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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药食同源”是保健养生家津津乐道的话题。那么,药物与食物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呢?
农耕时代以前,食物主要通过采捕获得,渔猎需要体力,采集更需要智慧。《淮南子》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
药物的出现,基于人类有意识的觅药行为,这一过程确实与觅食有关。可以设想这样的场景,神农品尝了大黄的根茎,腹痛腹泻,于是将这种“叶大根黄”的植物列入有毒有害品的清单,成为传说中所遭遇的“七十毒”之一。直到有一天,部落中的某人,因饮食积聚而备受煎熬,神农忽然想起这株能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的植物,找来给病者服下,各种不舒服霍然而愈。人类治疗史上第一个药物就此产生,“聚毒药以供医事”,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食物治病很早就有,《周礼》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据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也。”相关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因此,平时用于填饱肚子吃的粳米,就是食物;但补养脾胃时食用的粳米,成了药物。
药物与食物之间,难于截然划断,典型的例子有二。《金匮要略》有当归生姜羊肉汤,治寒疝、腹中痛、里急:“当归三两、生姜五两、羊肉一斤,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这里除了当归,其他都是食物。《后汉书•华佗传》记载道:华佗曾在路上见到有咽喉阻塞的人,想吃东西却不能下咽,家人用车载着欲前往就医,华佗听到了呻吟声,看了一番,对家人说,刚才路旁有家卖面食的,你到那去取他家的蒜泥萍醋(一种用浮萍制作的很酸的醋),喝它三升,病就好了。病人喝了,果真吐出了一条虫来,病也痊愈了。对此,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序录》中说:“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对矣。”所以,米谷果菜、虫兽禽鸟,诸多可食之品,也堂而皇之地载入《本草经》。
食物疗饥,药物治病,乃是常识;若是颠倒过来,以药丸充饥,用食物治病,则成为笑谈。有人说芹菜所含的芹菜素或许有助于控制血压,于是让高血压病人常吃芹菜,这样的建议算不得离谱;可因此让病人停止正规的高血压药物治疗,专门靠芹菜来降低血压,就荒谬而有害了。
何以如此呢?药与食同源而异途,食物是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相对于药物而言,食物对机体生理生化过程的干预极小,长期乃至终身食用,一般不会给机体造成严重伤害;也正因为此,食物不足以改变因疾病而异常的生理生化过程,故不可能取代药物。
即使站在传统医学的立场,过度强调食物疗疾,也很难做到逻辑自洽。孙思邈在《千金食治》的序论中明确承认药与食为两途,即所谓“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药忌者,不能以除病也。”并指出,只是缘于药性猛烈,所以建议医生治病,先“以食治之”,若“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并没有以食疗代药疗的意思。
【小题1】下列各项中,不能体现原文所论“药食同源”的一项是(   )
A.五谷为养,五蓄为助,五菜为充,五果为益。——《黄帝内经》
B.君子有病,期先食以疗之,食疗不愈,然后用药。 ——战国扁鹊
C.凡草可食者,通名为蔬;蔬,从草从疏,所以辅佐谷气,疏通壅滞。——古籍
D.大蒜上场,药店关张;萝卜缨子不要钱,止泻止痢赛黄莲。——民间谚语
【小题2】下列理解与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药食同源”最初是指人类早期食品和药物都是通过采集植物或捕猎动物来获得的。这一过程中,人们需要不同程度地付出体力和智慧。
B.农耕时代以前,人们在觅捕食物过程中,开始对百草水泉中的有毒有害物加于区分,药物的出现,正是基于这个有意识的行为。
C.人类治疗史上的第一个药物,就是神农氏在寻觅食物时发现的能够“荡涤肠胃,推陈出新”治疗腹痛腹泻的植物——大黄。
D.传统医学认为,不可过度强调食物治疗,药食同源而异途,就像芹菜可以帮助控制血压,但不能改变身体因高血压而异化的过程。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周礼》中记载,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可见,在农耕时代,疾病就认识到“五谷”既是食物,又是药物。
B.《金匮要略》中的当归生姜牛肉汤和华佗的蒜泥萍醋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前者用了当归应属药疗,后者才是纯粹的食物疗法。
C.《本草经》之所以能堂而皇之地记录“米谷果菜、虫兽禽鸟”等天地间可食之品,正是因为作者对“药食同源”理念的认同。
D.《千金食治》中明确指出“安身”与“救疾”应是食药两途,建议医生在治病过程中,先食后药,但不能以食疗代替药物治疗。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0-23 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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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狗皮帽子

