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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读《时间简史》 毕飞宇
①《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②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许多人问爱因斯坦,相对论到底是什么?在当时,可以理解相对论的人“全世界不超过五个”。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也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越大。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但是,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谁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
③该说一说毕加索,我那位西班牙本家了。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你是仁慈的,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④自从我知道相对论是一列“追赶光的火车”之后,科学论文在我的眼里就不再是论文,它们是小说。天才的科学论文是小说,这是真的。爱因斯坦告诉我们,“时间—空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我要说,“时间—空间”真性感,都翘起来了。在我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一本科学图书告诉我:宇宙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的,在空间上是无边无际的。这是多么无聊的表述。但是,不管怎么说,宇宙的两大要素是确定了的:第一,时间;第二,空间。
⑤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香港机场的某一个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表,非常大。它只有机芯,没有机壳。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完整地目睹“时间”在运行。那块透明的“大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我内心的喜悦,我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⑥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耗费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需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我想这样说,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①段,作者以旅游的浪漫感觉类比阅读《时间简史》的感受,意在表达虽然自己不可能读懂《时间简史》,但没有任何收获也很好。
B.和霍金相比,作者更喜欢爱因斯坦,是因为听得懂爱因斯坦对于相对论的解释,阅读霍金的《时间简史》却毫无收获。
C.爱因斯坦对于“时间—空间”小说式的表述,相较于科学图书无聊的表述,才能够让作者明白宇宙的两大要素:第一,时间;第二,空间。
D.作者在香港机场候机厅“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即忘了时间,错过了航班。这既呼应了第③段毕加索的话,也为结尾主旨揭示作了铺垫。
【小题2】联系文章相关内容,说说你对第②段中“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请结合全文概括说明,作者在阅读《时间简史》的过程中得到了哪些“别的快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31 06: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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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生命超越的美学
在西方,美学作为一门学科,成立时间并不长。德语中“Aesthetik”一词原意是感性学或感觉学。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在西方哲学看来,研究人的认识有逻辑学,研究人的意志有伦理学,研究人的感性经验则有美学。感性学是相对于情感或者感性认识的一门学科。它以感性经验为基础,人欣赏自然、人生或艺术,产生某种情感的变化,引起快感的经验,这是美学研究的中心。西方美学关注的是审美经验、感性、感情、快感等。
中国和西方原属不同的文明,其思想也有根本的差异。粗而言之,中国哲学重在生命,西方传统哲学重在理性、知识。中国哲学是一种生命哲学,它将宇宙和人生视为一大生命,一流动欢畅之大全体。生命之间彼摄互荡,浑然一体。我心之主宰,就是天地万物之主宰。人超越外在的物质世界,融入宇宙生命世界中,伸展自己的性灵,则为中国哲学关心的中心。所以远在古希腊之时,西方哲学家戮力向外追求,探索知识,而中国圣哲们则推倡“反己之学”,强调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强调生命的超越。中国哲人长于证会,西方贤哲长于思辨。西方哲学是知识的、思辨的,而中国哲学则是生命的、体验的。生命超越是中国哲学的核心。
在这样哲学背景下产生的美学,它不是西方感性学或感觉学意义上的美学,而是生命超越之学,中国美学主要是生命体验和超越的学说,它是生命超越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美学纯粹体验中的世界不是物质存在的对象,不是所谓“感性”(sensibility),而是生命体验的真实(truth)。或者可以这样说,中国美学的重心就是超越“感性”,而寻求生命的感悟。不是在“经验的”世界认识美,而是在“超验的”世界体会美,将世界从“感性”、“对象”中拯救出来,因为,“为道日益,为学日损”。在中国美学中,人们感兴趣的不是外在美的知识,也不是经由外在对象“审美”所产生的心理现实,它所重视的是返归内心,由对知识的荡涤,进而体验万物,通于天地,融自我和万物为一体,从而获得灵魂的适意。中国美学是一种生命安顿之学。像明张岱《湖心亭看雪》短文中所叙述的生命体验,大雪三日,与友人相约于西湖湖心亭看雪,他们来到此亭,此时,“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乾坤同白,在这白色的世界中,亭中的我惟是一点,这一点置于莽莽宇宙、皑皑上国中,是一种回归,也是一种伸展。这一点是小的,但当它融入茫茫世界,就伸展了性灵,获得深心的安适,他在心灵的超越中拥有了世界。虽是一心,却与造化同流。中国美学追求的是身心的安顿,它并不在意一般的审美快感,而力图超越一般意义的悲乐感,所谓“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在超越的境界中,获得深层的生命安慰。
(有刪改)
【小题1】下列各项中,对西方美学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方哲学看来,逻辑学主要研究人的认识,伦理学主要研究人的意志,而美学主要研究人的感性经验,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B.中国美学是生命超越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不关注外在的物质世界,而重在超越感性,寻求生命的感悟。
C.感性学以感性经验为基础,是相对于情感或者感性认识的一门学科。
D.西方美学关注审美经验、感性、感情以及快感等,但其作为一门学科,成立的时间并不长。
【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和西方原属不同的文明,在思想方面也有差异,中国圣哲们强调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强调生命的超越。
B.中国哲学关心的中心是人超越外在的物质世界,融入宇宙生命世界中,伸展自己的性灵。
C.古希腊的哲学家戮力向外追求,探索知识,中国哲学家追求的则是把生命超越作为中国哲学的核心。
D.中国哲学是一种生命哲学,中国美学是一种生命安顿之学,其重心就是超越“感性”,而寻求生命的感悟。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美学的重心不是在“经验的”世界认识美,而是在“超验的”世界体会美。它不同于西方感性学或感觉学意义上的美学。
B.张岱《湖心亭看雪》短文中所叙述的生命体验,正是将“我”置于茫茫世界,使“我”伸展了性灵,获得了身心的安适。
C.中国美学并不在意一般的审美快感,而力图超越一般意义的悲乐感,从而获得深层的生命安慰。
D.在美学中,人们对外在美的知识没有任何兴趣,它所重视的是返归内心,经由对知识的荡涤,进而体验万物,通于天地,达到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境界。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朴素平实的情节于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小题2】请简要说明小说标题的深刻意蕴
A.
【小题3】请探究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设置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3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城市的雾与霾

