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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法 官
【英】赫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狩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B.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开头写法官多恩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让约翰替父亲还债。直到末尾,通过一封书信,才揭开真相。
C.约翰从16岁开始就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最终经受住了命运的考验。小说借此歌颂了一种自立自强、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美好人格。
D.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一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E.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2)小说画线的段落运用了哪种刻画人物形象的手法,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法官多恩明知道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他,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2-24 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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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圈养在心中的狼

游 睿

男人惧怕一匹狼,是儿子出生以后的事情。

男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人。他有一把祖传的猎刀,那刀锋芒毕露,削铁如泥。有刀在手,男人握住的就是满满的自信,别说狼,就算老虎也不怕。

男人曾经被四大一小五匹狼团团围住过。男人拔出猎刀唰唰一阵挥舞,四匹大狼瞬间就被砍成数段。剩下那匹小狼睁着黑豆般的眼睛连连后退,男人犹豫了一下,仍一刀挥了过去。小狼哀号一声跑开,只留下了一只灰色的狼耳朵。

看着小狼边回头边跑远,男人有些后悔,他知道狼的报复心极强,它迟早会找他报仇。

儿子出生之后,男人就放下了猎刀。儿子很瘦,半眯着眼睛像只孱弱的猫。男人抱着他,心都快融化了。男人想,如果儿子看到一个残忍血腥的爸爸,会是什么后果?男人暗地里发誓,一定要做个好父亲,让儿子健健康康地成长。于是男人用麻布将猎刀缠住,挂在了墙角。

但男人总会想起那匹独耳狼,担心它随时可能出现。伤害他也就算了,万一伤害到了儿子怎么办?所以男人从不让儿子离开他的视线。

儿子渐渐长大,那匹狼一直没出现过。可越是这样,男人越担心。男人知道它一直在,作为一匹狼,它终究会来复仇。

不想,儿子却喜欢上了一只羊。

儿子五岁的时候,男人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刚出生的小山羊。这种小羊,以前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他口中喷香的烤乳羊。儿子却对这个湿漉漉的小家伙爱不释手。

“它多可怜啊。”儿子说,“爸爸,我能把它养大吗?”

看着儿子清澈的大眼睛,男人点了点头。

男人花了小半天工夫搭出一个羊圈,再把小山羊放在里面。男人从外面割回一些草,一根一根地喂到羊的嘴里。儿子用小手抚摸羊的毛,小山羊就把身子往儿子身边靠。儿子开心极了,拍着手说:“它和我交朋友了。”男人就笑了。

儿子渐渐成长,小山羊也渐渐变成大山羊。儿子经常翻进羊圈和羊一起玩儿,还骑在羊身上。男人发现不光是儿子,就连自己也和这只山羊有了感情。每次男人走近羊圈,山羊都会咩咩地叫几声,还会把头撒娇般往他身上靠。男人甚至觉得,这只山羊和儿子一样,看着就特别温暖。

只是一想到不知何时可能有一匹狼会出现,男人的心顿时就冷却了。因为羊的存在.狼可能更容易出现,这是狼的本性。何况,它还要复仇。

山羊在圈里越长越肥硕。男人的儿子也上了学。

男人希望儿子成绩能好点儿,将来能走出大山。但男人很快就发现,事与愿违,儿子的成绩十分不好。每天放学回家,儿子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喂山羊,把作业丢在了一边。

男人牵儿子回屋,手把手辅导他,可儿子却总是心不在焉。男人咬咬牙,耐心地哄他,引导他,鼓励他。可男人一转身,儿子就溜到了羊圈边。男人再拉,儿子就挣扎不已。儿子哭着说:“我不要读书,我长大了就放羊。”男人强拉不动,忽然抡起手,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这是男人第一次打儿子。

儿子捂住脸哇哇大哭,男人后悔不已。他感到自己的心在淌血,他比儿子更难受。

男人走出门打算透口气,没走出几步,猛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一匹一只耳朵的狼,正怒视着男人。

