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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教父
赵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到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的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来。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蹄蹄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来,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辞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鱼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人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鱼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来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发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渔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外公临终前把那件大衣看成是“破大衣”,而念念不忘的内心忏悔却是,一件大衣竟伤了“老朋友”。这表现了外公性格中虚情假意的一面。
A.小说写未捞到外公尸首,是为后文写“外公突然活着回”做伏笔。
B.小说以“我”为线索,以我的所见所闻串联和组织材料,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这个“我”就是作者赵冬。
C.小说通过“我”的两个舅舅在教父面前的种种表现,形象地刻画出他俩淳朴善良,甚至愚昧的性格特征。
D.第六段写“白皑皑的冰雪”,是为了照应开头“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和“教堂顶的白雪”。
【小题2】外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小说在刻画教父这个人物形象时,主要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很有特点,请结合全文,陈述自己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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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竺可桢校长的“格局”  游宇明
有人说:民国时代,中国有两个最好的大学校长,一个是北京大学的蔡元培,一个是浙江大学的竺可桢。这两个人都有民主作风,都能做到珍视人才。而竺可桢甚至被称为“浙大保姆”。
抗战爆发后,浙江大学被迫内迁,学校先到建德后来又 迁 广西宜山。任教于这所大学的著名数学家苏步青因担心家属拖累,将妻儿从建德送回老家温州。当浙大再迁到贵州遵义并终于稳定下来时,校长竺可桢建议苏步青将家眷接来。苏步青因担心费用不菲而犹豫,竺可桢当即给了他两千元,并找到当时的浙江省主席朱家骅,请他写一份手谕:“沿途军警不得盘查,一律放行。”苏步青的妻子是日本人,竺可桢担心万一在途中被人发现,很可能被中国老百姓打死。有了竺可桢的细心关照,苏步青的妻儿终于平安到达贵州。
竺可桢对国学大师马一浮的礼遇更被传为佳话。马一浮为人孤傲耿介,蔡元培做北京大学校长时,曾多次礼聘他,但都被其拒绝;蒋介石邀请马一浮到南京谈话,他当作耳边风;浙江大学也曾约他来任教,亦未成功。后来由于日寇不断进攻,马一浮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他于1938年写信给当时在江西的斯大校长竺可桢,委婉表达了想来浙江大学任教的心愿。竺可桢立刻将其聘为“国学讲座”。浙大给他安排了当地最好的房子,而且不要求他跟其他教授一样受课程局限,只需每周给全校师生开两三次讲座,另外,单独给一些资质很高的学生指导一两次就行。当时浙江大学只有两辆黄包车,却为马一浮随时待命,假若路途远一点,校长的汽车可随时为他服务。
竺可桢不仅能做到无微不至地关心、尊重教师,还能充分包容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政治学教授费巩很有才华,某段时间对竺可桢非常不满,开教务会时,冷嘲热讽:“我们的竺校长是学气象的,只会看天,不会看人。”竺可桢微笑不语。后来,学校需要提拔一名训导长,竺可桢不顾民国政府“只有党员才能担任训导长”的规定,认为费巩“资格极好,于学问、道德、才能为学生钦仰而能教课”,坚持让其做训导长。
物理学家束星北非常仗义,但脾气暴躁。浙江大学因战争西迁,他对竺可桢的一些做法很不满意,跟在这名校长后面一路牢骚不断,竺可桢也总是一笑置之。竺可桢虽不欣赏 束星北的性格,与他没有多少私交,却力排众议,将他聘为教授,并多次保护他。
竺可桢如此善待学者,原因很多:比如当时正是抗战最艰苦的时候,为国家培育人才,是竺可桢的重要信念,而要培养杰出的人才,首先就必须有优秀的师资;再次,竺可桢自己是杰出的气象学家,他懂得知识对社会的重要性,而知识往往是杰出学者创造的;不过,最根本的还在于竺可桢有一种做人的大格局。正是这种大格局,使他做出了一般人不想做、不敢做的事。
格局的原本意义是指艺术或机械的图案或形态。引申到做人上,指的是一个人的眼界、胸怀、气度。一个人有没有格局,为人处事大不一样。没有格局,做事只想到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就会以邻为壑,觉得善待别人是委屈甚至损害了自己。有了格局,会意识到自己对社会、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为人处事就会经常想一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对得起社会,是否违背自己的良知。历史有一双睿智的眼睛,它最终一定会分清是非:通过等级、强权制造尊严感的人,呈现的面目却是卑贱和猥琐;尽心尽意为社会与他人服务,力求上不怍于天下不愧于心的人,得到的是精神生命的永恒。就像竺可桢,他当年那么礼遇费巩、束星北、苏步青、马一浮,人们并不会认为这个人无能,而会认为他像高山、海洋一样大气,值得后世的人深切怀念。
做人的格局,许多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生命的格局。
相关链接:
(1)竺可桢(1890—197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近代气象学家、地理学家、教育家。中国近代地理学和气象学的奠基者。l936年4月,竺可桢担任浙江大学校长,历时l3年。(百度百科)
②在抗战的艰难岁月,竺可桢选择了举校西迁办学的壮举。在敌人的炮火下,他带领 浙大师生跋涉二千六百余公里,遍及浙、赣等七省,五易校址,坚持办学,直至抗战胜利。在颠沛流离的恶劣环境下,竺可桢奇迹般地将原本只有文理、农、工三个学院、十六个学系的大学办成了当时全国最完整的两所综合性大学之一,其中不少专业在全国乃至国际上都享有盛名。浙江大学也因此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誉为“东方之剑桥”。正是竺可桢办浙江大学所取得的骄人业绩,后人将他和蔡元培先生并称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大学校长,至今无人超越。
(王宽福《竺可桢校长的个人魅力》)
【小题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竺可桢校长因为像北京大学的蔡元培一样,具有民主作风,能够珍视人才,所以被称为“浙大保姆”。
B.抗战爆发后,浙江大学内迁到贵州遵义,数学家苏步青担心家属拖累而难以成行,竺可桢当即给了他两千元。
C.竺可桢礼遇国学大师马一浮被传为佳话:聘为“国学讲座”,安排好房子,校长的汽车可随时为他服务等。
D.政治学教授费巩讽刺竺可桢不识人才,但竺可桢认为他德才兼备,不顾民国政府有关党员的规定,让其做训导长。
E.物理学家束星北脾气暴躁,竺可桢虽不欣赏束星北的性格,与他没有多少私交,却力排众议,将他聘为教授。
【小题2】民国时代浙江大学竺可桢校长是如何珍视人才的?请联系传记内容,分条概括,举例简述。
【小题3】竺可桢珍视人才,善待学者的原因有哪些?请联系原文简要分析和概括。
【小题4】竺可桢做人的格局有没有现实意义?为什么?请联系实际予以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中国小说发展的脉络及特点