阿成

1944年,终于被黑龙江的酷寒冻“明白”了的日本关东军,开始在东北征用狗皮了。当然,也可以征用狐皮、紫貂皮和熊皮。但这些东西配给普通士兵不合适,再者也无法与关东军的总数成正比。

狗皮好。狗皮做成帽子,特别暖和。开始的时候,日本士兵是抢中国人的狗皮帽子戴。但是堂堂关东军,到处抢中国老百姓的狗皮帽子戴,怎么说,也显得有点不成熟,有点露怯,另外太滑稽。于是,关东军最高司令长官下令:在东北全境,征用狗皮。

我当时关押在日本关东军的监狱里。(我是思想犯,思想犯的囚服上缝着一块白布。)下达了征用狗皮的命令后,监狱的日本人就安排我们这些犯人,到郊区的乱尸岗子去打野狗。

当时,我们听了这个“命令”,都特别高兴。不管怎么说,可以出去看看外面的大世界了。

天天呆在监狱里都呆傻了。日本看守总是老一套:大清早起来,让全体犯人面朝墙下跪,或者全部光那样跪着,跪成一圈儿。然后,再两人一组,互打嘴巴,或者三人一组,交叉着打,或者,十几个人一组,轮流打。这种打嘴巴的“功课”,超过一百下,犯人们就打糊涂了。井上和齐滕就找出包括我在内的三个打错了的人,齐滕把我们三人用大雪埋起来。他顽皮地说,让你们清醒清醒。

几个被埋在雪里的人直想笑,而且根本无法控制。井上和齐滕是有知识有经验的看守。他们听到我们在雪里的笑声,知道下一步就是死亡了,立刻把我们出来,弄回牢房去井上还用他的照相机抓拍我们的局部特写。

打狗的日子到了。

井上对我们说:每人必须打三条野狗,否则,就地枪崩。接着,齐滕发给每人一根硬木棒子,作为打狗的用具。

拉尸体的牛车从雪地上嘎吱嘎吱地过来了。井上命令我们五十个犯人跟在牛车后面走。

我走在最前面,几乎与牛车老板并齐前进。赶牛车的老板说,小子,别慌神儿,稳住,先挑公狗打。

牛车嘎嘎吱吱地赶到乱尸岗子的腹地了。赶牛车的老板跳下车来,自己一具一具尸体地往下搬,扔到雪地上,按着井上的命令,把尸体扔得尽量散开些,便于做饵打狗。

五十个思想犯静静地看着,心里都挺难过。

大雪仍在悠悠地下着。

不久,野狗群从白色的地平线那儿出现了,像席地而来的云。估计有200余只,汪汪地吠着,把大雪天都叫乱了。

我们五十个思想犯,手提着棒子,像散兵线一样,一字排开。

我们后面是井上和齐滕,还有架着机枪的日本士兵。

庞大的狗群壮观极了,个个腰肥体壮,斑斓夺人,动作也好看,自信、矫健,优美、凌厉的杀气,咄咄逼人。

在野狗群将要接近那些尸体的时候,并上和齐滕几乎同时喊:冲上去,打!

后面是鬼子,还架着机关枪,前面是200余条野狗—打罢!

