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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战地斜阳
张恨水
天上的红日,有澡盆那么大,慢慢地沉下大地去了。沉下红日的大地上,有些如烟如雾的浮尘了,和天上一些淡红色的云彩,这两样颜色调和起来,把眼前望见的一些人家,都笼罩在那苍茫的暮色里。
因了误会,顺起挨了母亲的骂,一赌气便说:得!我这就走,我要挣不到钱,一辈子也不回来。顺起离开了村子,来到北京城,遇见同村赌输了钱的姚老五,两人聊起当兵的事。顺起说:我什么都可以干,当兵就当兵。给大炮打死了,二十年回来,还是一条好汉,我怕什么?姚老五说:我陪你干,若是哪天当个什么队长,我想村子里那班瞧不起咱们的混蛋,就得改了笑脸见咱们。两人当了兵,随军开赴前线。
大家饱餐一顿,团长就下了命令,排成了散兵线,向前面阵地里去。大家都提了枪,弯了腰,半跑半走。顺起走到此地,知道已是火线,但还不觉得有何危险。不料,轰通轰通,大炮就响起来。距自己不到一二丈路的地方,一阵飞尘,有一亩多地那么大,向天上直涌起来,顺起赶快伏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等那尘落下去时,只见前面,已躺下两个人,血肉模糊,像宰了的绵羊一般软瘫瘫的,躺在地下。顺起整个心提在口里,糊里糊涂地向前走。所幸走不多路,有一道战壕,就连爬带跳,向里面一滚。此时,敌人不住地向这边放炮,那炮弹落下来,只在这战壕前后,吓得人动也不敢动。顺起拿了一管枪乱七八糟,向外放了一阵,胆子就大了些。正歇了一口气,枪炮又响起来了。上面忽然发下命令,上刺刀,冲锋。那团长在后嚷着道:好兄弟们,上呀,上呀!在战壕里伏着的人,一拥而上。
顺起爬出战壕,看见同营的兵士,接二连三地向地下倒。敌人放出的枪子,雨点一般,打在面前的土地里,将浮土溅得乱飞。顺起想,到了这时,上前还逃得出命来,向后退,就非打死不可。人一吓糊涂,也不管什么生死,手里托着枪,只管在烟雾弥天的弹雨里, 向前冲锋,口里喊着杀。不知何时,肋下让东西打了一下。一阵心血沸腾,便倒地下,人就昏睡过去。及至醒来,已听不见枪炮声,一片荒地,接住了天。那天如一只青的大圆盖, 将大地盖上。一轮红日,向地下沉将下去。靠西的大半边天上,全是红云,那红光一直伸到半天空,连大地上,都带着红色。看着睡的地方,左右前后,完全是死人。靠得最近的一个,浑身糊满黑土。看他的脸,咬着牙,微睁着双眼,满脸都是苦相。两只手,扒着地,十个指头,都掐入土地去多深。这不是别人,正是姚老五。顺起这才想起,自己是枪伤在战地里。一看身底下,摊了一块血,已经都凝结成黑块。于是感到四肢酸痛,心里烧热,一点也不能移动。自己虽活过来,但这一片荒地,四处都是血尸,哪里有人来搭救。看看远处,尘雾慢慢在地下升起,西边没有太阳,只有一块红天。周围的浮尘和红云相混,成了朦胧的暮色。忽然想到离家那天,也是这样的情形,再要回家,是万不能了。一阵风来,吹起一股血腥。两三条野狗,拖着一条人腿在远处吃。好在那西方的红光也减退了,天色是昏昏暗暗,看不见这伤心的事。但是一想,我的腿,明天恐怕也是狗的了。一阵心酸, 肝肠寸断,只叫出了一个字:妈!就在这夜幕初张的战场里,安然长睡了。
(选自《中国现代小说精品 张恨水卷》,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6 年版。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主要叙述了顺起开赴前线,在炮火之下的遭遇,反映了战争的残酷,流露出 作者的悲悯情怀。
B.战场上,顺起不懂战术、胡乱开枪、盲目冲锋,同营伤亡惨重,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战争的反思。
C.姚老五战死在沙场的描写,寥寥几笔,透露出悲凉气息,与前文他光宗耀祖的理 想形成强烈反差。
D.“就在这夜幕初张的战场里,安然长睡了。”小说结尾淡淡的笔调却蕴含浓浓的 悲伤,意味深长。
【小题2】小说中的顺起是怎样一个人物?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开头段的环境描写,有哪些妙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11 03: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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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①我曾听一位外国朋友这样说过在中国居住的时间越长,就越发喜欢中国人。中国人身上有种难以形容的东西。尽管他们缺乏卫生习惯,生活不甚讲究;尽管他们的思想和性格有许多缺点,但仍然赢得了外国人的喜爱。我已经把这种难以形容的东西概括为温良。如果我不为这种温良正名的话,那么在外国人的心中它就可能被误认为中国人体质和道德上的缺陷——温顺和懦弱。这里再次提到的温良,就是我曾经提示过的一种源于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的智慧的温良——既不是源于推理,也非产自本能,而是源于同情心——于同情的力量。那么,中国人又是如何具备了这种同情的力量的呢?