汪韬 董棣

①泰山、黄山、庐山、峨眉山,似乎没有哪座名山不以雾为奇绝。除了这些以雾闻名的风景胜地,在中国还有一座城市也以雾著称,这就是“雾都”重庆。而据重庆气象部门统计,近50年来,重庆的雾在减少,20世纪70、80年代重庆年平均雾日数在50天左右,到90年代就减少到30~40天了。气象部门说雾少了,为什么人们却感觉不到呢?另一份研究结果给出了答案:统计分析表明,重庆的浓雾呈逐年减少趋势,强霾呈逐年上升趋势。

②什么是雾?什么是霾呢?气象学上对雾的解释是:近地面空气中的水汽凝结成大量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导致水平能见度低于一公里的天气现象。雾和云可以说是一母同胞,过量的水汽与空气中的凝结核结合在一起,或者水分子本身相互黏结形成水滴或冰晶,它们悬浮在高空被称为云,如果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就形成了雾。

③我国对于灰霾的科学定义却只能追溯到十年前:2002年,中国气象科学家首次将国外文献中的“Gray Haze”直译为“灰霾”。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给出了技术性的判识条件:“当能见度小于十公里,排除了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且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时,即可判识为霾。”所以雾与霾最大的区别是相对湿度:相对湿度达到95%以上的低能见度天气现象称为雾,相对温度低于80%的为霾。80%~95%之间的,是雾和霾的混合物,但主要是霾。如此看来,重庆这个浪漫缥缈的“雾都”是不是正在向“霾都”演变呢?

