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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向一棵树鞠躬

王崇亚

(1)我突然被一棵榆树惊呆了。

(2)说突然,是因为我在这条小巷的尽头住了十年,日日里从它跟前走过,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3)那天早晨,我无意识地朝路边的砖垛上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棵树。 我不由自主地站在那里,仰视着这棵不同寻常的树。

 (4)它长在一堆码起来的砖垛上。周围是林林总总的大树小树。砖垛有两米多高,我不知道它在那里堆了多少年,表层的砖被一层青苔覆盖着。砖们不规则地排列在一起,好像训练累了的老兵,歪歪斜斜地站在那里,勉强保持着一种队形。

(5)它其实只有一米来高。稀稀疏疏的枝杈恣意地伸展着,形不成高大伟岸的姿态,却展示了固执顽强的生命。它站在高高的砖垛上作俯视状,鸟瞰着这个喧闹的世界。

(6)它小心地经营着自己。它当然喜欢玉树临风般的躯体,哪怕是小家碧玉的亭亭玉立也可以呀!但命运却把它交付给一堆砖。当初,它选择了砖垛前面的那一片阳光地带,准备唱着歌儿向老榆树告别。可是就在瞬间,一阵微微的风,把它飘到砖垛上,它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它知道,非分的妄想只能毁灭自己。找准自己的位置,顺势而生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它只能压抑着蓬勃向上的内驱力,让饱满的激情化作一段朴实——它长成了灌木丛。

(7)即便如此,它也肯定受过不尽的苦痛。雷电轰击过它,狂风摧残过它,风雪侵蚀过它。最难耐的还是干旱和贫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脚下那座高原似的砖垛,却贫瘠得难以供应它起码的养料。

(8)它只得打自己的主意。 让主干变粗变矮,让枝叶变小变多,尽量节衣缩食,减少消耗。尽可能挽留住雨露,拼命把根往下扎,这是它生存的策略。厄运使得它青筋突暴,浑身疤痂,身体佝偻,它没有屈服。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

(9)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为一颗榆树而感动。

(10)又一天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那砖垛已经不见了。

(11)一个老人背负着一棵树蹒跚而行。正是砖垛上的那棵树。

(12)老人告诉我,这垛砖垛了十八年。当初准备盖房子用,儿子突然得病死了。媳妇改嫁,他领着孙子孙女艰难度日,房子就耽搁了。现在孙子孙女已长大成人,会挣钱了,政府又补贴了一部分钱,房子终于可以翻修了。

(13)我怔在那里。十八年,我不知老人是如何度过的。

(14)老人边走边自言自语道:“当初砖每块五分,现在涨到三毛七。你看这棵树,咋就恁耐活呢?缺水少土的,竟活了十八年。若不是用砖,要活成精呢!”

(15)我看见肩负在老人背上的那棵榆树,竟然是老人的翻版。蓬蓬松松的枝叶,是老人稀疏的乱发;褶褶皱皱的干,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几十条柔柔细细的根,是老人冉冉飘飞的胡须!

(16)老人背负着那棵老榆走了。一个自言自语的老人背负着另一个不言不语的老人,走了。

(17)我默默地伫立,向老人背上的那棵榆树深深地鞠了一躬。

(选自《散文》,2009年第1期)

