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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9分)
参加完一场气氛感人的民俗活动后脑袋里跳出一句话:诗心是爱自己,世俗心是爱社会。诗心对自我的敬重是它的本有之意,我此处强调的是,过于追求诗心的人多半自恋并自私,而世俗心并非只和冷漠有关。
诗心的核心诉求是纯美与自由,这两点都是大地上的稀有的元素,因此诗心一般是朝着虚空生长的,以摆脱地心引力和红尘的干扰。它的孕育过程具有粲然的审美效果,但是极致的诗心可能是通过血迹呈现的,一般是用自己的血——自古至今,这样的诗人和艺术家太多了,非艺术人群中因极致的诗心而自杀者数量更众。
因为逐渐洞察了诗心的诸多褊狭之处,我已不喜欢被人用诗意之类的词定义,哪怕以此类词汇评判我的作品,我也觉得这种标准过于肤浅和俗套了。
相反,在日常生存中,世俗心所包藏的人群中的温暖渐渐从偏见中浮现出。作为世俗心的文化载体,那些流传了千百年的风俗、伦理、道德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群体形象与利益的尊重。
20多岁时只注意到风俗中市侩、庸俗的一面,而忽视了一个重要方面,一切风俗的本质意义在于:本着互帮互助的原则对同类表达关怀和祝福。
我注意到一些被精英们视作芸芸众生的小人物,因为基因和成长环境的影响。他们一生的使命就是熟悉、适应、征服社会,不仅在自我价值实现上如此,经营亲情、爱情、友情时也秉持这个原则。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他们能做到不过于自私伤害他人利益,不过于世故伤害自己的形象,他们的世俗心同样令我感动。
我身边就有不少这样的亲戚和朋友,有的人,从未成年起就帮助父母挑起家庭重担,在规划人生时,不仅放弃了诗心,且完全割舍个人志趣,以自我牺牲换得弟弟妹妹的成长与成才。过去,很少去体味他们的言行细枝末节处的人性,当我也补上必要的世俗心后,开始意识到他们的舒服与美好。
这样的人也许有些乏味,甚至,缺乏一定的自我意识和尊严感。不过,我并不会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假想,他们的世俗心里要是添加些诗心就好了。有人类社会以的现实生活证明,做到这点的难度,不亚于要求那些以诗心自诩的人爱自己甚于爱大众。
这世上是否有那种把诗心的超拔、浪漫同世俗心的务实、宽厚冲兑得比例恰当的人呢?当然会有,据我活到四十岁的观察,比例很小,因为这要得益于基因、家庭条件、教养、运气、个人修炼等各方面恰到好处的配合。这样的境界,类似于酒中绝品,一般酿酒师难以企及,只能远远地闻闻香气。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把这当做理想去探寻,虽然达不到,却可能无限接近。
(摘自2011年5月6日《人民日报》范晓波的《诗心与世俗心》,有删改)
【小题1】下列不能支持“世俗心是爱社会”这一观点的一项是
A.风俗中有市侩、庸俗的一面,但一切风俗的本质意义在于:本着互帮互助的原则对同类表达关怀和祝福。
B.小人物一生的使命就是熟悉、适应、征服社会,不仅在自我价值实现上如此,经营亲情、爱情、友情时也秉持这个原则。
C.有的人,从未成年起就帮助父母挑起家庭重担,以自我牺牲换得弟弟妹妹的成长与成才。要做到这点其实也很难。
D.把诗心的超拔、浪漫同世俗心的务实、宽厚冲兑得比例恰当要得益于基因、家庭条件、教养、运气、个人修炼等各方面恰到好处的配合。
【小题2】(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诗心对自我的敬重是它的本有之意,过于追求诗心的人多半自恋并自私,而世俗心并非只和冷漠有关。
B.自古至今,诗人和艺术家都用自己的血呈现极致的诗心,非艺术人群中因极致的诗心而自杀者数量更众。
C.人们对世俗心存在一些偏见,其实,作为世俗心的文化载体,所表达的更多是对群体形象与利益的尊重。
D.把诗心的超拔、浪漫同世俗心的务实、宽厚冲兑得比例恰当是好的,但要做到难度很大,能做到这样的人比例很小。
【小题3】(小题3)概述本文的写作意图。(不超过50字)(3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4-04-23 04: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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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左手神医