④中国气象局研究员吴兑指出了一个更为残酷的现实:“我们原来认为重庆是‘雾都’其实是误解。重庆由于二战的军工开发和建国后的军工建设,一直是严重的‘霾都’,只是过去科学认识水平不够,把重庆误认为是‘雾都’。”

⑤近年来,似乎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城市被冠上了“雾都”的名号:2011年10月,郑州连续三天雾气笼罩,早晨能见度更是降到仅有200米左右;2011年11月5日,西班牙《阿贝赛报》有文章指出,“中国的首都正在与伦敦争夺‘世界雾都’称号”;2011年11月,乌鲁木齐一周七天有六天都被大雾笼罩;在微博中以“广州+雾都”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找到四万余条搜索结果。

⑥中国近50多年来雾日和霾日的变化研究表明,大部分地区雾日的变化并不明显,那么这些所谓的雾天增多了,实际上都是霾天增多。霾会造成“雾蒙蒙”之感,是因为它降低了空气能见度,这主要是因为大气中颗粒物的散射、吸收带来的消光作用,而其中“贡献”最大的当属颗粒物的散射。颗粒物家族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其组成部分中的PM2.5在2011年迅速蹿红。

⑦PM2.5受到如此重视不仅仅因为它是灰霾的元凶,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据调研,PM2.5超标后,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医院心血管系统的急诊及死亡人数要增加1%~6%或7%,高血压病的急诊人次要增加5%。

⑧毫无疑义,中国的“霾都”已经越来越多,而且还在继续增多中。中国的东部和南部,包括华北、黄淮、江淮、江南、江汉、华南以及西南地区东部,这些经济和工业较发达的地区,霾日都呈现出增加趋势,而且在一段时间内这种趋势恐怕也很难发生改变。

⑨一位外国摄影师,在中国某地上空拍下了这样一幅照片:浓厚的雾霾将整个城市笼罩得严严实实,只有两个高耸的烟囱从雾霾层中探露出来,烟囱口中还不断地冒着白烟,为下面的雾霾层做着“贡献”。

