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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阅读
异数
那天,她和我安静地躺在床上聊天。
她说,我是一个异数。
我说,我也是。
不是吗?在小时候,她总是和别人玩不到一块,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她学习不好,她沉默寡言,她没有漂亮的新裙子,她因为长得难看,大合唱时独自坐在班级凳子上,她孤单地看同学们上台,那时,她说,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看三毛写文章,看到她写到孤单时让人心惊。
没有玩伴,自己把自己关起来,被老师画过黑眼圈之后就成为了异数,自闭症,很多年不出门……现在读起来,内心悲哀,遍野幽咽。所有孤单的人,都曾经是异数,与主流、与大多数,格格不入。
但这造就深度与光芒。
总是会想起卡夫卡。
一个人,孤单的与社会隔绝,与世人隔绝。我们感觉到他的异数之美,整个人仿佛被时间架着,往前奔,留下一路刀削斧刻的印迹——卡夫卡的文字,有着与生俱来的孤单与寂寞。
偏偏是那种不敢深看的光一层层降临了。
我记得上大学时,我一个人穿过正午的阳光,穿过安静的走廊,一直走到楼顶。
楼顶上有许多晾晒的被子,我站在被子中间,突然会泪流满面。
那些眼泪,不是为了爱情,不是为所失,是为什么呢?为时间的流逝吗?时间,它真是个坏东西,它主宰我的内心成为了异数,让我拿起一支笔,在陈年绣线的时间被面上,绣着这无法说出的孤寂。
哦,请原谅我喜欢这孤寂。
就让我当一个异数吧——不是均码状态,我不曲意逢迎,我不媚颜取悦,“没理由跟过来的水莲,只为我一个人,发出暗香。”读到这样的句子,我的泪水总是会在内心里涌动。
哥白尼被杀死的时候,还在坚持着自己。他妖言惑众吗?认定太阳是核心,地球围着它转——这几百年之后连小孩子都知道的真理,却以最恐怖的异数被灭亡,哥白尼一定嘲笑过人类的无知,可是,无知却是主流,是大多数,是盲从!
不,我绝不盲从。绝不!
当异数多好。是自己的,是少数的,看似柔弱,实则决绝!
纯粹,偏执,不会和世界打成一片,不会其乐融融,异数,要的就是一个与众不同,就是一个过分!是的,过分!
不,不妥协,决不妥协!甚至连安宁也放弃了——我要安宁干什么?动荡,从来给文字最新鲜的力量,内心越是动荡,越是呈现出一种异数的光芒。
程乃珊曾提过张爱玲,她的婆婆与张爱玲曾是同学,就读于上海那家贵族学校,提起张爱玲,她婆婆说,“并不起眼,不和人来往,不说话,人缘不好,总是独来独往……”她即使成名了,亦不和人来玩,一生的朋友,只一个叫炎樱的黑胖女孩子,两个人是看一眼就天地洞开的那种,甚至她的婚姻,也只有炎樱在场,看到她写下:愿岁月静好。
其实,最映衬内心的光辉一定是纯粹的。
在她发给我的短信中,有一句让我眼泪泛滥——“经过复杂艰难世事考验的纯真才更珍贵,打铁的人叫淬火。而世间,这叫异数的历经磨难。”
六世达赖仓央嘉措,雪域圣王,端坐在布达拉宫受万众敬仰,然而我们在他的身上看到的却是五彩斑斓、如影随形的缠绵,是情、是爱显现在了这枚通体透明的琉璃珠上。
他是异数,写下如此动人情诗一首首,在我们念着“曾虑多情损梵行,人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时,却并不知,为这情意缠绵的诗他所付出的代价,在25岁那年金睛路途中被害,从此,彻底走到自己孤单的路上。
在爱情上,爱德华八世也是异数——谁肯为爱情放弃王位?李隆基长生殿如此爱杨玉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为了李家江山大业,还是在马嵬坡前,赐了一条白绫给缠绵深爱的女子。但是爱德华八世,却真的收山而去,从此远离大英帝国,在法国终老,与她日日相伴。这个异数,成为爱情中的经典。
坚定地成为一个异数吧——对于一个文字的灵魂而言,没有比成为一个异数更必要的事情了。“宁肯媚晚凉,清风匝地随。”这随时随地的悲戚和惆怅,对于文字而言,就是绸缎上最浓烈的花朵,散发出的幽香呀,是那一朵没理由跟过来的莲吗?
