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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有一种麒麟莱,即石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看。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作“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瞿,也是开绒线店的。瞿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瞿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予,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王老也不例外,该句总领了全文内容。
B.本篇文章以华美细腻的语言工笔描绘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了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本文具有散文化的风格,情节结构从容舒缓,没有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着色浅淡,不作刻意的褒贬捐抵扬。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文章开头作者不惜笔墨一一交代了街道两边的店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以“熟藕”为题的用意。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2-24 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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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麒麟

焦辉

老人把哑巴兄弟的手放进邵林手里,用力摁。邵林说:“爹,我给叔养老送终。”老人笑了笑,咽下最后一口气。邵林按乡村习俗埋了父亲,哑巴叔拖着瘸腿送棺到坟地。第一锹土落在硬木棺材上,哑巴叔哭昏了过去。

邵林收拾旧物。哑巴叔佝偻着背蹲在枣木门槛上,怀里抱着邵林父亲的遗像,刀刻般的皱纹藏满秋阳的余晖。邵林从父亲枕头下翻出一个小铁盒,打开,一个红绸卷,展开,一根白色羽毛。邵林看不出是什么鸟的羽毛。没听说父亲生前喜欢鸟啊!怎么会珍藏一根白色鸟羽呢?邵林不解。母亲早已过世,只好问大姐。大姐电话里很嘈杂,说:“鸟羽毛?不知道啊。”邵林想,既然老人把白羽珍藏,一定有他的道理,也说明它是老人生前喜爱之物。邵林就把白羽放进旧衣旧被褥,拿去河边焚烧了。豫东乡村习俗,过世人的衣物一般不能留过头七,要寻个僻静处烧掉。

邵林回城时把哑巴叔从老家逊母口邵家营子带走了。他联系了一家老年公寓,把哑巴叔安顿好。哑巴叔很安静,一直抱着邵林父亲的相片。

哑巴叔一辈子没找到老婆,一直住在邵林家。邵林父亲对这个兄弟好,衣食相同。哑巴叔知恩德,吃罢饭就拖着残腿下田干活。年月黄黄绿绿过去了。邵林母亲去世后,他父亲和哑巴叔一起生活,倒也是个伴。

领导喜欢鹌鹑,邵林下班就跑去东关小同街。小同街是个背街,街上有个鹌鹑市。想学习鹌鹑知识,这里可是个好去处。有个细白眉毛老者,腰间一溜四个色彩各异的鹌鹑袋子,大家都喊他老白。有人把着鹌鹑问:“老白,看看我这个品相咋样?”老白斜睨眼,嘿嘿笑,搖头,说:“麦鼻,蒜头,下品。”又一人敬烟举鹌鹑:“老白,您给掌掌眼。”老白接过烟,有人打火。老白吞吐口烟,指着鹌鹑的眉,说:“黄须同金,白银一线。可惜啊,阔过额顶了,眉硄,一见诸鹑先躲藏。”有个粗汉不服气,问老白:“你到底见没见过上品鹌鹑,不要只会背书格子忽悠?”老白冷哼一声,长脸上满是不屑,说:“我打小跟父亲走街串巷,七八岁时就在逊母口邵家营子豆腐铺见过玉麒麟。”

邵林听见逊母口邵家营子豆腐铺,忙凑到近前。老白说的豆腐铺是他祖父开的,邵林祖父的豆腐铺是邵家营子历史上唯一的一家,做豆腐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要起来煮豆腐,白天就要拿出去卖,邵林父亲没有子承父业。人群听见“玉麒麟”也纷纷聚拢过来。粗汉不肯示弱,说:“‘玉麒麟’不就是白鹌鹑吗,打斗时不定咋样呢,好多事都是看景不如听景。”

