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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送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

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

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
A.棒子没等到小王叔叔却等来了一个陌生的张叔叔,这一蹊跷的情节为下文他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埋下了伏笔。
B.小说中反复出现“月光”形象,不但展示了那天晚上的特定环境,还暗示了时间的推移,与故事情节相映成趣。
C.小说主人公棒子的形象生动鲜明:作为新四军通讯员,他尽管年纪还小,但机智勇敢,临危不乱,令人敬佩。
D.小说的语言清新自然,描写简练传神,如写月下苇草深处的露珠滴落声、青蛙跳水声,以静衬动,细致入微。
【小题2】小说结尾部分说,“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这样安排有什么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11 02: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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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天堂的灯

2006年7月3日,星期一。洛阳市浅井头中学特别批准:允许初一(2)班的女生胡艳艳来校上半天课。这是已经停学三年、患再生性贫血停治三个月、奄奄一息的胡艳艳最大的幸福了。

胡艳艳家穷,母亲早逝,她和捡破烂的父亲相依为命。艳艳9岁才上学,小学几年,她品学兼优,获得过市级和省级各类大奖28次。为了上学,她成了最苦累也最快乐的孩子。她必须抢课堂之外的所有时间干活,只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多捡点垃圾。可惜,15岁时,胡艳艳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时,医生护士没能禁绝她在病床上继续她的学习,同学们来当“二传手”复述课业,老师们也每个星期轮番到病房为她补课,她是在医院的病床上读完了小学并考上了初中!她还发表过不少文学作品,最大的理想是“把自己的生命之火化作一篇篇温暖人间的诗文”。

家里太穷,社会各界捐助的钱,让她的生命在不断输血中延长了三年,已经算是奇迹了。几天前,一向坚强的胡艳艳哭了,她嘤嘤地说:“爸爸,我很想回学校上一堂课……”爸爸立即去学校。学校惊动了,校长当即就落泪,特意批准她上半天学!八个女生用手臂交织成特殊的“担架”,把胡艳艳架进了校园。到校,离上课还有十多分钟,每间教室都有欢迎她的队列,还有“艳艳你好”的彩旗!一走进校园,每个人眼前的风景都有前所未有的新意——花坛、雕塑、操场、小果园,那棵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树,还有图书室、教学楼、宿舍楼、教室。

上课铃响了。看似正常中的震撼与悄然转变:人们都比往常认真了,亲近了,默契了。老师含泪的微笑,同学们端正的坐姿,就连校园清洁工也格外勤奋起来,一遍又一遍擦洗花坛的池壁栏杆!艳艳在靠前正中的位置坐好,笑着,但仍是没忍住,泪水撒在了桌面上——幸福的泪、疼痛的泪,留念的泪……

这节课,是老师特意安排的,艳艳最喜欢的作文课。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作文题是:《今天》。

同学们都含着泪在写,包括平日最讨厌作文的同学。

“我有许多‘今天’没能做到最好。今天,我又回到学校了,这里是我的天堂……”胡艳艳在本子上一字一字的写,很重很慢……

胡艳艳的作文没有写完。她写的最后一行字是:我真想做一盏灯,挂在这人间天堂的上空……她晕倒了。送医院后,由学校发起,一场来自四面八方的义捐又自发形成,但,艳艳生命的火焰已经燃至极限了。

2006年7月7日,艳艳走了。但,她把天堂的灯留给了大家。

(选自《杂文报》)

