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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宰予的挑战
《论语》里,宰予因“昼寝”挨夫子骂而出名。不过睡了个午觉,孔子生气,说说弟子是可以的,但老人家的话说得实在有点过了。什么“朽木不可雕也”,什么“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一向温柔敦厚的夫子,突然变成“毒舌”,说了许多狠话,令人难解。不就是睡了个午觉吗,至于如此发飚吗?当时孔子不会被什么事气糊涂了吧?
其实,孔子对宰予的不满,郁积了很久。孔门之中,宰予是唯一敢在思想上挑战夫子的弟子。
宰予最初的挑战,是在课堂上关于“井有仁焉”的辩论。他提了一个刁钻的问题:要是有人落井,跳下去救,必一起死,是仁;不跳下去,见死不救,是不仁。这井该不该跳?
这是一个逻辑的陷阱。宰予想看看夫子会不会往下跳。
孔子一下子被问住,深思熟虑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说:“何为其然也?”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可以想想别的办法救嘛,不一定非要跳井呀!君子可以被别人欺骗,但不能自己犯傻呀!
孔子没有直接回答宰予的问题。他没有往“井”里跳,而是从井边绕了过去。
宰予的另一次挑战,是关于儒家“守丧三年”的礼制。宰予感到三年丧期太长,专门去问孔子,还发挥说:“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这次,孔子回答得很直接:“于汝安乎?”这是问宰予:不“守丧三年”,你安心吗?孔子认为孩子出生三年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父母离世,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是天经地义之事。不想,宰予却回答:安心。孔子只好说:“安则为之。”宰予走后,孔子感叹说:“予之不仁也!”对他的印象变得更差了。
宰予说的是事理,孔子讲的是情理,各有各自的理。平心而论,宰予的主张更实际一些,但他一副“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样子,很难让夫子高兴。
再后来,宰予居然怀疑起三皇五帝们的“神话”了。他问孔子:听说黄帝活了三百岁,黄帝到底是人呢,还是非人?他怎么可以活三百岁呢?这个问题有点科技含量,不好回答,气得孔子说:“予非其人也!”意思说,宰予根本不是能讨论这个问题的人!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形容宰予“利口辩辞”。的确,宰予的能言善辩,不在子贡之下。孔子开始很欣赏他,后来却承认自己“以言取人,失之宰予”,并得出人生的一大教训:对人,要“听其言而观其行” 。
孔门之中,像宰予这样的异端,绝无仅有。孔子虽不喜欢他,却从没有要将他逐出孔门之意。有意思的是,《论语》也详细记录了宰予的一次次诘难和夫子对他日益增加的不满,而没有像今人那样,努力将不喜欢的人和事从历史中抹去。
宰予的结局并不好。据《史记》记载,他后为齐国大夫,卷入内乱,终被“夷其族” 。——像多数异端人物一样,宰予的命运,并不令人意外。
(选自《青年博览》2010年第12期,作者钱宁)
【小题1】对“宰予说的是事理,孔子讲的是情理,各有各自的理”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宰予说的事理是:三年丧期太长,因为他觉得: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B.孔子说的情理是:孩子出生三年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父母离世,子女按情分应为父母守丧三年。
C.宰予的观点和孔子的观点虽然矛盾,但支撑他们各自观点的理由都是充分的,没有谁是谁非之分。
D.宰予和孔子的看法虽各有道理,但宰予否定了老师的观点,这也暴露出他平时对孔子也怀有不满。
【小题2】(小题2)下列各项中,列出了“孔子对宰予的不满”的几个方面,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关于“井有仁焉”的辩论上,宰予提出了一个刁钻的问题。
B.父母离世后,宰予认为子女不应为父母守丧三年,自己这样做也会安心的。
C.宰予敢于怀疑三皇五帝们的“神话”;且宰予能言善辩,不在子贡之下。
D.宰予白天睡觉,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小题3】(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君子可以被别人欺骗,但不能自己犯傻,这是说我不会上你宰予的当,去直接回答那个问题。
B.宰予认为“守丧三年”则礼坏乐崩,所以孔子同意了宰予的这种说法,并说“安则为之”。
C.宰予能言善辩,可与子贡比肩,孔子开始很欣赏他,后来对他的不满情绪却日益增加。
D.孔子虽然从感情上不喜欢他,但从理性上认同宰予,所以从没有要将他逐出孔门之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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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的大爷爷
