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斑头雁
聂鑫森
去年秋,楚雁飞应聘当了寒云湖专职的护鸟员。
楚雁飞真没想到日子这样难熬。四周荒无人烟,给养靠队部用车从外地运来,常常吃不上蔬菜。特别是冬天,冰天雪地,燃着一炉煤火,还让人冷得直打哆嗦。
楚雁飞真没想到工作这么单调。每天吃过早饭,他跟着五十岁的班长吴远征,来到湖边伪装好的监测室,对斑头雁等各种水鸟进行动态追踪,不时地作记录,看得眼睛发涩,站得双脚发麻。
楚雁飞没想到自己会在寒云湖过春节。班长当护鸟员三十年了,他的家在本省一个偏僻的小县城,每年春节回去探一次亲,队部派一个人临时顶替,可今年实在抽调不出人手来。
“小楚,你赶快整理行装,回老家去过年,你的爸爸妈妈望眼欲穿哩!”
楚雁飞摇摇头,说:“吴班长,我也想留下来和你作伴!”
春节过去了,春天阳气不断上升,南去的大雁,一群一群回家了。没想到“倒春寒”说来就来了,一夜北风紧、雪花狂,到处银妆素裹。
天刚蒙蒙亮,吴远征就叫醒了楚雁飞:“小楚,昨天我们观察到湖边草丛里,有好多只斑头雁在孵化鸟蛋,温度这样低,别冻坏了它们。我们去湖边看看!”
楚雁飞痛苦地从梦中走出来。雪还在零星地下着,看不到一只飞翔的水鸟。他们蹑手蹑脚来到湖边,察看一个一个斑头雁的窠巢。雌雁一动不动地在抱卵,任凭身上的雪花积了一层又一层。公雁也守在旁边,像忠诚的警卫员。楚雁飞看见吴远征的眼里流出了泪水。
四五周后,小雁叽叽喳喳来到人世。楚雁飞站在高清摄像头前,观察当上妈妈的斑头雁,领着小雁初次下水。公雁在低空飞翔、盘旋,护卫着它们,嘎嘎地欢叫着。
楚雁飞看了看壁上的挂钟,十一点了。他搓了搓手,说:“吴班长,我们该睡了。”吴远征支楞着耳朵,不作声。过了一会,说:“湖边有盗贼。我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是两个人。”
“盗贼?他们来这里盗什么?”
“盗斑头雁!母雁和幼雁的翅羽还没长好,正栖息在窠巢里,每到这时候,有胆大的盗贼就来张网盗捕,然后卖给饭店酒楼。”
楚雁飞说:“我跟您一起去!这些王八蛋!”
“我一个人去就行了!小楚,你得守着这小砖房,守住这部直通队部值班室的电话。”吴远征板起一张脸,拿了一支手电,取出一把短柄猎刀,匆匆扑进夜色里去了。楚雁飞把所有的电灯都打开,又搬出一捆硬木柴架到门外的空坪里,浇上汽油,点燃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从窗外飘过去,接着是敲门声:“小楚……是我。”
楚雁飞打开门,借着灯光,他看见吴远征的额头上沁出鲜红的血。“吴班长,您受伤了?”
“被他们挥舞的网杆打了一下,不要紧。我刚才警告他们:赶快离开,偷捕水鸟是犯法,想被抓进去吃牢饭吗?我手上的刀,也不是吃素的,想试试吗?”
“他们吓住了?”
“他们也带了刀,雪亮雪亮的。我忽然发现小砖房那边闪射的火光,便说:你们以为我是一个人好对付,睁开狗眼看看,我的同事在身后呢,我只要一声喊,他们立马就赶过来了!”楚雁飞扶住他,喉头有些哽咽,说:“吴班长,快进屋,我给你的伤口上药、包扎。”
……
鸟世界在楚雁飞的眼里,变得越来越奇瑰和壮美。每晚回到小砖房,先和吴远征一起做饭、烧水、打扫卫生,然后,在昏暗的电灯光下,写他的《水鸟观察日记》。他决定了,要留下来,和班长一起,守护着斑头雁。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前四段连用三个“没想到”,既突出了环境的艰苦、工作的单调与辛苦,也从侧面表现了坚守边地的国家护鸟员美好的品质。
B.小说善于从细微处刻画人物,如吴班长看到斑头雁护儿留下泪水,突出其硬汉子柔情的一面,使班长这一人物形象丰满,有血有肉。
C.小说没有直接描述班长与捕猎斑头雁的盗贼打斗的过程,而是由吴班长自己口述,再现打斗场景,这样显得真实可信,有现场感。
D.小说用简练而朴实的语言,叙写了寒云湖的候鸟斑头雁和两位专职护鸟员之间的故事,感人肺腑,同时引发人们对生态问题的思考。