犯人们缓缓地往前走,向野狗群一点一点儿逼近。

一个外号叫“牛”的犯人,突然大喊一声,挥舞着棒子,冲了上去没等犯人们反应过来,牛即被一条闪电一样射过来的精壮的大黑狗咬断了喉咙。

那条精壮的大黑狗,像一位优秀的足球守门员,顶住了一个又一个攻击者,的确有一种残忍的、毫不犹豫的美。井上和齐滕情不自禁地叫起好来。

犯人们用硬木棒子打着那些野狗。不少犯人手中的木棒打断了,只能徒手和野狗厮打几十只野狗被发了疯的犯人打死了,一些犯人被同样疯狂的野狗咬死了。

大雪在人兽的惨叫声中,从从容容地下着。

我牢牢地、清醒地记住了牛车老板的话。我靠在一棵老榆树上,极力使自己镇静,以逸待劳,等着野狗们的袭击,只要冲上来一只,立刻用硬木棒子猛击它的头部。这一方式,使我屡屡得手。在我面前,已经死掉了十几只野狗了。我的腿肚子被野狗撕了一条肉去,血极其缓慢地往外渗着,身上、脸上、手上的狗血和人血都热乎乎的。

退到雪梁上的牛车老板看呆了眼珠子。

井上说,如果带照相机来就好了,太可惜了,场面难得呀。

一个多时辰后,五十个思想犯,只剩我一个活着的人了。而那200多只野狗,也仅剩下那条精壮的大黑狗了。

大雪仍在从容地下着。

那条精壮的大黑狗,绕过狗尸和人尸,向我走来了。

井上喊,不要打死它,抓活的!

大黑狗在离我几米的地方站住了,幽幽地看着我。

我流了眼泪,缓缓地举起了硬木棒子。

大黑狗镇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调头走开了,它离开乱尸岗子,在不远处又停了下来它的背面是那轮巨大的、血色的夕阳。然后,它走进血色的夕阳里去了。

我提着那根硬木棒子向井上和齐滕的方向走去。我看见井上和齐藤几乎同时端起了枪。我没有停下来,甜美地笑着,依然向前走着。我想给他们二位留一个永恒的印象——一个自信的、凌厉的、毫不犹豫的中国人的印象。

