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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美国作家约翰,弗洛赫蒂的小说,完成小题。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目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   。
(选自《特别关注》,有删改)
【小题1】阅读全文,给小说补写一个合乎情理的结尾。(50字左右)
【小题2】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小题3】小说中的“克里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这篇小说的题目有的翻译为“琴声”,有的译为“琴声缉凶”,你认为哪个更好?请简析其妙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8-22 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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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对桑顿的爱
【美】杰克·伦敦
桑顿是去年冬天和朋友一块儿来到白河河口的。
因为天太冷,桑顿不小心冻伤了脚。他的朋友汉斯和彼得担心他的脚伤会严重下去,于是在岸上给他搭了一个小木棚,让他留在那里养伤。他们自己则做了木筏,继续往上游走去了,等到春天河床解冻的时候,他们会再顺水而下,到河口来接他去道生。
在桑顿挺身救巴克时,他脚上的冻伤没有痊愈,走起路来还是有点跛。
在桑顿细心照料下,巴克身上的伤口也已经全部愈合,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
整个长长的春天,巴克就待在桑顿身边。日子过得很是舒畅,它时常地躺在河边漫不经心地望着解冻后的河水,看河水人遥远的地方呼啸而来,然后又滚滚而去。要不然就懒洋洋地躺在树底下,静静地听鸟儿在枝头上歌唱。他们整天无所事事,只是等着桑顿的朋友,来接他们到道生去。
巴克第一次过这种悠闲自在的生活,它甚至有些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了。
除了巴克之外,桑顿自己原来还有两只狗跟随着他。一只名叫斯基特,是爱尔兰猎狗;另外一只名叫尼格,是警犬和猎犬混血的大黑狗。它们对于巴克这个新朋友从不嫉妒也不欺负。它们像亲兄弟般,怂恿它参加各种可笑的游戏。
桑顿看着他们玩得那么开心,也常常忍不住加入它们的行列,一起玩耍起来。就这样在这个处处洋溢着温馨的家里,巴克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即使在阳光明媚的圣克拉拉山谷中,虽然法官和它的家人都对他不错,巴克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陪法官的儿子们去打猎时,它只不过是他们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和法官的孙子们在一起玩儿的时候,它也只不过是在尽监护人的责任。
然而,自从遇到了桑顿之后,它才真正地领略到什么是爱。
桑顿救了它的一命固然是理由之一,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桑顿是一位理想的主人。他把那些狗当孩子般看待,喜欢坐下来搂住它们的脖子,或者是把它们抱在怀里和它们东扯西扯。
桑顿有个习惯,常喜欢粗暴地用两只手把巴克的头拉过来,叫着各种巴克听起来倍感亲昵的绰号。桑顿这种表达疼爱的粗鲁方式,令巴克觉得十分新鲜和有趣。
巴克大多数的时候表现得很含蓄。它不像斯基特,经常缠住桑顿;也不像尼格,硬是把自己的头放在桑顿的膝盖上面。它经常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崇拜的眼神望着桑顿,而且一望就是好长时间。
从它来到北方以后,它的主人一个换过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巴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它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它而去,从它的生活中消失。
这种日夜的担心使它晚上睡觉的时候经常做噩梦。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时,它就立即爬起来,冒着寒风跑到桑顿的帐棚旁边,静静地站在那儿,倾听桑顿熟睡中均匀的呼吸声。直到证实了桑顿并没有离开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的窝里去。
尽管巴克非常爱桑顿,但是,潜伏在它身体内,遗传自祖先的原始气息依然存在。巴克的脸上和身上都留有无数次战斗的伤痕。但是,它的战斗能力并没有因此而削弱一分,它的凶猛敏捷一如前往。
斯基特和尼格性格很好,对它友善极了,而且是桑顿的狗。但是,其他的陌生狗接近巴克后,无论对方多么勇敢,它们很快地就认识到巴克是惹不起的。
它心里牵挂的只有桑顿一个人,有时也有路过此地的人会赞扬它,或抚摩它一下。但是,它对那些人都非常冷漠,而遇上过分热情的人时,它就立刻站起身,掉头走开。
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巴克开始根本不去理他们,直到发现桑顿和他们亲热地交谈。这两人就是来接桑顿的汉斯和彼得,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河口走向道生。
(节选自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桑顿在脚伤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依然挺身救下布克,使之恢复如初,这说明桑顿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
B.桑顿把布克当孩子般看待,尽管他对布克表达疼爱的方式比较粗鲁,但布克并不介意,反而感到新鲜和有趣,对桑顿有一种依恋感。
C.布克担心桑顿会离开它,晚上睡觉经常做噩梦,这是布克以前的痛苦经理给它造成的伤害,同时也体现了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
D.文章虽是节选,但首尾照应.结构严谨,语言朴实自然,在平铺直叙中表现出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凸显了人类的伟大。
【小题2】小说中布克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运用了什么手法来表现布克对桑顿的爱?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遨游建筑天地间