老白叹口气,神色黯然了,说:“可惜啊,‘玉麒麟’还没调养,就被开豆腐铺那人的儿子吃了。”人群也发出惋惜的嘘声。老白又说:“听我父亲讲,那人原打算把‘玉麒麟’献给伪县长刘金坡,换回骂日本人的商铺许老板,‘玉麒麟’没了,许老板被狼狗咬死了。那人气得一棍子打断了儿子的腿。听说那人的儿子还是个哑巴。”

邵林听到这里,忽然想起父亲珍藏的那根白色羽毛。那根羽毛会不会是老白口中“玉麒麟”身上的?可惜那根白羽已经焚烧。要是“玉麒麟”的羽毛,父亲为什么珍藏呢?哑巴叔的腿,也一定是祖父打断的。邵林没见过祖父,他出生前,酗酒的祖父已醉死在河里。

没等邵林精通鹌鹑经,单位领导被双规了。邵林不再去小同街。

几年后的一天,哑巴叔到了落叶之秋。他很虚弱,用手比画着,想吃什么东西。邵林脑海中闪过那根白羽,忙打车去小同街,买了只鹌鹑,炖好。

哑巴叔吃了一块鹌鹑肉,笑了笑,咽气了。

后来邵林不止一次想,当年哑巴叔吃“玉麒麟”时,父亲在干什么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不仅描写了“一根白色羽毛”这一重要物件,而且通过邵林对它生疑、解疑的过程,使悬念迭起,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B.小说写领导喜欢鹌鹑,邵林下班就跑到东关小同街去学习鹌鹑知识,最主要作用是表现邵林投其所好,巴结上司的性格特征。
C.小说擅用白描表现人物,“细白眉毛”“腰间一溜四个色彩各异的鹌鹑袋子”,就使“老白”带上了谙熟掌故的传奇色彩。
D.小说先写邵林的父亲因没有看管好哑巴叔而深感自责。后写邵林替父弥补过失,赡养叔叔。歌颂邵林“知错就改”“忠孝”的美德。
E.小说将人物命运置于社会发展洪流之中去演绎,不仅表现了浓浓亲情,而且将之升华为“匹夫有重于社稷”的家国情怀。
【小题2】小说在刻画邵林祖父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当年哑巴叔吃‘玉麒麟’时,父亲在干什么呢”这样一个疑问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赢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小题1】以下对文本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E、从这篇小小说中不难看出蔡楠先生隐藏在文字下的历史思考,他在对历史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解读,以自己的感悟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新进行定位,为我们描绘了一幕易水悲歌波澜壮阔的画面。
A.《秋风台》是重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的,但没有正面写荆轲,而是由荆轲刺秦的那把名叫“徐夫人”的匕首来讲述那段尘封的故事。
B.作者通过送荆轲时实景的描写,和荆轲刺秦王失败时虚景的描写,来渲染悲壮的氛围。
C.匕首虽然是叙述者,却并非主角,主角是荆轲。蔡楠先生在这篇作品里塑造出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人物形象——荆轲。
D.荆轲在燕国迟迟不动身到秦国刺杀秦王,主要是在等一个人,荆轲等待的人没有出现,导致荆轲刺秦王的失败。
【小题2】概括荆轲的形象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北京,南京
侯发山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鏊子上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人说,睡不着就数羊,数不到一百头就睡着了,老歪连着几个晚上,都数到一万多头了还是没有一点睡意。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转一转,开开眼界,见见世面,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去就去吧,住是不会住的,玩两天还是可以的。若是犟着不去,说不定哪一天蹬腿了,会让孩子遗憾终生的。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可不是吗,老歪的一双儿女都成家立业了,都出息了,他还不该享福吗?
