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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紫禁城是一个巨大的空间的存在,一个巨大的空间意识形态的载体,它以巨大体量,表明皇权对于天下的绝对占有。一个人,一旦进入紫禁城,就像一粒尘埃飘进沙漠,变得无足轻重,必须听从于宫殿在空间上的调遣;只有皇帝相反,他几乎可以不受限制地出现在任何场合,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使他成为所有视线的焦点,而不至于被巨大的空间所湮没。当人们在巨大的宫殿中迷失自我,皇帝却在至高点上保持着清醒。帝王通过宫殿,占有并操纵着所有人的身体。
早在古典时代,权力就已经把身体当作自己的对象和目标。于是,它以各种方式完成对身体的管束和征用。帝国的仪式,便是其中一种方式。而宫殿,则是安放仪式的器皿。没有宫殿,所有的礼仪都将丧失它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福柯将它称为“一种支配人体的技术”,它的目标是“要建立一种关系,要通过这种机制本身来使人体在变得有用时也变得更顺从,或者因更顺从而变得更有用”。它创造了“既是建筑学上的,又具有实用功能的等级空间体系”。紫禁城通过对他人身体的征用与控制,建立了一种权力的模板,并在帝国的范围内,通过级别不同的建筑得以贯彻和执行。
这也是中国自秦汉帝国时代以后,纪念碑式建筑层出不穷的原因。早在“郁郁乎文哉”的周代,以建筑为标志的大地重塑运动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齐景公修筑了宏伟的柏寝台,站在上面,他看到了自己国土的辽阔,这使他在想象和现实中获得了双重满足。楚庄王以他的“五仞之台”向诸侯显示权威,宾客们颤栗的手几乎握不住酒杯,他们众口一词地说:“将将之台,窅窅其谋。我言之不当,诸侯伐我。”这些巨型宫殿如今都不存在了,但它们存在过,在时间中奔跑和接力,仿佛花朵,在风中传递着种子,并在不同的季节里,次第开放。每一座死去的宫殿,都会在另一片耸起的梁木和巨石间复活。
紫禁城不仅为帝国的等级建筑建立了一种模板,也为帝国的社会形态建立了一种模板。朱元璋说:“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将“天下”与“大厦”的同构关系表露无遗。朱元璋生于乱世,亦成于乱世,没有人比他更知道乱对于他的王朝社稷意味着什么,把社会改造成原子状态并非他的最终目的,散沙在风吹日晒之下,也会自由流动,形成沙丘,构成新的不均匀不稳定状态,他必须用“草格子固沙法”,为流沙建立一种强大的规范。
大明王朝把人口分工农兵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成若干小类,组成一个牢固的金字塔结构。同时,帝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如同钉子,把每个人钉牢在原地,即使发生灾荒,也不能逃难,而只能死在原籍。朱元璋还写了《授职到任须知》《皇明祖训》等文件,为官员乃至皇族子孙确定行为规范。他像一个教练,对所有人进行规训,把人民变成木偶,“每个动作都规定了方向、力度和时间。动作的连接也预先规定好了。时间渗透到肉体之中,各种精心的力量控制也随之渗透进去”。
帝国的律令、制度,形成了一座无形的宫殿,使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层层有序的环形结构,只有皇帝,居于那些同心圆的中心,通过一层层的国家机器,对他们进行监视。宫殿的投影,蔓延在巨大的国土上。
(选自祝勇《故宫记》,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紫禁城”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紫禁城既是空间的存在,又是空间意识形态的载体,它有着巨大体量,让人们以在宫殿中迷失自我的方式,成为皇权的外化。
B.在紫禁城,任何人都变得无足轻重,都必须听从宫殿的调遣,只有皇帝可以不受限制地出现在各种场合。
C.紫禁城是安放仪式的器皿,它以各种方式,完成对身体的管束和征用,表明皇权对于天下的绝对占有。
D.既是建筑学上的又具有实用功能的紫禁城,建立了一种权力的模板,通过级别不同的建筑得以贯彻和执行。
【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是紫禁城的最高点,皇帝坐在最高处,才不至于被巨大的空间所湮没。
B.从“郁郁乎文哉”的周代开始,以建筑为标志的大地重塑运动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然而,这些巨型宫殿如今都不存在了。
C.为了看到自己国土的辽阔,齐景公修筑了宏伟的柏寝台,为了向诸侯显示权威,楚庄王修筑了“五仞之台”。
D.朱元璋知道乱对他的王朝社稷意味着什么,于是他必须建立一种强大的规范,使自己居于那些同心圆的中心。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紫禁城不仅为帝国的等级建筑建立了一种模板,也为帝国的社会形态建立了一种模板”,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5-09 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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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谁的电话

