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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法  官
[英]赤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说,约翰的父亲也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钱?”法官问约翰。“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年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家的地里干活。到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塞夫告诉他,靠狩猎能挣到很多钱,但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多恩并说明了他的打算,多恩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到了很多东西,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
约翰打算回家,但是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因此,约翰决定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到了下午,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他砍倒大树,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的工具也从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爬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他一连几个小时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浑身冰冷。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还欠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约翰,”他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待到4月底。这时,他得到的兽皮太多了,决定回家了。到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捕猎工具的钱;然后又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法官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约翰打开信,看了看日期。这封信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打猎向他借钱那天写下的。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并没有对法官多恩的外貌、服饰进行精雕细刻,但从简单的言行描写中,人物形象依然清晰感人,给读者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B.第二次狩猎后,约翰获得的兽皮卖了300美元,他终于还清了自己购买捕猎工具所借的150美元以及父亲生前借法官的40美元。
C.约翰很小就扛起了家庭的重担,他吃苦耐劳,具有担当和责任感,经受住了一次次的考验,从而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D.约翰经过多年打拼,30岁的时候,便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抗争,就能成功。
E. 法官多恩去世以后,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且自己没有后代。
【小题2】法官多恩明知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约翰,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小说,从法官多恩的角度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法官”,文中却用大量篇幅描写约翰。对此,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有人认为是约翰。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9-19 04: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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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寂静的声音

美戈登·汉普顿

①“人类终有一天必须极力对抗噪音,如同对抗霍乱与瘟疫。”这是诺贝尔奖得主暨细菌学家罗伯特·柯赫在1905年提出的警语。历经一个世纪后,这一天已经比先前近得多。今日,宁静就像濒临灭绝的物种。城市、近郊、乡村,甚至最偏远、辽阔的国家公园,都避免不了人类噪音的入侵,而在洲际之间往返的喷射机,也使得北极无法幸免。此外,对抗噪音与维护寂静不同。典型的反噪音策略,像是耳塞、噪音消除式耳机,甚至噪音削减法,都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因为它们无法帮助我们重建与大地的感情,无法帮助我们聆听大地的声音,大地却是不断在说话的

②人类的历史已经走到一个重要的时刻:如果我们要解决全球的环境危机,就必须永远改变现今的生活方式。我们比以往更需要爱护大地,寂静正是我们与大地交流的重要管道。

③不受打扰、宁静地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尽情诠释它们的意义,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早在人类的噪音存在以前,这世界只有大自然的声音。尽管这些声音远远超越人类语音的范围,就连抱负最远大的音乐演奏也无法比拟,但我们的耳朵早已完美地演化出聆听这些声音的能力,像是瞬间吹拂而过的微风暗示着天气即将发生变化,春天的第一声鸟啭预告着大地即将再度转绿、蓬勃繁衍,迫近的暴风雨承诺会驱走干旱,变换的潮汐提醒我们天体的运行。这些体验都能帮助我们找回与大地的情感,了解我们过去的演化。

④寂静并不是指某样事物不存在,而是指万物都存在的情况。它就像时间一样,不受干扰地存在着。我们只要敞开胸怀,就能感受得到。

⑤寂静滋养我们的本质、人类的本质,让我们明白自己是谁。等我们的心灵变得更乐于接纳事物,耳朵变得更加敏锐后,我们不只会更善于聆听大自然的声音,也更容易倾听彼此的心声。寂静就像炭火的余烬能够传播。我们找得到它,而它也找得到我们。寂静有可能失去,却也能够复得。尽管大多数人以为寂静是可以想象出来的,其实不然。要体验寂静使心灵富足的奇迹,一定要先听得到它。

⑥寂静是传授花粉的昆虫拍打翅膀时带起的柔和曲调,当它们为了躲避一时微风小心翼翼在松枝间穿梭时,虫鸣与松林的叹息交织成一片,可以整天都在你耳边回响。寂静也是一群飞掠而过的栗背山雀和红胸鸸,啁啁啾啾、拍拍扑扑的声音,惹得人好奇不已。