莫言
我大爷爷是八路军的医生。他先是学中医的,参军后,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白求恩牺牲后,大爷爷心中难过,生了一场大病,眼见着不行了,说想家想娘了。组织上批准他回家养病。姑姑说大爷爷一进家门就坐在门槛上;脸色蜡黄,头发长长,虱子在脖子上爬。穿着一件破棉袄,棉絮都露了出来。姑姑说大爷爷双手哆嗦,急不可耐地喝了绿豆汤,又添了一碗。喝完第二碗后他就不哆嗦了。汗水沿着他的鬓角流下来,眼珠渐渐地活泛了,脸上有了血色。姑姑她听到大爷爷肚子里呼噜呼噜响,好像推磨一样。一个时辰后,姑姑说大爷爷到厕所里去,拉了个稀里哗啦,似乎连肠子都拉了出来。然后就慢慢地好起来,两个月后就精神健旺生龙活虎了。
我说《儒林外史》上有类似的故事。姑姑问我“儒林外史”是什么?我说是古典文学名著。姑姑瞪我一眼,说,连古典文学名著上都有,你还怀疑什么?!
大爷爷病愈之后,就要回太行山找部队。这时,八路军胶东军区的人找上门来,动员大爷爷加入。大爷爷说,我是晋察冀军区的人。胶东军区的人说,都是共产党的人,我们这里正缺您这样的人,老万,无论如何我们也要把您留下。许司令说了,用八人大轿抬不来,就用绳子给老子捆来,先兵后礼,摆大宴请他!就这样,大爷爷留在了胶东,成了八路军西海地下医院的创始人。
大爷爷的高超医术很快在胶东传开。许司令肩胛缝里那块弹片就是他取出来的,黎政委爱人难产,也是大爷爷手术。连平度城里的日军司令杉谷也知道大爷爷的大名,他率兵下来扫荡,坐骑大洋马被地雷炸翻。他弃马逃走。大爷爷为这匹马动了手术,治愈后,成了夏团长的坐骑。后来此马恋旧,咬断缰绳逃回平度城。杉谷见宝马复归,惊喜万分,让汉奸秘密探访,得知八路军在他眼皮底下建了一座医院,医院院长就是把死马医活的神医万六府。杉谷司令是学医出身,惺惺相惜,总想把大爷爷招降过去。为此杉谷从《三国演义》里学了诡计,派人秘密潜入吾乡,把我老奶奶、我大奶奶、我姑姑绑架到平度城中,扣作人质,然后派人送信给我大爷爷。
我大爷爷是意志坚定的共产党人,看完杉谷的信,揉巴揉巴就扔了。医院门政委将这信捡起来送到军区。许司令和黎政委联名写信给杉谷,怒斥他是个小人。信中说如果他敢伤万六府三位亲人一根毫毛,胶东军区将集合全部兵力攻打平度城。
姑姑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在平度城里住了三个月,有吃有喝,没受罪。姑姑说那杉谷司令是个白脸青年,戴一副白边眼镜,留着小八字胡,文质彬彬,讲一口流利中文。他称老奶奶为伯母,称大奶奶为嫂夫人,称姑姑为贤侄。姑姑说她对杉谷没有坏印象。当然这是姑姑私下对我们自家人说的,对外她不这样说。对外她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受尽了日本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但坚决不动摇。
我大爷爷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大爷爷牺牲的事必须说说。姑姑说大爷爷是在地道里为伤员做手术时,被敌人的毒瓦斯熏死的。县政协编的文史资料上也是这样说的。但也有人私下里说大爷爷腰里缠着八颗手榴弹、骑着骡子,独闯平度城,想以孤胆英雄的方式去营救家人,但不幸误踩了赵家沟民兵的连环雷。传播这消息的人姓肖名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此人阴阳怪气,解放后曾因发明了一种特效灭鼠药而名噪一时。后来被揭露,他的特效鼠药主要成分是国家已经严禁使用的剧毒农药。此人与姑姑有仇,因此他的话不可信。他对我说,你大爷爷不听组织命令,撇下医院的伤病员,耍个人英雄主义,行前为了壮胆,喝了两斤地瓜烧酒,喝得醉三麻四,结果糊里糊涂踩了自己人的地雷。肖上唇龇着焦黄的大牙,简直是幸灾乐祸地对我说:你大爷爷和那匹骡子都被炸碎了,是用两只筐子抬回来的。筐子里有人胳膊,也有骡蹄子,后来就那么烂七八糟地倒进了一个棺材。我把他的话向姑姑转述后,姑姑杏眼圆睁,银牙顿挫地说:总有一天,我要亲手劁了这个杂种!
姑姑坚定地对我说:孩子,你什么都可以不相信,但一定要相信,你大爷爷是抗日英雄、革命烈士!英灵山上,有他的陵墓;烈士纪念馆里,展览着他用过的手术刀和他穿过的皮鞋。那是双英国皮鞋,是诺尔曼·白求恩大夫临死前赠送给他的。
(节选自《蛙》,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大爷爷回家养病,喝了两碗绿豆汤后肚子推磨一样呼噜呼噜响,后来拉了个稀哩哗啦就逐渐好转康复了。
B.胶东军区的许司令说,先用八人大轿之礼邀请大爷爷去,否则就用绳子给捆了去,可见胶东军区很骄横无理。
C.姑姑她们三人被绑架到平度城三个月而没有受到严刑拷打,是因为杉谷一心一意想好好把大爷爷招降过去。
D.肖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他目睹了大爷爷骑着骡子,腰缠八颗手榴弹,独闯平度城而被炸死的经过。
E.小说采用了较多侧面描写手法,借别人之口或别人之眼去讲述“大爷爷”,使这一有着传奇色彩的英雄形象十分丰满。
【小题2】文中写大爷爷“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是如何描写大爷爷医术高超的?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有人说大爷爷这个人物历史已经久远,在现实中已经没有意义,你怎么看,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初   心

