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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1250万美元的阳光
贾玲芳
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一栋海边花园楼房里,住着一位孤单的老人——贝蒂·哈里斯太太。因为不愿去养老院,而唯一的亲人——侄子哈特,已经一个月没来看望她了。
满屋的灰尘,每天只喝两顿稀粥,好久没见过明媚的阳光,贝蒂·哈里斯太太的生活陷入了孤独无助的状态,她时常躺在床上叹息,感觉自己快油尽灯枯了。
一天下午,有人敲门,贝蒂吃力地爬起来,摸索着开了门。站在门外的不是侄子哈特,而是一个笑意盈盈的陌生女人。
“太太,您好!我叫珍妮,和丈夫刚搬过来,住在您对面的楼里,以后请多多关照!”珍妮热情地自我介绍。
蓬头散发的贝蒂冷漠地应了一声,随即关上了门。她对外界的一切都丧失了兴趣,即使是新邻居,因为她可能很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让贝蒂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珍妮又来敲门。
“太太,能把您的窗户打开吗?我们想借点阳光。”珍妮委婉地提出请求。
“我的窗户挡住你们的阳光了吗?”贝蒂有些生气,斜眼看着这个故意“找茬”的珍妮。
“是的,太太,您看,您的房子挡住了我家的窗户。如果您不开窗,我们的房子就照不到阳光。”珍妮无奈的摊开双手,笑意依然。
珍妮住的楼房低矮,只有借助贝蒂家的窗户,才能享受到阳光的温暖。曾经的住户找贝蒂交流过,都被她冷冷地回绝了。但这个珍妮不一样,笑容明净,温柔和善,令人不忍拒绝。
“哦,可以啊!我行动不便,你进来开窗户吧!”贝蒂回头看看凌乱的房间,有些不好意思。
“太太,如果您不介意,我来帮你收拾房间吧!”珍妮抢在了贝蒂前面。
珍妮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把贝蒂的房间里外拾掇得整洁如新,还让丈夫帮贝蒂休整了花圃。
看着透过树木洒在窗台上摇曳的阳光,贝蒂眼里露出了少有的喜悦,精神状态明显好了起来。
“原来阳光也会跳舞,谢谢你!”她向珍妮表示真诚的谢意。
珍妮看着脸上溢满阳光的贝蒂,会心地笑了。
一天早上,贝蒂喝了点粥,便坐在花园的木椅上晒太阳,珍妮走过来跟她聊天。
阳光下,贝蒂的碗里剩下的一点粥,越发显得清亮。珍妮鼻子有些发酸,略思酌,说道:“太太,我还想借下您的阳光。”
“我又有哪遮住您了吗?夫人。”贝蒂有些疑惑。
“我和丈夫以前有个习惯,喜欢在阳光下用餐,您看我们家餐厅根本没有窗户,能借您的阳光用餐吗?”珍妮指了指自家的餐厅。
丈夫去世,亲人离弃,虽然住在宽大的房子里,贝蒂的世界却变得逼仄,灰暗,她拒绝见任何人,更是很久没与人共过餐了。珍妮的话像一块燃烧的火,瞬间温暖了她冰凉孤寂的心。
“当然可以。”贝蒂爽快地答应。
从此,在贝蒂的花园,三个人沐浴着阳光,围着一个用树冠做的餐桌用餐。贝蒂终于不再只是喝粥,而是吃到了珍妮精心制作的美食。饭后,珍妮夫妇还会推着贝蒂到海边吹风,陪她聊天。
日子像春日的阳光一样惬意,贝蒂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还让珍妮丈夫教会她下棋,有时还会逗逗珍妮家那只同样喜欢借阳光的小猫咪。
随后的几年,珍妮每天都来“借”贝蒂的阳光,贝蒂也享受着“借”给珍妮的阳光。那一天,贝蒂沐浴着阳光,安详地走完了一生,那年她95岁。
几个月后,一位律师找到了珍妮。
“夫人,有份文件需要您签字。”律师递给珍妮一份遗嘱。
“遗嘱?”
“是的,这是贝蒂太太临终前立的,之前继承人是侄子哈特,后来改成您了。现在,她那栋价值1250万美元的房产属于您。
贝蒂在遗嘱中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因珍妮馈赠了我美好的阳光,我的全部房产由她继承,这是她应得的,其他任何人都没权利拥有它。
