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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酒  摊

夏天敏

日子漫不经心地把一切熏旧,熏得斑驳、残败、开裂、焦黄,人也不能幸免。昔日的戚爷早已被历史的风烟卷走,不留一点痕迹。现在的戚爷,是地道的戚爷了,头发枯白,满脸皱纹,眼睑下垂,两眼暗淡无光。几十年的光阴,他在这个小酒摊上把自己坐成了一尊颓败、松烂的雕像,但他依旧坐着,直到生命终结。

儿子出落成当年的自己,身材挺拔,相貌端正。他终归是成才了,读完大学,留在省城的大机关。果然不负心血,没几年,成为最年轻的处长。女儿呢,花样的美丽,诗样的空灵,有体面的工作,在小城医院做医生。

为了不让他再去摆摊,家里和他产生了诸多矛盾。儿子休假回来,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接待小城的体面人物。现在,他们的庭院明丽芬芳,花儿常开不败……隐藏在儿子内心中的,是爹的粗鄙,是那个小城深处癞疮一样的摊位。

戚爷誓死守住他的摊子,耐心的劝导,真诚的谈心,温馨的话语,痛苦的眼泪,统统无用。戚爷像坚贞的烈女,为了心中的那座牌坊,对任何威逼引诱都无动于衷。

年龄越大,那个信念越强;年龄越大,守望越坚。这么多年,戚爷为了那个约定那份守望闹了多少笑话。他去追过女人,多少次都是又尴尬又失落;他随时瞟女人,以至于大家都认为他是花痴,是好色之徒……

戚爷还有个怪癖,隔三岔五,他要到那面围墙下睡一夜。他用破披毡盖住了头,耳朵却支棱着,一有脚步声,立即掀开张望。戚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年在隆隆的枪炮声中,他和新婚不到半年的前妻走散了。那时,天才蒙蒙亮,黑暗在小街里幽灵样徘徊,东方的一抹曙光,才轻轻吻住关帝庙前大槐树的末梢。

戚爷爱做梦,尤其爱做和前妻有关的梦。这个梦,似乎是一个故事中的片断,总是不停地出现,每次都惊得他冷汗涔涔,惶恐惊悚;每次都让他心生悲冷,久久沉浸在梦的氛围中。

把这样一个不断重复的梦和关帝庙下算命解梦的刘半仙说了,刘半仙说,这是一个人在等你,在找你,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人家要苦苦找你呢? 戚爷不敢多讲,刘半仙的话让他更加坚信,前妻还活着,前妻一定会来找他的,在这座小城,在小街的这座宅院的墙下。

不知不觉,小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戚爷摆摊的地方,是老城里的古城区,这里陈旧、古老、历史悠久,这么个地方是不能开发的,就像一个年龄很大的老人,有了病也不能动大手术,一动就没命了。

可是有一天突然说是要拆迁了,拆迁就拆迁吧,能住上新房子当然好了。也有反对的,多是老年人,他们对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有感情。年轻人呢,他们巴不得离开这个拥挤肮脏的环境。

其实他们不知道,县长和书记并没有要拆迁这片城区的意思,一个连工资都发不了的县没有实力来做这事,开发商看不上这里。是省上的一个厅级领导,在一次宴会中对小城的领导说,你们是父母官,关心一下我的老家吧。他说了他的意思,县长说主要是钱的问题。厅长说,这个嘛你缩小点范围,就搞关帝庙下面那片。钱的事,我帮你们协调。厅长正是戚爷的儿子,厅长为戚爷死守在小街那面老墙下摆摊的事烦恼不已。

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这里就成废墟了。在这片废墟中,徘徊着一位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人,他孤独无助的眼里,流淌着无奈、凄苦、绝望。他顽强地寻找着,寻找那个他坐了几十年、守了一辈子的酒摊的位置。终于寻找到了,他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那残砖破瓦的土堆上。但轰隆隆的推土机响起来时,他还能坐下去么?

