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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送行
匆匆忙忙一夜过去了。
来日早升的日头在仲春里光辉得四野流金,山脉间的田地、岭梁、树木和村落都在日光中透发着亮色。吴家坡在这个春日早晨醒来时,谁都知道根宝家里有了喜事了。根宝要去替镇长住狱了。包裹已经捆起来,被褥也都叠好用绳子系了哩,白面油烙的葱花饼也装进了干粮袋子里。
根宝要做镇长的恩人了。
他喝了一碗蜀黍片儿汤,吃了咸菜和油馍,提着行李出门上路时,看见大门外有许多的村人们。李庆、瘸子、柱子、东邻的哥嫂,还有嫂的表妹。昨儿他们连夜订了婚配,她说你去十天半月肯定回不来,说你就是去住一年、两年我都会等你。然后,她就又一早跟在表姐身后来送他。村人们大都还不知道她是他的媳妇了,只把她当作是跟着表姐来看热闹的人。爹在他身后提着铺和盖,像儿娃出门做大事儿一样,满脸的喜庆和自豪。他把烟袋丢到家里了,特意吸了带着过滤嘴儿的纸香烟,可又不是真的吸,仅就是燃了让一丝青烟在他嘴前袅袅地升起来。娘手里提的是根宝的干粮袋,一出门看见东邻嫂的表妹子,她便一脸灿然地朝人家走过去。根宝没有听见娘和人家说了啥,只看见两个人说了两句话,嫂的表妹竟从娘的手里要过干粮袋儿提在手里边,又如过桥时搀扶老人一样扶住了娘。在这送行的人群里,她就像一朵盛开在夏时草坡上的花,因为也是镇上的人,家里和镇政府仅隔着一堵墙,儿娃时端着饭碗还常跑到镇政府的院落里,加之她和她表姐的见识是一般的多,穿戴、言说、行止,和吴家坡人有着无数的差别与异样,所以她搀扶着娘的胳膊时,看见的人便心中清明了,眼里更加有了一种惊羡的光。门前的人群原本也就十几个,可待根宝一家走出来,站在那儿和人们说了几句话,转眼间人群就是一片了。有的人正要下地去,听说根宝要去做镇长恩人了,也就慌忙过来道着喜,送送行。说根宝兄弟,奔着前程了,千万别忘了你哥啊。根宝就把目光从自己那香熟发光的对象身上收回来,笑着说答: 。那人就又说,替谁呀?是替镇长哩,你是镇长的救命恩人呢,还以为你哥我不知道你有多大前程嘛。
根宝就只笑不说了。
根宝就这么在送行的人群中慢慢行走着。前面是人,后边也是人,说笑和脚步的声音如秋风落叶般响。爹在他的身后,有人去他手里要那行李提,他说不用不用却又松了手。而后从裤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拆开来,一根接一根地朝着人们递。人家不接了他便朝人家的嘴里塞。根宝很想朝柱子走近些,柱子和李庆、瘸子他们好像没昨夜命运相争的事儿一样,一团和气地挤在路边上,可人群围得紧,又都要争着和他说话儿,他就只能隔着人群和柱子他们招着手,点着头,表白着自己的歉意和感激。村里是许多年月都没有这样送行的喜庆繁闹了,就是偶尔哪年谁家的孩娃参军入伍也没有这么张扬过,排场过,可今儿的根宝竟获着了这份排场和张扬。他心满意足地朝村口走动着,到饭场那儿立下来,扬着手,连声说着都回吧,回去吧,我是去蹲监,又不是去当兵。然而无论他如何地解释着说,人们还是不肯立住去送他的脚。
人们都簇拥着他往梁上李屠户家门前走去。
李屠户已经在梁上的日光里朝着这边人群招了手。招了手,根宝脚下的步子就快了。可根宝的脚步越快,李屠户却越发地招着手,似乎还把双手喇叭在嘴上,大声地唤了啥,因为远,没能听清楚,人们就猜他是让根宝快一些。
根宝便提着行李小步跑起来,他不想让李屠户在梁上等的时候太久。然而在他丢开人群朝着梁上跑去时,李屠户身边那个昨夜儿帮他屠宰的小伙子却从梁上跑下来。两个人相向地跑,近了时,小伙子就立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可着嗓子叫唤着,说刘根宝,李叔不让你再来了,说镇长一早从镇上捎来了话,说不用人去替他顶罪了。
根宝淡了脚步站下了,像电线杆一样栽在路中央,望着那个小伙子,唤着,问道,你说啥?天呀你说啥?
小伙子大声说,不用你去了,说镇长轧死人的那家父母通情达理呢,压根儿没有怪镇长,也不去告镇长,人家还不要镇长赔啥儿钱,说只要镇长答应把死人的弟弟认做镇长的干儿就完啦——
这一回,小伙子说的根宝全都听清了。他立在那儿脚跟有些软,努力把一身的力气全都用到脚脖上,使自己不至于突然瘫下去。然后把目光投到山梁上,他看见李屠户在梁道边上正指派着几个人往一辆车上装着鲜猪肉,背对着他,舞之又蹈之,肩膀和门板一样宽,有力得没法说。
紧随着他,村里送行的人们也都说说笑笑跟近了,像一个人拉着一辆大车爬到了半坡上。根宝很想让李屠户或者跑来唤话的小伙把说过的话,朝着村人们再清清白白地述说一遍儿,他就又慢慢朝着梁道走了过去。
日头又升高了些,艳红艳红哩。
(节选自阎连科《黑猪毛,白猪毛》)
【小题1】请赏析文中两处划线句。
(1)爹在他的身后,有人去他手里要那行李提,他说不用不用却又松了手。而后从裤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拆开来,一根接一根地朝着人们递。
(2)根宝淡了脚步站下了,像电线杆一样栽在路中央,望着那个小伙子,唤着,问道,你说啥?天呀你说啥?
【小题2】请将文中空白处补充完整。
【小题3】小说中镇长虽然没有出现,但他才是整个事件的主角,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开头与结尾都写到了日头,请赏析其作用。
【小题5】小说具有极强的讽刺性,请任选两处加以赏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28 09: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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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遥