何燕

老葛终于赶在快递公司下班前把月饼寄出。

团圆之夜,主任看老葛一人在家,便请他到自己家喝酒。主任还说,他要好好向老葛学习怎样教育孩子。

老葛老来得女,为了女儿小若能考出好成绩,可谓劳心劳肺,烟不抽酒不喝,挣断脊梁筋大手大脚为小若买书,送学习班。用别人的话说,这些年,老葛为了孩子活得极其不男人。

小若的高分数给老葛长了不少脸,从玉城小学到玉城高中,多少次家长会,老葛都被请到主席台就坐。高考后,老葛还被请去演讲。

“老葛兄,在做父亲方面,我要向你学习。来,我敬你。”主任举起酒杯,老葛惶恐地站起来,主任“吱”的一声把酒喝了下去。老葛觉得主任喝得很有型,很有风范,很男人。搁以前,主任是不用正眼瞧自己的,更别提敬酒。老葛也想大男人—回,像主任一样“吱”的一声喝下去,可刚喝一半,就被呛住了,憋红着脸直直地僵着。等缓过了劲,老葛才喝下剩下的半杯酒。

“老葛兄,你教子有方呀,你家小若九年时间就完成了十二年的学习,现在进的还是名牌大学!”主任竖起大拇指,“连跳三级。”

“哪有?小学跳了两级,初中才跳了一级。”老葛打着酒嗝习惯性地回答。这话回答主任是头一回,可回答三亲六戚左邻右舍像背九九乘法口诀。小若成长的这些年,老葛跟他们也只有这几句话了。从孩子一驻扎在婆娘的肚子里,老葛就开始忙胎教,接下来忙这教忙那教,一忙就是十六年。

“爸爸,爸爸,你是我的大树!”主任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主任看了一眼,把电话掐了。“老葛兄呀,不怕你见笑,做为家长,我是失败的。我儿子今年连三本都考不上,现在还拒绝复习,跑去读什么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主任的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主任看了电话一眼,又想掐掉。

老葛问:“谁的电话?毛毛吗?接吧!”

主任一接通就说:“毛毛,你如果不回来复习,别想我搭理你。”

“老爸,别气坏身子,中秋节快乐!”电话那头传来毛毛的声音,“收到我给你寄的月饼了吗?你尝尝跟家里的有啥区别。”

老葛摇了摇微晕的头,看见月光从天空洒下来,像银色的缎子,扯都扯不断。老葛责怪自己,早一天给小若寄月饼就好了。

这时,老葛的手机也响了起来。老葛一看电话,脸上沟壑纵横的皱纹笑成了一团,像地球仪上密密麻麻的经纬线:“我家小若的!喂,小若呀……”老葛愣了一下,看了看主任,乐呵呵地说,“知道了,今天中秋节,我很快乐,你也要快乐!”说完,老葛埋怨,“这孩子,真浪费,千里迢迢打电话就为了祝我中秋节快乐!”

“小若懂事,不像毛毛。你看他都这年龄了,还把我手机接他电话的铃声设成《爸爸去哪儿》……”

老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短信!老葛看了一眼就删了,边删边说:“是婆娘的。不管她,来,咱俩继续喝,不醉不休!”

