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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请阅读以下短文,并回答下列小题:

从建安①时期开始,文人多数是在朝做侍从供奉,或在外作一薄宦,或靠府主为生。这个情形,到了唐代更甚。唐代的社会是贵族的社会,唐代的政治掌握在门阀手中。中唐以来,地方割据的势力瓜分朝廷的政权,各节度使又每成一个小朝廷,能养清客。这时候的书生多出身于清门,他们却多在华贵的社会中作客,譬如:李白只是朝中权贵的客,杜甫只是地方节度使的客。中、晚唐诗人的作客生活尤其表显这情形,直至五代不曾改。经五代之乱,世族社会式微,到了北宋以后,文人每以射策②登朝,致身将相,所以文风从此一变,直陈其事,求以理胜者多。诗风从此一变,以作散文的手段作诗,而直说自己的话。以前读书人和统治者并非一事,现在差不多是一类了;以前的诗人寄居在别人的社会中,现在可以过自己的生活了;以前诗人说话要投别人的兴趣,现在可以直说自己的话了。总而言之,以前的诗多是文饰其外,现在的诗可以发挥其中了。以前是客,现在是主了。社会组织之变迁影响及于文人的生活,文人的生活影响及于文章之风气。

――改写自傅斯年《文人的职业》

注:①建安:东汉献帝的年号。②射策:宋代科举时,考生针对皇帝的策问,提出应对之方略

【小题1】根据本文,读书人与统治者的关系,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 建安文人多数成为有权的府主 B. 中唐文人多在华贵阶级中作客
C. 五代文人以文章推翻世族社会 D. 北宋文人以写诗晋身统治阶层
【小题2】关于本文的写作手法,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 以唐和五代文人做对比,凸显唐代文人的风骨
B. 透过细腻的空间描写,以呈现社会组织的变迁
C. 援引李白、杜甫为例,说明科举与文人的关系
D. 按历史朝代先后次序进行论述,铺陈文章主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18 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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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题
你有多重要
孙道荣
汽车进入了山区,山路崎岖不平,颠得人五脏六腑都翻腾出来。车上只有十几个乘客,坐在后几排的乘客,因为颠得吃不消,都挪到了前排。
他却主动移到了最后一排,五个座位连在一起,正好可以躺下。他太需要休息了。这段日子,工作丢了,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整个人完全处在心灰意懒中,连续十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他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绝境,自己是那么渺小,存不存在都不重要。此行,他想回老家看看父母,年迈的双亲培养出他这个大学生很不容易。他决定在了断自己之前,再看一眼可怜的双亲。
汽车颠簸着前进,乘客都昏昏欲睡。他也恍恍惚惚进入梦乡。
突然,在一阵剧烈的撞击后,汽车猛地停了下来。
所有的乘客,都被惊醒了,有人头撞在了前排椅子扶手上,有人被震碎的窗玻璃割伤,有人被抛出了座位,躺在后排的他,也被高高地弹起,又重重地摔了下来——出车祸了!
车厢里,立即爆发出一片惊叫声、哭喊声。一片混乱之后,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撞伤,但看来都无大碍。大家稍稍松了口气,探头窗外,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一看,让他们惊出一身冷汗:车子悬在路边的半空中,晃晃悠悠,而下面,是一个峡谷!大家这才发现,车头车尾不在一个水平面!车头向下,尾巴翘起。车内再次爆发出绝望的哭喊声,混乱之中,倾斜的汽车剧烈地摇晃,随时都可能坠落。
他看看身边,最后一排只有他一个人。窗户开着,他轻轻移到窗前,看看外面。还好,还有近半个车身挂在路牙上,只要从窗户跳出去,他就获救了,安全了。
他站起来,探身准备往外跳,可是,因为他的移动,车厢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跳下去,整个汽车可能因为重心失衡而坠落。前面的乘客发出惊呼:你不能跳,不然我们可就都完了!