“8·5”光复,至少有500多日本关东军,就是戴着那些思想犯打死的野狗皮做的帽子向人民解放军投降的。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狗皮帽子”为线索,开篇写日军征用狗皮做帽子,与结尾日军戴“狗皮帽子”投降的补叙相呼应。
B.划线处关于大雪的三处描写,与紧张的气氛形成强烈反差,为犯人与野狗的命运涂抹上冷酷、悲凉的底色。
C.“井上和齐滕情不自禁地叫起好来”,面对惨烈的人狗厮杀,日本看守异于常人的反应,足见其人性的泯灭。
D.结尾处“我”在枪口威逼下,仍然选择提着木棒走向井上和齐滕,表现出“我”身为中国人的尊严和血性。
【小题2】小说写“思想犯”每日例行互打嘴巴,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思想犯”打狗的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云何尝能飞?泉何尝能跃?我们却常说云飞泉跃;山何尝能鸣?谷何尝能应?我们却常说山鸣谷应。在说云飞泉跃、山鸣谷应时,我们比说花红石头重,又更进一层了。原来我们只把在我的感觉误认为在杨的属性,现在我们却把无生气的东西看成有生气的东西,把它们看作我们的同类,觉得它们也有性格,也有情感,也能话动。这两种说话的方法虽不同,道理却是一 样,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了解外物。这种心理活动通常叫做“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情感。这是一个极普遍的经验。比如自己欢喜时,大地山河都在杨眉带笑;自己悲伤时,风云花鸟都在叹气凝愁。掩别时蜡炔可以垂泪,兴到时青山亦觉点头。柳絮有时“轻狂”,晚峰有时“清苦”。陶渊明何以爱菊?因为他在傲霜残枝中见出孤臣的劲节;林和靖何以爱梅?因为他在暗番疏影中见出输来的高标。
从这几个实例,我们可以看出移情作用是和美感经验有密切关系的。移情作用不一定就是美感经验,而美感经验却常含有移情作用。美感经验中的移情作用不单是由我及物的,同时也是由物及我的;它不仅把我的性格和情感移注于物,同时也把物的姿态吸收于我。所谓美感经证,其实不过是在,聚精会神之中,我的情趣和物的情趣往复回流而已。
移情作用往往带有无意的模仿。我在看颜鲁公的字时,仿佛对着巍峨的高峰,不知不觉地烽肩聚眉,全身的筋肉都紧张起来,模仿它的严肃;我在看赵孟頫的字时,仿佛对着临风荡漾的柳条,不知不觉地展颈摆腰,全身的筋肉都松懈起来,模仿它的秀媚。从心理学着,这本来不是奇事。凡是观念都有实现于运动的倾向。念到跳舞时脚往往不自主地跳动,念到“山”字时口 舌往往不由自主地说出“山”字。通常观念不能实现于动作者,是由于同时有反对的观念阻止它。同时念到打球又念到泅水,则既不能打球,又不能泅水。如果心中只有一个观念,没有旁的观念和它对敌,则它常自动地现于运动。聚精会神看赛跑时,自己也往往不知不觉地育起胳膊动起脚来,便是一个好例子。在美感经验之中,注意力都是集中在一个意象上面,所以极容易起模仿的运动。    
移情的现象可以称之为“宇宙的人情化”,因为有移情作用然后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可具人情,本来无生气的东西可有生气。从理智观点看,移情作用是一种错觉,是一种迷信。但是如果把它勾销,不但艺术无由产生,即宗教也无由出现。艺术和宗教都是把宇宙加以生气化和人情化,把人和物的距离以及人和神的距离都缩小。它们都带有若干神秘主义的色彩。所谓神秘主义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不过是在寻常事物乏中见出不寻常的意义。这仍然是移情作用。从一草一木之中见出生气和人情以至于极玄奥的泛神主义,深浅程度虽有不同,道理却是一样。
【小题1】下列迭项对“移情作用”的叙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移情作用”是一个极普遍的经验,就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根据自己的经验来了解外物,仿佛觉搏外物也有和自己一样的情感。
B.外物本来是没有性格和感情的,可我们有时却赋予它们这些,把它们看作我们的词类,移情于外物,觉得它们也有性格有情感,也能活动。
C.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移情作用是一种错觉,是一种迷信,而且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是艺术宗教产生出现的基础。
D.移情作用往往带有无意的模仿,既符合心理学的观点,又与美感经验一致。在美感经验之中,注意力都是集中在一个意象上面,所以极容易起模仿的运动。