【小题2】小说以“斑头雁”为题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楚雁飞的视角来叙述故事,这样写有何好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24 11:04:15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深味与妙悟是研究诗歌艺术的特殊要求。
中国古典诗歌多为短小的抒情诗,篇幅短小而意蕴丰富。那言外的韵味,尤其需要细细咀嚼。所以钟嵘在《诗品序》里提出“滋味”二字,并用以说诗。诗歌艺术是极其精微的,得失往往只在一字之差。而要用语言道出它的精微,又决非易事,就连诗人自己也常为此感到困惑。欧阳修《书梅圣俞稿后》曰:“余尝问诗于圣俞。其声律之高下,文语之疵病,可以指而告余也;至其心之得者,不可以言而告也。余亦将以心得意会,而未能至之者也。”我们研究古人的诗歌艺术,如果拘于字句的表层意义,而不能品尝出声吻之间字句之外更多的滋味,就无法深入。许多长于诗词的前辈都曾指出吟诵涵泳的重要,在吟诵涵泳之际可以深深品味到诗的意蕴情趣,得诗人之用心。诗歌的品味,既不能穿凿附会,也不能停留在字句上。可以从语言开始,进而至于意象,再进而达于意境,复进而臻于风格。品味到风格,就达到了对诗人的总体把握。
妙悟二字出自《涅槃无名论》,是指超越寻常的、特别颖慧的悟觉、悟性。严羽在《沧浪诗话》里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把妙悟用到了诗歌的创作上。妙悟并不是甚么神秘的东西,我们不妨也借用一下,并赋予它以特定的涵义。我们可以说妙悟是对诗歌的一种超常的感受能力和共鸣效果。诗歌创作需要妙悟,诗歌的阅读、欣赏和诗歌艺术研究也需要妙悟。这和诗的特点有关。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满足读者不同的阅读心理,读者对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也有不同的心理期待和不同的接受方式。我们有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诗集来读,有时抽出一本小说来读,有时抽出一本回忆录来读。抽取不同的书,我们的心境不同,心理期待也不同。诗和读者的关系是心灵间直接的呼唤与应和,无须借助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所以读者有时会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当成了诗人。我们登上庐山,情不自禁地吟诵“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此时自己仿佛成了李白。我们给远方的朋友写信时,信手引了陶渊明的“情通万里外,形迹滞江山”;仿佛这两句诗是从自己肺腑中自然流出的。当然,小说中的人物也可以引起读者的同情,但那是小说家让他所创造的人物去叩打读者的心扉。而诗人却是亲自前来,并把自己的心直接贴在读者心上。所以当读者沉浸在诗里的时候,和诗人已是浑然一体不分彼此了。阅读任何文学作品都需要感受,都可能产生共鸣。而诗的特点规定了诗歌鉴赏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感受能力和共鸣效果。诗歌艺术的研究也是这样。妙悟虽可得之于天赋,但主要还是得之于后天的培养,是由于反复的实践而获得的敏捷性。在正确指导下多读多思,并练习写作,是很有好处的。
(摘编自袁行霈《中国诗歌艺术研究》)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典诗歌篇幅虽然短小但有着丰富的内涵,所以,深入品味更能体会到它的言外之意,从而进一步领会它的精妙之处。