北乔
在江苏东台三仓乡,朱庆树的名头很大,人称“左手神医”。
朱庆树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这以后他靠穿百家衣吃百家饭维持生活。十六岁的时候,村里来一位道人。在桥头,道人遇上朱庆树,没说上几句话,朱庆树就跟道人离开村子。他什么也没带,他也没什么可带的。九年后,在村里人把朱庆树忘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回来了。一身粗布长袍,一个大药箱,右边空空的袖子随风飘荡。
村里的接生婆一年前生了病,是种怪病,能吃能喝,就是人一天天地消瘦。朱庆树到村子里时,接生婆已经瘦得不成人样,就像树干挂个皮囊似的。朱庆树用他的左手替接生婆把脉后,开了个药方。接生婆吃了十副药,居然好了,又忙着为人们接生去了。这以后,她除了帮人家接生,还多了件事,就是到处夸朱庆树医术高明。她说:“我啊,是把人接到世上来,朱庆树能把人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
朱庆树没有家,也不需要家,天天地这村转到那村。他给人看病,从不收钱,只要管饭管住就行。有人硬要给他钱,他坚决不收,“我从小就是乡亲们养大的,现在我有吃有住就知足了,我要钱,也没用的。”遇到一些大户人家付钱,他也不要,但让人家买上几副药。总有些人家是没钱吃药的,这时候,他存的药就会派上用场。
不管到什么地方,遇上什么病人,朱庆树只要伸出左手把把脉开上几副药,就能药到病除。有些病人,连药都不用吃,朱庆树扎扎针,就能治好。这样的人,不是神医,是什么?渐渐地,人们知道了朱庆树的一些事。原来当年他是跟着那位道人进深山学医去的。他的右胳膊,是一次采药时被老虎咬掉的。朱庆树不怎么说话,说得最多的是“医道”。人们要感谢他时,他说,不用谢,这是医道。可人们要他细讲什么是医道,他又解释不清,只说行医之人遇病就得治,就是医道。
一天,他走到一大户人家门口,从门里窜出一条狼狗,硬生生地从他腿上咬下一块肉,血流满鞋子。没等他包扎,门里跑出一个家丁,一见是朱庆树,愣在那儿不知说什么好,平日里横蛮竖野的样子全不见了。原来这人家的老爷吃午饭时突然倒在桌边不省人事,呼吸十分的微弱,就和死人差不多。家丁不是出来看狗咬着谁了,这事他才不管呢。他家的狗咬人是远近闻名的,遇到有人到门口不咬那才是怪事呢。家丁是听从吩咐去请左手神医朱庆树的,可没想到出门就撞上了朱庆树。见朱庆树被狗咬了,他有点恨狗,这破狗,你什么人不能咬,偏咬他,你什么时候不能咬,偏在这档儿咬,完了,老爷的命恐怕是被你这破狗一口咬没了。
朱庆树看出些什么,忍着痛问家丁是不是有什么人病了,家丁吞吞吐吐地开了口。朱庆树听到一半,随便找块破条缠了一下伤口,就三步并着两步进了院子,身后留下一行血印。
后来,有人说朱庆树,你啊你啊,真是傻到家了,狗把你咬成那样子,你还救狗的主人。朱庆树淡淡地说:“医道,道为术之上啊!”
这一天,朱庆树刚为一户人家的小儿子看完病,五六个日本鬼子就冲进院子,见到朱庆树,二话不说绑着就走。县城里一个鬼子大佐得了病,耳朵和眼睛总往外渗血。这鬼子,朱庆树是知道的,全县的百姓都知道,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朱庆树花了两天的工夫,终于把鬼子的病治好了。
村里人听说,朱庆树成了鬼子的座上宾。
过了两天,村里人听说,镇里鬼子营区发生了一次爆炸,所有的鬼子全被炸死了。
朱庆树也在其中。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就介绍朱庆树为“左手神医”,名头很大,设置了悬念,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且具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B.朱庆树说得最多的是“医道”,可人们要他讲什么是医道时,他又解释不清,说明他并不真正懂得医道,他谈医道只是不想收别人的钱。
C.小说善于通过故事来表现人物,被大户人家的狗咬后仍救狗的主人,体现了朱庆树为人为医的高尚精神。
D.朱庆树小时候父母双亡,靠众人救济才生存下来,后来跟道人进深山学医,付出巨大代价,学成后回报乡亲,这说明他知恩图报。
【小题2】小说中朱庆树救治鬼子大佐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中表现的“医道”内涵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最具侠气的中国文人—金庸