他要坐下去,他要坚守那个等待,那个排遣不掉的梦。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使用了一连串词语形象描绘出戚爷的现状,这和他当年的挺拔端正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B.家人对戚爷摆酒摊十分反感,软硬兼施,但戚爷不为所动,这正说明了酒摊对戚爷的特殊意义。
C.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手法,老人和儿子的对比,小城旧貌和新颜的对比,都凸显了小说的主题。
D.小说描写了戚爷晚年生活中的种种古怪的行为,表现了他人生经历的坎坷和心路历程的凄苦。
【小题2】小说中的戚爷有哪些形象特点? 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以“守摊”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 请简要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11 07: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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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魂魄犹在江山图
范 曾
在李可染先生诞辰百年之际,我们回顾一世纪来艺术的长河,真可谓千帆竞发。可染先生的出现,有他的历史背景,当一个时代的艺术整体奔向浑浑噩噩的时候,需要圣洁的艺术;而艺术风貌整体堕入轻佻时,需要凝重的艺术,这正是李可染适时而生的缘由。
由于本能的拒绝鄙俗,可染以无待的心境在喧嚣的世态中独立而不倚,自强而不息,谦仁而不傲。当可染先生朝斯夕斯、胸无旁骛地沉浸于自己宁寂而庄严的心灵王国的时候,他画作的美便与教养合而为一。他的作品陶冶了整个一代人,还将千秋万代地陶冶下去。艺术的助人伦、成教化,不是如演说家那样带有着直接的目的性。它在潜移默化之中,使人们心悦诚服,趋向社会的崇高,可染先生的艺术正是如此更内在地激励着人们的心灵。
可染先生对大自然潜在密码的破译,直接与他的道德向善的趋向不谋而合,而于此时,李可染的艺术与道德合而为一。当李可染先生叹赏大自然,如此深沉地倾注自己对祖国大地山河的刻骨铭心的热爱时,他显然站在了民族文化捍卫者的前列。
可染先生有一种表达超越感观尺度的能力,这就是他内心所具有的崇高感使然的能力,他对大地山河仰之弥高,而这种情怀的恃守,表现为他“大”的艺术。宛若语言的表达,与表达的意义,都有相关的音调,这就是艺术家所独有的风格。或沉雄博大、或清新俊逸……只要是与崇高相连,他们都是美的,虽情态万殊,而其艺术已如自然。
可染先生大宗师一样“来吾导夫先路”,艺术家,伟大的艺术家,都应该,也必然如此。
可染先生当然是不世的天才,他的“生而知之”透露在他异乎常人的语言方式。这是一种极具个性化的符号,这不是每一个苦学者所可达致的。当然可染先生知道自己有“生而知之”的本能,但凭着他更深邃的智慧,认识到它的不可靠,当昙花一现的时节过去之后,留下的是残枝败叶。