【小题1】文中描写的这棵榆树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概括。
【小题2】文章第(7)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举例分析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在结构和内容上分别起到什么作用?
【小题4】联系全文,结合文中两个划线的句子,选择其中一句谈谈自己的感悟。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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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八点档
吴念真(台湾)
直到他医学院毕业、当完兵,然后进入著名的教学医院当第一年住院医师,并且把第一个月薪水拿给她之前,他从没看过母亲的笑容。
他记得那天母亲很认真地看着薪水袋,好久好久之后才自言自语地说:“人家说我这么拖磨,总有一日会出头天……,他们都不知道,最悲哀的是你,我是在等你出头天。”
他没父亲,没兄弟姊妹,跟妈妈同姓,身分证父亲那一栏之前始终写着“不详”,后来才改成空白。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个年纪时会问母亲:“我为什么没爸爸?”
他说不懂事的时候不知道要问,到懂事的时候则根本不敢问。 小学的时候,母亲每天得帮三户人家洗衣兼打扫,至于下午的时间,他记得母亲曾经卖过臭豆腐、炸粿、蚵仔面线等,而且放学时刻就会把摊子推到学校附近来卖给学生,所以一下课他就 必须赶过去帮忙,生意高峰过后他就在摊子旁边写功课,直到卖完为止,没卖完的母子俩当晚餐自己吃。
每当几个特定的孩子走过摊子前面,母亲总会小声问他:“你考试有没有赢他?”无论他的答案是有或没有,母亲接下来的话永远是:“人家的爸爸不是有钱就是在做官,你爸爸是死在路边被狗拖,如果你连读书都赢不了人,那你以后就准备去帮他们做奴才倒尿桶!”
后来洗衣机方便了,摆摊子也常被警察抓,母亲只好转业,去一家当时开始流行的地下酒家内侍,那时候他已经念高中。
他的便当和晚餐换成母亲从酒家带回来的剩菜,比起小学时代不仅花样多,而且豪华又丰盛,蹄筋、龙虾、鲍鱼、鱼翅不稀奇,他说:“甚至还经常吃到里头附送的牙签、酒瓶盖和烟头。”
考上第一志愿医科的那一年春节,母亲终于带他回中部的老家“返外家”,听到母亲以那种故作卑微的语气,跟几个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阿姨和低头抽闷烟的舅舅们说:“没想到这个从小被我用馊水养大的孩子也会考到医生!”
回来的火车上,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你少年的故事到底是怎样?”没想到母亲闭着眼睛装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免问啦,看电视就知道啦,我的故事……连续剧常常在扮。”几年后他的小阿姨心脏开刀,成了他的病人,查房的时候偷偷问她母亲的遭遇,没想到阿姨也同样说:“现在想想……,很像八点档的连续剧。”他说自己想像过无数次,原本以为会曲折离奇、悲情万分的故事,经阿姨一讲果然老套又无趣:母亲小学毕业后先在家乡的裁缝店当学徒,之后也没跟家里讲,自己偷跑到台北,介绍所帮她找到一个带小孩的工作,谁知道没多久却被这家人的大儿子侮辱了,人家是当官的人,给钱了 事可以谈,其他打死不认帐,外公和舅舅们无力对外,只会骂母亲贱,母亲从此一去不回,带着 小孩自力更生。
就这样。“不过,结局还不错。”他说。 两三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紧急叫进开刀房,救回一个知名官员的命,忙了一整夜,第二天他还主持记者会,跟媒体讲病况。 当他累歪歪地回到家,听见母亲在房里叫他。他走过去,却发现门锁着,他敲敲门,隔了好久之后,他才听见母亲说:“我没事,免烦恼……我是说……我前辈子一定欠那个 xxx 非常多…… 让他侮辱没关系,还要这么辛苦替他养儿子,来……来……救他那条狗命!”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结构艺术极为高超,开头部分采用倒叙的方式,仅凭借“他”最终“出头天”就形成了悬念,引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B.在他小时候,母亲询问他考试成绩时说的话,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遭遇是她一生永远的伤痛,她内心充满对有钱人的仇恨。
C.他念高中时常吃母亲从饭店带回来的剩菜,剩菜中“附送的”东西这一细节描写,表现出作者对有钱人为富不仁的批评。
D.在他考上医科后母亲第一次带他回老家这一段叙述中,“终于”和“故作卑微”两个词语流露出母亲压抑多年后的骄傲。
E. 小说以“八点档”为题,是因为“母亲”的故事在小说中人物看来,与晚上八点钟的连续剧故事十分相似,平淡而老套。
【小题2】小说中有一些文字暗示了“他”的出身与平常人不同,请从文本中找出相关内容。
【小题3】小说中母亲的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最后两段,有人认为可以删掉,有人认为应该保留,你赞同哪种看法?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耳朵碰来的密祉

伍佰下

①从来不擅长写游记。说实在的,每到有风景的一地,就像被蒙着花手绢随意牵走的牛一样,别人拿出来的风景,只能依稀看见花手绢上那几片图案,盲目地走,看的基本上是一个概念。低头吃草,难得嚼出点草药香,已是自得其乐了。