是的,他不能只顾自己跳出去,那将置一车人于死地。可是,如果不马上跳出去,汽车可能随时坠落,那自己将与大家同归于尽。他不怕死,他这次回乡,就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会是这种死法。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冷静地判断了一下形势。中学时,他的物理成绩就很好,他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车头和车尾重量的稍稍改变,都可能使平衡打破,而致车毁人亡。其他乘客都在汽车的前半部分,车尾只有他一人,他是这个平衡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
现在,唯一可行的自救办法是,他保持不动,维持这个平衡,让前面的乘客,慢慢往后移,再从窗户逃出险境。
他对大家说,我不动,你们一个一个从前面挪过来。千万不能挤,不要慌张,一个一个来!
在他的指挥下,离他最近的一位乘客,一点一点,向车尾爬过来。汽车轻轻摇晃着,每一次抖动,都揪着大家的心。
第一位乘客,成功地移到他身边,从窗户跳了出去。又一位乘客,爬了过来。十几位乘客都获救了。受伤的司机,也从驾驶室爬了出来。他最后一个从窗户跳了出来。汽车晃了晃,没有坠落。
惊魂未定的乘客们,都安全获救了。看着摇摇欲坠的客车,大家的脸上,流露出劫后余生的欣慰。等大家定下神来,才想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没有他的沉着和勇敢,不敢想象,会是怎样不堪的后果。大家四处找他,要向他表达谢意,却没有找到。
他已经悄悄走了。他的家就在离此地只有几公里的山坳里,上中学时,为了省路费,他就常常一个人从这条山路步行回家。十年前,也是从这条山路,他走出了大山,他是他们山寨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曾经令多少人为之自豪啊。而眼前的挫败,相比以前,是多么微不足道。而他也终于明白: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很重要,即使是一粒微尘。
落日的余晖洒满山林。他拐进一条小路,这样可以早一点到家。归巢的鸟儿们,成群结队,从头顶掠过。他要从这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主要运用第二人称来叙事,这样便于感情交流,增加亲切感,拉近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
B.车祸既是文章情节上的一个转折,又是主人公人生的转折点。经历车祸后,他认识到先前挫折的微不足道,也重新发现了自己的价值。
C.小说中人物的动作、心理等描写除了刻画人物形象,也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并使文章更具真实而惊心动魄的艺术魅力。
D.文中“他深深地吸了口气”表现出主人公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如果不及时跳窗逃生,自己会有性命之忧;如果跳出去,整车人将失去生还的机会。
E. 文章第一段对山路崎岖不平的描写为下文车祸的发生埋下伏笔,车上其他乘客都挪到了前排则为后文车祸发生后车内的惊险状况做了铺垫。
【小题2】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标题“你有多重要”的含义。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分析其性格特点。
【小题4】小说最后一段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冯剃头
邵火焰
冯剃头一生只会剃光头。
剃光头并不难,要说有点技术含量的话,那就是下刀的力度和角度的把握。轻了剃得不干净,重了剃得疼痛;有的地方得垂直剃,有的地方得斜着剃,有的地方得旋转着剃。如果不能拿捏到位,轻则头皮发红,重则头皮见血。冯剃头高就高在即使闭上眼睛仅凭手感,也能轻轻松松地完成。冯剃头不追求快,而是追求慢。顾客们喜欢的就是这种慢,慢工出细活,那剃刀在头皮上慢慢地游走,麻麻的,酥酥的,剃着,剃着,有的顾客就响起了鼾声。
冯剃头在小镇大街上租了一个门面。客源虽然不多,但比较稳定,大多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再加一些刚满月的婴儿。老人们图方便,剃光头清爽好洗;婴儿满月那天必剃光头,这是当地的一种习俗。这些人就是冯剃头的“衣食父母”,冯剃头觉得就这样度过一生也很知足。
