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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4分)
从一个微笑开始
刘心武
⑴又是一年春柳绿。
⑵春光烂漫,心里却丝丝忧郁,问依依垂柳,怎么办?
⑶不要害怕开始,生活总把我们送到起点,勇敢些,请现出一个微笑。
⑷一些固有的格局打破了,现出一些陌生的局面,对面是何人?周遭何冷然?心慌慌,真想退回到从前,但是日历不能倒翻,当一个人在自己的屋里,无妨对镜沉思,从现出一个微笑开始,让自信、自爱、自持从外向内,在心头凝结为坦然。
⑸是的,眼前将会有更多的变故,更多的失落、更多的背叛,也会有更多的疑惑、更多的烦恼、更多的辛酸;但是我们带着心中的微笑,穿过世事的云烟,就可能沉着应变。努力耕耘,收获果实,并提升认知,强健心弦,迎向幸福的彼岸。
⑹地球上的生灵中,惟有人会微笑。群体的微笑构筑和平,他人的微笑达成理解,自我的微笑则是心灵的净化剂。
⑺忘记微笑是一种严重的生命疾患,一个不会微笑的人可能拥有名誉、地位和金钱,却一定不会有内心的宁静和真正的幸福,他的生命中必有隐藏的遗憾。
⑻我们往往因成功而狂喜不已,或往往因挫折而痛不欲生。当然,开怀大笑与嚎啕大哭都是生命的自然悸动,然而我们千万不要将微笑遗忘。
⑼惟有微笑能使我们享受到生命底蕴的醇味,超越悲欢。
⑽他人的微笑,真伪难辨。但即使虚伪的微笑,也不必怒目相视,仍可报之以一粲。
⑾即使是阴冷的奸笑,也无妨还之以笑颜。微笑战斗,强似哀兵必胜,那微笑是给予对手的饱含怜悯的批判。
⑿微笑毋需学习,生而俱会,然而微笑的能力却有可能退化。倘若一个人完全丧失了微笑的心绪,那么,他应该像防癌一样,赶快采取措施,甚至对镜自视,把心底的温柔、顾念、自惜、自信丝丝缕缕捡拾回来。从一个最淡的微笑开始,重构自己灵魂的免疫系统,再次将胸臆拓宽。
⒀微笑吧!在每一个清晨,向着天边第一缕阳光;微笑吧!在每一个春天,面对着地上第一根新草;微笑吧!在每一个起点,遥望着也许还看不到的地平线……
⒁相信吧,从一个微笑开始,那就离成功很近,离幸福不远!
【小题1】第⑤段“世事的云烟”指什么?(请从文中找答案)(2分)
“世事的云烟”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在第⑤-⑨段中,作者联系现实生活,有针对性地谈到了“微笑的作用,请分条概述。(6分)
答: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小题3】这篇短文可以分为四层,第一层写应用微笑的心态面对崭新的开始,第四层写微笑将带来幸福,试归纳第二和第三层的意思。(2分)
第二层:    
第三层: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笑心绪的人对瞬间之美的捕捉,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E、作者选取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表情“微笑”入手,表现自己对生命、
生活的深层感悟,做到了以小见大、托物言志。
A.此文是一篇耐人寻味的哲理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微笑是一个饱含热情、拓宽心胸、获得成功与幸福的基础。
B.作者认为,一个不会微笑的人可能拥有名誉、金钱、地位,但不一定会拥有宁静的内心和真正的幸福。
C.微笑毋需学习,但存有微笑心绪的前提是心存温柔、顾眷、自惜、自信的情感。
D.倒数第二段运用了排比、反复的修辞手法,形象地表现了拥有微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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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二十年以后
[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章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在文章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者是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读者意料之外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
B.这样的结尾,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凸显了人物性格和思想,使人物形象陡然鲜明,起到了突出主题思想的作用。
C.鲍勃的朋友吉米·维尔斯是一个铁面无私的警察,有值得赞赏的一面;但是,他冷漠无情,出卖朋友,把朋友当垫脚石的卑劣行径与鲍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揭露了美国社会的司法黑暗。
D.在小说情节发展中,作者精心设置了一系列伏笔,如“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等,使情节环环相扣,严谨缜密而合情合理。
E.故事主要采用语言描写的方法,辅之以行为动作描写,精当处惜墨如金,细致处泼墨如云,既蜻蜓点水,又笔墨饱满,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
(2)“他们想跟你‘聊聊’”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聊聊”一词的含义是什么?(6分)
(3)主人公鲍勃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鲍勃的形象(6分)
(4)小说以间隔反复的手法进行了三次环境描写,请简要分析它们的作用(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小题。
近视与阅读的复杂关系
近视是一种颇为神秘的现象,科学家们还不能确切地说出造成近视的原因。有关的遗传学研究表明,在近视比较严重的家庭里,近视确实能够遗传,可是谁都搞不清楚内在的原因。最近,美国眼科医生道格拉斯·弗雷德里克又重新提出丹麦眼科医生恩斯特·戈德史密特早在1990年就提出的理论: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
