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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一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哈桑,但每条通道都没有他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个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风俗传统,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好斗。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特别是对街道上雪的描写,烘托了“我”的紧张与哈桑的纯洁,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对哈桑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品格。
【小题2】小说在刻画“我”与哈桑这两个形象时,分别突出了他们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8-20 1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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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箏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已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 。”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从阿富汗古老的斗风筝风俗写起,其追风筝的热闹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也为下文的情节展开营造氛围。
B.“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这些动作和神态的描写,渲染了一种激动人心的气氛。
C.小说中叙述了哈桑带“我”追风筝的一次经历,通过“我”与哈桑的对比,可以看出哈桑追风筝的高超本领。
D.“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表现了他的悠然自得和信心满满,这种近乎戏谑的动作也流露出他对“我”的轻视。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1)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2)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哈桑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公园里的星期天
美贝尔•考夫曼
黄昏的太阳暖洋洋的,树林外隐约传来城市的喧闹。她放下手中的书,摘下墨镜,惬意地吁了口气。莫顿正在看《时代》周刊,一只手搭在她肩上;他们三岁的儿子莱利在沙坑里玩。正是星期天下午五点半,藏在公园角落里的小操场清静极了,秋千和跷跷板一动不动,滑梯上也空空荡荡,只有莱利和一个年龄相仿的胖男孩蹲在沙坑里玩。多美好啊,她几乎微笑起来。她想,他们应该多出来晒晒太阳,莫顿肤色那么苍白,都是成天在大学里埋头工作造成的。她柔情地挽着他的手臂,看着莱利玩沙。
突然,那胖男孩站起来猛地向莱利扔了一铲沙。她朝男孩摇摇手指:“不可以丢沙子,这样会迷住别人的眼睛。”
可那男孩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眼都不眨一下,他妈妈或保姆在哪里?操场上除了正朝出口走去的二三人,只有一个男人坐在几英尺外的长凳上,块头很大,几乎占满了整条长凳,脸被《星期日漫画》遮住了,她断定他就是那孩子的爸爸。听到她的话,他目光不离漫画,熟练地唾了一口。
她厌恶地扭过头。就在这时,胖男孩又迅速扬起一铲子沙撒向莱利,一些沙子落在他的头发和额头上。莱利抬头看看妈妈,嘴唇犹疑地动了动,她的反应会告诉他该不该哭。
她本能地想要冲到儿子身边,掸掉他头发上的沙子,并教训那个小孩,但忍住了。她总是说要莱利学会为自己战斗。
“小家伙,别扔!”她严厉地说,并朝长凳上看看,“怎么能随便扔沙子呢!”
长凳上那人看都不看她,朝那男孩大声说:“乔,干得好!这是公共沙坑,想扔就扔!”
她觉得膝盖忽然软了一下,白了莫顿一眼。他这才意识到怎么回事了,小心地把《时代》放在腿上,转过头看着那人,清瘦的脸上带着他当面指出学生错误时那种羞涩、歉意的微笑。