两个男人继续喝。

中间,老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葛看了一眼,没接。

“谁的电话?小若吗?接吧!”主任说。老葛摇晃着接电话:“喂,喂,你说什么……我不是,你打错了!”说完,捣鼓了几下手机,又灌起酒来。

酒局残余,老葛喝得醉醺醺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主任嘟哝:“谁的电话呢?”拿起老葛的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讨债的,别接!”

老葛人虽醉,可脑里还记得小若刚才的电话和信息。小若第一次来电话,只说了一句:“喂,这个月打一千!”就挂了。

过后又发来一信息:“还是打一千一吧,我看中了一条裙子!”

看老葛不回信息,小若第二次来电话:“看到信息了吗?打一千一!”老葛气急地说:“打错了!”话还没说完,那头已是忙音。老葛一气之下,把小若的电话备注名改成:“讨债的,别接!”

老葛醉倒下去时,脑里回现出小若给自己长脸的高分试卷外,耳边也回荡着小若这些年简洁的话语:小学时“我得了第一”,初中时“我又得了第一,汇三百”,高中时“我还是第一,汇六百”,到现在的“打一千”。没有问候,也没容老葛说话。像刚才,老葛多想跟小若说说你妈病了,我在医院忙了两天……当然,也有老葛不想说的,那就是他把家里唯一的月饼快递了。

老葛也想跟主任说,在做父亲方面,他要向主任学习。

可醉了的老葛什么都没说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主任的儿子毛毛虽然成绩不够优秀,不懂事,实际上却是一个乐观向上、重亲情、有主见的青年。
B.小说构思精巧,描写了两个父亲中秋节喝酒的场景,通过人物对话和孩子们打来的电话,巧妙地将两个孩子进行了多角度的对比。
C.从主任两次想掐掉儿子来电的举动看,主任对儿子极为不满,儿子不听他的话复读,却读一个职业技术学校,他对儿子的前途深感绝望。
D.小说的结尾写老葛醉了,想和主任说说真心话,却什么都没说出来,因为他能理解主任,主任的孩子学习不好,也很烦恼。这样写,言简意丰,回味无穷。
【小题2】请结合小说的具体内容,简要分析“老葛”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中有明暗双线,这两条线分别是什么?请简要分析这样构思的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后生可畏

刘斌立

(1)我第一次去鉴睿律师楼,就注意到了前台旁边多了一张不怎么和谐的小桌子。一个大男孩模样的小伙子,睡眼惺忪地在那捧着厚厚的《刑法》,有一页没一页的翻着。。

(2)我问了问律师楼的合伙人李信,他一脸嬉笑地回答:“这孩子他爸是我们律师楼的大客户,也是老朋友了。他想让他儿子考律师,非得要我们把这孩子安排在这打杂,一边让他看书备考。其实我们啥事也没给他安排,让他自己在那天天待着呢。”

(3)“哦,这孩子看着还挺老实的。”我随口应和道。

(4)“老实!您可别小瞧这小子,听他爸说,他一心要当摇滚乐手,跟着一个不靠谱的摇滚乐队干了两年的鼓手。”老李边说边摇着头。

(5)后来我再去律师楼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看看这个叫常远的“摇滚”男孩,他也是经常应景似得挺朋克,一会夹克上带钉,一会头发颜色又变了。

(6)那年律考后没几天,我去律师楼办事,发现常远那桌子没了,人也没了踪影。问道老李,没想到老李苦笑着说:“那小子跑了,据说和一个摇滚乐队跑到青海茫崖矿区那边,在矿区的一个小镇上的酒吧里演出呢。他爹差点没气背过去,已经发誓不管他了。”

(7)我又惊讶又好笑,随着老李附和道“现在的年轻人啊”。

(8)一年以后一天,我突然接到鉴睿律师楼李信律师的微信。“还记得那个玩摇滚乐的男孩吧,从我这跑了的那个。又回来了,这次据说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今天来求的我,要继续准备考律师,还在我这坐着打杂看书,我也是服了!”

