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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 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 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 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 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 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 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 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 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 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 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 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 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 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 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 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 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 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 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 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 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 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 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 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 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 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 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 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小题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1-27 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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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在反映客观事物时,不仅感知当时的直接作用于主体的事物,而且还能在头脑中创造出新的形象,即没有直接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这种特殊的心理能力,称为想象。
想象这种心理能力,是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退步发生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说:“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想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正由于人有这种想象的能力,人的有目的的创造性劳动才成为可能。
想象与记忆有密切的联系。没有记忆就没有想象,想象凭借着记忆所供给的材料进行活动。它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记忆中的表象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也是过去经验中已经形成的那些暂时联系进行新的结合的过程,所以,它虽然具有很大的创造的性质,但实质上仍是对现实反映的一种特殊形式。人不能想象在客观世界中没有任何客观根据的事物。不管是人首蛇身或神话世界,都只是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在头脑中的特殊的组合。想象具有形象的特点,井经常与人们实践活动中的一定的需要、愿望和情感相联系。
想象是一个具有广阔内容的心理范畴。但是艺术创作、艺术欣赏活动的想象,与科学的想象是有区别的。审美中的想象,包括观赏风景的各种审美活动中的想象,区别于工程设计等科学研究中的想象的特征之一,是不带直接的功利目的,并伴随着爱或憎等等情感,与情感互相作用着。例如杜甫的《对雪》中的名句,“瓢弃樽无渌,炉存火似缸”,瓢里没有酒且不说,分明没有火而又觉得炉中似乎有火,这种幻觉的产生,是诗人发挥想象的结果。而这种想象活动的引起,既与他的记忆相联系,也是此时此地的诗人感到孤独和贫困的情绪状态所促成的。制造火炉的设计当然也需要想象,但它恰恰不满足于构成幻象,而是紧紧和怎样才能发热的功利目的结合着。
按照想象内容的独立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不同,前人把想象分为再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两类。再造性想象是主体在经验记忆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再现出客观事物的表象。创造性想象则不只是再现现成事物,而是能创造出新的形象。不论是艺术创作还是艺术欣赏.一切审美活动总需要有所发现,有所增添,才能产生新鲜的愉快的感受,所以它经常总是既熟悉叉不熟悉的,是再造性想象与创造性想象的结合和统一。
人们的想象活动与他的生活教养、经验密切相关。各种形式的想象是建立在人类特有的高级神经活动的基础上的,是社会生活的复杂联系的能动的反映。想象是能动的,却不是纯主观性的;是自由的,却不是任意性的。想象,不论自觉或不自觉,总是受客观对象本身要求的规定和制约。它曲然地指向一定的方向,这样才能达到对对象的审美素质的真正把握。
(摘自王朝闻主编《美学概论》)
【小题1】下列不属于想象这种心理能力“特殊”之处的一项是
A.能即时感知直接作用于主体的客观事物。
B.能在头脑中创造出没有直接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
C.在头脑中改造记忆中的表象进而创造新的形象。
D.在头脑中将过去经验中已有的暂时联系进行新的组合。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想象是人类在劳动的过程中逐步发生和发展起来的特有的心理能力.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能力,人才可能去从事有目的的创造性劳动。
B.现实中的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留下了记忆,人常出于某种愿望或情感的需要,将这些记忆中的材料重新组合形成新的形象,这就是想象。
C.从事艺术创作和进行艺术欣赏都离不开想象,这种想象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而是伴随着爱或憎等情感的活动,与情感相互作用。
D.对杜甫创作《对雪》中诗句的心理分析,既阐释了艺术想象的特点,又论说了科学想象与艺术想象的区别,深入浅出,形象易懂。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在已有经验记忆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再现出某种事物的表象,这就是再造性想象,这种想象的独立性、新颖性和创造性都相对较弱。
B.创造性想象不是再现头脑中已有的现成事物的表象,而是能创造出新的形象,在审美活动尤其是艺术创作中就经常要用到这种想象。
C.想象实际上是人对社会生活的复杂联系的能动反映,与人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它是建立在人类特有的高级神经活动的基础之上的。