(选自《中国国家地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②③自然段引用了权威的说法并以浅显的文字分别诠释了雾和霾各自的特征,帮助读者对雾和霾形成科学的认识。
B.第④段援引吴兑的话,解释了重庆成为“霾都”的原因,照应第①段,说明了重庆被称为“雾都”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解。
C.由PM2.5组成的颗粒物在大气中的散射,会降低能见度,造成“雾蒙蒙”之感,这些颗粒物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D.第⑨段介绍外国人在中国某地上空拍下的照片的内容,形象地告诉人们,工业污染仍然是造成城市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
E. 文章从气象、地理、历史以及医学等多方面科学地探究了霾的形成和一些城市变成“霾都”的有关原因,引人深思。
【小题2】文章多处运用了列数据的说明方法,请举一例分析这种方法的作用。
【小题3】作为一篇科普文章,本文具有怎样的价值意义?请结合文本探究并谈谈自己的认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人民的名义
这时,警务直升飞机在村中一片开阔地降落下来。十几个武装警察和刑警荷枪实弹,一一跳下飞机。祁同伟从土屋的窗前看到,他的冤家对头侯亮平身着便衣,最后一个从飞机上跳了下来,飞机螺旋桨旋起的风将侯亮平的风衣吹得像一面飘飞的旗……
雪又下了起来。这会儿起了风,雪花被撕成碎粒,打着旋儿在空中翻卷,叫人睁不开眼睛。太阳躲入云层,天空布满阴霾,孤鹰岭陡峭的山崖压抑人心。跳下警务直升机,走向秦老师家小院时,侯亮平每走一步都那么艰难,腿仿佛灌满了铅。
屋内,祁同伟一手扶着架在窗台上的狙击步枪,一手握着制式手枪,久久屏住呼吸。小院落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任何隐蔽物。侯亮平的身影出现了,一颗脑袋晃动着显现在狙击步枪的瞄准仪里……
侯亮平双手高举:老同学,请你看清楚了,我没带武器!
祁同伟叫道:侯亮平,你不知道我最想打死的人就是你吗?!
侯亮平在小院柴门前站住,往门框上一靠,双臂环抱,像是和一位老朋友聊天:老同学,你想啥我当然知道,但该说的,我还得和你说!今天我历尽艰难找到了你,真心是想带你回家,我不希望你死!可你清楚,有人希望你死!……老同学,你说你在这里找到了人民,那就请你以人民的名义去想一想,以残存的良知想一想,是不是该收手了?
——侯亮平,你一口一个老同学,可为啥就是盯着我这个老同学不放呢?土屋里传来祁同伟嘶哑而绝望的声音。
侯亮平开始一步步慢慢向前走,在漫天风雪中向土屋走——你既然以身试法,就应该勇敢去面对,而不是逃避!是你的事,自己去担当!不是你的事,也请你如实说出来,让那些应该承担的人去承担……
突然,“砰”的一声枪响!侯亮平怔了一下,立即转身对身后的警察们高喊:不许开枪!
院门口的警察和秦老师紧张地看着侯亮平。这时,侯亮平才搞明白,身后的警察们并没开枪,是祁同伟开了一枪!这是对他的警告。
老同学,你要想杀我,我现在肯定就躺在地上了。我知道,你的枪口抬高了一寸!既然这样,那么我们接着谈,谈陈海!祁同伟,别怪我逼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我,能容忍一个制造车祸暗算自己兄弟的家伙逃脱法网吗?在H省,你是公安厅厅长,陈海是反贪局局长,陈海一次次和你协同行动,你怎么就下得了手呢?我正和陈海通电话啊,和他约好,要向反贪总局领导做汇报,可你却先动手了……
祁同伟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并不想杀他,可我不能坐以待毙!
没错,所以你才要杀人灭口!可你毕竟是个有过光荣与梦想的人啊,你对自己作的孽就一点都不恐惧吗?你在梦中还敢再见陈海吗?
祁同伟嘶叫道:侯亮平,别说了,我会把命还给陈海的!
这时,雪越下越大了,侯亮平身上落满了白雪,几乎成了一个移动的雪人。他又向土屋前走了几步:老同学,既然你不想打死我,那就请跟我回家吧!哪怕死,也死在家里,我会给你送行的……
不,猴子,你别再靠近了,别逼我开枪!我告诉你,我不会接受别人的审判,我……我会审判我自己,你快离开,否则我让你陪葬!
侯亮平仍不管不顾地走着,边走边说:老同学,别忘了这是啥地方——这可是孤鹰岭啊,是你的光荣之地,是你的得救之地……
让侯亮平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即将跨过土屋门槛的那一瞬间,土屋的里间猛然响起了枪声!不好!侯亮平冲过去一看,祁同伟手握制式手枪,脑袋中弹,倒在血泊中,那张熟悉的面孔变得十分陌生……
(节选自周梅森《人民的名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风雪、阴霾的天气和山岭、陡峭的地形,交代故事发生的自然环境,渲染寒冷、肃杀、压抑、紧张的氛围,暗喻反腐战争的严峻。
B.故事设置如侦探小说叙事结构的情节主线,呈现出邪不胜正的经典模式,人物也面目清晰地可以被归类为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
C.小说写出了人物的复杂性,祁同伟既有对过去的留恋,也有对现实的幻灭,既有虚伪冷酷丧尽良知,也有执迷不悟垂死挣扎。
D.小说艺术地再现了新时代、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反腐征程的惊心动魄,深情讴歌了反腐斗士的坚定信仰和无畏勇气。
【小题2】称呼是日常交往中采用的称谓语,祁同伟对侯亮平的称呼有何变化,从内容层面看作者有何用意?
【小题3】请探究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书房梦

肖复兴

⑴归有光写过一则短文,名字叫《杏花书屋记》。文章记述了他朋友父亲的一个梦:尝梦居一室,室旁杏花烂漫,诸子读书期间,声琅然出户外。父亲将这个梦告诉儿子后,嘱咐道:“他日当建一室,名之为杏花书屋,以志吾梦云。”

