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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在一个小镇的旅店里
贾平凹
两年前,我出差到陕南的阳平,在一个小镇的旅店里,遇见过一个小女孩;从此再也不敢忘却,慢慢自重起我这做大人的身份了。
那一天,我钻了六十里山路,赶到阳平的时候,已经黄昏了,就歇在镇南的旅店里。这个旅店很小,五排小平房;我的房间就在最后一排的东头,窗外正好是几株苹果树,果子结得很繁,枝条一直伸到窗台,在房里伸手便能摘下来。
我进去的时候,房间里是空空的,临窗的那个床上,堆放着几个装得很好的提包,一个小女孩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的果树。听见我进来的响声,她回过头来,静静地看着我。她眼睛很大,鼻子却又小又翘,是一张十分生动的脸面,我立即就喜欢起来了。
“你是谁的孩子?”我说。
“妈妈的孩子。”
我笑了,愈觉得孩子的可爱,去按她的鼻子,她却挡了我的手,问我是住店的吗,说她的妈妈在这里住了两天,妈妈到车站买票去了,准备晚上去汉中呢。
“你真乖,”我说,“怎么不到院子去玩玩呢?”
“妈妈让我就坐在床上数那苹果哩,说数清了,她就回来了。”
她向我指指窗外的那棵苹果树。那满树的果子,虽然并没有熟足,却都呈着白灰色,上面似乎都噙着露珠儿。我走得口干肚饥的,一股馋馋的酸水儿就泛了上来,耳朵下分明感觉到了两个小坑了。
“这苹果一定好吃。你数了多少了呢?”
“我老数,老数不准,一遍和一遍数的不投呢。”
“你没有摘个吃吧?”我笑着说。
“怎么能吃呢?你瞧那个牌子,妈妈说那上面写着有毒的。”
原来那树干上挂了一个小木牌,上面写道:“喷过农药,吃者小心中毒!”我笑了:这一种牌子,常常是树主人搞的花招,他们害怕孩子们乱摘,才想出这么个绝法儿来的。
“那是没有毒的。”我给她解释说。
“有毒!”她却认真的说。
“那牌子是假的。”
“真的!”她很坚决,不满地反驳我。
我觉得孩子毕竟是孩子!就一伸手摘下了一颗,自个先咬着吃了,果然十分爽口。我让她吃,她摇摇头,却一眼一眼盯着我吃,等我吃完了,在那里收拾我的床铺,她突然问我:“你怎么没有毒死呢?”
我哈哈地笑了起来,给她做着得意的鬼脸儿,就去打了一盆热水来,开始洗漱。我洗得很仔细,洗过了就梳头,搽“面友”。一边唠唠叨叨骂着这地方肮脏。末了,就又洗起了脚。但是,我却没有带擦脚布,拿洗脸手巾擦时,又放了下来,就爬上床去,撩起床单的一角擦了。小女孩一直在看着我,歪了头,眼睛眯得细细的,我觉得好玩,便说: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小小。你是城里的阿姨吗?”
“你怎么知道我是城里的阿姨?”
“你穿得真好看,还有高跟皮鞋哩!”
孩子的聪明,使人更爱怜了,我赶忙穿好袜子,便又要去按她那翘鼻子了,这当儿,有人在敲门。我慌乱地把床单上擦了脚的那块湿处遮掩了,将门打开。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进来,笑笑地向我打了招呼,就去抱了小女孩。我知道这该是孩子的母亲了。
“我们坐八点的火车要走了。”孩子的母亲说,从怀里掏出一个苹果,让孩子吃,问孩子等得可急,数清了那树上的苹果吗?女孩儿却对母亲说:
“妈妈,那牌子是哄人的呢。”
“你怎么知道?”孩子的母亲有些惊讶,“那是旅店的苹果,有毒呢。”
“没有毒。”女孩儿说,“城里阿姨吃了一个,怎么没有死呢?”