(选自2013年《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贝蒂不愿去养老院,是因为对侄子不来看自己十分生气。但这样的后果却是使侄子一个月都不来看她,贝蒂陷入孤独无助。
B.最初,面对珍妮一次次无理请求,老人一次次地答应,这说明被逼入绝境的老人已经糊涂得不能分辨事情的好坏了。
C.珍妮以借阳光为由陪伴并照顾孤独老人贝蒂,而贝蒂最后用价值1250万美元的房产回报了珍妮的帮助。
D.小说中除了珍妮和贝蒂,还有一个次要人物珍妮的丈夫,文中没有说一句话,在珍妮的影响下,也被迫加入了帮助的行列。
E. 小说开篇向我们介绍了已经快油尽灯枯的老人凄凉处境,这为后文珍妮的出现以及“借”阳光做了很好的铺垫。
【小题2】从珍妮的哪些动作透露出她是在找帮助贝蒂理由,而且想不露痕迹?
【小题3】“阳光”一词在文中多次出现,它在全文起什么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2-07 06: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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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美”的挣扎
公元2010年,在长城、黄山、珠穆朗玛峰等100个中国最美的地方之外,又增添了一个中国最美的书店:南京先锋书店。
可是,只在一瞬间,先锋书店就“粉身碎骨”了。醉酒之徒驾车直撞了进来,先锋书店两扇玻璃大门被撞得粉碎,书架支离破碎,一片狼藉,书籍伤痕累累,面包车也撞得像根麻花,两个酒徒重伤,被抬着住进了医院。
钱晓华的心,比酒徒伤得更厉害。他哭了。
因为,他路上见到了儿时的伙伴阿丁。阿丁是个讨饭的盲人,他在南京的天桥下忧伤地拉琴,乞求人们施舍一顿饭钱。阿丁的妈妈、姐姐从小就是瞎子。他想向阿丁施舍,可是,智慧和善良在大道上哭泣,命运却还在捉弄他!酒鬼的冒失令他一辈子愧疚阿丁。
开这个书店真是个磨难。
1996年寒冬,书店第一次是安在临时搭建的17平方米的白铁皮屋子里。书店名字叫“先锋”,人也在“先吃风”。他坐在门口守店,跟走在风雪里没什么两样,严寒肆虐,冷嗖嗖一片,骨头都打着颤,手脚冻得都能见到里面的血肉,每到夜晚,太平南路商业一条街就剩下书店的灯还在雪光中闪亮。凌晨步行回家,回头看不见一个行路人,只有一串串脚印,满载一轮月光,一直把他心中沉淀的孤寂搅得沉渣泛起。何时才见朝阳啊!
不到一年,铁皮屋子因为拆迁而被迫转移。
一而再,再而三。
“先锋书店走过13年了,我经历过失败、挫折、痛苦和煎熬。我曾想过放弃、想过自杀!”好在,书店对面的圣保罗教堂的钟声响了。钟声总是为他打开心路。
他就就着钟声去再开书店,去看书、听音乐、回忆、落泪。对他来说,流泪是最快乐的,因为流泪帮他排毒。
他最终把书店装潢成“教堂”。今天,他引申道:“我的工作就是我的信仰,书店便是纯粹的地方,容纳圣洁的灵魂。我的书店在装潢方面引入了教堂的风格,将这种风格融存为心心相印的信仰。”
阿丁是钱晓华的参照系。因为,他差点连阿丁都不如。
钱晓华至今户口还在金坛农村。他19岁就在罗村乡政府做通讯报道员了,而且写的新闻还在全国、全省获过一等奖。到金坛纺织厂当了3年秘书,又进了南京大学作家班。因跟后来上台的领导合不来,他被迫回老家谋出路。
第二天,钱晓华就从亲戚那里借了几百元钱,迈上了做茶叶生意的旅程,因为钱晓华家里承包了茶园。可惜,茶叶生意做到最后也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生计无着。
这时,失魂落魄的钱晓华碰到了阿丁,阿丁从九岁开始每天要将讨回的米粒晒干,每隔一周送回家给盲瞎却在操持农活的母亲和姐姐充饥。这让钱晓华羞愧无比。“盲瞎的阿丁尚在养活家人,我要向阿丁学习!我怎能让铁骨铮铮的老父亲再为我流泪!”钱晓华放开胆子想:有什么能够把我的生活道路也镀上一层金色呢?唯有书!自己学的中文,每一本书都是我的阳光!被书环抱的感觉很温暖。是不是开个书店?