(9)“您就当浪子回头吧,兴许真考上了,您也是积德了。”我回复了微信,也不忘调侃地加了几个坏笑的表情。

(10)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也与律师楼和老李少了很多的交集。

(11)青海茫崖的矿难,突然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头条新闻。部分矿务局领导受贿私自外包矿坑,私人小矿主违规野蛮开采,导致了一次灭顶的矿难。在矿难中死去的矿工遗孀,因为没有基本的合同和安全保险凭据,无法获得赔偿,更无人愿意替他们去争取权利。

(12)就当矿难的悲哀正在褪去的时候,媒体上一个很不起眼报道终于被我看到了。一个名叫常远的律师,带领着自己的小团队义务承揽下了所有死难矿工的索赔事务。这条很小的信息,却因为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而让我震惊。

(13)我立刻致电李信律师的时候,他确认道“没错,就是他。我也很佩服这小子。”

(14)“您觉得他接这个案子是为了出名吗?”我问道。

(15)“还真不是。你记得他曾经在青海一个矿区的酒吧演出过一段时间吧。”老李继续说道。“那地方就在茫崖。听常远的爸说,常远在那生活的一段时间,很了解矿工们的生活状况。他自己后来跑回来要继续考律师时就跟他爸说,以后要帮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打官司。”

(16)我听老李说完这些,沉默了许久,最后,我发自内心的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啊!”

(17)电话那头老李肯定地重复道:“后后生可畏!”