B.诗歌是语言的艺术,尤其讲究炼字,但是,语言的精微之处,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有时连作者自己都为难和困惑。
C.读者品味诗歌,容易穿凿附会或停留在字面表层,所以要向长于诗词的前辈学习,通过反复吟诵,就可品味到诗的意趣。
D.诗歌的品味,要讲究渐进性,首先要从语言入手,力求能读懂诗歌,而后理清意象、把握意境,进而从整体上把握诗歌的风格。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妙悟本用于禅道,是指一种非同寻常的领悟,严羽在《沧浪诗话》里把妙悟移用到诗歌创作上,现代研究者进一步拓展它的涵义。
B.文章引用李白和陶渊明的诗作,意在说明,阅读任何一种文学作品,都需要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妙悟的修为,才可能和作者产生共鸣。
C.小说戏剧要借助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和读者交流,而通过妙悟,读者可以和诗歌进行直接的心灵交流,把自己当成了诗人。
D.“妙悟”很容易被神秘化,似乎只有天资聪颖的人才能获得。作者指出,多读多思多写,掌握方法,通过后天的努力,也能达此境界。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陆游指出“功夫在诗外”,和欧阳修《书梅圣俞稿后》表达的意思大体一致,都是强调诗歌艺术是极其高致的,难以用语言道出它的精妙之处。
B.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是品读诗歌另一种方式——顿悟,是无师自通式的领悟,妙悟则更强调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共鸣效果。
C.“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闹”用得好,在于它有声音,而且用了比拟的手法,很生动——这样的分析,就是从语言入手。
D.民主革命时期,战士们看完歌剧《白毛女》,高喊着口号走向战场;时隔近百年,人们还在寻觅 “荷塘月色”的踪迹,所以阅读任何文学作品都可能产生共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格 调
胡海
“格调”作为诗论术语,是要求诗歌既具有美的形式,又具有大格局、高境界,前者是“调”的审美含义决定的,后者是“格”的人格、道德含义决定的。这两个字起初是并举而非连用的,连用之后,有时也还分而论之。
皎然《诗式》中说谢灵运的诗“其格高,其调逸”,这里的“格”是就内容整体而言的,是谢灵运特立独行的人格转化成的精神境界;“调”不单指音调,是就形式整体而言的,指其音调和谐而自由,遣词造句纵心任情。欧阳修的《六一诗话》论“格”而不论“调”,如说郑谷诗“极有意思,亦多佳句,但其格不甚高”。此“格”指的是诗的境界。又说晚唐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相高”。此“格”是诗人胸怀、境界赋予作品的总体风格。
严羽《沧浪诗话·诗辨》中说:诗之法有五,体制、格力、气象、兴趣、音节。前三者大体对应于“格”,后二者则是对应“调”。严羽系统地探讨诗法,后世诗法及文法的基本问题大多不出此范围。宽泛意义上的格调论,包括思想要求和艺术要求、内容与形式关系以及整体上效法古典还是重视新变的古今之争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沧浪诗话》中都有所涉及,故而严羽被视为开后世格调论先河之人。
“格”“调”在诗文评中的连用标志着格调论正式出现,但其含意不固定,有时偏于“格”的含义,是就内容而言的思想境界;有时偏于“调”的含义,是就形式而言的审美性。