我一下子脸烧了起来,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不知道孩子母亲的脸上有了什么样的表情,我低了头,不敢看她们。慌乱之间,我又撞翻了脸盆儿,水溅了我一脚,我“啊啊”叫着,赶紧端了盆子出门去了。
污水倒在厕所里,我心稍稍有些安静,但就在我返回来的时候,才走到门口,听见那女孩儿还在问着母亲:
“妈妈,咱们到汉中去,汉中是城吗?”
“当然是城。”
“城是什么呢?”
“城就是城呗。”
“城里都是阿姨那么好看的人吗?”
“都是吧。”
“城里的阿姨都穿高跟皮鞋吗?”
“都穿吧。”
“城里的阿姨都用床单擦脚吗?”
“你说什么?”
“城里的那个阿姨刚才就用床单擦脚来的?”
我差点没叫出声来,胸口呼呼乱跳,要去推门的手垂了下来。但我立即又紧张起来,害怕她们突然出来,害怕小女孩再问我一句什么,便拿了脸盆儿,又匆匆钻到厕所去。
站在厕所里,我脸还在烧着。担心有人进来发现了我。这么一直呆了好久,看着天黑严下来了,我才走出来,下了决心:立即回房间去,向女孩子赔错,向孩子的母亲赔错,求她们饶恕我。
可是,等我回到房间,房间里已经没有人了。
“小小!”
我大声叫着,不顾一切地追了出来。但是,我终没有再见到那个小女孩。也终没有再见到小女孩的母亲。我浑身无力地倚在旅店的大门口,望着满天的星光,深深地感到了一种做大人的耻辱……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小说结局有些做作。就是一点生活上的小事,“我”并不需要这样自责。作者用了“饶恕”一词,有些小题大做。
A.以“在一个小镇的旅店里”为题目,引发读者猜想,告诉了事件发生的地点,给情节的展开提供了一个特定的场所。
B.文中第二段对旅店环境的描写,写住处比较隐蔽,苹果触手可得。为后文大胆的摘苹果埋下伏笔。
C.文中写到“我”仔细的洗漱、梳头、擦脸等细节,突出了“我”作为城里人爱美的心理,并与下文“我”的不文明举动形成对比。
D.小说通过“我”吃苹果和用床单擦脚两件事,写出了城里人的不文明行为,作者也表达出对这种行为的批判。
【小题2】“我”的形象特征有哪些?请分析。(6分)
【小题3】分析第一自然段中画线句子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4】结合文本内容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慢慢自重起我这做大人的身份了”这句话的理解和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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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我怕你会拒绝我
毛宽桥   
1968年5月的一天,密西西比州际公路的一个小站上,一辆开往亚拉巴马的长途汽车搭载了最后一名乘客后缓缓启动。最后上车的乘客是个黑人,这在车厢内引起一阵不小的骚乱。
“嗨,黑鬼!”车厢后排的几个白人青年站起来,冲着黑人乘客做着侮辱的手势。仿佛习惯了他们嚣张的挑衅,黑人乘客并没有什么反应。他把手上的旧皮包放在地板上,拉住顶棚垂下的扶手,四处打量着车厢,似乎想找个空座。看到后排还有几个位子,他拎起皮包,刚朝后面走了几步就停下了:几个原本坐在一起的青年见他过来就迅速分散开来,或躺或坐,把几个空座全给占了。看到几个小伙子捉弄这个黑大个儿,车厢里的其他乘客都哈哈大笑起来。
黑人乘客无可奈何地把皮包放回地板上,倚着门口过道里的栏杆闭上眼睛,好似真的打算就这样站下去。“先生。”耳边响起一个稚嫩的童音,不过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车上全是些白人,没有谁会和自己这样的黑鬼说话。
当那句执拗的“先生”第二次响起的时候,他终于睁开了眼睛。是旁边位子上的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蓝色的眼睛盯着他,果真是在招呼他。“嗯?”黑人乘客低头看着那个小家伙,没必要和这小鬼纠缠太多,谁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要是以为自己好欺负也来奚落自己,就让他好看。这样想着,他又低头看了看脚下的皮包。
“你要不介意的话,可以坐这里。”小男孩起身坐到邻座母亲的怀里,腾出了位子。车厢里一片哗然。那是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之一,种族矛盾已经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猖獗的3K党党徒游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将每一个可以看到的黑人都当作他们的袭击目标,就连那些同情黑人的进步人士也遭到报复和毒打。因为担心会成为3K党的目标,现在几乎没人敢在公共场合随便和黑人交谈,更别说让位了。
黑人乘客盯着小男孩的眼睛,湛蓝色的瞳孔没有一丝的敌意。离伯明翰还有二百多英里,至少还得站五六个小时,也许真的应该接受他的好意,迟疑了片刻,黑人乘客还是坐了下来。
看到小男孩躲在母亲的怀里偷偷地打量自己,黑人乘客勉强笑了一下,伸手摸了下小家伙的头,“你不怕我吗?”
