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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诗歌,完成后面的相关问题。

乡愁四韵

余光中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酒一样的长江水,

醉酒的滋味,

是乡愁的滋味,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

血一样的海棠红,

沸血的烧痛,

是乡愁的烧痛,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信一样的雪花白,

家信的等待,

是乡愁的等待,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母亲一样的腊梅香,

母亲的芬芳,

是乡土的芬芳,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小题1】这首诗运用了哪些意象?它们有什么特点?
【小题2】有人说余光中的《乡愁四韵》“无理而妙,富于别趣”,如按照生活逻辑和表达习惯,“红”不能用量词“张”来修饰,“白”不能用量词“片”来限定,“香”不能用量词“朵”来衡量。请你谈谈自己的理解。
【小题3】这首诗贯穿其中的线索是什么?在艺术表现手法上有何特点?
【小题4】请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三个角度中任选一个,赏析本诗的艺术特色。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诗歌鉴赏 更新时间:2019-07-14 0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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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小题1】文中分析了哪几种谈话?请简要概括。(不超过15字)(6分)
【小题2】请分别解释“娓娓”与“喋喋”在文中的含义。(6分)
【小题3】文章结尾所引卡莱尔的话,如何理解?有何作用?(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时髦凌人,甚于暴君
余光中
近日接受记者访问,有个问题令我颇为惊讶。她说:“你似乎很喜欢苏东坡。为什么到这个时代还喜欢苏东坡呢?”记者的访问往往是绠短汲深,原来不足为怪,倒是“折旧率”这文化现象甚或文化观念,值得注意。折旧之为观念,使某些价值显得“过时”;折旧之为现象,使某些价值变得“贬值”。在量产促销的工商社会,折旧的观念是一切广告的真理。新车一开出展示室,就开始折旧贬值了。电脑也是一代比一代高明,同时一代比一代便宜。科技的产品总是后来居上,永远在“进步”之中,所以人类也养成一种幻觉,觉得自己是在“进步”。
不错,人类是进步了,不过只是在器用文明而非精神文明。罗素在《哲学与政治》一书中就说:“变化乃客观现象,进步乃伦理价值;变化无可怀疑,进步则见仁见智。”这道理完全可以用到文学上。目前的新诗人中,谁敢站出来说:“我的作品比苏东坡新,所以比苏东坡进步?”在泛商业的社会,科技产品的折旧率往往误用到艺术上去,而以为文化也像科技一样,恒在进步之中。
高克多说得好:“艺术的作品看来丑,但后来往往变美。时髦的产品则不然,看来美,但后来一律变丑。”拉丁文早就有这么一句谚语了:“时髦凌人,甚于暴君。”我只想再续半句:“而广告乃其帮凶。”
在我们这变变变、变得太快太频也太便宜的进步社会,文学、艺术、哲学等的人文价值仍是折旧率无法欺凌的东西。六十多年前,被进步作家讥为落伍文人的沈从文就说过:“两千年前的庄周,仿佛比当时多少人都落后了一点。那些人早死尽了。到如今,你和我爱读《秋水》、《马蹄》时,仿佛面前还站有那个落后的人。”
【小题1】“这变变变、变得太快太频也太便宜的进步社会”这句话包含了作者怎样的观点?
【小题2】文章尾段引用沈从文的话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以“时髦凌人,甚于暴君”为题有何用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焚 鹤 人
余光中
一连三个下午,他守在后院子里那丛月季花的旁边,聚精会神做那只风筝。全家都很兴奋。一放学回家,雅雅、真真和佩佩三个女孩子等不及卸下书包,立刻奔到后院子里来,围住工作中的爸爸。