②我在这里冒昧给诸位一个解答——或者是一个假设。诸位愿意的话,也许可以将其视为中国人具有同情力量的秘密所在。中国人之所以有这种力量、这种强大的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完全地或几乎完全地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对此,我们可以用中国人实际生活中表现出的一般特征,来加以说明。

③首先,我们来谈谈中国的语言。中国的语言也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就是:那些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其儿童和未受教育者学习中文比成年人和受过教育者要容易得多。原因在于儿童和未受教育者是用心灵来思考和使用语言。相反,受过教育者,特别是受过理性教育的现代欧洲人,他们是用大脑和智能来思考和使用语言的。有一种关于极乐世界的说法也同样用于对中国语言的学习:除非你变成一个孩子,否则你就难以学会它。

④接下来的例子,依旧是体现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并得到大家承认的一个事实——中国人的礼貌。中国一向被视为礼仪之邦,那么其礼貌的本质是什么呢?这就是体谅、照顾他人的感情。中国人有礼貌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他们完全了解自己的这份情感,很容易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显示出体谅、照顾他人情感的特征。中国人的礼貌虽然不像日本人的那样繁杂,但它是令人愉快的。相反,日本人的礼貌则是繁杂而令人不快的。我已经听到了一些外国人的抱怨。这种礼貌或许应该被称为排练式的礼貌——如剧院排戏一样,需要死记硬背。它不是发自内心、出于自然的礼貌。

⑤我们举的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阿瑟·史密斯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少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慧那样僵硬、刻板。实际上,中国人的毛笔或许可以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准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西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⑥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像孩子的生活,所以使得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显得有些幼稚。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即作为一个有着那么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中国人竟然在许多方面至今仍表现得那样幼稚。这使得一些浅薄的留学中国的外国留学生认为中国人未能使文明得到发展,中国文明是一个停滞的文明。必须承认,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为地限制了。众所周知,在有些领域中国人只取得很少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不仅有自然科学方面的,也有纯粹抽象科学方面的,诸如科学、逻辑学。

⑦实际上,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并非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有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正如我们都知道的一样,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徒们也同样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中国人最优秀的特质是当他们过着心灵的生活,像孩子一样生活时,却具有为中世纪基督教徒或其他任何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没有的思想与理性的力量。换句话说,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它既有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⑧因此,我们与其说中国人的发展受到了一些阻碍,不如说她是一个永远不衰老的民族。简言之,作为一个民族,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就在于他们拥有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⑨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最初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有着童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中国人永远年轻的秘密又何在呢?诸位一定记得我曾经说过:   总之,它是心灵与理智的和谐。如果说中华民族之精神是一种青春永葆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民族精神不朽的秘密就是中国人心灵与理智的完美谐和。

(选自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有删改)

