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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第十二位乘客
列奥斯劳
这只白色瓷质的猫,有一对琥珀色的眼睛,摆在壁橱最上面一层。约翰穿过客厅走向厨房时,厌恶地朝它瞥了一眼。
杜伊正在洗碗槽边忙着,看样子已经吃过早餐了,桌上只放着一个人的餐具。约翰心里自然明白,匆匆吃了块面包,喝了半杯咖啡就离开座位站起来。
“今天早上,我要搭船到特慕冷叔叔那儿!”杜伊说道,她显然正等待着约翰的回答,然而他却不作声,只点个头,转身就走了。脚步声沿着楼梯一路响下去。
约翰过街时,没有像以往一般 ,转身回望年轻的太太,就连拐入街角之前,也忍住了回头的冲动。
他实在不能原谅杜伊,她简直太让人失望了。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发生口角,全都是这只白瓷猫惹的祸!杜伊答应过不做任何不必要的开销,但还是买下了这只瓷猫,那些钱原本是省下来准备买汽车的。
约翰到现在一直没有钱买车,天天搭公车到轮船公司上班。他觉得自己在同事堆里显得格格不入,当别人谈论马力、活塞时,他一句话都插不上,因此迫不及待想早点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子。
想不到昨天一回到家里,约翰就发现壁橱上多了只猫,他诧异的程度不难想象。杜伊花了二十古顿买了这只猫,因为她喜欢它。这笔钱是亨利叔叔送的,杜伊没有把它存入他们的“购车基金”当中,反而搞了个只会沾染灰尘的东西。在约翰的眼里,它不仅不中看,摆在壁橱里还占地方。
杜伊颇不以为然,她争辩说,屋子里不该只有家具,也该有些令人赏心悦 目的小摆设。约翰对她的意见表示难以苟同,两人一语不合,就因为这只有对琥珀色眼睛的白瓷猫大吵了一架。之后,谁也不理谁。今天早上,约翰下定决心不和杜伊说话,直到她自己认错。
当约翰到达轮船公司的办公室时,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一个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约翰的思绪一直绕着杜伊转,当他正想写一封信以借此转移注意力时,突然被一阵持续不断的警笛声打断了。
他从窗口看到海防队鲜红得刺眼的小船疾驶到河心,船头溅起泡沫般的浪花,尖锐的警笛声还夹杂着汽船呜呜作响的低沉信号。不久,轮船公司里跑腿的男孩冲进办公室激动地叫着:“开往特慕冷的船翻了,在河中被拖船撞翻了。”
约翰不禁打了个冷战。杜伊不是说过她要搭船到特慕冷叔叔家吗?而这艘船每天只开一班。
约翰用颤抖不已的手握住电话听筒,拨了家里的号码。电话没人接,铃声不断地响着。
约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办公室,跑向港口轮船停靠的码头,挤过一群群跟去看河上救援工作的人。出事地点有一大片很明显的油污,在那附近,除了海防队以外,还有几艘汽船。从水中被救出来的乘客,个个都紧抓着缆绳和救生圈。救护车已经停在码头上待命了,救生艇也慢慢地驶靠岸边。
约翰好不容易才挤到港口警卫旁边,警卫仔细听他叙述之后,很有把握地说:“乘客应该是全部获救了!你用不着为你太太担心!”
落水的人都被送上岸了,最后渡轮的驾驶员也上来了,他数了数乘客,一共有九位男士,两位女士,他不解地摇着头。“我明明卖了12张船票!”他说,并仔细地打量被救上岸的人。“开船前有个年轻的太太上了船,但是她不在这里!”
约翰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问道:“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吗?”
