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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看见的看不见的镣铐

①普希金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呼吸,都是在圣彼得堡止息的。

②在清幽的莫伊卡河畔,有一栋三层的老房子,它就是普希金最后的居所。普希金的诗,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他被认为是俄罗斯文学之父。他短暂的一生,曲折而壮丽。他反对农奴制,反对沙皇,支持十二月党人的起义,曾经被幽禁。一八三七年,他为了捍卫家族和妻子的名誉,与法国人丹特士决斗,饮弹身亡。在他的故居的一个小盒子中,陈列着普希金的一缕头发,它软软的,茸茸的,色如成熟的玉米璎珞,状如春光中飞扬的柳絮。普希金活了三十八岁,这样的一生,也就是春天的一生。

③我们游涅瓦河的时候,船上的导游指着岸上的一座老房子说,当年普希金在决斗的路上,曾在这里歇脚,喝过咖啡。我想如果换作别人,那杯温热的咖啡,可能会绊住他的脚,但普希金没有,他走出咖啡馆,毅然去了决斗场。毫无疑问,他是个勇士。他倒下了,他的诗歌却像俄罗斯白桦林上空的云雀一样,动人地歌唱着。

④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一生,是与疾病、贫穷和苦难抗争的一生。他活了六十岁。他人生的天空,乌云笼罩,可他用那支苍凉的笔,化作闪电,为我们呈现了一个风云激荡的世界———《白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罪与罚》,哪一部不是灿烂的呢!由于负债累累,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圣彼得堡居无定所,搬迁频繁。他最后的故居,离一个菜市场很近。在他故居的门口,我遇见了三个卖浆果的老年妇女,她们穿着长裙,包着头巾,很像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些为了生计而奔忙的小人物。在陈列室,我看到了一副锈迹斑斑的脚镣,它是陀斯妥耶夫斯基4年苦役生活的见证。他戴着它,写就了《死屋手记》。任何描写苦难的文字,在这副脚镣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这副脚镣,如岁月的风铃,带给人无限的伤感。脚镣囚禁了他的脚,却没有束缚住那颗自由的心。

⑤陀斯妥耶夫斯基直到去世前,才偿还完所有的债务,而他为人类留下的,却是无价的、不朽的艺术珍宝。他因为死亡,终止了搬迁;也因为死亡,这最后的居所,为他所拥有了。陀斯妥耶夫斯基所生活的时代,圣彼得堡只有八十万人口,而为他送葬的,足足有八万人!

⑥托尔斯泰不像陀斯妥耶夫斯基,他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享有至高的荣誉。他出身贵族,不过他为这个出身而羞愧,他曾在日记中写道:“一想到自己的生活是由他人侍候时,就感到卑污,感到难过。那些人为使自己和家人免于冻死、饿死而在卖命。”他最终离开莫斯科,来到乡村,与想过自食其力的生活不无关系。去庄园前,我们参观了俄罗斯社会科学院的艺术博物馆,在那里,我看见了托尔斯泰自制的一双靴子。那双靴子样式简单、实用,不过,它们不是一般大小,可见托尔斯泰做靴子,并不如拿笔那么自如。这双靴子,踏过了多少朝露和霜雪?

⑦从莫斯科到托尔斯泰的庄园,大约4个小时的车程。沿途是广袤的俄罗斯原野。这条路,是托尔斯泰的叛逆之路,回归之路。那是一座白色的小楼,托尔斯泰在这里,接待过屠格涅夫、高尔基、契诃夫等作家,《战争与和平》和《复活》也诞生在这里。也许是户外蓊郁的森林烘托的,这故居无比地温暖,无比地安详,毫无阴郁气,给人以亲切感。我真想坐在一把硬木椅子上,握着一杯茶,听听风声。故居中陈列着托尔斯泰穿过的道袍似的粗布衣服。看过列宾那幅《托尔斯泰在写作中》的画的人都知道,他习惯在拱顶室写作。那里原来是个仓库,托尔斯泰看上了它的安静。拱顶室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微微驮着背,带着谦和的笑容,迎接着参观者。列宾画中描绘的墙壁上挂着的农具,已不见了,不知那农具去了哪里?