因为“格”指诗歌体制,是观作品整体,所以就有了格局、境界的意思。概括明代的格调论,“格”是诗歌体制、整体格局,是知觉层面的诗歌内容,指代作品的境界和思想价值;“调”则是听觉层面的音节声调,与视觉层面的诗体——四言、五言、七言、长短句等相应,关乎情绪和感觉,不一定涉及意义。二者的结合,是形式美与或高远或深沉境界的一体,只是在具体的诗文评论中可能偏于某一方面的意义。
格调论除讨论诗歌的形式与境界外,还展开了两个具有一般性的文论问题,一是崇古还是创新;二是重内容还是重形式,主情还是主理。
值得重视的是,当格调论涉及古今之争、情理之争、内容与形式之争时,道德与审美、人格与文风的关系问题就凸显出来。从孔子、刘勰到韩愈,都注重传统道德的永恒价值,要求文章传播正确思想,培育健全情志,同时也对作者的思想境界和艺术品位提出了高要求。明清学者继承了这一思想传统,将人格与文章、艺术风格统一起来。沈德潜作为格调论的总结者,重诗教而崇尚温柔敦厚之风。他在《说诗晬语》中说,六朝发挥了秦汉乐府的形式美、音乐美,至唐诗格律工整,兴寄和诗教则有所缺失,他要求不仅学习唐诗的声律美,更要追溯古诗的思想境界。
现当代学者论及“格调”时,同样是将人格和文风统一起来。评说一个人、一部书,一件艺术作品及其他审美对象之格调有无、高低,可能是道德评判,也可能是审美评判,可能是就内在精神境界而言,也可能是就外在风范而言,当然更可能是兼而有之。
(选自《文史知识·格调:人格与境界的天成》,2016年7期)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明代用格调论评论诗歌“格调”时,“格”指诗的格局,探讨诗的体制问题,即诗的境界和思想价值;“调”是音调,探讨诗的音节声调,即诗的情绪和感觉。
B.严羽是格调论的提出者,他在《沧浪诗话》中对诗歌思想和艺术的要求、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以及诗歌写作效法古典还是重视新变等进行了比较粗疏宽泛的论述。
C.“格调”要求诗有大格局、高境界和美的形式,其中“大格局和高境界”是“格”的人格、道德含义决定的,“美的形式”是由“调”的审美含义决定的。
D.现当代学者论述审美对象具有的“格调”时,会把人格和文风统一起来,可以是道德评判也可以是审美评判,可能涉及文学作品的精神境界、外在的风范等。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格调”连起来用是诗形式美与高远或深沉的境界的结合,标志着格调论的正式出现,虽然“格调”的含义有所偏重,但自此论诗就要偏重于境界方面。
B.评论诗歌用到的术语“格调”刚开始是“格”“调”分开用的,后来把两个字连起来用,在之后论述诗歌时既可把“格调”分开用,也可以连起来使用。
C.沈德潜认为学习诗歌不仅要学习唐诗的声律美,更要学习六朝的古诗,因为六朝古诗发挥了秦汉乐府的形式美、音乐美,在兴寄和诗教没有所缺失。
D.“格”作为诗论术语的含义很丰富,欧阳修论述郑谷诗“格不甚高”的“格”是指诗歌的境界,论述晚唐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指诗的总体风格。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皎然《诗式》中从“格调”的角度讨论了谢灵运诗的内容和形式,从谢灵运特立独行的品格方面讨论他的诗歌的精神境界,从音调、用词方面体会诗人的随性。
B.严羽把写诗方法概括为五类,“体制、格力、气象”大致对应“格”、“兴趣、音节”大致对应“调”,后世探讨诗法和文法大多都没有脱离严羽系统探讨诗法的范畴。
C.古代很多人十分注重传统道德的永恒价值,注重提高艺术品位,写文章时全都尽力表现出自己高尚的思想境界,把人格和艺术风格统一起来,就是单纯为了传播正确思想。
D.格调论除讨论诗歌的形式和境界外,还讨论崇古还是创新、重内容还是重形式和主情还是主理的问题,这就要涉及道德与审美、人格和文风的关系等问题。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香椿树