金庸是公认的“武林盟主”,侠风盖世。金庸的笔墨,关联了一代人的青春。他曾书写过的五千年英雄肝胆、九万里古道热肠,从此唯余字里行间。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全庸说这十四个字就是他的青春。谁都躲不开生死的审判。但是,金庸早就看淡了死亡。有人问他:“人的一生应当如何度过?”他说:“大闹一场,悄然离去。”这像极了他笔下的大侠。

1924年,金庸出生在浙江海宁袁花镇查家。“一门五进士,叔侄两翰林”,他继承了家族好学的传统。在读书这方面,金庸也可算是个“痴儿”。家里藏书多,他便整天泡在藏书堆里,读得废寝忘食。也正是因为他少时就博读诗书,才能在写小说时将典故史拿捏得游刃有余。虽然出自书香门第,但是金庸可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反而在那个时代里还稍稍有些叛逆。遇见看不惯的事情就直说,这也直接导致了他高中和大学被开除了两次。

学业上的滑铁卢终结了他成为一个外交家的梦想。但是谁都没想到,这个被外交系开除了的浑小子,日后会成为中国对外交往的一张名片,成为中国文化的一大象征。这或许是另一种更加适合金庸的外交也说不定。

侠,首先得是人。金庸相信,如果小说家只会哗众取宠,虚伪敷衍,那么他笔下的人物再正义凛然,也不会有半个人信的。

20世纪50年代后,香港的政治风气比较复杂。走到哪里,都是一片说谎声。全庸忍不住了:“我必须发声。”于是金庸和朋友一起出资创办了《明报》,每天一边写社论,一边写小说。他不仅将写小说的稿费全部投了进去,还高强度地消耗了自己的精力和体力。有见证者说时常看到金庸在边上写,报纸排字工就站在旁边等着他。也就是在这一段时间,金庸一边为正义发声,一边将家国天下写进了小说中。《神雕侠侣》《飞狐外传》《倚天屠龙记》是他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

但是为正义发声的人,往往容易被冷箭暗算。在那个黑色时期,谁都不知道,一个好好的人会不会突然就没了。金庸却说,“我虽然成为暗杀目标,生命受到威胁,内心不免害怕,但我决不屈服于无理的压力,以致被我书中的英雄瞧不起。”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空有一身本领却伤天害理,又哪里算得上什么大侠?从此家国情怀就成为金庸小说中最主要的命题。

金庸笔下的英雄人物面对少数民族南下,毫不犹豫地把个人恩怨、一己得失放到一边,挺身而出,乃至献出生命。郭靖夫妇明知襄阳不可守,也不惜战死沙场。萧峰用气壮山河的一死,换取了宋辽多年的太平。《神雕侠侣》中的杨过、《飞狐外传》中的胡斐、《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哪一个不是视家国高于一切!这种精神是超越民族边界的,也是“侠”的最高境界。且不说郭靖、萧峰这样的大侠,就是一般的侠义之士在民族大义而前,也从不会计较个人得失。金庸小说中这些充满浩然正气和英雄气概的侠士形象,在一代代读者的心中播下了“为国为民”的种子。

金庸说每个人都会有一段憧憬着“侠”的时间,但是到了最后都会明白,我们只是普通人。1972年,金庸宣布封笔:“如果没有什么意外,《鹿鼎记》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了。”此后,他便成了一个闲人,江湖、武侠都被他拋在了脑后。所以,《鹿鼎记》中的主人公韦小宝只是个小混混,他的身上有七情六欲,有妄想执念,却恰好是金庸武侠世界的最完美结束。江湖之中最多的,偏偏就是这样的普通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想成为萧峰、郭靖和韦小宝。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会有江湖,人就是江湖相。