【小题1】第①段中的“温良”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第②段中“或者是一个假设”是否会影响其说服力,试结合上下文作简要评析。
【小题3】简析第⑦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把下列语句组织起来填入第⑨段方框处,语意连贯的一项是
① 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
② 是同情或真正的人类的智慧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
③ 它使人的心与脑得以调和
④ 这种真正的人类的智慧
⑤ 是同情与智慧的有机结合
A.②①④⑤③B.④⑤②①③C.②③①⑤④D.④②①③⑤
【小题5】下列对文章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人赢得喜欢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
B.毛笔因为其柔软的特征所以体现了中国人心灵的纤细与敏感。
C.体谅、照顾他人感情的特点使中国人的礼貌出于内心与自然。
D.外国留学生对中国文明持有处于没有发展和停滞状态的偏见。
【小题6】有人认为作者对中国人的精神持有一种偏袒态度及主观倾向,对此你如何看待。请结合以下材料加以探究。

①《中国人的精神》写于1915年,其时欧战正酣。惨烈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将西方社会的一切社会矛盾暴露无遗,连西方人也开始自己批评起自己的文明来。该书出版后,立即在西方、特别是在德国引起轰动效应。

②民国以来,国内形成一股竞相趋新与追求“西化”之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
丰子恺
①我的年岁自从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与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然而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②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每逢早春时节,看见苏醒了的杨柳枝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我心中似乎只知道春,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
③两年来,我的心境已经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自己的心境便和秋十分调和,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祖先们的后尘!”
④实际上,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似的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比前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
⑤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同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兰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义。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的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我但求此生平安地度送与脱出而已。
⑥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后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选自《人间情味》,有删改)
【小题1】从全文看,文章第②段写春天有什么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③段说“自己的心境便和秋十分调和”,结尾又说“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你是如何理解的?
【小题3】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由“秋”获得的人生感悟。
【小题4】本文与《故都的秋》都写了秋天,其用意却不尽相同,请简要评析。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论寂寞  梁晓声
都认为,寂寞是由于想做事而无事可做;想说话而无人与说;想改变自身所处的这一种境况而又改变不了。
是的,以上基本就是寂寞的定义了。
寂寞是对人性的缓慢的破坏。寂寞相对于人的心灵,好比锈相对于金属。
但不是所有的金属都那么容易生锈。金子就根本不生锈。不锈钢的拒腐蚀性也很强。而铁和铜,我们都知道的,它们之极容易生锈,像体质弱的人极容易伤风感冒。
某次和大学生们对话时,被问:“阅读的习惯对人究竟有什么好处?”
我回答了几条,最后一条是——可以使人具有特别长期地抵抗寂寞的能力。
他们笑。我看出他们皆不以为然。他们的表情告诉了我他们的想法——我们需要具备这一种能力干什么呢?
是啊,他们都那么年轻,大学又是成千上万的青年学子云集的地方,一间寝室住六名同学,寂寞沾不上他们的边啊!
但我却同时看出,其实他们中某些人内心深处别提有多寂寞。
而大学给我的印象正是一个寂寞的地方。大学的寂寞包藏在许多学子追逐时尚和娱乐的现象之下。所以他们渴望听老师以外的人和他们说话,不管那样的一个人是干什么的,哪怕是一名犯人在当众忏悔。似乎,越是和他们的专业无关的话题,他们参与的热忱越活跃。因为正是在那样的时候,他们内心深处的寂寞获得了适量地释放一下的机会。
故我以为,寂寞还有更深层的定义,那就是——从早到晚所做之事,并非自己最有兴趣的事;从早到晚总在说些什么,但没几句是自己最想说的话;即使改变了这一种境况,另一种新的境况也还是如此,自己又比任何别人更清楚这一点。
这是人在人群中的一种寂寞。
这是人置身于种种热闹中的一种寂寞。
这是另类的寂寞,现代的寂寞。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心灵中再连值得回忆一下的往事都没有,头脑中再连值得梳理一下的思想都没有,那么他或她的人性,很快就会从外表锈到中间。
无论是表层的寂寞,还是深层的寂寞,要抵抗住它对人心的伤害,那都是需要一种人性的大能力的。
而知识者,我以为,正因为所感受到的寂寞往往是更深层的,所以需要有更强的抵抗寂寞的能力。
这一种能力,除了靠阅读来培养,目前我还贡献不出别种办法。
胡风先生在所有当年的“右派”中被囚禁的时间最长——三十余年。他的心经受过双重的寂寞的伤害。胡风先生逝世后,我曾见过他的夫人一面,惴惴地问:先生靠什么抵抗住了那么漫长的与世隔绝的寂寞?
她说:“还能靠什么呢?靠回忆,靠思想。否则他的精神早崩溃了,他毕竟不是什么特殊材料的人啊!”
但我心中暗想,胡风先生其实太够得上是特殊材料的人了啊!
知识给予知识分子之最宝贵的能力是思想的能力。因为靠了思想的能力,无论被置于何种孤单的境地,人都不会丧失最后一个交谈伙伴,而那正是他自己。自己与自己交谈,哪怕仅仅做这一件在别人看来什么也没做的事,他足以抵抗很漫长很漫长的寂寞。如果居然还侥幸有笔有足够的纸,孤独和可怕的寂寞也许还会开出意外的花朵。《绞刑架下的报告》、《可爱的中国》、《堂•吉诃德》的某些章节、欧•亨利的某些经典短篇,便是在牢房里开出的思想的或文学的花朵。
思想使回忆成为知识分子的驼峰。
而最强大的寂寞,还不是想做什么事而无事可做,想说话而无人与说;是想回忆而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是想思想而早已丧失了思想的习惯。这时人就自己赶走了最后一个陪伴他的人,他一生最忠诚的朋友——他自己。
谁都不要错误地认为孤独和寂寞这两件事永远不会找到自己头上。现代社会的真相告诫我们,那两件事迟早会袭击我们。
人啊,为了使自己具有抵抗寂寞的能力,读书吧!人啊,一旦具备了这一种能力,某些正常情况下,孤独和寂寞还会由自己调节为享受着的时光呢!
信不信,随你……
【小题1】以下不属于“另类的寂寞”的两项是(5分)
A.想做事而无事可做,想说话而无人与说。
B.一天到晚都在忙,但自己对所做的事并不感兴趣。
C.一天到晚都在说,但所说的并不是心里话。
D.比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新处境是旧处境的简单重复。
E. 想突破现有处境但是无能为力。
F. 想与自己对话,却发现丧失了自我。
【小题2】以下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作者目前能够想到的抵抗寂寞的最有效方法是阅读。
B.被囚禁了三十年的胡风先生被寂寞伤害的程度是常人的两倍。
C.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尤其需要读书。
D.作者自信观点成立,但他并不想强加于人。
【小题3】(小题3)第4段(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试作分析。(4分)
【小题4】阅读的习惯为什么能够使人具有抵抗寂寞的能力?(4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蒙娜丽莎的魅力