D.想象虽然是能动和自由的,但却不是纯主观和任意的,它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受着客观对象本身要求的规定和制约而指向一定的方向。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对于和合文化,可以从多角度来解读。有人从中读出一种文化战略,有人从中读出一种社会理想,都讲出了一番道理。我别出心裁,想把和合文化解读为一种健全的心态。在我看来,“和合”一词中的“合”,应该是指人的多种精神诉求的集合。道理很简单,只有在具备两个以上要素的情况下,才能谈得上“合”;倘若只是单一要素,根本就谈不上“合”了。多种要素凑在一起,有可能发生冲突,也未必就一定发生冲突。即便发生冲突,也未尝不可以化解。成功地化解冲突,便进入了“和”的状态。所谓“和”,应该是指多样性的统一,是指冲突的化解。显而易见,这种意义上的“和”,有别于“同”,故而孔子力主“和而不同”。要想把人的多方面的精神需求统一起来、协调起来,进入“和”的心态,绝非易事,仅靠一种学说,显然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须综合运用多种学说。在传统文化资源中,对于和合心态的养成,儒释道三家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三教分别满足中国人精神生活中某方面的需要,帮助人们养成和合的心态。
儒家的精神趣旨,可以概括成三个字,那就是“拿得起”;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有为”;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张”。儒家主张立德、立功、立言,主张干事,主张积极有为。道家的精神趣旨是“想得开”。用两个字来说,叫做“无为”;用一个字来说,叫做“弛”。道家的趣旨与儒家似乎相反,实际上互为补充。学会紧张,是一门学问;学会放松,同样也是一门学问:对于人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佛教精神趣旨是“放得下”。用两个字来说,那就是“舍得”;用一个字来说,那就是“空”。用佛教的术语说,“放得下”就是看破红尘,把精神追求的目标定位在彼岸的极乐世界。
儒道两家是中国固有的学问,主要是讲人生哲学。儒家告诉人如何堂堂正正地度过一生,道家则告诉人如何轻轻松松地度过一生,至于人死后怎样,两家都不怎么在意。佛教是从印度引入的学问,主要是讲人死哲学。佛教为人设计了“终极关怀”之所,标示出超越的精神取向,告诉人如何干干净净地辞别尘世。人死哲学与人生哲学似乎相反,惟其如此,才构成互补关系:倘若悟不透死,焉能悟透生?综合运用儒释道三家学问,连生死大关都能勘破,还不算是心态和合吗?儒道互补,讲出“张弛和合学”;儒释道互补,进一步讲出“生死和合学”:三教共同培育和合心态的形成。
【小题1】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和合文化是一种健全的心态。
B.和合是指人的多种精神诉求的集合。
C.儒释道三教能帮助人们养成“和合”的健康心态。
D.儒释道三家精神旨趣不同,可以形成互补。
【小题2】(小题2)关于“和合”文化,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对于“和合”文化,可以从多角度来解读,作者认为,“和合”文化是一种健全的心态,它涉及到人的多种精神诉求。
B.只是单一要素,根本就谈不上“合”,多种要素凑在一起才是“合”,只有“合”而不发生冲突才能进入“和”的状态。
C.孔子力主“和而不同”,强调的是把人的多方面的精神需求统一起来、协调起来,进“和”的状态,而不是简单的同化。
D.中国哲学可以解决人的方方面面的精神需求,儒讲“拿得起”,道讲“想得开”,佛言“放得下”,三者互补,成就“和合”心态。
【小题3】(小题3)传统文化对于和合心态的养成,儒释道三家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下列说法不能作为其依据的一项是
A.人的精神需求是多方面的,要把它们统一起来、协调起来,进入“和”的状态,仅靠一种学说是不可能做到的。
B.儒释道三教是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能分别满足中国人精神生活中某方面的需求。
C.只是单一要素,根本就谈不上“合”,所以中国人同时信奉儒释道三教,借以养成和合的心态。
D.儒释道三家可以说是各有各的精神趣旨,看上去有很多对立之处,但在精神实质上互为补充。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就像问上等巧克力的味道,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的,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即便是专业琵琶界,有谁真听到过珍珠落在玉盘里的声音呢?再说,就算有人真听到过,多半也会失望的,因为“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三个要点:颗粒状的发音形态,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越接近正圆体的珠就越珍贵,称为“走盘珠”,其可贵即在浑圆与饱满。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其实珠也是一种美石——珍珠贝的“结石”,它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但由于这五条标准由来已久,可见它们是针对“丝弦琵琶”而言的,因为“钢弦琵琶”只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40多年的事。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小题1】下面对“珠落玉盘”用来形容琵琶声能引起美感的原因的解释,不当的一项是( )
A.珠是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玉是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
B.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
C.珠和玉的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
D.人们把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转移到琵琶声上。
【小题2】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处。
B.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C.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小题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母亲从身体和心理上给婴儿以爱和关怀,父亲则从孩子六岁左右开始,树立自己的权威并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的路。
B.母亲应在生活上处处给孩子以安全感,而父亲则应教育孩子自己面对生活并设法克服人生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C.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常常惶恐不安,害怕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亲则表现出对孩子成长的宽容和耐心。
D.好母亲期待孩子成长并鼓励孩子自立,好父亲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并最后使孩子脱离父亲的权威成为自己的主人。
【小题2】下列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母亲的良知的特点是对孩子一如既往的无条件的爱。父亲的良知的特点是对犯错的孩子有条件的予以谅解,二者是相互对立无法统一的。
B.成熟的人不再同自己的父母形影相随,而是在内心更加依恋父母。
C.成熟的人以自己的爱的能力为基础发展母亲的良知,同时又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力为基础发展父亲的良知,最终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
D.一个人如果片面地发展父亲的良知,就会失去自我判断力,如果片面地发展母亲的良知,就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这两者都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