“我不记得她的头发是不是金色的。”渡轮驾驶员回答,“不过她把大衣上的风帽扯得很高。”
约翰呆住了,杜伊确实有件带风帽的大衣,这回错不了了,她一定是渡轮上的第十二位乘客。
约翰心跳加速,悔恨交加,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杜伊今天早上一直等着他的原谅,但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体谅她,连她买只白瓷猫的权利都要剥夺?他实在太自私了,一心只想到自己。
人群又起了一阵骚动,人头朝着小艇慢慢停靠的防波堤攒动。一个女人被人用担架抬上岸来,湿淋淋的黑色长发披散在肩上,“她还活着,”护送她的医生说,“我们送她去医院。”
约翰松了口气,是他搞错了,杜伊并没有上船,担架上的那个女人他并不认识。约翰挤出重围,沿着河岸走了一段路后跳上一辆计程车,对司机说了家里的住址。
当他奔向门廊时,看到他前面有个身影正要上楼,“杜伊,”约翰跑向她,将她搂进臂弯,紧紧地抱住。此刻他才发现杜伊怀里抱着一个包装好的盒子。
“你上哪儿去了呢?”他急忙问道。
杜伊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刚才到我买瓷猫的那家店铺去啦。我想把它退掉,因为你讨厌它 。可是不能退货。”
“不!”约翰说,“把它留下,它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有价值的白瓷猫。因为它,你没有去特慕冷而逃过一劫。”
在他们走进屋里的时候,约翰告诉杜伊今天早上发生在河上的一切,然后接过那只有琥珀色眼睛的白瓷猫,打开包装纸,把它放回壁橱的最上面一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
A.杜伊买瓷器猫是为了美化家居生活环境,约翰买汽车是想到改善生活待遇,二人都没有过错,于是有限的收入便成为冲突的根源。
B.约翰对杜伊表面看十分冷淡,但是实质上还是非常关心杜伊的,他记清了杜伊去叔叔家的话,他一上午的思绪都没有离开杜伊。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约翰想写一封信来向妻子道歉。
C.“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这处环境描写,是一处伏笔,语简意丰,既表现了约翰此时惆怅的心情,也为事故发生作了铺垫。
D.突转,是本文情节发展的重要特点,约翰用冷战的办法,虽然没有改变妻子的态度,但意外的发生却也改变了他自己的态度。
E.约翰后来要求留下白瓷猫,并称其为“世界上最漂亮、最有价值的白瓷猫”,是因为白瓷猫让自己挚爱的妻子躲过劫难。
【小题2】“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这句话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中的约翰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题4】这篇小说以“第十二位乘客”为题,好在哪里?请你谈谈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1-18 1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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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野马脊
刘心武
盘盘的爷爷为培养出了一个有出息的儿子骄傲。确实是,运河边的村子里,能像他那样把儿子培养成大学生,后来又成为高级工程师的,掰手指头,也不够一巴掌。可是爷爷很倔。奶奶去世以后,盘盘爸妈在城里四环内贷款买下挺宽敞的单元房,三卧两厅双卫,接他来住,住不惯,回去执意住进了镇上养老院。
盘盘知道,爷爷心里是爱她的。可是,爷爷不像奶奶,能把那爱意表达出来。盘盘爱爷爷,没什么道理,他是爷爷,能不爱吗?爷爷在城里小住的时候,跟盘盘有过冲突。盘盘从冰箱里取出头天吃剩的披萨饼,放微波炉里转几圈,拿出来咬一口,满脸怪表情,马上就扔垃圾桶里了。爷爷看见后生了气。盘盘解释说:“爷爷,变酸了,吃了我会肚子疼的。”爷爷就数落她:“你尽是些吃饱了撑着的说词。饿你几顿就好了!”盘盘就笑:“爷爷好主意,这两天我体重又增了!明天只喝木瓜汁!”爷爷气呼呼,盘盘笑嘻嘻。盘盘说:“披萨,木瓜,味道怪怪的,对吧?爷爷您是不爱吃的。”爷爷就说:“凡能吃的都是好东西。都不能扔!”
爷爷住进养老院以后,爸妈和盘盘去看望。爷爷话不多,眼睛也不怎么看他们,却总是盯着窗外的运河。冬天又到了,运河结冰了。盘盘自己去看望爷爷,爷爷也还总凝视窗外的运河。结冰的运河失却了秀丽,河边的树木光秃秃的,爷爷在那样的画面上看见了什么呢?
盘盘开始求职了。有天投完简历回家,爸爸下班早,妈妈还堵在回家的路上。父女俩就随意聊天。盘盘就说起爷爷总盯着运河冰面看的事情。爸爸就说,该讲给你听了,不过,还是等你妈回来,吃过晚饭,再坐下来讲。晚饭吃过了,爸妈和盘盘围坐在沙发上,爸爸讲了起来。