可染先生告诉我,他年轻时作画极快,有一次到一位朋友家作画,在朋友与来客寒暄片刻回到画室时,可染竟已画毕,主人大赞叹,以为神来之笔,先生亦颇自喜。先生告诉我,多年之后,他才警然有悟,必须力矫这样的用笔。在一次展览会上见到先生,谈几句话后分手,先生又忽然转过身喊住我说:你以后用笔是不是可以再慢一点。我知道了先生所说的“慢”非只指时间,更重要的是用笔的品质。先生还告诉我,他少年时有一位极富才华的朋友,写给他的信,毛笔字的稚拙天真、浑厚朴雅,使他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内心的感动,这感动是如此的刻骨铭心,竟至谈到此事时,先生的表情显得那样的庄肃和神往。
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一生之中总会不期而至地遇到这样突兀的心灵感悟,仅这一次,足以改变艺术家
一生的道路。研究艺术家的心灵历程,那些遽然蜕变和瞬间重生,有时来得迅猛近乎禅家的顿悟。可染先生好学而敏求,这是他“苦学派”的唯一解释,苦学者不意味着枯涩无味的下笨功夫。我曾有幸上可染先生的书法课,他不强求碑帖的选择,他说要平心静气地读碑,知其间架,重其用笔,悟其风神,能于此三者有所悟,则去书道不远矣。书法课上,可染先生不喜欢一挥而就式的所谓笔动心不动的、麻木不仁的写字习气。可染说用笔之际虽所向空无一物,然则胸中应觉艨艟之遇浪遏,冲波逆折而前,当此之时,笔锋必有生涩出焉,必有稚拙出焉。有生涩稚拙矣,然后再求大巧,则大巧即在其中。
可染先生于书法所下功夫可谓焚膏继晷,三十多岁时的风华婉转至五十岁后一扫而空,石破天惊,创旷古无双之结体用笔,无丝毫泥古、媚俗、求奇、矫饰、市井、乡愿……一切的书画艺术可恶的痕迹与可染先生的书法格格不入,只觉铮铮其骨、磔磔其态,近之则畏,远之则敬。可染先生的字我行我素,决不苟合取容,是颇见他笔下之牛“时亦强犟”的性格的。
先生的“学而知之”的部分,当然还包含了他对素描的积年锤炼、对光影的敏锐认识。在此先置而不论。
先生称自己是“困而知之”,人们不要以为可染先生当真的为自己才情不逮而困守干城,“钝者勉为”。可染先生的“困”是他推动中国画史这座沉重的列车所需的移山心力,他要弘扬的是中华文化所素有的伟岸与高华,他极端鄙弃浮光掠影的、油腔滑调的、市侩的艺术,这神圣的自尊支撑着他博大的灵魂,打进去,致勇也;打出来,夺魂也,这其中数十年苦心孤诣,念兹在兹,朝斯夕斯,方才有了又一次的伟大。诚如可染先生题赐予我的“七十二难,玄奘西天取经不畏七十二难,今以此四字书赠范曾同学”。我们一代代都抱着跣足苦行的宏愿,在艺术征途上踽踽而前,“困”者,“难”也,是深觉万难之下的渺小与决绝。
至此,我们可得如下之结论,可染先生的经历包含着谦逊和伟大,正如泰戈尔有言:“当一个人大为谦卑的时候,就是他接近伟大的时候。”
(转载自《新华文摘》,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
A.艺术是供人们来欣赏的,它的创作意图不是用来教化人的,因为艺术对人的教化是在潜移默化之中,不是如演说家那样带有着直接的目的性。
B.画作传达的意旨宛若表达的语言,画作的内容宛若语言表达的意义,语言和意义由音调连接,画作的内容和意旨由风格相连。
C.曾经的可染先生因为作画神速而令人赞叹,自己也颇多白喜之情,但经过岁月的洗礼,先生却认为要“慢”下来,花时间才能创作出好作品。
D.文章是为画家李可染先生做的传,但是却在先生对于书法的研习上花了大量的笔墨,这其实是从另一个角度回忆了先生是如何“学而知之”的。
【小题2】先生的画作有何独到之处能够产生“来吾导夫先路”的作用?请概括并分析。
【小题3】这篇传记全文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成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快乐的猪

