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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窗台上的烛光

[美]杰里·考林

从工厂下班后,布福德朝家里走去。他耸着肩膀,步履艰难地走在泥泞不堪的路上,他住在一个大城市,尽管有时候他自己都忘了是哪座城市,也有些时候,他觉得没必要记住自己住的是哪座城市,反正所有的城市看起来都差不多。

他告诉自己应该满足于目前的生活,因为他有工作。那是1934年,大多数人处于失业状态。但是工作让他身心疲意,他没心思在圣诞节好好地玩一玩。况且,他孤家寡人一个,没人和他说说心里话。离圣诞节还有7天,可这和平常有什么不同吗?

在偌大的城市街道上,暮色昏暗,他突然发现街角那里有东西在发光。当他转身去看一栋廉价公寓一层的一间屋子时,布福德看到一个年轻女人将一支点燃的蜡烛放在窗台上。如果她走在街上,没人会注意到她,但是一闪一闪的烛光映亮了她的脸庞,让他不禁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对她产生了几分好感。

第二天晚上,布福德在回家的路上没有像以前那样耸着肩膀。他不知不觉将目光投向了那所房子的窗户。那个年轻女人在窗台上放了两支点燃的蜡烛。他仔细观察她的脸,他从她嘴唇的曲线里感觉到一种无声的绝望。那天夜里,他辗转反侧,心绪难平,怎么也睡不着觉。

第三天晚上,当布福德看到她把第三支蜡烛放在窗台上的时候,他看见有泪光在她的眼晴里闪烁,他的心也仿佛跟着碎了。回到家后,他几乎吃不下晚饭。这天夜里,他又失眠了。那个年轻女人的样子和不断增多的烛火始终萦绕于他的脑际。

第四天晚上,布福加快了脚步。他的背挺得直直的,他的脸因为冻雨不时感到阵阵疼痛。他希望那个女人再拿出一支蜡烛来,但他又害怕看到她脸上的那种痛苦表情。她依然站在窗户跟前,放下第四支蜡烛。这一次,一个甜美的微笑让她的脸显得格外好看。见此情景,布福德也不禁露出了笑容。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布福德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年轻女人。她会在窗台上再放一支蜡烛吗?闪烁的烛光照射出的是绝望、希望、痛苦还是喜悦?平安夜那天,布福德迈着轻快的步子朝那栋公寓楼走去,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很快。窗台上会不会放着七支蜡烛?他眼中的天使会不会面带微笑?突然,他被自己脑海中突然出现的这个词惊呆了。没镨,她又变成了他的天使。

当他停下脚步后,他看到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将第七支点燃的蜡烛放在窗台上。他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好奇和爱慕之情了。布福德朝她的房间走过去,然后轻轻敲了敲窗户。她注意到了他,然后推开窗户。

“不好意思,我无意中注意到你在过去的七天里一直往窗台上放蜡烛。”

“哦,”她睁大眼睛,“不好意思,那只是我做的一个可笑的梦。”

“梦永远也不可笑。”在此之前,布福德从来没有认真想过有关梦的问题,然而此刻他很想相信梦,“你梦到了什么?”

“你能答应我听了以后不笑吗?”

“我答应。”

“我梦见圣诞老人对我说,连续七天点上蜡烛,然后我的圣诞愿望就能实现了。”

“你的圣诞愿望是什么?”

“我希望找到心上人。”她朝布福德温柔地微微一笑。

(摘自《美文》2011年第9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了一个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充满罗曼蒂克的味道。尽管有点虚构的成分,但人物描写细致、生动,尤其是心理活动描写非常细腻。
B.布福德是个孤独善良的单身男人,偶然发现在窗台上燃烛的女子,此后一直关注她甚至于她的一颦一笑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C.由第一天的“步履艰难”到第七天的“迈着轻快的步子”,布福德步伐的变化,说明女子与烛光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好奇,还有对爱情的憧憬。
D.小说以“窗台上的烛光”作为女主人公对爱情的期特,很有诗意,但也预示着爱情是很难持久的,一如烛光,点着点着就烛油耗尽。
【小题2】小说的标题“窗台上的烛光”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女主人公微微一笑作结后就没有了下文,你觉得这样处理有何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7 11: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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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野 蜂

(美)惠特曼

五月是鸟儿结群歌唱和繁衍的月份,是蜜蜂的月份,是紫丁香开花的月份。我在日出后进入野外,往小河方向走去。阳光、馨香、旋律——蓝色的知更雀、草丛里的鸟群在我的四面八方啼鸣不已,好一片喧哗的天籁,那是从喉咙里唱出来的。近处啄木鸟的啄木声和远处雄鸡的啼鸣,是这片天籁的背景。两天来温暖湿润的天气,给小草染上了新的翠绿。太阳在辽阔的天空升起,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和煦的阳光流溢着,它沐浴着万物,亲吻着我的面颊。