相关链接

①金庸阅历丰富,知识渊博,文思敏捷,眼光独到。他继承古典武侠小说之精华,开创了形式独特、情节曲折、描写细腻且深具人性和豪情侠义的新派武侠小说先河。金庸的武侠小说之所以能称得上中国现代新武侠小说的代表,就在于它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简而言之,金庸的武侠小说在题材的选择、人物的塑造和展现社会时代风貌方面有鲜明特色,在创作技法上独树一帜,具有范式意义。

(摘编自百度百科)

②金庸的作品和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传统血脉相连。他把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融入了小说,提高了小说的品味,同时和我们所有的读者,我们华人文化圈里的读者,在深层次上有了一种心理的共鸣。

(摘編自陈洪《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金庸性格有些叛逆,对看不惯的事会直接表达出来,以致他高中和大学两次被开除。
B.金庸在《明报》工作时,即使生命受到威胁也决不屈服于无理的压力,这是因为他不愿被自己书中的英雄瞧不起。
C.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无论是大侠还是一般的侠义之士,都能不计较个人得失,慷慨赴义,这些人物反映了金庸的家国情怀。
D.金庸以《鹿鼎记》封笔,在韦小宝身上寄托了他对江湖的深刻理解;江湖中有大侠,更有心怀七情六欲,妄想执念和侠之梦想的普通人。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金庸没有因为学业的滑铁卢跌入人生低谷,他凭借深厚的文学功底,将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融入作品,开创了中国新派武侠小说先河。
B.金庸虽然不像他小说中的大侠那样武功高超、本领强大,却同样敢为正义发声,心系家国。在他看来侠首先得是人,有热血、有担当的人。
C.金庸认为“大侠”之所以“大”,不只是因为他们有一身本领,更是因为他们深明大义,甚至能为国为民而献身。这种家国情怀影响了一代代读者。
D.金庸创作武侠小说,也从小说中参悟人生。韦小宝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折射了金庸豁达而朴实的生活观,《鹿鼎记》则启示金庸在人的江湖中做一个普通人。
【小题3】“大闹一场,悄然离去”,这是金庸对待人生的态度。金庸的人生是怎样体现这一态度的?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袁有江
他现在还不想回家。
迎着刺眼的夕阳,他突然间冒起了去大岭山的念头。朋友曾提过,大岭山之巅可以俯瞰整座城市。来这座城市二十多年了,他还从没认真看过这座城市的全景。
此刻,他很想一个人去站站,看看。
暮霭苍苍。站在观景台边缘,远眺一池斑斓的灯火,他吃惊地张大了嘴巴。第一次,他发现这座城市是高低起伏、连绵不绝的。一种从喧嚣中滋生的空空荡荡之感,油然而生。脚下是万丈深渊。凉飕飕的山风,钻进裤管,沿尾椎流到后脑,激起一股往下坠落的恐惧。他下意识地抓紧栏杆,想到尼采的那句话: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下山时,他鬼使神差地将车又开回了单位,并关闭了手机。
今夜,他想徒步回家。
银白的河床里,静水深流,寂然无声。夹道的树丛间,散布着稀奇古怪的虫鸣,天籁般好听。他贪婪地深吸着夏夜的凉气,稳健地走在塑胶绿道上。恍惚间,他觉得身后,留有一串清晰的脚印。这些脚印,将这二十多年的时光坚定地嵌入了这座城市。“强人是你,能顶天立地”,想起了郭天王的歌词,他微微一笑。
在绿道尽头翻上路面,向南,转入一条商业街。路上车水马龙,街两边店铺林立,流光溢彩的招牌和灯箱,让他有片刻目眩。一家超市的音响,正不遗余力地播放着流行歌曲。这条他每天经过的街道,原来如此繁华。从前的熟视无睹真不应该。
从商业街拐进工业区,热闹渐行渐远。马路上,除了偶尔驶过的货柜车,几乎没有行人。站在梧桐树间的路灯,洒下斑斑点点的光。突然,他发现一家工厂的后门口,好像躺着一个人。
他清除脑子里的那团乱麻,一步步走近。
是一位全身脏污,壮实,约五十岁的女人。她穿着一套破旧的粗布工装,左脚挑着一只女式布拖鞋,右脚底压着一只男士塑料拖鞋。她身体横截门口,就着斜坡躺着。头枕交叉的双臂,胸腹坦然地面对夜空,居然还跷着二郎腿。青紫的脸上,仿佛浮着一层油润润的,纯真的笑意。均匀的鼾声,透出香甜的气息。女人,很像法国印象派油画里,那些丰腴的睡美人。