韩振远

朋友说自己的愿望是做一只快乐的猪,我觉得像遇见一位哲人,从此喜欢上了她。人一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当牛做马,其他像如狼似虎,猥琐若鼠,绵善如羊,动若兔,敏如猴都相对容易,唯有想成为猪,难矣!若能成为快乐的猪,则幸之甚矣。

猪的哲学是安于现状,只看眼前,不想以后。人活到五十岁才知天命,猪从一出生就随遇而安乐天知命。世世代代都被人屠宰,从没有苦大仇深,永远是傻乎乎的样子。猪是人类最早的朋友,也是人类宰杀最多的动物,但猪与人类从没有恩怨情仇,谈不上痛恨,也谈不上感激,看似浑浑噩噩,憨态可掬,实际高明无比,看似糊涂,实乃聪明,这样,人就得老老实实伺奉,猪也乐得享受,根本不在乎平庸,可以无为,决不碌碌,在意的事只有长身体,因而心宽体胖。猪把忙忙碌碌、殚精竭虑之类的词统统让给了人类,人说:生命不息奋斗不已。猪不同意。人说:活着就要思考。猪也不会同意。猪不想当苏格拉底,也不想做洛克菲勒、乔布斯,要的只是当下快乐地生活。猪是入世的,只会接受,不会拒绝,无论忧郁还是悲愤,随你吧,猪才不在乎。至于回报嘛,猪有猪的讲究,不求过程,只要结果,快乐一生,最后用身体回报,供人宰割,做“庖厨之用”。猪的一生结束后,毋需哀荣,更不需永垂不朽,怎么评价是人的事。

许多人欣赏王小波那只特行独立的猪,是因为自己平庸,在为那只猪叫好之际,集体被王小波幽了一默。其实,只要做了猪就该顺应猪道,不然,会在不断地赶杀中失去自我,王小波的那只猪最后就变成了一只没人疼的野猪,风餐露宿流浪田野,实在可怜。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中,猪不堪忍受人类压迫,发动了一场革命,结果变成与人一样残忍的动物,将动物庄园弄得血腥味十足,完全没有猪味,着实可恶。

做一只快乐的猪并不容易。集体化时期,我曾当过两年饲养员,喂过一大群猪。我家也先后喂过许多只猪,因而,我深知猪之生活三味。给生产队喂猪时,我把猪分成两圈,一只即将分娩的女猪单独养在一座条件较好的猪舍里,像个佣人般天天打扫清理,如同伺候住在别墅里的贵妇。十几只克郎猪群养在一座条件极差的圈里,由他们泥里水里淌,任圈里臭气熏天并不理会。经常看到的情况是,那位别墅里的贵妇猪形单影只,落落寡合,而群养的平民猪则嬉闹追逐,嗷嗷欢嚎,好生快活。我把煮好的两种食物分别倒进槽里时,两边圈里的猪对食物的态度也大不一样。一边是精制美食,贵妇猪吃得十分秀气,像林黛玉一样煞起眉头,挑肥拣瘦,郁郁寡欢,连我都生出几分怜悯。另一边,不等食物落下,已集体欢呼,像梁山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般个个表现出旺盛的食欲,吃得气吞山河。后来,等产下猪娃后,有一大群孩子相伴,那边的秀气猪才恢复了常态。由此我认为,猪和人一样不喜欢离群索居,居住空间不宜过大,宜居足矣;食物不宜过细,可口足矣。

我家喂猪有许多故事,其中一头猪是我用捡来的钱买的。15岁那年,我与同伴逛集市,地上一卷票子赫然进入视线,我像做贼一样捡起来,数了数一共二十多块。贫困让我们的情操都不很高尚,根本没想到失主的痛苦,也没有商量,不约而同想到用这些不义之财买两只猪娃。和人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个人各抱一只白胖胖的猪娃回到家。那时候,连人也吃不饱饭,哪有食物喂猪,被我买来的猪娃可遭了大罪,经常处于饥饿状态。猪圈就在大门口,我常常望着饿得嗷嗷叫的猪束手无策,而猪呢,瘦得像只山羊一样身材苗条,但它并没有抱怨,经常瞪着一双渴望的眼睛与我对视。终于有一天,被饿得忍无可忍的猪逃走了。我不知道那么小的猪什么时候练出一身飞檐走壁本领,能从那么高的圈墙跳过,光凭这身手,其本领至少不在王小波那头特行独立的猪之下。此后几天,我走遍了周围的村庄,逢人便问看没看见我的猪,又走进田野,在疾风中不断呼唤。后来意识到,猪才不会到旷野里觅食,它需要人间烟火,而不是流浪天涯,一只在田野里踽踽独行的猪,想起来都可怜。最后,终于在离猪圈不到五十米的邻家红薯窖里找到了它。在深达一丈,暗无天日的红薯窖里,它生活得很快乐,我相信它是嗅到食物的气味自己跳进去的,因为从红薯窖的位置看,绝无失足可能。在食物和自由之间,它宁愿选择前者。