②可是从大理回来,有一阵子感觉异样。都市里的天,怎么蓝也透着一股灰。在酒吧里劲爆的电声点燃着啤酒的香味,怎么就有那么一股子心事重重、风尘浓浓的燥戾。有那么几天,但凡一个人上完洗手间,关水龙头照镜的那一分钟里,嘴边滑出的总是一排简单到极致的乐音。后来,翻到手机相册,我明白了,我是在心里纠缠上了一个地方。

③嘴边溜出的是《小河淌水》。心里念念的是一个叫密祉的地方。

其实,就去了一下午,晒了一身臭汗,听了一肚子歌,傍晚太阳还旺着的时候,坐小板凳露天吃了几碗豆腐。在云之南。

⑤密祉在弥渡,弥渡是大理州下一个县。密祉这个地方,似乎没什么了不起的风景。山远着,不高;亚溪河淌着,不宽;田矮矮矬矬,躬身打理作物的大嫂半天也不给外来人一个眼色。它怡然自得着,简素平常。可从进入古镇的那一刻起,我不得不为它竖起耳朵。

⑥密祉的特别之处,在于响动。这些响动,与音乐有关。

⑦一下大巴,几百人正耍花灯,老老小小,龙到狮子,蚌壳精到俏艄公,背着西洋娃娃的婆娘到吹着旱烟的阿公,穿梭轮转,全在民歌的节奏里。花灯之乡的欢舞人群手法老到,很快就把我绕进去了。

⑧在背娃大婶的队伍里,圈子中央是一对中年叔婶,手上拿着盆钵和棒槌,唱、舞、打击中,还要眉来眼去地表现出双人造型。这造型是扭、跨、拗、弯,表演得实在是土。可是,我发现这一对老演员,对眼对得出火花。背娃婆姨们边配合着,边用欣羡甚至是崇拜的眼光看着这对主角。“他们年轻轻的已经在一起唱歌跳舞,”有个婆姨看我入迷,漏了一句。音乐已歇,他俩一时收不住,还在扭和唱,打击出的“嘭嘭”声,激得我心脏扑扑地跳。我听说这里的不少镇民是舞花灯的职业艺人,靠着表演吃一辈子饭。可这一对敲打舞动得忘我,始信密祉人职业了一辈子,还是会往心里折腾花灯。那是把自己身体弄热,精神气弄热,实实在在享受快乐的生命典仪。我的视线一度错乱,眼前身形臃肿的女主角,胡子拉碴的男主角,跳着跳着,双双变成了婀娜与俊朗,仿若他们的几十年前。“跳死灯场不算死,不会玩灯枉一生”。烈日微风,乐舞不休,我痴痴而得意地穿越着,看破了一对男女,从青春走到中老年的秘密。

⑨随大部队过掉那一片片金黄植物覆盖的田野,就是八百米文盛古街。午后静静。一条宽街,好多明清院落,竟是真正老建筑的底子,凭风吹雨打,原样上没做什么装饰,散散淡淡地,在这密祉的乡间活着。推开任何一扇吱呀叫着的门,我看到升着炊烟的人家,开着电视的住家,奶奶膝上坐着孙儿,哼着小调在乘凉,看到外客没有提防,咧嘴笑,眼神纯澈大方。我的脚步轻轻,有时稍微跨进一下民宅的门,就提醒着自己加快退出,别打扰了这恬静一片,还有那催眠的歌谣。

⑩就在这古街的一条横巷子里,有一个院落不能不去。还没到门口,就飘过来《小河淌水》。嗓音土而亮,尤其高音处,有种奋不顾身的感觉,像一位密祉姑娘在大江边对着月亮放肆地唱,唱得电视上任何版本都没得比。

⑪我是到了《小河淌水》整理创作者尹宜公的家里。

⑫老人7年前已不在,院落随便进,两个天井,挂满了玉米和辣椒,各处房间被拾掇成了史料展厅,木梯嘎吱嘎吱,午后斜阳从木窗懒洋洋地射进照片上,照片泛了黄,照片上当年的高大后生尹宜公更显俊俏。

