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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法官
[英]赤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说,约翰的父亲也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钱?”法官问约翰。“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年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家的地里干活。到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塞夫告诉他,靠狩猎能挣到很多钱,但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多恩并说明了他的打算,多恩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一间小木屋。这年冬天,约翰学到了很多东西,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
约翰打算回家,但是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因此,约翰决定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到了下午,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离家不远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他砍倒大树,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的工具也从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爬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他一连几个小时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浑身冰冷。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来说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还欠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另外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的75美元。
十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约翰,”他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待到4月底。这时,他得到的兽皮太多了,决定回家了。到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捕猎工具的钱;然后又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三十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法官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约翰打开信,看了看日期。这封信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打猎向他借钱那天写下的。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并没有对法官多恩的外貌、服饰进行精雕细刻,但从简单的言行描写中,人物形象依然清晰感人,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B.第二次狩猎后,约翰获得的兽皮卖了300美元,他终于还清了自己购买捕猎工具所借的150美元以及父亲生前借法官的40美元。
C.约翰经过多年打拼,三十岁的时候,便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抗争,就能成功。
D.法官多恩去世以后,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自己没有后代。
【小题2】这篇小说构思精巧,请简要分析小说构思的妙处。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法官”,文中却用大量篇幅描写约翰。对此,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有人认为是约翰。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6 02: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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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神 奇 感
英·毛姆
①一整天我都在沿江而下。张骞曾追溯过这条河的源头,他行驶无数日之后,才到达一个城镇:他看见那儿有一个年轻女子在织布,一个青年正牵着一头牛到河边饮水。他问这是什么地方,少女将手中的织梭朝他扔去,叫他拿回去问星象家严君平,便会明白到了何处。他果然这样做了,君平立即认出那是织女的织梭,并进而声称,他在张骞手接织梭那天的同一个时辰,看见一颗星宿犯位,闯进了织女星与牵牛星之间。于是,张骞才明白自己已经上溯到银河尽头了。
②自然,我没有行驶那么远。整整七天,我雇的五个划桨手站在船舷边不停地划桨,此刻我的耳边还仿佛听见桨柄支在木桨架上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单调声音,船不时经过浅水河面,擦着河床的石头轧轧作响,船身也在晃动。这时两三个桨手把毛蓝裤管直卷到膝盖,从船舷翻身下水,吆喝着把平底船掀过浅滩。有时我们驶到激流要津,这虽然比不上长江里的惊涛骇浪,但河水湍急,需要召唤纤夫来拖这帆船。我们一齐下船,帆船在叫喊震天的号子声中突破激流,又进入风平浪静的河面。
③现在夜深人静,我雇的船夫一齐挤在我们黄昏停泊后才收拾出来的前舱里,呼呼沉睡。竹席搭在三根木拱上便构成了我一周来的起居室和卧室。一端用假型板封住,木板草草拼上,板间漏出大条大条的缝隙,吹进嗖嗖的寒风。另一端是船夫住的地方,这些健壮的粗汉,白天划桨不停,晚上呼呼大睡,掌舵人也在其中,他从早到晚站在一条当作舵的长桨旁边,穿一件褴褛的蓝布长衫,套上一件褪色的灰布棉衣,头上缠一条黑布帕。除了床,我的舱室内无一物,一只像是盛汤用的浅钵里燃着木炭,因为天很冷;一只装着我的衣物的箱子当了我的桌子,一盏马灯悬在拱木上,随着水的晃动轻轻摇曳。船舱顶篷很低,连我这样个头不高的人都只能勉强直起身。(我以培根的话自慰,高人同高屋一样,顶头常遭殃。)沉睡的人中有一个开始更加大声地打鼾,大概是吵醒了旁人。我听见说话的声音,但很快又归于安静,打鼾的也停了,我周围又陷入一片寂静。
④这时我突然感到,我一向追求的神奇气氛就在面前,几乎逼近我的身躯。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体验,像是艺术给人的特殊魅力,但这种离奇的感觉只可意会完全没法言传。
