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美文与杂文

余光中

台湾的散文不但名家辈出,一般的水准也不算低,可是某些习见的散文选集,尤其是近来的年度散文选,并不能充分表现这种文体的多元生命。习见的散文选集所收的,几乎尽是抒情写景之类的美文小品,一来读者众多,可保销路;二来体例单纯,便于编辑。其中当然也有不少足以传世的佳作,可是搜罗的范围既限于“纯散文”,就不免错过了广义散文的隽品。长此以往,只怕我们的散文会走上美文的窄路,而一般读者对散文的看法也有失通达。

所谓美文,是指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反之,带有实用目的之写作,例如新闻、公文、论述之类,或可笼统称为杂文。美文重感性,长于抒情,由作家来写。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凡知识分子都可以执笔。不过两者并非截然可分,因为杂文写好了,可以当美文来欣赏,而美文也往往为实用目的而作。

且以《古文观止》为例。全书十二卷,前五卷几乎清一色是历史著作,选自《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第六卷的汉文性质颇杂,多为诏、策、章、表之类的应用文宇。从第七卷起才有类似今日所谓散文小品的美文如《归去来辞》与《北山移文》,但是仍有《谏太宗十思疏》与《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一类的公文。后面的五卷,从唐文到明文,也都是美文和杂文并列。再以《昭明文选》为例。这部更古老的文学选集,前半部是诗赋,可谓美文,后半部却是公文、书信、论述、碑诔之类,全属杂文。由此可见我国的散文传统非但不排斥杂文,还颇表重视。

诸葛亮写《出师表》,原本无意于抒情或唯美,却因为情真意切,竟把奏议的公文写成了千古的至文。单从《古文观止》所选作品来看,也见得出唐宋散文的八位大师都兼擅杂文,所以也才言之有物。杜牧虽以《阿房宫赋》闻名,其实他的《樊川文集》里,最多的还是论政论兵之文和铭序书表之作。而《阿房宫赋》虽然声调悦耳,形象醒目,不折不扣是一篇抒情的美文,其末段从“灭六国者”起,却由感性转入知性,逻辑的气势利如破竹,竟有论史论政之概。

条理分明、文字整洁、声调铿锵、形象生动,一篇杂文如果做到了这四点,尽管通篇不涉柔情美景,仍可当作美文来击节叹赏。逻辑的饱满张力,只要加上一点感情和想象,同样能满足我们的美感。《过秦论》给我的兴奋,远非二三流的美文所及。《读孟尝君传》寥寥九十个字,比香港报纸上最短的专栏杂文还要短,但是文气流转,逻辑圆满,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造成对比的张力:这种知性之美,绝不比感性之美逊色。庄子和孟子无意做散文家,在散文史上却举足轻重。

散文的佳作不限于美文,不妨也向哲学、史学,甚至科学著作里去探寻。例如布朗所编的《现代散文选》里,便有《眼球奇观》这样的科学妙品。把散文限制在美文里,是散文的窄化而非纯化。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
A.文章第一段先指出常见的散文选集不能体现出散文的多元生命的弊端,然后分析常见的散文选集大多收录美文的原因,最后指出这种选文方式可能造成的长远危害。
B.作者认为,美文是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杂文是带有实用目的的作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文体样式。
C.针对美文小品独占市场的现象,作者认为不利于散文的发展,力图在文中梳理散文、美文与杂文三者之间的关系。
D.从笔墨着重点而言,对于杂文和美文,作者并没有等同对待,而是着重表述了杂文如何成为美文,突出两者的联系,从而达到提倡写作和阅读杂文的目的。
【小题2】文章第四段提及的古代作品有何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章,简要谈谈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27 10:47:42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小题1】简析文章第①、②段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小题3】分析文章为什么要以“岂有哑巴缪斯”作为标题?
【小题4】结合全文,概括中国诗歌“变哑”的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张爱玲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

