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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小偷
(美国) 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象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容——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二十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二等舱的往返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土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土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 现金、会员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她装出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
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抬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 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好吧。”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
他接过来。“等一下,” 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 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己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截取生活中的一个片断,时间跨度大,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人物间的矛盾冲突异常尖锐,荒诞的结局令人深思。
B.小说中黑发女孩先后出现了四次,这四次出场有力地推动了情节戏剧化的发展,黑发女孩虽不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却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穿针引线的作用。
C.小说中对人物“他”的心理刻画十分生动,作者以第三人称视角——“上帝”的全知视角对其内心的龌龊、虚伪、下流进行了展示,这种看似平淡无奇的心理描写却尖锐得令人生畏。
D.小说的结局令人啼笑皆非,充满了喜剧与荒诞色彩,这种突转的结局体现了作者对“欧•亨利笔法”的借鉴与传承。
【小题2】这篇小说里的人物“他”很值得玩味,尤其是其复杂而隐晦的内心世界,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其性格。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的题目“小偷”具有复杂多元的意蕴和暗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这篇小说标题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15 11: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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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刺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男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

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从阿富汗古老的斗风筝风俗写起,其追风筝的热闹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也为下文的情节展开营造了氛围。
B.“让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这些动作和神态的描写,渲染了一种激动人心的气氛。
C.“哈桑往嘴里扔了一粒桑葚干”,表现了他的悠然自得和信心满满,这种近乎戏谑的动作也流露出他对“我”的轻视。
D.小说中叙述了哈桑带“我”追风筝的一次经历,通过“我”与哈桑的对比,可以看出哈桑追风筝的高超本领。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2)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小题3】小说在塑造哈桑这个人物形象方面有哪些巧妙的安排?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遨游建筑天地间

费慰梅

林徽因与梁思成、陈植一起从康乃尔大学到宾夕法尼亚大学读书,却听到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建筑系只收男生。原因是建筑系学生常要彻夜赶图,而无人陪伴的女生不太方便。本来徽因一直想上建筑系,才拉着思成来到宾夕法尼亚大学,结果自己反而上不了,这真是气不过。她不肯就此妥协。大学档案显示,1926年春,徽因已是建筑设计教授的助理,而下个学期又当上了建筑设计课的辅导员。

她怎么办到的?如何打破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规定?我们不得而知。反正从第一年开始,她就和思成一起上建筑课了。日后成为著名建筑师的哈贝森曾夸奖他俩的建筑图作业简直“无懈可击”。

我们可以从1926年徽因的一个美国同学为家乡报纸写的一篇访问记中,窥知一些徽因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生活的情况:

她在绘图室临窗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身子倚着绘图桌,窗外望去是校园的一条小径,她那娇小的身影弯下腰画那巨大的建筑图。每次三十到四十张图一起挂在巨大的评分室墙上时,她总是得很高的奖赏。这样说并非捕风捉影,因为她的作业总是得到最高分数,偶或拿第二。她文文静静,幽默而谦逊,从不把自己的好成绩挂在嘴边。

上大学的头一年,徽因和思成经历了一番感情挣扎,有时竟爆发颇为激烈的争吵。他俩的个性和脾气南辕北辙,婚前的这段时期,彼此仍有待调适。

在美国同学眼里,中国来的学生多半刻板、死硬,唯独徽因例外。她有着异乎寻常的美貌、活泼和机灵,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天生善于交际。

思成是个严肃用功的学生,他一辈子都是如此,这是他的天性。在思成的心目中,他和徽因是一种“没有正式订婚”的亲密关系,也许和徽因的想法相去甚远,她正充分享受美国的自由,她在同学里受到的欢迎真是令人陶醉。她已摆脱了家庭和文化的压抑,在新大陆快乐扬帆。所以当思成因为爱她,觉得对她有责任而想管管她时,她当然会嗤之以鼻。

不过,这种相互斗争的情况迟早会在不委屈自己和压抑脾气的条件下相互容忍和妥协。大学时代,他们性格的差异,从工作态度上便可看出。满脑子都是创意的徽因,常常先画出一张草图,然后一边做,一边修改,一旦有了更好的点子,前面的便一股脑儿丢开。等到交图的最后期限将届,即使不眠不休赶工也来不及了,这时思成就插进来,以他那准确熟练的绘图工夫,把那乱七八糟的草图变成一张简洁、漂亮的作品。他俩合作无间,各为建筑贡献出自己的特殊天赋,在今后共同的专业生涯中始终坚持着。

建筑史教授古米尔为二年级学生开了一门课,思成也参加了。他跑去找古米尔,说他从来不知世上有如此有趣的学问。古米尔反问他有关中国建筑史的情况。思成回答,据他所知还没有文字的记录,中国人从来不认为建筑是一门艺术,也从不重视它。但他本人不甚赞同。

思成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不到几年,包豪斯崛起。我常听见思成不时表示他的遗憾,说他刚好错过了建筑学走向现代的关口。然而,对一个注定要走独一无二的中国建筑传统之路的建筑学家来说,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系所提供的训练对他后来在中国的事业很有帮助。典型的习作,是以原历史背景重新设计凯旋门,或修复毁损的建筑物。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最后一年,思成开始全面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从比较草图、平面图、立面以及建筑特色人手,追溯建筑的变迁。这种训练极其重要。虽然我们不曾看到他绘制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图,但我们却有他后来十五年间制作的、关于中国建筑演化史的一批重要摹拟图。