【小题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小题2】为什么说艳艳流的泪是“幸福的泪、疼痛的泪,留念的泪……”,请结合文章,具体说说其中的原因。
幸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疼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联系全文内容,说说你对“我真想做一盏灯,挂在这人间天堂的上空”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4】假如你是艳艳的同学,或你的身边也有艳艳这样的同学,你会对他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说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做的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5】艳艳的生命之灯即将燃尽,却还坚持去上半天课,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山其实一直都站在那里
谢云
在这座城市绵缠了好几天的雨,总算停了。雨其实是好雨,不仅退去了持续已久的酷暑高温,还将城市里一向灰蒙昏暗的天空,洗得干干净净、朗朗阔阔的,连空气也显得格外清新、温润。晚饭后在滨河广场散步,妻突然指着西北天际,那一江大水流来的方向,惊喜地说:看,那儿的山!
②循着她的手指望去,就看到了那一带依稀的远山。层峦叠嶂,嵯峨相拥,仙人列阵般,远远地站在这座城市的西北方向,宛若一道屏风,又似一堵城墙。雄伟,壮观,又带着些隐约的超尘脱俗的俊逸之气。
③那其实是我们都熟悉的山,川西北的山,是岷山和龙门山系的余脉。以前,每次从山里出来,经过江油,都能从车窗外看到它们沉默、敦厚的身影。
④那些山,曾经像某种标志和象征一样,站在我们的视野里。
⑤但是妻一再感叹:我怎么从来就没看到过呢?神情里满是惊异和不解。我知道,她所说的“从来”,是指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这段时间。我也知道,以前没能看到,不过是因为那些山被高楼大厦挡住了,被城市里的灰尘雾霭遮蔽了。平常的日子里,我们就将它们给淡忘了。
⑥这样的感叹,我早有过。虽然在这座城里生活还不到一年时间,但每日里骑着自行车匆忙来去,眼睛里只有红绿灯和人流车流,委实没多少空闲的时间和心境去旁顾其他。而究竟忙出了些什么名堂,却是连自己也说不出的。只知道,这一年里,别说远处的山峰,便是头顶的天空,也难得专注地去看上几回。
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现代生活中一种必然的丧失,但我知道,许多现代都市人都经历着这样的丧失,尽管他们不一定有这种感受。其实,岂止是高天和远山。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丧失掉的,还有很多很多。比如说远方,比如说梦想,比如说神圣,比如说洁净……宏大的事物正被我们淡化和遗忘,崇高的激情正从我们的心灵中消退和衰竭。我们可怜的灵魂,自然只有在物质和商业气息的包围下,一天天变得简单而脆弱,甚至,连活着的目的和意义,也越来越渺茫,越来越稀薄。
⑧智者乐水,仁得乐山。可是现在,山,这种曾被古人视为生命依托的事物,早从我们的心灵中自觉不自觉地潜逸了,隐遁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这样诗意、禅意的美好心境,在我们的生活,自然也早已不复存在了。
⑨但是,山站在那里。不管我们需不需要,也不管我们在不在意。它只是站着,远远地站着,静静地站着,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以便让我们在不经意间突然发现它,呆呆地看着它,想一想什么,或什么也不想,发两句感叹,或者像它一样,沉默无言。
⑩望着那些山,有一些柔软的东西,在我心里慢慢地苏醒,并像水一样盈漾开来。我知道,那是属于过去,属于记忆的——在那些远山的更里面,在那座四面被山簇拥的小城里,我生活了整整九年时间。九年里,我把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洒在了那片土地上,我把自己的感情和梦想,放逐在了那片土地上。而那些山,也如铭如刻一般,深深地融进了我的血液和灵魂里。
⑪记得,那小城的北边,有一座人称“北山”的,是我寓居小城时时常光顾的。山不险峻,也不崔嵬,所以无甚大的名气。但无名又自有无名的妙处:人迹稀少,山也便闲且静,雍容沉稳;极适宜独旅漫步,游目骋怀,迩想遐思。我在那里消磨掉了无数的周末和黄昏,充分地体悟到与山悠然相对时,内心平静、散淡、安祥有致的况味。像《圣经》里说的:“让我们把头转向群山,群山会给我们以帮助。”
⑫然后离开它,到了现在这座城里,在车流人流中奔波忙碌,无悲无喜,无忧无乐,渐渐就忘却了那些与山有关的日子。没想到,山却仍是站在那里,让我在不经意间,又暖暖地想起,想起自己的生命中,曾经有一段与山有关的日子,想起自己曾经有过那样一段美好的生活。
⑬山,其实一直都站在那里。就像天空,一直都那么旷阔地空在那里。
(选自《中华散文》2005年第9期,有删改)
【小题1】第①段画线句在文章中有何作用?
【小题2】第⑧段画线句的含义是
【小题3】下列对第⑪段所写“北山”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北山”虽然不大,作者却把它看成寄寓情感寄托梦想的妙处。
B.“北山”的闲静雍容使作者忘情其中,内心平静没有烦恼忧伤。
C.“北山”中留有作者的心血和汗水,融进了作者的血液和灵魂。
D.作者写对“北山”的独特情感,使得文章的抒情真实而不空泛。
【小题4】(小题4)从全文看,“一直都站在那里”的山有哪些特点?