于是,落魄的钱晓华孤身一人流落南京街头。他像阿丁一样寻找。
终于找到一处不起眼的白铁皮屋子,不大,但起的名字口气却不小:先锋!
经历多次磨难之后,终于有了现在的最美书店——先锋。
(选自《人物通讯》,有删节)
相关连接:
①钱晓华,南京先锋书店老板。1964年出生于江苏金坛。先在工厂工作,后曾就读于南京大学作家班。1993年开始下海经商,1996年创办先锋书店。——百度百科
②南京先锋书店自创立以来探索出一条以“学术、文化沙龙、电影、音乐、创意、生活、时尚”为主题的文化创意品牌书店经营模式,搭建一座可供开放、探讨、分享的公共性平台。其为读者打造的建筑之元素、宗教之情结、人文之关怀的书店阅读空间,吸引了众多国内外读者的聚集,使其成为南京重要的文化地标。它被南京市民评为十二张文化名片之一。
2014年,英国BBC评为全球十大最美书店,南京先锋书店名列其中。2016年,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选为全球十大书店之一。系亚洲唯一入选书店。——光明网
③这么多年,钱晓华一直追寻着他的梦想;他是一个非常善良、充满爱的人,也是一个很有自我、有信仰的人。尽管图书已经进入了薄利时代,但是,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社会人文理念,他卖的不是书,是在倡导一种文化。——好友李大鹏说钱晓华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题目是“‘最美’的挣扎”,“最美”一语双关,即指钱晓华创办的“最美”书店,又是对钱晓华在创业历程中百折不挠精神的概括和赞美。
B.这篇人物通讯体现了真实性和文学性相结合的特点,作者匠心独运,叙事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体现了“文似看山不看平”的创作规律。
C.文章提到钱晓华“学的中文”,进过作家班,还获过新闻创作一等奖,这为他以后选择书店事业、推广公民文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D.钱晓华的先锋书店被誉为“最美书店”,不是因为它建筑的规模宏大,而是因为它有自己的经营特色——推广的不是书,而是公民文化。
【小题2】文章用了很多笔墨描写“阿丁”,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为一个创业青年,钱晓华有哪些杰出的表现?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孟德尔和达尔文
饶毅
孟德尔(1822-1884)和达尔文(1809-1882)几乎处于同时代。他们以长期的钻研,做出的杰出发现,成为不仅十九世纪,而且是迄今以来最伟大的生物学家。
孟德尔没有显赫家世,没有优越环境。他父母无法支撑他的智力的追求,中学就开始靠做家教支持自己的学业。他将农民父亲给自己的一份田产给姐夫后,获得的经费并不能用多久。要想离开体力工作,追求头脑中的趣味,就必须做出其他方面的牺牲,他被迫放弃结婚生子的权利,到修道院获得谋生的物质基础。达尔文不仅自己家庭出身好,太太家里更有钱,无需任何人资助就能做研究,一生是自我陶醉于科学。
16岁的孟德尔要为生计苦苦挣扎,而达尔文在那样的年龄有学不好好上,他父亲出于担心把他提前送到大学。达尔文在自传中说,他年轻时就算过,只要父亲给点遗产,生活就没问题。
两人的科学成就,运气的比重很低。虽然说,孟德尔选的豌豆正好是二倍体,而不像小麦那样是多倍体,如果用多倍体做实验,不仅会增加实验难度,而且规律更不容易让一般人接受。另外,他选择的7对性状的基因分布较远。但这些运气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因为他仔细选择材料,做过多种实验。达尔文在Galapagos岛上看到的所谓“地雀”虽然重要,但他到了很多地方,大量观察,所以也不是依靠运气。
