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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的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他,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虽只用较少的笔墨来写爹,但爹对情节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爹支持儿子捐献骨髓,为了和儿子喝几盅,还与儿子一起隐瞒真相,骗了娘一回。
B.小说以医生的话“爱心如同韭菜”为题目,不仅形象贴切,通俗易懂,可以让娘理解“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也彰显了本文播撒爱心的主题。
C.文章在写娘和女孩时都写到了脸色,写娘脸色由“灰白”到“灰白颜色没了”是为了表现娘由失望到希望的心理变化,写女孩脸色主要是表现白血病病症。
D.开头写他在医院,说明他是用装病来让母亲理解他的做法,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事由,表明他已决定为患白血病的女孩捐献骨髓。
【小题2】小说中的娘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为儿子的“他”为捐献骨髓对娘采用了欺骗的方式。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2-25 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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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世界因你而不同
卞毓方
事情发生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值上个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两个政治科学系大一的新生,课堂上总是没精打采。一个是来自夏威夷的黑人,惯于占据教室右后方的角落,戴一顶足以遮住脸部的阔帽,常常呵欠连天,伏案寻梦;另一个是来自中国台湾的华裔,喜欢窝在教室左后方的一隅,听得无趣,也索性呼呼大睡。
台湾来的男孩叫李开复,此君并非厌学,而是对政治科学越来越隔膜,如是蹉跎到大二下,终于快刀斩乱麻,转系,改学自己感兴趣的计算机。
兴趣是什么?美式的教育认为,兴趣就意味着天赋。李开复在计算机系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两年后毕业,成绩居于全系之冠。
这样的学生用不着按部就班,在教授的推荐下,李开复进入在计算机领域独领风骚的卡内基·梅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院长告诉李开复:“读博士,是挑一个狭窄而又重要的领域做深入研究,毕业的时候交出一篇世界一流的论文,成为这个领域首屈一指的专家。任何人提到这门学问,都会想起你的名字。”
取法乎上,要做就做得最好!李开复的血开始加速,从动脉到静脉注满活力。院长看在眼里,又问:“你弄懂了吗?”开复大声答:“懂了,我从大学带走的将是一篇改变世界的、顶尖的博士论文。”院长予以纠正,说:“你从这儿带走的最有价值的东西,不是一篇论文,而是你分析、思考的能力,研究、发现真理的经验,以及科学家的胸怀。这样,当你有一天幡然改向,依然可以在任何一个新的领域出类拔萃。”
李开复选定语音识别为博士专攻,这是导师的课题,国防部已经立项,经费已经到位,技术途径确定为专家系统。经过一年热恋,他发现专家系统其冷如冰,远不如统计学有情有义。李开复决心移情别恋,他担心导师发怒,谁知得到的回答竟是:“开复,你对专家系统和统计的观点,我是不赞同的,但我可以支持你用统计的方法去做,因为我相信科学没有绝对的对错,我们都是平等的。而且,我更相信一个富有激情的人可以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这事搁在台湾,绝对不可想象。李开复从导师的大度悟到科学真谛,他全力以赴,放手一搏。三年过去,不,三年还要搭上180天,难关突破,大功告竣,李开复的研究成果,兼博士论文,引发了那年头语音世界最大的冲击波。
26岁的李开复功成名就,当上卡内基·梅隆大学最年轻的副教授。
人心难测。科学家的心更难测。1990年,苹果公司的一个邀请电话让李开复反躬审视自己。那电话说:“开复,你是想一辈子写一堆像废纸一样的学术论文呢,还是要来真正地改变世界?”“让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是李开复埋在心头多年的梦想,如今,被苹果公司的召唤一下点燃了。李开复旋即作出回应,走出象牙之塔,加盟“改变世界”的大军。
苹果岁月,李开复领受从纸上谈兵转入实战的无穷乐趣;在市场的硝烟炮火中,他精神的大纛逆风飞扬,想象力和爆发力发挥到极致,地位也相应得到大幅度擢升,1995年,33岁的李开复出任苹果公司的副总裁。1998年金秋,李开复以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的身份加盟微软,带队开拓中国市场。李开复在微软中国的开拓,值得用一部大书来描述,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创新理念、绝对领先的科学技术在神州大地生根发芽。微软只是起用了一个人,就旁若无世界地开进了中国。李开复只是“追随我心”,就一跃成为微软王国的副总裁。随后又有了他跳槽Google以及离开Google的一系列故事。
如今,李开复正在按照他本人的意愿,在神州大地进行“创新工场”试验。他会成功吗?我想这是毫无疑义的,也是次要又次要的,那么,最最主要的一点是什么呢?诚如他自己所言:“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
回头再说哥大课堂上另一个爱打瞌睡的同学,就是那个喜欢戴一顶大帽子的黑人,此君后来的成就,比李开复更为杰出。他就是现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
