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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举蚂蚁、蜜蜂、鲱鱼,以及黏菌细胞等生物的事例说明了生物和人类有哪些相似之处?结合这些事例,联想我们人类,你能够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其他 更新时间:2019-12-19 05: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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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等着的轿车

美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入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用深沉的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

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选自《欧·亨利幽默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小题1】欧亨利是_____国短篇小说家,他的小说被称为“________的百科全书”。
【小题2】指出下列加点词语在文中的丰富含义。
(1)姑娘手中的书到了地上。
(2)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小题3】具体评析小说中的“姑娘”的形象。
【小题4】小说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请你赏析这个结尾。
【小题5】概括小说的主旨,并谈谈小说给你的启示。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忙碌经纪人的浪漫史
欧·亨利
证券经纪人哈维·马克斯韦尔于九点半在年轻女速记员陪同下步履轻快地来到办公室。马克斯韦尔只向大家随口道了声“早上好”,便径直奔向办公桌,匆忙得好像想一步跨过桌面,随后就一头扎进一大堆等着他处理的信件和电报。
年轻女郎给马克斯韦尔当速记员已经有一年。她异常秀美动人,她不愿采用华丽诱人的庞巴杜式发型,不戴项链、手镯或鸡心。她脸上没有随时准备受邀外出进餐的神气。她的灰色衣服素净朴实,但却生动勾勒出她的身材而不失典雅。她那顶精巧的黑色无边帽上插了根艳绿色金刚鹦鹉毛。今天早上,她春风飘逸,温柔而羞涩。她的眼睛流波瞑瞑,双颊桃红妖娆,满面乐融,又略带一丝回味。
她没有直接到放有她办公桌的里间办公室去,而是滞留在外间办公室,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似的。她慢慢蹭到马克斯韦尔桌边,离他很近,足以让他意识到她的存在。
坐在办公桌前的他已经不再是刚才那个常人,而是一个繁忙的纽约证券经纪人,一架完全受嗡嗡作响的轮子和张开的弹簧所驱动的机器。
“嘿,怎么啦?有事?”马克斯韦尔问,语气尖刻。那些拆开的邮件堆了满满一桌,就像演戏用的假雪。他那锐利的灰蓝色眼睛,毫无人情味儿,严厉粗暴,不耐烦地盯着她。
“没什么,”速记员回答说,然后微笑着走开了。
……
谁无缘目睹曼哈顿经纪人在生意高峰时刻那股紧张劲儿,谁搞人类学研究就有极大缺陷。要知道,经纪人工作起来就像一架高速运转、精密复杂、强壮有力的机器——绷紧到最大限度,运转至最快速度,精确无误,坚决果断,措词贴切而决策恰当,行动时机的选择如时钟般准确无误,股票,证券,贷款,抵押,保证金,债券——这是一个金融世界,人际感情或自然本性在这里毫无落脚之地。
今天又正是哈维·马克斯韦尔的大忙天。行情收录器的滚轴开始瑟瑟卷动,忽停忽动地吐出卷纸,桌上的电话像害了慢性病似的响个不停。证券交易所里风云变幻,飓风、山崩、雪暴、冰川、火山瞬息交替;这些自然力的剧动以微观形式在经纪人办公室中再现。马克斯韦尔把椅子掀到墙边,如踢跶舞演员般敏捷地处理业务,时而从自动收录器跳向电话,时而从桌前跳到门口,其灵活不亚于受过专门训练的滑稽丑角。
午餐时间逐渐临近,喧嚣之中慢慢出现片刻暂息。
马克斯韦尔站在办公桌边,手上捏满了电报和备忘录,右耳上夹了支钢笔,几撮头发零乱地披在脑门上。窗户敞开着,因为春天已经打开苏醒大地的暖气管,送来一丝暖意,通过窗户飘来一丝悠悠——也许是失散——的香气。这是紫丁香幽微、甜美的芳菲。刹那间,经纪人给怔住了。因为这香气属于莱丝丽小姐;这是她本人的气息,她独有的气息。
芳香在他心中唤出她的容貌,栩栩如生,几乎伸手可及。
金融世界转瞬间缩成一点。而她就在隔壁房间,仅二十步之遥。
“天哪,我现在就得去,”马克斯韦尔压低嗓子说。“我现在就去跟她说。怎么我没早点儿想起?”