张晓风

一、初哉首基肇祖元胎……

因为书是新的,我翻开来的时候也就特别慎重。书本上的第一页第一行是这样的:“初、哉、首、基、肇、祖、元、胎……始也。”

那一年,我十七岁,望着《尔雅》这部书的第一句话而愕然,这书真奇怪啊!把“初”和一堆“初的同义词”并列卷首,仿佛立意要用这一长串“起始”之类的字来作整本书的起始。

也是整个中国文化的起始和基调吧?我有点敬畏起来了。

那时我刚入中文系,刚买了这古代第一部字典《尔雅》,立刻就被第一页第一行迷住了,我有点喜欢起文字学来了,真好,中国人最初的一本字典(想来也是世人的第一本字典),它的第一个字就是“初”。

“初,裁衣之始也。”文字学的书上如此解释。

我又大为惊动,我当时已略有训练,知道每一个中国文字背后都有一幅图画,但这“初”字背后不止一幅画,而是长长的一幅卷轴。想来这是当年造字之人初造“初”字的时候,煞费苦心的神来之笔。“初”无形可绘,无状可求,如何才能追踪描摹?

他想起了某个女子动作,也许是母亲,也许是妻子,那样慎重地先从纺织机上把布取下来,整整齐齐的一匹布,她手握剪刀,当窗而立,屏息凝神,考虑从哪里下剪。阳光把她微乱的鬓发渲染成一轮光圈,她用神秘而多变的眼光打量着那整匹布,仿佛在主持一项典礼。其实她努力要决定的只不过是究竟该先做一件孩子的小衫好呢,还是先裁自己的一条裙子?而在她思来想去的当际,窗外陆陆续续流溢而过的是初春的阳光,是一批一批的风,是雏鸟拿捏不稳的初鸣,是天空中一匹复一匹不知从哪一架纺织机里卷出的浮云……

那女子终于下定决心,一刀剪下去,脸上有一种近乎悲壮的决然。

“初”字,就是这样来的。

人生一世,亦如一匹辛苦织成的布,一刀剪下去,一切就都裁就了。

整个宇宙的成灭,也可视为一次女子的裁衣啊!我爱上“初”这个字,并且提醒自己每个清晨都该恢复为一个“初人”,每一刻,都要维护住那一片“初心”。

二、初发芙蓉

《颜延之传》里,颜延之曾问鲍照,自己与谢灵运各自诗的优劣,鲍照说:“谢五言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如铺锦列绣,亦雕缋满眼。

六朝人说的芙蓉便是荷花,鲍照用“初发芙蓉”比谢灵运,实在令人羡慕,其实“像荷花”不足为奇,能像“初发芙蓉”才令人神思飞驰。灵运一生得此四字,也就够了。

后来的文学批评也爱沿用这字眼,介存斋《论词杂著》论晚唐韦庄的词便说:“端己词清艳绝伦,初日芙蓉春日柳,使人想见风度。

中国人没有什么“诗之批评”或“词之批评”,只有“诗话”“词话”,而“词话”好到如此,其本身已凝聚饱实,且华丽如一则小令。

三、清露晨流,新桐初引

《世说新语》里有一则故事,说到王恭和王忱原是好友,后来却因政治上的芥蒂而分手。只是每次遇见良辰美景,王恭总会想到王忱。面对山石流泉,王忱便恢复为王忱,是一个精彩的人,是一个可以与之共享无限清机的老友。

有一次,春日绝早,王恭独自漫步到幽极胜极之处,书上记裁说:“于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

那被人爱悦、被人誉为“濯濯如春月柳”的王恭忽然怅怅然冒出一句:“王大故自濯濯。”语气里半是生气半是爱惜,翻成白话就是:“唉,王大那家伙真没话说——实在是出众!”