(摘自2010年《散文百家》第9期)
【小题1】从全文看,作者主要写了哪些类型的异数?请分点简要说明(4分)
【小题2】作者在文中叙写了“六世达赖”之事,请分析这些叙写在文中的作用。(5分)
【小题3】作者在结尾处表示,自己要“坚定地成为一个异数”,你赞成他的这种选择与人生态度吗?请表明观点并简要说明理由(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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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公共空间与公共意识
①众所周知,“公”是相对 “私”而言的,公共空间自然应该不同于私人空间。一家人坐电梯下来,电梯就是你的私人空间,一到大厅,有了外人,马上就进入了公共空间,应该小声说话。为什么?怕干扰到别人。这是对他人基本的尊重。可是,即便在文明程度很高的今天,我们还是到处可见抽烟、吐痰,甚至在公共场合大声讲话,大声打手机……餐馆里的众声喧哗就更不用说了。对于这种现象,我们总是将其归因于未能把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区分开来。
②这诚然是没错的,但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也不是我要强调的重点。
③所谓“公共空间”应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日常公共生活的“公领域”,在这一领域中“私”是无所作为的,只要遵规矩、按常理、循旧俗就行;还有一层更重要的意思,就是一个将各种各样的私人意见、看法、观点等汇集为公意的地方。没有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公共意见”。当然,在这一“公共空间”中,需要的是理性,要让人说话,同时要辩论。
④中国人的古训是在公共场所“莫谈国事”,而康德却说只有在公共场所,你才应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和盘托出,在私下里,你倒真应该执行你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要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但所有的不满与意见都应该在“公共空间”得到发泄与表达。有学者指出: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人就开始意识到了自己是“国民”,“盖国家者,成于国民之共同心”,再以后,到1897年,就有人提到了“社会”这个词,专指国家之外为某种目的自行形成之组织。于是“社会”就成了“绅士”表达其个人意愿的公共空间。而立宪运动一开始就存在着“皇帝”和“绅士”两个主体,正是这两个主体之间日益尖锐的冲突,导致了清王朝的崩解灭亡。
⑤对“公共空间”的意识就叫“公共意识”。有了“公共空间”的意识,也就是有了公民的意识,知道我应该遵守公共秩序,知道我可以也应该在公共场合表达出我个人的不同见解,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场合,我个人的想法才能形成公共意见,获得别人的承认。“公民”,按其本意,指的是一个人意识到了他对这个国家所承担的义务及所享有的权利。一旦“意识到”,就可以在这个公共空间里把本属“私”的东西变成“公”。
⑥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学校篇》中也曾提出了以家族为本位的公共空间的设想。他主张设立学校,并且认为,设立学校,不仅仅是为了养士,更不是为了科举,而是使学校成为议政的场所,从而起到限制专权的功效,使学校成为绅士的公共空间。有意思的是:他心目中的公共空间还是以家族为本位的,“私”所指的并不是独立的个人,而是家族,家族的代表就是绅士。
⑦这当然很有中国特色,但我个人对此还是心存疑虑,害怕家族完全取代了个人,害怕家族中的“家长制”蔓延为全社会的行为规则,然后又成为国家统治秩序的正当性依据。家国一体,社会的伦理秩序就是国家的政治秩序,这是一种人们业已习惯了的生活态度。
⑧但不管怎么说,有了公共空间,有了对公共空间的意识即公共意识,中国的社会变革才有了根本前提。
【小题1】选出对文章理解正确的一项(   )(3分)
A.开头列举在公共场合抽烟、吐痰、大声喧哗等现象,是为了批评人们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
B.文中所说的“公共空间”就是指需要遵规矩、按常理、循旧俗、汇公议的公共生活场所。
C.第④段画线句强调,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D.对第⑦段画线句中人们把社会伦理秩序与国家政治秩序混为一谈的“生活态度”,作者并不认同。
【小题2】依据文意,“公共意识”的具体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2分)
【小题3】作者在第④段和第⑥段都援引与中国历史有关的材料,但目的不同,请联系上下文作简要分析。(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目。
冬夜说书人
徐鲁
老一辈的说书人,都渐渐老去了。新一代的说书人,还会有吗?即便还有,又将说给谁听呢?