她不像是捡垃圾、收破烂的。讨薪的?似乎也不像。更像是一位精神失常者,一位什么都不需要考虑的弃妇。她有家人吗?为什么会沦落街头?也许,她好好洗个澡,换身衣,睡在一张柔软的床上,会是一位美丽的母亲。猜测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很可笑。自己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猜测她的身世来历,更根本没资格同情她。
他掏出手机,已经是凌晨一点。他从来没有这么晚不回家。偶尔晚归,总有电话先打回去。手机恢复信号后,一股脑蹦出十几个未接电话和未读信息。母亲、老婆和儿子都问他啥时候回来,干吗还不回家。儿子和儿媳妇在闹离婚。母亲的股骨头手术,无论如何不能再拖……
该想的想一遍就烦,不该想的想一千遍还想。徜徉在明月大道,他和月光下的影子无休止地辩论着。他告诫自己,什么都不必想,不必担心。影子却告诉他,你得想清楚一切,凡事都值得担心。
到了他夜夜栖息的小区。输密码,开门;进电梯,出电梯;开锁,进家门,换鞋,过客厅。一切照旧。他伸头看看母亲的卧室,夜灯阑珊。蜷缩在沙发上的妻子鼾声正顺。负痛而眠的母亲,也一脸安详。
赤条条躺进浴缸,他才再一次回想下午张医生的电话。“你……虽然是晚期,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一瞬间,不可遏制的泪水,决堤般涌出。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但平中见深意,通过“他”归家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展示普通人的生活状态,去思考苦难生命这一永恒的主题。
B.“他”对流浪妇人身世来历作一番猜测前后的心理变化,既写出了“他”为人冷淡的性格,也暗示了“他”苦恼无助的处境。
C.小说善于营造冲突来表现人物,“他”在月光下与影子的辩论,将“他”矛盾的内心世界巧妙外显,形象而生动地揭示“他”的焦躁难安。
D.小说的语言既具表现力又有感染力。如“该想的想一遍就烦,不该想的想一千遍还想”,就很好地反映了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心理,引起读者共鸣。
【小题2】小说“归”这一标题内涵丰富,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才交待“他”身处癌症晚期,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天真大师金岳霖
1926年赵元任邀请金岳霖接任他为学生开设的逻辑课,从来就没有学过逻辑的金岳霖居然瞎子摸象一样地教起逻辑来。直到五年后,金岳霖才到哈佛大学跟谢菲教授真正地学习逻辑。当谢菲听说金岳霖教过逻辑,却没有学过逻辑,不由得大笑起来,因为这件事本身就很不合逻辑。身为哥大博士的金岳霖当时要在清华教书并不难,他却选择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领域,这不啻于一场冒险,如果不是出自天真爱玩的天性,我想没有人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连学问都可以拿来玩,而且还玩得这么好,生活中的金岳霖是个如何率性天真的人,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金岳霖的癖好之多在朋友圈中是出了名的。他喜欢诗词,有时候兴起,还会做一些“歪诗”。辛亥革命爆发后,金岳霖就剪去了头上的辫子,还仿唐诗《黄鹤楼》写了首打油诗:“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诗词之外,金岳霖对对联也很感兴趣,他作对联时常把朋友的名字嵌入联中,妙不可言,他甚至会用英文作对联。在绘画领域,他对山水画的布局和意境有深刻的理解。不过金岳霖很少收藏画,不像一些人喜欢就要占有,他经常跑到朋友的家里去看画,有时候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画作照片也可以让他反复欣赏很多天。音乐方面,他是京剧的行家,他家中收藏许多名家的唱片。“文革”期间,红卫兵破“四旧”,把他的唱机抄走了,幸而唱片还留下。听戏已经形成习惯的金岳霖便时常把唱片拿出来把玩,他认为看着唱片,也仿佛听到了声音,大家戏称他爱听“无声的唱片”。“但识琴中趣,何老弦上音”,陶渊明喜欢弹无弦琴,金岳霖已经得到他的真传。研究哲学的老金竟然还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不知道对于里面那些侠客非常不符合逻辑的飞檐走壁、内力轻功,金岳霖有没有自己的想法?金岳霖有一次给同学们讲《小说和哲学》,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讲着讲着,他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说着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只跳蚤,得意地捏在手指里看看。这简直就是魏晋名士的“扪虱而谈”了。