他箭步冲进里间办公室,像个卖空头的人急于补足那样急不可耐。他径直冲向速记员的办公桌。
她抬起头,笑盈盈地看着他,脸上泛出淡淡红晕,眼睛里闪动着温柔和坦率。马克斯韦尔一支胳膊撑在桌上,手上依然握满了文件,耳朵上还夹着那支钢笔。
“莱丝丽小组,”他仓仓促促地说,“我只能呆一小会儿,趁这个时候给你说件事。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我没时间以常人的方式向你求爱,但我确确实实爱你。请快回答我。那些人又在抢购太平洋联合公司的股票啰。”
“喔,你在说什么呀?”年轻女郎惊诧不已。她站起身,直愣愣地看着他,眼睛瞪得圆圆的。
“你不懂?”马克斯韦尔倔头倔脑地说。“我要你嫁给我。我爱你,莱丝丽小姐。我早就想告诉你,手头的事情稍微松些后,我才抽空过来。你看又有人在打电话找我。答应我吗,莱丝丽小姐?”
速记员的神态叫人莫名其妙。起初,她好像惊愕万分;继而,泪水又涌出她迷惘的眼睛;其后,泪眼又发出欢笑的光芒;最后,她又柔情地搂住经纪人的脖子。
“现在我懂了,”她亲切地说。“是这些生意让你忘记了一切。刚才我还吓了一大跳。哈维,不记得了吗?昨天晚上八点,我们已经在街上拐角处的小教堂结过婚了。”
(摘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小题1】下列理解不符合文章的两项
A.故事的开端是,已经成为夫妻的证券经纪人哈维和女速记员莱丝丽一起来到办公室,之后两人就马上开始各忙各的,已然忘却了彼此的存在。
B.对女速记员的发型、衣着、饰物及神态的描写十分精致,这一切在暗示着女主人公俨然沉醉于新婚的幸福中,这让她散发出未曾有的光彩。
C.证券交易所及经纪人的忙碌场面推动着故事发展,正是这种失去人性的忙碌使得男主人公哈维刚上班到岗时对妻子的脉脉温情消失得无影无踪。
D.午餐时间看似是转机事件,但却是故事发展的高潮部分。正是这片刻的闲暇,才使得哈维有了向意中人表白的机会和时间。
E.求婚时的哈维终于又回到了人间,从机器变回了有七情六欲的人。然而可以想象,这场求婚过后,哈维有可能还会变回到机器。
【小题2】文中划线部分“谁无缘目睹曼哈顿经纪人在生意高峰时刻那股紧张劲儿,谁搞人类学研究就有极大缺陷”,这句话对于解释文章的主题起到了什么作用?
【小题3】男主人公哈维从“滑稽丑角”转变为申请求婚者的过程是否突兀?谈谈你对作者这段情节设计的理解。
【小题4】这是一篇颇具匠心的小说,正如它的题目中的两个词“忙碌”、“浪漫”,通过夸张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向人们诉说着道理。谈谈你对本文主旨的理解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不少于200字)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浪子
美华·欧文
现在,美丽温柔的陶洛丽斯的脸上布满忧愁,就像空中的一片乌云,那真是一场灾难,而这一切正发生在阿尔罕伯拉宫里面。这位小姑娘喜欢养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阿尔罕伯拉宫是一座废弃的宫殿,那里是她和小动物的天堂。那只雍容华贵的孔雀和它的配偶似乎已经成了那里的王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治着爱炫耀的火鸡、性子暴躁的珠鸟和一大群乱七八糟的普通的鸡种。但是有一个时期,陶洛丽斯的宠爱完全集中在一对最近婚配的小鸽子身上,这使她无法挤出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其他可爱的小动物。
她做了一个非常精美的小房子来作为这对新人的爱巢。 这对新人幸福地住在里面,对房子外面晴空万里的天空一无所知,也许也从未想过要飞到城市上空去和高大的山峰一争高低。
下面的故事就要谈谈我们美丽的女主人为何这般不快乐了。这天清早,陶洛丽斯正在喂公鸽子,她忽然想到要使它瞧瞧这个伟大的世界。于是,她打开了俯瞰达罗山谷的那扇窗户,一下子把它扔到阿尔罕伯拉宫的墙外面。
