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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沐浴之后特有的土腥气,也许那尽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
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富云情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
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
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代表作品,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茶花赋》之于杨朔一样,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作家的创作主张及艺术风格。
B.文章通篇写雨,写愁,写离怨。文章将在凄风冷雨中产生的单调感顺势延展为对历史与现实的喟叹。
C.“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一句,“山”、“伞”相谐,借喻妥帖,寄寓着无尽的忧思与遗憾。
D.作者的“情丝”与雨丝始终交织着,在冷雨中忆起了岛上的“凄迷”,他相信“商略黄昏雨”的意趣,在中国方可尽享。
【小题2】文章以“听听那冷雨”为题,请谈谈“雨”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余光中先生在散文的语言艺术方面有诸多探索和实践,你认为本文有哪些体现?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3-22 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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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张爱玲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

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音译词的“粉丝”使用方便,既可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可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B.天才如果遇到知音肯定他的价值,那颗寂寞的寸心会感到欣慰;如果得知音而复失,则会悲伤不已。
C.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D.作者认为粉丝和知音都可爱,但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粉丝,缺少的是知音。作者期待更多的知音出现。
【小题2】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小题3】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四月,在古战场

(余光中)

①熄了引擎,旋下左侧的玻璃窗,早春的空气遂漫进窗来。岑寂中,前面的橡树林传来低沉而嘶哑的鸟声,在这一带的山里,荡起幽幽的回声。是老鸦呢,他想。他将头向后靠去,闭起眼睛,仔细听了一会,直到他感到自己已经属于这片荒废。然后他推开车门,跨出驾驶座,投入四月的料峭之中。

②在一座巍然的雕像前站定,他仰起面来,目光顺着马背骑士的轮廓而上,止于他翘然的须尖。他踏着有裂纹的大理石,拾级而上。他伸手抚摸石座上的马蹄,青铜的冷意浸冰他的手心,似乎说,这还不是春天。他缩回手,辨认刻在石座上的文字。塞吉维克少将,一八一三年生,一八六四年殁,阵亡于维琴尼亚州,伟大的战士,光荣的公民,可敬的长官。已经一百年了,他想。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欲攀马尾而跃上马背,欲坐在塞吉维克将军的背后,看十九世纪的短兵相接。毕竟这是一座庞伟的雕塑,马鞍距石座几乎有六呎,而马尾奋张,青铜凛然,苔藓滑不留手。他几度从马臀上溜了下来,终于疲极而放弃。他颓然跳下大理石座,就势卧倒在草地上。一阵草香袅袅升起,袭向他的鼻孔.他闭上眼睛,贪馋地深深呼吸,直到清爽的草香似乎染碧了他的肺叶。

③一只鹰在顶空飞过,幢然的黑影扫过他的脸颊。他这才感到,风已息,太阳已出现了好一会了。他想起宓宓①,而在他的印象中,她仍是昔日的那个女孩,苍白而且柔弱,抵抗着令人早熟的肺病,梦想着爱情和文学,无依无助,孤注一掷地向他走来,而他不得不张开他的欢迎,且说,我是你的起点和终点。一个秋末的晴日下午,他送她到台北站台。蓝色长巴士已经曳烟待发。不能吻别,她只能说,假如我的手背是你的上唇,掌心是你的下唇。于是隔着车窗,隔着一幅透明的莫可奈何,她吻自己的手背,又吻自己的掌心。手背。掌心。掌心。这些吻不曾落在他唇上,但深深种在他的意象里,他被这些空中的唇瓣落花了眼睛。

④他知道,不久太阳会吸干冬的潮湿,芳草将占据春的每一个角落。不久,他将独自去抵抗一季豪华的寂寞,在异国,冷眼看热花,看热得可以蒸云煮雾的桃花哪桃花,冷眼看情人们十指交缠的约会。他想象得到,自己将如何浪费昂贵的晴日,独自坐在夕照里,数那边哥德式塔楼的钟声,敲奏又一个下午的死亡。然而春天,史前而又年轻的春天,是不可抗拒的。不知道那么多青铜的幽灵,是不是和我一样感觉,喜欢春天又畏惧春天,因为春天不属于我们,他想。我的春天啊,我自己的春天在哪里呢?我的春天在淡水河的上游,观音山的对岸。

⑤不,我的春天在急湍险滩的嘉陵江上,拉纤的船夫们和春潮争夺寸土,在舵手的鼓声中曼声而唱,插秧的农夫们也在春水田里一呼百应地唱,溜啊溜连溜哟,咿呀呀得喂,海棠华。他霍然记起,菜花黄得晃眼,茶花红得害初恋,营营的蜂吟中,菜花田的浓香薰人醉。更美,更美的是江南,江南的春天,江南的春。纯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一次在中国诗班上吟到这首词,他的眼泪忍不住滚了出来。他分析给自己听,他的怀乡病中的中国,不在台湾海峡的这边,也不在海峡的那边,而在抗战的歌谣里,在穿草鞋踏过的土地上,在战前朦胧的记忆里,也在古典诗悠扬的韵尾。

⑥茫茫的中国啊,茫茫的江南和黄河。三百六十度的,立体大壁画的风景啊,如果你在她的眸里,如果她在我的眸里,他想。中午已经垂直,阳光下,一层淡淡的烟霭自草上自树间漾漾蒸起。成群的鸟雀向远方飞去,向梅苏·狄克生线以南,收回徒然追随的目光,惘然,怅然,他非常、非常饥饿.他想起古战场那边的石桥,桥那边的小镇,镇上的林肯方场,方场上,一座三层七瓴的老屋,他的公寓就在顶层,适宜住一个东方的隐士,一个客座教授,一个怀乡的诗人,而更重要的是,冷箱里有烤鸡和香肠,还有半瓶德国啤酒。

   一九六五年四月三日盖提斯堡·古战场

(注)①宓宓:作者的妻子范我存的小名。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作者孤身驱车到古战场,幽寂的山林和冰冷的青铜都渗透着早春四月的寒意,也透露出作者心中的寒意。
B.文本抒情意味浓厚,种种复杂情绪交织萦绕,在文末“茫茫的中国啊”“立体大壁画的风景啊”的抒情中达到了高潮。
C.作者由眼前的春天,联想了自己人生的春天,既想到了台湾,又想到了抗战时期在祖国大陆度过的痛苦而艰辛的童年。
D.文章以“冷箱里有烤鸡和香肠,还有半瓶德国啤酒”结尾,将纷飞的思绪拉回到现实生活,留给读者回味和想象的空间。
【小题2】简要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更美,更美的是江南,江南的春天,江南春。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
【小题3】本文表达了作者哪些复杂的情感?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4分)
【小题2】余光中在文中反复引用凡·高写给其弟的书信内容,这样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除了多次引用凡·高给弟弟的书信外,本文还使用了哪些写作方法使传主形象更加丰满? (4分)
【小题4】一百年后凡·高的一幅向日葵作品拍卖价格竟然是百年前的他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时,而且《鸢尾花圃》售价高过《向日葵》。要是凡·高知道了,你认为他会有什么感想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