⑬这一曲《小河淌水》也怪,并不是诞生在密祉这片远离尘嚣之地,而是降生在云南大学围墙后门的一个小土楼里正负责地下党宣传歌唱活动的年轻后生尹宜公的身上。1947年那个春夜,他被南风合唱团一位同事一曲无字的“啊——”给镇住了。不知道那个曲调在尹宜公身上发生了怎样的化学反应。反正,他走神了。他的神思回到了密祉,这一座“不弹弦子不上路,不唱山歌不出门”的故乡。我相信他感性的回忆——那一晚,那似曾相识的曲调,勾出了他的乡愁。乡愁是什么?是在这个充满了歌乐和对歌的村子里,村头那汩汩清流被一弯春月淡定地照见,是整宿整宿对歌到唱破嗓子的那一层酣畅,也是心中秘而不宣的恋人那一双明媚的眸子……反正尹宜公是听见了,也看见了,于是,他在日后捕捉到了这小溪一样奔、羊肠道一样绕的旋律。

⑭我还没有从沉迷中走出,已被拉到了老街的南头。那就该是尹宜公魂牵梦绕的“小河淌水”源头。夕阳照着一弯浅浅流经的溪水,碎银般亮得睁不开眼睛,溪水旁的多处树荫里,溪水上的凤凰桥头,白蔟衣衫的女子随意开口清唱。从《放羊调》到《月亮出来亮汪汪》,当然有最令人柔肠百结的《小河淌水》。忽然听到一个高逸的男声响起,我有点恍惚,似乎她们的身边,还有一个唱着歌的青年在游走,他高大俊逸,他头顶上的那片月光朦胧婉转……错乱中醒悟,其实是身边四川日报的前辈扯起的男高音,接住了《小河淌水》的下半段。我满脸羞愧。我扯不上那么高的声音,背不熟其实十分喜欢的歌词。那个时候,我明白了尹宜公为什么在云大一曲成名的不是斗志昂扬的歌——他的耳朵不会撒谎,云大跟密祉相去好远,越是斗志激扬中的沉静刹那,也许,越是离这一刻恬静悠闲着的密祉更近。本来,这里就是可以安心歌唱,安放心灵的所在。

⑮人心是要有故乡的。忽然,好多种女声、男声错杂起来。有尖着嗓子轻轻地放出高音,也有放肆地扯开本嗓,有密祉歌手,当地婆嫂,也有同行的写作者们。这歌声后来就没有停过。一直到晚些时候,古乡公所的露天晚饭,我们蹲坐在矮桌前,吃各种与当地一绝——臭豆腐有关的小吃。直到一口热烫香辣的豆腐突袭,我突然有了那一淌水滚落到胃里的舒畅感。此时歌声未尽,脸上烫烫的。尽管没有尹宜公的春风明月,秋日夕阳逼得我浑身是汗,同伴们疯疯地扯开嗓子吼起这支歌,我的饭碗和酒碗里,依然明月照人。