不知道为什么,作者在描写这段微妙的人际关系时,把周围环境也一起写进去了。而使我读来怦然心动的也正是那段“于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附带描述。也许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大景观,只是一个序幕初启的清晨,只是清晨初初映着阳光闪烁的露水,只是露水装点下的桐树初初抽了芽,遂使得人也变得纯洁灵明起来,甚至强烈地怀想那个有过嫌隙的朋友

李清照大约也被这光景迷住了,所以她的《念奴娇》里竟把“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句子全搬过去了。一颗露珠,从六朝闪到北宋;一叶新桐,在安静的扉页里晶薄透亮。

我愿我的朋友也在生命中最美好的片刻想起我来。在一切天清地廓之时,在叶嫩花初之际,在霜之始凝,夜之始静,果之初熟,茶之方馨,在船之启碇,鸟之回翼,在婴儿第一次微笑的刹那,想及我。

如果想及我的那人不是朋友,而是敌人(如果我有敌人的话),那也好——不,也许更好,嫌隙虽深,对方却仍会想及我,必然是因为我极为精彩的缘故。当然,也因为一片初生的桐叶是那么好,好得足以让人有气度去欣赏仇敌。

(选自《张晓风散文》,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一部分,作者对“初”字有精彩的场景描写,请概括其主体画面并分析该场景描写的作用。
【小题2】文中划波浪线的两则“诗话”“词话”的引用有何作用?
【小题3】结合上下文,赏析划横线的语句。
【小题4】文章最后两段从第三人称转入第一人称,有何用意?结合全文分条概述。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我家搬到北京陶然亭南,附近马路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卖些油盐酱醋,同时兼管每天牛奶的发送。

母亲那一阵子大病初愈,我给她订了一袋牛奶。由于每天到那里取奶,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其中一位很年轻,刚来不久。她面容清秀,长得纤弱,快言快语。熟了之后,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了。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想明年接着考。她又听说我爱看书,还写点儿东西在报刊上发表,就对我另眼相看。

那时候,买麻酱要证,买香油要票,带鱼则只有过春节才有。打香油的时候,都得用一个老式的长把儿小吊勺作为量器,盛满之后,通过漏斗倒进瓶里,手稍微抖喽一下,就会使盛进瓶里的香油的分量大不相同。每次我去打香油,她都会满满打上来,动作麻利;每次我去买带鱼,她会把早挑好的宽一些的带鱼,从台子底下拿给我,我感受到她的一番好意。

除了书和杂志,我无以相报。好在她爱看书,我就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她曾经悄悄地对我说她不喜欢待在这么个小铺里卖一辈子香油、麻酱和带鱼,告诉我想复读,明年重新参加高考。

刚恢复高考的那一年,她参加了高考,没考上。第二年又去高考,结果差的分比前一年还多。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

我读大学期间,很少回家,和她见面少了,几乎断了音信。

六年过后,正是文学复兴的时期,我家有很多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当当,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她正好。

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

我把杂志给了她,说:家里还有好多,你这样子不方便到我家去拿,待会儿我给你送来!她一摆手说:那哪几行啊!那显得我的心多不诚呀!便跟着我回家抱回好多本杂志,我只好帮她提着一大摞,护送她回到副食店,对她说:这么沉,你怎么拿回家?她说:一会儿打电话,让孩子他爸来帮我扛回家。这可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宝贝呀!说完,她咯咯又笑了起来。

那天告别时,她挺着大肚子,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扬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陶然亭南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似乎比以前更漂亮了,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

“我是专门等您的,我在会议名单上看到您的名字,就一直等着这一天呢!我和您有三十多年没有见了。今晚,我得请您吃饭!我已经定好了房间!您可一定等着我呀!”她热情地说。