金岳霖向来憎恨收礼,但是有三样东西可以例外:年历,湖南菜,大梨。走进金岳霖的房间,往往第一眼被那些大水果吸引。老金喜欢搜集大苹果、大桃子、大橘子之类的大号水果摆放在案头,尤其酷爱大梨。即使晚年腿脚不便,他也要坐上三轮车到市场上把看到的最大的梨买回家。这些水果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观察的,除非老金最得意的弟子,很少有人得到他的“赏赐”;有时候老金会拿它们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输了,就送给小朋友,再去买。
当然,金岳霖最有名的癖好还是养鸡。金岳霖头一次养的鸡是从北京庙会上买来的一对黑狼山鸡。在老金的精心呵护下,没多久公鸡已经长到了9斤4两,母鸡也超过了9斤。冬天来了,老金担心它们受冻,看到书上说可以喂点鱼肝油御寒。他就用灌墨水笔的管子灌了它们一管子的鱼肝油。结果,这两只宝贝鸡很快就在窝里寿终正寝了。
后来,老金又养了一只云南斗鸡。这只公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老金在一个桌子吃饭,老金与鸡平等共餐,安之若素。晋朝的阮咸曾经与猪一起喝酒一样。偶尔,金岳霖会带着大公鸡出去溜达,引来很多路人围观,但鸡不在乎,老金也不在乎。
贪玩的金岳霖像小孩子一样率性天真,我行我素,胸无城府,但又绝不单单是“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晚年的老金工资虽然高,但是每个月下来却很难盈余,因为他的钱除去生活费外,还要交党费,寄回老家一些,付保姆、厨师和拉车师傅的工资。最令人惊异的是,老金竟然连厨师和拉车师傅的退休金都预备下了,老金认为自己给这两位师傅终身工资,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又可以保证两位老人家晚年的生活。后来,这两位师傅果然领着老金的钱直到去世为止。
这就是金岳霖,身为逻辑学大师,却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逻辑是最为理性的学科,而老金却是最为感性的人,感性的让我们感动。
(选自潘剑冰《民国课堂》,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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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文革”中,作为“反动学术权威”的金岳霖虽然也受到冲击和批斗,但是纵观其各种回忆文字,不论是过程还是结局,老金都比绝大多数的“臭老九”要好得多。老金的法宝就是他的天真无邪。
(潘剑冰《民国课堂》)
(2)“文革”中,“革命派”不准金岳霖用公车,让他坐运货板车去医院检查眼睛。本想揶揄一下他,没想到老金却欣然从命,乐不可支。每到就诊之日,他准时自携一木制小马扎,端坐于平板三轮车上,任人一路踩过去,且东张西望,不胜惬意。
(潘剑冰《民国课堂》)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作者看来,金岳霖仿《黄鹤楼》而作的那首诗在艺术上并无突出之处,但是却能够说明金岳霖对诗词有一种较为浓厚的兴趣。
B.金岳霖有许多癖好,比如读诗词、作对联、赏绘画、听京剧、看小说、捉虱子、收大梨,而他最著名的癖好则是养鸡。
C.在作者看来,金岳霖虽然贪玩、天真,但这种天真不是头脑简单,而是一种有着深意的天真,折射出一种非凡的生命境界。
D.金岳霖喜欢收大梨是因为他有时候要拿这些大梨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输了之后就送给小朋友,这说明他天真、贪玩,富有童心。
 
E.从很少藏画,去朋友家看画,常看画作照片等材料可以推知,金岳霖对绘画的鉴赏并没有什么超过常人的高明之处。
(2)有人说金岳霖身上有着“魏晋风度”的遗存,文章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3)作者说金岳霖“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如果把“逻辑”界定为“常理常情”的话,那么金岳霖究竟干了哪些不符合“逻辑”的事情?请简要概述。
(4)作者为何说金岳霖“绝不单单是‘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