戈德史密特医生对近视问题作过全面的研究。他举过这样一个例子:芬兰北部的拉普人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还生活在远离现代文明的纯朴环境中。他们捕鱼狩猎,只有在织补渔网和吃鱼的时候才会近距离地看某个物体,眼睛不需要经常地调节焦距,因而不易疲劳。那时候,芬兰北部的近视率只有1%。后来,拉普人的孩子开始读书写字,到1982年的时候,这一地区的近视率已经上升到12%。这就是戈德史密特医生最早提出的“过早阅读使人近视”的理论依据。
现在,弗雷德里克医生再次提出这种看法。他在《英国医学杂志》周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其中说:“有关的新数据表明,小时候的视觉经历,眼睛所承受的负担,影响一个人眼睛的生长以及眼球的折射功能。”
很多戴眼镜的近视患者都说,在他们小的时候,父母是不让他们在光线昏暗的地方或者行驶的汽车上读书的,也不让他们把书拿得太近,可是他们照样得了近视。他认为长时间的阅读和由此引起的视网膜模糊可以造成近视。
像在他之前的许多医生一样,弗雷德里克医生的结论也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原本视力很好的土著居民,在接受现代文明教育之后逐渐开始近视。而且人的受教育水平与近视的患病率及严重程度也有关系。譬如律师、记者、医生和经常使用显微镜工作的人就比农民更容易近视。
但是,这个理论也有不能让人信服之处:既然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更容易近视,既然近视与眼睛的调节有关,该怎么解释在花同样多的时间看电视、读报纸和玩电脑的人群中,有的人近视了,而有的人却没有呢?
当然,近视还和遗传有关。有专家认为单卵双生儿比同卵双生儿更容易近视,而且父母眼球的折射疾患比较容易遗传给孩子。如果父母近视,即使他们的孩子年龄尚小,还未出现近视,可是比起那些父母不近视的孩子,他们的眼球已经被拉长了。
实际上,在生命孕育的最初阶段,一切就已经注定了。几乎在母亲怀胎不到三个月的时候,胎儿的眼睛就已经完成了它的生长过程。在这个发育阶段里,感染、早产或不正常的光线等因素都有可能使胎儿的眼球纵轴过度拉长,从而埋下隐患。
迄今为止,科学家们还没有找到治疗近视眼的安全而有效的方法。或许将来近视患者不必再戴眼镜或是做手术,只需吞几粒药片,就能治好。(选自《参考消息》)
【小题1】对文中有关戈德史密特和弗雷德里克两人观点的陈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弗雷德里克认为,小时候的视觉经历、眼睛所承受的负担影响一个人眼睛的生长以及眼球的折射功能,因而他指出“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
B.戈德史密特只是以他所观察到的一些事实为根据提出观点,弗雷德里克提出观点时,既立足于事实,又有理论分析。
C.戈德史密特先提出“阅读使人近视”的观点,弗雷德里克发展了这一观点,进一步指出“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
D.弗雷德里克不仅指出长时间的阅读和由此引起的视网膜模糊可以造成近视,而且指出近视还和遗传有关。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眼”的理论并不能解释花同样多的时间看电视、读报纸和玩电脑的人群中,有的人近视、有的却不近视的原因。
B.治疗近视眼的前景可以乐观,将来近视患者通过服药就能治好,不必再戴眼镜或做手术。
C.造成近视的确切原因、近视能够遗传的内在原因、治疗近视眼的安全而有效的方法,都是有待科学家研究解决的课题。
D.导致近视的因素有:过早阅读,遗传,怀孕的母亲感染、早产或受到不正常的光线照射等。
【小题3】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近视患者中绝大多数与父母近视有关。
B.重视用眼卫生对预防近视有作用,只要这样做的人就不容易近视。
C.长时间阅读和写作的学者、编辑、律师等人鼻梁上架眼镜的居多。
D.科学家至今尚不能说明造成近视的确切原因,因而过早阅读容易变成近视的说法不符合实际。

同类题3

实用类文本阅读
那些最美好的品质
邰 筐
在某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年轻人在水龙头下的洗手盆上垫了一块木板,双腿斜蹬着地面,用左臂支撑着前倾的身子,上身趴在木板上,忘我地写着东西,以至有人上厕所从身边经过他都浑然不觉……每晚熄灯铃响过以后,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人就是刚刚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而他27年前在卫生间写下的,就是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这个故事,文坛知道的人并不多,曾经执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黄宪国在1990年秋天的一次文学讲习班上作为励志的例子给学员讲述了这个细节,而我就曾是那届学员中的一个。
我至今还记得当年读莫老师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时那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从文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犹如醍醐灌顶。他的语言那么神秘和轻盈,似乎写下的每一个汉字随时都能从纸上飞翔起来。一颗孤独的少年之心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了呼应,从此我迷上了莫老师的小说,这些年读完了能买到或搜罗到的他所有的作品。
许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站在莫老师面前,说句实话,他完全颠覆了我心目中文学大师的形象。