【小题1】第①段画线句所运用的修辞手法的表达效果是_______________。
【小题2】分析第④段在文章中的作用。
【小题3】文章第⑧段主要运用了______和_______描写,表现了舞蹈者的_______、________。(两个字概括)
【小题4】对文章写《小河淌水》的创作经过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南风合唱团同事吟唱的无字曲触发了尹宜公内心的乡愁,给予了他创作的灵魂。
B.这段插叙是作者走访尹宜公故居时产生的联想,表达了对革命先烈无比的崇敬。
C.《小河淌水》的创作经过表明革命者内心不仅有昂扬斗志,也有温柔缠绵的乡愁。
D.尹宜公在创作《小河淌水》时采用奔放婉转的旋律,表现出了故乡特有的情韵。
【小题5】作者为什么说密祉是“耳朵碰来”的?
【小题6】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动静结合的表现手法,请对此作简要赏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读梵高
张家鸿
①窗外,几只不知名的鸟雀在高大的木棉树上肆意地欢叫着。屋内,我心无旁骛地品味着手头的书,一本让我陷入沉思的书。这本书就是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殴文·斯通所写的《渴望生活——梵高传》。
②在欧文的文字世界里,我可以倾听,倾听苦难无情地敲打脆弱肉体的声音,滞重、沉闷、摄人心魄。
③活着,随着时间的分秒逝去,死亡在远方日渐明朗。正因为死亡如日出日落那般平常,所以苦堆才具备永恒的意义。在我眼中,苦难与生命两者之间,是个大大的等号。生命唯有经过苦难与痛楚的洗礼,才能彰显它的伟大!未有任何的生命可以不带有苦难沉重的底色,没有苦难的生命是不存在的,苦难的面目不同罢了。欧文·斯通认为,最能打动读者的不是名人深厚的成就和辉煌,而是他们追求和探索的过程。
④对于许多艺术家来说,全情地投身艺术势必造成物质生活的难以为继。梵高的生活总是处于极为尴尬与困顿的景况之中,在他的世界里,生活的炊烟总也升腾不起,既没有爱情,亦没有面包。这是一个怎样的冰冷世界啊!唯有提奥的帮助,让他可以偶尔地感受到世俗的暖意与温情。
⑤在困难面前,在面临如何抉择的关键时刻,对艺术的热爱是否能够强力地战胜对世俗的妥协,彰显了一个艺术家的纯粹性与崇高性。在这个世间,这样的人从来是屈指可数的。毋庸置疑的,梵高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之所以能够跨越苦难,只在于有一份独特的快乐在呼唤。
⑥艺术于生活,艺术家虽然可以漠视世俗,却不能与世俗完全隔绝。因此,这份快乐并不复杂,像海子的诗歌一样,它根源于“喂马、劈柴”,起源于“粮食和蔬菜”。于是,这份快乐对于梵高的意义,就像在电线杆上的鸣叫对于雀跃的鸟儿,就像拿到糖果对于单纯的小孩,就像收获秋之硕果对于憨笑的农民,就像得到远方儿女的问候对于年迈的老人。
⑦可以想象,梵高用笔描画出满意之作时的如痴如狂,眼神清澈、刚毅,如默默耕耘于田间的老牛,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有一种不可与外人道的快乐。看见山间云雾的缭绕与迷离,能够激荡起画家的创作灵感;望见海之波澜壮阔,可以激起远航者的征服大海的雄心壮志。这种快乐既纯粹又彻底,他拓宽了自己生命的厚度,铸成知己抵抗世俗世界的精神堡垒。
⑧在梵高面前,我总是深刻地怀疑自己并且怀疑大众。怀疑自己的浅薄与懦弱,怀疑大众的盲目与功利。在怀疑的同时,我在向梵高表达敬意。人类的文明史上注定只有一个梵高。他是不世出的天才,在艺术的世界里,如鱼得水。他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童,生活在世俗的虚假与狰狞中,胆战心惊。天才与孩童的完美结合。构成了梵高短暂的肉体生命,亦构筑了他永恒的艺术生命。
⑨我注定不是梵高,正如我不会是安徒生笔下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在传送光明与温暖的追索里,却独自承受着冰冷大街上的冬之寒意与心之荒冷。梵高亦用他的向日葵,让一个个与艺术绝缘的人,谛听着艺术带来的突如其来却永恒的悸动。在我的心里,小女孩与梵高均占据着一个隐秘而不可与人言的角落。同样地,在我的认知世界里,梵高与卖火柴的小女孩具有一样的意义,即艺术先觉者总要经历世人漫长而无情的冷漠与抛弃。而生之短暂,又注定了献身者的一生之寥落已成必然。
⑩我读不懂梵高的艺术,我感受到的是他肉身给我带来的对苦难的思索,以及他无与伦比无处不在的影响力。是否也可以斗胆地认为,我的怅惘与叹息,与众多的先哲一样,是在精神的花园里向他默默地靠近?
⑪我读梵高,既读出了他的困难,亦读出了他的快乐,更读出了他对生之眷恋。他的自戕源于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因为眷恋与热爱,所以,他毅然地告别这次的生命,期待着来世的重回。在梵高的笔下,生的存在总是炽热、浓烈、升腾不息,以至于让人无法畅快地呼吸。此时此刻,我决意在每个夜晚,热切地仰望星空。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篇写窗外鸟雀的欢叫,反衬屋内“我”的专心读书、意在表明“我”被梵高深深吸引。
B.第⑥段运用比喻、排比的修辞手法,语言生动形象,有气势,凸显出快乐对于梵高的意义。
C.第⑨段通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和梵高的对比,表现出生之短暂、与献身者一生寥落的必然性。
D.全文以“我读梵高”为线索,串连梵高的艺术探索过程,表达了“我”对梵高的景仰之情。
【小题2】第③段中说:“生命唯有经过苦难与痛楚的洗礼,才能彰显它的伟大!”我们从中获得了哪些启示?
【小题3】文末第 ⑪段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作简要赏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岁月钟声