可是这世界变化真快。仿佛一夜之间,小镇上一下冒出了好几家美容美发店,光听那店名就不同凡响:最高发院、顶头尚丝、一剪钟情……渐渐地来冯剃头这里的人越来越少了。除了张屠户等零零星星几个顾客外,再没人来了。冯剃头发现那些老顾客都不再剃光头了,而是开始蓄发,还将白发染成了黑的。婴儿的满月光头也没人来剃了,那些年轻的父母们说他这里不卫生,怕孩子传染了疾病,都到妇幼医院去了,那里有专门给婴儿剃头的医生。到最后,张屠户等人也不来了。张屠户将头发蓄成了板寸。
没光头可剃,冯剃头浑身不自在,那拿惯了剃刀的手总有一丝痒痒的感觉。偶尔有那么一两个顾客上门,冯剃头像来了贵客,不惜拿出大半天的时光,花在来人的光头上。老伴看不下去了,勒令他退租了门面。冯剃头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还是照办了。
家里就那两亩责任田,有老伴一个人就能应付。冯剃头每天也没有多少事可做,有空就摆弄他的剃头工具。有一次他买来一个冬瓜,想象那冬瓜就是人头,他神情专注地在上面慢慢地刮着,老伴看见后说,儿子也大了,我们得再帮他一把,你不能这样每天待在家里,做这些无聊的事,得出去找点正经事做呀。冯剃头一刀砍在冬瓜上说,我也知道儿子大了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可我除了会剃光头还能做什么呢?老伴说,事不会找你,你得去找它,你就不会托人帮你找找?
几天后,张屠户帮他找了一份还算“专业对口”的工作。张屠户和他人合伙办一个的生猪屠宰场,他们用杀猪刀总刮不干净猪头上的毛,导致猪头不好销售。冯剃头要做的工作就是,把当天宰杀的猪的猪头上的毛刮干净。冯剃头也像给人剃光头一样慢慢地刮着,可一天下来刮不了几个猪头。张屠户嫌太慢,叫他刮快一点,冯剃头开始记住要加快速度,但刮着刮着就忘记,那猪头在他的眼中成了人头,他慢慢地慢慢地一丝不苟地刮着,像打磨一件工艺品。张屠户一看不行,只好想辞掉了他。
冯剃头又回到了家中没事可干了。可那手依旧时时发痒。冯剃头熬不住了,他不相信,偌大的一个小镇难道就没有一个要剃光头的人吗?这天冯剃头上街,突然看到前面走着的一个中年男人,就是一个光头。冯剃头几步赶上前去说,请问,你这光头是哪里剃的?中年男人冷冰冰地剐了他一眼,没理会他,冯剃头以为他没听见,又加大声音说,能告诉我你这光头是哪里剃的吗?中年男人显然动怒了,瞪着眼说,你是太平洋的警察吗?管得也太宽了吧?老子这头不是剃的,是得病化疗掉光的……热脸贴冷屁股的滋味很不好受,冯剃头愣在原地直翻眼睛。
冯剃头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光头”,而严峻的现实也容不得他去想了。儿子成人了,过不了两年肯定要结婚成家,无论如何得再赚点钱帮帮儿子。刚好镇上有家蜂窝煤厂在招工,冯剃头去做没人愿做的筛煤粉的工作,这工作既脏又累,那扬起的粉尘无孔不入,除了牙齿是白的,浑身上下都是黑的,但工资相对要高一些。冯剃头每天起早摸黑地一干就是两年。
这天冯剃头正在铲煤粉时,突然晕倒在地。儿子把他送到了医院,一检查情况严重,已到了肺癌晚期。在住院化疗期间,冯剃头的头发全部落光了,成了一个光头。他摸着自己的光头,那手又不觉痒了起来。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往日那辉煌的岁月,想起了那些他剃刀下的光头们。
三个月后冯剃头病情恶化。那天也许是回光返照,冯剃头睁开了眼睛,儿子问他,爸,你想不想吃点什么?冯剃头说,什么都不想吃,就是想做一件事,儿子说,什么事?冯剃头眼里突然有了亮光,他说,我想给人剃一次光头。
儿子知道没有人会让他剃光头的,儿子捶了捶脑门说,爸,来吧,给我剃。冯剃头闭上眼睛,好半天才努力地睁开说,拿我的剃刀来。儿子扶他坐了起来,然后蹲在了床边。冯剃头左手按着儿子的头,右手拿起早已生了锈斑的剃刀,脸上有了多日不见的笑容。
儿子等了半天,却不见父亲的刀落下。儿子站起来一看,父亲已永远闭上了眼睛,那嘴角还带着一丝满足的笑意……
(《小小说月刊》2016年第4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这篇小说语言朴实无华,内涵丰富。其标题“冯剃头”,除了设置悬念、提示情节外,还是行文的线索。
B.小说多次运用语言、动作、肖像描写,传神地塑造冯剃刀这一老艺人形象。特别是他弥留之际的细节描写,使人物形象更加突出。
C.小说描写了执着于剃头手艺的冯剃头的故事,语言带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富有表现力。