我养的猪都不快乐,这不能怨我,因为它们和我一样都出生在一个不快乐的年代。孔子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猪不需颜回那么高尚的情操,它的快乐虽是本能的,却也需要条件,首先要有快乐的环境和快乐的资源,不然只能像我的猪一样遭罪。可见,做猪易,想做快乐的猪大不易,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想做快乐的猪的人太多,从网上输入“快乐的猪”查询,能获得上亿个网页,不知这些朋友是不是具备快乐的条件。

(选自《散文百家》2016年第6期)

【小题1】作者笔下的猪有何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2】第4段喂猪的故事运用了什么叙述方式?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的开头和结尾把做猪与做其他动物、与做人相比较,有何意图?请分析。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认为想成为快乐的猪太难,因为环境条件的要求非常高。
B.关于活着就要思考,生命不息奋斗不已,还有身后哀荣、永垂不朽一类,猪是不会在乎的。
C.王小波笔下的猪特立独行,并非猪们生活的常态。
D.作为饲养员,“我”非常熟悉猪的特性,按照猪的需求来养猪。
E.用捡来的钱买猪,“我”的情操不很高尚,因而猪以出走作报复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乡村:民族的记忆和想象
雷雁抒
①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手工刻制的木版文字,在薄薄的宣纸上印满了炊烟、古屋、插秧、刈麦,印满了拱桥、溪流、杏花、荠菜;平平仄仄的一些低吟浅唱,长长短短的一些唐诗宋词,都写在卷卷线装书的册页里。
  ②当然,还有滚滚的征尘,有“苛捐猛于虎”的悲号,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劳作,有“田园荒芜胡不归”的呼唤……
  ③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起根发苗,发展壮大就在农村;农村,刻写着我们民族的记忆和想象。
  ④权力和商品造就了城市。古老的城市控制和剥夺着乡村,如果说城市是一座座砖砌的奶桶,乡村只是一头头散落田野的奶牛。乡村喂养着城市。衣衫褴褛的乡村父母,吃糠咽菜送儿子走进学堂,开始了逃离农村,逃离劳动,逃离贫困与低贱的第一步。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就是教育农村人离开农村,然后用权力和金钱来控制农村。
  ⑤思念乡村的人也有,多是政治上的失意者,商战中的败北者,战场上的伤残者,是激烈的争斗之后寻找宁静地方的疗伤者。乡村以善意的同情接纳了他们,用源源不断的温情和取之不尽的中草药为他们医治创伤。而这些受伤者往往如受伤的鸟,强健之后,又挣脱农人的双手飞进城市。所谓“世外桃源”,只是都市受伤者的幻觉和梦呓。农村依然清静而贫苦,美丽却落后。他们远在都市的子女,西装革履、粉面彩裙,记忆里只是星星点点的乡情和偶尔由芭蕉暮雨生发出的淡淡乡愁。
  ⑥没有谁想去写一部乡村史,像写一部王朝史那样,写乡村的发生、发展和变迁,写农人的劳作、灾难和贡献。充满想象和幽默的乡村版文学,也只在口头上流传,随风起落;充满真诚和情感的乡村版歌谣,偶尔为都市人采集,一唱竟成明星。
  ⑦广大的乡村,散乱的乡村,到处都闪烁着星星点点金沙的乡村,如今面临一次新的机遇,它将把落后变为先进,把贫困变为富庶;卫生与文明将取代肮脏与粗野。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伟大变革,是都市前所未有的对乡村的亲情反哺。
  ⑧可是,我还是有一点杞忧。既往的每一次变革,哪怕是最小的,都伤害过乡村的美丽与个性。这一次,会不会也有一些难免的伤损?美丽的村舍被单一的水泥楼房代替,宁静的生活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一卷古朴柔软的线装书被生生地改造成硬壳子西装书,让我们的子孙永远失去了印证唐诗宋词意境的物证,使我们民族丰富的人文想象只留下冷冰冰的经济。
⑨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乡村以其古老的存在,成为整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许多古老村落历经数千年,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有力的物证。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在第①段中通过选取乡村的“拱桥”、“溪流”、“杏花”“荠菜”等富有典型性的物象,描绘出一幅优美、温馨的田园图景。
B.第②段笔锋一转,引用诗文反映农村生活的悲苦与劳作的艰辛,既与第①段美丽恬适相映衬,又增加了文章的文化底蕴。
C.文章采用了欲抑先扬的手法,通过赞美传统乡村留给人的美好印象,来表达自己对现代乡村异化的悲哀。
D.第⑦段结尾处“反哺”在文中的意思是发达的城市回报乡村,犹如长大的孩子奉养父母。
E. 全文结尾处用“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来表达作者强烈的文物保护意识,点明文章主旨。
【小题2】作者说“乡村喂养着城市”有哪些表现?请分点概括。
【小题3】第⑧段中作者如何表现“杞忧”的,请结合画线的句子简要分析。
【小题4】联系全文,理解“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的含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走眼