男人瞬间惊呆,果然,该来的,总会来。男人迅速转身,回家取出猎刀。再出来时,狼不知去向。男人感到恐惧,攥紧了猎刀想,这刀恐怕再也不能离手了。

这天下午,男人回家的时候,儿子依旧在羊圈边喂羊。

“作业做了吗?”男人问。

儿子摇摇头。

“为什么不做?”男人又问。

儿子依旧摇摇头。

男人看了看那只山羊,此刻它正温顺地靠着儿子。男人却突然发现,这只羊实在太肥硕了,一点儿也不好看。以前儿子可以和它玩,可现在影响学习,还能继续玩吗?

“你不做作业.我就杀了它!”男人说。

“你敢!”儿子猛然站起,“你杀了羊,我就再也不读书了。”

男人实在没忍住,给了儿子一记耳光:“读,还是不读?”

“不读!”儿子大哭着说,“打死也不读!”

“我让你不读!”男人跳进羊圈,抽出随身紧握的猎刀,没有任何前奏,没有丝毫犹豫,动作娴熟而流利,一道白光闪过,喷薄的羊血溅了他一身。

哭声戛然而止,只见儿子睁大眼睛,脸色惨白。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扔掉猎刀伸手去搂,儿子却哇地一声大叫,撒腿就跑。

“站住!”男人呵斥道,立刻起身去追。跑出数米,却见儿子竟然连滚带爬地往回跑。

男人一把抓住儿子的衣领。

就在此刻,男人才惊恐地发现,儿子的前方,正伏着一匹只有一只耳朵的狼,狼呲着牙,眼里一片血红。

 (选自2016年第一期《小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采用设置悬念,一悬到底的办法展开故事。由于猎人的心慈手软而放走的那只带着耻辱印记,报复心极强的独耳灰狼,所以猎人心里埋下了忧患的种子。
B.小说第三段叙述猎人用祖传的猎刀砍杀五匹狼的情节,不仅表明猎人技艺高超,也充分展现其性格中凶狠残忍的一面;同时,为下文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C.父子间的冲突有两次:父亲打儿子,猎人杀山羊。矛盾的起因只有一个:山羊的温顺造成了儿子的志短和懦弱,这与猎人的期待是不相符的。
D.整篇小说脉络清楚,情节始终保持紧张警惕,前后呼应。借父亲和儿子的形象,运用象征手法歌颂狼性,呼唤着狼性和野性的回归,人应积极进取,不能沉湎于平庸。
【小题2】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圈养在心中的狼”为题目,可谓匠心独运,请结合文本分析其妙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E. 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嫂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影响两人命运的因素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会上楼的牛仔裤

刘永飞

十年前初来这个城市工作,为了省钱,我在市郊租了一套六楼一居室的老式工房。因公司每天加班,我终日早出晚归,快半年了还没真正认识一个邻居。

说心里话,我对这个物质高度发达的城市毫无好感可言,我觉得它冷漠,排外,以为自己叽里咕噜的方言十分优越,视所有的外地人均为乡下人。

那时候我从市区回到住处往往已是深夜,自己随便弄点吃的,或者洗洗积攒下来的替换衣服,沾床就睡。常遇到早晨挂上阳台晒干的衣服,被傍晚突来的雨打湿,第二天还要重洗的情况。而那条牛仔裤就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掉下楼的。

发现牛仔裤不见了,我没着急,一是因为那是条旧裤子,本不打算穿了,二是因为已是午夜,底楼的邻居早睡了,如果贸然为一条旧了的牛仔裤,以一个陌生人加外地人的身份去敲邻家的门,遭训斥和白眼肯定免不了。

第二天下班,我发现我的那条牛仔裤被装在一只干净的马夹袋里,系在一楼楼梯扶手上。本来就破的牛仔裤,经过大雨的洗礼,污秽的浸泡,越发显得丑陋。第一眼看到我就决定放弃它。于是,我没去动,继续让它留在那里。