老一辈的听书人,也渐渐地老去了。新一代的听书人,又在哪里呢?我甚至觉得,像我这个年龄的人,也许是故乡最后一茬在冬夜里听过说书、也喜欢听说书的乡村孩子了。
现在,连我们这一茬人也都快要老去了。
故乡哪,年年都在变化,变得我早已辨认不出她的模样了。就算我有无限的乡愁,又能在哪里安托它们呢!
我怀念,小时候在故乡山村漫长的冬夜里,那些走村串巷的说书人带给我们的温暖、欢乐和梦想,带给小山村和乡亲们的人情怡怡的祥和气氛。
那时候,一进入腊月的门儿,所有的农活儿都忙活完了,村里的大人和小孩就开始盼望着,说书人快要来了。
那时候我还时常攀爬到村口的那棵老枣树上去瞭望。
“说书人来了!说书人来了!”
没过几天,果然就等来了盼望已久的说书人。小孩子们会飞奔着把这个好消息瞬间传遍全村。
不一会儿,就看见从村外的小石桥那边,缓缓走来了一队奇怪的人儿: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一只手用一根竹竿探着路面,另一只手里的竹竿,牵引着后面那个人,后面的人牵引着更后面的人,他们一个跟着一个,排成了一个小队……
没有错,一看他们背着的三弦琴、牛皮鼓,还有鼓板、鼓架和铺盖,就知道,他们正是我们盼望了很久的说书人。
排在队伍最后面的那个少年,是一个年龄最小的说书人,乡亲们都叫他“瞎子小光”,他是我童年时代的好朋友。这些说书人全都是盲人。没有谁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学会说书的,又是怎样互相认识的,然后组合在一起,走村串巷给大家说书。
一到冬天,人闲地歇,大雪封山的时候,说书人就会准时来到我们村里。说书人是最受乡亲们欢迎的人。
说书人一来,就在村头的一位孤身老人满大爷家住下了。满大爷的小屋里是那么温暖,因为炕洞里整个冬天都生着牛粪火。漫长的冬夜里,热热的土炕上,大人和小孩都喜欢挤在一起,听这些盲人说书。
鼓板一响,说书开始了。
鼓板声和笑声不断地飞出满大爷的小屋,整个小村都沉浸在快乐的气氛里。孩子们都咧着缺了门牙的嘴巴,开心大笑着。乡亲们一张张写满艰辛和沧桑的脸上,也露出了难得的陶醉的笑容,有时候听到后半夜了还不愿意离开。
小光的年龄和我一样大,当时也就十来岁吧。每次到来,他都穿得干干净净的,从崭新的夹袄里面露出了雪白的衣领,刚刚修剪的小分头,梳理得整整齐齐。
“小光,你什么也看不见,为什么要把自己打扮得这么干净、整齐呢?”中间休息的时候,我问小光说。
小光一边整理着衣领,一边回答说:“我看不见,可是你们看得见,乡亲们都看得见呀!”
他整理衣领的时候,好像面前对着一面明亮的镜子一样。
后来我慢慢观察到,每一位说书人,都是穿戴得那么干净和整洁,每一颗扣子都扣得整整齐齐的,每个人的衣领都洗得干干净净的。
父亲告诉我说,他们虽然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是他们每一天都过得清清白白,他们是一些有尊严的人!
说书人在我们村住了半个多月后,又开始收拾铺盖,要离开这里去邻村了。
“小光,你们什么时候再来呢?”
“明年冬天!只有冬天才是农闲的时候嘛!”
“那春天和秋天,你们在哪里呢?”
“春天和秋天,我和师父们也要各自回家干农活儿呢!”
说书人靠着小小的竹竿牵引着,一个跟着一个,排成一个小队,背着他们的三弦琴、牛皮鼓和简单的铺盖,缓缓地走远了。
残疾的只是他们的眼睛,他们的心灵和生命却是完整和高贵的。
现在,说书这门手艺,在中国的大部分乡村里都已经失传了吧?我们这代人也早已长大,不再是小孩子了。我童年时的朋友“瞎子小光”,当然也早已长大了。
小光,你现在在哪里呢?
你还在冬夜的山村里给乡亲们说书吗?