1927年思成和徽因双双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年轻的思成希望对学术文献有更广泛的了解。他尤其想知道,关于中国建筑这些年来西方都出过些什么书。1927年8月,他向哈佛人文艺术研究所提出了入学申请,理由是“研究东方建筑”。哈佛录取了他,而对戏剧心存向往的徽因,则决定到耶鲁大学戏剧学院学舞台设计。

1927至1928学年的上学期,思成全部用来密集阅读,看西方人究竟如何看待中国艺术和建筑。当时西方有两位研究中国建筑史的先行者——塞伦和波胥曼。思成在1947年评论道:“这些作者都不懂中国建筑的‘文法’。他们以外行人的视角描述中国建筑,语焉不详。其中塞伦较好一点,他运用了《营造法式》,不过并不经心。”

在哈佛读书的那几个月里,思成做了一大堆卡片,上面写满了将来可能用得着的材料。但他也发现,关于中国建筑史部分,他在哈佛学到的东西很少。无数的宫殿、庙宇、塔楼、园林,中国自己还不曾根据近代的科学技术观念对它们进行过研究。中国建筑结构上的奥秘、造型和布局上的美学原则,在世界学术界中,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1928年2月,思成已经完成他到哈佛来的目的。与此同时,徽因则以她惯有的活力,在耶鲁大学戏剧学院的舞台设计者中赢得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因为她在建筑设计和绘图方面的高超技术,在交卷期限逼近时,她是每个同学的救星。

他现在可以正式提议结婚,而徽因也答应了。1928年3月21日,徽因和思成在总领事馆结婚。3月21日是宋代为李诫立的碑刻上的惟一日期,他们选择这个日子,是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前辈建筑师。婚礼一完成,两人便启程到欧洲度蜜月。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
A.“遨游建筑天地间”这一标题生动传神。“遨游”形象地写出了主人公求学的畅快;“建筑天地间”则写出了两位建筑科学家在建筑学领域思接千载、兼容中外的开阔视野。
B.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建筑图作业能得到哈贝森的高度评价,是因为他们的作业既有林徽因的创意,又熔铸了梁思成准确熟练的绘图功夫。
C.传统上中国人对建筑没有文字记录,也从来不认为建筑是一门艺术,从不重视它,梁思成是不认同这种传统观念的。
D.梁思成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后包豪斯才崛起,不无遗憾地错过了建筑学走向现代的关口,这让他注定要走一条独一无二的中国建筑传统之路。
【小题2】林徽因求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时是一位怎样的女子?请根据文章内容简要概括作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但是对于等候在正义之宫门口的心急如焚的人们,有些话我是必须说的。在争取合法地位的过程中,我们不要采取错误的做法。我们不要为了满足对自由的渴望而抱着敌对和仇恨之杯痛饮。我们斗争时必须永远举止得体,纪律严明。我们不能容许我们具有崭新内容的抗议蜕变为暴力行动。我们要不断地升华到以精神力量对付物质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
②现在黑人社会充满着了不起的新的战斗精神,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不信任所有的白人。因为我们的许多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我们不能单独行动。
③当我们行动时,我们必须保证向前进。我们不能倒退。现在有人问热心民权运动的人:“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满足?”
④只要黑人仍然遭受警察难以形容的野蛮迫害,我们就决不会满足。
⑤只要我们在外奔波而疲乏的身躯不能在公路旁的汽车旅馆和城里的旅馆找到住宿之所,我们就决不会满足。
⑥只要黑人的基本活动范围只是从少数民族聚居的小贫民区转移到大贫民区,我们就决不会满足。
⑦只要密西西比仍然有一个黑人不能参加选举,只要纽约有一个黑人认为他投票无济于事,我们就决不会满足。
⑧不!我们现在并不满足,我们将来也不满足,除非正义和公正犹如江海之波涛,汹涌澎湃,滚滚而来。
(选自《我有一个梦想》)
【小题1】第①段和第②段中,作者从反对和主张两个方面对这场斗争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指导,请简要概括这些斗争的方式方法。
【小题2】文中提到心急如焚的人们指谁?在争取合法地位的过程中,错误的做法指什么?
【小题3】演讲者为黑人开列了一连串儿得到满足的条件,借此阐明黑人需要争取的权利。请你概括出这些权利,并说明演讲者是怎样排列它们的。
【小题4】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排比,说说这种手法对表现文章主旨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欧·亨利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黃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不避其繁地描写屋内的景象,营造出屋内的凌乱氛围,表明凯蒂临行的匆忙与慌乱,给读者留下悬念。
B.小说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用城市的诱惑、喧闹对比帕金斯的不为所动,帕金斯曾经想竭力逃避的生活中的一切现在竞成了奢侈的希望,这让帕金斯对妻子有着从未有过的依恋。
C.小说详细描写了帕金斯的心理活动,既刻画了帕金斯内心的忏悔、孤寂与感伤,又蕴含着作者对人性的深度思考。
D.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帕金斯的形象,寄予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
【小题2】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3】小说以“钟摆”为题,有什么含义?这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