我怕你会拒绝我。”小男孩眨了眨眼睛说道。
黑人乘客稍稍愣了一下,刚想说些什么,但看到小男孩的母亲紧张地把儿子搂在怀里,似乎生怕儿子再乱说话。于是,他识趣地闭上了嘴,失神地望着搁在腿上的皮包。过了几分钟,他把那个鼓囊囊的皮包放到地上,靠在座位上睡着了。   
汽车刚刚到站,黑人乘客就迫不及待地起身拉开车门,很难想象一个刚睡醒的人精神会那么好。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黑大个刚下车,就被旁边冲过来的几个大汉不由分说地按在了地上。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掰开黑大个的手,夺过那个皮包,拉开锁链看了看交给了一旁的同伴。
在乘客们惊恐的眼光中,中年男子走进车厢大声宣布:“公民们,不要紧张,我们是伯明翰警局的警察,不是什么歹徒。”看到他手中的警官证之后,车厢里的乘客们这才松了口气。
原来,最近几天联邦调查局接到匿名者的举报电话,声称黑人中的激进派别已经着手准备在南部地区制造一系列的恐怖袭击,作为对一个月前种族主义者暗杀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报复。
“你们都无法想象自己有多危险,”中年警官指着同伴手中的那个皮包说道,“超过30磅的烈性炸药!上帝保佑,凶徒居然没有按照约定引爆炸药。如果不是他怕死,那就是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才让这个心存死志的家伙改变了主意。”   
所有乘客都望着门口座位上的那对母子。年轻的母亲噙着泪水吻着儿子的额头低声说:“亲爱的,你救了所有人。”
(选自《小小说月刊》2009年第10期)
【小题1】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黑人上车后,在车厢内引起一阵不小的骚乱,人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黑人将会给自己的旅途带来危险。
B.作者以“拒绝”为线索构思小说,情节精巧,跌宕起伏。“拒绝”就这样恶性循环地酿造着悲剧。
C.小男孩给黑人让座的时候,“车厢里一片哗然”,这反映了在种族冲突激烈到不可调和的特殊时期,人们对给予黑人友善对待的疑惑、恐慌和敌视。
D.小说多处细腻地刻画表现了人物微妙的心理变化,如看到小男孩打量自己,黑人乘客“勉强笑了一下”,表明他为了掩藏自己的报复行为而故意做出友好的样子。
E.小说情节设置巧妙,多处伏笔。小说多次写到黑人携带的皮包,就是要暗示这个皮包里面的秘密,预示着一场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 
【小题2】小说写了哪些“拒绝”?请结合原文概括分析。(6分)
【小题3】小男孩“我怕你会拒绝我”这句话在小说中起到了什么作用?(6分)
【小题4】作者以“我怕你会拒绝我”为题有何深意?请结合你的生活感受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王熙凤
王昆仑
在《红楼梦》一部大书的开始,我们第一次看到王熙凤,她那活跃出群的言动、彩绣辉煌的衣装,就能使人觉得这个人物声势非凡。《红楼梦》作者对于王熙凤出场的写作功力,也并不弱于托尔斯泰之写安娜·卡列尼娜的出场吧?她的出场是从初到贾府的林黛玉眼中开始的——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
首先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而且人皆屏息,她独放诞,特别是神情活跃,装饰辉煌,气势更高人一等。在这顷刻之间,王熙凤既“细打谅”黛玉,称赞她生长得“标致”,又为黛玉母亲亡故而流泪,又责怪自己不该招引贾母伤心,又问黛玉读书、吃药,又关照给林姑娘搬东西、打扫屋子等等。这一连串明快变化的形象,已使我们一开始就看到这一人物的特征。作者更在这一小段速写之后,借贾母之口,对读者爽快地指出凤姐性格,叫她作“凤辣子”。
