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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吻别孩子,吻别马尼拉

(新加坡)黄孟文

①她教课到一半,忽然有一位同事来叫她去接一个紧急电话。是医院托人打来的。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你家菲律宾女佣抱着你们家孩子跳楼了!”她耳朵嗡的一声,吓得差一点晕了过去。“菲佣当场惨死,孩子受重伤,目前在大巴窑医院急救。。”

坐在车内,她急得像一头在喷着岩浆的火山边缘寻觅方向的母狮。厚黑嘴唇因气愤过度而一直抽搐着。一佛出世,二佛涅槃。反复又反复地詈骂菲佣:狠辣、卑鄙、没有人性、比五步蛇的唾液还要毒百倍。要自杀自己去跳楼好了,为什么要把我的儿子也拖着去送死?早上自己只不过责怪了她几句,难道就要这么恶毒地报复?你自己命贱不值钱,要进地狱为什么不独自去?我的儿子可是宝贝啊。可怜他才三岁。Boyboy……希望他吉人天相。我愿意变卖一切来救活他。这个死安娜,整天都要我来催促她做已规定的工作:准备三餐、洗衣、熨衣、抹地、孩子午睡时到楼下去买面包、鸡蛋或罐头食品、下午洗车、晚上送孩子去语文学院学英文……总是想偷懒。今早,咖啡还没有泡,就坐在床边看她女儿的照片,一边看一边垂泪。说女儿病了,要找娘。也是三岁。可怜。妈在国外讨生活。嗬……嗬……真是岂有此理,生病就生病,千里迢迢,干流泪有个屁用?把工作也停下来。作为她的波士,难道我责骂她有错么?就要害死我的儿子?还称得上是人吗?还是一个大学生呢。这样害人害己,连鬼都不肯饶过她。难怪她一跌下地就去见阎王。我的宝贝啊可千万没事。老天爷啊请加倍保佑他。Boyboy……无辜被人拉去闯枉死城。她一边骂一边切齿咬牙。

③Boyboy……在急救室。医生不准任何人入内探视。她被催促着回家,警方人员要来查看。电视机还在播放着卡通片。一个系着长线的气球在天花板上浮动着。另一个气球已爆裂,破胶皮冤屈地缩在地板上一角。厨房后边有几根挂满衣服的竹竿伸向阳光。一个红色气球系在窗边,非常耀眼。这些气球是昨晚从宴会上带回来的。窗内歪歪斜斜摆着一张椅子。安娜就从这儿挟持着儿子爬上去跳楼的么?警察一直伸头向外张望。带着手套东量量西量量,脸色沉重。时而发出几个问题,不断作记录。安娜床头仍然立着那个镶着小女孩照片的镜框。这张照片令人恨之入骨,因为就是她间接害得儿子坠楼的啊。她拿起小镜框,用力掷向地板。哐啷,碎了。照片后页写着几个英文字:吻别孩子!吻别马尼拉!警察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严厉地说在罪案调查期间,不可以捣毁屋内的任何物件。他们仔细包起这张照片,带回警署。

④医院传来大喜讯:男孩已经脱离危险期。左手骨折断了。身上一些皮外伤无大碍。后脑验明没有严重受损。大略再多一星期就可以出院了。她比中了大彩头奖还要高兴,急忙再度驰去大巴窑探视儿子。验尸庭的诊断报告公布了。警方在经过了多方面的追踪与问话之后,综合调查结果也终于在许多人的期望中发表了:菲佣的后脑与背部因猛撞地面而碎烂。男孩是在坠地后才从女佣的胸腹间松脱,被抛出数尺之外。最初女佣是在下楼购物返回住家时惊见孩子爬高高取球,急忙爬上窗口救援,不慎二人同时坠落。菲佣用自己的身躯护住男孩……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概括文中安娜的形象特点。
【小题2】指出第②段画线句子的修辞手法并作简要赏析。
【小题3】第③段画线部分的场面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题4】请探究文章标题的意蕴。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17 02:01:28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坐在垃圾堆上的男人

美图维亚·博尔顿

从前,有一位非常富有的人,名叫法尔博斯。尽他非常富有,但他也很痛苦。

他用尽一切办法,想抚平自己的痛苦。他去看医生,但他们全都说他气壮如牛。他去玩音乐,玩各种运动,尽情跳舞,去旅游,甚至尝试冥想,但这一切似乎全都没用,他仍然很无聊,很郁闷。