①去年和“萝卜花”一块上那个工时,他曾装得一个字也不识。现在他又装成了个文盲。

②孙少平已经适应了这个底层社会的生活。尽管他有香皂和牙具,也不往出拿;不洗脸,不洗脚,更不要说刷牙了,吃饭和别人一样,端着老碗往地上一蹲,有声有响地往嘴里扒拉。说话是粗鲁的。走路拱着腰,手背抄起或筒在袖口里;两条腿故意弄成罗圈形。没有人看出他是个识字人,并且还当过“先生”呢。

③少平看起来成了一个地道的、外出谋生的庄稼人,但有一点他却没能做到,就是在晚上睡觉时常常失眠。如果大伙知道有一个人晚上睡不着觉,就象对一个不吃肥肉的人一样会感到不可思议。是的,劳筋损骨熬苦一天以后,孙少平也常常难以入眠,而且在静静的夜晚,一躺进黑暗中,他的思绪反而更活跃了。有时候他也想一些具体的事,但大多数情况下思想是漫无边际的,象没有河床的洪水在泛滥;又象五光十色的光环交叉重叠在一起。

④清明之前,天气转暖,大地差不多完全解冻。工地上,宿舍楼起了第一层;楼板安好后,开始砌第二层的屋墙。少平的工作是把浇过水的湿砖用手一块块往二层上扔,这无疑是小工行里最苦的活;可是他应该干这活,因为他拿的是这一行的“高工资”。

⑤工程大忙以后,胡永州陆续从东关大桥头又招回一些工匠;同时也打发走了几个干活不行的人。人手一多,一老一小两个做饭的就应付不过来。那个老汉还兼管采买,大筐的土豆和白菜,五十斤一袋的面粉,老汉一个人拿不动。胡永州突然决定由少平帮助老汉出去采买东西。少平就象被“提拔”了一样高兴。他现在每天只在工地上干半天活,另外半天就和做饭的老汉一块到街上去采买东西。

⑥活路稍微一轻松,他突然渴望能看点什么书——算一算,他又很长时间没见书的面了。

⑦正月里返回黄原到现在,他也没有去找田晓霞借书,因为他一直装个文盲,借回来书也没办法看。正因为他是个只会卖力气的“文盲”,包工头才信任他,让他去干采购工作。要是胡永州知道他是个学生出身的人,又在他这里清闲得看起了书,说不定马上会把他打发走。

⑧但读书的愿望一下子变得如此强烈,他思谋:能不能找个办法既能读书又不让人发现呢?