顾文显

那年月找专家看病恰似攀珠峰,要是能住上院,简直就是驾云了,至少老管深有体会。

老管站在省医院走廊,如同领小鸡崽的老母鸡突然发现当头俯冲下来一只鹰,慌乱得不知所措。在省城可不比家乡那个城市,在这里再没人拿他当盘菜。老婆这病,明知道没了救,可如果不让她住住大医院就这么等死,老管心里那会是什么滋味!

那只鹰眨眼就变成一个穿夹克衫的人,朝他热情地伸出手:“管同志,听说嫂子看病遇上了难事?”

老管只是机械地点头,对方怎么认得来自小城的工人?怎么就知道叫他管同志?怎么就知道他老婆要看病?

夹克让老管稍等,很随意地进入走廊尽头一间办公室,片刻出来冲老管招招手。老管如同遇上了蒙汗师,稀里糊涂地跟了过去……不到十分钟,院长亲自给管妻看病,并安排她住进了高级病房。出乎意料的是,老妻死里逃生,居然又活了六年半!

老婆出院时,夹克来帮助办手续。老管又像是做梦,一分钱也没用他掏!

夹克叫林秘书。林秘书带着老管走进一幢宽敞的居室,见到了省城的市长。市长温和地拍老管的肩膀称他老哥,然后亲自让座,奉茶,老管惶惶地想,不是要割我的肾抵老婆看病钱吧?

市长微笑着说,你不必拘束,咱哥俩有前世的缘份呢。听说老哥目光如电,有点小玩意请老哥给掌掌眼。

说着,夹克衫就用黄绸子托过一件东西。老管吃了一惊,唐朝的文物,国宝级的!他哆嗦着双手,目光痴痴地盯着那宝贝作声不得。

市长说,它不是纸糊的,老哥把玩把玩。

拿在手里细看,老管那只手很快随意起来:“乱真,简直可以乱真!”

“怎么,老哥看出是赝品?”林秘书脸色如同锡纸,而市长依然微笑着。

老管把那宝贝举到市长眼前,指出这东西的两处败笔:“古玩在唐代达到登峰造极,特别是金银器,至今难以比拟。这物件模仿得惟妙惟肖,可细看仍有瑕疵。”

“笑话,”市长仿佛重复着一个没有笑点的笑话,“600万,弄个假货?”

几天后,林秘书悄悄地对老管说,您老好运气来了。市长从来不给别人办事的,这回要把你调来省城工作。

老管脑袋摇成他家那破电扇:“不中不中……我算过卦,离开家乡,人就不旺性。”

老管做梦都想进省城,可为熟人安排工作是以权谋私。市长是老婆的救命恩人,老管害谁也不能连累市长!