《红楼梦》不同于许多传奇故事的重要特点,就在于作者不使宝玉、黛玉恋爱故事孤立存在,而是使之产生在一个高贵、庞大而又矛盾复杂的大家庭中。固然是通过宝黛恋爱写一个家庭,同时也是通过一个家庭写一个时代社会。实际上,作者曹雪芹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其中又以贾府为中心,来作清朝康、雍、乾时代统治阶级的镜子。这正是作者伟大的成就。这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已经挽救不了自己的灭亡,但它坚决要抢先一步扼杀下一个时代的新生萌芽和他们的恋爱自由。王熙凤就是一个濒于灭亡的大家庭统治层的执行者。在恋爱故事中少不得宝玉、黛玉、宝钗。在家庭内部生活结构中少不得王熙凤这一根从屋顶直贯到地面的支柱。如果把王熙凤这一人物从书中抽出来,《红楼梦》全部故事结构就要坍塌下来。所以,可以说作者是把宝玉、黛玉、宝钗和凤姐四个人都当作第一类重要人物而配合着塑造出来的。
在中国古典著作中,不容易找到以如此紧张强烈的腕力写成的人物典型。凤姐不是《左传》的郑庄公、《史记》的汉高祖,也不是《金瓶梅》的潘金莲或《聊斋》的仇大娘。比较起来使人能联想到的也许是《三国演义》的曹操吧。行将垮台的封建家庭和行将垮台的封建王朝,有着共同的规律,它们的当权者也会有着相类似的性格和作用。在《三国演义》作者笔下,不许“几人称王、几人称帝”的是曹操,支持汉朝统治残局的是曹操,挖空汉皇朝实际统治权只留一个空壳子的是曹操,加速结束汉代统治的也是曹操。凤姐在贾府的使命从某一种限度内看来颇有一些类似。《三国演义》的读者恨曹操,骂曹操,曹操死了想曹操。《红楼梦》的读者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作者刻画出一个聪明、漂亮、能干、狠毒的“凤辣子”,不但使她充分具有那个时代人物典型的真实性,也赋予她以吸引读者极大的魔力,足证这个人物的社会意义之不可忽视。
【小题1】对王熙凤服饰描写内容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突现王熙凤在贾府与众不同的地位、身份。
B.一改传统人物描写的手法而浓墨重彩绘形绘神。
C.华丽的服饰之下,掩盖着其贪婪、妖艳、狡诈与狠毒。
D.人物的文化情调完全可以通过服饰表现出来。
【小题2】“《红楼梦》的读者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的意思是( )  
A.作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具有生活的真实,同时具有文学魅力。
B.凤姐的形象具有性格的多重性,给读者不知何为恨何为爱的联想。
C.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往往能够引发读者更加丰富的想象或联想。
D.凤姐的形象就像《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既让人恨又令人爱。
【小题3】下列各项表述,与原文一致的一项是( )  
A.《红楼梦》塑造的王熙凤与托尔斯泰之塑造的安娜・卡列尼娜具有相同的艺术魅力。
B.作者认为,《红楼梦》一开场就奠定了王熙凤多面的性格特征。
C.“从屋顶直贯到地面的支柱”是说王熙凤是《红楼梦》众多人物中起支撑作用的人物。
D.在中国古典著作的人物典型中,再也找不到用“紧张强烈的腕力”写成的人物典型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马歌东:我崇尚“自讨苦吃”的人生
吴 锦
2010年5月,上海世博园展示区,人们对着一幅形体修长、圆润飘逸的书法作品惊叹不已:“这是哪种字体?以前从来没见过!”媒体也竞相把镜头对准了创作者——学者、书法家马歌东教授。  
头发灰白、略显疲惫的马歌东依然淡定:“这是马氏中山篆,是我根据河北省平山县出土的2 300多年前的古中山国铭文创补的字体。”
恰如粲然耀亮的闪电,这种新字体引起的震撼前所未有:媒体纷纷报道,专家们称其“金招玉式,美不胜收”,“精妙构图,下笔如剑,精气凝于笔端,神法剑入纸背”,是古文字学和书法艺术的完美结合。为此精研26年,几乎耗尽了全部心力的马歌东却无暇停留,完成了一场迁延已久的手术后,他在病床上又开始了“书谱”的修订。

1944年农历5月5日,马歌东出生在河南开封。祖父马振波是当地文化名人,17岁中举,素工声韵,多有著述,后任省文史馆馆员。父亲马可仲曾就读上海美专,尤擅国画。上小学时,马歌东总能看到祖父读书吟咏、改删旧稿,书房摆满了线装《佩文韵府》《资治通鉴》及李杜诗集等典籍。浸润在醇厚浓郁的古典文化氛围中,他吸纳着先贤智慧,早早就开始追寻诗意人生。  