【小题5】本文标题颇有意味,结合“其实”、“一直”、“站”等词语对其进行赏析。
【小题6】综观全文,作者看山得到了哪些收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阅读感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对峙
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的苍鹰,嘴尖锐而弯曲,披一袭铁灰色毛羽,带有钩爪的四趾苍劲有力,但鹰腿却被一条特意打造的细铁链拴住——猎人第一天将它捉来,就在隐秘的处所开始对它的磨炼,在鹰的周围布上绳网,绳网的外面,故意摆放着鲜嫩的羊肉和清水,苍鹰对此不屑一顾。在荆棘中不慎撞入猎人的机关,被冰冷的铁链铐住的瞬间,苍鹰就表现出暴烈悍野的气质。两只遒劲的鹰爪不停地抓挠,将铁链哗哗抖响,但仍被死死扣住。雄鹰发出一阵阵愤怒的戾啸,啸声苍凉、悲壮,戾气直达云霄,表现出一个强悍灵魂对重返自由的渴望。但猎手在网外冷笑着,于是雄鹰更加愤怒,一次次飞起,向他扑击,想用铁喙啄他,用利爪撕裂他,但一次次都被铁链拽回,石块般重重摔倒在地上。徒劳的扑击中,雄鹰的体力在一点点耗去。
夜幕降临,大地沉入无边的暗夜,深秋的风,带着砭骨的寒意吹来。猎手,拾来枯枝,在场地边生起一堆火,不断添加的枯柴使火不断噼啪爆响。火光下,雄鹰的两只眼血红,怒视着不怀好意的猎手;猎手的眼睛也是血红的,和它对峙着,谁也不愿处于下风。人与禽,两双眼睛就这么交锋、对峙,直到第二天的黎明。
第二天,当第一缕晨光染上雄鹰的苍羽时,它更加愤急躁了,它依稀回忆起从前的辉煌:在傍晚或清晨明净的天宇里翱翔,时而鼓风振翼,像一支利箭射入远天;时而舒爪展翅,在平稳的气流上悠然滑翔。草泽间偶然性闪现的兔子或树林间飞过的雀鸟,都逃不过它犀利的眼睛,闪电般地扑击之后,是一次肥美的大餐——它隐约觉出腹中的饥饿,猎手也殷勤地将羊肉捧到眼前。但雄鹰只凶猛地“炸”开门扇般的翅膀,粗壮的毛羽激射到猎手的脸上、身上,锥心刺痛。猎手看到,鹰对鲜嫩的羊肉置之不理,只用铁喙去啄击铁链,“啪,啪,啪!”迸出火花,发出爆响,但铁链依然,只是鹰喙已鲜血淋漓,鹰仿佛不知疼痛,一如既往地啄击着。鲜血,一点点滴下来,滴下来,洇湿了爪下的黄土、岩石。
又是一夜对峙。
两天两夜,猎人仗着强壮的体能和桀骜不驯的鹰对峙。对峙的过程就是人驯服鹰的过程,对鹰施加威压,一点点磨灭它的野性,打消它的自信,使它产生对人的敬畏心理。猎人看到,夜深后,在无边黑夜的包围下,苍鹰的戾气一点点消散,但猎手不敢松懈,稍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
当第三天阳光普照时,鹰嘴已结满黑硬的血痂,瘀血甚至堵塞了鼻孔。它不时乏力地甩甩头,蹭蹭喙,眼中集结的怒气消散殆尽,疲弱的身躯仿佛再也拖不动沉重的铁链,蕴满黄金光泽的眼睛不时半眯,随时都会睡去。猎人手里拿了一根棍子,不停地撩拨它。无可忍耐之下,苍鹰的气又一下子凝聚,但已没有了锐气。猎手看到,雄鹰,从体力到意志,都濒临崩溃。
漫漫白日过尽,漠漠寒夜降临。在猎手精心安排的场地外面,响起阵阵野物的嚎叫,野狼嚎声粗蛮,充满歹毒,而豺狗尖利的咻音则充满嗜血的欲望。雄鹰,拢紧身上的毛羽,将身体畏畏缩缩移向火堆。天风阵阵,大野广袤,雄鹰感到自己孤独、无助。野物的嚎叫又逼近了,鹰身上开始有了明显的颤栗。猎人,适时现身,他清楚地看见,鹰眼里戾气消尽,闪过一丝乞怜。猎人走进绳网,将鹰抱入怀中,抚摸鹰的头部,它不再挣扎、啄击。手指从头顶滑下,顺着修长的脖颈,抚上宽阔的背脊,鹰温顺地舒展开身体,连眼睛也透出温良、驯顺。这时再将鲜嫩的羊肉托上掌心,鹰便顺畅地一块块叼下……一只鹰熬成了!猎手体能快熬尽,把鹰交给帮手后便翻身倒下,睡上三天三夜才能恢复元气。
当这只鹰再次出现时,不是蹲踞在猎手的肘、肩上,就是在猎手的头顶上低飞、盘旋,待到远方的猎物闪现,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猎人开剥猎物时,会大度地将肠子、肝肺等扔给它……一个自由、桀骜的灵魂,从此消失。
(《短篇小说选刊》杨坤作品,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熬鹰场景的描写,表现了猎人坚韧顽强的意志。最后一段,写猎人用猎物的内脏喂鹰,则表现了猎人对鹰的关爱与呵护。
B.人熬鹰,鹰也在熬人。猎人在熬鹰的过程中整体计划,斗智斗勇,按步骤一点一点熬掉鹰的戾气。在熬鹰的过程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C.熬鹰的过程貌似平静实则惊心动魄。小说通过两个强者的一系列的较量,向读者展示了熬鹰这一令人心灵震撼、荡气回肠的过程,塑造了生动的艺术形象。
D.一只鹰熬成了,它最终成了猎人捕猎的工具,这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可是当猎鹰看到远方猎物闪现时,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这又表现了它的桀骜和自信。
E.小说通过写人与鹰的对峙,表达了强者的较量既是体力的较量,也是智慧和意志的较量。这场较量中猎人凭借聪明才智最终战胜雄鹰,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审美震撼。
【小题2】小说塑造了猎人和雄鹰两个艺术形象,请选择其一,概括该艺术形象的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A.
【小题3】请指出文中至少两处环境描写的内容,并概括分析小说中环境描写的作用
A.
【小题4】有人认为,在这场人与鹰的精神和意志的较量中,猎人是最终的赢家;也有人认为,这场较量根本没有赢家。你怎么看?请说明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国学刍议
陆振岳