【小题2】下列选项对文章的概括与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移情作用是和美感经验有密切关系的,移情作用不一定就是美感经验,而美感经验却常含有移情作用;而且是由我及物的也是由物及我的。
B.移情作用和美感经验关系密切,移情作用离不开美感经验,是产生美感经验的必要条件。
C.艺术和宗教都是把宇宙加以生气化和人情化,把人和物的距离以及人和神的距离都缩小。虽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但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
D.有人看颜鲁公的字时,仿佛对着巍峨的高峰,不知不觉地耸肩聚眉,全身的筋肉都紧张起来,模仿它的严肃,这就符合移情的规律。
【小题3】下列选项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庄子•秋水》中庄子看到鯈“出游从容”便觉得它乐,因为他自己对于“出游从容”的滋味是有经验的,这符合本文移情的观点。
B.生活中,“天气冷”如果是“我觉得天气冷”;“石头太沉重”如果是“我觉得它太沉重”,那就是我对物的主观情感,符合移情。
C.人不但移情于物,还荽学习物的姿态,还要不知不觉地模仿物的形象。苏东坡诗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D.美感经验认为人的情趣和物的情趣往复回流。林和靖爱梅,他在暗香疏影中见出隐者的高标,梅提升了人的情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书法的气质就是中国人的气质
气质原本指人的生理、心理等素质,是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也指风度、模样。借用到书法上来,讲的也是其稳定的个性特点。书法的气质便是在色彩、布局、笔墨、线条中展现。那么,除了表现之外,书法的气质于哪里呢?一个人的气质是一个人内在涵养和修养的外在体现,是内心平衡及文化修养的结合,是持之以恒的结果。同样,书法的气质也是数千年中华文明的结晶。书法的气质首先于法度,书法的“法”就是方法和尺度。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文字由篆而隶,进而有楷、草,在书写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法度。从单字结构到章法布局,再到笔墨精神,都有一整套行为规则,不同的书写者如何拿捏运用这些规则,便是“度”。面对同一规则,每个人运用的度不同,所以形成了风格迥异而又内在统一的书法作品。
书法的气质,更重要的是于中国历代文人的心灵累积。这种累积,不仅是总和,更多的是特质。文人,是笔墨里生出来的魂灵,这样的魂灵,源于笔墨,而又付于笔墨。书法是他们的心迹,如果说“迹”是书写,由心而生的迹则是书法。书法最讲心迹。“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讲的便是这个道理。中国文人的气质成就了书法的气质,从这个意义上讲,书法的气质也代表了中国文人的气质,更是代表了中国传统文人的气质。讲书法,最具特点的两句话是:结构严谨,法度庄严。两个“严”字,体现了中国传统文人和书法的高度自律精神。
法籍华人哲学家熊秉明说:“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这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讲书法的地位和意义。书法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汉字最初多是象形文字,每一个字都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而随着时代变迁与社会发展,书写要求更加简便、快捷,汉字越来越抽象,越来越符号化。而书法把这种生活的具体和符号的抽象统一起来,用真、草、隶、篆各种书体,各种书写风格,把这种黑白、动静、虚实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不仅体现了“极高明而道中庸”,而且很好地体现了中国哲学的精髓: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思维、情感与生活的统一。从《兰亭序》“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的欣喜、《祭侄文稿》“孤城围逼,父陷子死,巢倾卵覆”的悲痛,到弘一法师临终写的“悲欣交集”,无不表现出活生生的灵魂与现实的对话。中国哲学是中国人智慧的结晶,书法便是这种结晶的表现形式之一。所以说,书法的气质就是中国人的气质。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气质原本指人的生理、心理等素质,也指风度、模样,是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