晚餐丰盛又美味,边吃边谈,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在家里,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告别时,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芝麻粒那么大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那一带,二十多年前就都被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选自《光明日报》2018年11月30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选用的副食品商店、麻酱证、香油票等事物极具典型性,能够唤起一代人对改革开放前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记忆。
B.第四段中“每次我去打香油,她都会满满打上来,动作麻利”,运用细节描写,意在表现小冯技艺娴熟,是一名称职的店员。
C.作者三十多年后再见到小冯,“她似乎比以前更漂亮了,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暗示小冯的生活条件比以前改善了很多。
D.文章多次写到小冯的笑,如“笑吟吟地叫我”“咯咯又笑了起来”“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等,表现了小冯不同情景下的心理特点。
【小题2】“钻天杨”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已被《光明日报》“中国故事”栏目登载,假如你是该栏目组编审,请谈谈选用本文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尼克·胡哲:我和世界不一样
他只有不足一米高,但在很多人心里,却是真正的英雄。
1982年12月4日,尼克·胡哲出生在墨尔本。这个新生命的降生,给父母带来的不是惊喜,而是惊恐:这是一个“海豹肢症”患儿,一个没有四肢的怪物。父亲吓得跑到医院的产房外呕吐,母亲甚至不敢靠近他。
父母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他们四处求医,但整个澳大利亚,没有一个医生能给出合理的医学解释。而尼克·胡哲的情况比一般的“海豹肢症”患儿还要糟,他完全没有双臂和双腿,只是左侧臀部以下长出一只带着两个脚指头的小“脚”。
不过,力克幸运地生在了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里。父母在经历了最初的惊愕和痛苦后,接纳了现实,他们从没想过要放弃这个孩子。
“父母和所有亲人都很疼爱我。我天生与别人不同,但他们却从没提起过我的身体异于常人。在五六岁时,我知道自己没有手脚,然而我真的认为没什么大不了。”
父母像对待正常孩子一样,教力克做能做的一切。18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就把他放到了水里,让他学习游泳。他 6岁那年,身为电脑程序员和会计师的父亲就开始教儿子用两个脚指头打字。
到该上学的年龄,父母做出了一个艰难但可能最正确的决定:把儿子送进当地一所普通小学就读,而不是去为残障儿童设立的特殊学校。
一旦失去父母的庇护,无助的尼克必须独自承受风雨。他行动需靠电动轮椅,生活要靠护理人员照顾,他发现自己和别人并不一样。同学们对他怪异的身体发出的嘲笑和尖叫让这个7岁的孩子感到深深的自卑和孤独。他内心充满无奈和绝望:我又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他后来回忆道:“8岁的时候,我非常消沉。我冲妈妈大喊,告诉她我想死。”有几次,他真的试图自杀,只是没能成功。
真正让他发生改变是在13岁那年。妈妈剪下报纸上的一篇文章给他看,上面刊登了一个残疾人走出困境找到人生意义的故事。主人公没有被残疾压垮,他为自己设立了一个个人生目标,并且逐一去实现,在实现理想的路上他还不断帮助别人。文章主人公的一句话深深打动了他:“上帝把我们生成这样,就是为了给别人希望。”
力克振作起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幸的人,自己也不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
坚强地挺过来的他,渐渐学会了应付自己的不自如,他开始做越来越多的事情,做那些其他人必须要手脚并用才可以完成的事情,比如刷牙、洗头、用电脑、游泳、运动……
他也逐渐交到了朋友。7年级时,他去竞争学生会主席,结果成功当选。
他开始变得开朗和快乐,与学生会同伴一起参与地方慈善机构和残疾组织的各种事务,虽然他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艰辛。
在父亲的帮助下,尼克还取得了会计和金融企划的双学士学位。19岁的时候,他开始实现自己的梦想,那就是通过自己充满激情的演讲和亲身经历去鼓励其他人,给人们带去希望。“我找到了我活下去的意义。”
在演讲中,他无数次当众倒在桌子上,向台下观众演示一个无手无脚的人如何重新站起来。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直到身体艰难地站立。他用自己的生命体验让人们明白,实现梦想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不懈和拥抱失败,把失败看作是一次学习的机会,而不是被失败的恐惧打倒。