⑨只有一个途径较为可靠,那就是他晚上能单独睡在一个地方。主意终于有了。他准备和胡永州说一说,让包工头同意自己住在刚盖起的那一层楼房里。胡永州并不反对他挪地方住---只要你小子不怕冷,就是愿意住在野场地里和我胡永州也不相干!搬到没门窗的楼房后,他在外出采购东西的时候,捎带着给自己买了一些蜡烛。

⑩条件一具备,他就打算到晓霞那里去借几本书回来。过罢清明节,少平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破例拿出牙具和香皂,偷偷到小南河里洗刷了一番,又换上自己的那身“礼服”,就精神满满地去地委找田晓霞。晓霞给他找了一本艾特玛托夫的《白轮船》。她告诉他,这是她很喜欢的一本书,是前几年内部发行的;父亲买回来后,她看完就偷偷地占为己有了。

⑾回到“新居”,他点亮蜡烛,就躺在墙角麦秸草上的那一堆破被褥里,开始读这本小说。周围一片寂静,人们都已经沉沉地入睡了。带着凉意的晚风从洞开的窗户中吹进来,摇曳着豆粒般的烛光。孙少平一开始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个被父母抛弃的小男孩的忧伤的童年;那个善良而屡遭厄运的莫蒙爷爷;那个凶残丑恶而又冥顽不化的阿洛斯古尔;以及美丽的长鹿母和古老而富有传奇色彩的吉尔吉斯人的生活……这一切都使他的心剧烈地颤动着。当最后那孩子一颗晶莹的心被现实中的丑恶所摧毁,象鱼一样永远地消失在冰冷的河水中之后,泪水已经模糊了他的眼睛。他用哽咽的音调喃喃地念完了作者在最后所说的那些沉痛而感人肺腑的话……这时,天已经微微地亮出了白色。他吹灭蜡烛,出了这个没安门窗的房子。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孙少平当过老师,现在为了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地道的、外出谋生的庄稼人”,他在工地上和地道的农民一样,吃饭时端着碗往地上一蹲,有声有响地往嘴里扒拉。
B.几个干活不行的人被打发走了,孙少平却被派去协助做饭的老汉采办东西,在鲜明的对比中突出孙少平劳动态度好,能得到上司的信任。
C.在知己田晓霞面前无须装文盲,他要以真实的形象出现在知己的面前,所以在去地委找田晓霞之前,他先偷偷到小南河里洗刷了一番。
D.孙少平连夜读完《白轮船》,天已微微地亮出白色的时候,他走出没安门窗的房子,暗示他此时已经心明眼亮,完全走出了黑暗的困境。
【小题2】在你心中,孙少平是一个什么样的文学形象,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尾用了详细的笔法描写了孙少平阅读的过程,请结合文本进行鉴赏。

同类题2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没文化
俄罗斯安德烈·马卡罗夫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这些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套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对他们受折磨的补偿,而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B.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C.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D.科利亚的妻子最终还是把姑妈留下的书卖掉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是没有用的东西,这照应了文章的标题“没文化”。
【小题2】科利亚和妻子“没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小题3】本文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认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成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作者通过运用动作描写,表现了方歌在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时内心的悲痛,写得极富感染力。
D.文章结尾为闲笔,虽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但对主旨帮助不大,可删除。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样安排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清的水

三石

平小明是个清官。有多清呢?跟清水河的水一样清。

清水河,不过是条宽十几米的小河,却是清水人心中的母亲河,它滋养了世世代代的清水人。平小明是清水乡的乡长。

这话传到了李部长的耳朵里。当然,不是一般的传话。而是县里在向李部长推荐平小明担任副县长时引用的老百姓的话。

虽不能说魂牵梦萦,但在李部长的记忆深处,清水河便如一条飘带,蜿蜒缠绕于起伏的崇山峻岭之中。那水是清澈而透明的,是甘甜而沁人心脾的,水中的游鱼更是鲜嫩可口的,时常几只白鹭水鸭或掠过水面,或水中小憩,如此景致,却不是一幅山水画就能描绘出来的。

李部长喜好绘画,二十多年前,李部长便经常于清晨或黄昏,在清水河畔,一只帆布小凳,一块简易画架,沉浸于绿水青山之中。那年,李部长还是小李子,从省直单位下派到清水扶贫,在清水河畔待了整整一年。

突然他有了前往清水的冲动。

于是,这个周末,李部长带上画板画笔,带上面包干粮,直奔清水而去。

如今的路已不是当年的沙石马路,李部长开着车,上了高速,可下了高速就不知道往哪儿开了。停车问路,路人指一条新修的柏油路说:沿着公路一直开,半个小时就到了。

其实没要半个小时就到了,这便是清水河畔的清水乡。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如今的清水乡多了些杂乱的现代气息,少了些江南小镇的诗情画意,让李部长多少有些失望。