无奈之下,他向一位智者求教。

“你的问题,”智者说,“是因为你从未做过慈善。你完全是为自己而活——所以你会痛苦。如果你要快乐,那就去帮助他人吧。”

这是他从未想到过的!他可以做慈善,然后就可以摆脱忧郁。他带着新希望离开了智者。

但是,他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那些看起来贫穷的人给他的感觉是他们并不是真的贫穷。他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真的需要钱,但他们并没有表露出来。他不可能就这么把钱给每一个人,如果把钱给了那些不该给的人,那根本就不是做慈善。

于是,他有了一个主意:他把钱给那些已经绝望了的人。他认为,这种人才真的贫穷。

他开始到那些可以找到不幸的人的地方:医院、孤儿院、监狱、酒吧和贫民区。但他根本无法成功。他见了有困难的人、有疾病的人、有债务的人、有对手的人,他见了无家可归的人、身无分文的人、失业的人、无助的人,但却没有觅到绝望了的人。

他感到越来越绝望了。

有一天,当他在一条小巷中行走的时候,他听到了从垃圾场方向传过来的呻吟。他立即朝那个方向走过去。

垃圾堆上坐着一名男子,他表衫褴楼,浑身疖子,不停地呻吟,仿佛这就是他的工作。

“你怎么了?”法尔博斯急切地问道。

“哎呀,不要问了。”男子回答,他双手抱着头,来回摇晃,“我失去了一切!哦!我的钱,我的工作,我的房子,朋友,家人,所有的一切!现在我又长了这么多疖子!哎呀!”

“告诉我,”富翁激动地问,“你还有希望吗?”

“希望?”他回答.“你说的希望是指什么?”

“你知道的,”富翁说,“希望事情会变好。”

“当然!”穷人睁大眼睛看着他回答,“只要我还在大地之上,而不是大地在我之上,我就有希望。进坟场就没希望了!你在寻找无望?到坟场去吧。”

此时,法尔博斯真的是地绝望了。难道他注定要痛苦一生吗?他就没有办法把钱捐出去吗?

突然,有个念头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他可以采纳这个人的建议!他可以到坟场,把钱放在那里。

他知道这是一种孤注一掷的做法,而且也不是真正地做慈善。但至少这是给予!而且,钱肯定不会落入不对的人手中。

于是.当天晚上半夜,他带着一麻包钱和一耙铁锹,悄悄地潜入当地一处墓地,随使挑了一座坟墓,挖了一个洞,把钱扔进去,用泥土覆盖好,然后跟进来时那样悄悄地离开。

他一回到家,立即就感觉好受多了,仿佛一块压在他,心头上的石头被取下来了。他终于开心了!

一眨眼,两年过去了,法尔博斯几乎忘记了坟场这件事。但是,造化弄人,此时,他的命运轮盘朝着厄运方响旋转了——他生意大不如前。5年后,他已近乎破产.迫切需要一笔现金。

竟然,他想起了那笔埋了的钱。

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当晚,他带着同一把铁锹和同一个麻包,再次悄悄地潜入同一处墓地,找到了他埋钱的那座坟墓,好了,再过几分钟他就可以…….

“举起手来!”他身后一声厉喊,“举起手,别放下!警察!”

法尔博斯的膝盖开始颤抖,他几乎被吓得摔倒。“现在慢慢转身。”又一声厉喊。

他转过身子,看到一位警察,用一支巨大的枪对着他。“抢劫死人,哦?你真低贱!”警察说,然后给法尔博斯戴上手铐。

他想解释,但他颤抖得很厉害,已经无法自控,只能说出“不是……但是……我只是……”。几分钟后,他就被送去坐牢了。

一个星期之后,唯一能够让他感到安慰的,是数年前那位坐在垃圾上的男人所说的那句话:“只要我还在大地之上,而不是大地在我之上,我就有希望……”

那位警官出庭作证。

“法官大人,我是在犯罪现场抓住他的。他当时用一把铁锹在挖,在坟场中挖,想盗窃死人的财物?他甚至还带来了那个麻包,用来装金银等财物。”