①中国的小说,也和世界各国一样,是从神话传说开始的;有人说我国小说有很多起源,如寓言、史传、诸子散文等等。其实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神话传说。神话是把神人化,传说是把人神化;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切划分。

②到魏晋南北朝,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这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起的名字,我觉得概括得很恰切。神话传说也好,志怪、志人也好,都是作为一种史实记载下来的,是靠实地访问,从民间搜集而记录下来的,因此叫作“志”。“志”是记录的意思,而不是创作。所以最初的小说,同历史归于一类。比如《穆天子传》是个神话传说,可史书上却把它归于帝王《起居注》一类;《山海经》也是神话传说,《汉书》中却把它归于“地理志”中。

③直到梁代萧统编《文选》,才第一个要把文学和历史区分开来。他在序中提出他的文学定义,即“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但这时他所指的文学包括诗、文、赋,并不包括小说。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还是进入唐代之后的事。唐代的文化出现了很多新的东西,文人的思想也有所发展、开阔;这时传奇小说应运而生,如白居易写《长恨歌》,陈鸿写《长恨歌传》、白行简写《李娃传》等等,都是依照传说创作而成,不再是历史性质的东西了。唐代小说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想像虚构与讲求文采,这就同过去的作品有所区分。参照萧统的文学定义看,虚构、想像正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则正是讲求文采。从此,小说便发展成为文学创作了,但作为史的志怪志人传统也并没有停止。