B.书法的气质是数千年中华文明的结晶,书法的气质于法度,即方法和尺度。
C.中华文字在长期的书写中经历了篆、隶,楷、草的阶段,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法度。
D.中国文人的气质与书法的气质关系密切,在中国传统文人身上体现的更为突出。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由“气质”这一概念说起,从而引发出后文对“人的气质”的分析论述。
B.文章第二段论述了中国文人的气质就是书法的气质这一问题。
C.文章第三段所举《兰亭序》等例,为书法的书写风格“极高明而道中庸”提供论据。
D.文章善用引证,大量的经典名言警句,为作者论证其观点提供了充实而有力的论据。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书法的气质在色彩、布局、笔墨、线条中展现,是数千年中华文明的结晶。
B.书法作品内在统一而又风格迥异,是因为从单字结构到章法布局,再到笔墨精神,都有一整套行为规则。
C.书法特点中的两个“严”字,体现出中国传统文人和书法的高度自律精神。
D.汉字最初是象形文字居多,而随着时代变迁、社会发展,汉字越来越抽象和符号化。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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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不下的艺术追溯——林风眠:中西巧调和
今天的梅州,是广东东北部一个经济发达的现代化城市。然而,在距离梅州市区20公里外的西阳镇阁公岭村,却依稀能看到100多年前留下的痕迹。这栋略显破旧的宅院,就是林风眠出生的地方。
  在林风眠5岁时,家里把他送到了本族开设的立本学堂,读书认字,既是石匠又能画几笔的父亲还教他临摹《芥子园画谱》。在这种临摹中,林风眠接受了中国传统绘画艺术的启蒙教育。
  1915年,15岁的林风眠踏进了梅州中学的大门,在这里,林风眠遇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位美术老师梁伯聪,正是这位梅州历史上最后一个能书善画的秀才,将林风眠引向了艺术的新天地。求学期间,亲朋从南洋带回的一些外文书籍,也让林风眠好奇不已。书中那些色彩丰富、形象逼真的西洋画插图,使得从小临摹惯了《芥子园画谱》的他,看到了另一个不同的艺术世界并心迷向往。
  4年后,作为第六批留法勤工俭学的学生,他和林文铮一起登上了开往法国的邮轮。在国立高等艺术学院院长杨西斯的工作室,林风眠接受了西方现代艺术与思想的双重启蒙。对艺术的理解和观念发生了重大改变:艺术不再是儿时临摹或少时喜爱的西洋画片,而是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思考。林风眠独特的绘画天赋使杨西斯惊叹不已,于是就推荐他到巴黎美院。1924年5月21日,第一次“中国美术展览会”在德国斯特拉斯堡共和国广场的莱茵宫开幕,他的作品引起轰动。此时的林风眠,在欧洲现代主义艺术和中国古典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中西调和的基本艺术面貌。
约两年后,林风眠受蔡元培之邀回国担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的校长。不久,林风眠发表了《谈东西艺术之前途》一文。他以论述艺术是如何构成的、东西艺术根本之异同等问题为基础,正式提出了“调和东西艺术”的主张,力图在复兴东方艺术和调和东西艺术之间寻求新路。
为了实现“中西融合”的艺术理想,林风眠可谓殚精竭虑。他主张“兼容并包、学术自由”的教育思想,不拘一格广纳人才,艺术名家李可染、赵无极、朱德群、吴冠中、王朝闻、苏天赐等都是林风眠的学生。他锐意革新艺术教育,请木匠出身的画家齐白石登上讲台,聘请法国教授克罗多讲授西画,并提出了“提倡全民族的各阶级共享的艺术”等口号。他提倡兼收并蓄,调和中西艺术,并身体力行,创造出富有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的、高度个性化的抒情画风,为