1981年,马歌东在西安留校任教,讲授中国古典文学,撰写论文,崭露头角。然而,他很快发现,这个古老学科研究多年,如果不能开拓新领域、采用新方法,势必陷入困境。  
偶然一次机会,马歌东遇到了日本汉诗,也就是日本人写的中国古典式诗歌作品。仿佛是命定的宿缘,“我与汉诗相互选中,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使命,也出自我心灵深处朝圣的本能。”他自学日语,五年苦读,终能流利地落笔成章。  
1987年春,马歌东赴日本福井大学讲学。当时国内罕见的《诗集日本汉诗》二十卷本让他眼界大开,原来日本“曾经有过一个庞大的不能消失的汉诗创作群体和一段辉煌的汉诗兴盛史。这是一片被冷落已久的荒原,它深蕴着世界文明发展史的奇迹”。他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确立了日本汉诗溯源比较课题。十数年如一日的翻检,书断线、卷坠页已是常事,甚至不得不“孤芳自赏,我行我素”,面对不合时宜的窘迫。  
2004年1月,专著问世,被誉为“当今研究日本汉诗最为全面、精致之作”。国内专家赞叹他“耐住了寂寞,越过了坎坷”,日本学者感念他“把日本汉诗介绍到了汉诗的故乡”。

创补“马氏中山篆”新字,则是马歌东人生的另一个高峰。  
创补新字,关键在于科学严谨。马歌东确立了三原则,即符合古文字结构的发展规律,有古文资料依据,遵循约定俗成法则。他参照“中山三器”铭文特征,确定了414个基准字,结合传统“六书”字体结构,利用《说文解字》《古文字类编》《金文编》等十余部文献,一笔一画地抠。有时本已反复考证,却又被新发现的“铁证”推翻,一些字甚至经过几年摸索才能确定下来。  
创补新字的过程犹如“补天”,是对人耐力极限的考验。整日埋首书堆,常常是对面小学的陡然寂静提醒他又过去了一星期。马歌东就这样按迹循踪,反复斟酌,创作出了5 000余字,命名为“马氏中山篆”。2008年年底,收录40余幅书法创作的“作品集”先行出版。更为精审繁难的“书谱”四易其稿,即将面世。湮没了2 300余年的中山篆书重见天日,由此正式迈入书法艺术殿堂。 
“夫妻共砚,人生一幸!”夫人张芳谦和沉静,志趣高雅,有着精湛的书法才艺,被誉为“海棠人物”。他们夫妻“既是知音,亦是诤友”,生活中相濡以沫,工作上苛刻挑剔。如今,孩子们事业有成,他们的二人世界温馨淡定。张芳回忆,“先生常伏案于北屋窗下,我涂鸦在南屋阳台,合作时两人聚首中间的书房。每天的‘课间休息’,我们或在小客厅打康乐球,或下到颐养着我们的小花圃里莳花弄草”。
马歌东说:真正的学者不能“安分守己”,我崇尚“自讨苦吃”的人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马歌东取得的成就与他受到的家庭熏陶有莫大关系,尤其是祖父教导了他古典文化,为他以后的从教、研究打好了基础。
B.在学术上马歌东有着敏感的发现:中国古典文学这个古老学科研究多年,如果不能开拓新领域、采用新方法,势必陷入困境。
C.“我与汉诗相互选中,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使命,也出自我心灵深处朝圣的本能。”因此,马歌东与汉诗有着命定的宿缘。
D.确定了汉诗研究的方向,马歌东十数年如一日地钻研、探究。功夫不负有心人,马歌东在这一领域终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E.创补“马氏中山篆”新字,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但马歌东经受住了考验,历经坎坷,使湮没了2 300余年的中山篆书重见天日。
【小题2】马歌东做了哪些“自讨苦吃”的事?具体吃了哪些苦?(4分)
【小题3】马歌东不“安分守己”崇尚“自讨苦吃”的人生,对此你有什么看法?(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拾叶者言 李国文