而让他感到欣慰的是,清水河里的水依旧是那般清澈,河边的山依旧是那般翠绿,依旧有花有草,只是空气中飘来一股怪味儿,与这青山绿水显得格格不入。

李部长并没有在意,只是心情激动地摆好帆布小凳,打开画架,执起画笔,如二十多年前一样,沉浸于清水河的美景中。

河边很静,偶尔几个路人会驻足看一小会儿。当不远处几幢农房冒出几缕青烟时,李部长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放下笔,李部长从车上拿了两块面包,啃了几口,突然发现走得匆忙,竟然忘记了带水,本想到附近农户家中讨碗水喝,转念一想,这脚下的清水河,不就是天然的纯净水嘛。

李部长便笑了,起身走到河边,挽起衣袖,双手浸入水中,好一会儿才捧起一掬水,正想饮入口中,突然岸边有人喝止。

李部长抬起头,见一位老农匆匆跑过来,操着本地土腔喊:这水不能喝!

李部长疑惑地问老农,这么清的水,怎么就不能喝了?

老农说,这水看着清,却不干净。

老农告诉李部长,不久前,乡里在清水河上游建了一家工厂,清水河里的水被污染了鱼死了不少。老农还让李部长闻闻这水是不是有味儿。

李部长仔细闻了闻,还真有股怪味儿,且在空气中弥漫。抬眼望去,见河边杂草中两条翻着白肚的死鱼。

李部长皱了皱眉头,老人家,这化工厂怎么会建在清水河边?

老农说,谁知道呢,听人说化工厂的老板是乡长的小舅子。

李部长又问,你说的是哪个乡长?

老农哼了一声,哪个乡长?除了平小明还会有谁!

李部长目光扫过泛着轻波的清水河,眉头紧锁,拿起手机通了县里领导的电话,声音平静而严肃:我在清水,你马上赶过来。

不过半个小时,几位县领导便赶到了。

看着脸上阴云密布的李部长,县领导都不敢吱声,连问候寒暄都不敢。

李部长问,看见这清水河里的水了吗?

几个县领导抬眼看了一下清水河,其中一个回答,看见了,清澈见底,很干净。

李部长拾起一块小石子扔进清水河中,平静的水面泛起一片涟漪。

你们说,清的水,就一定干净吗?