“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吗.法尔博斯先生?”法官转向他问道。

“法官大人,事情不是这样的。你知道吗,几年前,我把一些钱埋在那里了,因为我那时在寻找没有希望的人。也就是说,我得做慈善,因为有位智者叫我那样做,所以我就去寻找这种人……”法尔博斯看看法官,想知道自己所说的是否有用。

“好,接着说。”法官说。

法尔博斯接着说:“嗯,我在垃圾场遇到了一位男子,他浑身长满疖子,是他让我去坟场的。于是我就去了,并把钱埋在了那里,而现在我需要把它们取回来。”

“你相信这话吗?!”警察惊讶地叫起来。“请原谅,法官大人,这是我听到的最疯狂最混乱的谎言!”

“是的,我相信他的话,”法官强调说,“这个人说的是真话,把他释放了,他是无辜的。”

“什么,法官大人?”警察说,椎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把他释放了。立即释放。”

法尔博斯先生回到大街上之后,迷惑不解的他努力想:为什么会是这样?在他沉浸于意想不到的自由的喜悦之中时,好像有什么在他脑后不停地唠叨。那个法官,他以前见过他吗?他记得,自己应该是在哪个地方见过这副脸面……

(选自《坐在垃圾堆上的男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开头写法尔博斯富有却很痛苦,他用尽一切办法想摆脱痛苦,为后文他不停地寻找方法埋下伏笔。
B.智者是想让法尔博斯明白:人只为自己而活着是没有意义的,而且这样没有意义的生活正是法尔博斯痛苦的根源。
C.法尔博斯始终没有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直到把钱埋进坟场,他才感觉好受多了,他终于开心了。
D.作者写了法尔博斯想方设法做慈善及后来被误当小偷却又被法官释放的奇特经历,并借此表达好人终得好报的主题。
【小题2】小说的情节设置巧妙,运用了多种手法,请找出两种,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只要我还在大地之上,而不是大地在我之上,我就有希望”,这句话既是理解人物形象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编织”与“相见”
刘荒田美国
①二月,加拿大的滨海名城温哥华的景色,害得当地的朋友不好意思。三月来就好了,樱花全开,树上是花的海,树下是人的海!——画家指着湖畔一排排光秃秃的树,绘声绘色地告诉我。教我拿什么招待你们?无花果、李树、樱桃、葡萄,连芽也没有,记得我发给你的照片吗?九月,满院子是沉甸甸的果实——业余园艺师恨自己当不了武则天,人家在严冬降旨,百花即时乖乖地联手盛开。
②早晨,我在旅馆吃过早餐,坐对落地窗外的阴雨。心由景生,落寞是免不了的。坐腻了,出门去,把晴雨两用夹克的领子拉高。绕到旅馆后面,那里有一个小而美的湖。不愧是枫叶的国度,小路两旁白里带青的树干下,堆着形状规则的枫叶,一律呈乌黑色。如果秋枫是遍野熊熊的炭火,那么,落叶就是灰烬。我绕湖散步,一肚皮遗憾。从阳光加州来,那边一年四季不缺轮着开的花,教人目不暇接的色彩接力赛,没一天停过。此刻呢,满目是光秃,枯萎,暗哑。
③好在,湖畔散布的长椅有看头,都是居民捐赠的,各有献出的理由,写在铜制的铭牌上。总括起来,都是为了纪念亲人或朋友。其中一张,摆在枫树下,三尺开外是潋滟的湖水。我俯身细读铭文,它的大意是:我挚爱的母亲玛格丽特·泰勒夫人,生前喜欢坐在这里,编织金色,欣赏风景,乐而忘返。如今,她与自然长相厮伴。顿时,轻微的颤栗通过我全身。
④“编织金色”,带着魔法的意象啊!且给早晨寂寥的湖畔布置秋光,枫叶醉红,泰勒太太在这里安坐。她最喜爱的活计是编织,便携小凳子下的小篮子,盛着编制针,几捆彩色毛线。她意态悠然,微笑凝在嘴角。阳光如丝绦,从叶间漏入,泰勒太太的银发散成此刻的细雨。从毛线的经纬间出入的编织针,把风声,把水影,把花蕊前蜂鸟的灵巧,把湖上白鹅的淡定,把飞絮飘扬的悠然,还有路过者友好的招呼,小狗戏耍毛线团的憨态,一股脑儿地织入。而这一切,都被金色的阳光晕染过,被她纳入金色晚年的版图。一年年下来,泰勒太太在树下织就几件毛线衣、几顶帽子、几条围巾,为了老伴、儿女、孙儿女、亲友,或是为了社区的慈善基金义卖大会。湖波早已把她的影子折叠起来,把她的笑语录进波纹。她圆满的人生,化为一张长椅。我小心翼翼地坐下来,抚摸湿漉漉的椅背,心头升起无限的暖意,眼前的毛毛雨,被幻象里的阳光锻打成黄金细丝,光影浮动,碰撞,搅拌,泰勒太太手上的编制针,有如指挥棒,金色的旋律盘旋,飞升。
⑤就在这一刻,我又发现,长椅旁边的柏树,树干上钉着一个铭牌,上面有这样一句:“我们必再度相见,在树下。”原来,这棵树是丈夫为亡妻而栽下的。我又被震撼一次。是啊,尘归尘,土归土。他们必然在泥土里重新合而为一。
⑥从“编织金色”到“泥土里的再度相见”,完美的晚年,必然的归宿。湖畔不起眼的一隅给我如此丰美的启示,在怎么也快乐不起来的天气里。
⑦经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身体马上轻盈起来。周遭无一不凋零的林木,忽然变得无比迷人,看,赤裸裸的枝,光秃秃的茎,钉在铅灰色的天幕上,这里一排,那里一堆,貌似孤苦无告,其实在囤积生命的伟力。谁说它们难看?这不就是郎静山先生不朽的摄影作品?不能比它们更简练了,也不能比它们更繁复了!
⑧我对温哥华说:只要“编织”与“相见”这两个铭牌在,哪一天来,都是绝佳时间!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中“业余园艺师恨自己当不了武则天”,表达了画家朋友对二月的温哥华缺乏美景的无奈和遗憾。
B.第④段“湖波早已把她的影子折叠起来,把她的笑语录进波纹”,运用拟人手法,写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融。
C.第③、④段中儿子为母亲刻的铭文,让作者感受到儿子对母亲的挚爱、泰勒夫人对生命的挚爱,作者心中升起暖意。
D.第⑦段所描写的无比迷人的林木、囤积生命的枝与茎,带有鲜明的主观色彩,用欢乐之景烘托欢愉之情。