⑴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⑵这种树,又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⑶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了。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在所有的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轻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⑷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银杏,近些年来,又在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来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色彩总是搭配起来,要好看些。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⑸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

⑹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⑺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然出来。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⑻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事物了,所以,它从来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⑼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⑽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两棵数高约几十米,数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树,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⑾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种不同的追求和目标。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⑿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⒀这世界,这人类,也不就这样一季一季地生生不息吗?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蓝碧蓝的天空。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

⒁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

【小题1】文章第3段在文中有哪些作用?
【小题2】请分别说说第9段中两个“一回事”的含义。
【小题3】文章写了泰安岱庙的银杏,又写了韶关南华寺的银杏,这样写是否重复?请说明理由。
【小题4】作者从“拾叶”中产生了哪些人生感悟?请简要回答。

同类题5

(9分,每小题3分)
中国古姓氏的产生和发展
卢 林
在远古时期姓氏的创立是以母系氏族的女姓为核心的。姓是什么呢?汉代的许慎认为:姓从女,女就是母,“女”、“生”就是“生母”。无论是谁,他的生命都是他的“生母”带来的。因此,古人的姓应该随从“生母”,他的生母姓什么,子女就应该姓什么。在家庭未产生以前的远古时代,我们的先人生活在一种游猎和原始群居状态中,男子外出游猎,漂泊不定,女子往往定居一方,从事采集生产。男女不可能有固定的配偶关系,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只能知道“家中”有母,而不知道父亲是谁?在哪儿?所以说在母系氏族社会,母亲是后嗣唯一可以确认的尊亲。