⑧出了故居,我们拜谒托尔斯泰的墓地。他的墓离他生前的居所并不远。那座墓没有墓碑,周围是高大的冷杉,墓地旁边有一条浅浅的沟谷,好像沉陷在大地的一支笔。托尔斯泰躺在那里,看着他耕过的农田,看着他骑马经过的树林,也看着后世的风雨。我想在万物生长的声音中,他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也会生长吧。

⑨有些镣铐,可以看见,如陀斯妥耶夫斯基的。而有些镣铐,是看不见的。托尔斯泰的一生,都在试图挣脱一副无形镣铐的束缚,那就是他一出生就加在身上的贵族的镣铐。他在不断地谴责自己的过程中,使作品走向了博大辉煌!普希金呢,他挣脱的是生命的镣铐,当名誉和尊严受到损害时,他宁可用鲜血,祭洒他的青春,这怎不叫人为他生命的纯洁和豪情而赞叹呢!

⑩这些伟大的作家,因为有了温暖的、济世的心,有了高贵的、不屈的灵魂,不管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镣铐,都无法桎梏他们,因为他们的心没有牢狱,海天一般地广阔,长风一样地自由!

【小题1】第②段“这样的一生,也就是春天的一生”中“春天”是_________。
【小题2】联系全段内容,分析第③段划线部分的表达效果。
【小题3】作者在第④段描写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故居门口“卖浆果的老年妇女”,说她们“很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些为生计而奔忙的小人物”。这样写的目的是:(1)__________(2)_________
【小题4】联系上下文,说说第⑦段中“叛逆之路”和“回归之路”分别指什么。
(1)“叛逆之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回归之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5】选出下列对文章赏析不正确的两项。
A.第②段通过对普希金头发的描写,表现出他柔弱的一面,塑造了一个立体的普希金。
B.第④段以“乌云笼罩”来形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生始终伴随着疾病、贫穷和苦难。
C.第⑥段对靴子的描写,体现托尔斯泰虽想融入平民生活,却无法摆脱贵族镣铐的痛苦。
D.第⑦段插入作者品茶听风的想象,从侧面烘托了托尔斯泰故居温暖而安详的平民气象。
E.第⑨段划线部分表明在普希金看来,当名誉和尊严受到损害时,苟活是为生命戴上镣铐。
F.本文将叙述、描写、抒情和议论融为一体,娓娓道来,舒缓流畅,感情真挚,耐人寻味。
【小题6】联系全文,谈谈标题“看见的看不见的镣铐”的含义及其在文中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13 1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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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消逝了的怀念者
陈染
①人们的“偏执”还表现在对于往昔喜爱过的人物的专心致志的怀念。但是,世界在变,貌似始终如一的自己其实也在变化——多年以后,当与被怀念者再次相遇,我们竟悲哀地发现,所怀念的那个人出现的那一刻,竟成为了在我们心目消逝的一刻。
②有一年,一个早年爱过的男友从遥远的美国回来探亲,给我打来电话,说希望可以见见我。在分隔多年,我们都走完了各自的婚姻之后,电话中他的声音的确虚幻又缈然。
③放下话筒,我坐到一张黑色帆布椅中,在零乱不堪的一口袋旧相片里翻找出他十年前的一张照片。我端详着照片中的他——那是一个细长漂亮的男孩,他站立在一棵高大的褐色树干上,上身向下倾斜探出,正欲纵身跳下。穿着灯芯绒长裤的两条腿颀长地弯曲出一个漂亮的弧线,那一双东方式的绵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④然而,当我终于在冬日的某一天的晚上,在一间微光摇曳的酒吧里见到他的时候,我所做的一切精神准备还是被他的出现彻底粉碎了——一个宽阔壮实、脸膛红光的男人,忽然从昏暗的烛光里的一把木椅上窜到酒吧门口处正在四处探寻的我面前,他向我伸着一只肥硕的大手走过来,另一只手提着一只咖啡色的商务大提包,沉甸甸的,像一个成功的推销商或春风得意的生意人。他大着嗓门宏亮地向我问好。
⑤我一时惊住了。此时此刻,四周阑珊模糊的景物与眼前切实的人物,低徊朦胧的乐音与面前嘹亮的问候,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吻合。关键是,十年前的那个英俊清纯的男孩,就在这一瞬间消失了。
⑥我恍惚了一秒钟,立稳脚跟,然后就跟随着他那只醒目的大皮包,坐到了先前他坐着的那张桌子前。那一晚,他的话题始终围绕着那一只赢取了人生的大皮包展开,讲述他穿梭于美国与中国之间生存的发达和前程,讲述那个曾与他一起生活的女人应该倒给他多少多少钱——他的脸孔上堆满了多余的肉,以至于眼睛被挤得睁开时显得有些困难,嘴唇像两只油汪汪的肉虫子蠕动着,看上去如同一个老太太臃肿的脸。那一晚,我只记住了这张脸,在这张脸孔上我看见了时间的残酷。
⑦当然,我所指涉的决非只是那一张平面的脸,更多的是脸孔里边包裹的内容。
⑧母亲有一次对我谈起时光,她意味深长地说,当你老了,你身边的男人女人们就把流连的目光停留在你周围的那些年轻光滑的脸孔上的时候,这时你才能真正体会到衰老的滋味。我懂得母亲的话。但是,我依然觉得衰老本身并不可怕。
⑨倘若让沧桑而丰富的尤瑟纳尔或杜拉斯与一位简单而漂亮性感的年轻女子在一起的话,我无疑会被尤瑟纳尔或杜拉斯那无与伦比的恬静又波澜起伏的 内心所吸引,在她们阅历沧桑的记忆深处,在她们若有所思地用不再年轻的手指撩拨起来的白发鬓角里边,肯定有一个无比洞深的仓库,里边储藏着人世间无数多的思想、眼泪和爱情。她们坐在损破的沙发椅上,语音缭绕,流水一般缠绵,每一个字词从她们的嘴中落下,都像一颗珍珠,如泣诉,如饱满的水滴一般的质感。我会为之深深感动。至于那位年轻漂亮的女子,我观赏她一分钟时间就够了,我不想与她交谈,因为担心一说话便把这一份美感给破坏了。