不久我便听到池塘里的蛙鸣,看到野茱萸的第一朵白花,随着是繁茂的金色的蒲公英,一大片一大片铺满了地面,还有白色的樱花和梨花。我蹒珊地走过林边,野生的紫罗兰抬起它蓝色的眼睛向我的脚点头致敬,苹果树新绽的花朵泛着玫瑰色的红晕。小麦地闪着碧玉般晶莹的绿光。暗绿色的裸麦,空气里弥漫着温暖的弹性,矮杉木缀满了褐色小巧的果实。夏天已经完全苏醒。一大群鸟鸦哇哇地吵闹,落满枝头。我坐在它们附近,只听得一片震耳的喧哗。

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但是这两天给我最多的还是那些大个儿的蜜蜂,人们叫作“野蜂”的。当我在路上慢慢走过时,蜂群结成了阵势,陪伴着我。在我清晨、正午和日落时的散步活动中,它们都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有时竟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独占了我身边的风光。它们是成千上万地飞满了甬道。大个儿的蜂,活跃、疾速,带着巨大的永远时起时伏的嗡嗡声和一种奇妙的冲击力量撞来撞去,迅速地闪动着,彼此追逐着。这小小的东西给了我鲜明的新的感受。它们是否正处在交配期呢?否则,这么大的蜂群,这样的紧张和猛烈,又是什么意思?

我坐在一株巨大的野樱树下书写——偶然的云翳和阵阵的清风,调剂着这温暖的天气,使它凉爽可人。我在这儿坐了许久,蜂群的嗡嗡的音乐包围着我。数以百计的蜂在我的身边飞掠着、悬浮着、穿梭着——是些身穿浅黄色外衣的大个儿,胖乎乎的身子闪着光,粗短的脑袋,轻绡一样的翅膀——永远发出它们那宏大浑厚的嗡嗡的吟声。旷野、裸麦地、苹果园,这一切都以我十分渴望的方式滋养着我,令我陶醉。两天来的一切:阳光、微风、气温都那么好,真是尽善尽美。这两天我感到十分舒畅,我觉得身体好得多了,精神也宁静安详,然而一个纪念日快要到了,它曾给我的生命带来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

又一个完美的日子。上午七至到九点两个小时被包围在蜂阵和鸟群的音乐之中。苹果树下面,有三四只背部褐色的画眉,每一只都在快板急腔地欢欣地歌唱。那声音之美妙,真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我听了两个小时,忘掉了一切,只朦胧地感到沉醉。我注意到几乎每一种鸟一年中都有自己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它们歌唱得特别动听。现在正是这褐背画眉鸟歌唱得最欢畅的时期,也正是蜜蜂声音最动听的时期。它们在这甬道内外飞舞着、嗡鸣着。我回家时,又是一大群蜜蜂跟往常一样前呼后拥陪伴着我。

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时,我正坐在小溪旁的一棵百合树下。这树有七十五米高,正在成熟时期,朝气蓬勃,一片鲜亮的翠绿——多么迷人的形体。每一根枝条,每一片树叶,都是那么尽善尽美。数以千计的野蜜蜂在这树的上上下下飞翔,在花中寻觅甜蜜的花汁。蜂群宏大连绵的吟声形成了整个世界的基调,也形成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的基调。

(注)①本文写于作者中风痊愈之后。②母亲的忌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紫罗兰“抬起蓝色的眼睛点头致敬”,苹果树“泛着玫瑰色的红晕”诗意的语言,独特的感受,洋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B.“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一句在文章中承上启下、衔接自然,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描写主体“野蜂”。
C.题为“野蜂”,作者用雄鸡的“啼鸣”、乌鸦的“吵闹” 、池塘的“蛙鸣”、画眉的“欢畅”等反衬了野蜂宏大浑厚连锦的吟声。
D.“它曾给我生命带来了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一句表达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之情,这种深沉而又淳朴的情怀使文章的情感变得厚重。
【小题2】文章第一自然段景物描写在文章中起怎样的作用?
【小题3】作者为什么对“野蜂”情有独钟?请结合作品概括说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
【小题2】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
【小题3】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心与手
美欧·亨利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她身边摆满了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脸上即刻浮现出妩媚的笑容,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  “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  “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  “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是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是赚钱的好去处,所以——”
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  “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  “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  “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  “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了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的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男女主人公依次出场,通过介绍人物的外貌神态,点明了人物的具体身份,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年轻女子在本故事中是一个起重要作用的人物,她与埃斯顿见面时埃斯顿只能用左手握住她的手而形成的尴尬局面,是表现真正警长是谁的关键情节。
C.欧·亨利的小说一般具有讽刺的味道,这篇小说实际上是在嘲笑这个罪犯装得像真警察一样,讽刺了装腔作势的人。
D.欧·亨利的这篇小说技巧性很强,埋下伏笔,做好铺垫,勾勒矛盾,情节曲折离奇,充满戏剧性。
【小题2】文中多处运用对比手法,使小说充满了戏剧性。请找出这些对比的地方并阐明其效果。
【小题3】小说以“心与手”为题,体现了作者怎样的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