《人民日报》( 2016年02月13日08 版有删节)
【小题1】文中划线部分文字写出了冬日农人听说书的快乐、陶醉情景,试分析这段文字的表达特色。
【小题2】文章在塑造说书人时灵活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请具体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说书人这个群体形象时,突出了他们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用两个问句结束全篇,包含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那位诗人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分。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偕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议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钱钟书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的独特性,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B.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鳞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他的独特的个性所致。
C.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认为自己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
D.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E.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小题2】文章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结尾引用钱钟书的话:“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落日
朱启平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时十分,我在日本东京湾内美国超级战舰“密苏里”号上,离日本签降代表约两三丈的地方,目睹他们代表日本签字,向联合国投降。
这签字,洗净了中华民族七十年来的奇耻大辱。这一幕,简单、庄严、肃穆,永志不忘。
天刚破晓,大家便开始准备。我是在七点多钟随同记者团从另一艘军舰乘小艇登上“密苏里”号的。“密苏里”号舰的主甲板有两三个足球场大,但这时也显得小了,走动不开。到处都是密密簇簇排列着身穿卡叽制服、持枪肃立的陆战队士兵,军衣洁白、折痕犹在、满脸笑容的水兵,往来互相招呼的军官以及二百多名各国记者。灰色的舰身油漆一新,十六英寸口径的大炮,斜指天空。这天天阴,灰云四罩,海风轻拂。海面上舰船如林,飘扬着美国国旗。舱面上人影密集,都在向“密苏里”号舰注视着。小艇往来疾驶如奔马,艇后白浪如练,摩托声如猛兽怒吼,几乎都是载着各国官兵来“密苏里”号舰参加典礼的。陆地看不清楚,躺在远远的早雾中。
仪式开始
九时整,麦克阿瑟和尼米兹、海尔赛走出将领指挥室。麦克阿瑟走到扩音机前,尼米兹则站到徐永昌将军的右面,立于第一名代表的位置。海尔赛列入海军将领组,站在首位。麦克阿瑟执讲稿在手,极清晰、极庄严、一个字一个字对着扩音机宣读。日本代表团肃立静听。麦克阿瑟读到最后,昂首向日本代表团说:“我现在命令日本皇帝和日本政府的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的代表,在投降书上指定的地方签字。”他说完后,一个日本人走到桌前,审视那两份像大书夹一样白纸黑字的投降书,证明无误,然后又折回入队。重光葵挣扎上前行近签字桌,除帽放在桌上,斜身入椅,倚杖椅边,除手套,执投降书看了约一分钟,才从衣袋里取出一支自来水笔,在两份投降书上分别签了字。梅津美治郎随即也签了字。他签字时没有入座,右手除手套,立着欠身执笔签字。
麦克阿瑟继续宣布:“盟国最高统帅现在代表和日本作战各国签字。签完字后,回到扩音器前说:“美利坚合众国代表现在签字。”这时,尼米兹步出行列,他请海尔赛将军和西门将军陪同签字。这两人是他的左右手。海、西两人出列后,尼米兹入座签字,签完字,就各归原位。麦克阿瑟接着又宣布:“中华民国代表现在签字。”徐永昌步至桌前,由王之陪同签字。这时我转眼看看日本代表,他们像木头人一样站立在那里。之后,英、苏、澳、加、法、荷等国代表在麦克阿瑟宣布到自己时,先后出列向麦克阿瑟敬礼后,请人陪同签字。各国代表在签字时的态度以美国最安闲,中国最严肃,英国最欢愉,苏联最威武。荷兰代表在签字前,曾和麦克阿瑟商量过。全体签字毕,麦克阿瑟和各国首席代表离场,退入将领指挥室,看表是九点十八分。我猛然一震,“九、一八”!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寇制造沈阳事件,随即侵占东北;一九三三年又强迫我们和伪满通车,从关外开往北平的列车,到站时间也正好是九点十八分。现在十四年过去了。没有想到日本侵略者竟然又在这个时刻,在东京湾签字投降了,天网恢恢,天理昭彰,其此之谓欤!
