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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相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呀,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十九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二十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之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拴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涉及到我俩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把手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到时机成热,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奥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小题1】故事的主体部分采用第几人称叙述?有什么效果?(4分)
       
【小题2】小说中反复出现“你们这些年轻人呀”有何作用?(4分)
       
【小题3】小说以“我们”这些年轻人的一系列猜测和姑妈打开金首饰后引发的失望开篇,为什么结尾不回到这些年轻人身上?(4分)
        
【小题4】赏析“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这句话。(4分)
       
【小题5】用“姑妈的金首饰”或“系于一发”作本文的标题,哪个更好?请简述理由。(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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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沙海一苗树

梁衡

没有在沙漠里生活过的人,不知道绿色就是生命的火种。

世界排行第九的库布其大沙漠浩瀚无垠。沙漠中的达拉特旗(县)如海中一叶,官井村就是这叶上的一痕。但只这一痕,就有一百六十一平方公里。四十年前这里曾是飞沙走石一片混沌。村民住房一律门朝里开,如果向外,早晨起来沙拥半门高,你根本推不开门,人将被堵在屋子里。村里所有院子都没有院墙,如有墙,一夜狂风满院沙,墙有多高沙有多深。苏东坡形容月光下的院子,竹柏交影,如积水空明。而风沙过后的院子,沙与墙平,月照明沙静无声。我曾有在沙漠边生活的经历,风起时帽檐朝后戴,走路要倒行。就是进了村也分不清房子、行人。过去像达旗这样的地方,不用说庄稼难有收成,风沙起时,人们赶车出门,就如船在海里遇到台风,车仰马翻,淹没沙海。平时小孩子出门玩耍,也有被风卷沙埋而失踪的。人在这样的地方怎么生存?乡民渐渐逃亡殆尽。

村里有个汉子名高林树,一个名字中有三个木,也该他命中有树。全家人实在过不下去了,就逃到三十里开外一处低沙壕处。一次赶车外出他向人家要了棵柳树苗,就势插在沙窝子里。借着低处一点水汽,这树竟奇迹般地成活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柳树长到一房高。外来的人站在沙丘上,手搭凉棚四处一望,直到天边也就只能看到这么一点绿,别看只这么一点绿,它点燃了不知多少远行人生的希望。能在这树荫下、沙壕里,喝口水,喘喘气,比空中加油还宝贵。这是茫茫沙海中的唯一坐标,这里就称为“一苗树壕”。时间一长这个地名就传开了。民间口语真是传神,不说“一棵”而说“一苗”,那风中弱柳就如一苗小草,在无边沙海中无助地挣扎。但这苗绿色的生命启发了高老汉,他想有一就有十,就有百,栽树成瘾,几近发狂。凡外出碰到合适的树苗,不管是买、是要,总要弄一点回来。平时低头走路捡树籽,雨后到低洼处寻树苗。功夫不负有心人,渐渐这条老沙壕染上一层新绿。有树就有草,草下的土也有了点潮气。1990年,当地人永远记住了这个年份。高林树在树荫下试种了一片籽麻,当年卖油料竟得了一万两千元。那年头,国家兴起改革,允许有人先富,一个万元户在城里也是让人眼热心跳,更不用说在寸草不生的沙窝子里淘出这么大一个宝。远近的村民纷纷效仿,进壕栽树,种树种草种庄稼。一晃过去快三十年。三十年后是什么样子呢?

2018年8月底,塞上暑气初消,秋风乍起,我有缘来造访这个远近闻名的一苗树壕官井村。高老汉已八十多岁,不再见客。村主任和老人的二儿子领我登上全村最高处,天高云淡,浩浩乎绿盖四野。一物降一物,原来这沙子也有能制服它的宝贝。杨、榆、柳等高大乔木如巨人托天,而柠条、沙柳、花棒、苜蓿等灌草则铺开一张硕大的地毯。正是羊柴、柠条的开花季节,那红白相间的小花朵,就如小姑娘身上的碎花衣裳。羊最爱吃的沙打旺草,挺着一条圆滚滚的绛紫色花棒,如孩子的小手举着一大块巧克力。黄沙早已被逼到遥远的天边,成了绿洲上一条金色项链。这时一丝风也没有,天地静得出奇。黑黝黝的玉米地密不透风,十里、八里地绵延开去,浓得化不开。眼前这一百六十平方公里的土地早已不是一苗树、一点绿了。村主任自豪地说,这一带壕里产的沙柳苗抗旱、抗虫,成活率高,全国凡有沙漠的地方都用我们的苗。我们现在是拿“万”字来说话——现有沙柳苗基地七点六万亩,林地十六点六万亩,还有一万亩甘草、一万亩土豆、一万亩苜蓿、一万头奶牛……全村已人均收入两万元。我听着他不停地“万”着,笑道:“你现在已算不清,有多少万个‘一苗树’了。”