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不少人给他出主意,有的建议他去北京,说北京有毛主席纪念堂,有天安门城楼;有的建议他去南京,说南京有中山陵,有雨花台。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房子买在了河北,每天上班要提前三个小时。唉,上个班就这么远,也真难为儿子了。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恰好老歪当时刚参加过本村的一个葬礼,按农村阴阳先生的说法,不宜再去参加婚礼,就没有去。他们也没回来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儿子说那是问候老爸新年好的。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视频了几次也没见媳妇的肚子大起来,老歪也不好意思问儿子,当然,更不好意思问媳妇了。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去年村里来了个收破烂的,临走给了老歪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回收公司总经理”。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年龄也不小了,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这个女婿不是外国人,是苏州人,说话也听不懂。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接到儿女都要他进城的电话后,老歪左右为难,左邻右舍羡慕不已并为之出谋划策,意在表现老歪的人际关系很好。
B.老歪最后决定哪里都不去,就在家守着妻子的照片,表现出老人对老伴的深情和对儿女的理解。
C.老歪的儿女都在大城市安了家,生活幸福,却对老父亲不闻不问,反映出当代部分青年不懂感恩,不遵孝道的社会现实。
D.文章运用补叙来介绍老歪独自一人拉扯孩子的艰难情形,与下文儿女的不孝形成对照,很好地表现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小说在布局谋篇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判――聊斋新义汪曾祺
朱尔旦,爱做诗,但是天资钝,写不出好句子。人挺豪放,能喝酒。喝了酒,爱跟人打赌。
一天晚上,几个作诗写文章的朋友聚在一处,有个姓但的跟朱尔旦说:“都说你什么事都能干,咱们打个赌:你要是能到十王殿去,把东廊下的判官背了来,我们大家凑钱请你一顿!”这地方有一座十王殿,神鬼都是木雕的,跟活的一样。东廊下有一个立判,绿脸红胡子,模样尤其狞恶阴森。这姓但的想难倒朱尔旦。
朱尔旦站起来就走。不大一会,只听见门外大声喊叫:“开门哪!”门开处,朱尔旦当真把判官背进来了。他把判官搁在桌案上,敬了判官三大杯酒。大家看见判官矗着,全都坐不住:“你,还把他请回去!”朱尔旦又把一壶酒泼在地上,相约满月时分相聚,还说了几句祝告的话,说罢,背起判官就走。
第二天,他的那些文友,果然凑钱请他喝酒。一直喝到晚上,他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喝着,忽然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一看,是判官! 朱尔旦腾地站了起来:“噫!我完了!昨天我冒犯了你,你今天来,是不是要给我一斧子?”判官拨开大胡子一笑,“非也!蒙高义相订,今天夜里得空,敬践达人之约。”
朱尔旦一听,非常高兴,拽住判官衣袖,忙说:“请坐!请坐!”说着点火坐水,要烫酒。
判官说:“天道温和,可以冷饮。”
“那好那好!我去叫家里的弄两碟莱。你宽坐一会。”一会儿的功夫,妻子周氏准备两碟酒菜炒得了,朱尔旦端出来,重换杯筷,斟了酒:“久等了!”
“不妨,我在读你的诗稿。”
“你看我这诗?”
“不好。”
“是不好!喝酒!你怎么称呼?”
“我姓陆。”
“台甫?”
“我没名字!”
“没名字?好!――干!”这位陆判官真是海量,接连喝了十大杯。