④传奇小说发展到宋代就衰落了。宋代的小说大致是根据史事记载完成的,没有什么虚构和富有文采的创作加工,同唐代小说大不相同。后来人们写了各个朝代的历史小说,大都走了宋代传奇的路子,即按照史书的记载编写的,作为文学作品是失败的。

⑤这时随之兴起的是话本。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就变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大都是文人采用民间创作而进行再创作的……

⑥由这里再发展,便成为文人的独立的创作。这时不再拿民间的东西来加工了,而主要是自己创作。这一类代表作是《金瓶梅》,它在小说发展史上开辟了一条新路。无论《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是《西游记》,写的都是非凡的人物、不寻常的英雄;而《金瓶梅》开辟了一条写平凡人和生活的道路,通过写平凡人的日常生活,显示了现实主义文学的长足发展。《红楼梦》的道路,是《金瓶梅》所开创出来的。到了《红楼梦》,中国古代的现实主义小说,就走到了一个辉煌的顶点。

⑦中国小说发展的脉络及特点,大致就是如此。

(节选自吴组湘《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

【小题1】关于小说的起源,有两种说法:①小说起源于劳动。(见《中国古代小说的特点》);②小说起源于神话传说。对这两种说法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说法①指小说的源头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的源头是神话传说。
B.说法①指小说的源头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神话传说。
C.说法①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的源头是神话传说。
D.说法①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劳动,说法②指小说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神话传说。
【小题2】从我国古代小说发展历程的角度看,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
A.《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不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也不属于同一阶段。
B.《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不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则属于同一阶段。
C.《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不属于同一阶段。
D.《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属于同一阶段,《金瓶梅》和《红楼梦》也属于同一阶段。
【小题3】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
A.第一个给小说做出明确定义的是梁代的萧统。
B.“话本”即“话本小说”,是宋代兴起的。
C.作者说“这时传奇小说应运而生,如白居易写《长恨歌》,陈鸿写《长恨歌传》、白行简写《李娃传》等等,都是依照传说创作而成”,可见《长恨歌》是一部传奇小说。
D.《金瓶梅》是第一部由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小说,署名是兰陵笑笑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正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小题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第一位西医诞生记
“我感谢仁慈的上帝,在经历了12天的危险后,我们终于安全地在我的家乡靠岸了。”1857年,刚刚在爱丁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黄宽回国时说。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留英博士,也是国内第一位受到系统西医训练的医生。
现在人们翻阅史料已经很难判断,在当年刚刚回国的黄宽心中,“报国”与“传教”哪一个分量更重。然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的命运,最终没有走向预期的任何一端,却回到了最初。