他又指着远处的沙丘说,生态平衡,这沙漠也不敢全治完,留一点在那里可以储存水分,发展旅游,也好让下一代知道过去这里曾是什么样子。

我问高老汉的儿子,你爹当年栽的那“一苗树”呢?他说,早已长到两抱粗,那年我哥结婚,砍倒做了家具。我说那是个标志,砍了多可惜。他说,要是知道现在有这么多人来参观,肯定不会砍。不过事后又补栽了一棵。我就急切地跟他去看,这是一棵榆树,也快有两抱粗,枝叶如盖,浓荫覆地。榆树是个好树种,木硬枝柔,抗风耐旱,特别是到春天时榆钱满树,风吹四方,落地生根,子子孙孙繁衍不息。我说,这树上一定要挂个牌子:一苗树。让人们不要忘记当年那百里沙海中一点绿。

世界第九大沙漠的变绿,原来是从这一苗树开始的。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用苏东坡笔下的院子和想象中风沙过后官井村的院子相比较,突出了沙漠环境的恶劣和沙漠生活的艰难。
B.文中连续运用“万亩”“万头”“万元”等数量词,突出官井村三十年来的巨大变化,表达了当地村民的自豪之情。
C.村民在治沙过程中留下一些沙丘,是追求生态效益而牺牲经济效益的表现,体现了保护环境、因地制宜的发展理念。
D.高林树和村民们是改善环境、劳动致富的典范,他们用持续不断的辛勤努力,谱写了奋斗创造幸福的时代篇章。
【小题2】这篇散文的内容具有纪实性,语言具有文学性,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A.
【小题3】本文以“沙海一苗树”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峻厉、温煦的大儒钱穆
邹金灿
①在北大,钱穆和胡适的课是最受学生欢迎的,其中一个吸引点就是两人的观点往往相反。比如,胡适主张老子在孔子前,钱穆则主张老子在孔子后。更重要的是,两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截然不同,胡适批判传统文化,钱穆则推扬传统文化的价值。
②他毫不客气地表达对胡适的不认同。一次,商务印书馆约请胡适编一本中学国文教材,胡适邀请钱穆合写。钱穆拒绝了,明确告诉胡适:你我关于中国文学的意见迥异,如果各写一本书让读者比对着来读,那样会对读者有益,但合写一本则不行。
③这符合钱穆某些时候的峻厉形象
④叶龙告诉我,钱穆先生相处起来很和气,但非常有威严。有一次他请钱穆改文章,钱穆提出意见,他随口说了些反对的话,钱穆马上就不改了——认为他所持的并不是虚心请教的态度。这令叶龙极其后悔,数十年后谈起此事,仍懊恼不已。
⑤《朱子语类》里记载了朱子这番话:“凡事回互,拣一般偎风躲箭处立地,却笑人慷慨奋发,以为必陷矫激之祸,此风更不可长。孔子在陈,思鲁之狂士,盖狂士虽不得中,犹以奋发,可与有为。若一向委靡,济甚事!……大凡只看道理合做与不合耳,如合做,岂可避矫激之名而不为?”
⑥1930年,钱穆撰文介绍近百年几个儒者的读书主张,谈到陈澧(1810-1882.字兰甫,清末广东大儒,著有《东塾读书记》等书)的读书方法时,他认为陈澧只是看到了时人的病,开出来的药方却“温和有馀,峻厉不足”,不能振聋发聩。这个“峻厉”的主张,可与朱子的“慷慨奋发”互相发明。
⑦峻厉与温煦,并存于钱穆身上。在叶龙的记忆中,钱穆很能克制自己的情绪,评议他人时,口不出恶言,比如他对于抗战胜利后北京大学不聘请他这件事,其实是有意见的,但多年相处,也只听他不经意地提过一两次。
⑧在西南联大时,经常有人向钱穆请教。学生对这位老师,先是敬畏,熟悉后变成敬爱。每逢周末,学生成群结队去钱穆宿舍问学。由于地方小,来的人往往是一批出来,另一批再进去。
⑨这些前来请教的人各式各样,西南联大的学生,其他大学的学生,银行、报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年过50岁的人……对于他们,钱穆没有丝毫疲倦厌烦的神态,一一耐心作答。学生李埏不解,说:“有的人只是慕名而来,只是来瞻仰先生风采的,为何也耐心作答?”钱穆举了范仲淹的例子:范仲淹带兵打仗时,18岁的张载带着兵书求见,范仲淹劝他读《中庸》,张载记取这番话,后来成了一代儒宗。钱穆告诉李埏:“孔子说,‘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我宁愿失言,也不肯失人。”
⑩严耕望1941年来到齐鲁大学追随钱穆,报到的第一天,钱穆领他到住处,对起居饮食、铺床叠被、整理书物等一切琐事都耐心指点,并且一天里来其房间五六次,对这位学生关怀备至。50年后,严耕望回忆起这个场景,仍然不禁涕泪横流。
11龚鹏程说:“钱先生回台湾演讲,在淡江大学礼堂倒塌被砸之后,身体肯定是受损了(注:1952年,钱穆在台湾淡江文理学院惊声堂演讲时,屋顶水泥大块砸落,伤重入院)。晚年楼居为常。古人云,筋力之减,皆称新来懒上楼,钱先生则是罕得下楼出门。问学者都在客厅中见。政界人物来,亦不接待,任其随席听讲而已。对我辈,因非真正弟子,较客气,多称兄。于我则称龚先生,我称他钱老师或先生。怡然蔼然,论学若话家常,大关节处却极敬肃、不苟且。而不甚道人是非,评价师友均极见分寸。许多成名学者,恃老卖老,动辄狂言骂世、自吹自炫,先生不然。”
12太史公说,“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纪,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在人海与时间的磨洗下,个人往往迅速湮灭,死后还为后人纪念的,无疑是“倜傥非常之人”了。
132015年是钱穆诞辰120周年,“我们没有做什么纪念活动,对他的最好纪念,就是读他的书。”钱辉(钱穆的女儿)对我说。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1)钱穆在新亚书院的学生唐端正回忆,钱先生几十年如一日地打太极拳,呼吸深长,全套每次可打30分钟,有一天在新亚上课,突然来了两个青年流氓,在门口探头探脑,还旁若无人地在课堂内左右穿插,钱穆警告无效,怒了,“把长袍的两只阔袖拉起,露出两只结实的手臂,一个箭步就抢到那两个阿飞的面前,摆出个揽雀尾的姿势,把他们吓得一溜烟跑了。”从钱穆身上充盈的生命力来看,他如从军,将会是个勇猛的士兵。