汪曾祺

我读的小学是县立第五小学,简称五小,在城北承天寺的旁边,对面是天地坛。五小有一支校歌:“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半城半郭尘嚣远,无女无男教育同。桃红李白,芬芳馥郁,一堂济济坐春风。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实在过于夸张了。但记忆中学校门外的地势确比校内高,进大门,要下一个慢坡。慢坡的东端是门房,同时也是校工詹大胖子的宿舍。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当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钟,喀啦喀啦,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

每逢国文课都是要背诵的。一年级开头是“大狗跳,小狗叫”,后面有《咏雪》这样的诗:“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我学这一课时才虚岁七岁,可是已经能够感受到“飞入芦花都不见”的美。我现在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也许是从“飞入芦花都不见”悟出的。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边的梧桐树上。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校长对学生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但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到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的铃摇着摇着,钟打着打着,我们便长大了,便到了小学高年级了。

教五年级国文的是高北溟先生。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的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教六年级国文的是张敬斋,张先生很有学问,他教我们《老残游记》,讲得有声有色。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明湖上的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我对五小很有感情。每天上学,暑假、寒假还会想起到五小看看。有一年寒假,大雪之后,我到学校去,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开了。没有一个人,连詹大胖子也不在。一片白雪,万籁俱静。我一个人踏雪走了一会,心里很感伤。