你爷爷娶媳妇很晚。因为家里穷,过三十了,还是光棍。你的太爷爷,过世得早,你的太奶奶,一直守寡。那时候咱们运河这边的村子,比运河那边的村子,还稍微好些,那边特别穷。这边有大片的菜地,种大白菜,每年晚秋砍下白菜,会留下菜根,砍下的白菜装车运走的时候,会掉下些破烂的菜帮子。就有运河那边村里的妇女,过河这边来,挖走菜根、拣走那白菜帮子,好拿去充饥。过运河若从桥上过,要绕很远的路,搭摆渡船,要花钱。但是,河那边村子跟河这边村子之间的河床,有一道凸起的石脊,河两边的人,都管它叫野马脊。它四季都没在水面下,秋天能透过水面模模糊糊地看出来。过河的人必须非常小心,才能踩着那道石脊渡过河来。
那些年,每到这边村子砍完白菜,那边村子就有妇女踩着野马脊,背着荆条筐,来挖菜根、拣菜帮。爷爷家的屋子外头不远,就是一片菜地。有天刮着大风,冻得人不行,居然还有对岸来的一个妇女,跪在那菜地里挖菜根。你太奶奶看见那妇女在寒风中直哆嗦,就让你爷爷出去,把她请进屋,先暖和暖和再说。你太奶奶正熬了一锅棒子面菜糊糊,就盛出一碗请她喝。两个妇女就说起话来。敢情那也是个寡妇。临走的时候,你太奶奶就让你爷爷,往那妇女的筐里,装了好些个自己家腌的酸白菜。穷帮穷呀。这么着,两个寡妇就来往上了。
就在她们认识的那年冬天,那寡妇有天就跟你太奶奶说,咱们两家都穷,你儿子娶不上媳妇,正好我有个闺女,如今也二十好几了,就把我闺女,嫁你儿子吧。你太奶奶开头不敢相信,因为穷家的闺女,如果长得好,嫁出去也不难的,那寡妇就说,我不能拿闺女换钱。能嫁个憨厚人,比什么不都强。就这么着,你爷爷就娶了你奶奶。盘盘听了,大吃一惊,问:“怎么,我的血脉里,有那挖菜根拣白菜帮子的穷寡妇的成分?我该叫她什么?”妈妈说:“这事你爸老早就跟我说过。那是你的太姥姥啊。不过,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解决了温饱问题,挖白菜根拣白菜帮子充饥的事情,似乎已经成天方夜谭了。所以我们这代人很少跟你们这代人讲这些旧故事。”
爸爸对妈妈说:“可是,有个镜头,我一直没忍心跟你讲。现在我要跟你和盘盘讲出来。盘盘爷爷为什么总盯着那冰面看?是因为,那一年,遇上百年不遇的情况,土话叫囫囵冻,就是原来河面还没有上冻,忽然气温骤降到零度以下,咔嚓,河面就封冻住了。那天天亮,有人在河边大喊,人们跑去看,在那野马脊上,冻死了一个妇女,她肯定是踏上野马脊后,忽然囫囵冻,她本能地跪下,再也拔不出身子,整个人就冻成个冰雕了,而她背上,还背着那陪伴她多年的荆条筐。你爷爷奶奶奔到河边,一眼看出,那是你太姥姥,顿时捶胸大哭起来……”
盘盘听到那一刻,仿佛树木的年轮,顿时扩展,原来词典上的悲怆一词,不再飘渺,她的心智成熟期,来临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描写盘盘和爷爷的一段生活细节,从中可以看出盘盘扔掉披萨是不知节约,也体现出了爷爷与这个社会的格格不入。
B.爷爷住进养老院之后,父母领着盘盘去看望,而爷爷却总是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运河,实质上是在为下文的表述埋下伏笔。
C.小说在描写运河那边的人“过河挖白菜根”这段情节时,充分运用了语言、动作和细节描写,来表现出那个时代的人对艰苦生活的不屈与努力。
D.小说中盘盘在听过爷爷所讲的故事后,心智变得真正成熟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只有经历,才能感受,才能懂得。
E. 小说最后将笔触聚焦在了“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风雨辛酸磨练了那一代人,更展现出了那一代人的坚强与友善。
【小题2】小说中的“太姥姥”有怎样的人性闪光点?请结合情节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第三段画横线的句子有什么含意和作用?结合小说赏析。
【小题4】小说的标题“野马脊”,含意深刻,内蕴丰厚。请结合全篇赏析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那!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也》节选
【小题1】琼山为什么执意地要看窗外凋零的常春藤叶?请分析她的内心世界。
【小题2】“ 可是,看那!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说说你对这一段话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爱的延续
朱道能
一场迟到的秋霜,凋零了院里的最后几片树叶。妻子也像片枯叶一样,静静地躺在床上。
丈夫急急忙忙叫来了村医。村医翻了翻眼皮,号了号脉搏,连药箱都没有打开,只是摇了摇头,低低地说了一句:“这次真的不行了,快准备后事吧!”
这样的话,丈夫两年前就听过,说这话的是城里的医生:“这病已经是晚期了,如果做手术,还能支撑个一年半载的,但要花费几万元,不做就赶快准备后事吧!”
妻子一把拽住丈夫,头也不回地往外走。走出医院,两人忍不住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日暮时分,他们在村口的河边洗了脸,然后,微笑着向三个张望的孩子走去。
第二天,妻子说:“从今天起,我教你学习做饭。”
丈夫愣怔了下,点点头。
妻子说:“穷日子要富着过,粗茶淡饭也要做出滋味来。想法让伢们多吃几口饭,他们正长身子骨哩!”