奇怪的是第三天下班,那条牛仔裤又出现在二楼的扶手上。我没收牛仔裤,我相信过不了两天这条裤子会像垃圾一样被人丢掉。

然而,我没料到,第四天这条牛仔裤竟然“走”上三楼,我觉得这个“好事者”真够执著的。我产生一个好奇的想法:“就不收,看你会不会‘跑’上六楼。”我想人的耐心总是有限的,他(她)总不至于为了一条无人理睬的旧裤子跟自己过不去吧。

出乎我的意料,第五天这条牛仔裤上到四楼,这让我感动之余感觉很有意思,我有了“认识认识”这位好心人的冲动。

不出意外,第六天下班它在五楼出现。那一刻,我坚信明天这条裤子准会跑上六楼。倘若再不见见这位执拗的好心人,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于是第七天我破天荒地请了“病”假。

这天早晨醒来后我感到莫名兴奋,楼道里一有风吹草动立刻跑至猫眼前望一望。后来我干脆搬个凳子持本杂志在猫眼下坐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那个人没有出现,我的耐心受到挑战。我正为是否先去买菜而犹豫不决时,楼道里忽然传来沙沙的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我预感到那个人要出现了,忙起身,向外张望,结果猫眼里除了墙壁上的一只电表盒,其他一无所有。我没失望,因为那脚步声正越来越近。我发觉这个人的步履间隔很长,行进时走走停停,仿佛在寻找什么东西,而他的喘息越发强烈,胸腔内不断发出“咝咝”的杂音。

脚步声和喘息声先在五楼短暂停驻,随着一阵摆弄东西声,脚步向六楼来了。我原想开门迎接,怕是误会,决定在猫眼里观察。

终于,他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弯腰、低头、银发稀芜的老人。老人拎着那条牛仔裤,背对着我的门口一阵粗喘,然后哆哆嗦嗦将手里的塑料袋系在楼梯扶手上。

“大爷!”老人欲转身下楼,我喊住他。老人先是一愣,左耳缓缓转向我,接着眯起的双眼斜睨过来。天哪,他竟是个盲人!

我告诉老人这条裤子是我的,不准备要了,并表示了歉意和感谢。老人听后很开心,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我问老人既然行动不便又为何一层层“送”上来?老人说这栋楼里像我这样的年轻人还有几户,远离故乡来到异地“讨生活”不容易,“我是怕你们来去匆匆的看不见”。我说:“你完全可以敲门问问的,也不至于费这番周折。”他说:“这样不好,一个瞎老头子随便敲人家的门不礼貌,再说了,好多人只希望过自己的小日子反感人家打扰呢!”

老人下楼时我要送他,被他婉拒,他说自己能行。看他颤颤巍巍摸索着下楼,我的心弦莫名地被谁抚动了,眼睛湿润起来。我蓦然觉得这城市原来也有爱,而且爱就在身边,只是之前太过于封闭自己而恐惧于接受它罢了。