D.小说构思精巧,详细叙述了冯剃头从事剃头工作到彻底遭人冷落以致临终还想给儿子剃头的故事,读后让人难掩悲伤。
【小题2】小说塑造了冯剃头一个怎样的艺术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冯剃头为儿子剃光头”结尾,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失语
唐咏梅
阿香表姐,不开口说话已整十年,不聋不哑,寂寂地走过了清涩的少女时代。
姑母说,农忙时,女儿阿香更是地里一把好手,插秧收稻一个顶俩,就连筑田埂拉犁耙这样的重体力活她也干得干净利落。顶着六月热辣辣的太阳,黝黑的脸上汗流如注,她也不擦擦,一个劲儿埋头干活,草帽总扔在一边,嫌它碍手碍脚。每到晌午,母亲的呼唤遥遥传来:“阿香,歇会儿,吃饭嘞!”
那呼唤绵软而亲切,却带着些小心翼翼的味道。
有些乏了,但阿香并不应答,吸口气再次挥动手中的锄头,直等家人停箸她才回来,一个人默默吃完抬脚又出了门。
正是那年春耕时节,母亲带着还没上学的我去姑母家小住,知道了阿香表姐十年失语的伤痛与缘由。
姑母和母亲坐在床沿上,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光纳着鞋底,说起了心事:“无论你怎么喊,就是不和爹娘说话儿……傻丫头……十年前小学升初中时,功课很好。我和她爹商量,三个弟弟在念书,家里就两个劳力,活怎么办?女娃子,初中不上了……她奶奶眼睛又不好。丫头当时眼泪汪汪,什么也没说,只把书包空出来交给她爹……自打那时起不和人搭话。她奶奶厚着老脸哄,也没吐过一个字……惹也不笑……弟妹,我这心里啊!”声音细小而哀痛。隔着帐子,我隐隐瞅见姑母麻利的双手变得迟滞,不时拢袖拭泪,哽咽难言。
“倔丫头,真是苦了自己!唉!”母亲叹息着:“过去的补不了。女娃,命苦!”很显然,母亲不是头一次听说这些。两位母亲的声音颤抖着,低语和泪水交织着。
从姑母家做客回来,母亲思虑再三,咬着牙把九岁的我送进了学堂。
那时姑母最揪心的是阿香的婚事。转眼阿香已二十七,上门提亲的日见疏落了。那年初夏的某天深夜,在媒人又一次气得悻悻离去之后,姑母来到阿香深锁的闺房前。里头灯盏仍亮着,隔着薄薄的门板,向女儿掏出了心窝子:“我的儿!你点个头吧!那后生好,长得周正,六姊妹,老大。今年二十九了,人家怕他家负担重,还没对象。人勤快,性格也好。你读书的事,是爹娘偏了心……误了你一辈子……十几年了,晓得你心里苦……你苦没白吃,弟弟们都出息了,有工作了。就恨爹娘吧,可不敢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去见面,同意点头,不同意你就走。爹娘老了!娘求你了……”姑母早已支持不住,扑倒在地上,强压着啜泣,轻轻地拍着房门,剧烈的疼痛噬咬着她饱经风霜的心。
端坐床头“咻咻”地飞针绣着鞋垫的阿香,听着门外的哭诉。母亲的忏悔将那一串伤心往事重提,手势不由慢下来,泪水早已爬满脸颊,但她拼命忍着。①直到那“扑嗵”的一声,她再也支撑不住,扭身扑倒床褥上,“呜呜”大哭起来。失语十五年来,第一次发出了声音,那样响亮而苍凉。她蓦然一惊,自己也感到陌生,霎时千般滋味涌上心头,恨不能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苦水全倒出来。门外的母亲听到这哭声,又惊又痛,忍泪软声安慰着。
那一夜的恸哭仿佛诉说了一切,阿香的脸色渐渐柔和了,好姐妹再三劝说,同意两天后去见面。姐妹们拉着她在大镜子前照了又照,阿香羞红了脸,笑了。十五年来,阿香第一次露出了笑颜,那么天真无邪。
在圩镇热闹的茶馆里,一个身材挺拔,浓眉秀眼的青年,眼睛只瞟了阿香一眼便慌忙地投向了别处。阿香倒大方地瞧他俊朗的身板,那浓眉下修长的眼,高高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看得他窘了,她心里轻轻地笑了,一抽身出了茶馆。双方家长吓得脸煞白。青年慌忙跟了出去,问了声什么,她红着脸回了句什么就走了。青年高兴得笑了,走到媒人跟前点点头。一群人如坠云雾中,也跟着笑了。
阿香的婚事就这样成了。
结婚那天,新娘子装扮得红艳艳。②上轿前行礼,阿香向爹娘盈盈一拜,一声“爹,娘,孩儿不孝……”便泪雨滂沱不能开言。这等了十五年的一声“爹娘”,痛煞了老父老母,他们老泪纵横,把女儿紧紧搂在怀里。
阿香婚后的生活平静而温暖。三年内生养了一对儿女,夫妻俩言语不多,常常以微笑和眼神交流。