一袭布衣的他那么平易,憨态可掬,像个老小孩。我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他呵呵笑着说,“小老乡,刚在《人民文学》读了你一组诗,你在《方圆》写的那些文章我也看过,不错。”我突然受到了夸赞,有点囧,像调皮学生突然被揪到了班主任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自然多了不少见到莫老师的机会。每次去,莫老师都会提前泡好一壶茶,一进门一杯热腾腾的茶就能捧在手中。喝茶的功夫,往往是听莫老师谈文学的最佳时机。
我惊异于莫老师的细致与平和,像他这样的大家竟然对什么时候哪个省又冒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作者,哪个刊物又发出一篇不错的小说如数家珍。莫老师曾鼓励我尝试写一点非虚构作品,他说你既是诗人又是记者,两种问题一综合,没准就能搞一个有影响的非虚构文本出来。正是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我拿出了第一个非虚构长篇《看房记》的梗概。我的非虚构长篇写作计划获得了2012年度人民文学“大地写作计划”的扶持,计划明年写完,也算是我向莫老师第一次交上的小说作业。
这些年莫老师突然迷上了书法,我曾在《书法》杂志上看到他的一幅手札,敦厚中透着率性洒脱,文气中透着高古清雅之气。一天下午,我有幸现场目睹了莫老师的左手书法,那简直是一种享受。莫老师左手扣着右手腕,慢慢把墨研匀,然后凝神屏气,悬腕捉笔,一气呵成。写到得意处,莫老师抿着嘴,右手扶腰,额头上都是汗,样子特别可爱,写下的似乎不只是几个汉字,而是认真完成了一套对古汉语拜祭的仪式。
知道莫老师写字,求字的人也就蜂拥而至,圈子里的作家、诗人,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以前的战友、同事……莫老师从不忍拒绝人,总是笑呵呵应承,哪怕耽误了自己的写作进程也没有怨言。莫老师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定义:善良、懦弱,不伤害人。
一个曾采访过莫老师的记者这样回忆,“结束采访在茶馆里出来后,他坚持先给我拦一辆出租车让我先走。”
我们偶尔和莫老师聚会,他从不让人接送,而是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大轮自行车,从平安里一直骑到后海的孔乙己酒店或南锣鼓巷深处的某个小馆。说好的时间他是从不迟到的,总是按点赶到。鲁国人那些最美好的品质在莫老师的骨头里珍藏着,在他血液里流淌着……
进入2012年9月,诺贝尔奖的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莫老师为了躲清静回山东高密去了。
老作家丛维熙曾对莫言有这样的描述:“莫言是个一贯没有文场中娇气,肯于在集体中吃苦负重的人。早在1987年,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德国的时候,莫言在团队中也拿出他的那份朴实,在往返的机场上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其实并没有人让他这么干,其闪光点出自他的行为本能,源于他性格里具有的憨厚。”
(选自《方圆》2012年第20期,有删节)
【小题1】本文以一个年轻人在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写作的情景开头,有何作用?(4分)

【小题2】文章写了莫言哪些美好的品质,请结合原文分点概括。(5分)

【小题3】作者第一次见莫言时,为什么会“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听  雨
季羡林
①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②“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文字拼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③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心里感到无量的喜悦。这声音时慢时急,时高时低,时响时沉,时断时续,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
④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代蒋捷的《虞美人》了: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⑤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一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了“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但是,古今对老的概念,有相当大的差别。他是“鬓已星星也”,有一些白发,看来最老也不过五十岁左右。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不过是介乎中老之间,用我自己比起来,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⑥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青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六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性。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
⑦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⑧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回到了燕园,收回到了我楼旁的小山上,收回到了门前的荷塘内。我最爱的二月兰正在开着花。它们拼命从泥土中挣扎出来。在荷塘中,冬眠刚醒的荷花,正准备力量向水面冲击。