奥巴马当年为什么爱躲在教室的角落睡觉?事必有因,本文不作探讨。笔者倒因此想起老祖宗的一个典故:两千多年前,宰予白天睡觉,他的老师孔子看到了,责骂说:“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翻译成白话,就是“该死该死”,简直要把宰予生吞下肚。所幸美国老师搬用的不是孔子的公式,他们没有把昼寝者从课堂拎出去,甚而开除学籍----于是乎,才有了今日的李开复和奥巴马!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李开复无论是转系,进行语音识别研究,还是加盟苹果公司、跳槽Google、离开Google以及进行“创新工场”试验,他都是遵从内心的选择,按照他本人的意愿进行取舍。
B.“世界因你而不同”强调个人对世界的创造性贡献,即个人改变世界,这就需要个人具有强大的能力以及创造性精神。
C.李开复凭借个人出色的能力改变着世界,世界因李开复而不同。
D.美式的教育认为,兴趣就意味着天赋。所以做事只需要凭兴趣。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由于政治科学枯燥无味,李开复决定改学自己感兴趣的计算机,两年后并因成绩优秀而直接攻读博士。
B.在导师的帮助下,李开复对读博士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一认识也使李开复更加清楚知道自己的追求。
C.选定语音识别作为博士专攻后,李开复发现导师的研究方法不可取,在更改研究方法之后最终大功告成。
D.在高校当教授,这不是李开复的梦想,因为当教授不能实现他“让世界因你而不同”的追求,因此,他最终走出象牙塔加盟苹果公司。
E. 在作者看来,李开复能够有今日的成就,主要要感谢美国教育,从而巧妙地暗讽了僵化的中国教育。
【小题3】文章开头的结尾都写到奥巴马,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窗上的那轮明月
王清铭
假如能透过书窗窥见古人窗前的那轮明月,精明的现代人才算拥有完整意义上的聪明。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有什么比滋养心智更需要的呢?
现代城市里的楼房越高,离月亮的距离就越远。都市的灯光早已把明月挤压为昏黄的一片,明月照样从海上升起,但共此时的都市蜗居里,投射过来的只是高楼斑驳的影子。如果有几片月光挤进霓虹灯光、白炽灯光留出的缝隙,也如受污染的水;汽车笛声、影视音响、电话铃声,将月光搅得更加浑浊,不留下一小片安静,来安放一张书桌。偌大的城市,月光和书很难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
门是生活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都市的天空被高楼割裂了,明月也难以进出喧嚣都市人动荡的心灵。即使是在闭门索居的日子,有几个人能端坐书窗前,让月光布满内心空间?何况天上的那轮明月,只徘徊在都市边缘,在城里办理不到一份“暂住证”。
钱钟书先生说: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现代都市人进出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门,却极少去拥有一框用以心灵眺望的窗子,更无闲人闲读书的闲情去掬一把透过书窗的月光,来洗涤心灵的尘垢。
偶然记下宋代刘子军的两句诗:明月不知君已去,夜深还照读书窗。明月不知读书人已去,淹没在都市的红尘中;明月夜深来照的,也不是书声琅琅的书窗了,有的只是装潢和功利。都市也有读书人,但读书时想的是文凭、职称、职位,急功近利的他们懂得用描谱仪鉴定金钱的金黄色的纯度,却无暇顾及书窗上的那轮明月的皎洁银白。临月漫披卷,凭栏且数星,看不见月和星的都市人咀嚼书中文字为腹内经纶,想到的只是经世致用,读书蜕变为苦事。月窗搀烛影,风叶乱琴声,聒耳的大概是名利裹挟着的喧嚣吧。
月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开了窗邀约清风明月进来占领,其实是拥有一轮属于自己的明月。钱钟书先生还说,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我以为书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书窗的退化乃至消失是现代人沦落的一种方式,让高楼大厦侵占了心灵的家园。
读书本是一件赏心乐事。归有光在《项脊轩志》中写到书窗玩月的情景: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我想,还有半墙的明月大概都筛落在他飘逸的心头吧。闲读书、读闲书、读书闲,注重的是读书时的闲逸、闲散,把读书当休闲,忘却虚名浮利,获得一种周国平先生所说的“丰富的安静”。并不是休闲时才读书,而是读书时读出闲情逸致,把知识化为脑中的智慧,滋养心灵。淡去功名之心,以休闲的心态去读书,让书窗上的那轮明月将思绪漂白、沉淀。
书窗上的那轮明月,照古人,亦照今人。灯红酒绿的繁华并不完全拒绝栖居的诗意,倚南窗以寄傲,也寄托闲情。明月多情,随人处处行。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奖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段“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有什么比滋养心智更需要的呢”以反问开篇,引人深思,该句在结构上起到了统领全文的作用。
B.作者将挤进霓虹灯光、白炽灯光缝隙中的月光比作受污染的水,形象地写出了城市的月光的暗淡昏黄,具有鲜明的情感意味。
C.本文多处运用比喻、引用等修辞手法,全文语言委婉含蓄、耐人寻味,行文上富于变化,这些特点都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D.作者认为精明的现代人之所以将读书视为苦事,因为他们的工作压力过大,文凭、职称、职位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因而无法找到读书的乐趣。
【小题2】文章第六段引用钱钟书先生的话“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联系全文,指出“窗”和“门”在文中各有什么含义。
【小题3】文章结尾说:“灯红酒绿的繁华并不完全拒绝栖居的诗意。”结合上下文,说说作者认为要怎样才能在“繁华”中 “诗意栖居”。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 能