【小题1】文中写到常远的哪些经历?请按顺序补充完整。
--被迫备考律师--   ---    --帮助穷人打官司
【小题2】简析第1段划线句子的描写手法及其表达效果。
【小题3】第12段中划线句子为什么说“我”对常远的名字熟悉而又陌生。
【小题4】联系内容分析,常远的哪些品质让“我”和老李觉得“后生可畏”?
【小题5】小说主人公是常远,作者却以大量的篇幅写“我”和老李,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圣彼得堡的留恋
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之间,我更倾向选择后者。我觉得圣彼得堡更加宁静,更有历史底蕴。傍晚走在最笔直的涅瓦大街上,那些看上去已经非常老旧的灰色建筑,在灯光下似乎成为一件古老的工艺品。“旧”,让悠远的彼得堡更加真切,似乎有一种抚摸天鹅绒般的质感。
冬宫像一个沉默的300岁的老迈巨人,坐落在涅瓦河边上,一切都是那样安静。它的墙壁那样厚实,仿佛一千发子弹都不能将它射穿。我站在冬宫入口处,眺望着涅瓦河,想要寻找当年“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在心中聆听那著名的炮声,可惜缘悭一面。
走进冬宫,满眼皆是高耸、巨大,无论是穹顶还是廊柱,都是那样饱满,仿佛不是人类建造的,似乎像大地、天空一样早已存在,让你觉得它能万年不败。冬宫里面有上千座大小不一的大厅,每一个大厅里面,墙壁上都悬挂着世界名画。达·芬奇、拉斐尔、毕加索的巨型原作,不可思议地呈现在眼前,让你总是无法相信这是真实的。至于高更、凡•高、马蒂斯的画作,那更是比比皆是,已经让你觉得毫不稀奇了。冬宫里面的画作和艺术品,是需要穷尽一生欣赏的,因为每一个大厅的每一幅画作,都足能让你为之驻足一生。可是人的生命太短暂了,怎么可能?半天的时间,连“走马观花”都谈不上。
我走出冬宫时,心中有赞叹,也有伤感。
在圣彼得堡,还应该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故居。作为一个写作者,能够亲近像陀氏这样文学大师的故居,哪怕在里面站一站,嗅一嗅故居里面的空气,都是一种幸福,也能汲取一些力量。
陀氏的故居在一条老旧狭窄的街道上,正门极小,而且比大街低矮了许多,与旁边街道上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有些寒酸。要是没有人指点,我根本不会注意这幢陈旧的二层建筑。
跟随着一位身材瘦高、面颊异常消瘦的中年女士在房间里慢慢走着,听着这位研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博士专家讲解着陀氏的生活和他不朽的文学作品。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冷酷地分析出人的精神的深层危机。我想起鲁迅先生的说法:在陀氏那“残酷到了冷静”的笔下,能够“在骇人的卑污的状态上,表示出人们的心来”,因而往往能“显示着灵魂的深”。还有人说“托尔斯泰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广度,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深度”。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一定渗透着作家不一样的人生经历。
陀思妥耶夫斯基患有癫痫病,从9岁发作,一直伴随他终生。他25岁的时候,就以书信体短篇小说《穷人》一举成名。他被别林斯基称为“天才”,被涅克拉索夫称为“又一个果戈理”。他是文学天才,但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还是一个逢赌必输的狂热赌徒。
我端望着陀氏的肖像:阴沉的脸,深邃的目光,坚毅的下巴,无论如何都不能与酒鬼联系上,似乎也不像赌徒,可是现实……或许,这与他的终日酗酒、性格凶狠的父亲有些关系。
陀氏有着大起大落的人生。他在写完《穷人》的第二年,参加了彼得堡的革命小组。他尽管革命,但反对暴力,主张改良。后来,他因为牵涉一桩反对沙皇的革命活动而被捕,随后被执行死刑,却又在刑场上被临时改判流放西伯利亚。流放几年后,又被释放,但必须在西伯利亚服役。就这样,陀思妥耶夫斯基度过了非凡的10年。
陀氏故居保存完好,打字机、礼帽、书桌、书柜、木床、孩子的木马,还有巴掌大小的便笺,都是当年的原物。那时候穷困潦倒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断搬家,这所故居是他在圣彼得堡的最后一处居所。他一生执着于研究“天堂与地狱”和“人与信仰”的关系,所以对自己居所的唯一要求,就是在屋子里的某一扇窗户望出去,一定要能够看见教堂的尖顶。我站在故居进门处的一个狭长的玻璃窗前,毫不费力地看见了不远处一座教堂的尖顶。
我没有嗅到故居中有丝毫的酒气,但却好像目睹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辉煌。在1866年到1880年的14年间,他奇迹般地完成了《罪与罚》《赌徒》《白痴》和《卡拉马佐夫兄弟》4部巨著。其中,《赌徒》是在一个月之内完成的。如此高效,不能不提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这位速记学校毕业的高材生,速记的速度,几乎超过了陀氏的口述。也正是在妻子安娜的帮助下,陀思妥耶夫斯基才在出版社规定日期内完成了《赌徒》的写作,才彻底买下了这栋房产。从此,漂泊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终于在圣彼得堡安定了下来,有了一个安定的家。