【小题2】第②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综观全文,你如何理解本文标题的含义?以此为题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1)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2)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3)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4)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5)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6)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7)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8)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小题1】全文为什么以缙云的地名开头?
【小题2】简析文中第六段的写法。
【小题3】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征。
【小题4】分析标题中“古风”的具体内涵及作为标题的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真实情节
希区柯克
差不多晚上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
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位年轻女子,直到她们开口说话为止。
“先生。”其中一位打招呼。
他的视线越过老爷车的车顶望过去,见开口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在她身后的是一位消瘦的黑人女子,年龄和她差不多,只是个子比她高一些。两个人都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白色的上衣。
“有什么事吗?”他问,手在车门把手上停顿了一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
“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他本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要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他说。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发现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我如果没有钱,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黑人女子带着疑惑而不耐烦的表情。
“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把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说:“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当。”
“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要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得考虑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否则如何如何。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被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溜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就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他按照原先的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原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从后文“他”回家的情节分析“大厦”是“他”每天工作的地方,从两个女子搭便车要到的地方分析这两个女子对“他”有清楚的了解。
B.“他”教育两个女子抢劫时要穿深色衣服、坐在后座、刀要抵住别人的喉咙或腰部、不说废话等咄咄逼人的气势吓住了抢劫犯。
C.文本用对比的手法表述抢劫的情节,如两个女子说话的语气和“他”说话的语气的对比、“他”对女子的劝诫和女子对“他”的关心等。
D.文章结尾使用补叙手法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不但交代了“他”遭遇的困境,同时也点明了“他”在抢劫过程中的相关做法的合理性。
【小题2】小说中的哪些内容使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实施第一次抢劫的情节看起来不显突兀?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3】联系全文,评价小说中“他”的形象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