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音译词的“粉丝”使用方便,既可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可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B.天才如果遇到知音肯定他的价值,那颗寂寞的寸心会感到欣慰;如果得知音而复失,则会悲伤不已。
C.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D.作者认为粉丝和知音都可爱,但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粉丝,缺少的是知音。作者期待更多的知音出现。
【小题2】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小题3】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催魂铃
余光中
①电话之来,总是从颤颤的一串铃声开始,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那一叠连声的催促,凡有耳神经的人,没有谁不悚然惊魂,一跃而起的。最吓人的,该是深夜空宅,万籁齐寂,正自杯弓蛇影之际,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旧小说的所谓“催魂铃”,想来也不过如此了。王维的辋川别墅里,要是装了一架电话,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
②古人鱼雁往返,今人铃声相迫。鱼来雁去,一个回合短则旬月,长则经年,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那时如果已有电话,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
③而活在当下,催魂的铃声一响,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赶快去接,要是不接,它就跟你没了没完,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锲而不舍,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滔滔向你卷来。
④我家的电话,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竟装在我家文化中心的书房里,注定我一夕数惊,不,数十惊。四个女儿全长大了,连“最小偏怜”的一个竟也超过了“边城”里翠翠的年龄。每天晚上,面对书桌,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她们的男友们也纷纷出动了。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
⑤绝望之余,不禁悠然怀古。想没有电话的时代,这世界多么单纯,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至少房门一关,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哪像现代人的家里,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那时候,要通消息,写信便是。比起电话来,书信的好处太多了。首先,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不像电话那么吵人。其次,书信有耐性和长性,收到对不必即拆即读,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从客观赏,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一问一答,咄咄逼人。书信往还,中间有绿衣人作为缓冲,可以慢慢考虑,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登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谁没有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一手提裤,一手去抢听筒的经历呢?
⑥电话动口,书信动手,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古人“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邮筒、邮票、邮戳之类,也都有情有韵,动人心目。在高人雅士的手里,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所以中国人说它是“心声之献酬”,西洋人说它是“最温柔的艺术”。但自电话普及以后,明友之间要互酬心声,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电话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即使近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恐也难再。
⑦有人会说:“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遇到急事,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这我当然承认,可是我也要问,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大家都快了,快,又有什么意义,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地球村”,几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邻。人类愈“进步”,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
⑧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长空万古,渺渺星辉。让一切都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可望而不可即,不是更有情吗?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吧,何必赶得素娥青女都走投无路,如此“逼神太甚”呢?
⑨对无处不在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我宁愿选择后者。在英文里,叫朋友打个电话来,是“给我一声铃”。催魂铃吗,不必了。不要给我一声铃,给我一封信吧。
【注】①鱼雁:代指书信。②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出自白居易的《问刘十九》。刘十九,即刘禹锡。
【小题1】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旬月:旬指十五天。
B.耿耿:心中挂怀、烦躁不安的样子。
C.杯弓蛇影:将映在墙上的弓影误认为蛇。比喻因疑神疑鬼而引起恐惧。
D.车载斗量:载zǎi,装载。全词意思形容数量很多,不足为奇。
【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电话的普及给作者带来诸多烦恼,相比之下,作者更喜欢单纯而宁静的生活环境。
B.书信这种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通讯方式已经一去不返,作者对此充满遗撼和无奈。
C.快节奏的生活也给匪徒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但他们难以逃脱电话电视的恢恢天网。
D.作者对科学家探访遥远星球的设想难以认同,认为人类应与太空保持距离与神秘。
E. 本文语言典雅而流畅,也不乏风趣幽默,尤其是几处比喻句的运用更是形象贴切。
【小题3】第七段中说:“观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生活态度?
【小题4】本文表观手法多样,语言生动。请以第⑤段中画线句子为例,作简要赏析。
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洋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穿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
【小题5】综合全文,请简要回答“催魂铃”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论夭亡
余光中
①“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梦蝶人的境界,渺渺茫茫,王羲之尚且不能喻之于怀,何况魏晋已远,二十世纪的我们。为寿为夭,本来不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历史看来,夭者不过“早走一步”,但这一步是从生到死,所以对于早走这么一步的人,我们最容易动悲悯之情。就在前几天,去吊这么一位夭亡的朋友,本来并不准备掉泪,但是目送柜车载走他的薄棺,顿然感到天地寂寞,日月无聊,眼睛已经潮湿。盛筵方酣,有一位来宾忽然要早走,大家可能怪他无礼,而对于一位夭者,我们不但不怪他,反而要为他感伤,原因是他这一走,不但永不回来,而且也不会再听见他的消息了。
②不过,夭亡也不是全无好处的。老与死,是人生的两大恐惧,但是夭者至少免于其一。虽说智慧随老年俱来,但体貌衰于下的那种痛苦和死亡日近的那种自觉,恐怕不是智慧所能补尝的吧。夭者在“阳寿”上虽然吃了一点亏,至少他免了老这一劫。不仅如此,在后人的记忆或想象之中,他永远是年轻的。寿登耄耋的人,当然也曾经年轻过,只是在后人的忆念之中,总是以老迈的姿态出现。至少在我的印象里,佛洛斯特总是一位老头子。可是想起雪莱的时候,我似乎总是看到一位英姿勃发的青年,因为他从来没有老过,即使我努力要想象一个龙钟的雪莱,也无从想象起。事实上,以“冥寿”而言,雪莱至少比佛洛斯特老八十多岁,也就是说,做后者的曾祖父都有余。可是在我们心中,雪莱是青年,佛洛斯特是老叟。
③那是因为死亡,奇异而神秘的雕刻家,只是永恒的一个助手。在他神奇的一触下,年轻的永远是年轻,年老的永远是年老。尽管最后凡人必死,但王勃死后一直年轻,一直年轻了一千多年,而且以后,无论历史延伸到多久,他再也不会变老了。白居易就不同,因为他已经老了一千多年,而且将永远老下去,在后人的心中。就王勃而言,以生前的数十年换取身后千年,万年,亿万年的年轻形象,实在不能算是不幸。所以死亡不但决定死,也决定生的形象;而夭亡,究竟是幸,是不幸,或是不幸中之大幸,恐怕不是常人所能决定的吧!
【小题1】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②段中,作者认为夭亡的好处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小题3】从全文看,作者对于夭亡者怀有怎样的情感?对夭亡持怎样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