陀氏每天晚上写作,上午睡觉,下午接待上门求教的读者。当他在书房睡觉时,他的孩子们绝对不能打扰他。在故居,我见到了孩子们从书房门缝下塞进去的小纸条原件,上面写着歪斜的俄文:爸爸,我想吃糖。
就像陀氏作品里的人物自身都具有双重人格、自我对立一样,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一个矛盾的共合体。他一方面严厉、阴郁,一方面又友好、温善,他的一生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艰难度过。最后,在一个冬季的夜晚,他因为挪动笨重的书架,导致脑血管破裂而死去。为他送行的人们,默默无语地跟在他的灵柩后面,长长的队伍,不见尾端。
他的妻子在他死后,什么都没有拿,只带上了装满陀氏手稿的皮箱,离开了这幢能够随时看得见教堂尖顶的居所。后来我们之所以能够见到那么多陀氏的著作,与这位贤良的妻子有着重要的关系。当年托尔斯泰知道安娜的行为后,大加赞赏,称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
在陀氏故居,我足足待了两个小时。走出故居时,心中有赞叹,也有伤感。
我望着那显得寒酸的大门,突然想起了陀氏的一句名言: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我所遭受的苦难。
是的,苦难也是财富——对于作家来说,必须拥有经历。
离开圣彼得堡,冬宫里的明亮辉煌和陀氏故居里的灰暗沉闷,总是在我的眼前交替浮现。假如让我做一次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不用问我为什么。我的答案,只在我的心里。
(取材自武歆同名散文)
(重要提示:答题时,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使用“陀氏”或“陀翁”称谓即可。)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更喜欢圣彼得堡的原因是这里很老旧的灰色建筑像古老的工艺品。
B.作者在心中聆听“阿芙乐尔号”的炮声,更加感受到此刻冬宫的安静。
C.时间仓促,不能充分欣赏冬宫里的艺术作品,作者因此觉得“伤感”。
D.孩子们写的纸条,让作者感受到孩子们的顽皮和陀氏作为父亲的慈爱。
【小题2】作者在走出冬宫和陀氏故居时,两次都“心中有赞叹”,请根据文意分别说明这两次所“赞叹”的内容。
【小题3】请对文中画线句子加以赏析。
【小题4】离开圣彼得堡后,陀氏故居的“灰暗沉闷”还浮现在作者眼前。这里的“灰暗沉闷”有哪些含义?作者“毫不犹豫地选择”它的原因是什么?
【小题5】作者借常常会特定的事物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态度。对下列经典作品中的“事物”与作者创作意图的解读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中写史湘云有金麒麟、薛宝钗有金锁,是为了说明她们有显赫的家世,从而反衬出林黛玉出身的贫寒。
B.《药》中夏瑜坟上的“花环”,是鲁迅认为需“听将令”,为了慰藉那些在寂寞中奔驰的猛士而特意添加的。
C.《边城》中的傩送曾面临“碾坊”与“渡船”的选择;前者意味着物质的丰足,后者则代表了自己想要的爱情。
D.《红岩》中江姐等人绣的“五星红旗”,既寄托了江姐等同志们得知新中国建立时的喜悦,也蕴含着她们对党的爱与忠贞。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高中文理分科是否应该取消
有权威人士日前表示,文理分科降低民族整体素质,导致国人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分离,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取消高中与高考文理分科的论证。高中阶段文理分科是否真的到了必须取消的地步?
在高中教育阶段围绕课程设计、教学实施、高考制度以及高校录取等方面,我国已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系列化举措。其中,高中阶段实施文理分科教育,更是在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中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对此,一直有观点认为,实施文理分科教育某种程度上会导致学生在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养成上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影响高中学生完整的人格建构。
类似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和现实意义。但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高中阶段的学生发展已显现出个性差异。这一时期的学生,受家长、教师、社会传媒等多方面潜在因素的影响,已开始形成并具有了一定的职业意识,这种意识会影响其对未来社会角色作出尝试性选择。而对未来社会角色的考虑,又很大程度上会体现在学科学习上;加上现行的高考和高校录取制度指引,对文理学科各有所偏好和侧重也就显得很正常了。