演讲之余,他也充分享受自己的生活。他对游泳、滑板都很在行。2008年,他在夏威夷还学会了冲浪,甚至掌握了在冲浪板上做360°旋转的高难度动作。“现在就算你用百万元来引诱我,叫我长出手脚,我也不会考虑。”
身高不足一米、没有手没有脚的尼克,赋予了这个世界一笔巨大的财富。
(选自2010年12月11日《羊城晚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概括尼克·胡哲能够“站起来”的原因。(4分)
【小题2】文中多次引用尼克·胡哲的原话,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试作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如何理解尼克·胡哲所说的“现在就算你用百万元来引诱我,叫我长出手脚,我也不会考虑”这句话的含义?并请你结合全文和自己的人生感受谈谈尼克·胡哲赋予这个世界的最大财富是什么。(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真情实感”论的贫乏和僵化
现代和当代散文缺乏系统的理论,散文理论界影响最大的是“真情实感论”。其著名论述是:“散文创作是一种表达内心体验和抒发内心情感的文学样式。”“它主要是以内心深处迸发出来的真情实感打动读者。”不难看出,事实上把散文的特殊性定性在“真情实感”,也就是抒情性上。这种“真情实感论”在相当一个时期中,拥有相当的权威,至今仍然得到学界并不敏感的人士的广泛认同,但这样的理论是极其粗陋的。
首先,真情实感并不是散文的特点,而是一切文学共同的性质。其次,真情实感的强调,并非永恒现象,而是一种历史现象,最初出现在五四时期,是对“瞒和骗”的文学传统的反拨,后来,是在新时期对“假大空”政治图解的颠覆。把这种理念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抽象出来,作为散文的永恒的性质,实质上是以抒情为半径为散文画地为牢。中国散文史乃至西方散文史上,并不全以抒情为务,不以抒情见长的散文杰作,比比皆是。不管是蒙田还是培根,不管是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还是罗兰·巴特的《艾菲尔铁塔》,甚至是苏东坡的《赤壁赋》,诸葛亮的《出师表》,都不仅仅是以情动人的,其中的理性、智性,恰恰是文章的纲领和生命。
这样的散文理论之所以独步一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话语霸权遮蔽了思维方法上的漏洞。第一个疏漏是把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散文观念当作永恒不变的规律。第二个疏漏比之第一个漏洞更加严重,那就是,真情实感,和巴金讲真话一样,并不是文学的规律,而是对作家的道德要求。第三个遗漏,就散文而言,在表现情感时,并不一定局限于真和实,作为文学创作,最根本的规律乃是想象,更全面的说法应该是真假互补虚实相生。
因为没有西方现成的理论资源,也没有自己的像样的理论,散文不得不从历史和现状中直接进行概括。这就用得上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问题在于,流行的真情实感论,既没有逻辑的系统性,又没有历史的衍生性。它是一种抽象混沌,没有内部矛盾和转化。实际上,情和感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在矛盾中转化消长的。情的特点是动,但是,情是一种“黑暗的感觉”,情之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要借助感觉才能传达,所以叫做“感动”。感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在情感冲击下发生“变异”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月是故乡明,贾宝玉第一眼看到林黛玉就说这个姑娘见过的,王维在散文中感到深巷寒犬“吠声如豹”,这些在真情冲击下变异了的感觉,明显不是“实感”,而是“虚感”。通过这种“虚感”传达出来的感情是真情还是假情呢?
看不到内在矛盾,也就看不到运动发展、变化,从而对情与感的历史的消长视而不见。在散文历史的最初阶段,实用理性占着绝对的优势,情在散文中是被排斥的。至少到了魏晋以后,抒情才从实用理性中独立出来。晚明小品中提出独抒性灵,五四散文继承了这个传统。散文的抒情主题,其深层的矛盾,其实不仅在于感,而且在于理。主情的极端就是用变异的感觉来抑制理性,走向极端就是情感的泛滥,变成了滥情、矫情、煽情。故到了二十世纪中叶,西方产生了抑制抒情的潮流,在中国的先锋诗人和小说家中,跳过情感,直接从感觉向审智方面深化,追求冷峻的智性成为主流,而散文却停留在真情实感的抒情中。直到余秋雨出现,他把诗的激情和文化的智性,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迈向了散文的新阶段,也就是从主情到主智的历史过渡。
“真情实感论”如果真要成为一种严密的学科理论基础,起码要把情与感之间的虚和实,情与理之间的消和长作逻辑的同时又是历史的展开。它最大的缺失在于号称散文理论,却并未接触散文本身的特殊矛盾。
【小题1】从文学创作的角度看,以“真情实感论”作为散文理论犯了哪些错误,试分点简要概括。
【小题2】请根据文意,简述在创建严密的文学理论时需要解决好哪些问题。
【小题3】请简要概括文章的行文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