⑦你最近听过雨声吗?美国西北部的大雨林,无疑是聆听雨声的好地方。其实雨季的第一种声音并不是湿淋淋的雨声,而是无数种子自耸立的树上掉落的声音,很快跟随而下的是轻柔飞舞的枫叶,它们就这么静静地飘下,宛如冬日驱寒的毯子覆在种子身上。但是这场宁静的交响乐只是前奏而已,等强烈暴风雨的前锋抵达后,就可听到震撼人心的演奏,这时每一种树都会在风雨交加的乐声中,加入自己的声音。在这里,即使是最大的雨滴也可能没有机会撞击地面,因为高悬在头顶三百英尺处的厚密枝叶与树干,会吸收掉许多水分……一直要到这些高空海绵变得饱和之后,水滴才会再度形成与掉落……撞击较低的枝丫,再如瀑布般坠落在会吸收声音的厚密树苔上……接着轻轻掉至附生性的蕨类上……然后扑通一声无力地滑进越橘类的灌木丛里……再重重在坚硬结实的白珠叶上……最后无声地压弯山酢浆草苜蓿般的细致叶片,滴落地面。无论日夜,在雨停后,这场雨滴芭蕾总会再持续一小时以上。

⑧柯赫发展出能辨识病因的科学方法,回想起他那句警语,我相信寂静未受遏阻地消失,就像煤矿坑里用于侦查瓦斯的预警金丝雀,是一个全球性的警讯。如果我们不能坚决抵抗噪音,对大自然的寂静不断消失的情形置若罔闻,在面对更复杂的环境危机时,又怎么可能处理得好呢?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5年第11期)

(注)作者是艾美奖得主,声音生态学家、录音师。

【小题1】第①段画线句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形象而生动,请对此加以分析。
【小题2】分析第⑤段画线句“我们找得到它,而它也找得到我们”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下列对首尾两段作用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首段以柯赫的警语引出下文,开门见山,提出观点。
B.首段列举噪音入侵的种种迹象,旨在强调环境危机。
C.尾段警告人类寂静消失是更复杂的环境危机的预警。
D.首尾两段以议论为主,结构上前后呼应,结构完整。
【小题4】第⑦段连用一系列动词摹写水滴“滴落地面”,十分精妙,请加以赏析。
【小题5】请结合⑥、⑦两段的内容,分析作者描写寂静的意图。

同类题2

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生命的进化

正如生命的起源至今还是一个谜一样,生命如何向前发展的问题也还是一个谜,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如果地球上空最初没有出现一种屏蔽物的话,那么生命或许仍然停留在非常原始的阶段。最初,从地球上放出含有氧和臭氧,形成保护性的大气层。这个大气层介人水和太阳的致命辐射之间。在这层屏蔽物下面,一种新的生命演进过程——光合作用发生了。在最初的生命历程中,具有真核生物、古细菌、细菌这三界的划分,光合作用使有生命的细菌和藻类,利用太阳辐射能,创造出许多有机物质并释放出更多的氧气。

光合作用使光能微妙地转变为碳水化合物。它是所有生物必需的食品。在生命进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叶绿素。在藻类的光合过程中,叶绿素在受到太阳光的照射时吸收能量,再运用这种能量,分解水分子。此时产生的氢再和碳及其他化合物化合,形成为糖。同时,又把氧释放到大气之中。这个过程比现代石油化学合成物的生产过程要精巧得多。①这种合成过程是在大小还不到十亿分之一寸的细胞内进行的。 同时,通过微小的海生植物的呼吸作用,开始吸进氧气,排出二氧化碳,产生了可供生命利用的能量。因此,在光合作用开始时吸进的水和碳,最后又被放了出来。而光合作用放出来的氧,又通过呼吸作用重新吸收回去。地球上全部动植物生命的源泉,就是这两大物质的循环:碳的循环和氧的循环。此外,还有少量的氮、硫和磷的循环。

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逐步出现了细胞。生物的细胞具有惊人化学转变的能力,并不断地演变进化。南非发现的约30亿年前原始细菌的化石表明,这种细菌已经具有简单分裂的作用。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部也曾发现更进一步进化演变出的十亿年前原始细菌的化石,其中类似海藻的生物已被证明,其内部已含有细胞核。生物细胞在新的条件下继续进行进一步的演化。在澳大利亚爱迪阿加拉群山附近新发现的撊浣诔鏀化石证明,在7亿年前,已有多细胞的生物存在。这是首次发现的多细胞生物。所有复杂的生物都是多细胞生物。我们还不很清楚,更为复杂的生物器官是如何演化而成的。在经过长期的演化之后,在有荫蔽的温暖的海岸和河流出口处的水中,类似海藻的生物大量地繁殖了起来。通过它们的光合作用,放出了大量的氧气。今天,我们呼吸的氧气总量的四分之一,就是由海洋中的最微小的浮游生物所产生的。而水和空气相接触的海面,正是这些浮游生物的栖居地。

