一个白铁桶里已经有多半桶蜜。外面一个蜂窝煤炉子上坐着锅。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撒上青蒜,往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飞满一天。
我跟养蜂人买过两次蜜,绕玉渊潭散步回来,经过他的棚子,大都要在他门前的树墩上坐一坐,抽一支烟,看他收蜜,刮蜡,跟他聊两句,彼此都熟了。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身体像是不太好,他做事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慢条斯理的。样子不像个农民,倒有点像一个农村小学校长。听口音,是石家庄一带的。他到过很多省,哪里有鲜花,就到哪里去。菜花开的地方,苹果花开的地方,枣花开的地方,玫瑰花开的地方。每年都到南方去过冬,到了春暖,再往北返。我问他是不是枣花蜜最好,他说是荆条花的蜜最好。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荆条是个不起眼的东西,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荆条开花,想不到荆条花蜜却是最好的蜜。我想他每年收入应当不错。他说比一般农民要好一些,但是也落不下多少:蜂具,路费;而且每年要赔几十斤白糖——蜜蜂冬天不采蜜,得喂它糖。
女人显然是他的老婆。不过他们岁数相差太大了。他五十了,女人也就是三十出头。而且,她是四川人,说四川话。我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她是新繁县人。那年他到新繁放蜂,认识了。她说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
有那么简单?
也许她看中了他的脾气好,喜欢这样安静平和的性格;也许她觉得这种放蜂生活,东西南北到处跑,好耍。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四川女孩做事往往很洒脱,想咋个就咋个,不像北方女孩子有那么多考虑。她们结婚已经几年了。丈夫对她好,她对丈夫也很体贴。她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很满意,不后悔。
一天,我没有看见女人,问养蜂人,她到哪里去了。养蜂人说:到我那大儿子家去了,去接我那大儿子的孩子。他有个大儿子,在北京工作,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
她抱回来一个四岁多的男孩,带着他在棚子里住了几天。她带他到甘家口买衣服,买鞋,买饼干,买冰糖葫芦。男孩子在床上玩鸡啄米,她靠着被窝用勾针给他勾一顶大红的毛线帽子。她很爱这个孩子。这种爱是完全非功利的,既不是讨丈夫的欢心,也不是为了和丈夫的儿子一家搞好关系。这是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孩子叫她奶奶,奶奶笑了。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
(节选自汪曾祺《人间草木》)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内容的赏析,最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二段中运用一系列的动词写养蜂人和他的妻子,准确生动。如“排”字表现“家”的日用品整齐丰富和生活的寡淡乏味。
B.“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这既是写蜜蜂,也是写养蜂人,借物写人,抒情藏于字间,自然巧妙。
C.这篇散文善用描写,语言朴素准确,完全依靠叙事使读者在这平凡的故事、平常的人物身上看到了一种感动。
D.“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是女人选择养蜂人的理由,“有那么简单?”可以读出作者对这种轻率行为是颇有微词的。
【小题2】文章的结尾写到:“玉渊潭的槐花落了。”读来并不仅仅只是写花落这件事,还在暗示着一些什么,请谈谈结尾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分析文中“妻子”的性格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判――聊斋新义汪曾祺
朱尔旦,爱做诗,但是天资钝,写不出好句子。人挺豪放,能喝酒。喝了酒,爱跟人打赌。
一天晚上,几个作诗写文章的朋友聚在一处,有个姓但的跟朱尔旦说:“都说你什么事都能干,咱们打个赌:你要是能到十王殿去,把东廊下的判官背了来,我们大家凑钱请你一顿!”这地方有一座十王殿,神鬼都是木雕的,跟活的一样。东廊下有一个立判,绿脸红胡子,模样尤其狞恶阴森。这姓但的想难倒朱尔旦。
朱尔旦站起来就走。不大一会,只听见门外大声喊叫:“开门哪!”门开处,朱尔旦当真把判官背进来了。他把判官搁在桌案上,敬了判官三大杯酒。大家看见判官矗着,全都坐不住:“你,还把他请回去!”朱尔旦又把一壶酒泼在地上,相约满月时分相聚,还说了几句祝告的话,说罢,背起判官就走。
第二天,他的那些文友,果然凑钱请他喝酒。一直喝到晚上,他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喝着,忽然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一看,是判官! 朱尔旦腾地站了起来:“噫!我完了!昨天我冒犯了你,你今天来,是不是要给我一斧子?”判官拨开大胡子一笑,“非也!蒙高义相订,今天夜里得空,敬践达人之约。”
朱尔旦一听,非常高兴,拽住判官衣袖,忙说:“请坐!请坐!”说着点火坐水,要烫酒。
判官说:“天道温和,可以冷饮。”
“那好那好!我去叫家里的弄两碟莱。你宽坐一会。”一会儿的功夫,妻子周氏准备两碟酒菜炒得了,朱尔旦端出来,重换杯筷,斟了酒:“久等了!”