【小题1】在第二段中,作者说“说心里话,我对这个物质高度发达的城市毫无好感可言,我觉得它冷漠,排外”,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小题2】小说在刻画“老人”这一人物形象时成功运用了对比手法,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会上楼的牛仔裤”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妙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4】结合小说主旨,谈谈“我蓦然觉得这城市原来也有爱,而且爱就在身边,只是之前太过于封闭自己而恐惧于接受它罢了”这句话对你的启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人 影
许 锋
他的祖上是农民。他出生在农家的院子里。
他每天被母亲安置在一个摇篮里。母亲把摇篮悬空挂好,就去做工了。摇篮是温暖的,还能摇摆,像一叶小舟。那时,他父亲在部队当兵,一年能回来两次。他和母亲相依为命。
摇篮很小,刚好容下他。房子也很小,一个土炕,一排柜子,一床被子。到了冬天,满屋子都是麦秆烧灼之后的烟气,不大,不至于让人窒息,但非常强烈。那是乡村的气息。
他每天从早上开始,一直到中午时分,都在那个小舟似的摇篮里摇着。他全部的行为都在摇篮里完成,拉、尿、饿、哭,样样不落。他人小,是弱者。弱者力气都不大,又被绑着,再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饥饿与潮湿或者热烘烘的臭气使他难以忍受。他声嘶力竭地哭。他的哭声该是令人揪心的。但有什么办法呢?他母亲要挣工分养活他。
有一天,母亲刚走不久,他饿了,开始哭。他就听见门嘎吱地响了,有一束光进来了。他的眼前猛然亮堂了许多。他还隐隐约约看见一个人影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地俯到摇篮边,捏了一下他的脸蛋,并塞给他一个油炸的果果。那清香,让他无法遏制地冲动。他一口咬住了。这时人影又飞快地逃遁了,魂儿一般散了。门被关上了,世界变得无声无息。
他母亲回来,疲劳至极。但她还得给他打扫卫生。她一边清理他满头满脸的秽物,一边就哭。他却不哭了。母亲回来了,他有人疼了。
日复一日。每过几天,在他饥饿时,他就听见门嘎吱响了,有一束光进来了,他的眼前猛然亮堂了许多。那个人影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地俯到摇篮边,捏一下他的脸蛋,再塞给他一个能吃的东西。有奶便是娘,他不知道那是谁,在他想看清楚那是谁时,人影又飞快地逃遁了,魂儿一般散了。门被关上了,世界变得无声无息。
他挺感动的。虽然他还不知道感动是什么意思。
他长到三岁时,腿脚有了力,开始到处跑。他动不动就跑到爷爷奶奶房子里去。他们在这个院子里的另一扇门里住。不远,二十来米。那是一个挺敞亮的院子。院里有一棵树。到了秋季,树上挂着灯泡似的芭蕉。他就不安分地爬树摘果子吃。但他母亲回来时,就要撕心裂肺地喊,你给我回来!他顽皮,不回去。小脚奶奶站在院里,手叉着腰,喝道,滚回去,再过来打断你的腿。
他瞅着奶奶,望着母亲,胆怯了,怕了,回去了。母亲用劳动过的大手,一把提起他,同时脱下布鞋,用鞋底子打他稚嫩的屁股。他哇哇大哭。
爷爷奶奶的门,哐当一声关上了。
他父亲总是要回家的。父亲回家,和他母亲住几天,又和爷爷奶奶住几天。在这边住时,听这边的话。在那边住时,听那边的话。听了那边的话,回到这边,就要给他母亲几个巴掌。做完这一切,父亲就要回部队了。父亲每次走前,心情都不好,很郁闷。
后来爷爷死了。奶奶也死了。他父亲老了。他母亲也老了。他们很和睦。
但他的心头一直闪耀着一个人影。那个人影温暖了他一生。谁呢?
(选自《羊城晚报》,2007年8月13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一开头就写道:“他的祖上是农民。他出生在农家的院子里。”是要强调“他”出生的卑微和生活的苦难,同时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
B.小说中有两段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但并未给人单调重复的感觉,而是在强调“人影”给“他”的关爱和给“他”的感动,能够更好地表现小说的主题。
C.从小说中对“小脚奶奶”的一段描写可以看出,对于“他”到爷爷奶奶院子这件事,奶奶跟母亲是一致的,都不愿意让“他”到院子里来。