费慰梅

林徽因与梁思成、陈植一起从康乃尔大学到宾夕法尼亚大学读书,却听到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建筑系只收男生。原因是建筑系学生常要彻夜赶图,而无人陪伴的女生不太方便。本来徽因一直想上建筑系,才拉着思成来到宾夕法尼亚大学,结果自己反而上不了,这真是气不过。她不肯就此妥协。大学档案显示,1926年春,徽因已是建筑设计教授的助理,而下个学期又当上了建筑设计课的辅导员。

她怎么办到的?如何打破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规定?我们不得而知。反正从第一年开始,她就和思成一起上建筑课了。日后成为著名建筑师的哈贝森曾夸奖他俩的建筑图作业简直“无懈可击”。

我们可以从1926年徽因的一个美国同学为家乡报纸写的一篇访问记中,窥知一些徽因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生活的情况:

她在绘图室临窗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身子倚着绘图桌,窗外望去是校园的一条小径,她那娇小的身影弯下腰画那巨大的建筑图。每次三十到四十张图一起挂在巨大的评分室墙上时,她总是得很高的奖赏。这样说并非捕风捉影,因为她的作业总是得到最高分数,偶或拿第二。她文文静静,幽默而谦逊,从不把自己的好成绩挂在嘴边。

上大学的头一年,徽因和思成经历了一番感情挣扎,有时竟爆发颇为激烈的争吵。他俩的个性和脾气南辕北辙,婚前的这段时期,彼此仍有待调适。

在美国同学眼里,中国来的学生多半刻板、死硬,唯独徽因例外。她有着异乎寻常的美貌、活泼和机灵,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天生善于交际。

思成是个严肃用功的学生,他一辈子都是如此,这是他的天性。在思成的心目中,他和徽因是一种“没有正式订婚”的亲密关系,也许和徽因的想法相去甚远,她正充分享受美国的自由,她在同学里受到的欢迎真是令人陶醉。她已摆脱了家庭和文化的压抑,在新大陆快乐扬帆。所以当思成因为爱她,觉得对她有责任而想管管她时,她当然会嗤之以鼻。

不过,这种相互斗争的情况迟早会在不委屈自己和压抑脾气的条件下相互容忍和妥协。大学时代,他们性格的差异,从工作态度上便可看出。满脑子都是创意的徽因,常常先画出一张草图,然后一边做,一边修改,一旦有了更好的点子,前面的便一股脑儿丢开。等到交图的最后期限将届,即使不眠不休赶工也来不及了,这时思成就插进来,以他那准确熟练的绘图工夫,把那乱七八糟的草图变成一张简洁、漂亮的作品。他俩合作无间,各为建筑贡献出自己的特殊天赋,在今后共同的专业生涯中始终坚持着。

建筑史教授古米尔为二年级学生开了一门课,思成也参加了。他跑去找古米尔,说他从来不知世上有如此有趣的学问。古米尔反问他有关中国建筑史的情况。思成回答,据他所知还没有文字的记录,中国人从来不认为建筑是一门艺术,也从不重视它。但他本人不甚赞同。

思成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不到几年,包豪斯崛起。我常听见思成不时表示他的遗憾,说他刚好错过了建筑学走向现代的关口。然而,对一个注定要走独一无二的中国建筑传统之路的建筑学家来说,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系所提供的训练对他后来在中国的事业很有帮助。典型的习作,是以原历史背景重新设计凯旋门,或修复毁损的建筑物。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最后一年,思成开始全面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从比较草图、平面图、立面以及建筑特色人手,追溯建筑的变迁。这种训练极其重要。虽然我们不曾看到他绘制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图,但我们却有他后来十五年间制作的、关于中国建筑演化史的一批重要摹拟图。