而从人的智能发展角度来看,每个个体没有完全相同的心理倾向,也没有完全相同的智能结构。这也意味着,每一个高中学生的多元智能是有差异和偏向的。尊重学生的个体性差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已有智能基础上自由发展,是素质教育的基点和内在目标。忽视个性发展,让所有学生接受同样模式的教育,绝不是教育公平的体现。在这一点上,全社会也已达成了基本共识,党和政府也多次发文强调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明确要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及差异化发展。
就现实的教育情况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仍有非常大的区域性差异。特别是在一些农村高中,课程、教学、教师等资源明显不足,客观上带来了学生在文理学科学习上的选择偏向。如果完全取消文理分科,在现有教育资源尚不均衡、不完善的情形下,我国高中教育体系的内在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势必影响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分科性的专业人才仍是社会的主要需求,同时也是最能见成效的培养对象。此外,文理分科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高中学生集中精力为大学的专业学习打下扎实基础。“一刀切”式地取消文理分科,尽管学生接触到的学科知识会更广,但也可能导致“浅而不深”,影响学生的持续学习与发展。
概而言之,并不能说取消分科,就能完全改变高中学生对文理学科的不同倾向。如果硬要改动,势必连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以及高考和高校录取制度改革也要一起进行。
总之,取消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应当慎行。只有当绝大部分学校的课程、师资等教育资源丰富起来时,我国高中教育阶段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教育才具有坚实的发展基础;只有当包括高考和高校录取制度改革在内的教育整体改革逐步完成时,全面取消文理分科方可说水到渠成。
【小题1】下列对新闻综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是(  )
A.实施文理分科会导致学生在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养成上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影响高中学生完整的人格建构,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和现实意义。
B.显现出个性差异的高中学生,受家长、教师、社会传媒、现行的高考和高校录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文理学科各有所侧重显得很正常。
C.从尊重学生的个性及差异化发展的角度看,忽视个性发展,让所有学生接受同样模式的教育,绝对不是正确的做法。
D.文理分科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学生繁重的课业负担,武断地取消文理分科,可能导致学科学习“浅而不深”,影响学生的持续学习。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为确保高中教育的有序发展,取消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应当慎行;即使取消文理分科,也不能改变高中学生对文理学科的不同倾向。
B.人的智能发展角度来看,每个个体没有完全相同的心理倾向,也没有完全相同的智能结构;现实的教育情况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仍有非常大的区域性差异。
C.取消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有哪些积极意义有:利于学生在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养成上的均衡、利于高中学生完整的人格建构、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造就。
D.应当慎行地取消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只要当绝大部分学校资源丰富起来时,就能实现教育阶段实施真正的意义。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取消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应当慎行”?作者是从哪些方面进行说理的?请简要说明。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擦鞋的女人