婚后五年的正月新春,阿香带着一双儿女回娘家,正巧我陪母亲去看姑母。在老家院墙明媚的春光里,阿香姐柔声呼唤着一对走远了的娇儿:“崽崽,囡囡,不走嘞,回外婆家吃饭嘞!”惊觉这一声呼唤似曾相识,仿佛从遥远的记忆深处走来,不禁怔住了;回头见姑母在厨房正忙着,抬眼迎上阿香的目光,连忙低头撩起衣角拭了拭眼睛。③阿香的眼里有了泪,和母亲的一样,是幸福温暖的泪滴。
多年以后,当年陪着阿香相亲的小姐妹都已是慈爱温和的母亲,心中的迷团仍未解开:那天青年和姑娘到底说了什么,两颗心一下就走到了一起。
阿香仍有些害羞,经不住老姐妹痴缠,道出了当年的秘密。
青年说的是:“我知道你吃了好多苦。我不会再让你受苦。跟我”
姑娘回答:“我愿意吃苦。和你。”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交代不聋不哑的阿香不武器说话已整十年,这设置了强烈的悬念,为小说后来的情节作出了铺垫,奠定了悲情的基调。
B.“母亲思虑再三,咬着牙把九岁的我送进了学堂”,这表明母亲受到极大震动,也从侧面表现了姑母的后悔和痛苦之深。
C.姑母对阿香掏心窝子的劝说和“扑”、“强压”、“拍”等一系列动作,表达了她迫切希望阿香嫁出去,离开这个家庭的心情。
D.小说结尾补叙了阿香同意和青年结婚的经过,表达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主题,同时使小说曲折生动,引人入胜。
【小题2】小说中的主人公阿香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画线处三次写阿香流泪,每次流泪的原因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志愿服务活动,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形式,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某种程度上,这一无偿的公益性活动,代表着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是奉献精神的体现。在中国,这一群体近年来正在悄然壮大。无论是救灾抢险还是扶弱助残,无论是文化传播还是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在各个领域都可以看到志愿者的身影。可以说,志愿者精神是让社会产生凝聚力的有机力量,是抵御冷漠风气、抵抗“文明孤岛”的友爱之光。弘扬志愿者精神,也因此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需要看到,让志愿者精神持续闪光,不能仅靠人们自发的善念和善举,还应该依靠各方合力和制度保障。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管理和活动开展等进行了系统规定。随着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关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也将逐步得到完善,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也将越来越健康持续发展。
(摘自《新华网》《人民日报》)
材料二:
2013~2016年志愿服务发展指数四项比较

(摘自《2016年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指数报告》)
材料三: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志愿服务发展情况,蓝皮书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我国志愿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志愿者参加的活动类型方面,调研结果表明,60.01%的志愿者参加过社区服务,53.99%的志愿者参加过帮老助幼、帮残助弱志愿服务活动,49.76%的志愿者参加过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参加过扶贫济困、公共场馆服务、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人数也都在30%以上,而参加过法律服务、医疗卫生、抢险救灾等专业志愿服务的人数所占比例较低,说明目前志愿者参加的活动以日常的活动为主。志愿者的主体是社会大众,在强调志愿服务专业性的同时,要考虑到现实需求和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及服务意愿,为普通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同时,要积极引导专业志愿服务发展,鼓励更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志愿服务活动。