当时,这只受惊的小鸟有生以来头一次被逼得非把全部力量使出来不可,它在空中来来去去,自由翻腾,它从来没飞得这么高过,当然也就没体验过这样飞行的乐趣。这时, 它就像一个极度贫穷的人一下子拥有了百万产业不知如何挥霍一般,被面前突然呈现的那片无边无际的可以施展身手的天空搞得眼花缭乱了。这一整天,它一直在尽情地飞翔, 到处盘旋,由这座高楼飞到那座高楼,由这个树梢飞到那个树梢。女主人用尽办法招呼它飞回城堡,但是这些办法的效果显然无效,即使是它美丽的妻子也不能令它变心。使陶洛丽斯更加焦急的是,另外有两只强盗鸽子和它结成了一道, 这种家伙专门会引诱飘零的鸽子到它们自己窝里去。这只欣喜若狂的鸽子,正像一般初次踏进社会、毫无头脑的青年人一样,对于那些新结交的堕落的同伴是非常信任,并急于跟随他们去见识广阔的世界。它已经和它们飞遍了格拉那达的每一家房顶、每一座塔尖。暴风雨来了,它也不想回家,夜幕降临的时候,它还是没有回来。
晚上很迟了,女主人得到了最新消息,有人看见这只游荡的鸽子在琴纳拉莱夫宫的高楼上,碰巧那座古宫的管理人也有一间鸽子棚,其中正好有两三只这种四处勾引的鸽子, 好多鸽子都因此而受害。“自己的鸽子被勾引走了。”陶洛丽斯马上得出了结论,认为大伙瞧见的和她那只游荡的家伙在一块的两只披着羽毛的骗子是琴纳拉莱夫宫里飞出来的。于是陶洛丽斯先决定由派比——花园里的那个口吃的小伙子, 作为去见琴纳拉莱夫宫主管人的大使,要求他,如果发现在他的辖区之内有这样一只逃亡的家伙,希望他能把这只鸽子作为阿尔罕伯拉宫的臣民,押送回国。接受了任命的派比出发了,穿过月光笼罩着的树丛,经过一座巨大的山丘,踏上了外交的旅行。不到一个钟头,他就回来了,带回了令人烦恼的情报,说琴纳拉莱夫宫的鸽子柜里,根本没有这样一只鸽子。但主管倒是满口应允全力以赴帮助寻找。由于那个不负责的逃犯,它的女主人失眠了一夜,更可怕的是,整个宫殿都忐忑不安。
当然,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早晨我离开房间,头一个遇上的就是陶洛丽斯,她手里抓着那只游荡的鸽子,眼睛里欢喜得闪闪发光,快乐得足以抵消前一天的痛苦。陶洛丽斯放开了手里的鸽子。它在窗外乱飞,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不敢飞进窗户吧!可是它这次回来并没有取得大家的信任。从它狼呑虎咽吃着面前的食物的样子看来,情形就像一个浪子,完全是被饥饿逼回家来的。陶洛丽斯虽然怀着女人的天性,一面给它最知心的呵护,可是一面也在责备它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用各式各样的话骂它是个浪子。我注意到她已经为了使它再不能够远走高飞,特地剪短了它的翅膀。 我对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方法是绝对赞成的。这种经验适合的又岂止鸽子,对于人来讲不也是至诚、至真的道理吗?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陶洛丽斯是一个关心小动物、热爱自然的美丽温柔的姑娘,但是这些动物并不理解她的心意,特别是公鸽子逃走不回,这让陶洛丽斯满脸愁绪。
B.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是陶洛丽斯热爱小动物,关心小动物,表现小姑娘的善良;一是一对小鸽子夫妻不能理解女主人的善意,表现它们知恩不报。
C.小说的标题为“浪子”,一语双关,既指那只雄性的小鸽子,也影射了生活中和那只鸽子有相似特征的人。
D.小说最后一段写那只游荡的鸽子又回来了,陶洛丽斯眼睛里欢喜得闪闪发光,这样的结尾意在表明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主题。
【小题2】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认为是陶洛丽斯,也有人认为是“浪子”——鸽子,你是怎样理解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小题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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