D.在这篇小说中,父亲是线索人物,贯穿整个故事始终,引出故事和主要人物,具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小题2】小说中“人影”究竟是谁?请简述此人物的形象特征。
【小题3】这篇小说从写作技巧层面看,具有哪些突出特点?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战地斜阳
张恨水
天上的红日,有澡盆那么大,慢慢地沉下大地去了。沉下红日的大地上,有些如烟如雾的浮尘了,和天上一些淡红色的云彩,这两样颜色调和起来,把眼前望见的一些人家,都笼罩在那苍茫的暮色里
因了误会,顺起挨了母亲的骂,一赌气便说:得!我这就走,我要挣不到钱,一辈子也不回来。顺起离开了村子,来到北京城,遇见同村赌输了钱的姚老五,两人聊起当兵的事。顺起说:我什么都可以干,当兵就当兵。给大炮打死了,二十年回来,还是一条好汉,我怕什么?姚老五说:我陪你干,若是哪天当个什么队长,我想村子里那班瞧不起咱们的混蛋,就得改了笑脸见咱们。两人当了兵,随军开赴前线。
大家饱餐一顿,团长就下了命令,排成了散兵线,向前面阵地里去。大家都提了枪,弯了腰,半跑半走。顺起走到此地,知道已是火线,但还不觉得有何危险。不料,轰通轰通,大炮就响起来。距自己不到一二丈路的地方,一阵飞尘,有一亩多地那么大,向天上直涌起来,顺起赶快伏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等那尘落下去时,只见前面,已躺下两个人,血肉模糊,像宰了的绵羊一般软瘫瘫的,躺在地下。顺起整个心提在口里,糊里糊涂地向前走。所幸走不多路,有一道战壕,就连爬带跳,向里面一滚。此时,敌人不住地向这边放炮,那炮弹落下来,只在这战壕前后,吓得人动也不敢动。顺起拿了一管枪乱七八糟,向外放了一阵,胆子就大了些。正歇了一口气,枪炮又响起来了。上面忽然发下命令,上刺刀,冲锋。那团长在后嚷着道:好兄弟们,上呀,上呀!在战壕里伏着的人,一拥而上。
顺起爬出战壕,看见同营的兵士,接二连三地向地下倒。敌人放出的枪子,雨点一般,打在面前的土地里,将浮土溅得乱飞。顺起想,到了这时,上前还逃得出命来,向后退,就非打死不可。人一吓糊涂,也不管什么生死,手里托着枪,只管在烟雾弥天的弹雨里, 向前冲锋,口里喊着杀。不知何时,肋下让东西打了一下。一阵心血沸腾,便倒地下,人就昏睡过去。及至醒来,已听不见枪炮声,一片荒地,接住了天。那天如一只青的大圆盖, 将大地盖上。一轮红日,向地下沉将下去。靠西的大半边天上,全是红云,那红光一直伸到半天空,连大地上,都带着红色。看着睡的地方,左右前后,完全是死人。靠得最近的一个,浑身糊满黑土。看他的脸,咬着牙,微睁着双眼,满脸都是苦相。两只手,扒着地,十个指头,都掐入土地去多深。这不是别人,正是姚老五。顺起这才想起,自己是枪伤在战地里。一看身底下,摊了一块血,已经都凝结成黑块。于是感到四肢酸痛,心里烧热,一点也不能移动。自己虽活过来,但这一片荒地,四处都是血尸,哪里有人来搭救。看看远处,尘雾慢慢在地下升起,西边没有太阳,只有一块红天。周围的浮尘和红云相混,成了朦胧的暮色。忽然想到离家那天,也是这样的情形,再要回家,是万不能了。一阵风来,吹起一股血腥。两三条野狗,拖着一条人腿在远处吃。好在那西方的红光也减退了,天色是昏昏暗暗,看不见这伤心的事。但是一想,我的腿,明天恐怕也是狗的了。一阵心酸, 肝肠寸断,只叫出了一个字:妈!就在这夜幕初张的战场里,安然长睡了。
(选自《中国现代小说精品 张恨水卷》,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6 年版。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主要叙述了顺起开赴前线,在炮火之下的遭遇,反映了战争的残酷,流露出 作者的悲悯情怀。
B.战场上,顺起不懂战术、胡乱开枪、盲目冲锋,同营伤亡惨重,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战争的反思。
C.姚老五战死在沙场的描写,寥寥几笔,透露出悲凉气息,与前文他光宗耀祖的理 想形成强烈反差。
D.“就在这夜幕初张的战场里,安然长睡了。”小说结尾淡淡的笔调却蕴含浓浓的 悲伤,意味深长。
【小题2】小说中的顺起是怎样一个人物?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开头段的环境描写,有哪些妙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