“你说得对,”他心平气和地说,“但正因为是公共场所……”
那人放下漫画,怀着敌意从头到脚打量着莫顿。“是吗?”蛮横无理中夹着威胁,“在这里我儿子跟你儿子有同样的权利。他想扔沙子就扔呗。你不服气,就他妈带着你儿子滚蛋!”
孩子们都愣住了,瞪着眼,张大嘴,连手里的铲子掉了都不知道。莫顿面部肌肉抽搐着。“好,只需一分钟,你必须明白……”他平静地说。
“喂,闭嘴!”那人说。
她的心怦怦直跳,她知道丈夫根本不是“大块头”的对手,心中充满了对丈夫的怜惜和对那男人的怒气。她丈夫平时不生气,难得发火,这样的情景对他而言太陌生太令人难堪了。
莫顿刚起身,《时代》周刊就滑到地上。那人站起来,朝莫顿连跨两步才停住,活动着粗壮的胳膊,等着莫顿上前。她害怕地并紧颤抖的双膝,会发生可怕的打斗吗?太可怕了,太出人意料了……得阻止这场打斗,喊救命。她本想扯住丈夫的袖子,示意他坐下,但基于某种原因,她没有这样做。
莫顿正了正眼镜,面色十分苍白。“这太荒谬了,”他镇静地说,“我倒想请教请教……”
“哦,是吗?”那人两腿分开,轻轻晃着,极为轻蔑地看着莫顿,“就你,还有谁?”
他们你盯着我,我瞪着你对峙了一会儿。莫顿突然转过身,平静地对她说:“走,我们离开这里。”
他笨拙地走向沙坑,窘迫使他的脚步有点踉跄,他弯腰抱起莱利并捡起铲子。莱利一改呆愣的神态,又踢又叫:“不要回家,要玩嘛,不要吃晚饭……”
他俩拖着莱利往前走,出大门必得经过那人坐的长凳,她极力不看那人,昂首挺胸、慢慢地和丈夫、孩子一起走出了那片操场……
她的第一感觉是松了口气:避免了一场打斗,没有人受伤。但内心深处却有一种沉重的甩不掉的感觉。这感觉要比一场意外事故,或者比道理被暴力击败要痛苦得多。她隐约地感到她与莫顿之间似乎缺少了什么。
莫顿突然冒了一句:“那证明不了什么。”
“什么?”她问。
“打架。打架除了证明他比我高大以外,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当然。”她说。
“最好的结果,”他解释说,“可能会是什么?打碎眼镜,掉一两颗牙,或者卧床两天﹣﹣图什么?伸张正义?讲清道理?”
“当然。”她又说,加快了脚步,只想早点回家忙些别的事情,消除那像强力胶一样黏在她心上的感觉。全是愚蠢、卑鄙之徒!她想,一边拽紧了孩子的手。孩子还是哭个不停。以前她总对他那弱不禁风的小身体、瘦削的肩膀、细瘦无力的双腿,有着一丝温柔的怜惜。但是现在,她的嘴唇愤恨地紧闭着。“不许哭,”她气冲冲地说,“真叫人丢脸!”
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着烂泥前进一样。孩子的哭声更大了。她想,要是真的打起来……他会怎样呢?让自己被揍扁?去教训那人?叫警察?“警官,公园里有人叫他儿子向我儿子扔沙子……”真可笑,没必要去想这些。
“老天,你不能让他安静吗?”莫顿烦躁地说。
“你以为我一直在干嘛?”她说。
莱利挣脱他们的手,往后退着。
“你管不住,我来管。”莫顿气呼呼地说,朝孩子走去。
但她的声音制止了他。她细小、冷酷、充满蔑视的声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是吗?”她听见自己说,“就你,还有谁?”
(根据肖鹏译文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比如莱利被欺负之后,只是“嘴唇犹疑地动了动”,等待妈妈的反应,这一细节含蓄地表现了莱利软弱的性格,并暗示了其性格的成因。
B.小说中多次提到《时代》周刊和《星期日漫画》这两种杂志,巧妙地暗示了莫顿和大块头男人身份地位及文化背景的差异,使寻常的故事具有了更为深广的社会意义。
C.小说中莱利与其父莫顿、胖男孩乔与其父“大块头”在外形和性格上都很相像,这样写旨在说明有其父必有其子,提醒家长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
D.“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着烂泥前进一样”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化无形为有形,巧妙地传达出“她”内心的沉重和对愚蠢、卑鄙之徒的愤恨。
E. “她”对孩子的柔弱感到“愤恨”,责备他“真叫人丢脸”,看似对孩子不满,实则是对丈夫不满,而结尾处对丈夫说出那句话只是她这种被压抑的真实心理的爆发而已。
【小题2】小说第一段中的环境描写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写到一家三口慢慢走出操场就戛然而止,也不失为一篇余味悠长的小说,后半部分完全可以不要,你怎么看?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中任选两个角度阐述你的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小题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战争