(2)胡适有次去苏州中学做演讲,因钱穆已在当地颇有名气,东吴大学的教师陈天一叮嘱胡适,到苏州不要忘了见一见钱穆,那时钱穆正在写《先秦诸子系年》,有两本很生僻的讨论《史记·六国年表》的书,他怎么都找不到,于是当面向胡适询问。不料胡适也答不上来。事后钱穆反省自己“书生不习世故”,初次见面就问生僻的书,无疑是在刁难对方,但因为这个问题积压在心中已久,突然见到一位“天下名人”,是以不禁冲口而出。
这件事没有妨碍胡适对钱穆的肯定。读了《刘向歆父子年谱》后,胡适在日记里说:“钱谱为一大著作,见解与体例都好。他不信《新学伪经考》,立二十八事不可通以驳之。”1931年钱穆进入北大历史系任教时,主持该系工作的正是胡适,其时是文学院院长。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写钱穆与胡适的事,一方面形象地写出了钱穆先生“峻厉”的性格,另一方面为了说明两人向来不和。
B.文章第12段,引用司马迁的话,是为了对钱穆先生做宏观的评价,说明他是“倜傥非常之人”,不会轻易被时间湮灭。
C.文章最后,作者引用钱辉的话是为了针砭时弊,批评现代人很少读钱穆的书,进而呼吁应该多读钱穆先生的书。
D.材料选取钱穆先生生活中的点滴片段,向我们展示了钱穆先生完整的人物形象,体现了传记选材的典型性特点。
【小题2】文章中,钱穆先生的“峻厉”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结合材料简要说明。
【小题3】文章11段引用龚鹏程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从来没有发过全国统一的身份证。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三个证件不同程度地起到了身份证的作用:一是驾驶证,二是护照,三是社会安全卡。罗斯福新政期间,他为了建立社会保障系统,提出为每一个有工作的人员建立一个社会安全账号。设想一出,立刻遭到了强烈反对。最后,罗斯福向国会妥协并保证:这个号码仅仅用于社会保险,一定不会用于身份标识的领域,并且会被保密。这个提案最终在国会通过。
严格地说,社会安全卡还算不上统一的身份证件。因为它只记录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照片等基本信息都没有,公民也不需要随身携带,该号码被明确规定为个人隐私。1974 年的《隐私法》甚至还有专门的条文写明:“要控制社会安全号对个人隐私造成的威胁。”
因为没有统一的身份证,美国各种信息系统中用来标识、区分公民个体的方法五花八门,最核心的方法还是人的姓名。但不同的人可以拥有相同的名字,还容易出现拼写错误。毫无疑问,按照姓名来查询个体信息的方法,检索效率和准确率都很低。当把不同系统的数据库连接、整合到一起的时候,要确定“谁”是“谁”,就变得非常困难。
美国法律认为“户口登记”可能侵犯隐私,因此没有明确的户口制度,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并不实行如同中国、日本以及泰国等国家那样的“户口登记”制度。在美国,各州登记制度具体执行并不相同,但这不影响这些资料成为证明个人身份最准确、最原始的资料。人口出生、死亡资料由医院等机构报往州政府,并存入计算机系统中,以供备案和查询。出生登记的材料都会被有关部门存入电脑系统,成为证明个人身份最准确和最具法律效力的原始材料,随时可以在各地查找和调用。
我们国家没有采用社会安全号制度来管理公民,而是采用了身份证制度,16 岁以上的公民都要办理身份证,而且出行要随身携带,很多地方都需要你填写身份证号码。因为存在同时出生的情况,所以第一代身份证号相同的人很多,也因为身份证会暴露个人年龄、地址等个人隐私,与税收、收入等等也没有挂钩,还容易做假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在技术上、管理上都有改进。
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制度有很多好处。简单地说:一是没有重号,一人一个;二是便于配套管理,如与收入、保险、缴税、医疗、开户等联系起来,可以在社会安全号下建立很多链接, 可以预防腐败;三是没有地域限制,没有城乡、大中城市差别,去哪里工作、生活、学习都是一样的,不像北京那样,限制外地人购房、购车、高考。
与身份证制度比较,采用社会安全号管理的优点显而易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不论是在哪里生哪里长哪里工作,都是一样的社会待遇,没有农民、工人、学生、干部之间的区别,更没有城乡间的歧视,公共资源为大家共享。
(选自《读者》2014 年第7期,有删改)
【小题1】关于美国的“社会安全卡”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现实生活中,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和驾驶证、护照一样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身份证的作用。
B.“社会安全卡”是罗斯福新政期间为了更新社会保障系统而提出来的,当时遭到了强烈反对。
C.“社会安全卡”提案最终在国会被通过是因为罗斯福向国会保证这个号码仅用于社会保险,并会被保密。
D.“社会安全卡”只记录姓名,性别、年龄等其它基本信息都没有,该号码被明确规定为个人隐私。
【小题2】在没有统一身份证的前提下,美国依然可以标识、区别公民个体信息,下面的表述不属于标识、区别公民个体信息的具体方法的一项是(    )
A.美国法律认为“户口登记”可能侵犯隐私,不实行“户口登记”制度,在美国,各州登记制度并不相同。
B.美国的各种信息系统中,用来标识、区分公民个体最核心的方法还是人的姓名。
C.为了方便备案和查询,医院等机构将人口出生、死亡等相关资料报往州政府,并存入计算机系统中。
D.出生登记的材料作为证明个人身份最准确和最具法律效力的原始材料都会被有关部门存入电脑系统,可以随时查找和调用。