1927年思成和徽因双双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年轻的思成希望对学术文献有更广泛的了解。他尤其想知道,关于中国建筑这些年来西方都出过些什么书。1927年8月,他向哈佛人文艺术研究所提出了入学申请,理由是“研究东方建筑”。哈佛录取了他,而对戏剧心存向往的徽因,则决定到耶鲁大学戏剧学院学舞台设计。

1927至1928学年的上学期,思成全部用来密集阅读,看西方人究竟如何看待中国艺术和建筑。当时西方有两位研究中国建筑史的先行者——塞伦和波胥曼。思成在1947年评论道:“这些作者都不懂中国建筑的‘文法’。他们以外行人的视角描述中国建筑,语焉不详。其中塞伦较好一点,他运用了《营造法式》,不过并不经心。”

在哈佛读书的那几个月里,思成做了一大堆卡片,上面写满了将来可能用得着的材料。但他也发现,关于中国建筑史部分,他在哈佛学到的东西很少。无数的宫殿、庙宇、塔楼、园林,中国自己还不曾根据近代的科学技术观念对它们进行过研究。中国建筑结构上的奥秘、造型和布局上的美学原则,在世界学术界中,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1928年2月,思成已经完成他到哈佛来的目的。与此同时,徽因则以她惯有的活力,在耶鲁大学戏剧学院的舞台设计者中赢得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因为她在建筑设计和绘图方面的高超技术,在交卷期限逼近时,她是每个同学的救星。