⑨我的心又收近了一层,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脑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久久不停。
(选自散文集《二月兰》)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章引用了蒋捷的《虞美人》一词,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4分)
【小题3】第六段中“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4】作为一代大儒,季羡林先生身上有中国优秀知识分子的哪些特点?结合全文简要回答。(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问题。
猫婆   冯骥才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吵得人无法入睡。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儿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他视猫如命。
我说:“我挺讨厌猫的。”他将一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一只毛绒球大小雪白的小猫缩成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我情不自禁地对朋友说:“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蓝眼睛一入我家,便成了全家人的情感中心。每当它闯祸,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的蓝眼睛,火气顿时全消,反而把它拥在怀里……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大野猫从猫胡同爬上我家的房顶来。我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我知道它在发狂地爱,便打开门不再阻拦。一天夜里,它再没回来。
家中每个人全空了。我房前房后去找。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
我说我找猫,她立刻请我进屋去,是间阴冷的地下室。一股噎人的猫味扑鼻而来。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
猫婆问我猫的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见过见过,常找我们玩,多疼人的宝贝!丢几天了?”我盯住她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我说:“五六天了。”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您甭找了,回不来了!”我很疑心她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猫婆的手忽向横着的铁烟囱上一指:“这都是叫人打残、摔坏的猫!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您瞧那只小黄猫,孩子们想要烧死它,我一把抢出来的!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烟囱上那小黄猫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猫婆笑脸开花:“瞧,这小东西多懂事!”
面对这受难猫儿们的救护神,告别出来时,不觉带着点惭愧和狼狈的感觉。
从此不知不觉我竟开始关切所有猫儿的命运。猫胡同再吵再闹也不再打扰我的睡眠,猫叫成了我的安眠曲……
转过一年,到了猫儿们求偶时节,猫胡同却忽然安静下来。
我妻子无意间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猫婆死了。同时才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经历。
她本是先前一个开米铺老板的小婆,被大婆赶出家门,住在那座楼第一层的两间房子里,后又被当做资本家老婆轰到地下室。她孑然一身,拾纸为生,以猫为伴。
曾有人为她找了个卖肉的老汉作伴儿。老汉受不了猫闹、猫叫、猫味儿,就搬出去住。而她坚持与这些猫共享着无人能解的快乐。
前两个月,猫婆急病猝死,老汉搬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把这些猫统统轰走。被赶跑的猫儿每每回来,必遭老汉一顿死打。
一种伤感与忧虑从我心里漫无边际地散开,散出去,随后留下的是一片沉重的空茫。
入冬后,我听到一个令人战栗的故事——
我家对面一座破楼修瓦顶。白天换瓦时活没干完,留下个洞,一只猫钻进去御寒;第二天瓦盖上,这只猫无法出来,急得在里边叫。住在这楼顶层的五六户人家谁也不肯将自家的顶棚捅坏,放它出来。这猫叫了三整天,直至声音消失!
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更深夜半,天降大雪,猫胡同里一片死寂。忽然,后墙下传来一声猫叫,在胡同深处,猫婆故居墙头上,孤零零趴着一只猫影,蜷缩一团,凄婉哀叫。不是那只小黄猫吗?忙叫声:“咪咪!”谁知将它惊动,起身慌张跑掉。
猫胡同里便空无一物。只剩下一片夜的漆黑和雪的惨白,还有奇冷的风在这又长又深的空间里呼啸。
(选自《灵魂的巢》,有删改)
【小题1】请具体说明第三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请简要概括文中猫婆的形象。(4分)
【小题3】文中两处写到小黄猫,有何用意?(6分)
【小题4】请探究“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这句话中蕴含着作者哪些情感。(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