(摘自《志愿服务蓝皮书:2017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报告》)
材料四:
美国志愿服务是由社区组织推动,重在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需求。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以服务为中心的网络服务型志愿服务组织和以倡导为中心的倡导支持型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服务中,美国动员大量社会资源,依托民间组织和社区,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在形式和职能方面更具多样性和灵活性,可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美国许多志愿服务多以项目方式开展,除联邦政府志愿服务项目外,还有众多美国社会各阶层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这些项目往往关注政府无暇顾及的特定领域或特定群体,节省了大量的政府资源。美国政府在1973年就制定了志愿服务法,后历次修正法案内容,从法律层面不断明确志愿者地位和志愿者活动的发展目标。另外,美国在其他领域立法和发布政策,如设立相关奖项,为志愿者就学、求职提供便利等。
(摘自《国内外志愿服务研究》)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不正确的一项是
A.志愿服务活动,是奉献精神的体现,志愿者精神能够让社会产生凝聚力,能够抵御冷漠风气、抵抗“文明孤岛”。
B.图表数据显示,从2013到2016年,我国的志愿者总数和志愿服务时间总体呈增长趋势,志愿者贡献价值年年递增。
C.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志愿者主要参加社区服务、帮老助残等日常服务活动,而参加专业志愿服务的人数较少。
D.美国许多志愿服务多以项目方式开展,其中联邦政府志愿服务项目关注了特定领域或特定群体,节省了大量的政府资源。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志愿服务活动代表着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因此弘扬志愿者精神,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
B.我国重视志愿服务的发展,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C.各项数据表明,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及服务意愿能够满足现实需求。
D.基于我国志愿服务发展情况,国家应积极引导专业志愿服务发展,鼓励更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志愿服务活动。
E. 美国志愿服务法律法规已经非常完善,我们可以借鉴其先进经验,发展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事业。
【小题3】根据上述材料,请从公民角度谈谈如何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这一中心事件展开。
B.“我”因为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并由此记恨“我”,四年没有与“我”见面,即使四年后再次与“我”联系,也是炫耀他去了北京。
C.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也在不断让人意外的情节中引发了读者对其寓意的思考。
D.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