当时的火山和地震还在震撼着地球,海啸还在冲击着陆地。这种自然界的变动过程,正好为生命跃进到第二个阶段作了准备。有些海生的植物被冲到岩石上,并在那里生存了下来。迄今发现的顶囊蕨化石是最原始的陆上植物的化石,这种植物约生存在4.5亿年以前。越来越多的植物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生长起来。随后紧跟着,也出现了动物。鱼类逐渐演变成了两栖动物,鳍像腿一样帮助它们爬过被海水冲刷的沼泽地和湖泊。鱼鳃后来也发展成为肺,能够呼吸大气中的氧气。 约在3.5亿年以前,生物开始大规模地向陆地移居。大量植物覆盖了地球的多石的表面,在整个地球表面上遍布了生有绿叶的新型植物,它们进行着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大气中不可缺少的氧气,有四分之三就是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产生的,从而供给地球上所有生物呼吸所需的氧气。动物也不断也出现在陆地上。从此,陆地成为生命进化的主战场,多彩的生命世界②也便从此开始了。

(节选自德马克斯·舍勒《人在宇宙的地位》)

【小题1】请阅读画横线①句,联系上下文,说明“这个过程”是什么过程,其“精巧”是怎么体现的?
【小题2】第3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方法来说明生物细胞演变进化的?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联系全文,请回答作者论述生命进化的“主战场”有什么变化?从“多采的生命世界②”话语中探究作者写此文章的意图。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胡安发现了一条绳索
秘鲁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
胡安发现了一条从天上垂下来的绳索。
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一边看着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
“这孩子太孤独,出现幻觉了。”听到胡安的故事,他姑姑会这么说。“应该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最后她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于是胡安一直跑回了家,看见他爸爸正坐在门口的那段老树干上。“有一条绳子从天上垂下来!”胡安喊道。
父亲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好像胡安说的是一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方言。
胡安痛恨没有人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人们总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尽管他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
“爸爸,你得看看,我发现的那条绳子非常粗大,我一个人没法把它运回家。”胡安试着用父亲的语言表达,想让他别再像平时那样用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你还得洗洗脸,奶奶讨厌看见你这样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父亲回答说。
“请您跟我来一下吧,爸爸,就一会儿。”胡安哀求道。
但这仍是徒劳,父亲不喜欢胡安求他玩耍,就像不喜欢玩耍本身,于是那孩子决定再次消失,重新向发现那条绳索的地方跑去。
他很快又看到了它,在大草原中央,纹丝不动,风吹拂着,但那条绳索仍定定地悬在那里,并 不是绷紧了,只是静静的。胡安看了它一会儿,又向天上望去,寻找一种解释,但是同样一无所获,这时他想到直至现在他还没有碰过那条绳索,就决定碰碰看,好证明那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幻觉,或是海市蜃楼,就像那些在沙漠里迷路的旅行者所看到的。
胡安重新看了一下绳索,决定走过去。但因为某种原因,那种关于搂着绳索渴死的旅行者的想法让他产生了一丝恐惧,不敢向前走一步;考虑了几秒钟后,他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又一步,又一步,直到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他伸出胳膊,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绳索。“很软。”他想。
很快胡安忘掉了最初的恐惧,决定拉一下那条绳索。他用双手抓住绳索,使劲向下一拉,但是什么也没发生,绳索顶住了他的全部力量,于是他决定全身吊上去,他助跑,牢牢地搂着绳索纵身一跳,就像一个九岁的人猿泰山一样吊在了绳索上。
胡安想起了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那个小孩在他家院子里种下了三颗菜豆,最后菜豆长成了一棵巨大的爬蔓植物,一直长到了天上,那孩子顺着它爬上去,在顶端发现了一座城堡,里面满是财宝。但是真的是菜豆吗?菜豆不会长成爬蔓植物呀,真是个奇怪的故事……
胡安学校的作业本上总是写满了老师的评语,说他是个非常不专心的孩子,喜欢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现在胡安可给了所有那些老师一个理由了,在他眼前出现了一条悬空的神奇的绳索,而他又由此联想到了菜豆的故事和干渴的旅行者!“我应该爬上去,我得看看这是什么。”他这样想着,开始攀着绳索向上爬。
胡安爬到十米高的时候,就害怕得不敢继续了,但是也没有勇气松开手,于是就停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小手很疼,胳膊开始颤抖,他决定慢慢地滑到地面上去,然后从家里随便找个人来,让他看看这条绳索。但是他刚准备动一下,就感到绳索开始下降。
他又停下来,想等绳索稳住以后再从容地滑下来,但是突然,砰!绳索猛地往下一顿,胡安大叫一声,手抓得死死地,等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吊在绳索上,但是好像下降了一米;又是砰的一声,绳索又一次下滑,但是他还不想松开手,他已经吓得不会动了,突然,从很高的地方传来一声:砰……胡安一下子掉在了地面上,绳索开始往他身上落,好像终于从固定它的地方松开了。
绳索不停地往胡安身上落,他弓起身子,但是他无法站起来,这样过了一个多小时,绳索还在不停地下落,把胡安埋在里面形成了一座小山;胡安绝望地挪动着胳膊,这时他感到绳索湿透了……他终于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那时下午茶的时间早过去了。
父母不想听胡安解释,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开始下着细雨;一顿惩罚后,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透过窗户看着雨,无法讲述自己的奇遇。第二天他起得很早,想回到那个地方,但是雨下了一整夜,整个大草原都淹了,家人不让他出门,父母还在为他生气,他那关于悬空的绳索的谎言让他们更加恼火。
雨不停地下了三天三夜,胡安的父母决定停止度假回城去;胡安无法回到发现绳索的地方了,全家人都监视着他,同时全家人都受够了那场绵绵不绝的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那场雨的罪魁祸首……
在绳索落地的地方,大雨形成了一个湖;随着时间的流逝,湖带来了植物,植物引来了动物,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山谷;七十年后,那个被称为“拉坎提亚”的山谷里的湖成了当地河鳟最多的地方;最近一次我去那里,一边和孩子们在湖里游玩,一边与好几个钓鱼爱好者和渔夫一起钓着河鳟。但是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湖里的所有小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在垂钓,那是一个老人,他看着沁凉的湖水,似乎在思念着什么。看了他好一会儿,我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上前问他在找什么。
“我的绳索。”他回答道。
(选自《译林》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通过少年胡安随父母在乡下度假时偶然发现天空悬绳的故事,呈现了童年的奇遇对人生的影响。
B.小说非常善于刻画人物,作者灵活地运用了语言、心理、动作等多种描写手法来塑造主人公胡安的形象。
C.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为胡安决定爬上绳索的行为提供了动因,使情节摇曳多姿,也展现了胡安的性格。
D.小说末两段用全知视角来叙述,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使故事更具有真切感,留给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
【小题2】小说主人公胡安这一形象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绳索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可作多元解读。你认为文中的绳索有哪些象征意义?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移动的故乡