⑵中国的读书人,谁都会有这样一个书屋之梦。坐拥书城,书房便不仅成为读书人被人认可的一个标志,也成为读书人对外拿得出手的或值得骄傲的一张名片。特别是在住房紧张,经济拮据的年代,书房更是很多读书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梦。

⑶具体到我自己,有这样一个梦,是我读初一的那一年。我的一个同学的父亲,是当时《北京日报》的总编辑。有一天,这位同学邀请我到他家去玩,我第一次见到了书房是什么样子,那一个紧挨一个的书柜里排列整齐的书籍,让我叹为观止。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书房该多好啊!梦在当时就这样不切实际地升腾……

⑷当时,我连一个最简陋的书架都没有,我少得可怜的一些书,只好蜷缩在拥挤的家中墙角的一个只有区区两层的鞋架上。没有书房,退而求其次,我的梦想是有一个书架也好。

⑸我终于有了一个书架,是在那之后十四年的1974年,我从北大荒返回北京当中学老师。发了第一个月工资,便迫不及待地跑到前门大街的家具店,花了22块买回一个铁制书架。那时,我的工资一个月只有42块半。

⑹起初,我的书还放不满书架。但是,没过两年,书就多得放不下了。一开始的书房之梦,如同冻蛇,僵而未死,蠢蠢欲动地复活了。

⑺二十六年之后,我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一间比较宽敞的书房。两面墙摆满了当年同学家那样的书柜,书柜里也挤满了那样多花花绿绿的书。我也像当年同学父亲一样老了,在书房梦的颠簸中,青春一去不返。

⑻短暂的兴奋,如绚丽的焰火,逝去后,忽然,我很是有些失落。

⑼记得书放在鞋架子上的时候,那些书,翻来覆去,不知看过多少遍。

⑽那个铁制书架上的书,我也都全部看过,不仅自己看,还推荐给朋友看。朋友来我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到那个书架旁翻书,然后抽出一本,朗读一段,和我探讨,或者争论。那时候,书中仿佛真的会有黄金屋和颜如玉一般,令我们痴迷。

⑾如今,书柜里的书拥挤不堪,已经扔掉很多,很多书自从买回,就没有看过,如今,我很少到书房。读书,写东西,都是躺在卧室的床上。

⑿如今,朋友来,更很少到书房,我出的书,送给他们,他们都懒得看,哪里还有兴趣和热情去看不相识的别人的书?兴趣和热情,都放在手机上,除非我的文章被放在手机上,他们才兴致勃勃地扫几眼,然后,水过地皮湿,把它删掉,移情别恋,去读新的电子文章。

⒀如今,书房沦落到只是一个摆设,一种虚饰。

⒁归有光在那篇文章中,记述他的那个朋友后来在父亲逝去数年之后,遵照父亲的意愿,“于园中构屋五楹,贮书万卷,以公所命名,揭之楣间,周环艺以花果竹木。方春时,杏花粲发,恍如公昔年梦中矣”。古时,一楹是一间屋子,按照北京老四合院的规距,一般是建有正房三间,已经足够宽敞了。五间屋的书房,足以放下他的贮书万卷。而这万卷书的命运,我猜想,尽管古人崇尚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但恐怕和我的书房里的那些书的命运一样,是不会被读完的,甚至是连翻都不曾被翻过。

⒂我想起早年前看过中国青年艺术剧院演出的一部话剧,是田汉先生的《丽人行》。剧中那个资本家的家里也放有一个书架,他的太太也爱读书,书架放满了鲁迅的书,几年过后,书架上的书一本也没有了,放满了各种各样的高跟鞋。

(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⑴段从归有光的《杏花书屋记》写起,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赏析第⑷段画线句子的妙处。
【小题3】第⑻段中作者说“我很是有些失落”,为什么?
【小题4】请结合文本探究作者以“书房梦”为题的妙处。