傅雷

《瑶公特》这幅画的声名、荣誉及其普遍性,几乎把达·芬奇的其他的杰作都掩蔽了。画中的主人公原是翡冷翠人焦孔多(Francesco del Giocondo)的妻子蒙娜丽莎(Mona lisa)。“瑶公特”则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期诗人阿里奥斯托(Ariosto)所作的短篇故事中的主人翁的名字,不知由于怎样的因缘,这名字会变成达·芬奇名画的俗称。

提及达·芬奇的名字,一般人便会联想到他的人物的“妩媚”,有如波提切利一样。然而达·芬奇的作品所给予观众的印象,尤其是一种“销魂”的魔力。

然而这销魂的魔力,这神秘的爱娇,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莱奥纳多的目的,原要表达他个人的心境,那么,我们的探讨,自当以追寻这迷人的力量之出处为起点了。

这爱娇的,当然是脸容的神秘,其中含有音乐的“摄魂制魄”的力量。一个旋律的片段,两拍子,四音符,可以扰乱我们的心绪以致不得安息。它们会唤醒隐伏在我们心底的意识,一个声音在我们的灵魂上可以连续延长至无穷尽,并可引起我们无数的思想与感觉的颤动。

在音阶中,有些音的性质是很奇特的。完美的和音(accord)给我们以宁静安息之感,但有些音符却恍惚不定,需要别的较为明白确定的音符来做它的后继,以获得一种意义。据音乐家们的说法,它们要求一个结论。不少歌伶利用这点,故意把要求结论的一个音符特别延长,使听众急切等待那答语。所谓“音乐的摄魂制魄的力量”,就在这恍榴不定的音符上,它呼喊着,等待别个音符的应和。这呼喊即有销魂的魔力与神秘的烦躁。