于是,妻子就靠坐在椅子上,事无巨细地教起丈夫来。
“每顿饭挖一瓢米,太多了,吃剩饭。太少了,不够吃。”
“切菜时,手指贴着刀口一点点退。退得快了,菜就粗了,吃了不上口。”
“炒菜时,要把油烧红了再下锅。旺火勤翻,起锅放盐。”
丈夫嗯嗯地应着,轻巧的刀铲,拿在他手中,却像是在使唤一头不听话的牯牛,尽管憋得满头大汗,还是把饭煮得夹生了,把菜炒得焦糊了。
妻子就嗔怪道:“看你笨手笨脚的样子,啥时候才能学会呢?”
丈夫嘿嘿一笑:“不着急,你慢慢教,我慢慢学,总有学会的一天!”
妻子叹口气:“我等不及啊!”
白天教丈夫做饭,晚上在煤油灯下,妻子又教他缝补衣服。
妻子说:“老话说,大手大脚混日子,缝缝补补过日子。日子再穷,也不能让伢们穿着露肉的衣服出门。”
丈夫连连点头。
“记住了,燕儿是女伢,爱美,能不用补丁的,尽量不要用。”
“大强,小良是男伢,衣服破得快,补丁用得多。别忘了,补丁的布,一定要挑颜色相近的。别像贴块膏药似的,让别人笑话他们。”
丈夫一边听着,一边用拿惯锄头犁耙的大手,笨手笨脚地捏起一枚小针,眯着眼,从穿针引线学起。
当丈夫吭哧半天把才补好的一块补丁拿给妻子看时,听到的却是一声叹息。
丈夫挠挠头皮,把补丁拆开,说:“一回生,二回熟。你慢慢教,我慢慢……”,“学”字没出口,丈夫却“咝”的一声,缩了一下手。
妻子一把拉过丈夫流血的手指,放在口里吸吮着,眼泪便滴在丈夫的手背上。
丈夫却在笑:“你瞧我,是不是比咱家的猪还笨啊?”妻子“扑哧”一笑后,丈夫又很认真地说:“我现在才明白,咱们家真的一天也离不开你!”
就这样,妻子教,丈夫学,不知不觉中,两年的光景就过去了。这中间,妻子曾经倒下了几次,但每次都在村医“恐怕不行了”的预言后,又顽强地活了过来,重新出现在厨房里,油灯下……
看着气若游丝的妻子,丈夫知道,这次妻子是真的挺不过来了。于是,泪水一下子就盈满了眼眶。
村人闻讯赶过来,看着妻子深陷的眼窝里一双直直瞪着的眼睛,一位老人叹气道:“唉,这伢放心不下,就是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啊!”
丈夫便俯下身,贴着妻子的耳朵,说:“你放心吧,我会把孩子带好的……”
妻子依然直直瞪着眼珠子,一动不动。
突然,丈夫站起身,径直去了厨房。随后,便传来了叮当声响。
一会儿,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丈夫端来了一盘热气腾腾的小菜,放在妻子鼻子下:“你闻闻,我刚做的菜,香吗?要不,让孩子们尝一尝。”
于是,三个孩子含着泪水,品尝着父亲的手艺,齐声道:“嗯,好吃。跟娘做的一样好吃,娘,真的!”
妻子的眼皮动了动,还瞪着。
丈夫又站起身,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破衣服。然后在一片惊讶的目光下,娴熟地穿针引线,左缝右补。须臾间,一个针脚细密的补丁就呈现在妻子的眼前:“你看看,我补得怎么样?”
妻子吃力地转动着眼珠,看看衣服,又看看丈夫,两行热泪,从眼角滑落到脸颊——这一刻,妻子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丈夫早就学会了做饭缝补,却一直装着笨拙的样子,让她原本已经干涸的生命,又燃烧了几百个日日夜夜!
(节选自《2010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对环境作了描写,如秋霜凋零了树叶,其意图是交代自然环境凄冷、毫无生机的特点,也预示着妻子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B.在得知做手术需要花费几万元,做了手术也仅能支撑一年半载之后,夫妻二人抱头痛哭,不但表明妻子的病已经无药可救了,更说明夫妻二人都已经绝望了。
C.文中对妻子教丈夫学做饭和缝补的情节作了细致的描绘,这样写是为了凸显女主人公的勤劳、无私、照顾孩子与丈夫的细致体贴入微,也凸显出男主人公的良苦用心。
D.文中的丈夫一共笑了两次,两次笑表达的意思有不同,前一次是丈夫做不好饭时的自怨自艾,后一次是丈夫不会做针线活时的自我解嘲。
E. 临终前,妻子得知了丈夫是故意装笨的,这才明白丈夫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而用心良苦,至此,夫妻间相濡以沫的情感也得以升华。
【小题2】小说中的“丈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小题3】结合文本,请你谈谈本文以“爱的延续”为题有何好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的鸡呀!我的笋壳鸡呀!我的黑母鸡,我的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展现当时学生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号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