⑤我一生中常常遇到离奇的情境;但只在回顾之际,将它们与我认为的神奇事物相比,才会显得不同寻常。当我和一位倾国倾城的女演员跳过舞,或穿过了挤满伦敦名流的大厅之后,我才会意识到那也许是了不起的经历。在战斗中,当我不处于巨大的危险,我可以津津有味地观察周围的事态。我曾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向太平洋上的珊瑚岛驶去,那景色的美妙使我心旷神怡,但只有到后来,喜悦之情才会同神奇之感携起手来。真正使我感到神奇的境遇,别人会认为没有多少神奇可言。我记得那是一天晚上,我在法国布列塔尼海边的一间茅屋里打纸牌,隔壁房里一个老渔夫奄奄待毙,女主人说他会随着潮退而断气。屋外是暴风雨,狂风扑打着窗户,这位在海上饱经风霜的老斗士的最后时刻似乎与此番情景相宜。巨浪冲向岩石,撞击出雷鸣般的轰响。我忽然感到一阵狂喜,明白那便是神奇感。
⑥而现在,同样的狂喜攫住了我,神奇感又一次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来得如此突然,真叫我迷惑不解。我不知道它是从马灯投在竹顶篷上的阴影里爬出来的呢,或是从船舱敞口可以瞥见的河面上飘过来的?我好奇地走到船尾,想弄明白这不可言喻的欢乐是什么造成的。沿岸停泊着六七条木船,桅杆高耸,表明它们是上水船。每条船里都静悄悄的。船夫已入睡很久了。夜并不漆黑,尽管天上有云,却是满月之夜,只不过罩上朦胧月色的河面显得有些阴森。对岸的迷雾模糊了岸上的树木。这的确是一幅令人销魂的夜色,但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也不存在我所探索的东西。我折身回舱。等我直入竹篷舱内,造成那一切显得非凡离奇的魅力消失了。唉,我太痴,为了探索蝴蝶的美的所在,竟然将其撕成了碎片。不过,我仍然感到我的船舱,盛炭火的浅钵,那盏马灯,甚至包括我的行军床,都还残留着一丝儿欢愉。我不可能以完全不同的眼光看待它们了,因为我曾在一瞬之间体验到它们的神奇。
【小题1】有人认为第①段与后文关系不大,有人认为这正是一个西方作家在叙述中国见闻时独特的视角。你认为第①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2】阐述本文的结构思路。
【小题3】第⑤段写老渔夫去世时作者感到一种狂喜,推断作者产生这种情感的原因。
【小题4】探究本文 “神奇感”的具体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魔盒
(英)大卫·洛契弗特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我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
“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太任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①似乎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②似乎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③似乎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本文有删节)
【小题1】概括第一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小题2】指出三处加粗词语“似乎”在句中所起的作用。
似乎①:
似乎②:
似乎③:
【小题3】联系全文,在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连贯、生动,能揭示主旨。(不超过15字)
【小题4】有人建议把标题“魔盒”改为“贝格斯太太”,你认为哪一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打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C.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D.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担心名贵的画会被雨水毁坏。
【小题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请探究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一周四镑的薪金是不能使他再发财的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却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这绺白发从右额头向后弯进去,显著地夹在黑发中间,就在他自己百看不厌的那张阴暗的脸庞上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很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他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我觉得你那绺白发好极了!我常想当个职业演员。有像你那样的天才,过过演员的生活一定美极了!”

美极了!

“今晚我来看你的戏。你在这里总得呆上个把星期吧!”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

“我说呀,老兄,别把我不当人看。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可是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侍者轻轻地溜过来,好像就要收拾桌子。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进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

“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络白头发!”

“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经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作者英国高尔斯华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已成为南海岸娱乐界的阔东家,但格里恒一见到昔日曾一同演戏的凯斯特,就立刻邀请他吃饭,表现了格里恒的热情好客。
B.凯斯特和好多年没见过面的旧交格里恒相遇是巧合,具有戏剧性,而从他穿着破皮靴上街遭遇尴尬可以看出他的粗心大意。
C.凯斯特虽然收入微薄,生活拮据,但是当格里恒提出愿意在经济上帮助他时,他拒绝了,这反映了他自尊刚强的一面。
D.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写法,比如凯斯特和格里恒脸庞、头发、衣着、身份的对比,凯斯特本人雅致的帽子和靴子的对比。
【小题2】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从“一只破靴子”和“一绺白头发”中选一个作为小说的标题,你选哪一个?请结合全文,表明你的观点并说明三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