中国现代绘画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风格典范。
1927年5月11日,林风眠组织本校师生召开了一场在当时国内规模相当大的艺术展。由于
部分作品抨击社会、直讽现实,激怒了奉系军阀,林风眠被迫辞去校长之职,离京南下,担任了由蔡元培亲手创建的杭州国立艺专第一任校长。执掌杭州国立艺专的十年,也是林风眠实践自己调和中西艺术理想的十年。这一期间,林风眠用象征手法创作了大型油画《人道》《悲哀》《死》《人类的痛苦》《渔村丰收》等作品,风格一如他“中西调和”的探索,造型简约,大笔触粗线条,色调强烈而凝重。
  后来林风眠移居到了上海,他就像个苦行僧一样,不问世事埋头作画,在清苦孤寂中继续着中西艺术调和的探索。很多学者认为,这一时期,林风眠终于在中西融合的道路上创造出了自己独特的面貌,他的艺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尽管孤独、忧郁和磨难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林风眠,但是,在他的笔下,却衍化出了寂静的山川,仿佛一片超现实的梦乡。
(选自《光明日报》2016年5月8日)
相关链接:
①在巴黎国立美术学院——法国美术教育的最高殿堂,林风眠不是个守规矩的“好学生”,他为塞尚、莫奈、马蒂斯等离经叛道的画家所倾倒,又在巴黎东方美术馆和陶瓷博物馆的彩陶、汉画砖、唐三彩、瓷器花纹上,发现了中国民间艺术的奇特魅力。(《求实在线·中国现代绘画史一代宗师——孤鸿林风眠》)
②林风眠曾对人讲:“在北京和杭州当了十几年校长,住洋房,乘私人轿车,身上一点人气几乎耗光了。你必须真正生活着,能体验今天中国几万万人的生活,身上才有真正人味。首先是‘人’,彻底‘人’化了,作品才有真正的生命活力。”(《求实在线·中国现代绘画史一代宗师——孤鸿林风眠》)
③“林风眠一生最大的特点,就是融汇了东西方的优点,能够创造一种崭新的、从未有过的艺术形式。他是一个独领风骚数百年的领袖型、旗手型的人物。”——中国美术学院 原校长 肖锋
“他奠定了中国现代绘画的基础,他之后的赵无极、吴冠中等人都是追随他的道路的。没有林风眠,中国绘画就缺少一个走向现代艺术的大师。”——美术理论家 邵大箴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林风眠成为中国“百年巨匠”之一并不是偶然的,原因在于他提出了“调和东西艺术”的主张,并且他身体力行,在艺术创作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B.林风眠的创作融汇了东西艺术之长,创造出了自己画作的独特的面貌,他没有忘记生活是创作的源泉,没有生活,没有真正的人味,作品就没有生命活力。
C.林风眠在中国绘画尤其是中国现代绘画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的作品兼有欧洲现代艺术和中国古典工艺美术之长,造型简约,色调强烈凝重,独具一格。
D.绘画是林风眠安身立命的凭借,是他毕生的终极追求,更是他表达强烈情感的媒介。他借助绘画表达他对国事的关心、对人生的思索、对身边人和事的敏感与爱。
【小题2】下面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风眠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既在学校接受了系统的文化学习,又在梁伯聪、南洋回来的朋友等人的影响下关注西方的艺术世界,这为他日后进行中西调和的创新打下了基础。
B.林风眠敢于打破常规,做事不按常理出牌,欣赏离经叛道的画家。当校长时他聘请木匠画家的齐白石,打破艺术的崇高地位,提倡各阶级共享的艺术。
C.1919年,林风眠到法国勤工俭学,在院长杨西斯的工作室接受了中国传统艺术与西方现代艺术的双重启蒙,从此踏上了绘画艺术中西调和的探寻之路。
D.林风眠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从1919年选择出国勤工俭学,到德国第一届“中国美术展览会”引起轰动,再到国内艺术展上借作品抨击社会、直讽现实,都是他爱国的体现。
E. 大成就须经得起大寂寞。移居上海的林风眠不问世事埋头探索,孤独、忧郁和磨难围绕着他,但他终于超越自我,在创作上形成自己的风格,取得了巨大成就。
【小题3】简述林风眠在绘画方面取得成功的缘由,结合材料加以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铁锹
李悦