对儒学在我国学术文化中的位置,要作恰当的估计。可以肯定,儒学不等于“国学”。我国的远古文化,就不能归于儒学。有人说,国学以儒学为中心,这也不能令人信从。在先秦诸子里,家数很多,即使是在司马谈所论的六家、《汉书·艺文志》记述的十家中,儒家只是其中之一。儒学尽管在先秦成为显学,却不是至高无上的。道家、墨家、法家对孔子的批评就不少。撇开宗派的成见,不无合理的因素。至于老子用道阐发的宇宙论,远非孔子所能及。《墨子》里关于数学、物理学、工艺学的发明,也是儒家所无。这是人所共知的。
孔子不仅在父母之邦的鲁国终究没能够施展其抱负,而且周游卫、宋、陈、蔡等地,也没有受到重用,而齐桓公称霸诸侯、一匡天下,就是由于任用了被孔子斥为“不知礼”的管仲。秦国称霸西戎,开始于孝公信用商鞅,实行变法。始皇统一六国,儒生虽被立为博士,但最终因“以古非今”的罪名而横遭惨祸。刘邦开始也极轻视儒者,拿儒冠当溺器,骂郦食其是“竖儒”,讨厌陆贾称说《诗》《书》,只是因叔孙通替他制定朝仪,感到做皇帝的尊严、可贵,而后才较多地任用儒生。刘恒、刘启主张无为而治,窦太后崇黄老之术,出现了史称的“文景之治”。司马谈在武帝初年写成的《论六家要旨》,抑儒而扬道。他说,“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徙,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谈所处正是崇道的年代,对道家难免溢美。可是,班固据刘歆《七略》祖本撰《汉书·艺文志》,已是崇儒之世,《汉书·艺文志》中所论十家,都列长短,儒家也不例外。
汉武帝刘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渐渐地使儒学的地位得到抬高。以儒学为统治思想,目的在于强化汉家的统治。
应当注意的有两点:一是独尊儒术,乃是统治者运用超学术文化的权力造成的。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所以,有人竟然把孔子说成是有帝王的道德又有帝王的才干却没有帝王命运的“素王”;是黑帝的儿子,当称“玄圣”;把《六经》的著作权统统划归孔子,并且制造出为汉制作的神话来。显而易见,这绝不是孔子的本来面目。二是儒学的独尊地位,2000多年来,只是在统一的王朝为着维护和巩固他们的统治时才需要,并不是始终如一地反映在一切时期。历史呈现的迹象表明:儒学的盛衰,与统治者的是否有力地加以倡导密切相关。而当一个王朝到了再不能统治下去的时候,儒学是毫无作为的。所以,当这样的统治行将崩溃的时候,儒学的地位也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动摇。正因如此,在我国旧民主革命胜利后,儒学的那种官方哲学的地位也就没有恢复的可能了。
当然,这样并不是否定儒学的价值。从孔子到孟子、荀子、董仲舒以及宋明理学家,他们在学术文化的多种领域中均表现了大智大慧,给人以启迪。在他们留下的遗产中,蕴藏着可开发的丰富资源,其中有的早已渗入我国各民族首先是汉民族人民的共同心理,如“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博学”“知耻”“义然后取”“孝亲”“尊长”等等,其作用是积极的;还有反映人民利益的言论,如 “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黎民不饥不寒”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如此等等,无疑是可贵的。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即使是在司马谈所论的六家、《汉书·艺文志》记述的十家中,儒家也只是其中之一,并非至高无上。
B.老子用道阐发宇宙论,《墨子》记载了多种发明,而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导致道家、墨家、法家对儒家的批评。
C.齐桓公任用了法家的管仲而称霸诸侯,秦孝公信用主张变法的商鞅称霸西戎,这些说明儒学在富国强兵方面有一定的短处。
D.孔子在鲁国、卫国、蔡国等地没能够施展其抱负,儒冠被刘邦当作溺器,儒学在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地位才得到提高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儒学的要旨之一是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叔孙通替汉高祖制定朝仪后,儒生才较多地登上政治舞台。
B.汉武帝时儒学地位得到提高,孔子竟被称为素王。《六经》的著作权本不是孔子却被划归孔子,这是某些人为了抬高孔子的地位而做的。
C.一个王朝兴盛,儒学便跟着兴盛,王朝行将崩溃,儒学的地位也发生了动摇,可见儒学的盛衰与王朝的兴衰密切相关。
D.以儒学为统治思想,有利于强化王朝的统治,因此统治者把儒学奉为官方哲学,但旧民主革命胜利后儒学丧失了原有的地位。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蕴含着大智大慧的儒学,经过孟子、荀子、董仲舒以及宋明理学的阐发和丰富,成为传统文化领域中的宝藏。
B.道家采儒墨思想之精华,撮名法之要,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一度为统治阶级所推崇,可见道家在百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C.“忧乐天下、博学知耻、清静无为、孝亲尊长”这些儒学的思想早已渗入我国各民族人民的心里,影响了无数炎黄子孙。
D.儒学在我国学术文化中享有崇高的地位,虽然不能等同于国学,但也是古代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在文化史上熠熠生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聂耽