(美)迈尔尼

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住进了医院,我的军旅生涯就此黯然结束。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这场战争也很失望。

一天深夜,我想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接线生把我的电话接到了一位妇女的电话线上,她当时也正准备跟别人通话。

“我是格罗斯文诺8829,”我听见她对接线生说,“我要的是汉姆普斯特的号码,你接错了,那个倒霉蛋并不想跟我通话。”

“哦,我想是。”我忙插嘴。

她的声音柔和,也很清晰,我立刻喜欢上了它。我们相互致歉后,挂上了话筒。可是两分钟后,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也许是命中注定我们要通话,我们在电话中交谈了20多分钟。

“你干吗三更半夜找人说话呢?”她问。

我跟她说了原因,然后反问:“那么你呢?”

她说她老母亲睡不好觉,她常常深夜打电话与她聊聊天,之后我们又谈了谈彼此正在读的几本书,还有这场战争。

最后我说:“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

“是吗?好了,就到这里吧,晚安,祝你做个好梦。”她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老在想昨晚的对话情形,想她的机智、大方、热情和幽默感。当然还有那悦耳的口音,那么富有魅力,像乐曲一样老在我的脑海里回旋。到了晚上,我简直什么也看不进。午夜时,格罗斯文诺8829老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实在难以忍受,颤抖着拨了那个号码。电话线彼端的声刚响,就马上被人接起来。

“哈罗?”

“是我,”我说,“真对不起,打忧你了,我们继续镇昨晚的话题,行吗?”

没说行还是不行,她立即谈起了巴尔扎克的小说《贝姨》,不到两分钟,我们就相互开起玩笑,好像是多年的至交午夜时光和相互的不认识,打破了两人初交时的拘谨。我提议彼此介绍一下各自的身份,可是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这会把事情全弄糟,不过她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一再许诺为地保留,直到战争结束。于是她说了一些她的情况,17岁时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以后一直分居。她今年36岁,唯一的儿子在前不久的一次空袭中被炸死了,年仅18岁。他是她的一切。她常常跟他说话,好像他还活着。她形容他像朝霞一样美,就跟她自己一样,于是她给我留下了一幅美丽的肖像,我说她一定很美,她笑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越来越相互依赖,什么都谈。我们在大部分话题上看法相似,包括对战争的看法,我们开始读同样的书,以增加谈话的情趣。每天夜晚,不管多晚,我们都要通一次话。如果哪天我因事出城,没能通话,她就会埋怨说她那天晚上寂寞得辗转难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来渴望见到她。我有时吓唬她说我要找辆出租车立刻奔到她跟前。可是她不允许,她说如果我们相见后发现此并不相爱,她会死掉的。整整12个月,我是在期待中度过的,我们的爱情虽然近在咫尺,却绕过了狂暴的的感情波澜澜,正平稳地驶向永恒的彼岸。通话的魅力胜过了秋波和拥抱。

一天晚上,我刚从乡间赶回伦敦,就连忙拿起话茼拔她的号码。一阵嘶哑的尖叫声代替了往日那清脆悦耳的银铃声,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这意味着那条电话线出了故障或者被拆除了,第二天仍旧是嘶哑的尖叫。我找到接线生,请求他们帮我查查格罗斯文诺8829的地址,起先他们不理睬我,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名字。后来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接线小姐答应帮我查查。

“然可以,”她说,“你好像很焦急。是吗?嗯,这个号码所属的那片区域前天夜里挨了炸弹,号码主人叫……”

“谢谢,”我说,“别说了,请你别说了。”

我放下了话筒。

(沈东子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开头,不仅是为了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更是为了强调这是作者的一段亲身经历。
B.“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话中有话,既表达了“我”对女主人公的喜爱之情,又为两人进一步交往作了铺垫。
C.得知事情真相时“我"只说了句“别说了,请你别说了”,就放下了话筒,这看似不合常情的表现,背后传达的却是难以言说的悲哀。
D.接线生的失误让两人相识,心灵的需要让他们相恋,无情的轰炸让他们永别,小说情节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设计自然而又精巧。
E.小说不仅描写了战时一对普通恋人的悲欢离合,也以真实的笔触,描绘了一幅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画卷,表现了民众的必胜信念。
【小题2】小说以“电话”为线索对人物的塑造、情节的安排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写的只是战争中的一个小故事,却用了“战争”这样一个大题目,你认为这样安排合适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