他现在可以正式提议结婚,而徽因也答应了。1928年3月21日,徽因和思成在总领事馆结婚。3月21日是宋代为李诫立的碑刻上的惟一日期,他们选择这个日子,是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前辈建筑师。婚礼一完成,两人便启程到欧洲度蜜月。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
A.“遨游建筑天地间”这一标题生动传神。“遨游”形象地写出了主人公求学的畅快;“建筑天地间”则写出了两位建筑科学家在建筑学领域思接千载、兼容中外的开阔视野。
B.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建筑图作业能得到哈贝森的高度评价,是因为他们的作业既有林徽因的创意,又熔铸了梁思成准确熟练的绘图功夫。
C.传统上中国人对建筑没有文字记录,也从来不认为建筑是一门艺术,从不重视它,梁思成是不认同这种传统观念的。
D.梁思成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后包豪斯才崛起,不无遗憾地错过了建筑学走向现代的关口,这让他注定要走一条独一无二的中国建筑传统之路。
【小题2】林徽因求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时是一位怎样的女子?请根据文章内容简要概括作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在坟墓中的旅行
威廉·伯克·米勒
新闻背景1925年1月,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弗洛伊德·柯林斯的山地青年在其父亲的农场上探寻一个能够吸引游客的大洞穴时,不幸陷入困境。在那个大洞穴中,柯林斯被一块巨石卡住了左脚,动弹不得。人们想尽办法施以援手,还是未能把柯林斯从困境中解救出来。19天后,饱受折磨的柯林斯惨死在洞穴中。在此期间,美国报界对此事进行了大量报道。当时正在《路易斯维尔信使日报》担任记者的米勒曾冒着生命危险5次进入洞穴,试图帮助柯林斯脱险。以下摘编的便是米勒系列报道中的一部分,它写于柯林斯被困的第5天,并获得1926年“普利策新闻奖”。
弗洛伊德·柯林斯正在经受着几乎难以描述的折磨,但他对被活着救出去仍然满怀希望,今晚6点20分我最后一次看他时,他这样对我说。
在亲自进到里面之后,我才明白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危急关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不能迅速行动起来,但我琢磨出了其中的原因。
我屈着双膝进入洞口,通道的直径大约为5英尺。走完80英尺远的陡坡后不久,前面就是相当平坦的地面。
从这里开始,我不得不像蛇一样蠕动。地面上每寸地方都是水,没爬几尺远,我周身就湿透了。每时每刻我都感到愈来愈凉。似乎要这样无休止地爬下去,但是,爬了大约90英尺后,我到达了一个非常小的隔间,比隧道剩余的空间稍微大一点点。
片刻的喘息之后,我再度开始爬向那个被困者。脏水溅在我的脸上,周身麻木,但我不能停下来。
最后,我下滑到一个8英尺远的陡坡上。少顷,我看见柯林斯,于是喊他,他咕哝着应了一声。
手电光照到了一张脸,那张脸上分明写着长时间的痛苦,因为自从周五上午10点钟陷入这里后,在每一个清醒的时刻,柯林斯都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他的嘴唇发紫,脸泛白。我意识到,要使他能活下去,必须采取某种行动。
在我看清他的脸之前,无论如何,我不得不将盖在他脸上的一块油布掀开。
“放回去,”他说,“放回去——水!”
这时,我才注意到,水一滴滴地从上面滴下来,每一滴都打在柯林斯的脸上。最初的几小时他不曾介意,但持续不断地滴水几乎使他要疯狂起来。这天的早些时候,他的兄弟将这块油布带给他。
这使我想到了旧时的水牢,我战栗了。
在这趟行程的尽头,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工匠们曾经钻洞穿道到我已到达的地方,但仍然够不着的原因。像他们曾经经历的那样,我精疲力竭,从头到脚感到麻木,寒气刺骨,空气污浊。在这短暂的一段时间里,我逐渐体会到柯林斯经受的痛苦是什么滋味,但我还是不能彻底地理解。我确信我将出得去,但柯林斯除了希望之外别无他法。我没有肉体上的痛苦,而柯林斯的一只脚夹在一块6吨重的岩石的天然裂缝里,无时无刻不经受着痛苦。
我试图爬过柯林斯的身体到岩石那儿,但他的身体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空间。我挤进去设法帮他,直到他恳求我下来。
“疼——太疼了!”他说。
柯林斯躺着,向左侧斜着,以至于他的左脸颊触到了地面。他的两只胳膊牢牢地卡在身旁的石头缝隙里,仿佛真的被套上了一件自然界的贴身衣。
我跟在路易斯维尔消防署的罗伯特·伯顿上尉的后边,柯林斯的弟弟霍默·柯林斯以及盖伊·特纳跟在我后面。霍默·柯林斯带来了全套衣帽,我们终于给他兄长穿上了。
被困者尽可能地挪转,以最大限度地配合我们,最后,我们在柯林斯身上系根绳子准备拖他离开。我们尽力拉,看上去好像前进了许多,实际上只将他挪动了5英寸远。
也许我们做过这种事,但我几乎回想不起它。我们中的所有人都处于崩溃的边缘。片刻之后,我们的力气使完了,再不能做了。
我们看见,柯林斯的弟弟带给他的垫子和盖的东西还在原来的地方,他正在休息(我们尽可能地让他觉得舒服)。
随后,我们在他脑袋附近放了一盏装满了油的灯。它的光线不强,但这微弱的光在那冷酷的陷阱中有很多的寓意,它或许能给这个勇敢但生存希望渺茫的地下探险者带来一些安慰。
我们道了再见,最后一个人开始后退。不久,我发现出去的路比进来时更糟糕。开始一段时间我简直无法向后爬,但爬过一阵后,我也能爬快了。
每爬一步,脏水似乎就溅在我的脸上。我不再在意它,因为我已经麻木了。我常常被堵在斜坡上,水就顺着脖子向下流,如我所说的,我感觉冷到了极点。
最大的安慰是,我们来到了离出口处还有大约一半路程的那个小隔间,对救援者来说,这是唯一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发现,低头、向后挪动双脚,使我可以环顾四周。
这一下可帮了大忙,不到20分钟后,我便已经置身于从出口处射进来的光亮之中。但是,在到达出口之前,我发现同行的两位再也不能前行了,我用尽所剩无几的力气才把他们弄出来。
(选自《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有删改)
【小题1】标题“在坟墓中的旅行”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这是一篇报道抢救被困者的新闻,为什么却重点叙写记者进出洞穴的过程?
【小题3】在美国报界当时的大量报道中,米勒的这篇报道脱颖而出,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请结合文本和新闻背景,谈谈你对这篇新闻社会价值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B.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C.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D.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小题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