可是他的兴奋,是记忆,而不是展望。记忆里,有许多云,许多风,许多风筝在风中升起。对于他,童年的定义是风筝加上舅舅加上狗和蟋蟀。无意间发现远方的地平线上浮着一只风筝,那感觉,总是令人惊喜的。只要有一只小小的风筝,立刻显得云树皆有情,整幅风景立刻富有牧歌的韵味。如果你是孩子,那惊喜必然加倍。他永远忘不了在四川的那几年。丰硕而慈祥的四川,山如摇篮水如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最有趣的,该是有风的晴日了。舅舅提着刚完工的风筝,一再嘱咐他起跑的时候要持续而稳定,不能太骤,太快。他的心卜卜地跳,禁不住又回头去看那风筝。那是一只体貌清奇、风神潇洒的白鹤,绿喙赤顶,缟衣大张如氅。翼展怕不有六尺,下面更曳着两条长足。舅舅高举白鹤,双翅在暖洋洋的风中颤颤扑动。
后来,有一次,那只鹤挂在树顶上,不上不下,一扯,就破了。他记得当时两人怔怔站在那该死的树下,久久无言。最后舅舅解嘲说,鹤是仙人的坐骑,想是我们的这只鹤终于变成灵禽,羽化随仙去了。第二天舅甥俩黯然曳着它的尸骸去秃岗顶上,将它焚化。一阵风来,黑灰满天飞扬,带点名士气质的舅舅,一时感慨,朗声吟起几句赋来。当时他还是高小的学生,不知道舅舅吟的是什么,后来年纪大些,每次念到“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就会想起自己的那只白鹤。因为那是他少年时唯一的风筝。等到他年纪大得可以欣赏舅舅那种亭亭物外的风标,和舅舅发表在刊物上但始终不曾结集的十几篇作品时,舅舅却已死了好几年了。舅舅死于飞机失事。那年舅舅才30出头,从香港乘飞机去美国,正待一飞冲天,游乎云表,却坠机焚伤致死。
三天来他一直在糊制这只鹤。他,朦朦胧胧感到,眼前这只风筝一定要做好,要飞得高且飞得久,这样,才对得起三个孩子,和舅舅,和自己。他很难决定:放风筝的人应该是哲学家,还是诗人?这件事,人做一半,风做一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表面上,人和自然是对立的,因为人要拉住风筝,而风要推走风筝,但是在一拉一推之间,人和自然的矛盾竟形成新的和谐。这种境界简直有点形而上了。但这种经验也是诗人的经验,他想。一端是有限,一端是无垠。一端是微小的个人,另一端,是整个宇宙,整个太空的广阔与自由。你将风筝,不,自己的灵魂放上去,放上去,上去,更上去,去很冷很透明的空间,鸟的青衢云的千叠蜃楼和海市,最后,你的感觉是和天使在通电话,和风在拔河,和迷迷茫茫的一切在心神交驰。这真是最最快意的逍遥游了。
终于走到了河堤上,他和女孩子们。三个小女孩尤其兴奋。
他一面向前走,一面放线。走了十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看着雅雅。雅雅正尽力高举白鹤。鹤首昂然,车轮大的翅膀在河风中跃跃欲起。一瞬间,他幻觉自己就是舅舅,而站在风中稚髫飘飘的那个热切的孩子,就是20多年前的自己。握着线,就像握住一端的少年时代。在心中他默祷说:“这只鹤献给你,舅舅,希望你在那一端能看见。”
然后他大声说,“一———二———三!”便向前奔跑起来,立刻他听见雅雅和真真在背后大声喊他,同时手中的线也松下来。他回过头去,白鹤正七歪八斜地倒栽落地。他跑回去,真真气急败坏地迎上来,手里曳着一只鹤腿。
“佩佩踩在鸟的脚上!”雅雅惶恐地说,“我叫她走开,她不走!” “姐姐打我!姐姐打我!”佩佩闪着泪光。
“雅雅,你的发夹给爸爸。”他把断腿夹在鹤腹上。他举起风筝。大白鹤在风中神气地昂首,像迫不及待要乘风而去。
“我来拿风筝,”真真说。
“好吧。举高点,对了,就这样。佩佩让开!大家都走开些!我要跑了!”
他跑了一段路,回头看时,那白鹤平稳地飞了起来,两只黑脚荡在半空。孩子们拍手大叫。他再向前跑了二三十步,一面放出麻索。风力加强。那白鹤很潇洒地向上飞升,愈来愈高,愈远,也愈小。孩子们高兴得跳起来。
忽然孩子们惊呼起来。那白鹤身子一歪,一条细长而黑的东西悠悠忽忽地掉了下来。
“腿又掉了!腿又掉了!”大家叫。接着那风筝失神落魄地向下堕落。他拉着线向后急跑,竭力想救起它。似乎,那白鹤也在作垂死的挣扎,向四月的风。
“挂在电线上了!糟了!糟了!”几个小孩子挤在狭窄的田埂上,情急地嘶喊着,绝望地指划着倒悬的风筝。
他站在田埂头上,茫然握着松弛的线,看那狼狈而褴褛的负伤之鹤倒挂在高压线上,仅有的一只脚倒折过来,覆在破翅上面。那样子又悲惨又滑稽。
这时,田埂上,河堤上,草坡上,竟围来了十几个看热闹的路人。有人拿了一根晒衣服的长竹竿跑了来。他接过竹竿,踮起脚尖试了几次,始终够不到风筝。忽然,他感到失去了平衡,接着身体一倾,左脚猛向水田里踩去。再拔出来时,裤脚管、袜子、鞋子,全浸了水和泥。他拾起线球,大喝一声“下来!”使劲一扯那风筝。只听见一阵纸响,那白鹤飘飘忽忽地栽向田里,纸屑在风中扬起,落下。
午餐桌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碗碟和匙箸相触的声音。这情形,和早餐桌上的兴奋与期待,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佩佩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和汗珠,转动她长睫下的灵珠,扫视着墙角。顺着她的眼光看去,他看见那具已经支离残缺的鹤尸,僵倚在墙角的阴影里。他的心中充满了歉疚和懊悔。那鹤尸,那一度有生命有灵性的鹤骨,将从此弃在阴暗的一隅,任蜘蛛结网,任蚊蝇休憩,任蟑螂与壁虎与鼠群穿行于肋骨之间?伤害之上,岂容再加侮辱?