他们都不是由于外界压力做科学研究,而是自我动力。孟德尔珍惜自己获得的修道院和中学老师条件,空余时间做了很多研究。在主要论文发表后,在接任修道院院长后,他继续研究植物、动物、气象。达尔文也没有因为家境好而成为纨绔子弟,而是几十年如一日地研究科学。如果要求抄写一遍达尔文的全部论文、论著,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工作量太大。
单纯从研究的重要性来说,有些人可以认为达尔文的贡献大于孟德尔。但是,从工作的创造性来说,孟德尔是迄今仍被低估的、极为聪明的生物学家。达尔文的工作,部分内容以前其他人提出过,而且华莱士也有同样理论。直接比较孟德尔和达尔文,是因为达尔文不仅希望理解遗传以充实进化论,而且还做过类似孟德尔的实验,但没得到孟德尔的结论。
孟德尔的研究是提出问题,设计实验,分析结果,得出初步理论,再实验,证明理论。达尔文的研究主要是观察和推导。但是,虽然一般人误以为达尔文只观察,没做实验,其实,他用花做了十一年的实验,主要结果发表于两本书:1876年的《植物界异花和自花授粉的效果》和1877年的《同种植物不同花型》,也见于其他书和论文中。但是,在《孤独的天才》一文中可以看到,达尔文做了遗传实验,却没有提出理论。
孟德尔虽然条件不好、考试失败,却因祸得福,被送到维也纳大学,学到了组合数学,成为用数学研究生物的先驱。达尔文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条件,却没有学很多数学。所以,数量摆在他面前,他没有看出关系。有传说,达尔文曾称:数学对于生物来说,是木匠铺里用剃刀。说一流俏皮话是英国人的特长,木讷的德国人,没有这个名声,但俏皮话不能战胜事实,恰当地应用数学可以在生物学研究中起很重要的作用。
孟德尔在生物学上,只有两篇论文。达尔文出版很多书籍、论文,笔耕不断。读孟德尔的文章,容易感叹“真漂亮”;读达尔文的书,则容易感到“真全面”。达尔文的工作不仅有科学意义,而且有很大的社会意义。但是对于科学内部的学科来说,进化论直接催生其他学科作用较小。而孟德尔的工作,催生了多个近代科学学科,包括分子生物学。孟德尔的科学成就没有被认可,更没有声名远扬。达尔文的工作不仅发表后很快产生很大影响,甚至有些工作还没发表就有人知道。
两位科学家的贡献都很大,可能更多人认为达尔文的贡献更大。但是,有些人可能对受过较多委屈的孟德尔更偏爱。
(选自《北京大学校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多角度介绍了迄今以来最伟大的生物学家——孟德尔和达尔文,对比了他们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给了我们多方面的启示。
B.孟德尔做实验选的豌豆正好是二倍体,而不是像小麦那样的多倍体,这就降低了实验难度,得出的规律也容易让一般人接受,含有运气的成份。
C.作者认为孟德尔是极为聪明、富有创造性的生物学家,而达尔文所做的工作,提出的理论,都是前人做过、提出过的,缺少孟德尔一样的创造性。
D.“数学对于生物来说,是木匠铺里用剃刀。”一句俏皮话,反映出达尔文对数学的忽视;数学能力的缺乏,妨碍了他在生物研究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E. 尽管孟德尔的生物学研究成果催生了包括分子生物学在内的多个近代科学学科,但是由于仅有两篇论文发表,所以他的成就一直没有被人们认可。
【小题2】本文介绍了孟德尔和达尔文,请根据文意概括二人有哪些方面的不同?(6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两人的科学成就,运气的比重很低”?(6分)
【小题4】对于这两位伟大的科学家,你更喜爱、崇敬哪一位?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由。(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先有花朵还是先有蜜蜂?