⑩世界每分每秒都在变化,自己的变化肯定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滑来。观望世界的时候,我们自己也经常“照镜子”已成为生活中必须的一件事情,而且,还要看到“镜子的背面”。
【小题1】为什么作者要细致描写男友10年前的照片?
【小题2】说说第七段中“包裹的内容”的含义。
【小题3】第九段中为什么“我” “担心一说话便把这一份美感给破坏了”
【小题4】你怎样理解第十段中“照镜子”和“镜子的背面”。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师道
许锋
给大学生上课,母亲起初是为我担忧的——站在那里,像一根葱,要讲出话才行哩。讲义就是我要讲的内容。两节课,八十分钟,我写了五六千字。讲的是国学。我反复读讲义,读了一个月。上课前一天,我在局促的客厅支了张桌子,上面放了一台电脑,手拿遥控笔,开讲。妻子和女儿,临时充当了我的学生。
我一拍“惊堂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妻子和女儿没有笑,我先乐了。再来。“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从小学开始,我一直是插班生。父亲是个军人,漂泊不定。初二时,我转到老家甘肃的一所初中,班主任姓金,教语文。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内心极度不安,父亲把我交给金老师,骑上车子一溜烟走了。我走进教室时,同学们几十双眼睛“歘”地扫过来,“打”得我一个激灵。金老师笑呵呵地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班转来一个新同学,叫许锋,你们知道吗?他的作文写得可好了,同学们以后要多向他学习。”有了金老师这一番推荐,我忐忑的心渐渐平静,也感到了一缕温暖。
我从小立志要当作家。到了初中后,由于金老师的鼓励,决心更大,课余偷偷地写作,偷偷地投稿,但一篇都没有发表。急得不行,有一次,找来两个铅字,一个是“许”,一个是“锋”,蘸了黑墨水,把别人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篇作文,用刀片将人家的名字轻轻刮掉,印上自己的名字。我看着“变成”铅字的“许锋”,激动得像苍蝇似的到处乱窜。金老师看到报纸,兴奋异常,说:“上课的时候我给全班同学宣布一下。”
金老师走进教室时,我心里一凉——他手里没拿那张报纸。在讲课之前,他问同学们:“大家到学校读书,是为了什么?”
提高成绩、考上大学、建设祖国……回答五花八门。
金老师说:“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吗?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那怎么可以?什么是信用,就是诚信,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所以,同学们到学校里来,学习是主要的,但做人更重要。不好好学做人,学习成绩好,将来更会危害社会。”金老师话题一转:“任何的学习与兴趣,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同学们要不骄不躁,只要努力,能吃苦,没有实现不了的目标。”
我不敢看金老师,脸上如一颗火球在滚,发烫,灼热。从此,金老师都没有再和我说过这件事。
前年,我去看金老师。他已退休,一见我,老远就喊:“大作家来了。”“大”字让我十分羞愧。
到大学,学什么呢?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的学生,有的人说学技术。伍新木教授也问过我们同样的问题,有的人说学知识,有的人说学技术,有的人说学文凭。伍新木教授斩钉截铁,声如洪钟:“学文化,学人文情怀!”老头儿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没有讲义,空着手,七十多岁高龄,两个多小时。伍新木教授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可是,他第一次课告诉我们的是该如何做人。
那次课,我始终处于激动之中,不知不觉攥紧拳头,捏了一手心的汗。
当我的学生告诉我到大学来是为了学习技术时,我说:“这是主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学习做人,学习人文情怀。”
我像伍新木教授一样激动:“同学们,在大学学习应当葆有四大情怀。我的老师曾告诉我第一是人文情怀,这会让你们的心灵质朴与纯粹……”
同学们瞪着眼睛听着,几百人的大教室如雪霁的清晨一般寂静。
我感动得几乎要流泪,我知道,这正是文化的传承,生之所需,师之所授,俱来自于师道。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的“我”是一个对学术要求严谨、对自己教学要求严格的老师。“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是全文的文眼。
B.本文语言质朴,轻松自然,句式长短结合,错落有致,有生活气息,而质朴的语言背后却蕴含着作者对师道的深刻理解。
C.“大”字之所以让“我”十分羞愧,是因为“我”悔恨自己当年没有勇气为自己的“偷梁换柱”行为向金老师道歉。
D.听伍新木教授教导的过程中,“我”受到深深的触动,并产生强烈的共鸣,为后文自己教育学生作铺垫。
【小题2】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标题“师道”的内涵。
【小题3】作者为什么要写对自己的两位老师的回忆?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飞白的趣味