他举起鹤尸,缓缓走进后园。他将鹤尸悬在一株月桂树上。他点起火柴,鹤身轰地一响烧了起来。然后是左翼。然后是熊熊的右翼。然后是仰睨九天的鹤首。女孩子们的眼睛反映着火光。飞扬的黑灰白烟中,他闭起眼睛。
“爸爸,再做一只风筝,好不好?”
他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他不知道,线的彼端究竟是什么?他望着没有风筝的天空。
一九六九年元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记述他糊制风筝的过程中,以抒情的笔调叙写了一段温馨美好的少年往事,表现出一种深重的怀旧情绪。
B.文中通过外貌、语言、神态、动作等描写展现了三个女孩子的天真、活泼,反衬出他作为父亲的慈爱与沉痛,人物形象个性鲜明。
C.文章以鹤形风筝串联起他童年记忆中的一些片断,结尾焚鹤与前文的回忆相照应,也以此祭奠了死于飞机失事的舅舅。
D.人到中年的他,想再拾儿时旧梦,为孩子们制作放飞一只鹤形风筝,但最终“白鹤”破碎不堪,让他留下了无限的遗憾与惆怅。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寓情于物,借物述志,使“鹤”意蕴丰富,请结合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①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大陆、台湾和香港都是作者钟情的地方,文中分别用“母亲”、“妻子”、“情人”比喻它们,说明它们在作者的心目中是有区别的。
B.文章构思巧妙,思路清晰,得益于两点:一是文题点明文章内容和顺序;二是开篇点题并提示下文的内容和顺序。
C.在第四节和第八节有关“政治”、“政府”的论述中,作者认为它们是和文化对立的,因此对之十分厌恶。
D.作者对生活了多年的台湾是非常喜爱的,但却不满“台独分子”执意分裂祖国的行径,这从文中十分经典的两句话“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可以看出。
E.本文善用比喻,如“长江……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白马非马”等,表情达意都十分恰当。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3】文中作者引用了自己写过的诗歌《断奶》,你怎样理解“断奶”?作者“断奶”后“庆幸”什么?
【小题4】香港是作者又一个深爱着的地方,作者在文中表露出它有哪些可恋之处?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听听那冷雨(节选)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幺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注)余光中,台湾当代作家、文学评论家。祖籍福建。

【小题1】从文中看,作者是从几个角度(侧面)来写雨的?简要概括两点并举例说明(举例要简要,能说明问题即可)。
【小题2】⑴“连思想也是潮润润的”“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等句子,被评论家称为诗化之笔,请说说这些句子的诗味在哪里。
⑵文章结尾处说“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记忆”前加“青苔深深”,对表现“记忆”有什么好处?
【小题3】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听听那冷雨”中的“冷”,一是为了突出在春寒料峭里的雨给的外在感受,一是表现因“发上下一点白霜”而产生的内心的凄冷。
B.第二自然节中作者由“雨”展开联想,由雨想到写雨的汉字,以对汉字的钟爱来倾注真切的赤子之情,深化了主题。
C.“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一句,以典型的经过提炼了的细节传达出了作者的离怨乡愁。
D.本文围绕着春雨,创造了一种既朦胧又明丽、既沉郁又旷达的独特的意境,意象众多,“虽巧而不见刻削之痕”。
E.本文使用了大量的叠音词写雨,如“淋淋漓漓”“点点滴滴”等,不仅具有一种和谐的音韵美,也使雨态表现得更形象。
【小题4】简析《听听那冷雨》的修辞手法,写一篇60字的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