(韩)许世旭

母亲守寡,转眼两年,而我心中温馨的故乡随着变动,也近两年,宛如小贩动不动就易地而卖。

故乡之所以被称为故乡是有许多种说法的,有的人是以自己出生的地方为故乡,有的人是以亲族聚居的地方为故乡,而我是以父母所在,尤其母亲所在的地方为故乡。母亲亲手做的清豆酱,放在房间一个角落里,从它发酵时发出的香味里我才发现故乡。明明有户籍上的本籍而没有故乡的人,假若有被豆酱的臭味儿熏熏的卧房,感觉上就会舒服多了。

母亲高龄七十,是乡下地主的媳妇,也是四代奉祠的宗妇。自父亲去世后,母亲整顿切,拖着老躯到各个孩子家做“非时的流浪”,她既不是失掉家乡的人,也不是避难的难民只提着一个小小的塑胶手提袋。

母亲来到我家,就嫌这里像悬在半空中的鵲巢,窗一打开就让人感觉晕眩,她不喜欢公寓,马上就又准备离开,要到七百里外的南道老幺家去。清早起来,趋往母亲的房间,只见她老人家已经整顿好一切,盘坐在那儿,来时携带的手提袋整理得好好地放在一边,可以说走就走。见到那整理好的袋子,一阵罪恶感与辛酸掩袭而来,是不是我只忙世俗的事,只在早晚探望一下的缘故?如不是,是不是黄昏时的寂寞与焦躁,使她感觉到哪里都不是安住下来的好地方?