阿成

哈尔滨有条中央大街,很有名气,哈尔滨人都引以为豪。

中央大街上有一条叫“彼德洛夫餐馆”的俄式饭店。哈尔滨的老一辈、少一辈都在这家西餐馆用过餐,吃过这里自制的腌黄瓜和色拉。倘外地来的朋友、亲爱者、老同事,也一定被领着到彼德洛夫餐馆搓一顿,或者斯文一番,尝尝“东方莫斯科”的正宗风味,以加深异乡异客对典型环境的典型认识。

店主王能,绝非高人,亦非睿智。外号“王熊”,王能的谐音而已。王能其实并不熊,熊还得了?尤在当代,熊,别说开馆子,就是走在街上,也无端遭人白眼。王能已年近花甲,头脑还是运转正常。赚钱讲究赚钱的艺术,主要靠手艺,仅仅几道西餐,靠货真味纯:铁扒笋鸡、鞑靼焖牛肉、高加索式牛肉饭、基辅式猎户汤,包括刀叉餐纸,都不含糊。在价格上琢磨得也很细,常常跟着时令,或升或降,看着很善良。不似有些朋友,钱赚得很粗野,见了买主,真开牙,花里胡哨,拦路抢劫一般。

王能打小就在彼德洛夫开的西餐馆里学徒。开始是烧火,继而是揉面,做酸黄瓜,调酒,摆台。人聪明,一点就透,配菜、摆台,常常干得别致。

王能对彼德洛夫的感情是很深的,是彼德洛夫把他这个流浪的孤儿领回餐馆干学徒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又圣诞,又除夕,又钓鱼,又打猎,真是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彼德洛夫是坐火车走的。火车呼哧,呼哧,开得很吃力,冒着浓浓的黑烟。那是个春天,灰色的毛毛狗刚刚绽成雏形。王能走迷了路,转了整整一天,才摸到中央大街。

至此以后,每逢圣诞节,王能就唱这支歌,“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让公家关了这铺子,也照例年年地唱;打成苏修特务,进了监狱也唱,一边唱,一边流泪,一边流泪,一边唱,一边喝酒,一边吃酸黄瓜,大口吃,嘎吱,嘎吱的。家里人都低头抬眼偷看他,谁也不敢言声,只盼圣诞之夜,快点过去。