症弦

飞白,是汉字书体的一种,一般认为是东汉蔡邕所创。相传左中郎蔡邕有次赴鸿都门巡访,看到修饰房子的匠人以垩成字,引发了他的灵感。飞白书,便是他从垩帚拖出的痕迹上作墨趣的联想,所创意出来的书法持法。

飞白书的最大特征,是文字笔画轻微不满,或中空,或断续,丝丝露白,看起来就像用枯笔疾扫而过的样子,呈现一种意到笔不到的特殊气的。此种技法历代仿效者甚多,且有不少诠翻译的理论。如“取其若丝处谓之白,其势飞举谓之飞”(宋•黄伯思)、“白而不飞者似篆,飞而不白者似隶”(明•赵宦光)等,都是对飞白所作的归纳与界定。至于说它能创造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的意境,那是属于书艺美感之外的哲学演绎了。

其实,飞白的技巧在其他的文学艺术中也有类似的展现,举以光色线条运动的主要表现形式的电影为例,历来被导演们常用的溶、淡、叠影、图入、图出等叙述元素,“抽象电影”所强调的韵律及视觉设计,“加速蒙太奇”以剪辑密度所构成的时空新关系,以有现代派电影在意象思考上的突破、对电影分镜辩证观念的新探索,都可以与中国书法的飞白趣味产生联想,称之为映像的飞白也不可。