周伟
老街的街口总站着一个擦鞋的女人,在她的身旁,有两把半新不旧的藤椅,抹得干净泛光,一尘不染。
小城的早晨,是勤劳而又新鲜的,这个擦鞋的女人也是这样。她一脸微笑地立在晨曦里,迎来送往,大方地和来来往往的行人打着招呼。她不像那些擦鞋的人,不厌其烦地问擦鞋吗?她也问,问:去上班?去买菜?去送小孩?……等等,很得体,很亲切。
我早早去上班,她见着我,一脸笑,问:上班去?有时,她还提醒我:抓紧点,要迟到了。我一看手机,果然时间很紧,就加紧了步伐。走了几步,回过头去,她也看着我,一脸的友好,满是真诚的笑意,目送着我。
后来,每回经过她的摊前,我就放慢了脚步。她看到我,就笑,然后定定地看着我脚上的鞋。我会意,一屁股坐在她的椅子上。她笑着说,早啊!我说,你比我还早呢!她就呵呵笑着,说,老辈人说的——人勤春来早!
然后,她埋下头来,认真擦鞋,再无言语。她先把要擦的鞋捧在胸前,用鞋刷轻轻地刷去尘土,不急于上鞋油,而是用一个小喷壶对准皮鞋面喷潮,再用另一鞋刷蘸点儿鞋油,在潮的地方打着圈把鞋油涂均匀,然后从鞋尖部位开始擦,一点一点地往后。擦完一只再擦另外一只。两只鞋擦完后,她再重新擦一遍,和上次打圈擦不一样,这次是直线来回擦。最后换软棉布擦,棉布缠在右手上,四指并拢用力向外撑,飞速地来回,啪啪啪地,声响如歌……
她擦出来的鞋,一尘不染,油光锃亮。尤其,她把每双鞋的鞋带都要解下来,揉在手心,用洗衣液浸了,再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她手执鞋带一端,抻开,在空中甩得啪啪作响,一下又一下。只几下,鞋带就甩干了,洁净似新。
接下来,她帮我系鞋带,执带似丝,穿孔如飞,左手内扣,右手外扣,绕一圈,左手抓右绳,右手抓左绳,绞花一般。最后,用力一扯,成了:好一个大方美观的蝴蝶结!
一看,很好,美丽在我的鞋上,幸福在她的脸上。
这时,她抬起头来,再用手抹抹我的鞋面,无一丝灰尘,又轻轻地向鞋面上吹一下,再抹一下,舒口气,她轻轻地抚一下自己额头上的秀发,站了起来。晨曦中的她,朴素得体,脸上红润,健壮生动,让人感觉到一份真实的美丽。
后来,不经意地和她聊天,听她聊起她的家乡、孩子和她的工作。她说在这儿擦鞋,一擦已是二十多年了。擦鞋挣钱、养家糊口,把儿子送进了高中送进了大学,直到参加工作成家立业。她说,儿子现在在广州那边打拼,创业办了个小厂,红火着呢……
我说,擦了这么多年鞋,你现在也该回去享享清福了。她说,也是的,儿子好几次都要她去带孙子,说一家人在一起比啥都好。我说,那当然,去吧。她却没有接话,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是劳碌命,动惯了,做顺手了,还真是一时半会儿歇不下来……”
她没有说下去,我也没有再劝下去。她低下头,一丝不苟,双手在我的鞋面上飞舞着。
我每回见她捧着鞋的样子,就像捧着一个宝贝似的。有一天,我听得真切,她竟自言自语地说:“鞋啊,不是你穿着它走,是它带着你往前走呢!”
一个夏天,在老街的街口,我没见着她。我四下里张望,还是不见她的影子。那个早晨,无风,闷热,令人还有些焦躁不安。接下来几天,仍然不见她出现,没有她的老街街口,仿佛少了一道风景。
后来,我终于听说,这个擦鞋的女人终是经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到儿子工作的城市带宝贝孙子去了。
起先两三年,她整日忙忙碌碌,在儿子宽敞明亮的家里带小孩、做家务。每到节假日,一家人逛商场、游公园、下馆子,她却免不了一双眼睛滴溜溜地盯着过往行人、游人、顾客的脚上看。后来孙子进了幼儿园,她闲着无事,一日竟背着椅子,操着家什上了街,又在一条大街的街口摆起了擦鞋的摊子。不巧却被城管逮个正着,让儿子去领人。堂堂公司总经理的儿子颇感蒙羞,破天荒在老娘面前发了大火。
再后来,她又回到了老街,还是风霜雨雪里立在老街的街口,一脸笑,勤快、整洁、生动、阳光。
远远地见着我,她似见了亲人一般,说,好久好久了,人也蔫了,手也生了……她注视着我脚上的鞋,我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地也瞧了瞧自己邋遢的鞋,说,早该擦擦了!
她把我的鞋捧在手上,又一丝不苟地擦起鞋来。擦好了,抬起了头,兴奋地对我说:“鞋不擦不亮,人不勤不精神!”
我频频点头称是。望着晨曦中的小县城,有几分美好、清丽和诗意……放眼打量,自己好久没有注视这近处的风景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并没有出现擦鞋女人的名字,而是用“她”指称,这非但没有影响人物形象的真实丰满,还使这一形象具有了群体代表性。
B.擦鞋女人的话语质朴而亲切,平凡的语言拉近了与顾客的关系,蕴含着朴素而丰富的人生道理。
C.“那个早晨,无风,闷热,令人有些焦躁不安”一句,既写了当时的天气状况,更写出了“我”没见到擦鞋人的失落、沮丧的心情。
D.小说运用第一人称,通过“我”的所见所闻,全面真实地展现了擦鞋女人的生活,使读者感觉亲切可信。
【小题2】擦鞋女人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她身上有哪些人性的亮点?
【小题3】小说叙述擦鞋女人去儿子工作的城市生活的经历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