宋向阳

老嘎家门前有一根香椿树,是他媳妇玉芬刚嫁过来时栽下的。

玉芬年轻时候很漂亮,却被老嘎爹从远处花了不少钱买来当儿媳。老嘎比玉芬大十来岁,脾气还挺暴躁。结婚不到一个月,他就把玉芬打了一顿。三月,老嘎和玉芬去集上买了六棵杨树苗。刚要栽的时候,老嘎发现里面多出一棵细小的香椿树,就顺手撇了出去,玉芬又把它捡了回来。老嘎说:“杨树大了可以卖钱花,香椿树有屁用。”

玉芬什么也不说,刨个坑就把香椿树栽上了。等她去拎水的时候,老嘎又把香椿树找出来扔在了地上。玉芬的眼里突然溢出泪,把桶里的水浇到了男人的脚上。这时,几个街坊邻居围了过来。老嘎脸一下子红了,扬手给了媳妇一记耳光。

玉芬咬住嘴唇,抓起那棵香椿树栽了下去,然后培上土,在四周稳稳地踩了几脚。老嘎想冲过去,被他爹死死地拦住了。从此,村里人慢慢知晓了玉芬。她嫁到这里,是因为父亲得了重病,没钱医治。

老嘎会泥瓦匠手艺,每年都要去二百里外的唐山搞建筑。他一两个月回来一趟,总给玉芬买件衣服啥的,玉芬也就知足了。

几年过去,门前的香椿树长得有平房高了。玉芬为老嘎生了个儿子,取名小勇。老嘎照样去外地打工。玉芬一个人在家带孩子,还要抓空忙地里的活。闲下来时,玉芬喜欢坐在香椿树下。村里人感到很纳闷。这天,光棍张成从老嘎门前路过,看见她靠在香椿树边纳鞋底,便凑了过来。

“嫂子,在这儿干啥呢?”张成嬉皮笑脸地说。

“我干啥还得向你汇报吗?”玉芬顶了他一句,继续做自己的活计。

张成在玉芬脸上摸了一把,玉芬立刻瞪起眼睛,用锥子扎了他胳膊一下。张成大叫一声,狼狈地跑了。

打这以后,村里的混混再也不敢来招惹玉芬了。玉芬依然常常出现在香椿树下,一脸的心事。

春天,香椿树上长出很多嫩叶,远远地就能闻到香味。玉芬用一根木杆绑上铁钩,每隔几日便从树上钩下些香椿叶,除了自己吃,还会送给邻居们。

老嘎回来时,玉芬用香椿叶给他炒鸡蛋。老嘎吃得津津有味,早已忘了过去不让栽香椿树的事。玉芬坐在男人身边。

“媳妇,这个家多亏了你。”老嘎醉醺醺地说。

“菜香不?”玉芬一字一句地说。

“香死啦。”老嘎干了一杯酒,又说,“咱家的香椿树可是个宝啊。”

这年,老嘎在建筑队干活时从二层楼上掉了下来。玉芬带着老嘎跑了很多医院,可他最终还是瘫在了炕上。玉芬每天忙前忙后,人一下子憔悴了许多。有时,玉芬还给老嘎捏香椿叶馅的饺子。老嘎吃得满头大汗,鼻涕都出来了,连连说:“好吃,好吃。”

老嘎去世时,小勇还在上初中。娘儿俩相依为命,生活更加艰难。有人劝玉芬再换个新门槛,可她怕孩子受气,终究没有迈出去。小勇大学毕业后在城里安了家,平时很少回来。玉芬的身子骨越来越差,每日却总不忘到香椿树下待一会儿。

一天,香椿树下,她用手撑着打香椿叶的木杆,慢腾腾地爬上木凳,一点点直起身子,颤巍巍地使杆子去钩香椿叶。小勇回来看见这一幕,立刻把她抱下凳子,大声地责怪:“你要摔伤了怎么办?”玉芬笑了笑,说:“你放心吧,娘没事。”

小勇说:“超市里有香椿叶,下次你就别给我带了。”

玉芬说:“超市的跟娘给的能是一个味儿吗?”

小勇愣住了。

直到去世,玉芬也没有告诉儿子:她娘家的门前也有一棵香椿树。

(选自《河北农民日报》)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栽树时,在老嘎把香椿树撇出去之后,玉芬什么也不说,刨个坑就把香椿树栽上了,这一细节显示出玉芬性格倔强。
B.老嘎打工回来时,玉芬给他用香椿叶炒鸡蛋吃,他吃得津津有味,却不提过去不让种香椿树的事情,说明他对此事毫不愧疚。
C.在老嘎打工从楼上掉下来后,玉芬带着他跑了好多家医院看病,还用香椿叶包饺子给他吃,玉芬尽到了一个妻子该尽的责任。
D.小说善于设置悬念,玉芬为何坚持要种香椿树,喜欢坐在树下,直到最后才揭开谜底:原来她娘家门前也有一棵香椿树。
【小题2】玉芬具有什么样的形象特征?请结合文章概括分析。
【小题3】关于小说的主题,有人说是玉芬对父母的思念,也有人说是玉芬对丈夫和儿子的爱。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成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作者通过运用动作描写,表现了方歌在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时内心的悲痛,写得极富感染力。
D.文章结尾为闲笔,虽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但对主旨帮助不大,可删除。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样安排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