敌不住好奇心,我偷偷地打开放在一角的手提袋,里面有一两套外衣、内衣,还有我买给她的强胃散(台湾货)药瓶、橘子、苹果、破碎的饼干、口香糖,另一角有用破烂的手巾包着的梳子和小镜子。手提袋里面折放着应该挂在衣柜里的衣服,有应该放在镜台前的盥洗用具,有应该放在粉盒里的常用药,而给她做零食用的饼干、水果,她都收藏在这里,这时我忽然感觉眼角湿润起来了。

扁扁的袋子里有以前我送的金钗,用布片包着,媳妇编织给她的新袜子也用透明纸原样放着,另有几张卷得整齐的纸钞。换白句话说,这个手提袋是衣柜兼粉盒、镋台,这可就是母亲的全部动产!

七十三年来获得的动产,还不到我出国时手提的箱子的几分之一,随着年轮增长应该膨胀的目录,即使是双破鞋子也好,而母亲却以反比例下降,渐渐向赤宇还原,是不是她不喜欢重的东西?

其实那塑胶手提袋里的动产,并不尽为母亲自用,橘子、口香糖、饼干都是为散在各地的孙子孙女而准备的。母亲自丧夫之后,从大户长的地位落为孙子的保姆,事情更为繁忙情爱也更要分散,有许多地方要去,但心中却常空虚,有许多空闲却常焦急,每碰到这些时候,母亲总是提着这个袋子登上疲倦又寂寞的旅程。塑胶袋里折放的衣服,每条皱纹都有着孤寂的痕迹

有时到父亲坟上去,母亲经常悲伤得不能自持,两年来她把陌生的山麓当作吐露胸怀郁恨的好地方,母亲的心中,是不是也有个移动的故乡?如果说真有归去的故乡,母亲已决定回到父亲的身旁,她早就含情脉脉地在抚摸着它了,她已嗅着那里发出的芳郁艾草和土地香味了,如果把始终和生死看成一体更是如此,母亲心中的故乡已经移往他处了。

昨天早晨母亲也是提着那个塑胶手提袋到全州幺弟家去的,话虽然说是汉城太嘈杂其实是急着要抱抱刚满百日的孙女,更切实的是要更接近祖坟所在地,想踏着湿湿的泥土,可不是吗?

新春已晚,广播中一直可以听到《故乡的春天》这首歌,可是不知什么缘故,我对桃花杏花、杜鹃花盛开的故乡变得厌倦起来,仔细一想,白长衫的父亲离开了世间,而母亲煮好豆酱也离开故乡浪迹他乡的缘故。

去年秋天这种厌倦也呈现我心中,母亲当时住在大邱二弟家中,晚秋,我满怀回故乡的兴奋,坐上火车,而驶到半路,我才发现我在向着陌生的秋风岭疾驰。

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全州,有时候在大邱,有时候在我出生的地方,可是当母亲在我家的时候,我却不把汉城当我的故乡,这是为什么?

二十多年前我们穿的衣服都是母亲亲手做的木棉质衣,至少内衣是现在披在身上的一丝一缕再也没有母亲的辛劳。今天就如母亲的辛劳变得无用般,故乡有时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时候却忘得一干二净。不管别人怎么说,我有故乡的,而我的故乡被浓雾掩遮随着母亲所在而移动着,又随着老母那憔悴的塑胶袋搬来搬去。

当老母离乡背井时,我竟失去了故乡

选自《移动的故乡》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中所提到的清豆酱的香味实际是母亲给我的温暖、关爱、呵护的一种具象化表现,也生动地表明了我心中的故乡异于他人的原因。
B.母亲手提袋中有给孙子辈的食品、我和妻子的赠物、日常用品。这些物品体现出母亲对孙辈的牵挂对儿女亲情的珍视和内心的孤寂。
C.母亲将父亲的坟地作为归去的故乡,表明母亲对父亲有着真挚而深厚的情感,也表现了作者也借此表达自己即将失去“故乡”的伤痛。
D.本文语言质朴,笔触细腻;通篇采用欲扬先抑、虚实结合的写法,曲折生动地表现出母亲平凡中的伟大和自己对母亲的深情至爱。
【小题2】联系上下文,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意。
①塑胶袋里折放的衣服,每条皱纹都有着孤寂的痕迹。
②故乡有时在那遥远的地方,有时候却忘得一干二净。
【小题3】文章以“移动的故乡”为题,意蕴丰富,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路灯和我们的街

(土耳其)阿古兹·涅辛

我们街上的邻居对于四年举行一次的参议员选举觉得很不理解,而且怨声载道。您别以为我们有自己的参议员,能替我们做主,哪有这样的好事?……也别以为我们能从自己街坊里选出一个参议员。那是白日做梦!参议员们根本不到我们这条街上来,要是真有一位信步走来了,那么他一定出不去。汽车从来不从我们这条街经过,电车不通,大车也不来,就连骡子也过不去。

您可别一高兴就路过我们的街——保管连您的怀表也会停住。一个文明人在这个大城市里见到这样的街道,他的大脑准会出现故障。

可是我们却整天在这条骡子也过不去的街上来来往往。大姑娘们拖着木屐吧嗒吧嗒地走着,光脚丫的孩子们在噼啪噼啪地瞎闹。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住在这条街上,能不走这条路吗?