1846年,香港。马礼逊学堂校长塞缪尔·布朗决心做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因为健康问题,他与学生告别,准备回老家美国。这位传教士问眼前的数十位广东农家子弟:我非常热爱这所学校,希望带走几个学生,直至完成学业,有谁想跟我走?
谁愿意打破这片寂静呢?来自广东香山的农家子弟黄宽站了起来。
在一百多年前的中国,告别父母乡亲,背井离乡,坐5个多月的船,去一个全是“红毛鬼”的地方读书,听起来委实不像什么好事情。“他母亲极为勉强地同意了。”黄宽的同学、后来从耶鲁大学毕业的容闳曾回忆,“黄宽特别诚恳地乞求,他的母亲虽然伤心难过,但最终还是屈服了。”
在那个班级里,当时与黄宽一起站出来的还有容闳、黄胜。若干年后,容闳成为“中国留学生之父”;黄胜则是中文报业的先驱,创办了第一家中国自办的印刷企业;黄宽成为中国第一位留英博士,他短暂的一生翻译了34部医学著作,将大量的医学术语引入中国。
对黄宽来说,这样的命运,多少有些出乎意料。那年头,即便是英国本地人,能成为医学博士者也是凤毛麟角,黄宽完全可以凭这一手本事在伦敦过上优渥的生活,但他毫不犹豫地回了国。
虽然不知道最初是为了“传教”还是“报国”,但至少这两件事他都曾努力过。一开始,他在香港的教会医院工作,这是当时常见的传教手段。那年头,两者的轻重缓急,教会分得很清楚:医生的身份固然受人尊敬,但不适合凌驾于宗教身份之上。
可黄宽很快得面对自己的另一重身份:一个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在香港,当地白人医生早已习惯了视华人为助手。黄宽在美国、英国读书时,被当地家庭与师友平等相待,他在医学院学业突出,以第3名的成绩毕业。不料回国后,反而得不到同等的承认。
一年后,他的“福音”梦破灭。然而他同样无法适应清政府的官场习气。李鸿章曾请他北上担任医官,黄宽上任还不满半年,就忍无可忍。他拒绝了所有优厚条件,回广州重拾临床和教学工作。
福音与报国,都飘然远去了。剩下的唯一一条路,就是当一个真正的医生。
就像寓言里的蝙蝠,在兽与鸟之间不知自己的归处。但也有地方,是黄宽的舞台。清朝末年,西医在中国人心中既神奇,又神秘莫测。这些“红毛鬼”“大鼻子”把人的五脏六腑说切就切,还要解剖尸体,看起来实在恐怖。然而黄宽不一样,他不是“红毛鬼”,说的是广东白话,又能像西医那样看病动手术,很快声名鹊起。那时候,他所在的医院,每年能为2.6万人诊治。黄宽一生中曾帮3000多人取出了膀胱结石。
更深远的影响,则是他参与筹建了中国第一所医学院“南华医学堂”。正是在这里,报国无门的他将自己的语言特长一点点融入进了对医疗术语的翻译中。他既是解剖学、生理学和外科的教师,还撰写了一套教材,包括三年制的基础理论与两年的临床实践,并为学校建立了实验室与标准间。他在特殊的历史节骨眼上,第一次创建了这个国家现代化的医疗培训体系。
再也不提福音,黄宽以传教士般的热情将生命贡献给了中国的病人与医学教育。比起一同出国的同学容闳,这位同样占据很多个“中国第一”的医生却没有留下太多记录——除了若干医学论文。
1878年,黄宽罹患项疽,却碰上英国大使的夫人难产。尽管家人劝阻,他还是踏上了出诊的路,最后大使夫人安然无恙,他却病发不治。去世的时候,还不满50岁。
【相关链接】
①黄宽出生在广东香山县东岸乡,中国第一批出国留学生之一,曾成功进行中国第一例胚胎截开术。他是最早任海关医务处医官的中国医家,又是中国最早从事西医教学的教师之一。(——《黄宽:穷小子修成华人西医第一人》)
②虽然课堂上的这些学童,对西方世界有所了解,广东沿海也一直与海外西方有着商贸往来,西方宗教人士时有踏足这一带,老百姓对西方并非完全陌生,但长久以来封建政府一直严禁国人与西人接触,中国人对当时西方各国知之甚少,在民间还流传着关于西方世界的各种离奇、荒诞、恐怖的传闻。去一个中国人眼中遥远神秘的国度生活求学,在当时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中国到西方学习西医与留学欧洲的第一人——黄宽》)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借用人物自己的语言,既写出了黄宽回国路途的艰险,又表明了黄宽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位传教士的身份。
B.黄宽在美国完成学业后获得了博士学位,他是中国国内第一位受到系统西医训练的医生,参与筹建了中国第一所医学院“南华医学堂”。
C.来自广东香山的农家子弟黄宽之所以会跟随塞缪尔·布朗到美国留学,是因为他的家人相对要比其他人的家人更开明些。
D.黄宽占据的很多个“中国第一”都和医学有关,作为一名医生,他将生命贡献给了中国的病人与医学教育。
E.黄宽能够在医学界声名鹊起,是因为他医术高超,既能像西医那样看病动手术,同时又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广东人,说的是广东白话。