每值早春,王能一定要到松花江的江北去采些毛毛狗来,扎好,送到南岗的苏军纪念塔前——他的确是献给彼德洛夫的,尽管彼德洛夫不是红军。

彼德洛夫也是个孤儿,从小在基辅的一家餐馆学徒。

八五年,王能又重新开张老字号,彼德洛夫餐馆生意很不错,每天都有几百元的进项。目下,开放搞活,国人,洋人,都觉得相互之间的关系近便了。兼之哈尔滨这个城市是按照沙俄首都莫斯科的模式建造的。有道是:到了承德外八庙的普陀宗乘之庙,就如同到了西藏的布达拉宫,那么,到了哈尔滨的中央大街,也就如同到了莫斯科了。到彼德洛夫餐馆吃吃西餐,不仅是对西餐的品尝,而且是某种心态的满足。再者,餐馆的酸黄瓜腌得别有一番滋味,男牙,女牙,嚼嚼,都感到味道可真不错。餐馆里更有一台老式手摇留声机专播苏联歌曲,“红莓花儿开”什么的,餐客就更加络绎不绝,舍得掏票子。不少餐客还是不很富裕的知识分子,听说不少还是专门研究苏俄的。

每到春天,总有一天王能不开业,他要到江北去,采些毛毛狗……

一日,有关方面的,来了一个官员,对王能说,“彼德洛夫餐馆”有个俄文字母写错了,是一位知名度很高的知识分子看出来的,在政协会上提出来,建议改改,不然太那个,好像哈尔滨人都不懂俄文。这样下去,于知识界也脸上无光,于国于民呢?是不是?中央大街,为中外友人仰慕之所在,大大的错误,高悬其间,真叫人汗颜呢——

王能终于听明白了,说,不懂!官员笑了,说这可不行,王老板,真是改也得改,不改也得改!是上头有话.而且是政协委员的提案,更不能马虎。中央大街不比道外的草市街,裤裆胡同,马马虎虎也就过去了,外国人一般不去那里。这是那位政协委员的原话。

王能说,不改!

官员说,您老人家再想想……

王能说,不想!

一星期后,有关部门强行把匾摘了下来。

王能就停了业。

后来,那位政协委员知道了,很感慨,说:仅仅一个字母,就抱残守缺,中国改革之艰难,就在于此!

彼德洛夫餐馆至今再未开业。

王能是去年作古的,听医生说,他的心脏以及胃都不大好,大约酒喝得太多。

彼德洛夫餐馆大约的确可以作古了。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王能”为标题,交代了写作的对象,给读者一种直观的印象,并能够调动读者的阅读兴趣,想知道这是一个什么人。
B.彼德洛夫之所以会把餐馆的各种手艺都传授给王能,是因为他和王能命运相同,都是孤儿,所以待他“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C.哈尔滨的中央大街是莫斯科式建筑风格,人们来这里吃西餐,能够满足某种心态,体验某种生活,因此成为人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D.无论到什么境遇,王能总是唱“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这支歌,以此表达对彼德洛夫的思念,表现出两个人之间深厚的情感。
【小题2】文中刻画了王能怎样的形象特征?请结合具体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彼德洛夫餐馆大约的确可以作古了”有怎样的含义?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各题。

看荷花,宜晨,宜夜。朝晖月色映照下,玉立婷婷,青盖田田,倍添丽色。不过黄昏夕阳中,却也别有风情。

近来,炎天溽暑,始终徘徊不去。很想念那片“清风徐来,绿云自动”的荷池。趁着晚晴时分,全家到了植物园。一路上尽念着姜白石(南宋词人)的句子“古城野水,乔木参天”“水佩风裳无数”“冷香飞上诗句”“高柳垂前,老鱼吹浪,留我花间住”。似乎凉意顿生,溽暑已消。