“不妨,我在读你的诗稿。”
“你看我这诗?”
“不好。”
“是不好!喝酒!你怎么称呼?”
“我姓陆。”
“台甫?”
“我没名字!”
“没名字?好!――干!”这位陆判官真是海量,接连喝了十大杯。
自此,陆判隔三两天就来一回,炸花生米,炒鸡蛋下酒。朱尔旦做了诗,都拿给陆判看。陆判看了,都说不好。“我劝你就别做诗了。诗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的诗,平仄对仗都不错,就是缺一点东西――诗意。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有一天,朱尔旦醉了,先睡了,陆判还在自斟自饮。朱尔旦醉梦之中觉得肚脏微微发痛,醒过来,只见陆判坐在床前,豁开他的腔子正在挖心。陆判见他醒了,说到:“你的诗写不好,是因为心长得不好。你瞧瞧,什么乱七八糟的,窟窿眼都堵死了。适才在阴间拣到一颗,虽不是七窍玲珑,比你原来那颗要强些。”
过后创口只有一道红线,从此他的诗就写得好些了。他的那些诗友都很奇怪。
一天,他请陆判喝酒,喝得有点醺醺然了,朱尔旦说:“.本已受赐颇多,尚有一事欲相烦,不知可否?’’陆判一听:“什么事?”朱尔旦说:“心肠可换,这脑袋面孔想来也是能换的。”“换头?”“你弟妇,我们家里的,结发多年,心肠很好,就是头面不怎么样。四方大脸,塌鼻梁。你能不能给来一刀?”“换一个?成!容我缓几天,想想办法。”
过了几天,半夜里,陆判拿来本县吴家女儿的人头,这家姑娘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弃头而逃,陆判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朱尔旦老婆换上了这颗美人头。
第二天,朱尔旦的老婆起来,梳洗照镜。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吴家姑娘爱弄乐器,笙箫管笛,无所不晓。有一天,在西厢房找到一管玉屏洞箫,高兴极了,想吹吹。撮细了樱唇,倒是吹出了音,可是下面的十个指头不会捏眼!
朱尔旦老婆换了脑袋,这事渐渐传开了。朱尔旦的那些诗朋酒友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就要求见见换了脑袋的嫂夫人,尤其是那位姓但的。朱尔旦被他们缠得脱不得身,只得略备酒菜,请他们见见新脸旧夫人。
客人来齐了,朱尔旦请夫人出堂大家看了半天,姓但的一躬到地:
“是嫂夫人?”
这张挺好看的脸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他,说:“初次见面,您好!”
姓但的问道:“你现在贵姓?姓周,还是姓吴?”
朱尔旦老婆眨了眨好看的眼睛,说:“不知道。”
姓但的盯着她,说:“不知道?”
接着,又问她:“那么你是?”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我,还是不是我。”朱尔旦老婆说。这张挺好看的面孔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朱尔旦,下面一双挺粗挺黑的手比比划划,问朱尔旦:“我是我?还是她?”
朱尔旦想了一会,说:“你们。”
朱尔旦老婆反问道:“我们?”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的情节主要是由“朱尔旦深夜背判官”“朱尔旦换心”“朱妻换头”三件事构成,前两件事为第三件事的发生做铺垫,并构成前后照应。
B.“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因为朱尔旦是半醉又独酌,才发生了后来的故事,他才人神不分。
C.姓但的人物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的两次出场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他的语言描写也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心我奸邪油滑的一面。
D.陆判虽然是神,但语言也很生活化,例如陆判评诗时说“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
【小题2】小说中陆盼判这一形象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历来被人称道,请结合文本说说你你的看法和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住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而且,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但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地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此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是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六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缺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原载《人民文学》1983年第9期)
注①老娘:楼生婆,①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交代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既为了引出主人公陈小手,又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作铺垫。
B.写女人身上油脂太多,接生后陈小手累得筋疲力尽,“迤里歪斜走出来”,运用行动描写从正面表现了这次接生的棘手和陈小手的医术高明。
C.“得罪”在全文出现了两次,替人接生,而且母子平安,陈小手却说“得罪”,这样写为下文写他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D.小说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比如“这匹马浑身雪白,无根杂毛,是一匹走马”,寥寥几句,便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匹骏马的形象。
E. 陈小手自己运气不好,死在一个恩将仇报、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的手下,陈小手的死是极具偶然性的。
【小题2】陈小手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写陈小手为团长太太接生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写陈小手被团长枪杀,这样安排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