可是我们街上的居民不知天高地厚,居然要管起国家大事来了!他们居然不满意四年选举一次!

“哎,你们都是什么人哪?你们知道什么是选举吗?你们懂得参议员是怎样的人吗?”我这样劝解他们、可是白费劲。他们哪能懂得这些?他们自作聪明,而且根本不想明白一点道理。这也难怪:他们每天来往的这条街道是连骡子也过不去的呢。

“那好吧,既然不赞成四年选举一次,那么八年选举一次怎么样?”我对他们说。

“不,选举次数要多些!”他们回答说。

“两年选举一次吗?”

“不,老兄!要每天晚上天一黑就来一次选举。”

“哎——敢情是咱们的街坊都疯了。”我叹了一口气。

我们这条街也真怪,每个居民都欠着一身债。这里房东在撵房客,那里的债主把门捶得震天响。门板上横七竖八地刻满了道道儿,因此送牛奶的,卖水的和面包铺掌柜的都没法再用小刀或铅笔在上面做记号了,小商贩在主顾家的门上用刀或铅笔画道,作为欠账未付之记号。我们天还没亮就起身,然后一直到中午都在为生活而奋斗:又是还债啦,又是收账啦,闹得不亦乐乎.从中午到第三次祷告,是母亲揍孩子的时间,过了这段时间直到天黑,就是孩子你打我、我打你的时间了。在一片搬嘴弄舌、说长道短的气氛中,夹杂着煎大葱的气味。在这个时候,妇女们也不忘彼此相骂。而从晚上一直到天亮,她们就一直和自己的男人吵架。

据说咱们这个地球的战争已经结束了,但是这和我们有什么相干?我们街上的战争并没有停止。

总之一句话:我们街上的居民被这些所有使人忧伤、悲伤、烦恼的事弄得疯疯癫癫了。

“我说各位街坊,像选举这样的大事能每夜来一次吗?”我想说服他们。

不料问题根本不在这里。

这里面另有文章。我们街角上有一座路灯。不瞒您说,这座路灯是有名无实的:它既没有玻璃,也没有灯罩,也没有灯头,一句话——凡是路灯所应该有的一切玩意儿它一概没有,有的只是一根铁柱,可是我们已习惯叫它路灯了。

我们街上的居民早就忘记了路灯应该照耀街道这样一条真理,这根铁柱子光秃秃地竖立在街角,就好像一种装饰品、可是它倒能使孩子们解闷开心。他们走在铁柱周围转来转去,一看见乌鸦落在铁柱顶上,就拿弹弓射它们、

这座路灯是谁装的呢?是一位什么大慈善家?慈善团体吗?国家吗?政府吗?市政府吗?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装的?为了什么?管这些干什么,我们只听年逾古稀、行将就木的老年人说过。

这座路灯只在当年雷莎德苏丹登位的时候亮过一次,后来公布宪法的时候,它还点过一两夜。至于它在共和国宣布成立的时候有没有点过,至今还是一份疑案。有的人说点过,有的人却说没点过,

现在言归正传,且听我们的街坊对路灯和选举的关系如何解释。一位老大爷心直口快地说:“您记得不久以前的那次选举吗?在选举的那天,给咱们的路灯安上了灯罩、玻璃、灯头,当天晚上就点上了煤气。咱们这条街顿时热闹起来了!可是一过了那夜,直到如今,路灯都没有亮过。”

感谢上帝,这下子我总算明白过来了。我懂得了我们这条街上的居民为什么希望每天晚上天一黑就进行选举——因为一选举我们的路灯就亮。说实在的,我是同意他们的意见的。

【小题1】对每天选举参议员的提议,“我”的态度前后不一,为什么?
【小题2】简要分析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有人主张将小说标题改为“选举”,你是否同意?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4】本文叙述特色鲜明,试从叙述视角、叙述人称、叙述顺序等三方面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