投降书
按预定程序,日本代表应该随即取了他们那一份投降书(另一份由盟国保存)离场,但是他们还是站在那里。麦克阿瑟的参谋长苏赛兰将军本来是负责把那份投降书交给日方的,这时他却站在签字桌旁,板着脸和日本人说话,似乎在商量什么。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记者们议论纷纷。后来看见苏赛兰在投降书上拿笔写了半晌,日本人才点头把那份投降书取去。事后得知,原来是加拿大代表在日本那份投降书上签字时签低了一格,占了法国签字的位置,法国代表顺着签错了地方,随后的各国代表跟着也都签错了,荷兰代表首先发现这错误,所以才和麦克阿瑟商量。苏赛兰后来用笔依着规定的签字地方予以更正,旁边附上自己的签字作为证明。倒霉的日本人,连份投降书也不是干干净净的。
日本代表团顺着来路下舰,上小艇离去。在他们还没有离舰时,十一架超级堡垒排列成整齐的队形,飞到“密苏里”号上空,随着又是几批超级堡垒飞过。
机声中,我正在数架数时,只见后面黑影簇簇,蔽空而来,那都是从航空母舰上起飞的飞机,一批接一批,密密麻麻,不知有多少架,顷刻间都到了上空,然后向东京方向飞去。大战中空军将士厥功甚伟,理应有此荣誉,以这样浩浩荡荡的阵势,参加敌人的投降典礼。
我听见临近甲板上一个不到二十岁满脸孩子气的水手,郑重其事地对他的同伴说:“今天这一幕,我将来可以讲给孙子孙女听。”
(有删改)
【小题1】开头第三段“海面上舰船如林,飘扬着美国国旗”句有什么含意?
【小题2】文章画波浪线处作者是怎样描写日本代表签字情景的?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以“落日”为标题有何深意?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结合文章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条走失的狗
宾 炜
阿平在城里当保安,老板叫杨富贵,听说以前也是穷光蛋一个,这些年发大了,就抖了起来。不说别的,光是他家养的那条进口名狗拉拉,就值一百多万。
一天,杨富贵忽然把阿平叫到他家去。原来他最近很忙,没时间蹓狗,拉拉似乎有点郁闷,他就让阿平把拉拉带出去转转。
这等于是把一百多万直接交到自己手上啊,见老板对自己这么信任,阿平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自然是把头点得像鸡啄米。
他小心翼翼地拉着拉拉来到街上,变着法子让拉拉玩得高兴起来。没想到才一会功夫,就出了意外。
拉拉碰上了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这家伙不知在哪捡到半块烧饼,正捧着津津有味啃得香哩。也不知咋回事,拉拉平常在家吃香喝辣的,见了那半块烧饼,居然眼馋起来,扑上去要抢,任阿平怎么拉也拉不住。
那流浪汉自然不干,一边躲闪,随手抡起一块石头,照着拉拉就是一通猛砸。阿平一看吓坏了,忙上前挡住石头:“别打别打,要打打我!”
拉拉显然也被惹火了,张开大嘴没头没脑地乱咬。流浪汉哪晓得抢他烧饼的是条百万狗,分明狂怒了,猛地一声怪叫,狠狠抱着拉拉一咬,拉拉痛叫一声,掉头落荒而逃,并留下了一路血迹。流浪汉身上血肉模糊,鲜血都快把眼睛糊住了,他用袖子抹了抹,呆了一呆,也是掉头撒腿狂奔。
阿平有点蒙了,等回过神来,拉拉已经跑没了影。他大喊一声,向着拉拉跑的方向拼命追。
可他一直追过了三条街,连拉拉的影子也见不着,地上也失去了拉拉留下的血迹。阿平再也跑不动了,脑袋轰轰作响,完了,自己这是茅坑门口摔跤——离死(屎)不远了!
他乱轰轰地想,怎么办?如果拉拉找不回来,卖了自己也赔不起。一走了之吧,又舍不得这份工作。思来想去,自己的前途命运紧紧地系在拉拉身上,只有找到拉拉这一条路可走。
半天过去了,阿平依然一无所获。忽然,他在一根电线杆上发现了一张寻狗启事,仔细一看,果然是老板贴出来的。后来,他又在报纸上和电视里看到了寻找拉拉的消息。
阿平只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了,找到拉拉的心情也更加迫切。可是,他已经差不多把这座城市跑了一遍,仍然没有碰到拉拉。看看天色已经暗了,阿平突然间感到一阵绝望。他决定放弃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他给老板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我找不到拉拉……对不起,老板,我欠你的,只有下辈子还你了……”
“你还找什么拉拉?”老板没好气地说,“你现在马上赶到医院来!”
阿平又喜又忧。喜的是拉拉估计已经被人找到了,忧的是拉拉可能受了重伤,而且是被别人找到的。
他临时又改变了自己的决定,忐忑不安地来到医院。在一个急救室外面,见到了老板。杨富贵见他来到,就把手中一个鼓鼓的纸袋塞到他怀里,匆匆道:“你在这里守着,里面有五万块钱,医生叫你交钱就交钱。这是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你要再乱跑,我饶不了你!”说罢,跑下楼去开车走了。
阿平紧紧搂着钱袋,焦急万分地盯着急救室的门,上面显示手术正在进行中。
忽然,有个护士走了出来,阿平凑上去,颤抖着打听:“怎、怎么样?还、还有救吗?”