母系氏族社会以后,随着父系氏族社会的到来,氏也就出现了,它和姓不同,再也看不到文字中的“女”字旁了。根据史前的传说,黄帝和炎帝出生于姬水和姜水,也就有了姬姓和姜姓,但以姬为姓的黄帝却称“有熊氏”和“轩辕氏”,因为黄帝所率领的部落群在战胜炎帝所率领的部落群后,又打败了蚩尤率领的九黎族部落群,就驻扎在“有熊”这个地方,黄帝的氏族部落以驻地而得名“有熊氏”。“轩辕氏”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人说和有熊一样,也是地名,但我相信,黄帝因发明车而得“轩辕氏”的传说是千真万确的。
从黄帝在氏名的选择上,我们应该理解:许多部族在选择氏名时,多以“图腾”为名。有的以植物为自己的氏,如:蒲、柳、杨、梅等;有的以动物为自己的氏,如:熊、马、牛、羊等。同一图腾氏族的成员禁止通婚,这与母系社会高级阶段同姓不通婚一样,是为了族人的健康繁衍,用以区别婚姻界限的标志,“氏”和“姓”是不一样的。在父系氏族社会的氏,是同姓衍生的一个个分支,本来是同姓部落的个体私有名称,到后来可能是专门指代部落的首领。
随着原始社会的瓦解,产生了奴隶制国家,在国家的体制下,某些官职也成了氏,在我国古代,邦国和官职有些是可以世袭的,于是这些氏也就可以随之世袭了。一旦邦国和官职失去之后,氏就开始演变成为家庭的标志。那个时候,只有贵族才有姓氏,平民和奴隶是没有姓氏的,氏族名号的使用范围从王族一直涵盖到普通平民,但没有涉及到与奴隶相近的阶层。女子称“姓”是用来“别婚姻”,男子称“氏”则用来“明贵贱”,姓和氏各自发挥着不同的功能。
从西周到春秋,是姓氏的大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姓氏制度既是一种血缘性家族制度又是一种政治制度,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成了一种礼规。同时,赐姓制度的施行,彻底改变了先前的氏族名号制,赐姓命氏使得姓氏重新受人重视。在宗法社会等级制中,“嫡长称伯,庶长称孟”。这时期命氏的方法主要有:以国为氏,以采邑为氏,以祖辈或父名为氏,以官职为氏等形式。
姓氏合一和姓氏全民化是春秋晚期以后的事。姓氏合一主要表现为,春秋晚期,特别是在战国时期,姓氏在概念上混用,战国时代的女子名称中古姓基本不见了,个别古姓也已经在男子名称中出现,同姓不婚的规定被破坏,以氏别贵贱的功能也丧失。春秋晚期,诸侯兼并,强宗倾扎,血缘亲情的意识早已被人们淡漠,古姓氏退出了历史舞台。到了战国时期,原来以土地为依托的作为宗族的氏蜕化成一种与政治和等级脱钩的虚化的血缘标识符号,不再是别贵贱的象征,“氏”的概念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别婚姻”的母系社会古姓和“明贵贱”的父系社会的氏走到了历史的拐点,终于合二为一了。
【小题1】下列对有关“姓”或“氏”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氏是姓的分支,氏名先是各分支的名称,后来可能就成为部落首领专用名称。
B.各部族都把“图腾”作为氏名,既有以植物命名的,也有以动物命名的。
C.母系氏族社会中子女都随母亲的姓,母亲是后嗣唯一可以确认的尊亲。
D.氏出现在父系氏族社会中,“有熊氏”和“轩辕氏”就是对黄帝的称谓。
【小题2】下列对姓氏产生和发展的表述,正确一项是( )
A.西周到春秋时期,施行赐姓制度,氏族名号制被彻底改变,摒弃了男称氏女称姓的礼规。
B.姓氏在概念上混用始于战国,当时女子名称中古姓基本不见了,个别古姓出现在男子名称中。
C.奴隶社会中有些官职成了氏,这些氏随官职被世袭,在官职失去后,氏就演变为家庭的标志。
D.姓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当时一些家庭中的子女只知 “家中”有母,而不知父亲是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以国为氏、以采邑为氏等命氏形式,都表明在宗法社会中,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B.战国时期,姓在男子名称中出现,氏也与政治等级和宗族血缘脱钩,最终合二为一。
C.奴隶制时代,同姓之间不能通婚,在贵族和奴隶之间则用不同的姓氏来区别贵贱。
D.黄帝生于姬水,便以姬为姓,被称为“有熊氏”,这是因为熊是黄帝部落的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