可是,真正面对满塘翠叶红花,却很想叹气!首先,荷叶太挤,挤得每片叶子都不易伸展,很难有“田田”之感。其次,花不是已谢,就是未开,加上刚下过一场雨,一点花香也闻不到,自悔寻芳已迟,“冷香嫣然”只是凭想象得之。现放眼一望,池中间居然一大块空白,片叶俱无,真像人头患了癣癞之疾,成了不毛之地!据说是水污染的后遗症,真是大煞风景。看荷的心情,到此已索然无味,正预备败兴而返——偏偏一岁半的小女儿面对平生初见的“奇景”,正感动得目眩神迷,不停地说“花花开啦”“蜻蜓来啦”,两条小腿,绕池飞奔,兴奋得恨不能纵浪池水中,伴花叶蜻蜓共舞!怕她跌倒,我们也只有绕池一周,这才发觉在池边树下,游人如织,观赏荷塘夕照的人并不少!面向一池翠碧,有人静坐,有人闲聊,有人读书,有人漫步,俱是怡然自得。骤雨方晴,夕阳灿灿如金,荷风阵阵,拂面生凉,老树浓阴,细草柔碧。再细看池中未开的花苞如木笔,亭亭擎立,嫣红姹紫,荷叶上圆珠的闪烁,晶莹如玉。此情此景,确也可乐。忽觉心中阴霾顿消,也随和着女儿唱起歌来:“夕阳斜,晚风飘,大家齐唱采莲谣……”

原来喜乐悲愁,全在一念之间。一年好景,一岁繁华,本无须远求,只要以不沾不染之心,巨细无遗的眼,真正去领略,就是福气。

【小题1】(1)“不毛之地”在文中的意思是_____。
(2)文末的“福气”是指______。
【小题2】第2段引用姜白石的词句,有什么用意?
【小题3】作者“预备败兴而返”的原因是什么?
【小题4】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的主旨用文中的话来说,就是“喜乐悲愁,全在一念之间”。
B.作者对荷池感情的变化可以这样概括:向往荷池——叹气败兴——观赏得乐。
C.作者写如织游人怡然自得衬托了荷塘夕阳之美和自己的心中之乐。
D.作者用华美的词藻和大致整齐的文句描写荷塘夕阳,流露出怡悦之情。
E. 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写荷塘的不同景色,表现出对水污染的不满。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写作上的从小见大
周国平
①世界文学宝库中,有许多名篇是通过描述日常小事阐明大道理的。即使是那些宏大叙事的巨著,比如曹雪芹的《红楼梦》,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占据大量篇幅的也是日常生活中的细节。人在一生中也许会遭遇大事,但遭遇最多的还是日常小事,不论伟大与平凡,概莫能外。因此,对于写作者来说,从小见大是一项重要的功夫。
②怎样做到从小见大?要在平时练就“见”的眼力,还需在写作时如实写出所“见”。
③大道理往往寓于小事之中。如何从小事中发现大道理呢?“功夫在诗外”,陆游此言说出了写作的普遍真理。意义只向有心人敞开,你唯有平时就勤于思考宇宙、社会、人生的大道理,又敏于感受日常生活中的细小事物,才会有一副从小见大的好眼力。泰戈尔从一朵野花看到了造物主创造的耐心,敬畏之心油然而生,如此写道:“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同样的一朵野花,一个对宇宙和生命的真理毫无思考的人看见了,是什么感想也不会有的。
④而写作不是写作时才发生的事情。平时生活中,心灵始终要保持一种活泼的状态,如同一条浪花四溅的溪流,所谓好文章不过是被抓到手的其中一朵浪花罢了。长期以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生活中每遇到触动我的心灵的事,不论悲喜苦乐,随时记录下来,包括由之产生的思考。越是使我快乐或痛苦、感动或愤怒的事,我越不轻易放过,但也不沉溺其中,而是把它们当作认识人生和人性的宝贵材料。这样做的结果是,久而久之,我感到小与大之间的道路是畅通的,从小见大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⑤当然,具体写作时,是要有技巧的,但技巧并不复杂。对所写的这件小事,要抓住它真正触动你的情境和细节,这实际上是小和大之间的关联点。要对这关联点着重加以描述,尽可能写得准确、细致、具体、生动,让读者感到,你被触动是多么自然的事情,他们在此情境中同样会被触动。这样的描述,己经隐含大道理了。对于从小事中体悟到的大道理,需作画龙点晴的表述,语言要简洁,切忌长篇大论;要质朴,切忌豪言壮语;最好还要独特,切忌陈词滥调。最佳的效果是,读者从你所描述的“小”中己经隐约见出了“大”,而在读到你的点睛之句时,仿佛刹那问被点破,发出会心的微笑。
【小题1】第②段在结构上的作用是
【小题2】第③段中,作者用泰戈尔的例子是为了证明________ 的观点。
【小题3】对第④段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写作要能引发读者深思。
B.写作时保持心灵的活泼。
C.写作前做好行文的构思。
D.写作前要注重平时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