李部长眼睛盯着县领导,眼神锐利。几个县领导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

(选自2018年第6期(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头部分李部长对清水河的美好记忆,与后文“清水河看着清,却不干净”的现实情况形成对比,突显了小说保护绿水青山的主旨。
B.小说主要情节围绕李部长的行踪展开,并与其内在情感变化相契合,构思巧妙,随着情节层层推进,小说渐至高潮,极具可读性。
C.“双手浸入水中,许久才捧起一掬水”包含着李部长对清水河的喜爱;“拾起一块小石子扔进清水中”则表现了其心中的愤懑。
D.从艺术效果角度看,结尾部分如果去掉最后一段,让整个故事在李部长的质问中戛然而止,可以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发人深思。
【小题2】阅读第一自然段,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如此开头的好处。
【小题3】“清的水,就一定干净吗?”这句话在文中有着怎样丰富的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狗眼
聂鑫森
季兴决定今晚去叩访曹真。
临出门时,老婆对他说:“你提点什么东西去吧,几年没上曹真家了。”
季兴说:“俗!我们是大学的同学,而且玩得挺铁,提着东西去像什么?”
老婆讥讽地说:“我听说他家那条哈巴狗,见了送东西的人就格外亲热。”
“胡扯!”
季兴就这样潇潇洒洒地出了门,然后走在社区铺满灯影和树影的大道上。
十年前,在大学念中文系时,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可以说是无话不谈。毕业后,一起分到市里惟一的一家党报工作。干到第五个年头,跑党政报道的曹真,突然调到市税务局去任办公室主任,很快就当上了副局长,副处级待遇。而季兴呢,还只是报社新闻部的主任,但他不后悔,他喜欢新闻这个行当。
季兴和曹真几年前都先后搬到了这个社区,偶尔在路上碰到了,寒暄几句,就匆匆而别。曹真永远是一副忙忙碌碌不容人打扰的模样,而季兴则全身透出一股清高自居的劲儿。当然彼此都知道对方家里的电话和手机的号码,彼此也会轻描淡写地说“什么时候闲了,我来拜访你”之类的客套话。今晚季兴要去曹真家,目的不是要去叙旧,而是有一件事要当面通报一声,要不老同学的面上说不过去。
季兴所主持的新闻部,底下有一个“内参”小组,早几天写了一篇《长兴街税务所白吃白要成何体统》的批评性稿件,作为不公开发表的“内参”已分送给市委各个常委。季兴今晚揣着这个用信封装好的影印件,就是想拿给曹真看一看,也让他知道某些部下的劣迹,赶快进行严肃的治理。
季兴在二十分钟后,按响了住在八栋中门二楼曹真家的门铃。
门徐徐打开,胖胖的曹真大声说:“快进来,快进来。”
紧接着一只浑身洁白的哈巴狗蹿了过来,并张着嘴亲热地叫了两声,然后立了起来,两只前脚在空中摆动了几下,分明是表示欢迎的意思。
季兴暗笑老婆的无稽之谈:我手上什么东西也没带,这狗照样对人亲热!
曹真让季兴在大客厅正中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沏上一杯“特级龙井”茶,递过一枝“大中华”香烟。
季兴问:“嫂夫人和孩子呢?”
“她爸住院了。她领着孩子去看看。”
那只狗此刻安静地伏在季兴的脚边,狗的身上分明飘逸出香水的味儿,季兴忍不住用手去抚抚它柔细的毛。
季兴说:“这是一条挺可爱的狗。”
曹真笑了,然后问道:“怎么今儿来看我了?”
“想念老同学呗。”
“假话,假话。这么多日子不想,今晚想了?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只管说。”
“没有事找你帮忙就不能来看看你?当官的思维就和我们不一样。”
曹真似乎有些遗憾,嘴角扯了扯,又扯出一脸的笑,说:“季兴,你来了,我倒有事要找你帮忙哩。”
“行,你说。”
“长兴街税务所是我‘蹲’的一个‘点’,税收任务完成得好,作风也正派,你能不能派几个记者,搞出一个典型报道,当然,你大驾光临更好,我来亲自接待怎么样?”
季兴说:“我回去向总编汇报一下,好不好?”
“行。”
季兴本想立即把那个“内参”影印件拿出来,但又忍住了。他心里想,是曹真高高在上,根本就没下到长兴街税务所去呢,还是下去了,却对那些歪风邪气姑息纵容?要么就是自个儿有所染了。季兴真的没有想到长兴街税务所是曹真的“点”,原以为他不过是个副手,这事与他没有直接的联系,现在看起来,他真是个当事人了。如果猛地一下把影印件抛出来,会大扫曹真的面子,弄得双方都很尴尬。
季兴此刻极想换一个轻松的话题,比如谈一谈大学的生活,谈一谈孩子什么,曹真的手机却响了。
“我是曹真。啊,半个小时后来我家,谈点工作上的事?好吧,我等着。”
季兴松了一口气,他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辞了。于是他站起来,说:“曹真,以后我再登门拜访,好吗?”
“好。真是对不起。这些人也是,非得上家里来谈工作。”
季兴走向门边。那只狗突然蹿过来,一口咬住了季兴的裤管,咬得紧紧的。季兴一下子愣住了。
曹真的脸变得通红,说:“宝宝,让客人走,听话。”狗就是咬住不松。
季兴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装着影印件的信封,说:“曹真,忘记把这个东西给你了。”
“这是什么?”
“看了你就知道了。”
“哎,老同学,还这么客气。”
狗松开了咬住的裤管。这狗眼倒是挺亮,这样的场景它定是见得多了,可它不知道那信封里装的只是一份稿件!
季兴逃也似的离开了曹真的家。
⑴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是一篇颇具讽刺意味的微型小说,虽然故事内容简单平凡,情节也没有什么大起大落,但读来却给人以某种心灵上的震撼。
B.小说通过狗的行为和心态的真实描写,发出了对俗话“狗眼看人低”的尖锐质疑,完美揭示了当今社会上拉关系、走后门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
C.正当读者沉浸在小说的高潮之中时,小说却戛然而止,留给读者以无限的想象空间——结局到底如何呢?而这也正是小说艺术的高明之处。
D.狗如其人,狗仗人势,曹真对狗的管教不严,使得他与季兴旧日的室友情将从此烟消云散,“季兴逃也似的离开了曹真的家”就是明证。
E. “这狗眼倒是挺亮”一语双关,既表明季兴对同学曹真的失望、惋惜和嘲讽,也流露作者对不良世风的针砭和批判,是小说的点睛之笔。
⑵开头写季兴与老婆的对话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⑶小说是怎样塑造曹真这个人物形象的?请举例分析。
⑷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谁?曹真还是他家的狗?请简要说说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