聂鑫森

聂耽性格内敛,不喜欢疯跑乱叫,好静,尤好静中读书。初中毕业,他选择了去读中专技校,是“家有万金不如薄技在身”的古语对他起了作用。

技校毕业,聂耽分配到一家国营纺织厂当保全工。保全工就是维修工,哪台纺纱机、织布机出故障了,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和他的工友便提起工具包,立赴现场去处理。待机器重新运转,他们便如鸟儿归巢,回到保全班的值班室里。

四十多年过去了。聂耽退休了。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蟾宫折桂,夺得了冠军!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上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了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的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又大又长不说,而且在聆听时,耳廓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评委主任宣布聂耽排名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湘潭曲曲巷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聂耽把获奖的十万元,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一个子儿都不留。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的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愣愣地矗着,一动也不动。

不同的是,在休息日,常有本单位和外单位的青年工人,来曲曲巷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紧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有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年轻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去游玩,笑语声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四十岁出头,留过洋,现在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乐于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跟在聂耽一群人后面,也看风景,也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斩获。

 秋日的午后,聂家的门打开了,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朝巷尾走去。刘聪知道,这群年轻人是上午来的,眼下吃过了午饭,聂耽领着他们去雨湖公园溜达,他便悄悄地跟在后面。游柳堤,看水中游鱼历历。过花坞,嗅清苦的菊香。倚八仙桥的红栏,看天上雁字横斜。然后他们坐进周家山的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廓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

大家感到很惊异。一个小伙子飞快地跑过去,扒开一块小石头,蝈蝈嗖地跳起来,很快乐地呜叫着。

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

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坐了一会儿,他们又朝湖心亭走去,有一条宽宽的水上石栈道通向那里。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还有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的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的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什么也没听见,依旧向前走去。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选自2016年12月31日《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部分,先介绍聂耽在纺织厂当保全工的身份,又介绍他的工作性质,为后面小说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B.小说特意安排了参加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比赛的情节,运用动作描写和细节描写写    出了聂耽独特的技能。
C.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比赛,这对于湘潭曲曲巷而言自然是大事,小说用“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方式告知巷子里的人,十分自然。
D.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去雨湖公园,通过看游鱼、嗅菊香、看雁字、听秋风等活动,显示了他的本领,同时对年轻人也起到了良好教育作用。
【小题2】小说中聂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文章,分析作者在塑造聂耽这一人物形象时运用的对比手法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