护士说:“命是保住了,不过,由于送来的晚了点,伤口已经烂了,有一条腿肯定保不住了。”
阿平不由自主地盯着自己的两条腿,脑子里蹦出个荒唐的念头来,真愿意把自己的腿给拉拉接上去。又等了好久,老板又急忙忙地赶回来了,一见就问他,怎么样了?阿平不敢看老板的脸色,低着头说:“还、还没出来……护士说,命可以保住,但、但要截掉一条腿。”
老板重重地叹口气,转而恼怒地盯着他,说道:“阿平,这事你得承担全部责任。做完手术,你得好好照顾他,得当爹当妈一样侍候着,将功赎罪!“
阿平心中一宽一喜,听老板的话,分明已经原谅他了。他一时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突然扑通跪在老板脚下,感激涕零地说:“老板,我对不住你,是我害了拉拉。这辈子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会把它侍候好的,我、我……”说着,又是悔恨,又是感动,热泪滚滚而下。
杨富贵把他扶起,瞧瞧他,沉吟半晌,这才问道:“阿平,你真的把自己看得这么贱么?竟然连一条狗都比不上?”
阿平怔了怔,羞愧无比地说:“老板,我算什么啊,就是把我卖了,也不值拉拉一个脚趾头。我知道,我欠你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行了行了。”杨富贵有点厌恶地挥挥手,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当年要是像你这样,把自己看得连狗都不如,也就不会有今天了。”
阿平张着嘴巴,听不懂老板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杨富贵想了想,吩咐道:“你等会下去,把我车后厢的狗先送回我家,找个地方埋了。”
“狗?”阿平吃了一惊,“什么狗?”
杨富贵瞪了他一眼:“拉拉!”
阿平脸色一白:“什么?拉拉死了?”
杨富贵淡淡地说:“这不关你的事,是我刚才亲手打死的。我到处发寻狗启事,就是怕这狗再咬人。这狗日的明明疯了,不结果它,还不知道要给我闯多少祸。”
阿平瞠目结舌,仿佛不认识一样傻看着老板。忽然扑通又跪了下来:“老板,这都怪我,这都怪我啊,你怎么处罚我,我也愿意!”
杨富贵有些恼怒地把他一把扯了起来:“拉拉的死,我不怪你。可要是人死了,我不怪你,天也会怪你!出了事,你为什么不马上找那个受伤的人?这整整两天,你不找人,居然拼命去找一条狗,要不是我在一个垃圾车里发现他,现在恐怕已经没命了。这条人命,就得算在你头上!”
阿平只觉得头脑变成了一片空白,茫然不知所措地盯着急救室的大门。杨富贵叹息着说道:“你要是及时把他送来医院,人家这条腿能废么?人命关天,你竟然把狗看得比人命还重,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阿平失魂落魄地走下来,打开老板小车的后箱,看见了拉拉的尸体。他突然间百感交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把拉拉紧紧抱在怀里,无声地哭了起来。
(节选自《2010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在遛狗的问题上,阿平所表现出的“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变着法子”等,足见他是一个奴颜婢膝、毫无自尊可言的保安。
B.在流浪者遭到拉拉攻击时,作者细致地刻画了其动作,如“躲”“抡”“砸”“咬”等,是为了与阿平构成对比,突出狗在阿平心中的重要性。
C.拉拉跑丢后,阿平没有先去找被咬伤的流浪者,而是几乎跑遍了城市去找狗,不仅是因为他认为应该弥补自己的工作过失,更是因为他认为这只价值百万的狗关系着自己的命运和前途。
D.设置情节时,作者使用意外、误解的手法,如吃香喝辣的拉拉竟对半块烧饼感兴趣,来到医院的阿平还误认为是拉拉的腿保不住了。
E.结尾处,杨富贵对阿平说:“行了行了”并“厌恶地挥挥手”,这说明其对阿平的想法和做法,已经十分不满,甚至有解雇阿平的冲动。
【小题2】作者在第1段交代了杨富贵的经历,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请简要概括文中阿平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4】小说中出现了阿平和杨富贵两个人物,你认为谁才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