某个晚上,许多艺术家聚集在莫扎特家里谈话。其中一位,坐在格拉佛桑(钢琴以前的洋琴)前面任意弹弄。忽然,室中的辩论渐趋热烈,他回过身来,在一个要求结论的音符上停住了。谈话继续着,不久,客人分头散去。莫扎特也上床睡了。可是他睡不熟,一种无名的烦躁与不安侵袭他。他突然起来,在格拉佛桑上弹了结尾的和音。他重新上床,睡熟了,他的精神已经获得满足。

这神秘正隐藏在微笑之中,尤其在“瑶公特”的微笑之中!单纯地望两旁抿去的口唇便是指出这微笑还只是将笑未笑的开端。而且是否微笑,还成疑问。口唇的皱痕,是不是她本来面目上就有的?也许她的口唇原来即有这微微地望两旁抿去的线条?这些问题是很难解答的。可是这微笑所引起的疑问还多着呢:假定她真在微笑,那么,微笑的意义是什么?是不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的温婉的微笑,或是多愁善感的人的感伤的微笑?这微笑,是一种蕴藏着的快乐的标识呢,还是处女的童贞的表现?这是不容易且也不必解答的。这是一个莫测高深的神秘。

然而吸引你的,就是这神秘。因为她的美貌,你永远忘不掉她的面容,于是你就仿佛在听一曲神妙的音乐,对象的表情和含义,完全跟了你的情绪而转移。你悲哀吗?这微笑就变成感伤的,和你一起悲哀了。你快乐吗?她的口角似乎在牵动,笑容在扩大,她面前的世界好像与你的同样光明同样欢乐。

在音乐上,随便举一个例,譬如那通俗的《威尼斯狂欢节曲》,也同样能和你个人的情操融洽。你痛苦的时候,它是呻吟与呼号;你喜悦的时候,它变成愉快的欢唱。

“瑶公特”的谜样的微笑,其实即因为它能给予我们最飘渺、最“恍榴”、最捉摸不定的境界之故。在这一点上,达·芬奇的艺术可说和东方艺术的精神相契了。例如中国的诗与画,都具有无穷(infini)与不定(ind6fini)两元素,让读者的心神获得一自由体会、自由领略的天地。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对《瑶公特》(即《蒙娜丽莎》)这幅画作一般性的介绍,介绍名字的由来,并着重说明蒙娜丽莎有着销魂的艺术魔力。
B. 完美的和音给我们以宁静安息之感,摄魂制魄的音乐却用一些恍惚不定的音符故意让听众急切等待要求结论的音符进而产生烦躁之感。
C. “瑶公特”的微笑所引起的疑问很多,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的温婉的微笑,还是多愁善感的人的感伤的微笑?而吸引我们的,就是这神秘。
D. 达·芬奇的艺术和东方艺术的精神相契就在于作品都能给予我们最飘渺、最“恍榴”、最捉摸不定的境界。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达·芬奇创作的《瑶公特》这幅作品在当时和后世所受到的重视是因为他的销魂的魔力。
B. 作者借用莫扎特的例子意在阐述音乐创作会让音乐家寝食难安。
C. 通俗的《威尼斯狂欢节曲》会随着你的痛苦和喜悦或呻吟或欢唱。
D. 中国的诗与画和《瑶公特》一样把我们引入了一个更为自由驰骋想象的广阔天地,从而拥有了美的感受。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瑶公特》这幅画的声名、荣誉及其普遍性掩盖了达·芬奇作品的魅力。
B. “瑶公特”微笑的迷人之处就是它给人的不确定性。
C. 把《瑶公特》“销魂”的魔力和音乐的“摄魂制魄”进行对比,论述了“爱娇”的。
D. 作者平生学贯中西,善于沟通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联系,结合音乐的特点来分析绘画艺术,视角独特,深入浅出。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以下小题。(15分)
菌儿自传
高士其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蝗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苣。”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然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茵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小题1】文章开头写道:“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作者所谓的“闲话”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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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纵观全文,“菌儿”有哪些特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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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这篇文章在写作风格上有哪些特点和表达效果?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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