曾经让我们疑惑多年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科学命题,最近终于有了确切的答案。英国科学家证明:必须先有鸡,然后才有蛋。因为蛋的形成需要一种只在鸡的卵巢内才存在的特殊蛋白质,只有这种蛋白质存在,才能形成蛋壳。这种被命名为OC-17的蛋白质,具有催化剂的功能,能够加速蛋壳的发展进程。
如果说鸡和蛋的先后争论有些抽象空泛的话,那么有关花朵和蜜蜂的考证,就显得既具象又具体了,因为有触手可及的化石为证。
在美国地质学家史蒂芬·哈乔维斯发现亚利桑那州东部的化石森林中的一组蜂巢之前,主流科学界均认为地球上先有开花植物,后有蜜蜂,两者的间隔有上亿年。仔细想想,没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
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年代最久远的蜜蜂,包裹在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块琥珀中,距今已有8000万年。而被子植物,也就是绿色开花植物,在地球的遗迹被测定为距今1.2亿年至1.1亿年前。换句话说,被子植物已然枝繁叶茂,欣欣向荣了三四千万年后,小蜜蜂们才姗姗来迟,虽然它们一见倾心,并在日后建立了绝妙完美的互惠关系。
哈乔维斯发现的蜂巢化石,经碳十四测定距今有2.2亿年,这将蜜蜂在地球上出现的时间提前了1.4亿年。也就是说,在被子植物远未破土之前,蜂类昆虫就已经学会了建筑自己的家园,并安居乐业了。它们取食和授粉的对象是结球果的木质植物,即裸子植物,其中包括蕨类植物、苏铁和针叶树等。
哈乔维斯发现的蜂巢化石处于树干的浅层空洞中,树干的节空就是蜜蜂进出的通道,每个巢中藏有15至30个巢室,犹如一个小瓶子,每个巢室都有一个细小的孔,通到较宽敞的小室中。
经比对,它与现在蜂巢的形状和大小都非常接近,但是在化石蜂巢的所有巢室中,均未发现花粉的痕迹,因为那时开花植物尚未出现。生物考古界公认最早的花朵,是一块拇指大小的植物化石,这株植物生活在1.2亿年前。经耶鲁大学的植物学家鉴定,它是一株香草植物,只有一英寸高,很像胡椒,在它之后,才有被子植物进化出烂漫花朵,以花蜜吸引昆虫、飞鸟和蝙蝠,把花粉从一棵植物传播到另一棵植物的花蕊上。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曾经让我们疑惑多年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科学命题,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确切的答案。
B.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块琥珀中的一只蜜蜂,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年代最久远的蜜蜂。
C.主流科学界认为地球先有开花植物,后有蜜蜂,两者的间隔有上亿年。
D.哈乔维斯发现的蜂巢化石处于树干的深层空洞中,树干的节空就是蜜蜂进出的通道。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科学命题入手,引出有关花朵和蜜蜂的考证。
B.文章对哈乔维斯的发现进行阐述,目的是说明先有蜜蜂,后有花朵。
C.文章在论证过程中运用“姗姗来迟”、“一见倾心”等词语,增加了论证的生动性。
D.文章的论证主要是通过科学家们的研究来论证的,平淡无奇,没有任何特色,不足可取。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蜂类昆虫学会建筑自己的家园,安居乐业之后被子植物才出现。
B.因为鸡和蛋的先后争论有些抽象,所以有关花朵和蜜蜂的考证显得具象。
C.每个蜂巢中藏有25个左右巢室,大部分巢室都有一个细小的孔。
D.历史上最早的花朵是一块拇指大小的植物化石,这株植物生活在1.2亿年前。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旅 店