(2)黄宽坚持回国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说“他的命运,最终没有走向预期的任何一端”?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为“一个真正的医生”的黄宽,主要的成就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为何大多数人不愿意跟随校长塞缪尔·布朗出国留学?而跟随出国的三人后来在不同领域都有很大影响,这给你什么启示?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感恩节的“上帝”
上善若水
14岁那年,杜鹏和父母一起来到美国,他们住在蒙大拿州在地图上难以找到的小镇桑克兰。
在学校里,转学半年的杜鹏简直像是空气,没人和他交流,没人和他做朋友。爸爸问杜鹏:“难道没人对你感到好奇,愿意跟你说话吗?好奇心很强的美国人不对镇上唯一的中国孩子感兴趣是不大可能的。”
杜鹏脸上闪过一丝犹豫,低着头低声说:“有,但我感觉他们是在嘲弄我。我不想和他们说话。”
郁闷和压抑一直持续到了那年的感恩节。在桑克兰镇上,感恩节里的信徒们需要一个人来扮演“受气包”的角色。按照镇长劳克的说法,这个人必须身穿单薄的衣服,到镇子上每户人家去“乞讨”一些东西,然后对他们说感谢的话,哪怕遭受到拳打脚踢和冷言冷语。
镇子上的人选出的是杜鹏的爸爸。杜鹏反对爸爸这么做,他认为这样会让镇子上的人更看不起他们,这是对自己一家的侮辱。可爸爸拍了拍杜鹏的肩膀,对他说:“放心吧,爸爸一定会在那天让大家满意的。”
这注定是一个让杜鹏难以忘记的感恩节。清晨,爸爸就穿着破旧、单薄的衣服出了门。杜鹏原本想躲在家里,他不愿看到爸爸被人指责或侮辱的场面,可妈妈却要他跟在爸爸身后——她怕有人伤害爸爸。
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有些暴力。几乎每家的大人都要指责爸爸几句,然后向他挥舞着拳头。拳头打在爸爸身上,却疼在杜鹏心里。他觉得每个家庭的人都在嘲笑着爸爸和自己,他们会想:“看,这两个从中国来的傻瓜多么傻,被我们愚弄了!”
杜鹏甚至觉得自己和爸爸比乞丐还没有尊严。他对爸爸说:“也许镇子上根本就没这个风俗,他们就是想找个借口侮辱我们。”爸爸却摇着头说:“不会。”
一个街区走下来,杜鹏默默地数着爸爸挨过的拳头,57户居民一共打了爸爸132下。终于走完了最后一家,杜鹏连忙上前,拉着爸爸就走,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怨恨和愤怒。
爸爸笑笑说:“儿子,别生气。这是别人的风俗,我们入乡就得随俗。”杜鹏跺了跺脚,他头一次感到爸爸笑得这么卑贱,整整一天他都不愿和爸爸说话。
夜幕降临,杜鹏家的门铃忽然响了起来。他打开门,看到镇子上所有居民都站在自己家门前。他们微笑着,脸上洋溢着快乐,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感恩节的礼物。镇长劳克抬高嗓门大喊着:“我们的上帝,我们要感谢你!感谢你今天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屋子里到处堆满了礼物,镇子上的居民一一和杜鹏家人拥抱。杜鹏有些不习惯这样的转变,短短的时间里镇子上的居民怎么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劳克对杜鹏一家解释说:“这是我们镇上的传统,在感恩节这天为了让所有人虔诚地感恩,我们会选出一个人来让大家发泄自己的怒气和怨气。我们一般选择新来的邻居,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晚上还会对他进行感谢。这个人是感恩节里的上帝,也是最有资格被崇敬的人!”
杜鹏默默地看了爸爸一眼,笑了笑,眼睛里满是骄傲。镇子上的人在杜鹏家开起了感恩节派对。鼎沸的人声里,杜鹏低声对爸爸说:“我想我懂得了些什么,我很快就会有很多朋友了”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金故事》,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叙事简洁,主旨深邃,表达了作者对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人际关系的思考,对宽容和谐的处世之风的赞扬。
B.杜鹏“眼睛里满是骄傲”是因为他觉得爸爸的所作所为终于取得小镇居民的信任,得到了应有的回报,给他攒足了面子。
C.杜鹏在学校里没人与他交流,固然有当地人欺生的因素,主要原因是自我压抑,怕同学看不起,不肯主动与人交流。
D.小镇居民对他们选取的“受气包”,先是打骂后是感谢,这个突转,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是小说情节发展的关键所在。
E.杜鹏爸爸之所以愿意当“受气包”,是因为他城府深沉,早已了解小镇的风俗,只是不揭穿而已。
【小题2】“误会法”是小说创作常用的方法,这篇小说有几重误会?请分点概括
A.(4分)
【小题3】你是否觉得杜鹏爸爸这个“受气包”是最有资格被崇敬的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A.(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