中国古典戏的唱腔,也人类似飞白的设计。经验老到的演员在诠释唱段时,常常故意不把一个乐句唱满,留下一些空间让伴奏去点缀。因为演员们发现,一个乐句不完全唱满,比唱满有更大的弹性,除了留出余地供乐队去发挥多外,观众也可以根据自己早已耳熟能详的调子做想像的初充,在鉴赏的心理层次上,无疑使观众也感觉参与了创造,这种赋格式的变奏,是属于声音的飞白了。

如果把飞白的观念,用在诗文的朗诵上,也会创造一些新感觉。(五四)时期戏剧家洪深谈朗诵,认为散文与诗,各有其格式,前者是节奏格式,后者是韵律格式。朗诵者首先要时行分析才能定出基调,一般来说,表现节奏的办法,是将节奏中的“时隔”加以区分,定出加强点的位置,或做短暂的顿逗,或将重音特别提高。而表现韵律的方法,则是把加强点字音的“时值”延长,将加点以外的字音以轻读带过。有时,朗诵者也可以视诵材的内容与感情倾向,不延长时值而以顿歇补充之。更得要的是,在意群与节奏之间,做适当的调节,或以韵律为重,或以意群为重,这种轻重浓淡疏密间的互补,与书法上所讲求的飞白十分相似。

朗诵是介乎语言旋律和音乐旋律之间的产物。通常,在音乐旋律上表现上,吟唱的成分大于说白的成分,吟唱时从一个音高到另一个音高,必须跳跃,一音停顿,再续一音,情况像越栅栏。而在语言旋律的表现上,则是说白的成分大于吟唱的成分,从一个音高滑溜到另一个音高,音音连续,没有间隔,情况像走斜坡。诗的朗诵秘密,便是跳跃与滑溜之间的交替运用,这又符合垩帚成了的意念了。

飞白之用大矣哉。

(摘自《台湾散文选》)

【小题1】从原文看,下列不能说明“飞白之用大矣哉”的一项是( )
A.在书法艺术中,飞白的运用可以产生更多的笔墨情趣,创造出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的意境。
B.在电影艺术中,飞白的运用可以使得光色线条的运动更为丰富多样,使影片更具有表现力。
C.在戏曲艺术中,飞白的运用可以让观众对乐句做想像的补充,感觉参与到了艺术创造中来。
D.在朗诵艺术中,飞白的运用可以区分散文节奏模式和诗歌的韵律模式的不同,增强表现效果。
【小题2】下列对原文内容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一般认为,飞白是东汉蔡邕所创意出来的书法技巧,它所呈现出的特殊气韵吸收了众多的仿效者。
B.一些电影拍摄的观念、技巧可以与书法的飞白趣味产生联想,比如现代电影在意象思考上的突破。
C.演员与乐队应建立彼此映衬、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乐句如不完全唱满,反而能让乐队得到发挥。
D.朗诵是超越语言、音乐之上的,经一方面具有语言的旋律之美,一方面又具有音乐的旋律之美。
【小题3】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飞白的概念由来已久,作者在前人阐释的基础上加以拓展,使之能更好地探索文学艺术的奥秘。
B.飞白的技巧运用了非常广泛,但以书法、电影、戏曲和诗文的朗诵等方面为主,其他方面并不明显。
C.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都具有鲜明的艺术特征,而飞白的具体表现方式也是形形色色,各具特点。
D.戏曲的飞白需要借助欣赏者的想像来实现,而书法、电影和朗诵的飞白也不能离开想像的帮助。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们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就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们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儿子说在城里找了个对象,是独生女,家里条件不错,这些话为后文的故事情节做了铺垫,为写“距离”埋下了伏笔。
B.小张结婚前后,几次拒绝父母的探望,声称要回家看看,并要求翻盖新房,实际这都是小张的借口,他并不真想回去。
C.张叔和张师的亲家——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从骨子里就没看得起张叔张婶,小市民的庸俗心态比较重。
D.张叔和张婶每天唠叨要去看孙子,这既表明了对孙子的牵挂,对晚辈的疼爱,也暗批了他似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
E. 小说结尾,张叔和张婶的眼泪令人心碎,小说安排这样的结尾,既感动了读者又巧妙地暗扣了题目,发人深省。
【小题2】张叔和张婶二人有哪些共同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题目叫“距离”,请结合全文,谈谈本文反映哪些方面的距离?