林清玄

①我常常想,生活里的很多记忆像是—个个小小的旅店,而人像乘着—匹不停向前奔的驿马,每次回头,过去的事物就永远成为离自己而去的小小的旅店,所有的欢乐与悲痛,所有的沉淀与激情,甚至所有的成功与失败都在那些旅店里,到当天傍晚我们就要投宿另一个旅店了。

②因此,对于古代那些有心思在旅店里题诗的书生,我是敬佩的。然而,他们纵是题了诗,又能真的印证什么呢?

③我们把自己摊平在一条道路上,过去的记忆便成为五颜六色的屋舍绵绵穆穆地层延开来。堂皇富丽的楼宇固然鲜明,更教人怀念的是,植在荒山僻地飘着酒香的野店。

④策马入林,看到残冬的苦芩树,寒叶落尽,结于满枝,想起桃花扇哀江南的一折:“秋水长天人过少,冷清清的落照,剩一树柳弯腰。”

⑤我们的内里不断地酝酿许多感觉,因外在的诱惑而勾引出来。

⑥有一回马蹄走过一枝枯了的凤凰木下,“最长的一日”的一幕电影便浮现出来:一支倒竖的步枪上,斜挂着暗草色的钢盔,一曲低沉的挽歌在晴空中翻扬。那样的感觉一旦滋长便不再淡去,一直到看到另一种美才止息下来:秋天的泥土散放着成熟的禾稻的香气,山风盈袖,秋阳展颜。

⑦前人有前人的旅店,在我们的马蹄还没有迈步,那些旅店就存在,且永远地存在下去:

⑧有巢氏削木器而图轮圆;

⑨伏羲氏观星象鸟兽之迹而画八卦;

⑩仓颉仰察星斗回曲之势,俯视山川蜿蜒之形,点画结绳为文字;

⑾前人很多美丽的名字被流传下来,写在一本叫做“历史”的书上,愈是最先建立自己旅店的人,愈是散发古老沉厚的馨香。因此,读书是一种冒险,像骑在马上在充满旅店的路上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如果走入司马相如的店,别忘了沽一坛酒;万一走入曹操的店,就当心脑袋!

⑿走入莎士比亚的店,在炉边他会讲很多让人洒泪的故事。哈姆雷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在肃冷的寒夜,北风呼呼,许多军士站在城堡上守卫,使人一开始就有不祥的预感,可是由于莎土比亚用低沉的嗓音和充满诗的语言向我们说这个故事,在凄寒中竟被炉火烤出一种难言的美感。

⒀哈姆雷特有自己的旅店,有自己不可解的道路,策马奔驰,尘土飞扬之处,就注定了他将投宿在刻骨凄凉的地方,他无可奈何地选择丁荒冢作为黄昏的客庙。

⒁哈姆雷特的野店和荆轲的客栈开在一处,我们从那里经过,就感觉到易水的萧萧风冷,荆轲的白衣飘在天际,那样清楚慑人的白颜色,衣袂动处便扬起让人沸腾的悲壮来。那个颜色是理智无法预期的,生命是一种赌注,赌天下苍生。

⒂山脚坠毁,选择高岗;荆轲选择白颜色陪葬自己的死,只因为白色是素净的颜色,阳光的颜色,最宜于染鲜血的颜色。人的风骨愈在面对危难和死亡愈能显现,我们走在血迹斑斑的路上,一路上都散放着先人侠骨的香气。

⒃即使像岳武穆那样铁铮铮的汉子、生活中充满了凄美、悲壮和狂歌,也不禁要感叹:“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马上弄笔之际,感知自己未来的历史命运,他也作了无可如何的选择——把金牌一道道纳入怀中,仰首天地,映现出满天满江的红霞。

⒄许多记忆写在旅店里,也有许多记忆在路上被遗失,我们往往没有时间或心思静下来欣赏两旁的风景,“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明月归”,再回首便是山水千里、两岸猿声的路上,我们要用什么样的心态,在马上在风尘迢迢,各形各色的旅店中选择呢?就把住马鞍吧!碧绿的草原上,我不停地奔向一轮不落的朝阳之下的原始的纯朴和亲情活在每一个山岗的野店里,鸟鸣、花开、鹰扬、大地醒转。

⒅此际,我在马上,回首后顾,三十功名和八千里路的日月风尘,在一刹间都远去了,留下一种不可言说的美。

【小题1】第③段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是:___________。
【小题2】第(11)段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
【小题3】第15段作者用那些手法来表现人的风骨?
【小题4】对本文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 )
A.作者因旅店给人驻足止息和温暖而把人生中温馨的记忆与过往比作旅店。
B.作者“策马入林”,写了自己一次冬末之游的独特回忆。
C.第④段引用《桃花扇》中的句子,其寥落凄美的意境为文章增添了一份冷韵。
D.作者对前人旅店的观览表现了他对历史上那些留下文化瑰宝的先人的景仰。
E.“莎士比亚的店”因其悲剧艺术而给我们独特的审美享受。
F.文末两段意味深长又苍凉伤感,时空的纵横也给读者以联想、想象的空间。
【小题5】全文以“旅店”贯穿始终,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小题6】有人说“好的散文并不在乎写了什么,而在于让读者想到了什么,有多少唤醒。”本文与汪曾祺的《胡同文化》都唤起了我们的一些思绪,请对两文主旨的现实意义加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