【小题3】 对于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号”制度和中国的“身份证”制度的比较分析不正确的一项(    )
A.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号”没有重号,一人一个,不需要随身携带;而中国“身份证”出行要随身携带,很多地方都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16 岁以上的公民都要办理身份证。
B.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号”因同名多或拼写错误,使得按姓名来查询个体信息时检索效率和准确率都很低;而中国第一代“身份证”存在同时出生的情况,号码相同的人很多。
C.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号”便于配套管理,如与收入、保险、缴税等联系起来,可以预防腐败;中国的“身份证”与税收、收入等没有挂钩,容易做假身份证,从而导致腐败。
D.美国的“社会安全卡号”制度没有地域限制,没有城乡差别,到哪里工作、生活、学习, 社会待遇相同;中国的身份证制度有地域限制,有城乡差别,如北京就限制外地人购房、购车、高考。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之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蚌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年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严谨、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件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尺,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在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有事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儿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时一条长长的洗的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虽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的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白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列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描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那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的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于它骨气。
(取材于王佐良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勾勒出一副融汇了自然山水、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因素的江南图景。
B.饮食在作者关于故乡的感性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源于作者无法追怀的童年。
C.作者书写的是对故乡的追忆和游历,感物寄兴,表达了对浙江性格的体悟。
D.作者插叙初次游览杭州的经过,揭示了这座城市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特征。
E.“水”既是浙江灵秀风景的精髓,也是本文组织结构展开叙述的核心线索。
【小题2】文中说:“看看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多一点了解了。”结合原文,回答下面问题(7分)
①作者从鲁迅的故乡环境中看出了哪些特色?(3分)
②作者对鲁迅又多了那些了解?(4分)
【小题3】作者从湖光山色中感受到西湖哪些特点?(4分)
【小题4】有评论者曾用“一切景语皆情语”来概括本文带给读者的艺术感受,请谈谈你对“一切景语皆情语”的理解,并结合本文进行具体阐述。(不少于200字)(12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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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是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堵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

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小题1】如何理解“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中“解剖”一词的内涵?
【小题2】文中画线句“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有什么深刻含义?
【小题3】通过阅读巴金与小狗包弟的故事,你如何看待作者在文中流露出的忏悔意识?请简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