自此,陆判隔三两天就来一回,炸花生米,炒鸡蛋下酒。朱尔旦做了诗,都拿给陆判看。陆判看了,都说不好。“我劝你就别做诗了。诗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的诗,平仄对仗都不错,就是缺一点东西――诗意。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有一天,朱尔旦醉了,先睡了,陆判还在自斟自饮。朱尔旦醉梦之中觉得肚脏微微发痛,醒过来,只见陆判坐在床前,豁开他的腔子正在挖心。陆判见他醒了,说到:“你的诗写不好,是因为心长得不好。你瞧瞧,什么乱七八糟的,窟窿眼都堵死了。适才在阴间拣到一颗,虽不是七窍玲珑,比你原来那颗要强些。”
过后创口只有一道红线,从此他的诗就写得好些了。他的那些诗友都很奇怪。
一天,他请陆判喝酒,喝得有点醺醺然了,朱尔旦说:“.本已受赐颇多,尚有一事欲相烦,不知可否?’’陆判一听:“什么事?”朱尔旦说:“心肠可换,这脑袋面孔想来也是能换的。”“换头?”“你弟妇,我们家里的,结发多年,心肠很好,就是头面不怎么样。四方大脸,塌鼻梁。你能不能给来一刀?”“换一个?成!容我缓几天,想想办法。”
过了几天,半夜里,陆判拿来本县吴家女儿的人头,这家姑娘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弃头而逃,陆判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朱尔旦老婆换上了这颗美人头。
第二天,朱尔旦的老婆起来,梳洗照镜。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吴家姑娘爱弄乐器,笙箫管笛,无所不晓。有一天,在西厢房找到一管玉屏洞箫,高兴极了,想吹吹。撮细了樱唇,倒是吹出了音,可是下面的十个指头不会捏眼!
朱尔旦老婆换了脑袋,这事渐渐传开了。朱尔旦的那些诗朋酒友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就要求见见换了脑袋的嫂夫人,尤其是那位姓但的。朱尔旦被他们缠得脱不得身,只得略备酒菜,请他们见见新脸旧夫人。
客人来齐了,朱尔旦请夫人出堂大家看了半天,姓但的一躬到地:
“是嫂夫人?”
这张挺好看的脸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他,说:“初次见面,您好!”
姓但的问道:“你现在贵姓?姓周,还是姓吴?”
朱尔旦老婆眨了眨好看的眼睛,说:“不知道。”
姓但的盯着她,说:“不知道?”
接着,又问她:“那么你是?”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我,还是不是我。”朱尔旦老婆说。这张挺好看的面孔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朱尔旦,下面一双挺粗挺黑的手比比划划,问朱尔旦:“我是我?还是她?”
朱尔旦想了一会,说:“你们。”
朱尔旦老婆反问道:“我们?”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的情节主要是由“朱尔旦深夜背判官”“朱尔旦换心”“朱妻换头”三件事构成,前两件事为第三件事的发生做铺垫,并构成前后照应。
B.“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因为朱尔旦是半醉又独酌,才发生了后来的故事,他才人神不分。
C.姓但的人物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的两次出场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他的语言描写也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心我奸邪油滑的一面。
D.陆判虽然是神,但语言也很生活化,例如陆判评诗时说“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
【小题2】小说中陆盼判这一形象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历来被人称道,请结合文本说说你你的看法和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学,完成下列小题。
秋思
白先勇
华夫人将她那只左手伸了出去,觑起眼睛,自己观赏着,她左手的指甲已经修剔过了,尖尖的,晶莹闪亮,一把春葱似的雪白手指,玲珑的翘了起来,食指上套着一枚绿汪汪的翡翠环子。
“夫人,”女佣阿莲走了进来报告道,“万大使夫人又打电话来催。秦夫人、薛夫人都到了,请夫人马上到万公馆去。”