从此,老管经常跑省城。市长战友的儿子残疾,好可怜呀,市长就帮残疾孩子做收藏生意,好歹帮他混口饭吃。残疾人倒腾的什么好玩意假玩意,都要经老管先过一眼。老管小时候受爷爷真传,加上悟性高,肯钻研,所以从未走过眼。在那座中等城市里,他倒是第一把交椅,可这是省城,这是市长!

老管成了市长的知己。没有理由不知己,那么平易近人的领导。老管往返省城的车费,市政府和他厂子抢着报销。有人攀比老管不干活,厂长在大会上义正辞严:“谁敢攀比老管师傅?能让省城市长高看一眼,这是为提高咱厂、咱市的知名度做贡献。哪个若也被市长看上,我不但不让他干活,还发他奖金!”

老管这鉴定顾问做了12年,从老管被人称作管老。期间有许多慕名者高薪聘他做顾问,管老摇头。除却巫山不是云,除了市长,他谁也不伺候。

突然听说市长被“双规”了。听说市长是个巨贪,哪里有什么战友的残疾儿子,这市长……他老婆开古玩店替他洗赃款,那些收藏品都是下属贿赂的!听说市长欣赏老管的眼光独到、为人性子耿直,才煞费苦心把他挖到跟前。

老管傻了。想破脑袋也不敢信那些传言,怎么可能?但是报纸上白纸黑字,若不是市长交待出比他更高的贪官,枪子儿是吃定了!

市长被判无期。管老悲痛欲绝,你说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管老自认为市长是天下最好的人。世上那么多清官,谁能帮助他老妻多活了六年半,哪个在大街上用黑眼仁看过他一眼?只有市长。

当年老伴走时,管老也没这么撕心裂肺过。市长判刑是法律的事,可他受人之恩不能负义。管老千里迢迢探监去。知道监狱不让送吃的,他带去了一些钱。

憔悴苍老的市长隔着玻璃叹气:“老哥是第一个来看我的,那些下属平时孙子似的追随我,说的好话能甜倒牙,如今半个人影也没见到。唉,走眼了,白混了这些年月,一个人也没看准。”

管老叹气:“兄弟,你交不交我算什么,千错万错的是不该得罪人民!走了,往后一年看你一回。”

回到家,管老把珍藏多年的书卖了废品,换回一瓶酒,喝得昏天黑地。管老边哭边骂:“走眼了。人都看不明白,我他娘的配看什么文物!”

管老门外贴着一张纸条:本人洗手,不做鉴定。

陆续有人登门。本省的外省的,许以重酬请他做顾问。管老摇头:“眼神不中,不干了。”

来人:“管老跟钱有仇吗?”