同类题5

阅读下边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谈审美移情
所谓移情,通俗地说,就是指人面对天地万物时,把自己的情感移置到外在的天地万物身上去,似乎觉得它们也有同样的情感。当自己心花怒放时,似乎天地万物都在欢笑;苦闷悲哀时,似乎春花秋月也在悲愁。当然,天地万物不会欢笑,春花秋月也不会悲愁,是人把自己的悲欢移置到了他们身上。描绘此种移情现象的第一人是庄子。《庄子·秋水》篇中,庄子看见鱼儿“出游从容”,于是把自己在出游中体验到的快乐之情移置到鱼身上,觉得鱼在出游时也是快乐的。庄子所述,是典型的审美移情现象。
然而,对移情现象作出真正的理论概括是晚近的事。最早把移情作为一种美学观念提出来的是德国学者费舍尔父子。他们认为,我们对周围世界的审美观照,是情感的自发的外射作用。也就是说,审美观照不是主体面对客体时的感受活动,而是外射活动,即把自己的感情投射到我们的眼睛所感知到的人物和事物中去,在费舍尔父子那里,移情观念已大体上确定了,但通过形而上的论证把移情说提高到科学形态的则是德国美学家立普斯。因为移情说的影响巨大,以至于有人把立普斯誉为美学界的达尔文。
审美移情作为一种审美体验,其本质是一种对象化的自我享受。这就是说,审美体验作为一种审美享受,所欣赏并为之感到愉快的不是客观的对象,而是自我的情感。在审美享受的瞬间,是人把自我的情感移入到一个与自我不同的对象(自然、社会、艺术中的事物)中去,并且在对象中玩味自我本身。
审美移情的基本特征是主客消融、物我两忘、物我同一、物我互赠。移情和感受不同。在感受活动中,主体面对客体,主客体是分离的,界限是清楚的。但在移情活动中,主体移入客体,客体也似乎移入主体,主客体融合为一,已不存在界限。对主体而言,他完全地沉没到对象中去,在对象中流连忘返,进入忘我境界;对客体而言,它与生命颤动的主体融合为一,实现了无情事物的有情化,无生命事物的生命化。也就是说,在移情之际,不但物我两忘、物我同一,而且物我互赠、物我回还。清代大画家石涛在描述自己创作的心理状态时所说的“山川脱胎于予,予脱胎于山川”“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就是审美移情中的物我互赠、物我回还的情境。
审美移情发生的原因是同情感与类似联想。谷鲁斯等人认为引起移情的原因是人的生理活动,移情源自于人的“内模仿”。但立普斯的观点更可信。他认为,审美移情起源于人的类似联想。人都有一种自然倾向或愿望,要把类似的东西放在同一个观点下去理解,所以总是按照切身经验的类比,去看待身外发生的事件。这就是说,审美的人都具有同情心,以自己体验到的某类情感,去类比、理解周围看起来是同类的事物。这种同情,不但及于他人,也及于其他生物及无生物。
审美移情的功能是人的情感的自由解放。尽管移情不一定伴随美感,但美感则必定伴随移情。因为审美移情能给人以充分的自由。人的不自由常常来自人自身。自身是有限的,它是自由的牢笼。可是在审美移情的瞬间,自身的牢笼被打破了,“自我”可以与天地万物相往来,获得了自由伸张的机会。“自我”与天地万物的界限消失了,人的情感也就从有限扩大到了无限。
(节选自童庆炳《中国古代心理诗学与美学》,有删改)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李白的“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李商隐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等诗句,都体现了审美移情,是诗人把自己体验过的情感移置到景或物身上的结果。
B.郑板桥《竹石》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从审美移情看,诗人审美欣赏的对象不是竹石,而是移入竹石形象中的自我情感。
C.北宋画家文与可画竹时,“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身与竹化”所强调的是竹已化为画家的精神,获得了人的生命存在。这是移情中出现的物我两忘、物我同一的境界。
D.在“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中,南宋词人辛弃疾以移情的方式把自己的深情移入青山,青山因此就妩媚起来。此时主体的情感是移置在青山中,只属于青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