“这几个麻将精!”华夫人摇头笑叹道,款款的立起身,“天天都来捉我,真教她们缠的受不了。”
华夫人走到花园里,一阵凉风迎面吹过来,把她的大衣都撩开了。她赶忙将大衣扣子扣上,一面戴上她那副珠灰的丝手套。园子里一道夕阳,斜铺在草坪上,那些朝鲜草草尖子已经泛着点点的黄斑,通到大门的那条石径上,几片落叶,给风吹得簌簌的在打转子。华夫人在石径上走了几步,突然一阵冷香,袭到了她面上来,她回头望去,看见墙东一角,那一片“一捧雪”开得翻腾了起来,她不由得煞住了脚,若有所思的迟疑了片刻,终于回头踅了过去。她踱到那畦“一捧雪”眼前,俯下身,深深吸了一口气。a.那几十株齐腰的白菊花,一团团,一簇簇,都吐出拳头大的水晶球子来了,白茸茸的一片,真好像刚落下来的雪花一般,华夫人又凑近一朵大白菊,嗅了一下。人家都说这就是台湾最上品的白菊花了,在新公园的花展还得过特别奖呢,只是太娇弱了些,去年种下去,差不多都枯死了,她叫花匠敷了一个春天的鸡毛灰,才活过来,倒没料到,一下子,竟开得这般繁盛起来了。怪道上次万吕如珠来的时候,这些“一捧雪”刚打苞,她已经抱怨她:华夫人,你这些菊花真的那么尊贵吗?也舍不得送我们两枝插插盆。
华夫人掐下一枝并蒂的菊花,一对花苞子颤袅袅的迎风抖着,可是她知道万吕如珠最是个好虚面子,嘴上不饶人的女人,花苞子选小些给她,恐怕都要遭她哂笑一番呢。华夫人跨进了那片花丛中,巡视了一番,她看到中央有一两棵花朵特别繁盛,她走向前去,用手把一些枝叶拨开,在那一片繁花覆盖着的下面,她赫然看见,b.原来许多花苞子,已经腐烂死去,有的枯黑,上面发了白霉,吊在枝丫上,像是一只只烂馒头,有的刚委顿下来,花瓣都生了黄锈一般,一些烂苞子上,斑斑点点,爬满了菊虎,在啃啮着花心,黄浊的浆汁,不断的从花心流淌出来。一阵风掠过,华夫人嗅到菊花的冷香中夹着一股刺鼻的花草腐烂后的腥臭,她心中微微一震,她仿佛记得,那几天,他房中也一径透着这股奇怪的腥香,她守在他床边,看着医生用条橡皮管子,插在他喉头上那个肿得发亮,乌黑的癌疽里,昼夜不停的在抽着脓水,他床头的几案上,那只白瓷胆瓶里,正插着三枝碗大一般的白菊花,那是她亲自到园里去采来插瓶的。园里那百多株“一捧雪”都是栖霞山移来的名种,那年秋天,人都这样说,日本鬼打跑了,阳澄湖的螃蟹也肥了,南京城的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他带着他的军队,开进南京城的当几,街上那些老头子老太婆们又哭又笑,都在揩眼泪,一个城的爆竹声,把人的耳朵都震聋了。她也笑得弯下了身去,对他说道:“欢迎将军,班师回朝……”他挽着她,他的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的指挥刀,挂在他腰际,铮铮锵锵,闪亮的,一双带白铜刺的马靴踏得混响,挽着她,一同走进了园子里,他擎着一杯烧酒,敬到她唇边,满面笑容的低声唤道:芸香——c.满园子里那百多株盛开的“一捧雪”,都在他身后招翻得像一顷白浪奔腾的雪海一般。那年秋天,人人都说:连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
“夫人,车子已经开出来了。”
华夫人抬起头来,她看见老花匠黄有信正站在石径上,白眉白鬓,抖瑟的佝着背,手里执着一柄扫落叶的竹扫帚。华夫人迟疑了一下,又随手掐下一枝菊花,才从花丛里跨了出来,往大门走去,一束白簇簇的“一捧雪”拥在她胸前。
“黄有信——”华夫人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是,夫人。”黄有信停下扫帚应道。
“你去把那些菊花修剪一下,有好些已经残掉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   )
A.小说一开始描写华夫人在家里修剔指甲的过程,表现了一个富家太太悠闲懒散而又郁闷无聊的生活状态。
B.女佣阿莲报告万大使夫人相邀打麻将的事情,在情节上起到了伏笔的作用,为下文剪花时发现凋残腐败的菊花作铺垫。
C.小说描写将军的形象,虽寥寥数笔,却异常生动,这主要得益于肖像、神态、语言、动作、景物等多角度描写的综合作用。
D.小说中的老花匠白眉白鬓,与雪白的菊花相互映衬,既写出自然界秋天的凄美景象,更暗示了人生秋天的悲凉。
【小题2】小说画线处三次细致地描写到菊花,每次的景象都不相同。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探究这样写有什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