三轮农用车在爬坡,路不平,坡很陡,发动机嘣嘣嘣地喷着黑烟,在黄土路上拼命地挣扎。两把铁锹随着剧烈的颠簸在铁皮车厢里失了魂一样疯跳,敲得车厢踢里哐啷乱响。五月的太阳热辣辣地烫脸,青天白日。蓝莹莹的天底下,漫天漫地的黄土,山坡上一条曲曲折折白晃晃的土路,右边是修路劈出来的土崖,左边是陡坡,上百尺的黄土下面是石头,几十丈的石崖下边就是河。是黄河。
小民觉得农用车驾驶座位上的坐着个假人:白羊肚手巾,对襟扣袢白布坎肩,从来不点烟的旱烟袋,烟荷包上挂着也是当摆设用的一片火镰,脚上登一双唱戏才穿的高帮布鞋。这个假人不是别人,是小民的爸。只要一看见爸爸打扮成这个样,小民就烦。小民就说他是耍猴呢。小民爸知道儿子不高兴,可他不生气,他会从衣兜里掏出烟卷来叼在嘴上,然后开导儿子,小民,你当我不知道这是耍猴呀?你当我不知道现在没犀人再穿戴这套营生啦?耍猴就咋啦?能挣钱就行!运河沙能挣钱,唱曲子也能挣钱。劳动人民凭劳动挣钱,有啥丢人的?小民不想听,就别过脸去,看天,看地,看小鸟上树,看蚂蚁搬家。
蓝天,黄土,高崖,大河。
远远看过去,河岸边半山顶上的农用车飘飘荡荡,好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人知道,风筝上边坐着一对闹别扭的父子。
爬上山顶,穿过一大片刚刚吐叶的枣树林。北迤村豁然出现在眼前。小民的太姥姥家就在北迤村。
干爽的黄土山梁上,凹陷下一条也是干干爽爽的黄土沟,沿沟两侧密密麻麻错落着整整一沟的窑洞和院落。窑洞都用本地开采的红褐色的石头砌了前脸,又都用砖瓦和木柱搭了廊檐和台基。因为年代久远,廊檐和门楼的瓦顶都变成浓重的黑色,砖雕图案都风蚀剥落得斑驳。整个村子阒然无声,如果不是因为有炊烟一缕一缕地升起来,如果不是偶尔传出来的狗叫声,你肯定会错以为是看见了一片什么人特意做出来的建筑模型,被遗忘在黄土世界的大荒之中。
看着村子,小民想,都说太姥姥一百多岁了,也不知道太姥姥到底有多老了?也不知道北迤村到底有多老了?
父子两人把农用车停在枣树林前面。小民爸知道儿子不会跟自己进村的,可还是问了一句:“去你太姥姥家喝口水吧?”
小民不看他,也不回答,转身走到树阴底下。
小民爸不生气,自己和自己笑笑;走到车厢跟前拿起一把铁锹。
小民扭过头来质问:“你是唱曲子又不铲沙子,拿铁锹干啥?”
小民爸又笑笑:“不干啥,上一回人家陈镇长说啦,咱们北迤村现在是民俗村,来这儿旅游的、来这儿采风的人们都是城里来的。人家城里人来乡下就是想看个原汁原味儿,说是拿上个干活儿的家伙唱曲子,更好看。你太姥姥剪的纸花花,我唱的曲子,陈镇长说这都是旅游产业,现在才刚开头,等咱北迤村上了电视、上了报纸,天下闻名了,全中国、全世界的人就都跑到咱这来花钱了!”
“爸,你能不能不在我太姥姥家唱曲子?”
小民爸不想和儿子争,把铁锹扛到肩膀上,边走边说:“你给咱等等,我给人家城里来的有钱人唱上几个曲子咱就走,就下河拉沙去。”
小民索性不再说话,坐在树阴里看着父亲走下干爽的土沟,走到那些古旧的窑洞和空荡荡的院子里去。
忽然,有歌声传过来:
山西个临县河口镇,三十里翻山北迤村,
北迤村出了个好女人,她的个名字叫爱珍,
生得怪惹亲。
红袄绿裤她辫子长,鞋上绣的花绫绫,
见面说话她眼先笑,唤上十声声九不应,
等得人乱了心。
十八里嫁到河口镇,男人名叫王佑坤,
两个人成家好光景,生下个儿子叫小民,
实在爱死个人。
爱珍她撒手归阴程,丢下佑坤和小民,
白天回家就烧冷灶,黑夜里点灯照两人,
可怜是男人……
眼泪突然从小民的脸上淌下来,爸唱的是自己家里的事情。小民爸是远近闻名的伞头,每年正月十五闹红火,领着秧歌队走街串巷,把看到的人和事随口唱出来,赢来震天的喝彩声。却从来没有听过他唱自己的经历。在自己那个从小就没有女人的家里,小民已经不记得母亲的样子了,这是小民第一次从父亲的嘴里听到他对母亲的夸赞。
小民觉得自己平生第一次真正听懂了父亲的曲子。小民在自己的记忆里挣扎着,觉得好像是看到过一件好看的红衣服,……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蓝莹莹的天底下,漫天漫地的黄土,山坡上一条曲曲折折白晃晃的土路”,寥寥几笔突出了空阔辽远的环境特点,为故事展开提供了背景。
B.小说中的铁锹本是铲沙子的农具,现在却成了民俗表演的道具,农具功能的转变,折射了传统农业文明的衰落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变化。
C.“也不知道太姥姥到底有多老了?也不知道北迤村到底有多老了”,心理描写表现小民受到古老生命力的震撼,强调了民俗文化的厚重。
D.小民与爸爸的对话以及小民的心理活动,表现出父子观念上的差别与冲突,也反映出城里人下乡旅游采风、农村发展旅游业的现实。
【小题2】作者为什么不惜笔墨记下小民爸所唱的曲子?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较多使用表颜色的词语来写环境和人物,有什么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