我十九岁离乡,六十六岁回故乡住了几天。我去看看我的母校:什么也没有了。承天寺、天地坛,都没有了。五小当然没有了。

这是我的小学,我亲爱的,亲爱的小学!“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写詹大胖子剪冬青树,好像跟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这采用了儿童化的视角,既体现了儿童对剪树行为形象化的认知,又表现了詹大胖子的细致和认真。
B.文章写作者寒假到学校去,发现学校空无一人,唯余白雪,内心感伤。这不但写出了作者对五小的深情,还成为对未来作者离校去乡又再度回返却旧物不再的铺垫。
C.文章结尾两段展现了浓郁的情感,年岁的沧桑和旧物的消失使情感走向低沉哀婉,最后一段的深情告白,以及校歌展现的情感也是悲伤沉郁的。
D.作者刻画詹大胖子的形象,采取了一种客观中立的情感倾向,记其功劳不露赞美,叙其违纪不加指摘,甚至将其违纪行为塑造为难忘回忆,使其形象立体化。
【小题2】如何理解标题“岁月钟声”?请简要说明。
【小题3】作者对五小时光在自己的文学写作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追溯,具体表现有哪些?由此对母校表达怎样的情感态度?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三一八”惨案七十二周年祭
那一天,阳光如此灿烂。那一天,人潮如此汹涌。那一天,青春如此妩媚。那一天,枪声如此清脆。
七十二年了,岁月无声无息地过去。五千年的文明,在这一天之前,有比这一天更沉重的记忆;在这一天之后,也有比这一天更沉重的记忆。于是,我们忘却了这一天:一九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三月十八日,是一扇透出微光的窗户。
刘和珍,一九零四年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自幼丧父,家境清贫。我可以想见你的勤劳,你高超的针线与厨艺,你与母亲相依为命,你在一盏如豆的灯下读书到天明。一九一八年,刘和珍以优异成绩考入江西女子第一师范学校,担任校刊《江西女子师范周刊》的编辑。我在图书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你的文章,但我猜想,你的文字必不同于卓文君,不同于薛涛,不同于袁枚的女弟子们。蕴藉中有锋芒,温婉中有热情,一九二三年,考入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预科,不久,转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英文系,被选为学生自治会主席。鲁迅先生的印象是“常常微笑着,态度很温和”、“也还是始终微笑着,态度很温和”。然而,子弹却不会还报你以微笑。一颗子弹从你背部入,斜穿心肺。你才二十二岁。
杨德群,一九零二年生于湖南湘阴县。一九一三年考入湖南女子师范学校,深受杨昌济、徐特立的赏识。一九二四年秋,考入武昌高等师范。一九二五年到北京求学,先考入艺术专科学校,后考入女子师范大学。我想,你的案头一定放着《娜拉》,放着《狂人日记》,放着《新青年》,放着《新潮》。然而,潮已落,新已变旧,你愤慨地说:“处在这个内敌外侮交相逼迫的次殖民地之中国,倒不如死了干净。可是,我要死,也要先炸死几个卖国贼才甘心。”你仿佛是“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江湖女侠的转世。当刘和珍中弹后,你想去扶起她,弹从右肩入,穿胸偏右出。你倒下了,但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你的头部和胸部猛击两棍。二十四岁的你殒身不恤。
如花似玉的年龄,诗与歌的年龄。你们如此平凡,以致我想找一点更为鲜活的资料也未能如愿。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恋爱过或者正在恋爱。我想,你们收到男孩子的情书时一定脸红心跳,你们去约会前一定不忘在鬓角插上一朵栀子花。你们读《伤逝》,为子君的不幸而流泪。你们除了校服以外,也喜欢鲜艳的旗袍。你们在宿舍里,制造着女孩子的秘密,同学亲如姐妹。你们到北京才一两年,还没有吃够冰糖葫芦,还没有看够香山的红叶,还没有听够飒飒的风声。你们原来以为,古老的北京城一团和气,就像北京腔一样平缓悠长。那一天,你们放下那本没有看完的书,小心地折个角,想:回来再接着看。三三两两地,你们上路了。
母亲还在遥远的家乡等你们归来,等你们静静地伏在膝下。最后一封家书还没寄出,最后一句是俏皮的笑话。你们抬着头,蹦蹦跳跳的。你们与我同龄,还是孩子呵。三月早春,北京的天空中飞满各式各样的风筝。冰刚化,草刚绿。风沙很大,扑在你们娇嫩的皮肤上。谁会想到呢,枪声在风中响起来,你们吃惊地看着士兵举起枪,你们举着小旗的手捂住突然喷血的伤口。你们还来不及奔跑,白色的围巾已然飘落。你们呼叫着同伴的名字,却没有回答。
鲁迅先生写下了《记念刘和珍君》。你们喜欢读先生的文章。先生写道:“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七十二年之后,我读先生的文章,看你们的照片,流自己的眼泪。这泪与你们的鲜血相比,该是怎样微不足道啊。活着或者死去,已然不是一个问题。
七十二年过去了,保存下来的只有文字和图片,我的案头,一片狼藉。我听见了枪声,看见了鲜血,红色的大地与蓝色的天空,黑色的军警制服与白色的学生装,悠婉的鸽哨与短暂的枪声。那一刹那,我已经死过,紧紧地挽着你们的手。那一刹那,我重新复活,在你们的血泊中前行。我知道,你们的眸子注视着我,你们将为我祝福。
(选自余杰的《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有删改)
【小题1】本文和《记念刘和珍君》一样,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强烈的感情。请简要分析下列句子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1)你们如此平凡,以致我想找一点更为鲜活的资料也未能如愿。
(2)母亲还在遥远的家乡等你们归来,等你们静静地伏在膝下。
(3)七十二年之后,我读先生的文章,看你们的照片,流我自己的眼泪。
【小题2】“那一刹那,我已经死过,紧紧地挽着你们的手。那一刹那,我重新复活,在你们的血泊中前行。”作者为什么说自己“已经死过”,又为什么说自己“重新复活”?
【小题3】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用“始终微笑着,态度很温和”这个细节描写突出刘和珍的美丽、温柔和善良。本文中作者是如何突出这一点的?作者这样写还有什么目的?
【小题4】本文在第三人称叙述中穿插了大量的第二人称叙述。这样变换人称叙述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