管老右嘴角使劲往下一咧,算是笑了笑。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用“老母鸡”和“鹰”作比喻,生动形象地展现出老管从小城来到省城为妻子求医时的惶恐不安,人物刻画细腻,符合情理。
B.小说注重细节刻画,“‘笑话,’市长仿佛重复着一个没有笑点的笑话,‘600万,弄个假货?’”巧妙地刻画出人物的微妙心理。
C.文中主人公的称谓从开始的“老管”变成了“管老”,这主要是因为主人公身份地位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人们对他另眼相看。
D.市长“双规”后老管的听闻巧妙呼应了前文他对“夹克”热情招呼产生的疑惑,情节设置颇具匠心。
【小题2】请结合小说内容概括“老管”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小题3】小说中与“走眼”相关的表述出现了三次,它们各要表达什么?请结合相关内容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早在先秦、两汉时期,汉语就已形成当时的共同语“雅言”和“通语”了。秦汉时代,语言的统一性更强,西汉扬雄的《方言》中出现了“通语”“凡语”,就是指当时的共同语。东汉时的洛阳话、唐代的长安话、宋代的汴梁话等,都曾先后成为汉民族的共同语。金、元、明、清四代都曾建都北京。由于政治、经济的集中,北京话的影响逐渐增大、地位日益重要。北京话成为明代“官话”的基础语言,“官话”成了明清时期的“共同语”。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完整地赋予了“普通话”科学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
普通话以北京话为标准音,是以北京语音的系统为标准,并不是北京土音,也不是把北京语音的一切读法照搬。因此,普通话不等于北京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意味着消灭北京土音,但方言的力量必然会减弱。
(摘编自潘佳《普通话的前世今生》)
材料二
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的推广是与时俱进的:1955年,国家提倡推广普通话,提出的方针是“重点推行,逐步普及”;1957年,这个方针增补为“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1992年,推普方针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新世纪大体还是延续着这个方针。
普通话的规范使用,是形成和实现社会语言生活和谐的必要条件,是人们语言素养和语言能力的体现和表征。诚然,普通话的规范使用不是阻碍语言的发展变化和遏制语言的修辞创新,而是有助于引导语言的健康发展和有效地进行修辞创新。而经典就正是这种规范的生动体现和修辞创新的真正榜样,所以要向经典学习,展开经典朗读、诗词吟诵、演讲比赛、咬文嚼字等活动。从经典中人们会发现:语言的使用,“规范着才是美丽的”。
(摘编自陈光磊《普通话,规范着才是美丽的》)
材料三
长期以来,有人把推广普通话简单地理解为国家政治意志,这是片面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需要有一个沟通各族人民的共通语,以方便交际,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国家认同感。
当今,跨区域合作、全国市场趋于一体化,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更加需要推广普通话,以方便交际,减少语言成本,促进民族地区和汉语方言区更好地分享全国市场,加快发展。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时代,推广普通话可帮助大众更好地融入社会、享受公共服务。
会讲普通话有助于争取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有助于获得更高的收入,有助于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是个简单的道理:懂一种语言或方言只能跟本地人打交道,学会了普通话不仅能跟所有讲普通话的人直接打交道,而且还可以跟所有懂得普通话的讲其他语言或方言的人直接打交道。这不仅扩大了个人社交网络,也可带来更广阔的用武之地。
我国进入了“强起来”的新阶段,世界也面临新的变局。新形势下,提升国家语言能力也有了新需求和新任务。有哲人说:“语言永远与实力相伴!”古代拉丁语、法语、汉语的辉煌,今天英语的强势,都证明了这一点。可见,以推广普通话为抓手来全面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和国家语言能力,更具有助力国家“强起来”的重大意义。
(摘编自赵世举《推广普通话是发展的需求》)
材料四
新时代,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呈现崭新局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普及率达到73%以上,语言交流障碍初步消除,社会用字进一步规范;中国诗词大会等优秀语言文化品牌活动广受关注和赞誉;世界语言大会成功举办,中文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国际语言,全球学习人数迅速增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承载的中国智慧越来越受到世界瞩目,古老而又年轻的中国语言文字又一次焕发出迷人的魅力和光辉,中国人民沉淀了几千年的文化自信更加坚定。这些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摘编自杜占元《普通话助力建设语言文化强国》)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共同语的形成与政治中心有密切关系,宋以后,北京被金、元、明、清作为都城,因此,以北京方言为基础的“官话”成为共同语。
B.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但不等于就是北京话,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语音和语法规范并没有完全照搬北京话。
C.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是我国的一贯政策,从1955年起,普及普通话一直是推广工作的重要目标。
D.普通话的推行与方言的使用是和谐共存的关系,推广普通话不是要消灭方言,但随着民族共同语的发展,方言的力量必然会减弱。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经典是语言的社会使用规范的生动体现和修辞创新的真正榜样,所以,要说好普通话就必须要向经典学习。
B.会讲普通话的人比不会讲普通话的人,会有更多更好的机会,会讲普通话就能接触到更多的人和更广阔的天地。
C.随着普通话的日益普及,我国的文化越来越繁荣,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社会也更和谐。
D.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中文越来越被更多的外国人学习,古老的中国语言文字再次焕发出魅力和光辉。
【小题3】为什么需要推广普通话?请结合材料三简要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